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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人叛徒案”值得玩味的细节 (图)

(2010-05-25 22:14:32) 下一个

“六十一人叛徒案”值得玩味的细节

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案”(也叫“三六”大案),就是在日寇势力侵犯华北的1936年,由时任北方局书记的刘少奇提议,经中共中央批准,被囚禁在国民党北平监狱的这些同志,在监狱主管当局印好的“反共启事”上签了字而离开监狱,投身抗日斗争的那段往事。

1966年9月16日,康生给毛泽东写信:“最近我找人翻阅了1936年8、9月的北京报纸,从他们所登报的‘反共启事’来看,证明这一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是一个反共的决定。”并随信附上1936年有关报纸的影印件。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人自首叛变问题的初步调查》文件。

1977年7月,党的十一大恢复了邓小平的领导职务,薄一波等人及其亲属子女申诉要求平反这个重大错案。在邓小平、胡耀邦同志的干预下,中组部同志根据调查写了大量的内容翔实的调查材料,并准备根据这些材料起草给中央的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复查报告。1978年11月20日,中组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大量事实后说:我们认为,“文革”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

1978年12月16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天,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正式为此案平反。

其实,当红卫兵因1936年出狱问题揪斗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和吉林省委代理书记赵林时,周恩来以中央复电的形式答复:“这些人的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又将批复送毛泽东审批,同时附信说:“当时确为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所决定,七大、八大又均审查过,故中央必须承认知道此事。”毛泽东挥笔批准了。

【“文革”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的认定,还有一个关键的证据就是张闻天的证明材料。现在在论述“六十一人叛徒案”时,引用张闻天的证明材料时,都说六十一人履行了一个“简单手续”。

——这六十一人都是经中共中央批准、履行了一个“简单手续”而出狱的。

这个“简单手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手续,一直语焉不详。

【春节期间闲来无事,翻了翻几本过去的书,这才知道当年薄一波等人是这么出的监狱:
薄一波等人承认自己的党员身份,公开声明“脱匪”,词曰:“幸蒙政府宽大为怀,不咎既往,准予反省自新,现已诚心悔悟,愿在政府领导之下,坚决反共,作一个忠实国民,以后决不参加共党组织及作任何反动行为,并望有为青年,俟后莫再受其煽惑”云云,参加了反省典礼,按受党国反省院长的训话:过去你们受共党利用,经反省院教悔,你们已悔过自新,出去后要拥护政府,守法反共。接着他们向敌人院长、管理员、看守班长、看守等鞠躬宣誓:感谢院方教导,我们已经改过自新,今后决不为共党利用,坚决反共,为国效劳。
然后,党国管理员大声问大家:悔过自新是不是真心诚意了?他们就大声回答:是真心诚意。另外党国管理员还大声问保人:你们敢不敢保?在薄一波的保人郭挺一和胡仁奎带领下,保人齐声答:敢保。训话完毕,在院里他们按照国民党的要求排好队各个保人站在背后,照下相来。】(注:此【】部分来自网络)

而最值得玩味的是,其实,在张闻天的证明材料中,这个“简单手续”的前面是有一个被河蟹的定语的。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169页有一篇毛泽东《对中央关于刘澜涛出狱问题的复电稿和张闻天有关证明材料的批语》。仔细看注释2,张闻天在证明材料中清清楚楚写的是,当年刘少奇同志写给他的信中说的是:

“他说,现在北平监狱中有一批干部,过去表现好……所以只要履行一个不反共不发表的简单手续,犯人即可出狱,他信中提议即办此事”。

纵观张闻天的证明材料,值得玩味。
1:这六十一个人出狱中央的确是知道的。
2张闻天的证明材料写的是:刘少奇给他的信中说的是只要履行一个【不反共不发表】的简单手续,犯人即可出狱。
3:张闻天没有为这六十一个人是否是叛徒做评判,只是客观提供了当时的实情。

附图:毛泽东《对中央关于刘澜涛出狱问题的复电稿和张闻天有关证明材料的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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