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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治:给地沟油之类开药方

(2010-03-31 05:46:55) 下一个

整整十年前,我正受雇一家小报,曾策划过在当时耸人听闻的一个专题:《我们还能吃什么?!》。十年之后,这种文章已经如烟似海一望无涯,被审丑精弄得疲力竭的读者大众连个救生圈都抓不到,从三聚氰氨奶粉到地沟油再到有毒疫苗,人们已经不相信任何信誓旦旦,只希望早点知道NEXT又将会是什么。

 

你可以说人格撕裂、人性扭曲,也可以说良心泯灭、道德畸变,甚至用社会溃败来抨击,这也许都没错,但却无济于事。从另一个角度讲,无论你祭起孔孟之道还是搬来雷锋精神,无论你怎么唱红歌跳红舞重炒红旗渠,在利益面前所有这一切立刻变得苍白无力。不是有那句人人都心领神会、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引用的至理名言嘛:利润“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社会信誉、道德底线在全民一片抱怨声中甚一日地扩大着它的垮塌范围和规模,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任何道德呼吁都是徒劳的。事实上,人的道德感与生俱来,并非没有底线,与是否呼吁无关。不论毒奶粉、地沟油或是毒疫苗之类商品的制造者以及他们的至爱亲朋们,都不会在用自己的身体做这种毒品试验的,这就是真正的道德底线,也正符合中国以家族为中心的道德等级传统。那么,怎样才能使这种道德底线的范围向普世扩大?唯一方法就是监督。

 

在中国,由于公民与服务于公民的政府角色颠倒,百姓把政府当成了父母,政府把百姓当成了子民,所以监督成了政府垄断的权力,而百姓也把希望(或说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政府身上。集权经济模式下,这种监督犹能勉强运转,市场经济各自为战、人自为战,政府编制再扩大百倍千倍,其监督只能是汪洋里的一条船,说不定自己都得底朝天。一有风吹草动,老百姓责怪的对象首先就是政府。

 

那么解开这个死结的药方有没有?回答是肯定的。国外现成的有效模式,拿来就可以用,这就是公民自治,它的形式就是NPO(非营利组织)或称NGO(非政府组织)。

 

就拿地沟油为例来设计和对比两种监督模式。中国现有手段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打击,这往往是一阵风,风头过后依然故我。为什么?因为要查处、打击的对象太多,而职能部门数量有限,公务员职数有限,除非公务员和老百姓一比一,一个盯一个,否则这种监督就是空话,更何况这种监督因其垄断性质还可以被货币买断。二是成立国资企业或鼓励民营企业,回收地沟油为化工原料。这类企业现在并非没有,但无论国资还是民营,利润无疑是头等大事。它们去酒楼回收废油要收污染费,而地沟油作坊反倒按一元一斤向酒楼购买。试问读者诸君,如果是你是酒楼老板,你会给谁?

 

那么,设计一种专门回收地沟油的NPONGO,他们怎样与酒楼和企业打交道由市场决定,政府通过税务部门对他们监督的就是一件事: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超出服务范围。做得好,政府出钱买他们的服务,做得不好,政府在市场上另找他人。

 

这样一来,政府一则不用养人养到底,只是按市场价格买服务功能,大大节省政府开支,减少冗员冗政;二则民众和媒体把监督的目标转向NPONGO,不与政府发生直接冲突,有了矛盾也不会因为涉及政府需要维稳而遮遮掩掩,矛盾在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间自行就消解掉了,好似无数不同方向上的力所产生的合力趋近于零。这样的NPO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行各业、各个角落,例如农民工的维权纠纷、拆迁维权纠纷等等等等,都可容纳其间。在国外,NPONGO近几十年来发展迅猛,无处不在,客观上形成了政府的有力助手。 从本质上讲,NPONGO模式的出现,使社会矛盾全面分散化,是西方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个秘密武器。

 

到目前为止,NPONGO在中国还只能说是一个空白。障碍首先来自法律需要制定、行政管理需要设置、政府购买模式和评估模式需要设计、现有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准社会组织(如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准社会组织需要进行去行政化的改革等等,但最大的障碍还是来自思想的禁锢。有一种思想,害怕公民自治的社会组织一旦脱离父母怀抱会不可收拾。然而,中国已经走到了这样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贫富差距急剧拉大,信息的迅速传播和地球村的形成,都不可避免地使人们有组织起来捍卫个人尊严和权利的需求。事实上,所谓草根组织已经在势不可挡地蔓延。政府应该顺势应变,及时将其纳入自己的管理视野,载舟复舟乃是古之良训。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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