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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明年能以电子付款

(2011-12-30 11:15:32) 下一个

(2011-12-30)

 

  从明年1月1日起,为客户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律师,将能通过电子服务,简化处理交易款项时的步骤。

  律政部昨天发文告说,为进一步改善工作流程,土地管理局届时将提供“电子付款指示”(Electronic Payment Instruction,简称ePI)服务,让律师在网上向银行发出付款通知,不必再填写表格。国内税务局(Iras)也将接受用“电子付款指示”的方式缴付印花税,不但可缩短处理时间,也让房地产交易步骤更精简。

  保障房地产买卖款项的新措施于今年8月1日生效。律师不能再代客户保管房地产交易款项,而需把钱存入在指定银行开设的“房地产交易户头”(conveyancing accounts),交给新加坡法律学会的“房地产交易款项服务”(Conveyancing Money Service)保管,或存入个别代表律师联合开设的第三者保管账户(escrow account)。

  违规的律师将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以往房地产交易的款项都可由律师经手,存在客户的普通户头内。但这引发了多起律师卷款潜逃事件,最轰动的案件是律师大卫拉锡(David Rasif)涉嫌在2006年卷走1100万元,目前还下落不明。

  国会今年4月通过房地产交易(杂项修订)法案,以预防这类情况重演,并保障客户利益。公众可上www.conveyancing.sg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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