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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期而遇 Expect the Unexpected (四)

(2009-09-11 11:07:00) 下一个
二十年前我的旅行,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我来了,我看了,我走了。”不论是面对自然景观还是人文遗产,目的为了证明自我的存在。说得难听点和西游记里孙猴子在如来的手指尖撒泡“到此一游”的尿是一个意思。一如很多人都有着的周游世界的梦想,早在大学毕业时我也总结出一份“一生必到的五十个景点”,象中共中央的五年发展规划一般纳入毕业后的人生议程。

这多少受了点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讲究人生的阶段性目标。所谓“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每个阶段都有固定的使命和目标。即便你颇具慧根三十就知天命,或者你脑子一根筋到了五十岁仍感惑然,是会被认为问题的。同时在儒家思想里,君子们的梦想总是要到一定阶段,条件具备之后才能实施。所谓“学而优则仕”,“达则兼济天下”等等。因此,攒够了钱才可以买房子,退了休方能周游列国。

这种循序渐进的“人生轨迹”型世界观,好处在于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一种念想,一种期盼。不足之处就是这种念想和期盼,很多情况下是自前人或他人处承袭而来,难以跳出既定的巢窠。在旅游这件事上,则表现为到了一个地方首先想的是“见证”而不是“发现”。比如“不到长城非好汉”,再比如到了峨眉,必上金顶;上了金顶,必见佛光。否则你都不好意思发贴,也不好意思跟人说话。

二十年后的旅行,则更多地带有随缘的心态。“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留几个瞬间,一如我从未到来”,徐志摩的诗改一改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从“轨迹型”旅游到“随缘型”旅游的转变,其实是一种从“见证”到“发现”的转变。

走的地方多了,见的世面广了。渐渐感觉一味地“见证”穿了是一种重复。长城每年数百万人去过,就连珠穆朗玛也有一千五百多人登顶。如果单纯为了见证而去旅游,人的一白驹过隙,一张大头照加一个风景的重复无疑是一种浪费。生命中不缺少美丽,缺少的是“发现”。一道风光千百年来静静地呆在那里,每一个人从她身边经过,经过细心观察用心体验,都能有所发现。而且这种发现本身就是这个人独自拥有的一道风景。正如我在Maligne Lake虽未到达Spirit Island, 但是同样发现了她的美丽,独自拥有了与她相处的那一刻美好。

因为发现,所以不需见证。既不需见证,自然不需非看到特定的景观不可。在不经意之间,与意外不期而遇,无疑是一种别样的美丽。

这种不期而遇,的确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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