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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你能否做到“完全专一”?

(2008-12-02 15:41:44) 下一个

 

       完全的专一是指,婚姻双方必须在肉体上只同对方发生性关系;在精神上只爱对方一个。这是婚姻最主要的原则之一。对于大多数夫妻来讲,当双方还处于热情高涨阶段,只爱一个人,只同这一个人有性关系,似乎非但不是难事,还是出于自愿。

 

然而,事情并不这么简单。现在的人活到七十岁不算稀罕。一个人如果三十岁结婚,到七十岁有整整四十年的光阴。其中有二三十年还是很有活力的青壮年时期。在这二三十年中,婚姻的双方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地面对同一个人。无论这两个人是多么有魅力,并且努力地为婚姻生活创造新意,也无论这两个人多么和谐地生活在一起,感情有多深,他们互相间的热情,性交的冲动终究会随着岁月的推移由最初高涨的热情而归于平淡。他(她)会觉得,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又觉得缺了什么。

 

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每天都可能有煽情、撩人的异性在眼前出现,也可能听到别人精彩、刺激的故事。面对这些外面世界的诱惑和婚姻生活的平淡,婚姻中的双方或某一方极有可能会在这某一天开始对他的生活产生疑问,感到不满足;会怀疑继续平淡地、缺乏激情地过这样的生活是否是浪费生命。


有一位男士这样说;“我已经结婚七年了。婚姻提供我稳定的生活,驱走寂寞,但是一夫一妻的制度缺乏剌激和冒险。新而未知的蛊惑非常强烈而且撩人。当机会来时我抵挡不住,也不想放弃。想想看,我还有几十年旺盛的生命要度过。”

 

一位女士这样说:“我的老公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的男人。和他在一起很安全、很踏实。可是和他一起生活久了却有一种失落感。每天的生活都差不多。不象以前单身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新鲜事,一些惊喜的事发生。现在外面的花花世界好象都与自己无关。我越来越期盼着会有一些刺激的事情发生。”

 

婚姻提供了稳定的生活,生活伴侣,包括性生活,性伴侣。同时要求婚姻双方保持专一。但正是稳定和专一使婚姻生活,包括婚姻中的性生活,变得平淡无趣,同时也使婚外性生活变得富有刺激和冒险。

 

这一点为海蒂的调查所证实:“虽然大部分男人抱怨在婚姻中得不到足够的性,也有许多男人抱怨婚姻中的性唾手可得,所以变得很无趣,让他们渴望婚外性行为。”

 

这也就是中国俗语所谓的“七年之痒”。“七年之痒”并不只是在中国才有,也不是信口编出这个“七年”。这“七年之痒”已为美国统计局1996年有关婚姻状况的统计数字所证实。根据该项统计的平均数字,美国人首次结婚到首次离婚间隔7.8年;首次结婚到首次分居间隔6.6年;第二次结婚到再次离婚间隔6.87.3年。其实,真正开始“痒”,不是七年,而是四年、三年,甚至两年、一年。

 

现代生活物质高度丰富,所谓“饱暖思淫欲”,本是人之常情。大多数正常、精力旺盛的男女都期望自己的性生活有不断的新刺激,新内容,而不要变成一种机械化的行配偶义务的行为。虽然现在的社会已经接受婚姻中的男女有改善性生活的必要,但也只局限于夫妻之间。

 

传统的做法是鼓励夫妻们尝试新的做爱方法和做爱环境。试想一对夫妻为了有更多的做爱姿势去研读一本《101个做爱姿势》。除非他俩都是职业体操运动员,一对普通的夫妻所能真正在性交的实践中做成功并获得性满足的姿势恐怕不会超过十种。如果他俩想要在不同的环境中做爱,选择也同样是很有限的。他们可以选择的做爱场所局限在自己家里、旅馆房间里、或私人汽车里。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做爱所能感觉到的变化是绝对有限的。然而大多数人类文明社会是不能接受一对男女在公共场所做爱的。一对普通男女也就不可能在野外、水中(那怕是在游冰池里)、火车上、飞机上做爱。只有亿万身价的富人才有可能经常地享用这些不同环境下所带来的刺激和浪漫诗意。

 

说到底,一对普通的伴侣要以有限的做爱姿势及环境选择使几十年的婚姻性生活有不断的新刺激是很难的,如果不是办不到的话。就象一位高明的厨师面对相同的主原料,即使加上多种有限的辅料或佐料也无法烹调出无穷的美味一样。

 

因此才会有“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这句话。这句话当然不是指男人是天生的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恶棍,而是女人们经历过无数次失望、伤心后,对男人们不能为他们的妻子管住他们的老二这个事实,作出的结论。然而,女人们又总是愿意相信,她的那个男人是独一无二的“好东西。”男人们也总是在他的女人面前信誓旦旦,而绝不会承认他就“不是好东西”,虽然他天生就更想和刚刚走过的,那个性感尤物做爱,而不是他身边这位里里外外,从肉体到思想都已经非常熟悉的女人。


那么女人们就一定是“好东西”吗?女人之所以比之男人少偷情的现象,或者表面上看来如此,很大部分原因是社会舆论、道德观念的对女人的特别约束所造成。试想有多少已婚妇人在被如占士邦这样的男人,在极浪漫气氛中大献殷勤后,仍能为她们的老公守住贞操呢?尤其是如果这番偷情不会被任何第三者知道,不会受任何谴责的话。

 

依据1976年《海蒂性学报告》,美国结婚两年以上的男人72%有过婚外情, 而结婚五年以上的女人70%有过婚外情。可见无论男女,在婚后有婚外情的可能性都很大。从海蒂的数据上来看,男性发生婚外情的速度和数量都超过女性。这还是七十年代的情况。在人类进入互联网和手机时代后,男女之间的交往更加方便和私密,为婚外情提供了更多的方便。想来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人的婚外情,会在统计数字上远远超越他们七十年代的老一辈。

 

我们不能忽视或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男女双方都很有可能在长期的婚姻生活中失去对夫妻间性生活的兴趣,“七年之痒”普遍存在,都会在思想上期望有婚外性行为,并在行动上加以实施。

 

要你的配偶,或长期的性爱对象始终专一是几乎不可能的(见“人是天生不专一的动物”)。退一步来说,即便是你的配偶做到了,那也很可能不是因为你的魅力无穷,而是因为他(她)没有机会。

 

 

如果不是出于其他动机,一对男女会为了爱结婚。然而,结了婚后,他们却要为了已结婚而爱。因为,完全的专一的婚约要求他们只能爱对方,不能爱别人。


自愿地做一件事,同被要求做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喜欢下厨做菜的人,若是成了饭店的厨师,或是包干了家里的三餐,多半会觉得整天和盐油酱醋打交道是件烦人的工作,而非乐事;一个喜欢开车的人,若是成了出租车司机,多半会觉得整天在马路上飞驰是件烦人的工作,而非乐事;一个喜欢旅游的人,若是成了导游,或是天天出差,多半会觉得飞来赶去是件烦人的工作,而非乐事。

 

同理,自愿地爱一个人,同被要求爱一个人,虽然是同一个对象,感觉却是不同的。“只爱你的配偶”自结婚之日起,便成了婚姻双方的责任,而且是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一小时60分钟的责任,没有休假!因为再也你不可以爱任何一个异性,哪怕是这世上最有魅力的异性,哪怕是一分钟,都不可以!无论是精神上爱,还是肉体上性行为都不可以!

 

罗素说过:“爱会发展,只要它是自由和自发的;如果认为爱是一种责任,它就会被消灭。如果有人说,爱某某人是你的责任,这无疑会使你去恨他或她。”(见 罗素(Bertrand Russell) 《婚姻革命》(Marital Revolution)1949


你正在承担这种责任, 或将要承担这种责任吗? 或者,你正在要求对方为你承担这种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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