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道尔顿(John Dalton),1766年9月16日生于英格兰西北部的小乡村。这里的居民都是下层社会里的纺织工人。道尔顿的父母亲也是纺织工人,需要辛勤地工作,才能维持生活,但是他们坚持只要孩子能够念书就尽量地念。
小学毕业后,学校缺乏老师,12岁的道尔顿留校任教。每天一早,草原传来钟声,纺织工人们便知道道尔顿开始上课了。他这样支持了3年,直到他弟弟毕业接他的位置,他才到中学念书。这3年的拖延没有白费,道尔顿发现他最快乐的时光是与学生、课本在一起。
坎德尔(Kendal)中学,距离草原有40里之遥。道尔顿的父母用家中仅存的一点积蓄送他念这所最好的中学。坎德尔中学是由几个基督徒合办的。这所学校之所以著名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有丰富的图书馆藏书,当牛顿发表他的“原理(Principle)”时,这个学校的书架上已呈列着全套的牛顿著作;第二是有弹性的教学课程,坎德尔高中经常邀请路过的教授名师,进行有趣的短讲;第三是有非常优秀的老师,其中一位约翰·果夫(John Gough)影响了道尔顿的一生。
果夫先生是优秀的老师,也是虔诚的基督徒。他的教课方式很特别。他很少在课堂上讲物理与数学,而是带着学生到户外,边走边教,被学生称为“旅行家”。
道尔顿在家书里不断地提到这个旅行家又说了什么。道尔顿写道:“果夫先生没有一定的课程,他走到哪里就教到哪里。在花瓣的旁边他教几何学;在落叶的林中,他教我们闻林木的香味,再教物理的空气运动学……果夫先生说:‘什么是科学家呢?科学家是大自然的诗人。’果夫先生又说:‘研究科学的动力从哪里来呢?就相信大自然是上帝的创造而言,科学的爱好,好像人在自然里与上帝同行。’……”
每当果夫出去,学生都争先恐后地围着他,听他讲。他关心每个学生,成为他们的好朋友。道尔顿与果夫相处,发现他只要闻花的味道,摸树干的纹路或是草的叶脉,就能叫出它们的名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辨认呢?因为果夫先生是个天生的盲人。一个盲人竟能如此精通科学,而且不断散发出生命的喜悦。道尔顿暗下决心,希望将来能和他一样。
道尔顿来自基督化家庭,遇到果夫先生后,更坚定了他的信仰,他经常参加教会的聚会。当时社会上受到理性主义的影响,有人嘲笑和蔑视圣经,某些基督徒也不敢公开自己的信仰。道尔顿不管这些,只要有需要,随时读经祷告,毫不避讳周围人说什么,逐渐地,他有了一个外号——“那个基督徒”。
他在果夫先生身旁学习了六年,得到老师真传。道尔顿发现老师懂那么多,是因为他执着地对自然界每一件事物保持长期的记录。于是,他开始记录气候的变化,后来觉得工具不够用,自己设计制造气压计、湿度计、雨量计、风速计、风向仪。自19岁开始,他每天记录直到78岁去逝的前一天,一天都没有中断过。
道尔顿没料到,自己竟是历史上第一个留下20万个完整气象资料的人,这份资料是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第一手科学数据。他也是第一个发明全套气象仪器的人。不仅如此,在记录和研究中他还发现水的密度最大时是在4℃,而不是0℃。他又发现下雨是空气温度下降所致,而提出“露点(dew-point)”。水在大自然里是最平凡的物质,是每个人每天生活都会接触到的。道尔顿却发现水是自然界的最大奥秘,一些物理法则,别的物质都乖乖臣服,一碰到水就成了例外。
他发表了大量有价值的论文,第一篇是色盲的研究,他认为色盲的原因是眼睛的水晶体内缺乏一种物质,以致无法吸收红光。1804年,他提出“每种物质都由基本的粒子——‘原子’组成,以氢原子作为各原子的相对原子量,能够将所有化学原子容纳进一套完整的系统。”这是近代科学的重要发现,称为“原子论”。而后他又提出“风是来自地球的自转”,“酒精的结构有一个OH基”,“高空的极光是受地球磁场的影响”……
后来很多科学家问他,没有念过大学,又缺乏专业训练,怎能发现这么多理论。他说:“高度创造力的思想,有时需要酝酿在孤独的道路上,太多的人云亦云,反而使人误入歧途。”1817年,他被选为英国哲学协会主席,并且担任了27年之久。
道尔顿一生相信他的生活和工作都在上帝手中,他经历了很多挫折,却从来都乐观面对。每当一扇门对他关闭的时候,他相信上帝会给他开另外一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