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水月

摇摇头,跺跺脚,踢踢腿,深呼吸,笑一笑,一个人的生活一样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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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爱情

(2005-05-06 03:22:08) 下一个
认识William是在来美国的路上,在东京转机的时候,我的感冒彻底的爆发了出来, 出国前我就开始感冒了,我是遗传的先天性扁桃体易感染形,只要一感冒,紧跟着的就是喉咙痛, 而且只要喉咙痛,咳嗽就跟着接踵而来,当我在候机厅咳得脸都发红的时候,一颗喉糖出现在我面前,“You might wanna try this, see if it could make you feel better", 很好听的声音。接过喉糖,却不敢吃,17岁的我第一次自己离开家,就像只警惕的兔子,生怕被吃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可能看出了我的迟疑,笑了笑,拿走我手中的糖,剥开,放进嘴里,再拿出来一颗,又一次递给了我,我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糖,吃了下去,薄荷的清凉马上便缓解了我的痛楚,我想如果不是我一说话就会咳嗽,我大概会主动跟他说话的吧! 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无话。 该登机了,我伶起包包,笑着向他道了谢,就这样上了飞机。第一次自己出国,心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想了,连名字都忘了问他。 刚到学校的第一个学期,忙得不可开交,找宿舍,买电脑,选课,上课,买车,学开车。。。。。。别人说刚来美国会胖的,我却瘦了近10磅。好容易 熬过了漫长的暑假,第二学期开始了,一口气选了5门课,为了防止想家,把自己弄得很忙。 周一早上十点,有一门“World literature",一向很喜欢文学作品,正在和旁边的室友mm讨论着老师会不会是killer的时候,他进来了,我睁大眼睛 差点叫出声来,是“喉糖”,棕色的头发,暖暖的笑容,就是他!这时他也看到我了,点了点头,开始自我介绍,声音依然很好听。 接下来的日子,世界文学成了我最喜欢的课,喜欢听他解释文章的内容,喜欢听他讲自己周游列国的经历,喜欢听他缓缓道来的声音,喜欢看他 温暖而又深邃的眼神,喜欢,喜欢,喜欢,喜欢。。。。。 虽说我一直都很努力学习,可到底刚来没多久,而且我是学理科的,每节课都有N多的单词要查要背,第一次单元考我最喜欢的世界文学居然只拿了 73分,我觉得很没面子,不想让他觉得我是没头脑的女生,于是埋头苦学,可谁知第二次考试依然是70多分,我无奈了,决定去办公室找他(其实心里有那么小小的一部分是想看看他的)。如我所料,他在,很耐心的听我诉苦,很耐心的教我如何赶上,很耐心的鼓励我,我们聊了很久,聊我为什么来美国,聊他曾经在英国住过15年,他说跟我聊天很舒服,很惊讶我的发音如此清晰,我告诉他我是中国深圳来的,在那里我们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英语了,而且我命好,从小学到初中的英文老师口语都非常好,所以给我奠定了好的基础。 我开始一次,两次,到后来经常去他办公室,隐隐约约的从他看我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些东西,一些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捕捉到的东西,很快到了寒假,他说他要去法国待一个月,和朋友一起去,我从他的言谈中小心翼翼的得知这个朋友是个“他”后,笑着跟他开玩笑说:“你会想我么?” 他笑了笑,又是那种暖暖的笑容,“会,当然会。而且说不定我会寄明信片给你的。” 一个星期后,他走了,我在寒假中回了一趟国,家人的温情让我暂时缓解对他的思念和牵挂,回美国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查信箱,很失望,他什么都没寄给我,虽然安慰自己说人家当时也没说一定会寄明信片给你呀!不过很快开学的琐事让我暂时忘了他的卡片,忘了他。直到开学前一天晚上,电话响了,是他,告诉我他回来了,并且强调了他刚回来就打了电话给我,心里很欢喜,但依然对明信片一事有些耿耿于怀,但又不好意思问,简单聊了两句就挂了,明天就可以看到他了----我这学期还有他的课。生日的时候,我收到了他送的水晶项链,他说是他在法国的时候买的,我问他如何知道我生日的,他只是笑了笑说,你是我的学生,你的生日电话我会不知道么?我笑着说他这是犯法,哪天惹我生气我会去告他一桩的。不知不觉中,我开始直呼他的名字,又过些日子,我开始叫他“Will”,他笑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称呼,而“Will"也成了只有我对他的称呼,那段日子很快乐,也过的很快,他带我去他的Club玩儿,让我看他写的书,他工作的时候我就千方百计的在他身边捣乱,而他从来都没有生气过,只是很无奈的看着我笑,有时候实在受不了了就要挟我说要给我的期末成绩一个D,我就气他说反正不是我的major,D就够了,他瞪着瞪着就开始笑,总会说那句他经常会对我说的话:“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他比我大21岁,在他面前我永远都是个孩子,我也心安理得的撒娇捣乱。直到我发现了他妻子的照片。 是我开玩笑时打开他抽屉看到的,当我问相片里的人是谁的时候,他平静的告诉我“That's my wife",我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但当我听到他补充道:“That WAS my wife.She died in the car accident two years ago."时,心里很没同情心的掠过一丝欣慰,但嘴上还是要说“I'm sorry!" 虽然他后来没说什么,但是那张一直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照片依然让我心里不是很舒服,没错,如果说他很快忘记了他的亡妻我会觉得他很无情无义,但是他依然让她的照片伴着他的工作又让我有些难过。直到后来他邀请我去他家,介绍他的好朋友给我认识的时候,我在他家看到了很多他和他亡妻的照片,包括婚照,他甚至没有在我来之前把这些照片藏起来,我感到失望了,虽然他对我的态度没有一丝丝冷淡,我的生日,情人节,圣诞节,还有他出去旅游回来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未对我发过一次脾气,但期间我去他家的时候那些让我不舒服的照片还在冷冷得看着我,我的心也开始变得更冷。 大三的一天他突然告诉我他要回英国定居了,他说他还是喜欢那里,觉得美国太闹了,我没有留他,虽然心里却好舍不得,我是真的喜欢他的,但是我觉得自己并没有爱上他,所以应该放他走。三天后的一个晚上,他约我去他家吃饭,我嚼着他拿手的意大利面时他突然问我:“跟我一起去英国吧!” 我惊呆了,但转眼看了看客厅里他亡妻的照片后,断然拒绝了他的邀请,我的理由很简单,我在美国的生活才刚开始,我还没有本科毕业,我还是个拿着F-1签证的留学生,我喜欢看“Friends",喜欢说美式英语,我还没有在这儿呆够,而我心里知道真正的原因----我觉得他还忘不了他的前妻,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忘掉她,更不知道自己干嘛这么在乎?他听后没有再劝我。 一个星期后,他走了,我也没去送他,我怕他会再劝我,我怕我会马上答应,我还怕我答应后没多久会后悔,我更怕是他的所作所为让我后悔,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到底有过什么?到底缺些什么?我只知道那段日子我很开心,而且每每回忆起来我都不会哭,就当那是爱情吧!是我17岁时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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