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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妻子的正确关系

(2013-05-25 23:43:03) 下一个

弗五22-23

1. 圣经告诉我们: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弗五23) 。丈夫是一家之主,绝不能因他的能力、赚钱、恩赐、地位较低而改变──这是神所定的角色分配。

“头”绝非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等人去服侍,一如皇帝般。“头”与等级无关。圣经要丈夫学效基督,他“不是要人服侍,乃是服侍人,并且要舍 命,作多人的赎价。”按圣经的意思,“头”是负责任者、保护者、带领者和供应者。丈夫要作头,便要学习如基督舍己爱教会般爱自己的妻子。试看罗五 12-14,夏娃本是首先犯罪者,但圣经却说罪是因亚当一人而来,为何不提夏娃?因亚当要为她负责任。

2. 圣经又告诉我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如同顺服主。”

(a) “顺服”在希腊文原文“hypotassomenoi”一字原有“自动自觉、自愿、甘心地将自己置于较低下的身分或位置”的意思。换句话说,妻子的顺服应 是自发性的,不需要丈夫勉强,乃是自动自觉的。“顺服”不等于做二等公民,正如美国总统若驾车超速,警察截停他,他也要顺服一样。他的顺服绝对不是说他的 地位不如警察,那只是角色不同而已。

(b) 因主基督乃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所以当丈夫的决定或要求有违神的旨意,妻子便不应顺服。正如徒五29彼得所说的:“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3.丈夫爱妻子的爱,就好象基督爱教会一样。那是agape的爱,是无条件的、带有牺牲的,是对方不可爱的时候仍要爱,在不可爱的地方亦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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