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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引人归主者》第九课 保罗(下)--对以色列得救之热情

(2008-06-06 19:35:19) 下一个




  (经文罗十1-21)

  使徒保罗心中的负担,以及激励他为主劳苦的动力之一,乃出自他对人的得救有热切的渴望。他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基督徒(徒十一26)、基督的真正门徒(约八31)、主的大使(林后五20)、牧者(腓一3-5)、传道人(弗三8)、作家(门19)及殉道者(提后四6-8)──但最重要的,他是一个引人归主者。他的生命全都委身于寻找失丧的人,并引领他们归向基督,因为只有祂才能拯救他们。我们应把罗九1-3连结于罗十1。虽然保罗可以充满着喜乐、洋溢着快乐,正如我们从其书信中所学习到的,但他经常对失丧的灵魂有沉重的负担。在这课程中,我们将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罗十1,从中清晰地看到真理的先后顺序。

  (一)保罗把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当作是失丧的。

  保罗在罗十1中使用了「得救」这语词,暗示他所表示渴望的人,就是那些失丧的人。人若不是失丧的,就毋需要救恩。保罗基本上正在关心以色列、他的同胞,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但那些失丧的人不仅是以色列人。凡在生命中没有基督的人,都是失丧的人。如果我们要成为引人归主者,我们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那些非基督徒都是失丧的,在神和基督的眼光中,无份于救恩与天上的福份,并且是永远失丧的人,除非有人引领他们归向祂。失丧的意思是什么呢?

  (1)失丧并不单指今生或限于今生的时间,更且是涉及灵魂与永恒──请参阅可八36。
  (2)失丧就是与基督的生命隔绝──请参阅路十九10。
  (3)失丧就是灭亡的意思──请参阅约三16。
  (4)失丧就是对父神来说一无是处,毫无用处,彼此之间没有契合──请参阅路十五3-24。
  (5)失丧就是被判定为有罪的──请参阅约三18。
  (6)失丧就是在神的震怒之下──请参阅约三36。
  (7)失丧就是永远陷于地狱及与基督无份的定局──请参阅路十三27。

  灵魂失丧是何等恐怖的事!已失丧的人何其多──而试图拯救他们的人又何其少!

  (二)保罗相信好人与坏人、有宗教的人与没有宗教的人同样都是失丧的。

  很多人相信,只要人有宗教,既虔诚又有道德,尝试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们就必定会得救──但事实却不是如此。保罗讲及他的犹太的弟兄,他们如何向神大发热心,希望蒙神悦纳──请参阅罗十2-3。犹太人在宗教上是非常虔诚的,但他们是失丧的。没有人可以靠遵行律法、行善事、有高尚的道德而得救,因为这些事都不能取悦于神,为祂所接纳──请参阅赛六十四6;我们只有服膺于基督的义才能得救──请再参阅罗十3;当我们相信基督时,我们就被算为义 ──请参阅罗十9-10。因此,那些虔诚、有道德的法利赛人是失丧的,而那个有罪的税吏却得救了──为什么?因为那法利赛人只信靠他自己的义(这样做永不能拯救他),而那个税吏却信靠基督的义──请参阅路十八9-14,并跟罗三20;加二16;弗二8-10;多三5-7作一对比。

  (三)保罗热切地渴望人能得到救恩。

  他告诉我们,这是他「心中所渴望的」,或按照字义而言,「我心中所深深喜悦的」。他热爱人的灵魂,正如主耶稣一样──请参阅太九36,并跟太十四14作一对比。保罗的渴望是那么热烈逼切,因而他能一言道出罗九1-3中悲天悯人的话语。第二节按照A.N.T.的翻译:「我心中充满了令人难堪的悲伤、永不止息的痛苦。」保罗的爱国情怀在这里表露无遗!他热烈地盼望犹太人得救,因为他自己是一个犹太人──正如一个中国的基督徒,必定切望中国人得救,一个罗马尼亚的基督徒,必定切望罗马尼亚人得救,而一个吸毒成瘾、后又改邪归正的人,必定切望其它的吸毒成瘾者也能得救一样。保罗心中的负担何其沉重! ──请参阅出三十二,特别注意第三十一及三十二节。

  (四)保罗在其祷告中表现出他逼切地渴望人能得到救恩。

  罗十1告诉我们这一点──而这一种对灵魂的真正负担,必定会在祈祷中表达出来。这为引人归主的祷告包括五件事,值得我们的注意:

  (1)这是一个与人共同分享的祷告。他开始祷告的时候,便呼吁他的「弟兄」,可以说是要召集他们,与他共同分担这责任。我们都有责任,去为他人的得救祷告,即使我们是「离群孤独」的人,也能同样做到这一点──请参阅徒二八30-31。

  (2)这是一个由心而发的祷告。这是保罗的「心中所愿意的,向神所祈求的」。他的心都投入在这祷告中,因为「祷告的中心就是心中的祷告」。保罗的祷告中含有眼泪──请参阅徒二十31。

  (3)这是一个对准方向的祷告。这祷告是对准神而发出的,祷告本来就是应该这样的。当人为了他们的朋友和亲人得到救恩的事恳求神时,神就会施行何等奇妙的作为,以响应祂子民的祷告!──请参阅耶三十三3。

  (4)这是一个明确的祷告。这个祷告是「为以色列」而发的。他并没有说:「主啊,求你拯救人!」他乃是祷告说:「主啊,求你拯救以色列!」──正如我们应该这样祷告:「主啊,求你拯救约翰……或雅各……或安妮!」──请参阅徒十二5。

  (5)这是一个特别的祷告。他并没有祈求神祝福人、帮助人或引导人;他乃是祈求神能响应人心中的需要,让他们「得到救恩」──请参阅雅五20。

  (五)保罗心中的祷告乃与他的行动相辅相成的。

  他不仅是祷告,更且以一些极其实际的方式采取相应的行动。他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就是要以色列人得救,这特别可从三方面表达出来:

  (1)借着他的生命。保罗借着他的生命来引领人归向主──即是借着基督住在他里面及活出来的的生命──请参阅加二20及西一29。这是因为他顺服圣灵而行才能做到。

  (2)借着他所说的话。保罗借着向犹太人与外邦人、向很多的人或很少的人、在监牢里或在宫殿里、在街上或在犹太会堂里,日夜传道及作见证,以引领人归主。这是因为他的言语能为圣灵所使用──请参阅诗五十23。

  (3)借着他所写的书信。保罗写了很多封书信,其中的十三封书信(若非十四封书信)都记载在我们的新约圣经里。你有否写信给你所爱的亲人与朋友,向他们见证你对基督的信仰──请参阅加六11。

  这就是那引人归主者为以色列人、或为任何人的得救所发出的祈祷。让我们以此作为我们的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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