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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刘仰:讨薪,可以不要律师吗?

(2011-05-10 22:44:24) 下一个

    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4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出于职业本能,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出面制止,不料竟遭来围殴。事发后,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其余行凶男子纷纷逃窜,警方连夜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警方讯问后得知,几名被追打的中老年男子是该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他们是向建筑商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打人者是建筑商雇请的黑保安。重庆警方迅速立案,立即出动特警前往建筑商的工地,逮捕了拖欠农民工薪水、并指使黑保安打人的包工头,以及其手下的黑保安约20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重庆警方还要求包工头立即支付拖欠农民工的薪水。
    对于那些农民工来说,要求支付拖欠的薪水,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雇请律师打官司。前几天的文章里提到周立太,他的一部分业务,也包括这个内容。怎么理解让律师去打官司讨薪或索赔这件事?我们首先应该明确,薪水就是应该支付的,只要有合同,支付薪水或伤害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本来是一件无需动用法律资源的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西方政治理论中,有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说法。我想指出的是,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不能走极端。“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有它的合理之处,比方说减少庞大政府的消耗。但是,当“大社会”不是真正的社会,而是“大公司”的时候,等于是资本家从民众那里窃取了政府让出的权利。因此,欠薪、拒绝赔偿就是资本社会中无法无天的事情。为了让这个无法无天的行为有所制约,“小政府大社会”也允许借助“司法独立”而去打官司。然而,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当法律也是资本控制的时候,这种允许打官司讨要薪水或赔偿的规定,等于是说,能打赢官司,钱就给你;打不赢,你就活该倒霉。在这里,“司法独立”也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例如,美国法律允许大公司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大规模地裁员。如果按照民主的原则,大家投票选择,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企业员工会接受这样的法律吗?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法律,不是西方那种“你可以去打官司,能否打赢看你自己”的方式。在前一篇文章中,我曾经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农民工在北京的一家企业因工伤而身亡,他的兄弟向企业打官司索赔,结果,官司打了几年,索赔的成本已经花去了很多,索赔还没有结果。如果按照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法律,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处理?假设包公处理这个案子,很简单,只要事实清楚,如果老板依然耍赖,包公肯定会说:把那个老板给我带来!我相信,面对黑脸包公,这个老板绝对不敢拖几年不支付赔偿,而是乖乖地赶紧赔钱。所以我们看到,重庆出动特警为农民工讨薪,其实就是包公的做法。它的本质是:政府不是置身事外地旁观,看那些农民工与资本家在号称“司法独立”的法院里玩法律游戏,而是政府当仁不让,挺身而出地代表正义,在弱势群体与资本势力之间维护社会的公正。所以,重庆巡警4月30日发现有人追打讨薪的农民工,当即便采取行动。3天后,5月3日,农民工薪水的事情解决。重庆警方在建筑工地扯起横幅,“4.30专案欠薪民工工资兑付点”,60多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80多万元工资。立竿见影。
    只要政府摆正自己的位置,讨薪根本不需要律师。在这里,所谓政府 “摆正位置”,其实就是要求政府成为独立公正的主体,政府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主要力量。比较而言,西方政治理论主张的“司法独立”,究其实质,不过是政府与资本家穿连裆裤、无法保证独立公正时,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中,只要求司法一项独立而已。即便西方政治退而求其次地要求“司法独立”,也没有做到真正的独立。而中国传统的做法是: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项都要求独立公正,缺一不可。崇拜西方的人,会对中国传统政治的这一特征不理解或不屑一顾,但我还是要再强调一遍:中国传统政治要求政府实现“独立公正”,要求政府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主要力量;而西方政治是因为做不到这一点,才后退到“司法独立”。因此,西方政治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相比,尚处于低一个档次的水平。他们不理解“中国模式”,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们少见多怪,因为他们看到的西方政府,都是资本和权贵的傀儡。中国当今的问题,就是把西方那套落后的东西当成先进文明学来了。而重庆的意义就在于,抛弃了他们那套286的水平。在这样一种中国传统政治的理念中,律师只是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而非包办法律的正义形象。
    还要说说周立太。周立太为农民工索赔或讨薪很辛苦,在深圳等地受到政府白眼,在法律程序中死命周旋,也的确为不少农民工讨回了赔偿和工资。但是,周立太还有一个巨大的悲哀:很多农民工对于周立太的付出并不买账。等到周立太为他们讨回赔偿或薪水时,不少农民工就拿钱走人,该付给周立太的报酬也没付。多年以来,周立太成功索赔、讨薪后,被农民工拖欠的律师费达600万元。对此,周立太很伤心,他曾经上门向农民工讨要律师费,结果,有一次,一个已经拿到钱的农民工把尿泼向周立太。为此,周立太甚至不得不把拖欠律师费的某个农民工告上法庭。周立太对此的解释是:有些中国农民素质太差,没有法律意识。而我并不同意周立太的这个看法。
    还是前面说过的那句话:只要有合同,薪水是不是应该付的?伤害赔偿是不是应该支付的?只要这个道理不被推翻,找什么理由拖延都是无理。因此,周立太被拖欠律师费,说的难听点,是中国农民对于这种西方法律制度的鄙视——本来就应该是农民工的钱,资本家不愿痛痛快快地给,非要设计一个法律程序,让人劳神伤财地去讨要,就算要回来了,还要扣掉一部分给律师。这不等于克扣工钱吗?所以,农民工不愿支付周立太的律师费,其实是对偏向老板、资本家的法律制度的严重鄙视,它是中国农民觉悟高的体现,而非中国农民素质太差。对于中国农民工来说,他们最希望的是不要那套累死人的、讨人厌的法律制度,只要按照合同,痛痛快快地干活给钱。因此,周立太被拖欠律师费,说得好听点,农民工是把周立太当成了温总理。温总理说: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于是,有的资本家乖乖付钱了。难道农民工还要给温总理提成?当然,光说不行,还是有不少资本家在拖欠农民工的薪水,所以,还要像重庆警察那样拿出实际行动:立即付钱,看谁以后还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对于农民工来说,拿到的钱就是以前说好的钱,一分不少。难道拿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还要给重庆警察提成?所以,农民工不付周立太的律师费,是因为他们把周立太当成了重庆警察。该付的钱就应该一分不少地付,谁设计出来那个打官司索赔、打官司讨薪的制度?还把很多农民工逼上这个脱裤子放屁的法律程序?这个法律制度、法律程序本来就没道理。
    薄熙来最近发表讲话说,“与其花钱维稳,不如改善民生”。这是一个精辟而简单的道理。社会为何会不稳定?因为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在少数人得利的情况下,少数人为了继续维持自己得利的局面,就通过他们操控的傀儡政府去维稳。如果政府调整好自己的思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帮着国内外资本家,不是只帮着少数人得利,而是主动地维护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哪里还需要维稳?以农民工的工资来说,该付就付,哪个农民工还闲着没事去讨薪、去上访、去跳楼、去爆炸?所以,金钱至上、资本家成为英雄的社会里,正是资本家无法无天地拖欠工资、拒绝赔偿,才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这只是一个例子。重庆警方出动特警替农民工讨薪,就是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的方式之一。有人说重庆是回到文革,我要说,这是歪曲。重庆有没有剥夺资本家的财富分给穷人?没有。重庆只是要求资本家不要那么飞扬跋扈,该付给农民工薪水就痛快点付,不要唧唧歪歪找各种理由拖着不付,甚至还对农民工采用暴力手段。付完了,该发财你资本家照样发财,该破产就给别人留一个教训,犯法了就毫不客气地依法惩办。做好这件事情,关键还在政府自身,不能光说不练。如果这件事情只能靠律师,那是玩弄老百姓。


 



关键字: 重庆公安 特警 农民工 讨薪 资本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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