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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逼得一个农民工朝自己下刀子?

(2009-07-30 17:04:29) 下一个
  这几天,河南省新密市的农民工张海超成了名人了。令人惊诧的是,张海超的出名竟然是因为近乎于自杀的自己对自己的残酷——开胸验肺!是谁逼得他非得要开胸验肺呢?

  一.无良企业

  张海超曾经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接触到大量粉尘。资方也曾经组织他们检查过身体,检查结果没告诉他,防疫站要求复检的通知也没告诉他。理由是:“体检是公司出的钱,没有把结果告知个人的义务。”期间,他的一个也在这家公司打过工的老乡因为尘肺死去了,后来,他咳嗽了,胸闷了,以为是感冒,却又久治不愈。这才怀疑起当初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的事情来。于是,他来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从而发现了自己的病。这家公司不仅不把复检通知告诉他,到后来,在张海超前往郑州市职防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有关张海超的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而这些材料是做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缺了这些,职防所拒绝作诊断。面对激愤满腔的张海超,公司一名负责人竟然丧尽天良地说:“你啥时在这干过活儿啦,我都不认识你。”此后更是闭门不见。

  二.不作为的地方政府

  去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检查身体,人家要企业出具有关张海超的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而对张海超的职业病早已心知肚明的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怎么能给他出具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呢?那不是不打自招了吗?没有这些材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便不给做职业病检查和诊断。如同重庆市太白集团那100多个下岗员工一样,张海超掉进了一个怪圈子里。所幸的是,张海超很理智,他相信政府。他开始上访。上访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新密市政府信访办的人看见他,大老远就把玻璃门关上了(这就等于关上了老百姓的希望之门,逼着老百姓铤而走险,走上绝路)。最后,还是新密市的市委书记无可奈何地认可了潜规则,不无讽刺、又息事宁人地帮他走了一个后门,“你也别纠缠了,也别要材料了,单位不会给你出。我先给你走后门,你先去诊断吧”。在市委书记的帮助下,他自己花钱,主动要求大医院给自己开胸验肺,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关于尘肺的相当于权威性的专家诊断——“尘肺”。

  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不给张海超出具有关材料?是新密市以及郑州市政府放任纵容的结果,是这两个市政府忽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结果,是他们盲目追求GDP的结果,是这两个城市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的结果!

  三.冷血的、冷漠的、无良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

  新密市防疫站察觉了张海超的职业病,要求他复检;在河南省的许多大医院里,他相继排除了肺癌、肺结核等可能,他还远赴北京,在北医三院、煤炭总医院这类具有资质的职业病机构做过检查,最终,有医生想到了“尘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则明确地做出了“尘肺”的诊断。然而,说了的,不算。张海超以生命为代价拿来的正确诊断,被有资格判断他的职业病的郑州市卫生局鉴定委员会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冷冷地判定为无效;算了的,不说。唯一有资格判断他的职业病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一个是坚持没有企业的有关材料不给检查诊断,再一个是始终坚持认为,张海超不是“尘肺”,而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按肺结核治疗?这不等于把人往死里赶吗?而一份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拿出的《尘肺病理诊断标准》规定,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至于张海超的“开胸验肺”,被特地注明不作为参考标准。从这个角度来说,张海超只有死路一条了,他不死,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职业病!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与催命鬼有什么区别?而且,还必须要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来切除肺叶标本和进行尸体解剖,因为,别的医院没有资格!呜呼,这是多么残忍的规定啊。

  面对如此完备的政府有关部门,面对如此的法制建设,面对如此张狂跋扈的无良企业,我无语,我等待着。或者是,张海超尽早获得赔偿与救治,或者是张海超尽早地死去,那时候,一切都会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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