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闪电

国家社会主义者 容克共产主义者 民族主义分子 愤青的俱乐部
正文

难产的安乐死

(2005-04-19 14:59:22) 下一个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要忍受病魔的折磨,而人生最大的不幸则莫如丧失选择结束这种最后的痛苦的方式的权利了。在21世纪的中国却依然禁止实行安乐死,这是违背现代化的发展的,也是不人道的行为。在世界上已经有实行安乐死的国家的先例的情况下,我国的法学界和全国人大以及有关部门不知办事效率为何如此低下,一拖再拖,使安乐死迟迟不能在中国产生,难道中国人真的这么保守吗?难道中国人就没有一点人道主义精神吗?为什么安乐死如此难产?
    得过病的人都知道病痛是很难受的,但大多数人都只是得些小毛病,是能治好的,纵然生病时难过,但当时忍一忍或病后想一想,也不会觉得很可怕。所以中国人总以为自己很坚强,把呼吁安乐死的人视为懦夫,这正表明了中国人是一种如何冷酷的动物。他们不会想一想一个身患绝症的人的病痛是自己平常小毛病的成千上万倍,根本不是毅力所能忍受的,那种痛苦真可谓是生不如死。在这种情况下却还要他们继续活着,那简直就是魔鬼。
    生死是人生最大的事,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难道还不能选择死亡的方式吗?安乐死根本就不需要讨论,要死要活是人家自己的事,你根本就没权去管,否则你就是侵犯人权。这些狗屁专家官员们一天到晚开会玩,日子过得够舒服的,他们没有基本的生命关怀意识,他们安安稳稳过着每一分钟的时候,那些绝症病人正在度日如年呢!这跟中国的文化意识有很大的关系,中国是一个集体本位意识的国家,集体意志高于个体意志,个体只能处在集体的操纵下,而对于那些处在弱势的个体,则更只有任人践踏了。所以那些绝症患者的哀号竟然被掩盖无闻了。
    因而出现了最荒唐的情况,安乐死是用于那些身患绝症饱受痛苦的病人,但安乐死法却要完全由那些身体健康的上层人物来决定,这些事对他们而言是无关痛痒的,而于此息息相关的病人们,他们却丧失了话语权,这是何等的霸道!
    我国已经把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那么我们的所作所为就应当是不断的巩固它,而不是相反。迟迟不出台安乐死法又如何能体现保障人权的精神呢?这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狡辩的!因此不管是从现代文明的角度还是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实行安乐死都是刻不容缓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