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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歌 (3)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2009-02-20 13:49:16) 下一个

(3)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The taste of life was sweet as rain upon my tongue

I teased at life as if it were a foolish game

The way the evening breeze may tease the candle flame

....
The game of love I played with arrogance and pride

And every flame I lit too quickly, quickly died

The friends I made all seemed somehow to drift away

.......
---------------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Shirley Bassey)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是啊,时间过的太快了,过去的青春记忆就象昨天一样清晰;过去的年少轻狂仿佛是另外一个自己;过去的荒唐往事甚至让人不堪回首;过去的人生旅途偶遇的朋友渐渐离我远去。

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不由得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离开家去上大学的情景,那时的自己仿佛是第一次行走江湖的陈少侠,心情好得就象解放区的天,翻身农奴把歌唱,从此再也没人管了。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咋地就咋地。我终于可以象个诗人一样活着了。首先决定把头发留长,或者剃个秃子也行。其次要配副隐形眼镜,眼皮里面戴隐形,眼皮外面戴墨镜,太帅了。我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按照我心目中诗人的样子包装自己,天气冷的时候我穿着黑色的皮夹克,天气热的时候我穿着黑色的老头衫,下面永远是一条脏兮兮深灰色牛仔裤和一双磨得看不出颜色的休闲鞋。不出三个月,效果立竿见影,全学校都知道电子系90级新招进来一个诗人,这让当初录取我的电子系老师很没面子,心里直纳闷,这孩子受啥刺激了?当初招生面试时看着挺正常啊。特立独行提高了我的知名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做名人的烦恼。比如说,旷课就不象以往那么方便了。老师随便往教室里扫一眼就知道,今天诗人怎么没来啊?

N大有个作家班,专门为社会上一些小有名气的诗人作家补习文化课,有点象解放初期政府在各地农村开办文化扫盲班的意思。很可笑吗?但这是事实,当年流行“先锋派”诗歌,涌现了一大批“先锋派”文盲诗人。所谓“先锋派”,表现为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习惯。在技巧上采用暗示,隐喻,象征,联想等方法,让不相干的事件组成齐头并进的多层次结构,从而让人难于理解!而“先锋派”诗人往往文化水平不高,他们的观点是”“诗人是天生的”,“写诗不用学什么知识”。于是乎就出现了诗人,作家需要补习文化课的怪现象。

说来惭愧,当年我也自栩为“先锋派”诗人,天天和这帮作家诗人混在一起。我们经常坐在学校门口的咖啡厅里,一边喝着苦瓜子味道的劣质咖啡,一边对着诗,很深沉的样子。一个人出了上句,“我今天刚吃过米饭。”另外一个人就对:“请把洗脚水打好。”你们理解不了吧?这就是“先锋诗”的特点!你们觉得奇怪“吃过米饭”和“洗脚水”驴唇不对马嘴,这就对了,有关系就不是“先锋诗”了。我们就是要让读者在毫不相干的上下文上摸不着头脑,让他们琢磨,琢磨时间长了,诗意就出来了。

当时社会上有句话,“流氓都当了作家”。用这句话形容某些作家班的学员一点都不夸张。我认识一个N城本地的“先锋派”诗人X志方,请原谅我隐去他的真实姓名,我不想有任何法律上可能的麻烦。X志方虽然作品名不见经传,但在N城的诗人群体中却是个名人。诗人一般精神上很富有,但物质上往往很贫穷,但X志方是个例外。他很早就下海经商,虽然仅仅是开了家餐馆,但在诗人这个群体中算是富豪了,所以N城的各项先锋诗人团体活动基本都是他赞助或者他牵头。X志方爱诗如妻,爱诗如子,所以为了诗,他放弃了妻儿,放弃了家庭。为了获取创作的灵感,他身边的女人换个不停。他最擅长的是用最粗俗的语言解释一些人生大道理,比如他说,男人活着就为了两个巴,上面一个嘴巴,下面一个(少儿不宜)。我必须承认,“先锋派”诗人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放荡形骸的生活方式对于当时处世未深的我还是满有诱惑力的。

除了谈“先锋诗”,诗人们在一起谈的最多的就是“性”。那几年无论是进口的,还是本地的,市面上充斥着有大量性描写的文学作品。用X志方的话讲,性是诗人的创作源泉,性是社会的前进动力。所以他们毫不掩饰自己对性的渴望,而且经常对自己的性经历津津乐道。不过N大毕竟是名牌大学,女生的素质还是很高的,至少在我和这帮诗人交往的那段时间,听到他们吹来吹去,无非是今天把N大校医院的李护士骗上床啦,昨天把N大招待所的孙服务员搞到手啦。大概他们的诗人气质也就只能吸引社会上的女青年吧。

我那个时候为了模仿最新潮流的文学作品,收藏了一大堆诺贝尔获奖或提名的作家的文学作品,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到 亨利 · 米勒的《北回归线》、《黑色的春天》。书中自有颜如玉,周围的男生向我借书的纷至沓来,比如说我的老乡,隔壁物理系的“撸大头”- 他的外号是我起的,当然不仅是因为他姓鲁。“撸大头”最喜欢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每次找我借小说,都说是要把他“媳妇”接回家住几天。结果这家伙纵欲过度,小说里有关性描写的部分都快被他翻烂了。米兰·昆德拉里笔下的捷克女郎当年用她们高扬的大腿击垮了入侵苏军战士的战斗力;二十多年后,同样的捷克女郎又用她们高扬的大腿击垮了中国大学生的上进心,文学的力量就是如此神奇。后来“撸大头”发誓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写了一幅大字“徒糜精子,无益吾事”挂在床头以铭志。从此潜心学习终有所成,现在他已经是美国某名牌大学的知名学者了。

整天与诗人们私混使我的学习成绩大幅下降,甚至到了考试需要作弊的地步。作弊不是件光彩的事情不值得炫耀,但作弊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却让我难以忘怀。记得那是大一的期末考高等数学,“撸大头”看在他“媳妇”的面上答应帮我作弊。按照事先约好的,考试开始不久我慌称去厕所,把抄好的试题带出考场交给早已等在那里的“撸大头”。然后他去临近的教室开卷完成试题。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我又借故去厕所取答案。

当我忐忑不安地走进男厕所准备拿答案的时候,看见“撸大头”已经脱了裤子,蹲在那里等我了 …

“做好了?”

“做好了。”

“你这也太逼真了,裤子都脱了。”

“我担心老师查厕所 …”

“ 靠!怎么这么臭,你小子假戏真做啦!”

“我都蹲了一刻钟了,一不小心就 …. 对了 … 你有废纸吗?”

“没有,来不及了,等我考完再拿纸给你,你再蹲20分钟 … 不,半个小时!”

那天考完试,是我背着 “撸大头”回的宿舍。

大二的时候,我是真的学不下去了。 于是我找到了我的辅导员,说要转去中文系。我的辅导员是我的学姐,长得挺漂亮,也就比我大个三四岁。她听了很惊讶,问我为什么。我就跟她开起了玩笑。我说学理工科太性压抑。如果学中文,假期里可以和女同学一起去乡下采风 , 搜集民间的黄色笑话,岂不快哉?结果我被轰了出来。这些南方的学生和老师普遍缺乏幽默感。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恐怕我会一直沉沦下去,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先锋派”诗人。记得那段时间X志方经常在他的餐厅打佯后搞诗人派对,我也曾经被邀请参加过一次。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在X志方的餐厅大堂里,男男女女先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抽烟,喝酒,聊天,听音乐,然后就有人开始跳贴面舞,于是男男女女象胶皮糖一样粘在一起扭动着 … 一切对于我都是如此地新鲜,相比之下,学校生活太枯燥了。

聚会刚开始的时候,X志方把我介绍给所有他的朋友,“这是小陈,N大的高才生”。他这么介绍让我有些不好意思,我刻意装出来的老成持重被他一句话打回了原形。他介绍我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位女青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和她这是第一次见面,但从其他诗人的口中我很早就听说过她,她的名字叫李艳,是N市某星级酒店的前台小姐。她身材中等,圆脸,圆眼睛,小嘴,身躯柔软的象猫一样的女人。听说她原来是一个帅哥诗人的女朋友,后来因为被抛弃,心灰意冷的她就跟这帮诗人们混在了一起。在这帮诗人的口中,她的名声不算太好,背后他们叫她“公共汽车”,想必是人人可上的意思。当然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李艳真的是“公共汽车”;另外一种可能是,酸葡萄心理,漂亮女人的背后闲话多。

我不在乎她是不是公共汽车,我只知道她对我很有吸引力,于是我鼓足勇气走到她面前,邀请她跳舞,她有些惊讶,但还是同意了,站起身,两只手轻轻地搭上我的肩膀,我用两只手搂着她的腰。大概是酒精或者利比多的作用让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她也很配合,我能感觉到她胸前的两团肉紧紧地贴在我的胸膛,象两个充满水的气球,柔软而滑腻。这时候,周围跳舞的人越来越少,或许是到饭店的雅座或者黑暗角落一对一地交流文学创作灵感吧。

平生第一次和年轻异性靠这么近,我把头紧紧地埋在李艳的耳朵和脖子之间,贪婪地呼吸着从她领口飘出来的女人的体香,我感觉到自己的下面异乎寻常的坚挺!大概李艳也感觉到了我的异常,她轻轻地推开我,可是已经忘乎所以的我竟然探头想吻她的嘴。李艳皱了一下眉躲开了,说不想跳了,转身想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此时的我已经有些管不住自己了,我从后面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嘴里喃喃地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我感觉到李艳身体绷得笔直,用手护在胸前,然后听见她一字一顿冷冷地说:“请 放 开 我。”

她的话犹如一记耳光狠狠地搧在我的脸上,我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

“陈辉,你这是怎么了?你他妈的真成流氓了。”想到刚才自己的丑态,活脱脱就象要和吴妈困觉的阿Q,羞愧得我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见我痛苦的样子,李艳走过来。“我是不是伤你自尊心了?其实我并不讨厌你。现在已经很晚了,要不你送我回家吧 … ”

外面下着雨,我们两个人打着伞并排走着。一路上主要是李艳在讲,我在听 …

“我知道他们背后说我什么,我不在乎。他们玩弄我,我也玩弄他们。这些人没一个好东西。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还是学生,你还年轻,你是不是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啊?”

“没有 …”

“ 你是不是从来没有吻过女孩子?”

“没有 …”

“看你刚才笨拙的样子,我就猜到了。”李艳笑了,

“你今天不要觉得难过,我并不是不喜欢你,我交过的男朋友至少有一打,你比他们绝大多数优秀。我只是替你可惜,我不想你把你珍贵的初吻浪费在我身上,留给你真正爱的人吧,否则你将来会后悔的。”

“爱情这东西只有第一次才是最让人留恋的,你看我现在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好象很潇洒,其实我自己知道,我已经失去拥有爱情的能力了 … ”李艳叹了一口气,接着说,

“我知道你想当诗人,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曾经想作北岛,舒婷那样的诗人,所以我交了很多诗人朋友,虽然我诗写不好,但我能分辨谁是好诗人谁不是。你周围那些人浅薄无知,根本不配称呼自己是诗人。你还是趁年轻,多看看书,多了解一下社会,不要和他们瞎混了,他们会毁了你的。”

我不得不承认她讲得很有道理,一个真正的诗人不是表现在他的外表上,而是他的心灵。第二天我去了理发馆,把我留了两年的披肩发剪掉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李艳,但我心里一直感激她,感激她对我的象大姐姐一样的爱护。

<第三章完>

 

: 往事如歌 - 我和芸的故事  今生无缘 的姊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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