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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美军强奸上流社会处女引发反美运动--【看看人们如何研究历史(下)】

(2011-10-27 16:01:19) 下一个

为什么要转帖这么一篇纯学术文章,说1946年的历史?


为了温故知新。


显然是有“新”要知。


这几年来,国内海外的一些文化人,卖力地鼓吹要人权可以要主权,他们引用胡适的话说:“只有争取每个人的自由和尊严才会有国家的自由和尊严,而不是倒过来。”


这时候,重读沈崇案始末,很有必要。我这样的民族主义者明白这一点,与我信念敌对的这伙文化人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我把这两方对沈崇案的解读同时公布。先转帖美国学者站在美国利益角度如何看这件事,一是普世地演示以下该如何做历史研究,二是因为他是文化人,又是洋大人,他的话,为中国皿煮柿油而呼号的文化人们是一定喜欢的。


下面是两种立场的两种解读:


我方:陈郢客妹妹是做历史研究的,所以千考万证写了十分翔实,http://ishare.iask.sina.com.cn/f/7437413.html?retcode=0


刻画了当时很大政客文人,包括校长胡适,在这位花季处女被强奸之后的反应作为。


考虑到大家都很忙,恐怕没耐心和时间去读她那长长的九节雄文。试试简述。


首先,所谓温故知新,是有所指。“新”的是最近美军几个兵在伊拉克看中了一个美丽少女,其母已经意识到危险,托付亲戚把女儿接走避难,结果还没有来得及,就被强奸然后灭门。然后,有呼声要求处理,于是舆论传:该女子引诱美国大兵的,不是良家女子云云。似乎后来处理了主犯大兵,观者认为轻判了。这个大家可以放狗自己搜下,具体的。


话说沈崇,当年46年12月,是19岁。客居亲戚家求学于北大。圣诞期间,夜里9时看电影归途两美国大兵尾随至东单大操场地方,该二美兵即对该女施以无礼。该女一人难敌四手,大呼救命。适有行路人闻知,急赴内七分局一段报告。由警士电知中美警宪联络室,派员赴肇事地点查看。美军已逃去其一,即将余一美兵带走。该女被强奸后,送往警察医院,检查后,转送警局处理。


警局里,该女继续被侮辱折磨,打耳光,问:做这生意收友军美国人多少钱?! 沈崇哭诉是好人家女儿,北大学生,后终于打电话给监护人,做教授的姐夫来领人。沈家是大户名门,沈崇父亲是退休的交通部长。


即使这样,国民党中央通讯社为美国兵开脱,便拿女生名声下黑手:“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美军是否与沈女士认识,须加调查”。


美联社更是坦荡无耻,污沈为妓:“少女引彼等狎游,并曾言定夜度资。”


12月28日,北平市长何思源(他有一个女儿叫何鲁丽)如是说:【“据检验结果,处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同日,北京大学陈雪屏训导长对愤怒的学生讲话:【该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学生,同学何必如此铺张。】


30日,北大沙滩大操场,即有各学院同学集合。迄九时许,全场已有千余人。同时,各新标语、新壁报,纷纷增加,贴遍各处。尤以各教授之谈话及上书司徒大使之声明书,最为触目,争相阅读。


后,《申报》批评了梅贻琦和陆志韦两位先生,然后径直盛赞胡适、傅斯年“真正显示出了知识分子智慧和人格”,原因是“他们没有无原则认同学生的行为,而对学生有所批评”。


30日——


胡适校长尚志得意满,踌躇满志:“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合理合法解决。……这是东方特殊的道德问题,国人当然同具愤慨。学生间的开会游行,亦属理之常情,但不可罢课,希望能即日恢复,免废学业。”


至于美军退出中国的口号,“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老口号,在这次事件以前就有的,只要美军在中国一天,这口号就存在一天。”


此案是孤立的个人行为,“美陆战队对这件事的声明,我以为很切实。”


据报纸消息,“四日中午胡校长邀请法律系专家举行会议,沈家的律师被名曰北大法律援助的官方律师取代。费青觉得国府和胡适玩了些“阴谋诡计”,亦不算无因。


法律委员会力劝被害人及其监护人,使其受中美双方侦查检验……沈崇的监护人曾经坚决拒绝过美方再次检验的要求,这次由胡适斡旋,沈崇接受了美方军医的检验。胡适充分发挥了身份所长,居间润滑,很博沈家的信赖,和媒体的互动亦更见友善。国府对于过程的全面操控,沈家多半也会因此抱以希望。国家终于出面讨公道了——虽然他们未必懂得“法律问题非政治问题”的真要。


中美实际上已有所沟通了——双方达成的共识大抵是:由美军军事法庭处理;速战速决。


12月31日,蒋介石“晚宴马歇尔特使,盖为其生日贺也。继对共党籍美军污辱北大女生案所激起各地之学潮,研究弭平办法。”


1月10日,美军事法官会见中方有关官员及中方证人,宣布“(甲)此案将由检察官起诉,依美海军法规定程序审判,受害人仅以证人身份出庭,其法律顾问依法不得在法庭发言,但其意见当予研究;(乙)公开审理,惟限于法庭席数,旁听人数须加限制;(丙)审判终结后,被告罪行不成立部分将公开通知,至既定罪行之判决,须俟较高当局复判后始能公布。”


官方律师取代了沈家律师,其实,官方律师赵凤喈及李士彤两人,也不过是个摆设。受害人也不过徒具 “证人”的身份。沈家一直想争取的可是——由北平地方法院审判此案!哪怕开一个先例也好。可是他们的愿望,到底落空了。


1月17日,沈崇案由美方正式开庭,中方“列席有何市长、胡适校长、左明彻处长(市府外事处)、行辕吕实东秘书、警局外事科长夏昭楹、外交部张述先主任,纪元检察官”,沈的父亲沈劭、表姐夫杨正清、法律顾问赵凤喈、李士彤等。


1月22日,美军法庭审判长宣布,皮尔逊应判为强奸已遂罪。检察官接着宣布,“本案结束,至刑状尚俟呈转华盛顿海军部长核定后宣布。”


2月1日,美军法庭宣布另一美兵普利查德之帮凶罪名成立。


——程序再逼真,不过混时间。所谓“中国审判”,不过是美军事法庭远东小分部初级法庭的审判而已。确切说,“中方审判”,就沈崇案而言,——从来没有发生过。倘若说沈崇案有所谓“真相”,这才是最令人耻辱悲愤的“真相”。


中美多次磋商,达成的默契应还有一项:皮尔逊有罪。因为这近乎蒋政府最后一块遮羞布了。中方对学运、游行多有遏制镇压;沈崇案最终仍然交付美军法庭审判;沈崇是孤立事件,皮尔逊是个人行为,和美军驻华毫无联系。


国格早已交付,对美方不可不谓温柔周到,美方只需做到一条:就沈崇这一“孤立”的事件好歹给予沈崇公道。没有这块遮羞布,蒋政府何以安内?何以堵天下悠悠众口?


于是,审判刚结束,列席的胡适等人即“互相握手,对本案胜诉,至表欣慰”,胡适称:“足证此案判决极为公正。”何思源市长亦表态,“美国乃法治国家,必能依法处理,不稍偏袒。”


他们乐观得太早了。胡适在沈崇案中,倾尽全力,亦倾尽一位校长之于信赖他的学生、一位有过辉煌既往的导师之于一代青年人的全部信用,他说服了愤怒坚决的沈家,让他们妥协接受美军法庭——他所能保证的,便是起码会有一个好结局。


4月8日,杨正清致函何思源,“东单案已判胜诉多时,美方曾书面答复贵市府承认四项,而事隔多日,对于道歉赔偿迄今尚未履行。恳请贵市府致美总领事备忘录代为催促。”沈家着急了,道歉要等到啥时候?


 


然后,他们等到了最坏的结果:美联社6月17日消息,“美国军事法庭总检察长宣布:所控罪状不能成立,俟由海军部长核准后该被告即可恢复原职。


胡适对此事反应激烈,亦在情理之中。他这个差一点就成功的斡旋者,失去的太多了。他有何面目见信赖过他的沈家?如何面对知识界的舆情指责?更不用说,他于青年人的号召力——魔力消失了。青年人冷静地审视他,激烈地批评他。


而党国政府又一次被傲慢的莫测的大佬耍了一道,惊诧之余,退无可退,唯有恳请大佬给予解释。大佬“复核ing”、“尚未有所决定”语焉不详就消去了蒋政府羸弱的抗议。


 


试探之后,始有切实的残酷:8月11日,海军部长福莱斯特终于正式宣布,该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被告职务。胡适几个月前对国内媒体侃侃而谈美陆战队的声明很“切实”,他这时急得跳脚,报应来得实在太快了。王世杰急请何思源和胡适找出“美军事法庭对本案判决书检寄备用”,这才发现,美国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中方一份书面的文件——谁让你自甘“旁听”!何思源非常沮丧,“查该案美方在平组织之军事法庭,当时仅宣告美兵皮尔逊强奸罪成立,据称须俟核准后始能宣布所判刑期,嗣以美海军撤退,该案判决书迄未交到。至该案情形,历经本府详报,并由胡校长报告,此外并无其他材料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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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方:谢泳2001年5月18日发表于中国报道周刊的文章《重说沈崇案》(见下图)。



《重说沈崇案》的重心,落在如下几段话上:



关于沈崇事件,当时无论是国民黨政府还是民间都认为,中共有意识地参预了这一事件。还有人认为,这一事件本身就是中共有意制造的。当时就有传言说沈 崇是延安派来的人等等。但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轻易下一个结论。还有一种说法是:“文化大革命后据中共黨内披露,原来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 阴谋,而美军士兵强奸北大女生则根本为莫须有罪名。原来沈崇本人为中共地下黨员,她奉命色诱美军,与他们交朋友,然后制造强奸事件以打击美军和国民黨政 府,结果证明相当成功。


据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后改名换姓进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现大陆不少七、八十岁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另一说法是,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间被红卫兵批斗时揭穿身份,她向红卫兵承认,她并未遭美军强奸,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黨的事业。


⑤文革中还有传言,说沈崇在山西五台山出家,并说有人曾见过等等。这些说法都没有提出足够的证据,所以它只能帮助我们在分析沈崇案事多一种历史视角,如此而已。虽然现在找不到沈崇案是由某一黨派故意制造的证据,但中共有意识地参预和利用了沈崇案,确是事实。



我方对谢泳的批驳如下(供广大网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谢泳的文章有两个问题。1. 有利用含沙射影的方式打擦边球的嫌疑。文章用“有传言说”、“有一种说法”、“另一说法”、“文革中有传言”等方式,于不经意间将污名扣于他人头上;然后再用“没有确切证据,我们不能轻易下一个结论”、“所以它只能帮助我们在分析沈崇案时多一种历史视角,如此而已”这样貌似公允的语句,试图将自己撇清。2.在引用历史资料时,故意混淆各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只从某一特定角度和立场引用史料,试图利用细节的“翔实”,坐实前文对读者的心理暗示。


使用心理暗示玩暧昧的曲折技巧,西方学界从心理学、大众传媒学、公共关系学等各方面都有过系统总结。篇幅所限,我们先略过不提。我只想在此略谈一条历史研究的常识:谢泳那一堆“据说”和“如此而已”貌似公允,实则并未将自己撇清,因为他违反了做历史研究的基本要求。


历史研究有一套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法,这些方法从本科开始就会反复强调。美国大学大约是在本科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系统的训练,其代表作是一本流行的教材:《究根溯源:历史研究与写作指南》(Going to the Sources: A Guide to Historical Research and Writing)。



这样一套系统的历史研究方法,我们从谢弗教授的学术论文中可见一斑:史料要尽量采用原始资料(论文中引用的美国政府官员的电报、日记等);每一个结论都要反复推敲,用史料作支持(论文中讨论抗议示威是否是保守势力重新强调传统性别关系的努力);当有互相冲突的史料时,要仔细甄别比较,找出较为可信者(论文中对马歇尔两位助手不同看法的比较)。


谢弗教授的论文篇幅不长,但注解就有85条,几乎每一两句话就有一条论据支持,正方反方的史料都有顾及。这是史学界所遵循的严谨治学方法的一个例子。而细观谢泳文章,通篇都在引用同一立场的人的话语:这些人说话是在什么背景之下?有多大的可信度?与他们立场对立的人又是怎么说的?谁的话更符合实际?这些问题在谢泳的文章里都没有体现。


受过历史学基本训练的人,读了谢泳的文章应该马上产生一种违和感:文章缺乏立体感,没有给读者一副完整的全景图(panorama)。相比之下,谢弗教授的论文就全面多了。


可能有读者觉得我小题大作:“怎么搞得像破案似的?不至于吧”。其实按照正统的治史方法,读史写史就应该像破案。西方学者甚至直接以此为名——《事实之后:历史侦破的艺术》(After the Fact: the Art of Historical Detection) 。



中国作为史书大国,治史的传统更是严谨。历史学家严耕望先生对史料的选取尤其谨慎,他告诫后辈说:



二、几条具体规律


(二)不要忽略反面证据


研究一个问题,在最初刚刚着手的时候,自己可能毫无意见;但到某一阶段,甚至刚刚开始不久,自己心中往往已有一个想法,认为事实真相该是如何。此时以后,自不免特别留意与自己意见相契合的证据,也就是能支持自己意见的证据;但切要记着,同时更须注意与自己意见相反的证据。这点极其重要,不能忽略。换言之,要注意关于这个问题的所有各方面的史料,不能只留意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更不能任意的抽出几条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有些问题,史料很丰富,若只留意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那么几乎任何问题都可以照自己意见的方向去证明,这可说是抽样作证。现在某方面人士利用史学作为政治的工具,为政治服务,他们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抽样作证!


严耕望:《治史三书》——《治史经验谈》。



将谢泳的文章和谢弗的论文相比较,谁在抽样取证,一目了然。如果读者还嫌谢弗教授选取的中国方面的资料太少,不妨细读陈郢客的文章:《温故知新沈崇案》


从若干史学前辈的文章,从谢弗教授的这篇小文,我们都可以看到严肃的历史研究与“据说、传言”毫不相容。为了政治目的而玩弄暧昧,用文学手法代替辛苦严肃的考证,末了又用“多一种历史视角,如此而已”想把自己摘干净,多少有些有辱斯文了。


谢泳的《重说沈崇案》出炉10年有余,谬种流传影响不小。用百度随手搜一下,“一场毫无暴力痕迹的‘强奸’”赫然在列(见下图):



其他难听的话还包括“奉命被强奸”、“政治仙人跳”、“色诱”,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人皆有父母兄弟妻女,论身处地,何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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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谢泳就在文学城,且最活跃是在茶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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