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桃桃一轮:牵着猫的童话

(2009-06-06 10:48:03) 下一个

  【文案】
  上楼下,女作家和男医生。
  写爱情小说的女作家不相信爱情;拿手术刀的医生其实更适合做保姆。
  直到有一天,女作家的内衣掉到了男医生手里……
  每个男人生来少一根肋骨,当他找到他失去的肋骨之时,就是他遇见真爱之时,不管其中有多少磨难和猜疑,甚至深深的误会和久久的别离,他  终会将那个亲爱的女孩拥进怀里。
  所以,请你相信,这世界还有关于爱情的童话,这童话,就是————牵着猫的童话。

  一
  古以笙独自走在楼道里,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微弱的楼道小灯将他高瘦的影子模糊地印在墙壁上,身上还留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他下午协助主任医师做了个胃癌手术。病人已经是个花甲老人,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部,其实即使做了手术,估计也……医学硕士毕业,进入医院工作一年多,主要是腹部外科,见多了生生死死,但心里还是有一些忧伤。人们都以为医生冷血,但是哪一个医生愿意看见自己的病人最终医治无效死去,他们可以救人,但不是人人都能救。古以笙今天一天都很忙,早上会诊,下午手术,晚上值班,现在可以说已经体力透支了。他还不是主任医师,就得按照正常排班时间工作,不过比起小医院里的普通医生24小时待班要好得多。他所在的医大附属医院是一般本科生进不去的,像他这样的医学硕士在医院里一大堆,若是没有什么家庭背景,要博士以上才能进这医院。所以,他不能满足现状,考博士才是出路。
  他住在五楼,以往一下子就爬上去了,现在走得很慢。快到五楼的时候,他忽然闻到一股香味,那是……方便面?都这么晚了,谁在煮夜宵呢?像是从六楼飘来的。
  他住进这幢楼也一年多了,因为这里离医院近,租金价位中等,条件也不错,附近还有一个小学,所以住在在这里的一般都是老师。医生嘛,就他一个,所以其他人有个小毛病的,都上来找他,最惊险的是上次二楼一小孩气喘并发多重发作,几乎窒息,他半夜被叫起来,当机立断,将孩子送进医院,虽然作为腹部外科医生,他一刻没有耽误,亲自抢救,直接用手术刀切开那孩子的气管,用细管做了紧急呼吸管道放进孩子的气管里,终无大碍。因为这件事,他可成了大名人了,这里的住户都对他特别热情,他也跟他们渐渐熟悉。前几天,楼下的退休教师老张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跟他说:“小古啊,你天生就应该是医生,因为你就是叫‘以笙’啊!”
  他回家以后,洗了个澡就准备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
  床头灯亮着。他摘下无框眼镜,放在一边。夏末的天气最是舒服,没有盛夏的燥热,也没有秋季的干燥,总之就是感觉舒服。
  卧室里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排满最近古以笙要看的书,几本专业书籍是从医院借来的,还有他自己买的一些书。引人注目的是五本小说,整齐地排着,都是同一个作家所写——“牵着猫逃跑”。小说的内容、名字、风格都不同,但都是一个系列“牵着猫的童话”。他不知道“牵着猫逃跑”是男是女,但感觉应该是个女的,写的小说是很一般的爱情小说,加了一些玄幻或者别的什么元素进去,不会让人感觉很庸俗。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人,但总会买牵着猫逃跑的书来看看,因为牵着猫的书里总是在贯彻一种不太现实的爱情观——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且里面的爱情很干净,仿佛和世界上任何人都无关一样。这比起时下流行的下半身写作,要高尚和文明许多。怪不得是“牵着猫的童话”,也许就是童话……最新的一本书是在半年前出的,他太忙,到今天还没有看完。封面是翠绿色的,有一只大大的很模糊的黑色蝴蝶,书名为《狐魂》,有很具体的政权争夺、战争描写,但一直没有给人很残酷的感觉。据说这个月牵着猫逃跑又有新作,他是时候加油把这本看完了。
  肚子很饿,想起刚才闻到的方便面味,古以笙有点奇怪的感觉,六楼应该住了两户人家,一户他认识的,另一户……他才发觉,其实他一直没有跟那一户人家打过交道,只是在一个月前偶尔听说六楼新搬进一个人,但至今不见尊容。
  “楼上的无名氏,你要是把面分我一半,我可以免费帮你治病哦。”古以笙自言自语地打趣到。
  外面忽然下起雨来,一阵秋雨一阵凉。
  早晨起来,又是阳光明媚。古以笙站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一个奇怪的物体让他瞪大了眼睛。他早已告别纯情小男生的年代,看清了那个挂在他家阳台铁栏杆上的物体就是女性的内衣——黑色的胸罩。也许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吧?不!一定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否则,楼下的东西是不可能会飞到楼上来的,至少,在地球上是不可能的。
  古以笙伸手将那个胸罩拿下来,思考着究竟是要扔下去,还是要给人家送回去——他很希望他拣到的是类似于外衣、裤子之类的“身外之物”,即使命运安排他一定要拣一个“贴身之物”,他也希望那“贴身之物”是男人的。但是,男人会穿胸罩吗?古以笙呆了一会儿,他记得楼上住着两户人家,斜上面的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夫妇,正上面是那位至今不认识的新邻居。他拎起那个黑色的胸罩,无论是从款式还是质地上看,都不像是五十岁的女人所穿的,应该属于一个较年轻的、年龄范围在18到40范围内的女人的。他忽然觉得自己拿着胸罩猛观察的行为很像一个猥琐的恋物狂,忙带着它回了房间。
  丢掉它吧?可是那毕竟是别人的东西……看上去还很新的样子,牌子是……奥丝蓝黛,尺寸是……古以笙一头冷汗,自己看这个做什么?!算了,还给人家吧,这个牌子貌似不便宜的样子。
  古以笙找了个黑色的塑料袋,把胸罩装进去。
  第一次和新邻居打交道,就直面人家的隐私,古以笙站在六楼住户的门口,一边叹气一边敲门。敲了三次,等了三分钟,没有人来应门。
  “古医生?”对门的女人探出头来。
  “您好。”古以笙转身,下意识地把塑料袋藏在身后。
  “你找对门的那个小妹有事啊?”对方颇为热情,“什么事?大姐帮你跟她说!”
  “呃……”他总不能把胸罩交出来然后说“帮我把这个还给她”吧?很令人产生遐想啊。“她……不在吗?”古以笙指指紧闭的门。
  “这我就不知道了……”
  “等我今晚回来再说吧,再见!”古以笙看看表,应该去医院了,今天下午还有一台早期胃癌手术需要做,虽然还是由主任医师主刀,但他还是不能怠慢。
  把塑料袋往沙发上一放,古以笙就出门了。
  下午,古以笙协助做了的胃切除手术,像胃大部切除这种大手术,非要主任医师以上才可以做。主任医师则主要负责胃切除之后的食道与十二指肠缝合手术,手术很顺利,用了两个多小时。晚饭和科室里没有值班的几个医生一起吃,准备回家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路过一家书店,看见玻璃窗贴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海报,海报前站了一个提着超市塑料袋的女孩子,正仰着头端详着海报。这次的书名是《嗨,医生!》,居然是写医生的……古以笙进去买了新书,出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孩子还站在那里,正在打手机,隐约中听见她说什么“海报弄得跟少女漫画一样,真是难看”之类的,古以笙又瞄了一眼海报,笑笑走了。估计她也是牵着猫逃跑的书迷吧,但是执著到连海报的美丑都这么在意,确实不容易。
  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古以笙听见身后有口哨声,还有摇晃塑料袋发出的杂音,声音越来越近,经过他的身边,他看清了对方是刚才在评论海报的那个女孩。也许是因为在后面看见了他手中的新书,那个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借着路灯,他看见她跟自己一样戴着无框眼镜,眼睛不是很大,鼻梁很挺,个子大概165多,偏瘦,虽然他没看得很清楚,但知道对方总体上对得起祖国人民。匆匆一瞥,女孩面无表情地回过头继续走。看着她手中的塑料袋,古以笙忽然记起那个……黑色胸罩。
  出乎意料地,古以笙发现那个女孩和自己进了同一个楼。他跟在她后面上楼,终于使那个女孩有了一点害怕的情绪,加快了脚步。到5楼的时候,古以笙发现她还要往上走,忽然意识到她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陌生邻居,于是开口叫住她:“你等等。”
  他忽然的开口彻底把对方吓到了,他看出她几乎要拨腿而逃,难道他就这么像歹徒吗?他解释道:“我住这里的。请问你住六楼是吗?”
  对方放松下来,“是啊。”
  “你等我一下。”古以笙拿钥匙开了门,把早上没有还回去的胸罩拿出来,“这是你的吗?早晨掉进我阳台了。”
  “谢了。”她自然地接过,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都没有。“再见。”然后就转身上楼。
  很酷嘛。古以笙也转身进家门。
  哇……居然被楼下的男人捡到了……凌芊把胸罩往衣橱里一放,翻翻白眼。反正她不想跟任何男人打交道,拣到就拣到吧。刚才她发现那个男的拿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真没想到男的也会看这种小说啊。搬到这里的时间不长,对邻居也谈不上什么认不认识,对于楼下那个男的,多少也听说过,据说是个外科医生,这楼里住的人有什么小病大病的都会先去找他,搞得他跟神仙一样。知不知道,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啊。今天有幸见了这“传奇人物”,发现他是个单眼皮、很斯文的男人——虚伪的外表,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凌芊承认自己对男人这种动物有很大的偏见,但她的偏见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这里的环境很是幽静,她喜欢,朋友介绍的地方真不错,这样她可以更加安心地写小说。其实,她就是牵着猫逃跑……
  今天她的新书发售,她也拿到了第一版的稿费,特地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她最喜欢的乐事薯片、果冻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零食。她不算什么作家,她知道自己就是一写小说的,只不过暂时靠文字吃饭,并不是长久之计。F师范大学地理系刚毕业三个多月,她除了写小说之外,还得出去找工作,下个月要去一个私立学校面试。
  她得赚钱啊……她那遥远的德国梦——从初中开始,她就想去德国旅游,到现在都7、8年了,她的愿望还是未能实现。总有一天可以去的!她激励着自己。
  打开笔记本电脑,挂起Q来,又开了一包薯片,外加一听百事可乐,喜滋滋地上网起来。Q上大多是以前的同学朋友,还有几个死党,现在大家各奔东西,见上一面都很难。她毕业后来到离家乡很近的X城,虽然不是省会,但在省内算是经济最发达的,她这个人没有什么伟大的志向,小日子能过下去,她就满足了。从高中以来就很喜欢庄子,她追求的大概也是那种境界吧。几个同学去了上海、北京、深圳那样的大城市,现在也不知道过得如何。城市越大,反而给人很不安全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她这么想。
  薯片真是好味啊……凌芊认为最幸福的事,就是吃着薯片、喝着可乐,看一部好看的电影。人们对幸福的解释太过复杂,哲学家叔本华的解释又简单又正确——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不感到痛苦。人们总是以为钱、权或是爱情可以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人们苦苦追寻以后,真的就能感觉到幸福吗?人都是贪婪而又矛盾的吧,因为贪婪,所以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一个对自己也许根本没有用的东西,因为矛盾,所以在追求的时候总是徘徊于得到和未得到的东西之间,到最后放弃的都是已经拥有的、其实很珍贵的东西。
  人都是矛盾的,凌芊也是。明明不再相信爱情,却一直写爱情小说,欺骗别人,给大多数女孩子编织梦想,就像高中时候别的爱情小说作者给她编织梦想一样。她已经告别了梦想的时代了,经过许多事情,她明白了,在伟大的现实面前,任何感情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首歌里面唱的那样:“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或许,她也还是在给自己编织梦想吧,因为她终究还是个浪漫主义理想派。死党小琼在很久以前说“我的浪漫情怀已经彻底的死掉了”的时候,她悲怆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的浪漫情怀是不是也在几年前的初恋后死掉了,一个女孩子连幻想都没有了的话,她的人生将是痛苦的,我们可以不学会坚强,但是一定要学会幻想。
  趁着十一大家都放长假,凌芊回了趟家。爸爸说,你写小说在哪里不能写啊,干脆还是回来写吧。凌芊没有回答。家这种东西,只有远离了,才知道珍贵——到不了是叫远方,回不去是的家乡。
  把留在这城市的几个老朋友都叫出来聚会了,最令人羡慕的还是许慧和苏敏这一对儿,他们从高二开始在一起,后来许慧去北京读大学,苏敏在这个城市读书,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开了家酒吧,凌芊也有一点点的股份。开酒吧是他们高三暑假的时候商量的,现在变成现实了,酒吧的名字叫“Devil”。终于有一样东西变成现实了……聚会安排在Devil酒吧里。凌芊看着他们俩,有说不出的快乐。凌芊和他们俩称兄道弟的这么多年了,什么话都敢说,有时候也玩得很凶,表面上像酒肉朋友,其实大家心里都把对方真的当成是兄弟姐妹了。
  凌芊还见到了小琼,她还是没怎么变,一双大眼睛一见到凌芊马上笑弯了。“来X城吧,我们一起啊。”凌芊建议到。小琼说她会考虑。
  “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什么艳遇?”小琼总是喜欢问这句话,然后露出奸笑。
  “算了吧,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男人了。”凌芊不屑地撇撇嘴,“公人倒是很多,算男人的没有几个。”
  “你对男人有偏见啊。”
  “你不也一样。”凌芊顶了回去,“你敢站起来大喊一声‘这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吗?你敢的话,我马上上去跳脱衣舞。”
  “为了不让你吓跑客人,我就不喊了。”小琼随性的笑中带着一丝颓废。“你血压还是那么低吗?有没有升高一点?以后讲课的时候不要讲到一半就晕倒啊。”
  “你以为我林黛玉啊?我血压只是比较低,还没有到‘很低’的境界吧。”凌芊忽然听见许慧叫她的名字,转头一看,原来是叫她唱歌,她走过去,对许慧说:“我们合唱一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吧。”
  “我就知道你要唱这首!你这变态,每次都要跟女的合唱这首歌,什么时候你能找个男人跟你一起唱啊?”许慧受不了地拍着脑门。
  “行啊,我跟苏敏一起唱,你同意吗?”凌芊握着话筒,搂过许慧,“所以,你就乖乖跟我一起唱啦。”
  “喂,你还想着那个死男人啊?”她坐回来以后,小琼直白地问她,“你这几年都不跟男的打交道是不是太不值得了?”
  “我原来就不太爱跟男人罗嗦,只不过那个人坚定了我对男人的偏见罢了……我脑子又没有进水,没必要在他那棵树上一辈子吊死吧?可能我有心里障碍吧……”凌芊夸张地叹叹气,“我干脆去搞同性恋算了!”
  “你去看心理医生嘛。”小琼摸着下巴,“你以前看完《白色巨塔》那本书以后一直说要嫁一个医生,说不定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啊……”
  “算了吧你,我好像楼下就住一医生,据说还是外科的,我新买的胸罩从楼上掉下去,他拣到了还我,丢死人了。反正他一医生肯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对女性的身体那么好奇,我就不必那么在意了。我发现他看我的书耶……一定头脑不正常,否则一个男的怎么可能看我的小说。”
  小琼一边听一边滴汗,就像小丸子那样头上挂了许多条黑线,“他大概是你这些年见到的第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吧?相处得如何?”
  “还不认识,反正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一副很善良的面孔,然后用刀把人家的肚子破开,在内脏里翻来翻去,想想就可怕。我喜欢内科医生,就像……”
  小琼替她接下去:“就像《白色巨塔》那本书里面的里见修二。”
  “对、对。”凌芊傻笑着。
  “你去问一下那个医生,有没有内科的医生介绍一个给你。”
  “神经病。”凌芊塞了一个酸梅进嘴里,“我倒是很好奇,他要是知道自己拣到了牵着猫逃跑的胸罩,是什么表情。”
  “珍藏起来,时不时拿出来欣赏……”小琼模仿着那种猥琐的神情,她们一起大笑起来。

  二
  凌芊回到X城,看见街上有卖糖炒栗子,就买了一斤。
  虽到了十月,天气仍旧比较热,只是早晚较凉。可能再下几阵雨,天气就会彻底凉下来了吧。这样的天气里,街上的人还是穿着短袖,怕太阳晒黑的女孩们还撑着伞。
  一般到了这种天气,凌芊就懒得撑伞了,更何况现在是晚上。有点冷倒是真的。她迫不及待地吃了一个栗子,慢慢地嚼着,感受一丝丝的甜味。她该想想下一部小说的内容了……昨天编辑打了个电话给她,说她的新书《嗨,医生!》卖得不错,有读者来信说希望她写第二部。哪还有第二部啊,呵呵。让人意犹未尽才好呢。下一部……没有什么灵感。
  拎着小旅行包上楼,越走越累,凌芊有一种双腿无力的感觉。坐车回来一个小时不到,应该不会累成这个样子吧?晚饭没怎么吃,因为想回来吃宵夜,估计就是因为晚饭吃得不多,血压又低了……休息一下好了。凌芊把旅行包放在地上,靠在墙上,又剥了一个栗子吃,忽然感觉有点想吐,而又有点头晕。“亲爱的凌芊,坚持一下,就快到家了啦。”她安慰自己道,忽然有一种悲怆的感觉,心里很希望有一个人能扶她一下。
  有脚步声传来,原来有人从楼下上来了。
  凌芊想,不管是谁,开口要求帮忙吧,否则,她真的要倒在这里了。她看见一个戴着无框眼睛的人慢慢走上来,就开口说:“不好意思,能扶我一下吗?”
  “不舒服吗?”对方很快就迎了上来,扶着她的动作貌似很专业,她甚至还闻到一股不是很明显的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抬头一看,似乎在哪里见过,认真回忆一下,想起来了,他是五楼的那个医生。碰对人了……生病碰见医生与着火碰见消防车的性质是一样的。
  “我血压低。”凌芊直白地告诉他,对一个医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你不要站着,蹲下或着坐下先。”不愧是医生啊,提出的建议都是这么正确而实际。
  “哦。”凌芊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说实话她早就站不住了。她看见古以笙也跟着蹲下,拉起她的手,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她本能地想把手抽回去,但是对方是个医生,好像这么做并没有恶意。只见他切了会儿脉,然后用一种医生专有的、平淡的、公式化的语调问她:“家族可有低血压的历史?”
  凌芊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就要问诊了吗?“不、不知道。”
  “躺着或坐着的时候忽然站起来,会不会头晕、视力模糊?”
  “有的时候会。”
  “不经常?”他看着她,像是审问。
  “一般不会。”
  “你……”他规矩地放开她的手,上下看了她一遍,“有没有减肥的历史?”
  “基本没有。”她摇摇头。
  “现在头还晕吗?可不可以自己站起来了?”他站起来,手向上挥了挥,示意她也站起来试试。
  凌芊扶着墙站起来,感觉好很多,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有着一定会晕倒的感觉。“好一点了,谢谢你。”
  “体质性低血压……”
  “恩?”凌芊眨眨眼,和他对视。
  古以笙发现,她的眼皮一单一双,而且是内双,还有,她的肤色均匀,中等偏白,也许是因为头发放下来的缘故,比第一次见时成熟一点,二十多岁的样子。
  “体质性低血压?”凌芊重复一遍,一副虚心求教的态度。
  “现在低血压的女性越来越多,原因都是为了保持身材而节食什么的,一般都是体质性低血压,夏天比较严重……也叫生理性低血压。既然你没有减肥,那就是体质问题,调养一下就好了,没什么事。”
  “哦,要不要吃药?”凌芊可不想以后真的课讲到一半就要晕倒。
  “建议你食疗,营养均衡,不要挑食。”这是一般医生都会说的话。
  “哦,谢谢你。”说着,凌芊拎起小旅行包,振作精神准备继续爬楼梯——还有三层就到家了!
  古以笙跟在她身后上楼。
  凌芊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跟他随便客套一下什么的,人家帮了她,她自己拍拍屁股就走好像不太礼貌。转念一想,还是保持沉默吧,还是不要和男人有太多交集的好,她承认自己心中有一个很大的结。
  他到了五楼,拿出钥匙准备开门了,凌芊才转过身,对他说:“那个……谢谢你,拜拜。”
  “再见。”他点头,抿嘴淡淡一笑,很有医生送病人出院的架势。
  凌芊脑海中忽然冒出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接着有了一点点灵感,下部小说想要写悲剧了……人生若只如初见……悲伤的情绪又不听话地浮了上来,凌芊继续上楼,掏钥匙开门的时候重重叹了口气。
  凌芊的新小说进展得很慢,一个月过去,写了一章不到。她总是要等到午夜十二点才有灵感,白天几乎是在睡觉中度过。“我不是猪,我只不过是当作自己在德国而已。”凌芊这么安慰自己。
  今天她起了个大早,认真梳洗还化了淡妆,因为……要去学校面试了——进德中学,市里少有的能跟公立学校拼升学率的私立学校之一。凌芊考进F师范大学的时候读的是重点专业——中文系,全国还能排上前几名,可后来她还是千辛万苦地转到了自己喜欢的地理系,为这个,家人没少说她,但是她觉得,这是一向随遇而安的自己做的最疯狂、最勇敢的一件事。现在,如果要找工作的话,她也只能选择老师这一职业了。
  进德中学离她所住的小区不算近,按凌芊的速度骑自行车需要十五分钟,当凌芊骑着她全新的捷安特自行车到学校时,正好是下课时分,校园里很热闹,熙熙攘攘,一下子让凌芊回忆起自己读了六年的那所中学,那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进入校门,前方是一条宽阔而笔直的林荫道只通向操场,道路尽头左边屹立着六层高的教学楼,看上去很新,看来是近几年才盖好的。估计从下到上分别是初一到高三吧。右边是五层高的办公楼,贴着白色和蓝色的瓷砖,屋顶是暗红色的,她面试的地方就是办公楼三楼。
  凌芊来到三楼,看见不宽的大厅里坐了十几个人,女的居多,有的在把玩手机,有的在看资料,有的像是在沉思。有一个留着中长发的男人站在窗边仰望着天空,凌芊想,那一定是教美术的吧,很有艺术家的特质。
  之后又来了好几个人,凌芊算了算,大概是二十几个,不知道中午前能不能面试完,她中午约了在这个城市上大学的表妹毛婕云吃饭。
  等到快十一点,终于轮到她。
  她等在她前面的面试者出来以后,先敲了敲办公室的门,听见里面有人说“请进”,她才进去。映如她眼帘的是一张很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三个人。中间一个是女的,有点胖,戴着厚镜片的眼镜,貌似四十岁的样子,左边坐着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也戴着眼镜,皮肤很黑,右边的男人看上去很是高大,身材壮硕,皮肤也很黑,相对年轻一些,大概三十几岁。
  说实话,凌芊有点紧张。
  “又是F师大毕业的,呵呵……”坐在中间的女老师爽朗地笑起来,看着凌芊的简历。
  省内百分之七八十的老师都是F师大毕业的,可以说F师大几乎垄断了教师来源。凌芊想,这三个老师估计也都是她的学长学姐。
  “哎?你原来是中文系的,怎么转去读地理了?”左边的男老师发话了,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镜。
  受他影响,凌芊也把自己的眼睛往上推了推。“我个人比较喜欢地理,虽然一开始选择了较有名的中文系,但后来还是转系了,因为我觉得,在一个学科上有兴趣的话,能学得比较用功。”
  “我就是F师大的中文系毕业的。”女老师指着自己。
  “那您还算我半个学姐呢。”凌芊露出公式化的笑容,“当初我在对文学和地理都感兴趣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地理,大概也是因为F师大的中文系太好了,我自知难以同名教授在同一水平上,所以退却了吧。”
  凌芊被面试了二十分钟,气氛没有她想像的那么紧张,整个过程她自己感觉还可以,三天之后她会接到面试是否通过的通知,如果通过,她会被要求试讲一节课。
  十二点多的时候,她来到一家川菜馆,毛婕云已经在里面等她了。
  “点菜了没?”她和表妹婕云从小一起长大,跟亲姐妹似的,因此相当随便。见过她们的人都说,她们长得非常像。
  “你又还没来,我哪敢点……一起点吧现在。”婕云拿过菜单,招手让服务生过来,“麻辣豆腐、辣子鸡丁、凉拌空心菜,老姐,还要什么?”
  “如果人多一点,就可以吃水煮活鱼了,唉!”凌芊耸耸肩,“水煮牛肉吧,要小份的。然后一听百事一听可口,就这样了。”
  “今晚去你那里睡一晚上,明天再回学校好了,我们明天下午才有课。”婕云伸个懒腰。
  “随便你,咱俩谁跟谁啊,我搬到这里快两个月了,连我家的钥匙都给你了,你今天才说要去住。”
  “姐,我去一下洗手间,帮我看着手机。”说着,婕云把手机往凌芊面前一推。
  凌芊很没道德地翻看着婕云的手机,对别人她一般不会这么做,反正她和婕云之间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这种事算平常的了,没有人会计较。她发现,有一个叫“曾允皓”的给她家老妹来过很多次电话,相当有内容啊……婕云都读大二了,其实这种事也没啥,但是作为姐姐,一定要好好提醒一下妹妹才可以。
  “曾允皓是谁啊?”婕云一坐下来,凌芊就直接问。
  “哇,你眼睛真尖啊,这都被你发现了。”婕云嬉皮笑脸的。
  “小女孩长大了嘛,快给我从实招来。”凌芊喝了口可乐,拍了下桌子,像电视里演的包青天一样。
  “在追我啦,他。”婕云很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身高、相貌、人品、学历、家庭状况?”简直就是审问嘛。
  “姐,你太可怕了……”婕云捂着嘴笑,“我哪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身高有180,也蛮帅的,我们学校的,比我大,其他不知道。”
  “要了解清楚啦,尤其是人品……”菜还没上全,桌上只有凉拌空心菜和辣子鸡丁,凌芊边吃边说,“不过男人追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表现出最好的人品,流氓都会变得跟慈善家一样,不可信。”
  “真经典啊,可以写进你的小说里。”婕云伸出大拇指。
  “不要看人家是帅哥,你就对人家印象好,帅哥的别名叫play boy,尽管他会跟你强调他和别的男人是不一样的,但到了最后,事实证明,他跟那些男人是一模一样的。”凌芊不理会她,“反正你自己要把握住,不要被男人占了便宜,我只有你一个妹妹。”
  “被你一说,我很害怕了。”婕云一脸忧愁。
  她们俩从小家教就很严,一直到成年了也没有谈过恋爱,早就过了那种能谈一次纯纯恋爱的年龄了,凌芊在大学只有一次短短三个月的恋爱史,而婕云一次都没有。
  “姐,你还相信男人吗?”婕云的眼中写着认真。
  “跟我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我一概不信,我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最好也一样,大不了表面上装着相信,心里也一定不要相信。”曾经的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也说了很多听起来很朴实很可信的话,但是到最后凌芊才发现,他其实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说过什么。
  “姐姐,那我以后是不是没有姐夫了?”
  “如果有男的能改变我的偏见,他就是你未来的姐夫。”只是,这样的人不知道何时才会出现——凌芊在心里说。
  “总会有的啦!”婕云乐观地说。
  “是啊是啊。”凌芊回应着。
  下午,凌芊看着电影,幸福地吃着薯片,婕云则在有一旁看着她的新书。
  电影看到一半,爸爸打电话来,又在跟凌芊提买车的事,“等我找到工作再买吧,现在买了还不知道养不养得起。”她与父母拉着家常,足足讲了有半小时,妈妈对她去学校当老师高兴得合不拢嘴,居然跟她说:“别人给你介绍一对象,我跟对方说你就是当老师的。”
  “啊?!对象?!”凌芊丢下薯片,激动地站起来,“我拒绝!我才不要跟什么莫名其妙的男人相亲呢!”
  “人家不是莫名其妙的男人。”妈妈继续说,“人家也在X城工作,是电子工程师哦。”
  “工程师多得要死,我为什么要去跟他相亲?”凌芊一百个不愿意,“我不去啦。”
  “去见见吧,不合适再说,我们安排好时间会再给你电话。”妈妈飞快地敲定,然后挂了电话。
  “怎么可以这样包办婚姻!”凌芊大呼世道不公。
  这时候,婕云冷不丁来了一句:“姐,我肚子痛……”
  “啊?”凌芊的大脑还没转过弯来,“你说什么?”
  “肚子痛……”婕云捂着小腹,可怜兮兮地说,“可能是中午吃太辣了……”
  “辣?就你?”凌芊很怀疑地看着她,她们俩都很会吃辣,而且婕云比她还会吃,就中午那川菜的辣度,她都没事,何况是婕云?
  “我很久没吃那么辣了……”婕云倒在床上,“刚才就有点痛,现在……啊……非常痛……哎哟啊……”
  “喂,你别这样吧?”凌芊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婕云的脑门上冒出冷汗来。
  “我、我带你去医院吧!!”凌芊飞快地换好衣服,扶起婕云,“你还能不能走啊?走到楼下,我们打车去医院。”
  “我还撑得住,同志,走吧!”这种时候,婕云还不忘幽上一默。
  到五楼的时候,凌芊停了停,那个医生……到现在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唉,失败。他现在应该不在吧?上班时间呢。
  “到医大附属医院。”把婕云弄上车,凌芊也坐上去。
  挂了个号,姐妹俩直奔内科,医生检查了一番,又转到外科。
  进了外科诊室,里面有两个医生,正对着她们坐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医生,一个男医生背对着她们坐着,正在看X光片。凌芊扶着婕云到白色的桌子边坐下,婕云按着胃部,哭丧着脸。
  “是你啊。”那个男医生开口道,凌芊这才把目光移到他脸上,微微吃惊,“你在这里工作?”说话间,她下意识地瞅了一眼他胸前的名牌——“古以笙”,很特别的名字,“古医生……”她发现,他名字的谐音也刚好是“医生”,真是有趣。
  “怎么回事?”他拿出听诊器,顺便抽了支笔出来,另一只手把X光片递给对面的女医生,“于姐,先帮忙看一下。”
  “认识的?”那个姓于的医生随口问了一句,接过X片。
  “邻居。”古以笙淡淡回了一句,转向婕云,又问了一遍,“怎么回事?”
  “肚子痛。”婕云倒抽一口气,用手支着身体。
  “是这样的,中午我们去吃川菜,可能是太辣了,下午的时候她说肚子痛。”凌芊替她说道,“应该没有大碍吧,医生?”
  “这样啊。”古以笙伸手去按婕云的胃部,“这里痛?”见她摇摇头,又往下移了一点,“这里?”见她点头,就问,“想不想吐?”婕云摇摇头,古以笙接着问:“有没有腹泻的症状?”婕云点点头,然后说,“我去一下洗手间……”“出去左转。”古以笙指指椅子,示意凌芊,“请坐。”
  “怎么样了她?”凌芊关心地问。
  “急性胃肠炎。”古以笙简单地回了她一句,低头写着病例。
  凌芊看着他写在病例上的字,在她的印象中,医生写字都是龙飞凤舞,正常人根本看不懂,而他的字……她能看懂耶。他大概还没有练成那种常人看不懂的字体吧,五年之后应该就能练成了。
  “要量血压吗?”古以笙用下巴指了一下血压计。
  “可以吗?那麻烦帮我量一下。”凌芊怎会放过这个机会。
  古以笙又重新挂上听诊器,边摆弄血压计边问:“上次量的血压是多少?”
  “只记得高压是95。”
  古以笙似有似无地点点头,专心量着血压。
  凌芊抬眼看着他,只见他的白袍很干净,扣子也扣得很整齐,肤色偏白,虽然不是那种令女生尖叫的大帅哥,但他的脸看上去感觉很舒服,与其说是斯文,还不如说有着一股学者的气息,另外,透过镜片,他的眼神很清澈,又或者说是……干净。算了吧,这世界上有哪个男人是干净的,凌芊撇撇嘴,有意甩掉自己的念头。
  “高压88,低压60,偏低了。”古以笙推推眼睛,收起听诊器。“有空去内科医生那里看看吧。”
  这时,女医生把X光片传过来,与古以笙一起研究着患者的病情,对于那张X光片,凌芊连正反都搞不清楚,她回想自己那部关于医生的小说,只是把男主角的职业设定为医生,至于医学知识嘛……她就忽略不写了。她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胃溃疡”、“胃体”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接着又一个病人进来,那个女医生出诊,古以笙则自己一个人看着那几张X光片。
  “姐,我好像舒服一点了。”婕云进来之后说。
  “但还是要住院观察一下……你去拿药吧。”古以笙将单子交给凌芊,勾了勾唇角。
  婕云走出外科诊室,好奇地问凌芊:“你认识那个医生呀?”
  “不认识。”凌芊淡漠地回答。

  三
  白色为主调的病房里,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挺不喜欢这种味道的,小时候经常生病,一闻到这种味道就条件反射地觉得要打针,心里毛毛的。婕云躺在病床上挂瓶,百无聊赖,跟凌芊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医生来巡房,凌芊抬眼一看,古以笙的身后跟着几个实习医生和护士,一个实习医生来看婕云正在挂的药水,然后在纸上记录着什么。古以笙看见她们,走了过来,几个实习医生正要跟过来,他就对他们轻声说了什么,他们就各自散开观察其他病人了。
  古以笙看了一眼药水的剩余量,然后问:“感觉怎么样?”
  “好很多了,谢谢医生。”婕云点点头。
  “晚上可不可以陪夜的?”凌芊不放心妹妹一个人留在医院,打算今晚也留下来。
  “像她这种情况,家属是不能陪夜的。”古以笙双手背在身后,转向凌芊,“一般有动过手术的才可以。”
  “这样啊……”凌芊轻叹口气。
  “姐,你这么想陪夜,就送我去挨一刀,这样你就可以留下来了!”婕云拉拉凌芊的手,一脸正气,貌似作出很大牺牲的样子。
  “那么医生,把她的肚子破开放一个西瓜进去吧。”凌芊用手指捅了一下婕云的肚子。
  古以笙一笑,“就是在医院睡一觉,不会有什么事,恢复得比较好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为了陪夜放一个西瓜进去,有点得不偿失。”
  “哈哈哈……”婕云忍不住大笑起来,结果因为胃痛又缩成一团。
  “活该。”凌芊白了她一眼。
  古以笙上前探视了一番,“不要有过激的情绪起伏,另外,家属可以在这里呆到六点半。”说完,就转身走了。
  确定婕云没有什么事之后,凌芊六点半离开医院,步行回家。路过一个看上去干净且舒服的简餐店,她想,干脆吃完饭再回去好了,于是进去叫了一份咖喱鸡饭。虽然过了下班时间,店里的人仍很多,凌芊在角落找到一张唯一空着的桌子坐下了,环视店内装修,以橙色为主色调,还贴了许多张美食的图片。等了几分钟,餐点送了上来,咖喱鸡为主菜,另有一份青菜、一小碟红烧豆腐、一碗酸菜肉丝汤和一碗米饭。凌芊尝了尝味道,觉得还不错,比她自己做的咖喱鸡好吃一点……
  “不介意我坐这儿吧?”一个貌似熟悉的声音,正在喝汤的凌芊差一点没呛到。她抬头,看见了古以笙。“没关系,请坐吧。”她下意识地看看旁边,其他桌子确实没有几个空位。“你、你……刚下班?”她觉得医院不可能这么晚下班啊。
  “我今天值班,下来吃个饭还回医院。”凌芊才看清楚,古以笙脱掉白大褂之后就没那种医生的光环了(她总是觉得医生头上有个发光的圈),穿着一件淡绿色的休闲衬衫,米色的裤子,看上去很是清爽的样子。他坐下以后,抽了张纸巾,很细心地擦着桌子——医生多多少少有一点洁癖。
  他该不是随身还带着一瓶消毒水吧?凌芊冒出一个想法。唉,管他那么多!
  “我上次……”古以笙开口了。
  该不是要提捡胸罩的事吧?男人都是同样低俗的。凌芊竖着耳朵等着他说下去。
  “看见你站在书店门口说牵着猫逃跑新书的海报……”古以笙善意地盯着她,“你看过她的书?”
  “牵着猫……”凌芊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看,经常看……很熟悉。”何止是看,那就是我写的……“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简单两个字就给概括了。
  凌芊想起以前自己给别人看小说之后都会缠着对方问个不停,最经典的行为是逼着一同学写了三千字的读后感给她,最可喜的成就是一好友自动写了一篇读后感给她——那个好友就是小琼。现在呢,她把邮箱标在每本书的后面,读者会给她发读后感,她读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不得了。
  “具体呢?”恶习改不了,凌芊开始问古以笙感想了。
  “感觉不错。”四个字。
  跟理科生交流起来真是困难啊……凌芊放弃了自己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念头,安静地吃饭。去超市买一瓶咖喱粉和鸡翅,这周末也做一次咖喱鸡吃……凌芊的心里跃跃欲试,以前试着做了一次,汤汁浓了一点,这次一定要比上次做得更好!
  一顿饭将近吃完的时候,古以笙扫了一眼凌芊的餐盘,“你挑食哦……”
  凌芊毫不在意地回答:“我不爱吃胡萝卜。”
  “哦。”他没有长篇大论说什么胡萝卜里有什么什么元素,而是认真地说:“刚才碰见一个内科医生,问他低血压的人怎么食物调养,他告诉我个方子。”
  凌芊有点惊讶地眨眨眼。
  “用红枣、栗子跟鸡一起炖,效果不错……”
  凌芊像个学生一样点点头,寻思着把咖喱鸡的计划改成红枣、栗子炖鸡好了。“谢谢你,我一定试试。”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如果不照做,就有点太顽劣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
  “不谢,我先回医院了,再见。”他扬扬手,自觉收起餐盘。
  凌芊撇了一眼他的餐盘,发现……他也不吃胡萝卜。怪不得他没有长篇大论,原来医生也不是什么都会吃的呀。
  凌芊在接到进德中学面试通过的消息,并被要求讲一堂课——十有八九是能去进德中学工作了。她讲课的时候很是认真,认真得跟高考一样,夸张一点,她把自己四年学到的东西几乎都贡献出来了。
  终于,她获得了在进德中学教书的机会,她——成了一个老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她的生活变得跟学生时代一样有规律,但是,小说却难产了,编辑像怨妇一样催稿,她挤出时间构思、写作、构思、写作,就像个机器人。不过,这样的生活还挺充实的。
  然而,最让她恐惧的一天来到了——她被父母安排着去相亲了。
  相亲前,她跟要好的几个朋友说了,得到大家一致的嘲笑,还帮她出了各种馊主意,什么装不良啦,装傻子啦,只不过……一个都不能用!
  穿着黑色长袖T恤,淡色牛仔裤,运动鞋,背着个条纹斜挎包,凌芊像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一样,走在街道上。一阵秋风吹来,树上的叶子被吹得“哗哗”响,地上的树影也随着曼舞。过几天就又是所谓的“光棍节”,不知道是哪个无聊的人发起的这个节日——十一月十一日。凌芊忽然想起一个诗句:在这个世上秋已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这几年,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她的心变懒了,在逃避,因为怕被伤害,写小说究竟是在麻痹别人还是在麻痹自己,这一刻她发现应该是后者。她一个人活得更自在些……
  不知不觉已走到了约见的咖啡馆,透过玻璃墙,她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坐在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上,头发整齐地向后梳,让她感觉他很成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事实就是,那就是她要相亲的对象。她慢吞吞地走进去,觉得自己跟他的打扮一点也不相配。她勉强自己微笑着,坐在了那个男人的对面。
  “你好,我是陆禹城。”对方微欠欠身。
  “你好。”她不想跟这个男人交往,错,是不想跟任何男人交往。凌芊冷漠地打量着他,同样的,对方也在打量着她,一小段时间里,他们没有任何交谈。直觉上,她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并不是说他这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是因为……感觉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
  “在哪里高就?”陆禹城好像很随性的样子,一会儿后就适应了这气氛,马上开口打破沉默。
  “进德中学。”
  “那是个不错的私立学校啊……女孩子当老师好,工作轻松,还有寒暑假,不像我们,你们在放假的时候我们还在上班呢。”陆禹城似乎是个很健谈的人。
  凌芊点了一杯伯爵红茶,耐心听他讲话。他找各种话题试图跟她聊天,但是她的反映仍然很淡漠,可以说,他们根本说不到一起去。其实凌芊也是很健谈的人,只要她想聊天,都可以与对方聊得很愉快。但是,她现在没有兴趣聊天。
  “你很文静呢,我觉得。”陆禹城把她的冷漠理解成了“文静”,不知道是他的可悲还是凌芊的可悲。
  “呵呵。”凌芊浅浅一笑。她看着陆禹城找各种话题和她攀谈的时候,她好像在他身上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流,拼命去了解对方感兴趣的东西,以便有话题可以聊下去,即使那根本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她忽然有点同情当时的自己了,以现在的自己看来,当时的她简直是另一个人。现在呢,风水轮流转,轮到别人找话题跟她交流了……真讽刺啊。
  “你会做饭吗?”
  “不会,以后也不想学。”其实,她会。她很无奈地,为什么陆禹城总是勾起她以前不好的回忆——她又回想起自己周末跑去男朋友家为他做饭的事……她一个从未做过家务事的大小姐像保姆一样照顾一个男人,洗衣服、打扫房间,还在一个月内自学了各种菜肴的烹饪法。她再也不愿意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做饭,所以,干脆否认自己会。她越来越觉得以前的自己爱得很卑微,只要那个人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还把生活费拿给他用。可是,结果呢?分手很久后她才发现,他接近她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让她一个那时在读中文系的人帮他写论文,她后来的转系,多多少少是受了这件事的影响。她明白了,当一个男人有目的地接近一个女人时,她的任何努力、任何优点还不如她的利用价值来得珍贵。
  她忽然感到很疲倦,仿佛又被伤害过一次一样。她又一次发觉到自己以前不堪的爱情,她唯一感谢的就是,那个男的还算有良心,没有利用她的爱情和她发生关系,否则,她那时一定会更加痛不欲生。“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忽然,她又一次想起那句诗——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爱情,却失去了再获得爱情的希冀。
  凌芊回过神来,发现陆禹城的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入迷成这样。”陆禹城叹口气,向后耙耙头发。凌芊甩甩头,逼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继续假装有兴趣地听着陆禹城讲他的工作、他的志向和未来规划——这些恰是她最不喜欢谈论的。她讨厌那些把志向挂在嘴边而根本不见行动的人,更讨厌那些为了一个不合实际的梦想而不择手段的人,她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把别人踩在脚下,还要美名曰“出人头地”。说到底就是虚荣,还有虚伪。
  谈到最后,都快吃晚饭了,凌芊依旧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她本以为这场相亲也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陆禹城要了她的手机号,一副对她颇为满意的样子。她迷惑了,她的表现有够烂了,怎么他还不识趣地放弃?
  凌芊没有意识到,男人的另外一种虚荣的情绪就叫征服。
  一个大好周末,就被这无聊的相亲给破坏了。凌芊提着从超市买来的几棵青菜和排骨,准备回家煮粥,7点多了都。
  上楼的时候,三楼的周阿姨跟她打招呼。她已经渐渐和楼里的几个邻居熟了起来,周阿姨上初中的儿子和其他几家的孩子一个星期到她家补一次作文或是地理——上班、补课、写作,这就是她的生活那么充实的原因,人忙一点好,忙一点就不会有时间想其他的东西。
  “吃过饭没?”中国人经典的打招呼方式。
  “还没呢。”凌芊笑笑。
  “这么晚还没吃啊?”周阿姨和她并肩走着。
  “我一逛超市就忘记时间了。阿姨,您家不是在三楼吗?”这里都是四楼了,她怎么还不停下呢?
  “我去找古医生,今天他没上班。”
  “哦,是因为您父亲的病吗?”凌芊有听周阿姨说过,她父亲好像得了严重的胃病刚好就在医大附属医院住院。
  “是啊。”周阿姨是个热心的人,自从和凌芊认识之后就很照顾她,家里做了好吃的糖醋排骨还会送一碗给她吃,因此凌芊跟她很是熟悉。“原来以为是胃溃疡,后来被查出来是贲门癌,这不,下星期开刀,胃切除手术,要切掉整个胃。”
  凌芊很惊讶地张张嘴,心想,居然要切掉整个胃,那以后吃了东西装在哪里呀?“是古医生做手术?”
  “古医生是其中一个,主要是他们主任医师做。”周阿姨露出一种很复杂的表情,压低了声音说:“他刚好住在楼上,今天我先来打点打点,后天我还得去找那个主任医师……”
  凌芊一时有点糊涂,不知道她说的“打点打点”是什么意思,忽然,她顿悟了,心里马上像被大石头堵着一样。“打点打点”的意思恐怕就是“送红包”吧!早就听说过一句话“现如今割个阑尾都要给医生送点钱,否则就故意留块纱布在你肚子里”。唉,她早该明白,现在的医院已经不那么纯洁了……
  “他会收?”凌芊的眼中出现了一道鄙夷。
  “唉,他就是不收,我们也得给,这是规矩。你呀,还年轻,以后就会知道的。”周阿姨的声音几乎成了耳语,“他收下,我们才能安心啊……”
  也许,这就是现实……凌芊暗自叹口气。看着周阿姨敲了敲古以笙的门,一会儿后古以笙就把门打开了,虽然很客气,脸上却是一副早就知道周阿姨要来送红包的表情,让凌芊觉得很反感,甚至恶心。古以笙看见站在周阿姨身后的她,礼貌地点点头,凌芊理都没理,假装没有看见地继续上楼梯。
  她以为古以笙是个好医生,现在发现他不是,至少在人品上不是。又是一个没人品的男人,真让人讨厌。
  中午还剩了大半碗饭,刚好用来煮粥,正当凌芊在厨房里为自己的晚饭奋斗之时,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是一条从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凌芊一看,居然是陆禹城,短信是这么说的:“我对你感觉很好,希望可以有进一步相处的机会。下星期同一时间地点,不见不散。”凌芊皱着眉头,有点咬牙切齿地想,你算什么东西,也不问我愿不愿意跟你再见面就私自命令我去见你!她握着手机,手心都出汗了,她很想编辑一条类似于“见你的大头鬼”这样的信息回给陆禹城,但最终忍住了。她把手机扔在沙发上,继续煮她的粥。
  一碗香喷喷的排骨粥放在眼前,凌芊大笑三声,是啊,应该感谢以前的那个混蛋,让她获得可以独立生活的能力,至少,可以做出饭菜使自己不会饿死。打开笔记本,在土豆网上搜了《顺风妇产科》来看——这部很老的韩国家庭喜剧真是白看不厌,从初中到现在看了不下十遍。正当她粥吃到一半,《顺风妇产科》看到一半的时候,居然……停电了!
  不会吧?凌芊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呆呆看着笔记本的屏幕,因为有内置电池,笔记本还有电,《顺风妇产科》也仍然在继续,只是电灯灭了,只剩屏幕在发着根本不起照明作用的光。
  手机铃声又忽然响起,凌芊吓了一跳,忙去摸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这个号码……接起来之后,她后悔了,因为,打来电话的正是陆禹城。他怎么这么烦啊……
  “不知道我刚才的信息是不是很冒昧……”陆禹城倒是十分谦虚。
  “哪里,我刚才有点事,所以……”凌芊陪笑着,心中大骂自己没有勇气回答“是”,或者直接把电话挂掉——的确,她没有勇气。
  “那么你的回答是?”真是不依不饶的,男人的脸皮在这种时候总是如此之厚。
  “我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空,很抱歉。”到时候有空也说没空!
  “那么以后再约了?”陆禹城一点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仿佛抓着她就不想放开了,凌芊最怕遇见这样的情况,可是偏偏就被她遇上了。
  “好的。”凌芊很不情愿地说。
  “对了,你的QQ是多少?我们可以在网上联系。”
  凌芊简直就想把手机电池拆了!居然还想要QQ?!她假装合作地把自己不常用的那个QQ号报了上去,然后就挂了电话。
  她发了一会儿呆,对这样的自己很是无奈,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取消对男人的偏见。在黑暗中,她回想起高中时候和同桌共同喜欢一个男生,那个时候真是搞笑极了,她们俩还一起去跟踪他,看看他家住在哪里。这么多年后才发现,那根本不是喜欢,是一种对偶像的崇拜心理,而现在,她连这样的心理都没有了。

  四
  光棍节,又碰上个星期五。凌芊和办公室里的几个老师一起去唱K,从不碰酒的她居然喝了几杯,有点晕乎乎的。陆禹城发了好几个短信来约她,她的回答总是很暧昧,也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去,把陆禹城搞得很郁闷。管他呢,那个不识相的家伙!
  曲终人散,已是凌晨一点,凌芊摇摇晃晃走向自己住的小区,听见远处几声狗叫,还有摩托车的引擎声,很是渺茫。还有点冷了呢……凌芊拉着拉单肩包的袋子,继续往前走。摩托车的引擎声越来越近,很刺耳。忽然,凌芊被狠狠一撞,肩上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强行拽走,然后她摔倒在地,脑袋和粗糙的水泥地相撞,“咚”的一声。手腕一阵剧痛,膝盖、腰什么的都好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一辆半旧的摩托车飞驰而去,凌芊才猛然发现——包被抢了!她的手机、钱包和家里钥匙都在包里面啊!还好她的钱包只装钱,没有把什么信用卡、银行卡、身份证一类的放在里面,否则损失更加严重!
  怎、怎么办现在……没有钥匙、没有钱、没有手机……凌芊呆呆地坐在地上,发热的头脑被风吹得冰凉,她抬起右手,发现手腕肿起来了,动动手指,还可以运动,大概是扭到了吧。她想站起来,却发现脚踝好像也扭到了。天啊!她摸摸脑门,发现那里肿起一个大包,估计还有淤血。眼镜呢?还在鼻梁上,没有坏,还好……怎么办……这么晚了,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啊!
  她遭报应了?她做了什么坏事了?凌芊一屁股坐在地上,查看着自己的伤势,真的好狼狈好惨啊,下次一定不敢这么晚回家了,居然被她遇见飞车抢夺,真的好可怕……人平安就是万幸了,她没有遇见什么抢劫杀人或是强奸已经很幸运了——她这么安慰自己。
  好吧,现在要怎么办?凌芊两行眼泪流下来,她只要哭没有用,可是……现在到底要怎么办啊!
  一个人从她身边走过,忽然停下来。
  凌芊害怕得缩起身子,怕刚才抢包的人回头来接着抢,如果可以,她要尖叫。
  “怎么了你?”对方蹲了下来,一只温热的手搭在她肩上。
  凌芊抬起头,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多狼狈多难看,只知道现在她必须依靠这个不算熟悉的人——古以笙。“古医生……”凌芊只顾着哭,抓着古以笙的手,不住地发抖,“我、我的包……”
  “抢劫吗?”古以笙试图要把她拉起来,可是发现她很痛苦的样子,一看,才发现她有多处扭伤,“你怎么会这么晚还在外面?”而且身上还有酒味……
  “你不也是。”凌芊边擦眼泪边回他一句。
  “我值班。”古以笙扶她起来,让她靠着自己。
  这么拼命工作做什么呀,拿病人的红包不就把加班费赚回来了?凌芊很想这么说,可是万一他因此扔下她不管了,她就彻底惨了。这种时候,不可以贪一时口快呀。
  “能走吗?”古以笙低头看她,还特别瞧了瞧她额头上的大包。
  凌芊试着走了一步,发现……很困难。她又忍不住大哭起来,狼狈就狼狈到家吧!丑也丑个极致才有个性。
  “别哭了。”古以笙为难地皱皱眉,“我背你如何?”
  “你背我?!”凌芊大喊一句,很激动的样子,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干吗这么大声,“你、你、你……”
  “那我走了。”古以笙作势就要放开她。
  “喂喂!”凌芊急了,忙叫住他,“那、那麻烦你啦!”
  “上来。”古以笙弯下腰。借着昏暗的路灯,凌芊发现,他的脸上居然掠过一丝潮红。
  假清纯的男人……凌芊心里一万个不爽,但还是乖乖趴到了他背上。唉,真倒霉,自己究竟怎么了呀,这么惨……
  “你叫什么名字?”
  “啊?你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凌芊诧异,啊,是啊,她一直没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我是牵着猫逃跑。”她忽然回答。
  “行,我放你下来,你跑吧。”古以笙明显不相信,停了下来。
  “不信就算了。”凌芊撇撇嘴,没好气地告诉他,“我叫凌芊……凌晨的凌,草字头下面一个千。”
  他顿了顿,说:“以后不要这么晚回家。”
  凌芊自惭形秽,便没有多说什么,全身都很不舒服,可是却感到有点温暖了——是他的体温吧……自己又几时被人背过?最后的记忆就是小时候趴在爸爸的背上,迷迷糊糊被背回家,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体重的增加,就习惯了自己走路。今天,一次意外,她又让人背着回家了,而且,还是一个男人,一个因为收病人红包让她反感的男人。她忽然想起西游记里孙悟空背着一个妖怪,越背越重的故事……
  上到四楼的时候,她能明显感到他的呼吸比刚才急促了,是啊,他们俩的体重合起来有两百多斤呢,他现在应该感到很吃力了。
  到了六楼,古以笙让她下来,她才可悲地想起自己的钥匙在包里也一并被抢走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站在自己家的门口才发现没有钥匙!
  “你该不是……”古以笙好像猜到了事实,脑后流下一大滴汗。
  凌芊觉得他肯定很想扁自己一顿,“我的钥匙……在包里。”她也不想这样啊,下次一定要把钥匙随身带着才好,现在进不了家门了,要明天才能找房东再配一把钥匙,今天难道要在自己门口睡一晚上?
  “你在这里等着,我下去拿药。”古以笙没有责备她,带着一种无话可说的眼神,摇摇头往下走。
  凌芊忘了问他,要不要给个红包。她落迫地坐在自己家门口,身上疼,同时又很想睡觉,要是让别人看见她这副模样,一定把她当乞丐,说不定还会扔几毛钱给她。
  “医生家总是有那么多药。”凌芊看见古以笙走上来,捧着一个白色的盒子,上面有一个红十字。“是医院免费送的吗?”
  “用医保卡买的,一些常用药。”古以笙把盒子放在地上,忽然有点戏谑地说,“专门对付你这样的突发状况。”
  “我怎么了?!”凌芊瞪他一眼,“我这是意外!”
  “意外……”古以笙不屑地重复了一遍,撕开纱布的包装。他检查了一下,确认她手脚没有脱臼或骨折,就开始上药,然后细心地缠着纱布。
  在他用剪刀剪断纱布的时候,凌芊发现他的剪刀柄比一般剪刀长,有点像手术剪(也许那就是手术剪),而且他拿剪刀的方法和平常人不一样,平常人都是用拇指和食指套在剪刀柄的两个环里,而他是用拇指和无名指。“你那样拿剪刀不累吗?谁教你这么拿的?”凌芊一副专家的样子,指出他的错误。
  “这样拿剪刀不对吗?”古以笙淡淡一笑。
  “一般人好像不是这么拿的。”凌芊觉得自己很无聊,为什么跟人家讨论起剪刀的拿法了,他怎么拿剪刀,关她什么事啊。
  “手术剪就得这样拿,我改不回去了。”他摇摇手中的剪刀。
  原来是这样啊……凌芊点点头,又增长知识了,原来手术剪要这么拿呀。听说外科医生都要苦练手术基础,什么拿手术刀、手术剪、缝线什么的,看来他也是经过一番苦练的,怪不得能进医大附属医院呢。
  “好了。”他说着,收拾着药箱。
  “谢谢。”凌芊早就想说这句话了。
  古以笙很同情地望着她,“你打算在这里坐到天亮?”
  “对。”凌芊笃定地说,虽然自己心里很无奈,但是还是装作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最后还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不然我还能去哪里……”
  “你……”古以笙看上去有点犹豫,停了很久,才压低声音说:“我下去了。”
  “恩。”凌芊重重地点头。
  古以笙走下几级,又快步走回来,拉起她没有扭到的手,“你到我家去吧。”
  “喂,你、你怎么可以……”凌芊瞪圆了眼睛,好像一只不想被拖去宰杀的猪,拼命往后退,无奈扭伤的脚就是使不出什么力气。
  “快点上来,你想把整栋楼的人都吵起来吗?”古以笙又弯下腰,做出要背她的姿势,语气忽然强硬得不容她拒绝,“现在快两点了你知不知道!”
  凌芊犹豫了很久,就是不肯往前走一步。
  古以笙转过头,那表情好像在说“你怎么这么固执”。凌芊深吸一口气,这男人爱多管闲事就让他管好了,是他主动要帮忙的,又不是她求着他的!现在自己正落迫着呢,就欠他一次人情好了。她再一次趴在他背上,让他背下楼去。
  怪不得这楼里的人都这么喜欢他,送钱给他还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这种人最危险了,道貌岸然啊,骨子里还不知道是多可怕的一个人呢——男人就是这样!凌芊咬牙切齿的,原来自己对男人还是存在这么大的敌意啊,将来也许要嫁不出去了。
  凌芊被背进了古以笙的家,心里别扭极了,很没有安全感,一点也不自在。她一拐一拐地来到洗手池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脑门肿起一个大包,头发不知道有多乱,还一脸倒霉像,鬼都会被她吓跑。她戳了一下那个包,疼得龇牙咧嘴的。以前看《猫和老鼠》的时候,老鼠总是用什么东西去砸猫,然后猫的头上就肿起一个大包,当时觉得夸张,哈哈大笑,现在,才知道一点也不夸张。想当年,徐志摩兄从飞机上掉下来,头上一个大洞;看今朝,她的脑袋撞到地板,头上一个大包,相比之下,已经幸运很多。
  她拿起梳子,把头发梳整齐了,看上去好一点。但是她没有留流海,因此挡不住那个包。
  当她有心情看屋里摆设的时候,古以笙端了一杯水给她。她环视四周,发现他家很是整洁,也对,他是医生嘛,家里乱七八糟的不太像话,她实在是比不上他:东西乱扔,经常一时找不到东西;地板三天才擦一次,被子什么的从来不叠;一周才搞一次卫生……她真是差劲啊,更加自惭形秽了。
  “你睡我房间吧,我睡沙发。”古以笙带她走进卧室,一床叠好的薄被让凌芊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虽然没有叠得像军人一样整齐,但是人家至少有叠!她是什么时候不叠被子了呢?她以前帮那个男人叠过多少次被子、打扫过多少次房间?她现在怎么就没那么勤快了呢?是啊,她发过誓,再也不帮男人做家务了,永远!
  古以笙把她的沉默理解为:“你是不是想洗澡?我建议你马上睡觉。”
  “恩。”凌芊心不在焉地应着,目光落到了书架上那几本牵着猫逃跑的书上面,忽然就回过头去看他,和他对视着。古以笙的眼中风平浪静,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我很想知道,如果牵着猫就站在你面前,你会有什么反应?”
  “没反应。”很快地,他就回了一句。
  哼,没反应?凌芊随便抽了一本书出来,翻了几页,那里面都是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语句,“都是骗人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越看越幼稚,当你发觉现实根本不像书里写得那样的时候,你只会感到痛苦。骗一骗小女生也就算了,你也不小了,居然还相信。”
  古以笙静静听她说,没有回话。
  “还是去看一些社会派小说家写的东西,这样有助于提高人品。要是每个男人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可怜的女人了;同样,要是每个女人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世界人口素质不知道会提高多少倍。反正牵着猫就是骗人骗钱……”
  “你又何苦贬低她的小说?”古以笙终于回话了,靠在门框上,双眼盯在她身上,“她的小说就是为了挽救你这样的人而写——年纪不大,脑子里、口气中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分明就是悲观。”
  “我干吗自己挽救自己!我要是能挽救我自己,我还写什么小说!早去当心理医生了我!”凌芊被抢了以后心情已经够烂了,还要听一个根本不了解牵着猫的男人来对她评头论足!
  “你说什么?”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就是牵着猫逃跑!”凌芊把书放回原处,“你爱信不信!”
  “证据拿出来……”古以笙貌似跟她杠上了,“我是鲁迅你信不信?”
  “不信!鲁迅早死了,可是我还没有!”凌芊眯眯眼,真是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他知道自己就是牵着猫的时候的表情,“你应该知道牵着猫是在哪里发表小说的吧?”
  “新作家网。”
  “最新的小说写到第几章?”
  “第五。”对答如流。
  “很好,我一直被编辑催稿,搞得我几天都不敢登录,现在反正也这么晚了,我就登陆一次!”凌芊指指他的台式电脑,示意他打开,“你应该知道,不会有第二个人用我的笔名,我现在就登录给你看!”
  古以笙半信半疑地打开了电脑,连上网络。
  凌芊冲过去,输入了笔名,接着输入密码,成功进入了作者页面,然后发现信息栏里有三封催稿信。她怕他还是不信,就打开自己的邮箱,再去拿了一本书,翻开后面的邮箱地址给他看——相同的地址。
  “信了没有?”凌芊挂着一丝窃笑,得意地说,“失望了吧?写小说的就是我这么一个‘年纪不大,脑子里、口气中一副看破红尘’的人!”
  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了一种质疑而又尴尬的表情,像看外星人一样上下打量凌芊,最后目光落在那几本书上。今天之后,他看凌芊的目光注定要不一样了。
  凌芊邪恶地歪着头,假装天真地问:“你怎么啦?”
  “你睡觉吧,我出去了,这门……可以从里面反锁。”古以笙沉下目光,转身出去,把门关好。
  凌芊哼了一声,走过去把门反锁起来,然后倒在床上,和衣而睡。她伸手去关床头灯的时候,看着自己手腕上缠着的纱布,发愣了一会儿,最终又摇摇头关灯睡觉。
  也许明天应该跟他道歉……快睡着的时候,她心中很恍惚地闪过一个念头。
  那个女的……竟然就是牵着猫逃跑……古以笙坐在沙发上,目光直直地凝着一个地方,似乎陷入了沉思。
  也许是有点认床,凌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凌晨四五点才进入睡眠状态。这么一睡,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当她一觉醒来,头有点疼,几乎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一系列倒霉事件。一开始,她还傻傻地思考这是哪里,当她想起昨晚的事后,忙坐起来四处张望。
  凌芊轻手轻脚开了门,看见客厅里空无一人,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古以笙跑哪里去了呀?她忽然发现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有字。
  “我临时有手术,等不到你起床,钥匙我帮你找房东要了,放在电视机上。麻烦帮我关好门。”
  他帮我把钥匙要来了?凌芊走到电视机旁,看见上面真的有一把钥匙。真是个多管闲事的人!难道她自己不会去要吗?什么叫“等不到你起床”,好像她很晚才起来一样!凌芊愤恨地看了一眼钟,那里赫然显示着:十一点半。这个……凌芊不好意思地抓抓头,飞快地拿了钥匙冲出古以笙的家。然后不幸在门口撞见上次送红包给古以笙的周阿姨。
  她又来送钱?!凌芊不禁暗暗摇头,这年头,当医生的跟屠夫一样。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的状况很不妙,因为周阿姨用很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她。是啊,她怎么就从古以笙的家里出来了呢?凌芊装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拉着周阿姨把自己昨天晚上的遭遇讲述了一遍,果然换来周阿姨极大的同情。
  “古医生真是个好人哪!”周阿姨感叹到。
  “那您这是……”凌芊问,“又来找他?”
  “我特地上来感谢他啊!”周阿姨露出很感激的表情,如果古以笙在场,她非冲上去握手不可,“我父亲的手术不但很成功,而且现在恢复得也很好,多亏了他跟护士打了招呼,他们把我父亲照顾得很好。”
  “拿人钱,当然要为人办事了。”凌芊终于忍不住嘀咕起来,不小心让周阿姨听见了。
  “一开始古医生确实拿了我的红包。”周阿姨用一种更加敬佩的口气说话,“可在手术后,他就还给我了!”
  凌芊讶异,既然要还,为什么一开始要收?难道他良心过不去?男人就是这么反复无常!
  “原来,他收下红包是为了让我安心,并不是真的想要钱……多好的孩子啊!”周阿姨看上去非常喜欢古以笙。
  凌芊眨着眼,古以笙在她心中污秽的形象似乎有所改变了。
  “对了小芊,你有没有男朋友?”用意很明显了。
  “我……”这个年龄段的妇女都有一项爱好,那就是做媒。
  “怎么样,古医生如何?他也没有女朋友哦~”周阿姨眉开眼笑,拉着凌芊的手,“我看你们俩的条件都挺适合的,你是老师,他是医生,多好的一对啊!”
  凌芊被她忽然的提议吓住了,不知所措地抿着嘴,说不出话来。这、这真是乱点鸳鸯谱!
  “要不阿姨给你们介绍介绍?”周阿姨试探道。
  “不、不用了!”凌芊认为这个提议简直等于要杀了她,立刻回绝,然后像逃荒一样一拐一瘸匆匆逃回自己家。用钥匙开门以后,她彻底松了一口气,觉得仿佛又活过来一样。

  五
  接下来的两个月,凌芊跟以前一样,碰见古以笙的机会少之又少,往往都是她看见古以笙后就莫名其妙地避开,大概是被周阿姨的那句“帮你们介绍一下”给吓到了。
  她现在带的这个班学的是自然地理,这是她的强项,她很喜欢自然地理,因此总是分析得很透彻,还不断鼓励着同学们好好学,几个月下来,她班上的地理成绩有所提高,她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比她发表小说还高兴。说到小说,她终于努力到第十章,估计在十五章的时候就将它完结。她就是这点好,写东西绝不拖拖拉拉,该十五章写完的小说绝不会写第十六章,也从来不写续集什么的。今天是期末考前的最后一次单元考,主要考世界气候和成因,凌芊坐在讲台后面监考,转着笔玩。
  她换了新的手机,陆禹城还是对她穷追不舍,坚持了这么久,真有他的!凌芊根本不喜欢陆禹城这种类型的人,就好像一个喜欢印象派画风的人不会忽然喜欢上野兽派一样。今天放学以后,陆禹城照例在学校外面等她,开着他那辆白色的本田。一想起这个,凌芊就郁闷,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敢对他大吼“你给我滚开!”,上次她有明确跟陆禹城说过,她现在没有兴趣谈男女感情,可他一点也没有动摇的意思,仿佛根本没听见她的话一样。有的时候她怕,怕自己一时冲动失去原则就答应陆禹城,或者自己哪一天真的就喜欢上了他。男人是很危险的动物……
  凌芊的肩膀有点酸,就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却看见后排一个男生张杰连忙收了一样什么东西进抽屉。有点监考经验的她知道,他一定是在作弊。凌芊知道张杰的地理的确不太好,每次都不及格,但是他明显有努力过,人也不傻,这样的学生多的是,凌芊当年就是一个典型。谁在学生时代没有作过弊呢?甚至有一句歪理叫“人不作弊枉少年”。张杰显然发现自己的行为暴露了,僵硬地坐在那里。凌芊和他对视一会儿,不动声色地坐下,看了看钟,还剩十分钟放学。
  铃声在十分钟以后准时响起,同学们一个个上来交卷,张杰上来的时候,凌芊对他说:“你留下来。”
  同学们都走得差不多了,凌芊抱着考卷,向张杰生招招手,示意他跟自己来办公室。张杰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跟在她身后。
  “请坐。”凌芊放下考卷,坐了个“请”的姿势。
  “老师,对不起。”张杰连坐都不敢坐。
  现在的学生其实也挺乖的嘛,凌芊想起自己以前的同学要是作弊被抓了,只会嘿嘿一笑,根本不会道歉。“没关系,我们今天不说考试的事。”作弊是因为他不会,会的人不可能没事去偷看书。
  “那……”张杰显得很迷茫。
  “你数学挺不错啊。”凌芊有点佩服地说,“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她上了高中以后,数学别说第一名,连及格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一直做练习吗?”
  “是的,有兴趣,所以喜欢做。”张杰没有那么紧张了,放松下来,慢慢坐下。
  我对数学可没有多大兴趣……凌芊在心里说。“那么地理呢?不喜欢?”
  “也不能说是不喜欢……我地理不好,所以……每次都考不好,渐渐就对地理没有什么信心了。凌老师,我不是说你教的不好,是我自己学不会。”张杰很真诚地回答。
  “你数学都那么好了,地理应该也可以学好的。”地理比数学可简单多了,凌芊一向这么认为,“是哪里不好呢?概念,还是思维方法?”
  “书上写的我都知道,但是练习啊考卷什么的出的题目,书上的知识很难用上。”张杰搔搔头,很不解的样子,“就好像今天考试那道题,先让我判断节气,又问我非洲草原的斑马迁徙,我觉得莫名其妙,所以……就偷看了书,可是上面没有写啊。”
  凌芊抽出一张考卷看了一下他说的那道题目,然后解释说:“可以判断出此时是冬至,那么你想看看,斑马为什么迁徙呢?肯定是因为水和食物的关系,是什么导致了非洲草原水和食物的变化呢?那就是气候。非洲大部分为热带草原气候,有分旱雨季的。所以这道题目其实是在问你们,北半球冬至的时候,非洲热带草原的旱雨季问题。”
  “原来是这样!”张杰点点头,受益匪浅的样子。
  “地理也挺有意思的,既有数字又有图,跟数学很像的。”凌芊也不想多浪费时间,“你多做点练习,就能摸出门道来的。”
  “那今天的事……”
  “我相信你。”凌芊笑笑。“晚了,你回去吧。”
  “凌老师!”窗外飘来一个声音,凌芊转头一看,竟然是校董事和校长。凌芊很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张杰也赶忙行礼,然后背上书包走了。校董事和校长走进来,拍拍她的肩膀,“早就听说新来的凌老师课上得很好,今天巡视的时候被我特地来看看……你对学生也很有一套嘛。”
  校董事就是这所私立学校的筹办人,凌芊只见过一次,今天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还是第一次。她一直以为校董事之类的人物是暴发户一般的样子,可是上次见到这位年近六十的校董事时,并没有暴发户的感觉。他穿着随意,一件墨蓝色的衬衫,休闲的夹克,看起来很随和。凌芊礼貌地寒暄几句,等他们俩走了以后,收拾东西离开办公室。
  果然,陆禹城在校门外的街对面等她。凌芊觉得一阵心烦,迟迟不愿意走过去。她一点也不想跟陆禹城确定关系……
  陆禹城好像看见了她,打开车门向她招了招手。凌芊无奈,只能慢慢走过去。
  “波西米亚国际酒店的自助餐很不错,我们去那里。”陆禹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
  波西米亚?凌芊怔了怔,那里可是出了名的贵,听说自助餐240元每人,食物质量、口味都是一流的。虽然她凭着工资、版税、补课费过得很是小康,可是也没有去波西米亚吃饭的念头。“为什么去那里?”她瞪圆眼问他。
  “过几天是你生日,可是明天我要去北京出差,一个星期之后才回来,所以今天提前请你吃一顿,就当生日礼物了,呵呵。”陆禹城偏头看看她,眼中流露出他对凌芊的喜爱。
  过几天?一月十八号……她二十三岁的生日。
  她坐在副驾驶座上,偏头看着街景,觉得这样下去真不是个办法。她是不是已经没有喜欢一个人的能力了呢?到底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她想起死党小琼和男朋友纠缠了几年的感情,合了又分,分了又合,但是又一直分不了,小琼是怎么想的呢?是什么支持着他们这样分分合合的爱情呢?不累吗……她自己呢?又要纠缠多久?她虽然对陆禹城没有喜欢之情,但是又不忍心说重话,也许是心软吧。
  不愧是五星级的酒店,装潢一流又不庸俗,虽然看上去金碧辉煌,但是显得高雅而有韵味,很有欣赏的空间。镂空玻璃底座上,放着一架三角钢琴,优美轻盈的音乐从女钢琴师的指间流出。
  餐厅的座位之间间隔很大,给顾客有足够的私人空间,桌面上淡绿色的桌布和白色的餐巾,给人一种干净而清爽的感觉。餐桌配套的单人沙发,也铺着同色系的沙发套,白色的流苏,有着整体的协调感。他们刚在座位上坐下,服务生就开始排餐具。
  空气中有一股橘子的清香,配合着以白色和绿色为主色调的装修,更显优雅。
  “想喝什么?我去倒。”陆禹城站起身来。
  “柠檬茶。”凌芊说着,站起身去取食物。不知道谁发明了自助餐,用一个固定的价格向人们的胃容量发出挑战,而事实往往是,人的胃永远吃不进与价格等同的食物。凌芊装了一盘食物之后,回到了座位。陆禹城已经把柠檬茶放在她的餐具旁了,现在他在取食物,还没回来。凌芊喝了口茶,不经意地瞥了眼餐厅的大门。
  外面走进一个很眼熟的人,凌芊眨眨眼,认出那是校董事。刚好,他向这边望来,也看见了她。凌芊忙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校董……”她扯开一个礼貌的笑容,“这么巧。”
  “是啊,又碰见凌老师你。”校董事点点头。
  凌芊的余光落在随后出现在校董事身旁的一个人身上,这人穿着黑色的修身西装,银灰色衬衫的第一个扣子没有扣,也没有打领带。凌芊微惊讶地张唇,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古以笙——第一次见他穿西装,还……蛮帅的。不过,他怎么会跟在校董事后面?哦,知道了,他也许是校董事的什么私人医生之类的,电视上看过。
  “我儿子,古以笙。”校董事不知道他们俩认识,介绍道,“以笙,这是我们学校的凌芊老师。”
  凌芊差点要不顾形象地指着古以笙大叫,但是在没做出这么丢人的事之前,她深吸一口气稳住了自己。她才想起来,以前听校长说,校董事姓“古”,但她怎么也不会把他们俩联系到一起去。现在知道了他们是父子,认真看看,他们的相貌的确有相似之处。
  古以笙没有打招呼,而是很奇怪地看着凌芊。
  “凌芊——”陆禹城回到餐桌的时候不见了她,就四周看了看,发现她好像遇见了认识的人,就走了过来。
  “和男朋友一起吃饭啊?”校董事和蔼地问。
  否认的话刚想冲出凌芊的嘴,校董事就说:“我们不打扰了,先去填饱肚子!”然后,他一拍古以笙的背,对凌芊作出个“再见”的手势。
  古以笙走了几步之后,回头来看了他们一眼,眼中忽然流露出一种让人难以察觉的落寞。很快地,他转回去,继续往前走。
  凌芊看着古以笙的背影,忽然觉得气氛变得很是尴尬。
  食物很美味,凌芊一边吃,一边心不在焉地应着陆禹城。她觉得日本烤肉很不错,于是起身再去取,随便拿几个寿司回来。在选寿司的时候,她碰见了古以笙,于是没有办法逃避地打了个招呼。
  古以笙似笑非笑地说:“牵着猫大人终于挽救她自己了?”
  凌芊明白他的意思,只是没有想到他还记得她那时的胡言乱语,她瞥了一眼背对着他们的陆禹城,“那个不是男朋友。”她很小声但是很坚定地对他说。
  古以笙抿着嘴,看了她很久,似乎在确定她是不是在说谎,一会儿,他挑高一道眉,“那么是哪位热情的读者?”
  “我倒是很希望每个读者都热情到请我来这种地方吃饭……”凌芊看着那些昂贵的寿司,摇摇头。“校董事居然是你爸爸……吓了我一跳,我应该没有得罪过你哦?”
  “你觉得呢?”
  “应该是没有啦……”凌芊心里毛毛的,她也搞不清楚自己以前对他的偏见是不是一种得罪,管他呢,他若这么小心眼,她只能自认倒霉。
  “你现在应该想想别的问题。”
  “什么问题?”
  “那个‘不是男朋友’的人正向我们走来。”
  “什、什么?!”
  凌芊措手不及的时候,古以笙往另外那个方向看了看,提醒道:“你的校董事也正向我们走来……”
  “你们认识?”校董事和陆禹城竟然同时开口。
  “住一起的。”凌芊想也不想,就对陆禹城说。
  这四个字,把陆禹城和校董事的眼睛都撑大了,古以笙也是一副惊讶的表情。
  “……邻居。”凌芊补充道。
  三个人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尤其是陆禹城对古以笙那剑拔弩张的气势。
  陆禹城刚想对凌芊说什么的时候,凌芊的手机响了起来。凌芊一看来点显示,哟,是表妹毛婕云。她放下手中的盘子,转身走出几步,避开那三个人,然后接起了电话。“干吗?”
  “姐姐啊。你跟上次的那个医生——就是住你楼下的那个人——到底熟不熟啊?”婕云似乎有点焦急。
  她问这个做什么?凌芊转身,瞅了一眼古以笙,“还可以啦,怎么了?”
  “曾允皓他送急诊了,胃出血。”
  “曾允皓?谁呀?”凌芊苦苦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几个月前婕云确实跟她提过这个人,“哦,是他呀。他胃出血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凌芊目光一凛,“你该不会和那小子……算了,我不管你。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啦,那个医生说的什么胃溃疡或者十二什么肠溃疡我都听不懂,还扯到肝硬化上面去,哎呀,我真是被弄糊涂了!你帮我问问他呀。”
  “这样啊,你等一下哦。”凌芊又回头看古以笙,他正在跟校董事说着什么,“古以笙——”如果没记错,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全名,而且还叫对了,真不容易。她刚想就这么问他有关胃出血的事,可一考虑到这里是餐厅,万一他大谈什么肠啊胃啊的,很倒人胃口,于是对他招招手,“你过来一下。”
  “什么事?”古以笙走了过来。
  “你自己问他。”凌芊对婕云说完,就把手机给古以笙。他莫名其妙地接过手机,贴在左耳上,询问了几句之后,挂断了。“我们过去一趟吧。”他用下巴指指门外。
  “好。”凌芊巴不得赶快离开这里,就跑过去跟陆禹城解释了几句,拿起自己的包。陆禹城说要送她去,她指着古以笙说要和他一起去。陆禹城似乎很不高兴,一言不发,而平时善解人意的古以笙貌似忽略了陆禹城此时万分不爽的脸色,跟他父亲说了一声就和凌芊一起走了。
  凌芊本想坐taxi去医院,古以笙说他有车。他有车?平时都没见他开过!凌芊看着那辆银灰色的别克里坐了一个司机模样的人,古以笙打开后座的车门,让她先进去。有免费的车,哪有不坐之理?凌芊坐了进去,古以笙随后坐在她身边。
  “医院。”古以笙似乎和司机相当熟悉,简单两个字,司机就知道他要去的是医大附属医院。
  凌芊在心里叹口气,心想婕云跟那小子八成是谈上了,不知道那个叫“曾允皓”的到底是不是个好东西,接近婕云是不是也有什么目的。她为什么觉得每个男人都是坏蛋呢?也许这样比较能够保护自己……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陆禹城打来的,她接起,就听陆禹城在电话里质问她和古以笙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胡思乱想什么?”他们还没在一起,他就这么怀疑她?!他以为他是谁啊!她像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吗?再说,她现在根本还不是他女朋友!凌芊气不打一处来,终于爆发了,“你以为我跟你们这些男人一样,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吗?!”
  古以笙翻翻白眼,提醒她:“应该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不管你们什么关系,你今天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我还特地买了生日礼物要送给你。”
  “今天本来就不是我生日,而且我没叫你送礼物给我。”
  “算了,等我出差回来再说,你给我几天思考的时间。”
  ——“你给我几天思考的时间”?!这恰是凌芊最不能接受的一句话,凭什么她要不要和他交往要让他决定?这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你思考什么?”她气势汹汹,“你为什么不让我思考一下?!”
  “我对你这么好,你却一点回应多没有,今天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你什么意思?”
  “我没有意思,你要是受不了我就放弃,何必勉强自己?”
  另一头,陆禹城挂了电话。
  “神经病。”凌芊狠狠按掉手机,再将它扔进包里。她转头看古以笙,他也在看她,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凌芊才发现自己居然和他坐得这么近。唉,跟他在一起比跟陆禹城在一起舒服得多。
  古以笙也把目光转到外面,然而他没有忘记自己刚才看见她跟一个男人一起吃饭时自己微微不悦的心情,自从知道她就是牵着猫逃跑之后,他对她的感觉的确有点变了。
  趁着今天这个机会,刚好可以看看那个叫曾允皓的人到底是何等货色。到医院以后,凌芊这么想着,和古以笙进入医院住院部的大楼。看来挺多人认识古以笙的,打招呼的人很多。“他们在三楼。”凌芊看着前方的电梯门刚好打开,一边跑一边说。从电梯里下来几个人,他们俩进去后,在电梯门将准备关上的时候,一个穿着病号服的人小跑过来,古以笙按了个按钮,使电梯门又打开。
  “谢谢。”对方有礼貌地颔首。
  凌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目光朝下看,靠在一边——她很不喜欢坐电梯,对这种密闭的空间,她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
  进来的那个人按下八楼的按钮,随意地目光扫过凌芊,忽然就愣住了。与其说是愣住,不如说是震惊,古以笙发觉他怪异的目光,不禁也看看凌芊。凌芊这时抬起头来,看清对面那个人的脸的时候,瞳孔一缩,倒抽一口气,面部表情一下子僵住,紧抿着嘴,仔细看还可以看出她紧咬着牙。古以笙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面熟,仔细回想一下,认出他是胡主任的病人,刚住进来不久,上次去内科诊室的时候这个人刚好在做胃镜检查。
  “叮。”三楼到了,电梯门打开,一种很沉闷的声音。
  古以笙抬腿向外走,忽然他的左手感到一阵柔软的触感,他一怔,低头一看,凌芊正牵着他的手,趁他失神的时候,她五指一伸,换成十指交握的牵法,几乎是用拉的,将愣在那里的古以笙拉出电梯,直直向前冲。
  身后是电梯门合上的沉闷响声。

  六
  凌芊僵着一张脸,仿佛什么感觉都没有似的只顾往前走。
  到了一个转角,古以笙硬是停住,凌芊也被迫停住,茫然地看着他。“右转。”古以笙的目光向右一瞥。凌芊一言不发,转个方向朝右边走去。到了309病房,凌芊驻足在门口,似乎很努力地在调整自己的情绪。十多秒后,她伸手正要推门,古以笙忽然开口:“你打算这样进去?”
  什么?难不成她还要去买一篮水果吗?凌芊疑惑地看向古以笙,见他缓缓抬起左手,进而发现自己的手像涂了万能胶一样粘在他手上,还紧紧抓着人家。“啊。”她赶紧将手收回来,背在身后,脸上迅速聚集了一团浓浓的红霞。“抱……抱……”真是没面子!
  “抱抱?!”古以笙双眼微微一瞪——她受什么刺激了?!
  “抱歉!”凌芊大喊,对他鞠躬90度。
  “姐姐,你们在干什么,还不进来啊?”毛婕云开了门,一脸奇怪地看着他们。
  “哦。”凌芊郑重其事地干咳了两声,恢复成若无其事的表情,快步走进病房。古以笙拉了一下西装的下摆,随后进去。
  凌芊的目光越过毛婕云,望向半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大男孩,心里一怔,哇,真帅啊——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帅气的男生呢,第一感觉就是漫画中的流川枫出现在现实生活里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比那个冰山要阳光许多,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凌芊心中涌起一阵很担忧的感觉,帅哥是世界上最不保险的动物啊……
  “姐姐,经常听婕云提到你,你是她的偶像哦。”曾允皓友好地打招呼,因为坐在床上,所以不便起身。
  “你好。”凌芊面无表情地回答。现在她实在很难笑出来……她望着曾允皓,他一副很尴尬的样子,凌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要好好休息哦。”
  曾允皓见她笑了,放心下来,用力点点头。
  凌芊因为曾允皓长得帅,对他印象实在不怎样。她已经过了那种见到帅哥就双眼冒金星的时代了,对她来说,帅哥跟流氓具有同样的危险性。
  “现在的医生怎么都这样,就说了一句什么‘胃出血,要住院观察,等检查结果’,人就不见了!太不负责了!”婕云义愤填膺,忍不住对凌芊抱怨,“到底什么原因、要不要紧、现在该做什么,都不说明一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我欠了他钱一样!有没有医德啊?!”
  “喂。”凌芊瞟瞟站在一边的古以笙,示意婕云注意言辞。
  “胃出血的原因有很多,有时候是急性出血性胃炎,但也不排除消化道溃疡、肝硬化、肝癌等。我看他这种年纪,大概是急性胃炎。”古以笙察看曾允皓病床边放的暂时止血药物,“像他这种急性胃出血病人,只要正规治疗,平时注意饮食,不要过渡劳累,就可以治愈。最近是不是饮食不规律、又很劳累?”
  “最近我在准备一个街舞节目,每天排练得很晚,所以就……”曾允皓摸摸腹部,心有余悸。
  “每个医生都很忙,我们很愿意跟你们解释病理,但是时间不允许。”古以笙看着婕云,并没有看出他有什么不悦的情绪,“像我刚才那样一个个解释过去,后面的病人会比你们还不耐烦。尤其是像他那样的急诊,你是愿意我们马上做出诊断,还是要听我们耐心地跟你解释病理、防治方法?所以说,我们只要跟你们简单说一下病情,然后安排你们要去的地方,开出药方,其他的你们都不要担心。”
  凌芊听着他的话,微微点了点头——他确实很忙,就算放假在家,一有手术,就要马上赶去医院,就算是深夜也一样。凌芊深夜写小说到两三点的时候,如果感觉累了,就到阳台站一站,好几次看见古以笙匆匆跑下楼,有时边走还边套外衣,可见出来得多么匆忙。
  “你要是还不懂,再接着问他吧。”凌芊拍拍婕云的肩膀,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开门走了出去。
  婕云以为她出去打电话,就没有多问什么。倒是曾允皓,拉拉她的衣角,指着古以笙,“你姐夫?”
  “别乱说,被我姐听见了你就死定了。”婕云冲他挤挤眼。
  古以笙望着已经关上的门,若有所思。
  凌芊走到门外,筋疲力尽地坐在一排塑料椅上,隔了几年,为什么要会碰见那个人……从看见他的那一刻,所有往事就像一把把尖利的匕首插进她的皮肉,过了几年,她仍然记得当年自己的单纯甚至天真,现在看来跟耻辱一样。她的价值低贱得就如一篇论文,当她把那篇用了两个月时间写出来的论文《论修辞学在明清小说中的应用》交给他仅仅一个星期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般,视她如地上随处可见的石子。那时候大四的他说他忙着实习,没有心思写论文,让她帮自己写一篇。因为他的成绩非常好,只要交了论文,完成答辩,就可以顺利毕业,再说当时二人同在文学院,她对文学方面的东西比别人熟悉很多。她那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让他放心实习。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查了许多资料,几乎天天对着电脑,本来双眼视力还算可以的她,最后离不开眼镜了,有几天甚至因为用眼过度,引发了结膜炎。这两个月里,他一次都没有回学校看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在一家挺大的广告公司做总经理特助秘书,总是说自己很忙很忙。凌芊见他这么忙,就很少打扰他,碰上周末才去他租的房子里打扫、做一顿饭给他吃。他给她的回应仅仅就是一句:“你真好啊。”但这么一句话,已经可以让她高兴好几天了。
  凌芊想到这里,握拳狠狠打在旁边的墙壁上,手上的疼痛她丝毫没有感觉,因为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发泄心里那熊熊的耻辱感。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愚人节那天打电话跟她说他已经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要留在那个公司工作,她还来不及恭喜他,就得到他不知道用什么逻辑推理出的一个结论——“所以,我们分手好了,我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她一听,手机就掉到地上,当她拣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挂了电话。她急得马上翘掉整个下午的课,去他公司找他。他明知她在楼下,却故意磨磨蹭蹭让她站了两个小时才下去,说自己刚才在开会。凌芊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他一脸正经问她:“我为什么要开玩笑?”凌芊追问他究竟怎么回事,他露出一种凌芊从来没有见过的鄙夷神情,对她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后,转身离开,从此,凌芊就再没见过他。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凌芊一直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她打过几次电话给他,但是他一开始是拒接,再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她当时以为,是因为那时自己只有19岁,所以22岁的那觉得自己幼稚。直到大二的开学初校庆的时候,她碰见他的同学,才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他在跟她交往前就有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就是他后来签合同的公司总裁的女儿,他那个时候就一直为写论文的事情发愁,还开玩笑说如果能骗到一个学妹帮他写就好了。
  这,就是真相。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真相。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是啊,她真幼稚,幼稚得被人利用了还不知道,她是一个很珍惜这份感情,而他是一个专门利用女人的感情来达到目的的人,无论是帮他写论文的她也好,有钱的总裁女儿也好,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可以这样不择手段。就是一吃软饭的——许慧、苏敏和小琼知道这件事之后一致评价说。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用他的绝情,教会凌芊无情……
  压抑了很久的往事一件一件浮上来,巨大的悲伤感压得凌芊几乎喘不过气,她弓着身子,双手抱着头,抓着两边的头发。她当年是那样得幼稚,幼稚得好可怜……
  “你没事吧?”
  凌芊猛地睁开眼睛,急忙把刚才摘掉的眼镜戴上,看见古以笙蹲在她面前,用一种温暖的关切眼神望着她。“你没事吧?”——这句话对她来说是那么陌生,她为他写论文写到半夜三更的时候、拖着正在月事中的身体帮他打扫卫生的时候,在他公司楼下站了两个小时的时候,他可曾这样问过她?对于她的付出,他的反应仅仅是“不要写得太晚,明天再写也可以”、“打扫得真干净,你真棒”、“你怎么这么幼稚”而已,对待一个女仆也不过是这样的吧?
  “凌芊?”古以笙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一晃。
  凌芊站了起来,“那个人得了什么病?”
  “恩?”古以笙也站起来,推推眼镜,“应该是急性胃炎。”
  “我不是问里面那个!刚才那个!”
  刚才那个?古以笙沉下目光,最终没有回答她。
  他的表情不像是不知道,倒像是知道了不愿意告诉她!凌芊耐着性子,“他得了什么病?”
  “我不能告诉你。”古以笙抬眼看着她,坚定地说。
  凌芊一时生气得几乎要冲他发脾气,但是他的目光沉静得像深不见底的大海,硬是压住了凌芊心中的怒火。“你的医德倒是好。”她讽刺道,别过头去。她多希望从古以笙口中听到那个人病得就要死了的好消息。“我进去了。”她撇下古以笙,又进去病房。
  “你打算在这里呆多久?”凌芊一进去,就把坐在床边的婕云拉起来,“再不走,就没有公车回学校了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是啊,婕云,你回去吧。”曾允皓看了一下手表。
  “好吧,你们都赶我走,我走就是了。”婕云冲凌芊吐吐舌头,走到一边去拿自己的包,“允皓,我明天再来看你哦。”她向曾允皓摆摆手,算是再见了。
  姐妹俩一起出了病房。
  “对男人这么好做什么?”凌芊一关门,马上斜眼看着婕云。
  “姐,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说。”婕云受不了地摇摇头,“就算是同学,这么照顾一下也不过分啊。”
  “他能给你什么好处?”凌芊翻翻白眼,很不以为然,“对一只狗好,它还会成天冲你摇尾巴,对男人那么好,最后反咬你一口的时候,打狂犬病疫苗都没用。要我选,我宁愿被狗咬一口。”
  站在外面一直没有离开的古以笙很汗颜地从凌芊的言语中得出她对男人这种生物的看法——连狗都不如。
  “那我能不管他吗?”婕云双手一摊。
  “看在他生病的份上,你照顾他一下吧……”凌芊投降,“不过我要提醒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将来怎么照顾你?”
  “因为我们学校搞什么街舞比赛,他刚好是院街舞队的队长,所以排练得很辛苦啦。”
  凌芊握着婕云的手,郑重其事地问:“平时呢?宿舍干不干净?是不是经常逃课?学习成绩怎么样?抽烟、喝酒是不是都很在行?跟别的女生是不是很随便?跟其他男生相处得怎样?有没有特别亲近的男生?会不会有同性恋倾向?像那种那么帅的男生,十有八九对女的都没兴趣,有的时候用女生做掩护,来掩盖自己同性恋的事实……”
  古以笙终于受不了,转过身去窃笑。
  婕云老老实实回答以后,凌芊总算放她一马,丢下一句“那小子有待考察”才准备要走。她送婕云到车站,看着她上了公车,一转身,发现古以笙站在不远处,似乎一直在等她的样子。大概是因为住得近,想一起回家吧……
  凌芊想起自己晚餐都没吃什么东西,可惜了那两百多块钱。她走过去,“我去麦当劳买东西,反正顺路,一起去么?”
  古以笙把头点了一点,“走吧。”
  “医生都不吃这种垃圾食品吧?”到了麦当劳门口,凌芊停下来说,“我进去买一下就出来。”
  古以笙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了一句:“去吧。”
  凌芊便走了进去。因为过了饭点,又不是周末,里面的人不是很多,凌芊找个地方排队,她的前面只有一个人。在等对方点餐的时候,凌芊不禁回过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古以笙,他高瘦的身材穿着那套黑色的修身西装十分合适,在霓虹灯的闪烁下,风吹了吹他额前的流海,他微转身,迎风站着,用手拨了拨头发。如果以他为主角拍一副照片,该是很不错的一张海报。凌芊发现,当他微垂下眼睫,就会显出一副很忧郁的姿态,忧郁得很深情,如同湛蓝的大海一般深情。
  她很喜欢看他微笑的样子,宁静得很舒服。
  凌芊你在想什么?!她忽然提醒自己,发现服务生正朝她微笑,问她要点什么。
  “板烧鸡腿汉堡一个……不,两个……中可两杯。”她一边说,一边拿钱包,然后补充道:“还要一个甜筒。”
  提了两个袋子在手里,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甜筒,凌芊边用舌头舔着手上的甜筒边走出了麦当劳。
  “冬天吃冰淇凌真有意思啊。”她冲古以笙笑了一下,一屁股坐在街道边的长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尽量使自己忘记今天看见的一切,也驱赶着脑中那些不好的回忆。她拿出一个汉堡和一杯可乐放在身边,剩下的交给走过来的古以笙,“给你的,一起吃吧!”
  “贿赂我?”古以笙接过,在她身边坐下。
  “你见过用麦当劳贿赂人的么?”凌芊承认自己今天很失常,很想找一个人说一大堆废话,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陪我坐一会儿吧……”她低声说,显得很落寞。
  古以笙望了她一眼,拿出可乐,打开上面的盖子,察看里面有没有加冰,“你等我会儿。”说着,他就起身离开。凌芊好奇地目光追着他的身影,见他走进麦当劳又买了两杯饮料,随后出来,然后给她一杯。
  “热巧克力?”凌芊眨眨眼。
  “冬天别吃冰的东西,对胃不好。”他看着她手中的甜筒,“尤其是那个。”
  “是,是,古医生——”凌芊对着甜筒一阵狼吞虎咽,以飞快的速度吃掉它,免得自己受不了古以笙的话语而把这么好吃的东西扔掉,就好像那两杯加满冰的可乐,下场就是被扔掉。“我下次一定注意。”
  古以笙微叹口气,找出塑料袋里的纸巾,在她嘴角边抹了一下,又把纸巾塞进她手里。
  凌芊微红了脸,偷看他一下,他拆着汉堡的包装,看来并不排斥那所谓的垃圾食品。凌芊清清嗓子,故作严肃。
  古以笙刚要把汉堡送到嘴边,忽然停下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什、什么问题?”该不是要问她今天那个男的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吧?
  “你为什么叫‘牵着猫逃跑’?”
  “哦,这个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凌芊很愿意跟他说,“我初二下学期的时候,养了一只很漂亮的猫,三个月大,黑色的,只有四个爪子和颈上一圈是白色的,我叫它‘喵咪’。”
  古以笙点了下头,表示在听。
  “它跟我非常要好,每天放学都等在门后,我一开门就跳过来蹭我的腿。它胆子很小,怕生,也怕体积大的东西。估计放一只老鼠在它面前,它也会吓跑,呵呵。”一说起原来那只猫,凌芊的脸上就浮现出温柔的笑意,“初二暑假,我去外婆家住了一个月,我妈打电话来说,我家喵咪发现我不见了之后,开始不吃饭不喝水了,天天趴在我床边等我,除了去上厕所之外,都窝在那里一动不动。坚持了三天,我妈看不下去了,硬是喂它吃了一点鸡肝,它才慢慢肯吃东西,大概是接受了我已经离开的事实吧。”
  “后来呢?”
  凌芊忽然自嘲得笑了笑,想起这么多年,竟然从来没有人有耐心听她讲喵咪的故事和笔名的由来,现在坐在一边听她讲的居然是古以笙……“我回去以后,它一开始还没有认出我,后来我倒牛奶给它喝,慢慢它就认出我来了。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很快就会失去它……没几天,我爸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嫌喵咪的爪子尖利,会刮坏新沙发。我没在意……”凌芊长长叹了一声,“终于有一天,9月23日,我中午上学的时候抱它摸她,心想会不会哪一天再也见不到它,下午回家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它不见了。”
  古以笙的眉毛一挑,然后又微皱起来。
  “我像死了一样过了三天,不说话,一直哭。”凌芊顿了顿,声音变得有点沙哑,“每每想起喵咪,就会想,如果当时带着它逃跑了,也许现在还和它在一起呢。”
  “它没再回来?”
  “后来我妈才对我承认,是她把喵咪送到它原来的主人那里,因为怕我爸搬家以后就抛弃它。我心想,也许这是个好归宿,就没再想着要把它弄回来。可是没几个月我就听说,我的喵咪自己从那个主人家跑掉了,再没回来。”凌芊沉下眼睫,“它终究是不再回来了。”
  最后一句话,是鲁迅式的语法。
  凌芊咬了一大口汉堡,发出赞叹,“真好吃啊,要不是吃了会发胖,我每天都买一个!”她偏头看着古以笙,“你呢?怎么就看起我那低俗的书来?”
  “一天晚上值班,特别无聊,在抽屉里发现一本书,也许是护士留下的,就拿来翻翻。”古以笙勾勾唇角,看着凌芊,“挺好看的。”
  “真的呀?”凌芊得意地昂着头笑。

  七
  真疯狂,和一个医生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吃垃圾食品,也算是一种刺激的体验吧!凌芊看着古以笙一口口咬着汉堡,心里有一种很有趣的感觉。
  “你呢?为什么会当医生呢?我也听过校董事的一些事情,是从医药方面起家的,然后才投资办了学校,你是为了继承家业吗?”
  古以笙往靠背上一靠,手搭在靠背上,“我……从没有想过从商,对于父亲的企业,丝毫没有过觊觎。人在商场,难免沾染一些俗气和虚伪,甚至阴险,为利益不择手段,渐渐也将人心一并失去。”他望着远方闪烁的车灯,像流水一样不断划过他的眼瞳,深沉的目光中透露出他的某种执著,也许是对人性的一种执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踩着失败者的尸体向上爬,最后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的虚荣,践踏那些曾对他付出的人——我不愿意以那样的方式成为一个看上去很成功的男人。因此,父亲常说我‘胸无大志’。”他无所谓地一笑,“上大学的时候选择了医学院,因为医学这东西是除文学以外唯一值得深究的东西——我这么认为。比起商人、政客,医生似乎更干净一些。”
  凌芊认真听着他说话,心中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她不禁想起那个人来,她当初也不过就是他的一个棋子,而且也许是类似于象棋中的卒这样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她死在了他前进的道路上,他浑然不觉惋惜。他如同将帅,有着自己的规划,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棋子来达到成功的目的,而他成功的手段就是让每一个棋子去死,自己稳坐军中,最后扬起胜利的旗帜。
  “不过,当初是我幼稚了。”古以笙忽然将话题一转。
  听见“幼稚”一词的凌芊很是敏感,她瞪大眼睛盯着古以笙,想听他到底想说什么。
  “医院也不如我当初想像得那么干净,内部肮脏的勾当很多,是外人难以理解的。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坚持。”
  “因此就先收下红包,再还给家属?”如果可以,凌芊很想摸摸他的头。
  古以笙愣了一下,显然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知道这件事。半晌,他说:“那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东西我很难表达出来……我觉得应该淡然一点,对利益,对人等等。有一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但是,可能由于自己从小物质生活优越,对金钱、地位上的渴望不及其他人那么强烈,于是养成了这么‘胸无大志’的性格。”
  “而这样‘胸无大志’的人却不多。”凌芊总算可以接上一句话,“野心勃勃的人让我觉得可怕,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背后捅你一刀。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我们都活在童话里就好了,行恶之人必有恶报,善人也终有好结果。”她长长呼一口气,眨眨眼,“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喜欢医生。”
  “说下去。”
  “看了一本书,《白色巨塔》……”
  古以笙坐直身子,“你也看过?”
  “恩!”这么说他好像也看过呀!“我喜欢里见修二,他的坚持和你的似乎是一样的。那时候觉得,他好像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男人哪!”
  “呵呵……”
  不知从哪家店里飘过来的音乐声,贝多芬的《庄严的弥撒》,那正是《白色巨塔》最后一页里提到的古典乐曲。凌芊闭上眼睛欣赏了一会儿,回想着古以笙刚才的话,觉得自己获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心灵倾诉。
  但是,古以笙的话是发自内心吗?回家的路上,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她觉得自己不能再随便相信一个男人了,她仍旧觉得男人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目的就是赢取女性的好感,然后达到自己利用她们的目的——这该死的心理障碍!记得小琼评价自己是“缺乏安全感”,或许她说对了吧。但是古以笙说那些话实在不像是有什么目的,因为从她身上,他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
  到五楼的时候,凌芊对他说再见,他点点头。凌芊继续上楼,还没有踏几级台阶,古以笙忽然叫住她,“凌芊——”
  “恩?”她回过头。
  “我……”
  凌芊忽然打了个喷嚏,吸吸鼻子,很不好意思地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古以笙沉默了几秒,“别受凉,再见。”
  “哦,谢谢。”凌芊笑着挥挥手,转身上楼。
  一个护士敲敲门,走了进来,环视办公室以后,问正在看病历的古以笙:“胡主任呢?”
  “巡查病房,快回来了。什么事?”古以笙将病历放在一旁,推推眼镜。
  “病人的化验结果出来了,我先放在这里,等他回来看。”护士将几张化验单交给古以笙,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古以笙拿过化验单,上面写着两个病人的化验结果,一个是他的病人林科,另一个是胡主任负责的病人袁行剑。“袁行剑……”古以笙先把林科的化验单放在一边,专注地察看袁行剑的化验单。如果他没记错,上次在电梯里碰见的那个让凌芊神色大变的男人就是袁行剑。
  “古医生。”胡主任推门进来,“小刘说她把化验单拿来了……”
  “是的,在我这里。”古以笙刚想把单子交给胡主任,他就摆一摆手,“你先看,我发个邮件……”说着,他就在电脑前坐下。古以笙应了一句,便继续看着化验单。
  “那个叫袁行剑的怎么样?CEA(癌胚抗原)和CA19-9(糖链抗原)的结果如何?”胡主任看着电脑屏幕。漫不经心地问古以笙。
  “血清CEA大于5ug/L,阳性;血清CA19-9浓度……很高。”古以笙一边翻看化验单一边说。
  胡主任有了点认真的表情,“切片的检查结果呢,细胞分化程度情况如何?”
  “低分化。”
  “低分化?”胡主任的目光从电脑上移开,“扩散了?”
  “虽然还有待检查,但是估计已经扩散了。”古以笙放下化验单——如此明显的结果已经不需要再判断了,“之前做胃镜检查的时候就发现疑似肿瘤附近有多处破损,边界也很不清楚,我告诉他是胃溃疡。”
  胡主任摇摇头,很惋惜的样子,“真少见,这么年轻,二十六七岁的人就是胃癌晚期……”
  古以笙微点一下头,他进入医院以来,接触了不少癌症患者,这么年轻就是胃癌晚期的倒是第一次见到。这袁行剑和凌芊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凌芊对他的病情这么关心?如果凌芊知道他是胃癌晚期,会有什么反应呢?
  “你的病人怎么样?”胡主任随口一问,打断古以笙的思绪。
  古以笙看了看林科的化验单,“胰腺有个肿瘤,良性的,只有花生那么大。”
  “但是不可以怠慢,良性忽然变成恶性的病例很多……你告诉袁行剑说他得的是胃溃疡?”胡主任发完邮件,开始看袁行剑的化验单,进一步确认他的病情,“对他隐瞒病情吧,继续跟他说是胃溃疡,让他配合治疗。不过先通知家属吧!原定的手术计划照常,打开腹腔看看肿瘤的转移结果再商量制定治疗计划。听说你在准备的博士论文就是有关胃癌的是吗?那现在开始你跟我一起负责他,你也可以学习学习。”
  “恩。”古以笙站起来,理了理白大褂的领子,“我去病房通知林科检查结果,顺便看看袁行剑的情况。”
  在住院部的楼下,古以笙碰见了来探望曾允皓的毛婕云,打了个招呼,就直奔林科的病房,告知了病情后,他来到隔壁袁行剑所在的病房。
  袁行剑见了他,马上就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和凌芊手牵手走出电梯的人——凌芊拽什么?一个当年被他几句话就骗得神魂颠倒的小女孩,居然敢向他示威?他就让她见识一下他的厉害!他先是用很怪异的目光上下打量他,看着他胸前挂着的名牌。原来这男人是医生啊……先不管凌芊了,自己的病要紧。“医生……今天我的检查结果应该出来了吧?”
  “确诊为胃溃疡。”
  “原来是胃溃疡,怪不得疼得厉害,全身都不舒服……”袁行剑自言自语着,用手按着腹部,一会儿又问:“可是我一直觉得这里硬硬的,吃不下东西,脸色也越来越差,有点发黄……上厕所的时候,还会有血……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引发了肝炎,所以你没有食欲,而且,出现了黄疸现象,脸色发黄。血……我想,应该是由于消化道溃疡引起的。”作为一个医生,对一个癌症晚期病人隐瞒病情是件善事,但应对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时需要极快的反应能力,把谎言编造得天衣无缝同时还要合乎病理。然而,古以笙听他这么描述,推断出癌细胞很有可能已经转移到了肝脏。
  不用说是袁行剑,就算是医生,也会觉得古以笙的解释合情合理。他总算放心下来,舒了口气,又开始打量古以笙,欲言又止。
  古以笙发现,如果他的脸色好一些,应该也是个俊朗的男人。
  “你……跟凌芊……”袁行剑终于问出口。
  古以笙抬眼,没有回答。多多少少他也猜出几分,或许袁行剑就是那个让凌芊对男人产生偏见甚至可以说是心理障碍的人,究竟是多大的伤害,足以让一个人产生这样的心理障碍,古以笙难以推断,现在该怎么回答,他也难以应付。
  袁行剑对当年自己的行为一点悔悟都没有,开始咄咄逼人起来:“她是不是可怜兮兮地看着你,帮你做这个做那个?这样的女人最烦人了,劝你早点和她分开。”
  “是吗?”古以笙眉尖一挑。
  “当然,我以前就快被她烦死了,同样是男人,我就这么劝你一句,她那样自以为是的人实在让人倒胃口。那个丫头脑子里不知道装了什么,成天把人幻想得跟童话一样,幼稚得不得了,千万要不得。任何男人都受不了她这样的……”
  “袁先生。”古以笙打断他的喋喋不休,你该休息了。”说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关了门后,耳边仿佛又听见贝多芬《庄严的弥撒》,他想,有些人的灵魂的确需要洗涤。
  “哼。”袁行剑不屑地冷哼一声,别过头去。当年就是那个小丫头,害得他差一点跟现在的女朋友分手,他好不容易才甩开她,她又出现了!正在这个医生很可能还是她现任男朋友,万一那丫头跟医生说了什么,两个人联合起来害自己怎么办?他靠在枕头上,回想凌芊把论文交给自己的时候那兴奋的表情,好像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向他邀功。要不是他没有时间,否则随便写一篇论文都比她写得好!他比明白为什么她要对自己这么好,就只是因为喜欢他?真是幼稚!他不需要一个喜欢他的女人,他需要一个能给自己机会出人头地的女人!他现在的女朋友郑雨芳就是这么一个女人,身为总裁千金的她长了一张娃娃脸,虽然只比他小一岁,但看起来只有十七八,性格开朗,还特别知道分寸,他废了多少心思,总算和她订了婚,只要不出意外,结婚以后,她父亲一定会重用自己,那么,十年之内,他成为副总裁应该不成问题!而凌芊呢?她虽然也是在比较富裕的家庭里长大,但是却没有能力让自己平步青云,撇开这个不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凌芊喜欢写小说的原因,她脑袋里总是喜欢想一大堆东西,他不愿意天天跟她交流,他的时间得用在为将来的谋划上。他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父母虽然是双职工,有很稳定的收入,但是他父母却生了五个孩子,他是最小的,上面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他三个姐姐的学历都不高,现在都已经嫁人了,他和哥哥学习成绩都很好,但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大学,哥哥比他大一届,高考时哥哥考上了重点大学,这一点让他很烦恼,开学之前,他偷偷撕了哥哥的录取通知书,让哥哥上不成大学,而第二年,他自己考上了F师大。哥哥无奈,只有出去打工供他上学,可是,去年,他哥哥却因为患了流感未及时治疗引发脑膜炎去世了。说实话,他对哥哥有点愧疚,但是他不得不这样做,只要自己能飞黄腾达,牺牲多少人的利益都在所不惜。与他哥哥相比,那个凌芊算什么?不就帮他写了一篇论文,还以为自己会娶她么?天真得近乎愚蠢!
  无聊啊,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但是自己的生日得一个人过啦,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啊。凌芊这样规划,下午去安德鲁森买了慕司蛋糕,要她最喜欢的绿茶口味的,再买一大堆烧烤回来,大吃一顿!睡到中午才起来的凌芊对自己的规划很满意,慢吞吞地刷着牙。她的生日还真是红火——今天月事来了,肚子不太舒服。等她把牙刷完了,刚要洗把脸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奔过去一看,是小琼。
  “喂,亲爱的,想我啦?”她接起,故作娇嗔道。
  “你少恶心!赶快出来,我在你家楼下。”
  “啊?你……怎么可能?!你离家出走了?”凌芊不太相信,以为小琼是在耍自己,就开玩笑道:“是不是又没冲厕所,被你妈给赶出来了?居然跑我这儿来了,你还真会跑!”
  “我刚好跟我妈来X城看亲戚,想起今天是你这祸害出生的日子,就过来看看。你再不下来我就走了!”
  “别呀……”凌芊来劲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阳台上向下望,果然看见小琼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大花纹毛衣、淡色牛仔裤在楼下,手臂上还搭着一件大衣。太好了!“小琼,你等等!我请客今天!”
  “废话!难不成我请啊?你快点哦。”小琼说着,挂了电话。
  凌芊手忙脚乱地洗了脸,涂了护肤霜,穿好衣服,冲出门去。跑到三楼的时候,刚好碰见值早班回来的古以笙。今天心情特好,凌芊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嗨!古以笙!”
  古以笙还有点不习惯她忽然的热情,但还是回礼道,“什么事这么开心?”
  “哦,今天是本小姐生日,出去请客!”凌芊指着自己。
  他一听,笑道:“那祝你生日快乐……”
  “哈哈,谢啦!我走了,拜拜!”凌芊绕过古以笙,一溜烟地跑下楼。
  古以笙敛起笑容,前几天袁行剑的喋喋不休让他很不愉快,并不是因为袁行剑冒犯了自己什么,而是对袁行剑评价凌芊的言论很是不满——也许,这就是他对凌芊伤害,所以让凌芊一边写着爱情小说,一边不再相信爱情。被这样一个男人弄成这个样子,她真不值,至少,他替她不值……
  “琼耶——”凌芊一把抱住小琼,送上香吻一个。
  “你敢乱来,小心我的似阳哥扁你哦。”小琼推拒着,一脸奸笑。
  “什么似阳哥?你……”凌芊重重打了她一下,“你这花心的!又搞上什么男人了?!”
  “一边走一边说啦。”
  凌芊把小琼带到了著名的小吃一条街,有点像台湾的夜市,准备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吃遍。她们流连于各种美食之间,谈论着最近发生的事。对于小琼的感情经历,凌芊多少有点了解,知道之前她和一个男人纠缠了好多年,期间分了好多次,合了好多次,小琼自己用一个历史朝代规律来自嘲说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没想到现在终究是断了,原因是那个男人的感情太不稳定,让小琼累了……累了……她居然累了,凌芊想,小琼和自己一样,都是对感情以及男人彻底失望的人,以前觉得她是在玩弄感情,其实不然,她一直处于一种彷徨之中,在相信和不相信之间犹豫着:相信,是因为憧憬;不相信,是害怕伤害。至于小琼所说的“似阳哥”,听她说是在买体育彩票的时候认识的,人如其名,像太阳一样,给她很温暖的感觉,据说还跟韩国明星李俊基有几分神似。小琼现在每周都去买体育彩票,就是为了碰见她的似阳哥,基本上小琼还算是个主动的女孩子。
  “你这么诚心诚意的,就算追不到似阳哥,也会中大奖的。”凌芊打趣说。“我寒假时候回去看看你的似阳!”
  “做老师就是好哇,还有假期哦。”小琼嘴里塞着烤鱿鱼,含糊不清地说。
  凌芊和小琼在街上混到八九点,小琼说她得回那个亲戚家,于是凌芊就抱着吃得鼓鼓的肚子也回家去。
  “真爽呀!”凌芊洗了个澡,倒在床上。她没有跟小琼提自己在医院遇见袁行剑的事,因为她觉得自己不会再和那个人有什么交集了,见面就是一次偶然,也可以说是意外,提了也没意思。不过她真的很好奇他得了什么病,可惜古以笙就是不告诉她——作为一个医生,是不可以随便把病人的病情透露给外人的。
  趁着自己心情好,凌芊打开电脑回着读者来信,肚子隐隐作痛着,她认为是来月事的原因,喝了点热水,就不再管它了。
  但是,痛经的话,肚子怎么咕咕在叫呢?于是,凌芊跑了一趟厕所,然后是第二趟,第三趟……她从厕所出来,看看钟,十二点了。今天好累,可能受凉了?凌芊爬上床,迷迷糊糊的睡了,可是怎么也睡不安稳,肚子很胀。等她猛然惊醒,被一阵巨大的反胃感弄到没有办法继续睡觉,她摇摇晃晃走到洗手台,马上吐得翻江倒海,几乎要把自己整个胃给吐出来。胃底一阵阵的抽痛,让她干呕不止。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发觉温度比平时高很多,而且,现在的她,觉得很冷……她心想,自己可能是感冒了。回到床上,她用被子盖住自己,双手交叉抱着自己的双臂,觉得手碰到的皮肤像针扎一样疼,被子也丝毫不起作用,她觉得越来越冷,冷到发抖——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病痛经历!

  八
  古以笙……
  她的心中只浮现了这么一个名字,他是医生……她艰难地看了床边的闹钟,已经两点多了,他在睡觉吧?不管了,她难受死了!
  她穿好衣服,扶着墙壁,用了今生最大的耐力走到楼下,几乎要站不住了,这么短的距离,好像走了一辈子一样。她敲敲门,可是里面没什么动静,她咬着牙,用尽全力,握拳敲了好几下,如果他再不出来,她就死在他门口好了!总算,里面响起了脚步声,古以笙开了门,头发微乱,睡眼惺忪。
  “我要死了……”凌芊带着浓浓的哭腔。
  古以笙去摸凌芊的额头,“这么烫……你怎么回事?出去的时候不是还活蹦乱跳的吗?”
  “别,好痛……”无论被碰到什么地方,凌芊只有一个感觉,就是刺痛。
  “哪里痛?”
  “全身都很痛,碰一下就像针刺一样……”凌芊一边喘,一边抽泣。
  古以笙的唇角一抿,拉着她,“去医院!”
  “不要,我不去医院……”她怕打针!
  “由不得你!”古以笙的语气变的空前强烈,“我去换衣服,你等着!”
  “我不要去——”凌芊倚着门框,无力地叫着。
  “不去?”古以笙穿好衣服出来,伏下身,“上来,我背你。”
  凌芊撅着嘴,趴在他背上,听见他将她的手环在他脖子上,用很温柔的声音说了一句:“抱好……”
  那一刻,她的心弦好像被轻轻拨动了一下。
  古以笙把凌芊送到医院,直接挂急诊,值班的医生得出更他相同的结论——生物性食物中毒。“再晚一点送来就没命了。”那个医生吩咐护士给凌芊挂瓶的时候说。
  “古医生,你女朋友啊?”值班的几个护士掩嘴笑着。
  古以笙没回答她们,叫其中一个护士去拿体温计。
  护士在为凌芊扎针的时候,凌芊老不高兴地皱着眉头,眼泪汪汪的。她一阵阵发冷,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护士拿了医生开的药片让她吃下去,她闻到那药片一股子怪味,不住干呕,犹豫了很久,就是没办法放进嘴里。
  古以笙坐在她的病床边,“吃下去,然后量体温。”柔柔的中低音在此时尤其好听。
  凌芊无力地瞥了他一眼,最终选择听他的话。虽然对药片的反应很大,她还是一闭眼,把它们都吃了下去,换来的结果就是干呕到胃部又是一阵阵抽痛。忍了很久,总算没有把刚才吃下去的药再吐出来。
  “三十八度二。”四分钟后,古以笙看着体温计。
  “我……我真的是食物中毒啊……”那个词对自己太陌生了,凌芊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你吃了些什么?”古以笙的语气略带责备。
  凌芊很认真地回忆着,细细数来:“很多啊……章鱼小丸子、烤牛肉啊,鱿鱼啊,还有奶茶、麻辣烫,鱼丸,热狗,寿司卷,炸苹果,多得数不清……”
  古以笙简直是无语,她这么个吃法,根本难以判断是什么食物导致的中毒。她真是个不能让人放心的大小孩……明明自己不见得多会照顾自己,却成天摆出老成的样子,生了病,也不见得会有人在身边照顾她。
  “古医生,要打退烧针吗?”护士问。
  “再等等,看情况。”古以笙的目光始终落在凌芊苍白的脸上,目光中有着浓浓的怜惜。见她病殃殃的,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就轻声劝着,“没什么事,明天就会好了……”
  “要多久才挂完呀……”凌芊看着那一滴滴的药水输进自己体内,刚才看见护士拿了好几瓶药水在旁边,不知道全部挂完要多久。
  “三四个小时,你先睡吧……”
  凌芊把眼睛闭上,说实话,日光灯照得她的眼睛很不舒服。没多久,她像是想起重要事情一样,又睁开眼,“那你呢?”
  “我在这里。”古以笙安慰性地摸摸她的头。
  一个护士窃笑着对另一个护士说:“瞧人家古医生,原来早就有女朋友了……”
  “是啊。”另一个护士说,“对她很好呢……看来我们是没希望了!”
  凌芊虽然闭着眼睛,但是一直没有睡着,还是因为认床的缘故,有时候偷偷睁开眼去看瓶子里的药水挂完了没有,就看见古以笙坐在一旁,手里捧着杂志。一瓶药水挂完之后,护士进来换第二瓶,古以笙就叫护士再给凌芊量一次体温。这一次量出来的结果让凌芊大吃一惊——三十九点九!这不就是四十度了吗?她见过一些发烧到四十度的孩子,有的聋了,有的干脆就傻了……一想到这里,凌芊就怕得要死,她不能接受一个智商忽然就降到一百以下的自己。怎么办……为什么挂了瓶还不退烧呢?是不是自己中毒得真的很严重?凌芊真是后悔莫及,早知道自己现在是这样的下场,她怎么也不会乱吃东西的。
  “呜……”生病时候,人都特别脆弱,凌芊又哭了,发高烧而昏沉沉的脑袋里像装了浆糊一样,只想到一个字“死”。眼泪横流进鬓角的长发里,很快就沾湿了几缕长发。凌芊抬起没有被扎针头的左手去摸自己的额头,感觉真的很热,从小到大虽然也发过几次烧,可是从来没有一次高到近四十度,所以这温度,也是第一次在自己额头上感受到的。忽然,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覆上自己的手,将它从额头上移开,凌芊偏看一看,古以笙握着她的左手,另一只手轻轻塔在她额头上。
  “别哭,我在这儿……”潺潺的嗓音就像在枕边的低吟。
  凌芊把头点了一点,抽泣一下。
  “退烧针。”古以笙回头吩咐一个护士。
  凌芊万般无奈地看着护士拿来注射器,划开小小的药水瓶,将药水吸进了针筒里。那尖尖的针头闪着银光,简直就像一样杀人凶器。浓浓的酒精味飘了过来,凌芊不禁一抖,很像大叫着逃开。
  由于是臀部注射,古以笙很自觉地借口去洗手间而回避开。
  虽然屁股上挨了一针,但退烧针的效果很明显,不到二十分钟,凌芊的体温就降了下来,她也得以昏沉地睡去,期间有护士来换药水,她也不知道。
  “行剑,好点了吗?”一大早,郑雨芳和袁行剑的大姐袁行淑一起来医院看望病床上的袁行剑,只见郑雨芳穿着夏奈尔最新款的冬装,提着个LV的皮包,把一个大果篮摆在一旁的矮柜上。
  “雨芳,你来了!怎么还买这么贵的果篮哪,你瞧你……”袁行剑恭敬地坐起来,然后才问候自己的大姐袁行淑。他招呼郑雨芳坐下,对袁行淑说:“姐,快削个苹果给雨芳。”
  “行,你们等着!”袁行淑和家里其他人一样,对家中现在唯一的儿子袁行剑都是万般宠爱,有求必应,她把弟弟对郑雨芳的谄媚理解为恩爱,二话不说就拿起水果刀开始削苹果。“胃还难受吗?”
  “还好,但是仍旧吃不下饭。”
  郑雨芳有一听,皱起了眉头,“这怎么行!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还要去南欧渡蜜月,你这样的身体能不能应付呀?”
  袁行剑忙拍拍胸脯,改口说:“我就快好了,你就放心吧,你老公我呀身体好着呢,简直就可以吞下一头牛!”
  “瞧你那傻样。”郑雨芳用手指点了下袁行剑的头,呵呵笑起来。
  二人和袁行剑拉着家常,因为怕影响他的病情,二人过不了多久就准备离开了。这时,胡主任推门进来,看见郑雨芳和袁行淑在里面,就退出病房在门口等着。家属来得正是时候,他本想在今天通知袁行剑的家属来一趟呢。等她们二人出来之后,胡主任才小声对她们说:“二位跟我来一下。”
  袁行淑脸色一变,有种很不祥的预感,郑雨芳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很快跟了上去。
  胡主任把她们俩带到楼下,开门见山地说:“关于袁先生的病情,我想二位……要作好心理准备。”
  袁行淑大骸,脸色唰地白了,而郑雨芳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就是胃溃疡嘛,开刀一下不就好了吗?”
  胡主任摇摇头,心想年轻的女孩就是不懂事,“事情是这样的,通过进一步的化验和检查,我们发现袁先生得的是胃癌。”
  “胃癌?!”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叫起来,袁行淑双手捂着嘴,郑雨芳的脸色终于变了。“怎么会是胃癌呢?明明只是胃溃疡啊!”
  “从道义上讲,要对病人隐瞒病情,所以,也请你们对袁先生守口如瓶,另一方面也配合一下我们的治疗。”胡主任双手背在身后,微腆着凸出的啤酒肚。“总之,你们尽量配合我们,不要给袁先生太大的刺激。”
  “那,是什么阶段的胃癌呢?”袁行淑焦急地问,“他这么年轻,应该只是早期吧!”
  “这个……很遗憾,是晚期。”
  “天啊!”袁行淑几乎要晕过去。
  郑雨芳张大嘴,也盯着胡主任,双唇颤动着,“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见惯了这种场面的胡主任并没有显出很关心家属情绪的样子,打着一副官腔,“我们一定会尽量救治袁先生……其实就算到了晚期,也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有几个晚期癌症的病例到最后就被治愈了,所以你们也不要太难过,要有希望。”这些话是纯安慰性的,胡主任之前不知道对多少个病人家属说过同样的话。
  胃癌晚期了……郑雨芳咬着下唇,眉心打了一个结。
  迷迷糊糊中,凌芊被几个护士的声音吵醒。
  “古医生回去了吗?”“进手术室了。”“怎么回事?今天只有安排他下午的会诊而已啊。”“他的一个病人忽然出现术后肠阻塞,要再进行手术。”“啊?他行不行呀?昨晚到现在一直陪着,马上又进手术室?会不会晕倒在里面?”“怎么可能,他曾经在一次大手术里当第一助手,站了快十个小时都没怎么样,现在这点程度不算什么啦。”
  凌芊醒了过来,由于昨天太匆忙,没有戴眼镜就出门了,所以现在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仍然能看见墙上的钟所显示的时间。都十点了……记得六点的时候一个护士叫她起来吃了药,她就又睡着了,现在已经这么晚了……
  “小妹,好点了没?”一个年纪稍长的护士见她醒来,就走过来问。由于大家都以为凌芊是古以笙的女朋友,所以对她比较热情。
  “好了……”凌芊连忙回答,虽然全身还是软绵绵的,但是已经没有昨晚那样像要死了一样的难受了。
  “当然得好了,不然太对不起古医生了。”一个护士边收拾药品边说,“陪了你一晚上,一直怕你再发烧。哎哟,对女朋友这么好,可羡慕死我们了!”
  看来这些人都误会了……凌芊把枕头弄高了些,微撑起身子,靠在枕头上。“别哭,我在这儿……”她的耳边仿佛又响起古以笙柔和的音调,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复杂。她对古以笙是不是……她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上男人了,可是,现在看来,她并没有丧失喜欢男人的能力。她不是同性恋,会喜欢男人是正常的,然而,她怎么可以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古医生。”外面有护士在打招呼,凌芊马上看向门口,就看见古以笙出现在那里,还穿着手术的绿色衣服,口罩还挂在脖子上。“醒了?”他走到床边,“你好点没?”
  凌芊的心脏莫名其妙地跳地很快,不知道说什么,她就重重点了下头。以前看《红楼梦》的时候,贾宝玉被贾政打了,林黛玉来看他的时候,他显得很高兴。他一直就盼望着林妹妹能来吧?比起薛宝钗那隐晦的告白,林黛玉的一句“你可改好了”值千金。
  “我去换衣服。”古以笙见她醒来,恢复了气色,就放心下来。
  唉……凌芊承认,自己确实喜欢上他了。但是,她必须要压制自己,尽快从这喜欢从脱身出来,否则,她一定又会被伤得很惨,就像以前一样……她告诉自己,男人一开始都是这样的无害,甚至有些时候还让人感动,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在你之前,他们究竟对多少个女人有类似的举动。怪不得有人会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她真希望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天真的小女孩,对爱情有如童话一般的憧憬,可是这世界上有如果吗?如果还有如果,她希望古以笙永不要再出现,这样,她可以毫无顾及地喜欢着他,把他当作自己心中的一个梦。这样的想法有点奇怪,甚至别扭,凌芊对这样的自己感到十分悲伤。原来,她没有失去喜欢男人的能力,她失去的,是喜欢男人的勇气。
  或许因为,他是一个好医生,所以会整夜陪着自己,换作别的病人,他一定也会做同样的事——凌芊对自己说。
  一次食物中毒,居然花了三百块钱!凌芊坐在taxi里唉声叹气,“怪不得有人开玩笑说,如果你有钱没地方花,就生病一次上医院!”她虚弱地转头对古以笙说。
  “算便宜了。”如果没有他,她还得再多花几百。
  “那个……谢谢你。送我去医院,还送我回家。”代价就是自己喜欢上了他,他真是赚到了,她亏大了!
  “中午吃点东西,再休息去。”古以笙交代,过一会儿又不放心地多问了一句,“家里有东西吃吗?”
  “有方便面。”她冰箱里除了方便面,真的没有别的东西能吃了,好几天没去超市了都。
  “没有别的了?”
  “有别的我也不会做,连方便面都是用开水泡的……”她仍旧隐瞒着自己会做菜的事实,她觉得自己会的东西越少,就越不会被男人利用,不再会被男人当作什么清洁工和厨师。其实按今天的身体状况,即使家里有菜有肉,她也没有力气动它们。
  古以笙看了她一眼,沉默了。
  哼,吓到了吧?凌芊心想,是啊,男人听说她连方便面都只会用水泡,一定对她很失望了,古以笙也是一样的货色。早知道就告诉他,连泡方便面她都不会。
  凌芊看着古以笙一言不发地扶她上楼,还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便觉得很不是滋味,怎么了他?有必要吓成这样吗?一定巴不得早点避开她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吧?男人都是这个样子,认为女人一定都要会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哼!他们还找什么老婆,直接找一个保姆不就好了!凭什么女人就一定要会做这些?其实每个人都会做,不管是男人和女人,但是为什么女人就这么心甘情愿地去做这些家务,而男人就会翘着脚看报纸和电视?!女人的可悲不在于要为男人做家务,而在于她们自己都认为身为女人,就应该去做——这就是现社会状况下男女变相不平等的一方面!所以,她就是不能告诉男人自己会做菜、洗衣服、打扫卫生!以前自己太傻了,以为越让男人知道自己的贤惠,男人就越喜欢她,而事实正相反,她的贤惠根本一文不值!她的大学同学雅君告诉过她,一个女人什么都不会,可是还有男人愿意要她,那么,那个男人一定是真的爱她。以前觉得匪夷所思,现在才知道雅君说的多么正确。
  “谢谢。”到了家门口,凌芊没有忘记跟古以笙再一次道谢,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帮助了自己,所以基本的礼貌不可以忘记。
  “你不要泡面……”在凌芊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古以笙开口了。
  凌芊奇怪地回过头,眼睛不解地眨了眨。
  “别马上睡觉……等会儿我端吃的上来。”说着,他走下楼去,留下一脸震惊的凌芊。
  凌芊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半天回不过神来。她忽然想起,自己下午有课要上,可是她实在是去不了学校。于是,她找到手机给学校挂了电话请假,假请完了之后,她把手机放在一边。对了,那个陆禹城自从和她吵架以来,居然再没联系她,是放弃了吗?最好是放弃了,因为她现在是绝对不会接受他了……她打开电视看着,一边想事情,一边等古以笙。怎么?他居然还要送东西上来给她吃么?他怎么这么好……他怎么可以这么好……
  半小时以后,古以笙果然上来了,把饭菜端给她,但是没有要进来的意思,“我下去睡一会儿,你慢用。”
  “等等。”凌芊叫住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问:“你做的?”
  “如果你还想中毒一次,我可以去买你昨天吃的东西上来。”古以笙挑眉道。
  凌芊望着那一碗清粥和几道清淡的配菜,彻底说不出话来了。
  古以笙,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要这样待我,我很害怕,你没有对我好的责任,你也没有非喜欢我不可的责任,我不想再被人伤害一次。我知道也许你是出于关心,但是却已经让我对你的感情产生了变化,我不想对你有所期待,因为只要没有期待,你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感到失望,因为我对你从来没有过希望……凌芊沉默着,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够体会她那不敢再面对感情的、怯懦的灵魂。

  九
  接下来两个星期,都是学校复习和期末考的日子,凌芊忙着参与出考卷、复习和监考,忙得没有时间写小说,编辑一天寄一封催稿信给她,她的邮箱堆满了信。唉!正在监考的她在讲台上趴了一会儿,又振作精神。一场考试下来,她看完了一份报纸,其余时间都在无聊中度过。其实考试比较幸福些,因为有东西写,不会感到无聊。
  收卷以后,她抱着考卷回办公室,交给科任老师之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这时,段长方小峰叫住她。“凌老师,有人反映,你在监考的时候打瞌睡……”
  凌芊心里大叫冤枉,不知道是谁这么无聊,居然跟方段长说这种事!她何时打瞌睡了?最多不过是在讲台上趴了一会儿,难道要人整个考试中都挺直腰板坐着吗?虽然她很年轻,可是也不见得有这种体力!
  “下次可得注意了……”方段长眯着小小的眼睛说。
  凌芊答应着,继续收着东西。
  “凌老师啊,你应该知道我有让年段学生养成写周记的习惯吧?”方段长是教语文的。
  “是的,我知道。”
  “我听说你们班有个男生在周记中经常提到你,这不太正常……”
  天!她是得罪谁了,怎么什么事都有人跟段长说!凌芊耐着性子解释说:“也许他是比较喜欢地理,也比较喜欢上我的课吧……”
  “这可关系着作风问题……”方段长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学生崇拜老师很正常,可是影响到学习和生活就不太好了。我希望你平时注意一点,你比那些学生大不了几岁,很容易让那些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产生什么想法,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怎么牵扯到作风问题了?这种年代里居然还有人提到这个词,而且还用在她身上?看方段长也不过三十几岁,怎么这么古板。凌芊哭笑不得,只能暂时点头答应,表示接受他的教育,心里一阵阵发毛。
  “方段长,我走了。”她说着,飞快地逃出办公室。
  作风问题……凌芊走到楼梯口,忍不住笑起来,无奈地摇摇头,继续下楼。
  她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牛肉馆,这里的牛肉面很是好吃,她准备买一份回家当晚餐。自从上次食物中毒以来,她就很少吃外面的东西了,可是这里的牛肉面味道特棒,她实在舍不得放弃。买的人很多,她排着队,却看见不远处坐下来一男一女,男的很是眼熟——那不是陆禹城吗?他点了一份牛肉火锅,便和对面的女人谈笑风生起来。也许是发觉到凌芊的目光,他转过头,认出了凌芊。
  “嗨!凌芊——”他面不改色,居然向她打起招呼来。
  凌芊只能挤出个笑容,招招手,“嗨……”
  “好久不见!”陆禹城站起来,热情地把她带到桌子边,“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景蓉,景蓉,这是凌芊,老朋友了……”
  凌芊心中不屑,男人说起谎话来真是顺口,前几个星期还对自己深情款款的,今天就把女朋友带到她面前介绍了,也对,自己本来就没答应和他交往,交女朋友是他的自由。只是,他的脸皮厚得可以,另寻新欢的速度也够快的,要是自己能跟他一样就好了。怪不得再没跟自己联系过,男人终究是男人啊……
  这样也好。
  “最近怎么样?”陆禹城本想请凌芊坐下,凌芊客气地拒绝了,“最近忙着期末考……我不坐了,我要的面就快好了……”
  景蓉看起来真的不知道陆禹城以前追过凌芊,还很客气地叫凌芊留下来一块吃饭。
  “不了,我先走了,以后再聊吧!”凌芊作个再见的手势,就过去拿自己的外卖了。离开之前,还不忘再告别一下——就算是做样子,也要做得像一点。
  男人啊……凌芊心里并没有什么不高兴,只是觉得男人这种动物真是没救了,朝三暮四的。希望陆禹城跟景蓉能好好相处,祝他们幸福吧。
  天又冷了很多,凌芊拉高了毛衣的领口,提着外卖匆匆回家。
  袁行剑的父母,姐姐们在手术室前焦急地等待着,郑雨芳坐在椅子上,望着地板。
  手术室门前的灯暗了下来,在门口等待的人更加紧张了,一会儿后,袁行剑被推了出来,麻药的作用还没退去,他尚处在昏迷之中。胡主任和古以笙相继走出手术室,摘掉口罩,家属一下子拥上来问情况,胡主任显得有点不耐烦,其实手术并不是很难,就是打开腹部看看肿瘤生长和转移的情况,前后只用了半个多小时。
  “不要在这里喧闹,到主任办公室去再说!”护士长为主任解围着。
  于是,一大帮人战战兢兢跟着胡主任和古以笙去了办公室。他们俩换了白大褂后,才开始告知家属病情。胡主任喝了口热水,才缓缓地说:“胃小弯处附近有面积较大的溃疡,有火山状突起的恶性肿瘤,一些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脏,肝门口已有一点浸润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淋巴组织里也有癌细胞……”
  家属没什么医学知识,都不太清楚胡主任到底在说什么,只能不住的点头,是否听懂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袁行剑到底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希望还是有的……”胡主任还是那一套话,“你们一定要配合我们治疗。”
  袁行剑的父母忙答应着,一脸苦相——医药费花如流水,他们本就没有什么积蓄,现在就快用光了,有一部分钱还是郑雨芳给垫的。
  古以笙坐在对面,心里清楚得很,袁行剑的寿命最多剩下三个月而已。
  胡主任象征性地安慰了他们几句,就下班了。家属站在原地,一个个都沉默着,最后,袁行剑的二姐小心翼翼地问古以笙:“医生……您能跟咱们说说行剑肚子里的瘤子到底怎么个样子吗?刚才我实在没有听懂……”
  也正准备下班的古以笙看着他们一堆人焦急又茫然的神态,最终说:“你们过来吧。”
  几个人忙绕过桌子,围在古以笙身边。他抽出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个胃部的示意图,指着它解释道:“你们看,这是胃体,这儿是十二指肠,右边是大弯处,小弯处在这里……肿瘤在这个位置……”
  “这里长了瘤子,为什么连肝那里也有个瘤呢?”袁行剑的母亲问。
  “由于是恶性的肿瘤,所以会转移。”
  袁母更加焦急了,“胃和肝又不长在一块儿,怎么会跑到肝里去!”
  “这就是恶性肿瘤的特点,因为不像良性肿瘤一样有包膜,癌细胞会顺着血液和淋巴道流到其他器官里,再飞快地增殖。胃癌患者的癌细胞经常转移到肝脏,有的也会转移到胰腺。”古以笙不厌其烦地回答这家属提出的一个又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问题,既要正确说明病理,还要用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要是换作其他医生,要不就像胡主任一样用专业的术语去解释,要不就干脆随便说两句来搪塞。按理说,医生的义务就是告知病情和严重程度,过多的解释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理解一下家属心里的焦急与担忧,古以笙也只好多解释一点了。
  郑雨芳一直站在人群后面,听着古以笙解释,终于也出现不耐烦的情绪了,她拨开袁行剑的家属,来到古以笙面前,上下打量他一番,然后问:“再治疗下去,要花多少钱?”
  她的一个问题,让大家都肃然了。
  “这个不是我能回答的。”古以笙抬头,迎着她的目光。
  由于古以笙坐着,郑雨芳站着,她就显得居高临下,她不明白为什么袁行剑的家人对医生这么客气,医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跟我们说实话吧,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他?十万?二十万?还是更多?你开个价吧!”
  一开口就钱钱钱的,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现实得很——“你开个价吧”——这么俗的话真不像出自这种年纪的女孩子之口,把他当什么了?按她这种说法,大家生了病,拿钱和着开水吞下去就能痊愈,那去银行就好了,来医院做什么?“钱能治病吗?”他反问。
  “你们到底能不能治好?不能治就不要在这里摆架子给我们看!”郑雨芳被古以笙一个问题问得面红耳刺,“我们有钱还怕找不到好医生,这里不能治,我们就去更好的医院!”
  “请便。”古以笙轻吐出两个字。
  “雨芳啊……你不该这样,这个医生没有摆架子啊……”袁母一边劝着郑雨芳,一边向古以笙道着歉。
  郑雨芳别过头去,心里冷哼一声。在她听说过的癌症晚期患者里,有几个活了下来?即使是能延长寿命,也是以大把大把的金钱投入为代价的。而且现在的医院,活生生就是一个吃钱的场所,想想袁行剑入院以来,每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就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如果父亲知道袁行剑得了晚期胃癌,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她和他的婚事了。她如果硬要跟他结婚,就等于是在烧钱,最后也还是落个寡妇的下场,值得吗?她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守着一个这样的未婚夫?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抽身出来,尽管会经历一番痛苦,可是想想将来,她一定要对袁行剑绝情一点!
  凌芊吃完面,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拿起手机,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然后跟他们说自己要回去过寒假。爸爸又提了一次买车的事,她说准备春节后买,以后就可以自己开车回Z城了。
  一个星期后就放寒假了……凌芊赞叹当老师就是有这点好处,楼下的古以笙,估计春节还要值班呢,真累!她最近很少碰见他,碰见了也就是打个招呼,没多谈什么,自己一直想回报一下他的帮忙,又找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忽然,她想起去年写春联时还剩下几张有花边的红纸,不如写副春联给他好了,反正春节要到了。
  就这么定了!
  每个读过F师大文学院的学生在大一就要通过书法考试,凌芊好歹念了一年,别说会写,她书法甚至获得了免试的资格。说来也巧,她住的四人宿舍有三个人获得了免试的资格,她写的是欧体,另外两个人一个擅长柳书,一个擅长隶书。她们三个的下场就是年年为家里写春联。
  凌芊找出写春联用的红纸,然后熟练地调墨、准备毛笔,本想到网上找个春联抄下来,可是后来想想,这太没诚意了呀。于是,她拿出支水笔,自己构思了一副春联。很认真地,花了半个小说,将它端正地写在红纸上。
  上联: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
  下联: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
  横批:送福纳德
  凌芊对自己的大作满意得不行,心想自己若生在古代简直就是一才女——瞧,一副对联里藏着四个字——“送古以笙”,对得不仅工整,也很讲究平仄,不愧读过文学院,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老师了!人啊,无论读什么专业,文学修养始终很重要。
  墨迹干了以后,凌芊捧着它们,下楼敲开古以笙的门。
  “又生病了?”古以笙一见是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就联想起上次的食物中毒事件,潜意识里就以为她一定是因为生病才来找他——楼里许多人来找他的原因也都是因为生病。
  “我身体棒着呢……”凌芊把对联一摊,“送你的。”
  古以笙碰着其中一张,端详一会儿,又放在鼻子下嗅嗅,“像是刚写不久……难道……”该不是她写的吧?现在会写书法的年轻人少之又少,更何况还写得这么像模像样的。
  “里面有你的名字哦,你看!”凌芊指着春联道,“这里、这里……古、以、笙……”
  恐怕这对联不但是她写的,连内容都是……古以笙扶了下眼镜,望着笑眯眯的凌芊。
  没听他有什么评价,难道是不喜欢这对联,凌芊有点小失望地抬头,刚好和他的目光撞上,心头竟然狠狠一抽,忘记移开目光,她有点手足无措,拼命告诫着自己要冷静、要冷淡、要冷漠。她咬咬牙,敛起笑容,“你到底要不要?”
  “谢谢。”古以笙接过剩下的两张纸,“我收下了。”
  “谁呀?”一个女孩从古以笙身后探出头来,头上包着浴巾,像是刚洗完澡,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两只手居然抱着古以笙的腰,而古以笙也没有闪避,任她抱着。
  凌芊由于惊讶,愣了好几秒,她一直不知道他家还住着别人,难道是最近住进来的?好吧,她承认自己非常震惊,还有一点点小羞愧,不过这点程度的打击对她来说早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她根本没想跟古以笙发展关系,他的私生活也与她无关。
  古以笙回头见那个女孩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和一条宽松的衬裤,还光着脚踩在地上,眉头一皱,“穿衣服去。”
  “知道了啦……”女孩吐吐舌头,转身离去。
  “我上去了,拜。”甚至没等古以笙回答,凌芊就飞快地替他关了门,跑上六楼。进了家门,凌芊望着还没有收拾好的毛笔和墨水,忽然觉得很讽刺,希望古以笙不要乱想才好,她真的只是作为感谢才写了春联送他的,并没有别的意思。希望已经与女朋友的他不要像其他男人一样花心,至少让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专一的男人。
  凌芊起身收拾着毛笔和墨水,心头忽然多了一种孤寂感。
  “哥,你不准给爸爸打电话,不准让他知道我在你这里哦。”女孩穿好衣服,套了双毛拖鞋,从卧室走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说。
  “古以萧小姐,你都高三了,还玩离家出走的游戏?明天还有考试吧?”古以笙拉她坐到自己身边,抽过她手里的毛巾,为她擦头发,“让别人为你担心很好玩是吗?”
  “我都快累疯了,早知道就不在进德念高中了。你知不知道,因为爸爸是校董,我每次月考只要退步一分,只是一分!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亲切地跟我聊天……”古以萧惨叫一声,“人类怎么可能每次考试都进步?!我快烦死了!可恶的爸爸,他怎么就是校董!哥,他们怎么不早生我几年,这样我也能跟你一样出来工作了,唉!万恶的人生啊!”
  “你成绩不是挺好的吗?”古以笙笑笑。
  “好有什么用?总是被妈妈拿来跟你比!说你哥当年的成绩多么多么好,进了只在我们省招三个人的重点医科大学什么什么的。喂,我读的是文科呀,干吗拿来跟你这理科生比,太不公平了!你也是的,你当年怎么不去读法医学?那个专业只在我们省招一个人!这样妈妈就更有理由像我炫耀你这个好儿子了。呜呜,我一定不是他们亲生的……”
  古以笙听着妹妹没完没了的牢骚,始终不插嘴。
  “耶?那是什么?”古以萧顶着一头乱乱的湿发,跑到对联前,“刚才那个女的好像就是来给你这个的……对联啊,红红的,我还以为人家给你红包呢。”她把对联摊在地上,“这字好像不是印上去的,倒像是写上去的,真不错呢,我写的毛笔字像狗爬一样……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哟,好像你和我的名字都在里面呀!”
  “你不认识她?她是你们学校的老师……”古以笙走过去蹲下,跟她一起翻看着对联。
  “没见过,可能是别的年级的……”忽然,她尖叫一声,重重拍了古以笙一下,“你该不是谈恋爱了吧?哇——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你居然把手伸到我们学校来了……”她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古以笙根本没有说“不”的机会。“说呀,她教哪个年级的?我抽空去看看她——对了,她教什么的?让她帮我补习吧!顺便给你们多一点的机会相处……哥,你真是坏死了,怪不得总不回家,一直说自己工作忙啊,病人多啊,要值班啊,原来是有了女朋友。哈哈哈!我要跟妈妈讲!”
  “电话给你,你跟妈说吧。”古以笙掏出手机。
  “哈哈哈,这么自觉……”古以萧刚准备按号码,马上脸色一变,“差一点上当了!我打电话回家,他们不就知道我在你这里了?!”
  “原来你不是智商低,只是想像力太丰富。”
  “说啦,你们怎么认识的?”古以萧眨着眼睛,兴致勃勃地盯着古以笙。
  被她这么一问,古以笙才猛然回忆起自己跟凌芊的第一次“交锋”居然是源于一件胸罩……“谢谢关心——”他捏着古以萧的耳朵,“比起自己,我更关心你六月的高考。”
  “什么嘛,小气鬼。”古以萧打掉他的手,“妈妈说你也该找个对象了,她等着抱孙子呢。她真后悔让你去读医学院了,我呀,光是看你放在书架上的那本可以当砖头拍人的腹部外科的书就快晕倒了。没想到学医那么辛苦,读的医书比中文系要看的名著还多……况且你还本硕连读,一下子读了七年,终于沦落到差两岁就而立之年了,还没有女朋友!俗话说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抓紧吧,要是变成不孝子,别怪你妹我没提醒你。”
  “您可真是忧国忧民啊。”古以笙轻拍着古以萧的头,讽刺性地称赞道。
  “哼,我可跟你说一件恐怖的事哦。”古以萧伸出食指,很严肃地凑过去,“我一个同学的表哥,也是医生,内科的,年轻时错过机会,现在都四十岁了,还是根光棍,他弟弟的女儿都上初中了……亲爱的哥哥,你可不要跟他一样哦。”
  “遵命。”古以笙终于受不了她的念叨,准备拿衣服去洗澡,却听见古以萧捧着对联在他身后自言自语地研究起来——“这么好看的字写在红纸多不清晰啊,干吗不写在白纸上呢?”古以笙彻底对这机灵古怪的妹妹投降,不知道凌芊听见这话,会怎么个表情。要进浴室前,他回头对她说:“写在白纸上的,叫作挽联……”

  十
  一周之后,改卷结束,终于开始放寒假了,二八天,嘿嘿,爽死了。
  凌芊提着行李,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到Z城。首先,就得面对父母关于上次那场相亲的质问,凌芊只能说自己和陆禹城性格不合,没办法进一步交往,父母居然没多大反应,但背地里又开始忙着为女儿介绍新的对象了。
  春节就快到了,凌芊整天都在写春联,一本摊开的“对联大全”,一方砚台,一支毛笔,构成了她一天的生活。春联的去处一般都是被父母拿去送这个人送那个人,她那难登大雅之堂的破字,要是被真正的行家看见,不知道会被贬成什么样子。
  躺在医院里的袁行剑最近有点怪怪的感觉,家属来探望的次数多了,可是郑雨芳来的次数却少了,越是临近春节,她来的次数就越少,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了。身体的无力感增强,食欲也不见恢复,上次手术据说是实行了全胃切除术,因为他被告知溃疡得很严重。他服用的药越来越贵,都是外国进口的,护士会拿着一种无色透明的药水加进他的葡萄糖液中,他问那是什么,护士总跟他说是抗炎剂。另外,他还会接受一些以前没有过的治疗,每次作完那些治疗,他都感觉很不舒服。(其实是放疗和化疗)医生来得很勤快,尤其是古以笙,他的主治大夫胡主任都没古以笙来得勤。古以笙对凌芊的事绝口不提,而他的家属纷纷用一种渴求的目光看着古以笙和胡主任,总是要出去和他们俩讨论什么。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在百无聊赖中,他拿起手机,给郑雨芳拨了电话。响了很久,她才接起来。
  “雨芳,忙什么呢?都没来看看我……”袁行剑摆出深情款款的态度,“我好想你!”
  古以笙和几个护士出现在病房门口,刚要推门进去,发现袁行剑在打电话,就停在门边,等他打完电话再进去。
  “行剑,关于我们的婚约……”郑雨芳的声音不冷不热,“我看还是算了吧。”
  “你说什么?!”没想到她会说这个的袁行剑大吃一惊,激动地从床上跳起来。他这么多年对这女人百依百顺为了什么?拒绝了其他没有一点小姐脾气而且绝对是个好老婆的女孩子为了什么?卖命地为她父亲的公司搞业务又是为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发生什么事……就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
  “我们哪里不适合了?我们不是相处得很好吗?!我爱你!”
  古以笙靠在门边的墙上,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嘴角向下一撇。他对电话里的人是谁猜出了八九分,也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出“不适合”之类的话。不要说像她那么年轻的人,就是一些中年人听说配偶得了晚期癌症,也不见得会一直陪伴下去。这也许就是人性。
  “行剑啊,我们还是算了吧。”电话另一头的郑雨芳愈渐冷淡,早就已经调整好心态,和这个男人说再见。
  “你到底是怎么了?!前几天不是好好的吗?!”说实话,放弃郑雨芳对袁行剑来说没什么,但是放弃他这么多年的努力就太不值得了!没有了郑雨芳,这就意味着他将重新寻一条飞黄腾达的路,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
  古以笙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打断这个电话,他怕郑雨芳一时情急会对袁行剑说出真相。
  袁行剑焦躁得在病床边踱来踱去,“是不是因为我的病?你告诉我,跟我说实话,我究竟得的是什么病?”
  “袁先生——”古以笙推门而入,“检查的时间到了,请你暂时停止手边的事。”
  袁行剑咬牙切齿地回瞪他一眼,再想对郑雨芳说什么的时候,发觉她已经把电话给挂了。“检查什么?!天天检查这个检查那个,也不见得你们检查出什么来!”他气愤地把气撒在古以笙和几个护士身上,“我都住院那么久了,病还没有好,你们这一群庸医!钱拿了不少,病都不会看!”
  几个护士偷看着古以笙的脸色,进而面面相觑起来。
  中国的春节热热闹闹,大年初四,一大堆朋友邀在“Devil”酒吧见面,凌芊刚进门去,就发现每人手上一张红色的卡片。大学毕业后就去了英国的若晴一见她,就给了她一张,卡片上赫然两个烫金大字——“请柬”。凌芊急急翻开一看,发现那是若晴和她男朋友的结婚请柬。
  “你……要结婚了?”凌芊惊讶地问。若晴和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进行了长达好几年的长距离恋爱,他们一个在中国,一个早就移民英国,天天打着国际长途,竟然也坚持到了现在。一开始他们的恋情并不被看好,可是世界上偏有创造奇迹的人,他们俩终于走在一起了。“恭喜……”凌芊半天才回过神,若晴是他们中最早结婚的人,也使“结婚”这个概念一下子植入凌芊的脑海。幻想自己和心爱的男人结婚是太久以前的事了,这几年凌芊都没有想过结婚这个词。她要跟谁结婚?
  凌芊的要求不高,她不要王子似的男人,和许多女性一样,她只不过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而事实却是,真心想上床的男人许多,真心想对她好的男人真少。
  “你们的好事也快近了吧?”凌芊拍着许慧、苏敏的肩膀,据她所知,他们早在一年前就同居了,结婚也是迟早的事。
  “快了,等你暑假回来,我们就把婚事办了算了。”许慧大笑着在苏敏脸上亲了一口,反而弄得苏敏很不好意思,他爱怜地摸摸许慧的头。
  “真好……”凌芊低下头去,自嘲地一笑。
  大家都很幸福的样子……她曾经也很幸福,一开始,袁行剑追求自己的时候,两人也是这般亲昵和幸福,至少她觉得很幸福。和袁行剑手牵着手漫步在校园里,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她不在意他花花公子的名号,以为自己会是他最后一个女朋友,同学对她的劝告,她采取了回避政策,还一度和几个舍友闹得很不愉快。回头想想,自己又是在坚持什么?为什么会单纯地以为花花公子为因她而变成模范青年?
  小琼如约而至,要了杯长岛冰茶,就在凌芊身边坐下。“听说你生日那天晚上忽然病了,怎么回事?”
  “食物中毒了。”凌芊想起古以笙来,他温柔的声音又开始回荡在她耳边。他是个不错的人,至少表面看上去不错,她在他楼上住了半年,从没有听见有关于他的风言风语。“我见到了袁行剑……在医院里。”
  “得了什么病?”
  “我不知道,我楼下的医生不肯说,真有医德啊……”
  “楼下的医生?男的?年轻不?”
  “恩,接触过几次,人还不错。”
  小琼一拍手,“追他去!”
  凌芊自认没有小琼那般主动,“我不想当第三者,也实在不忍心见到他出轨。之前有一点喜欢他的感觉,知道他有女朋友以后,那感觉好像就没有了。”
  “哎?是不是你以前跟我提到过的,看你的小说的那个医生?”
  “就是他。”
  “那你有优势啊,说不定他会因为你而和女朋友分手呢!”
  “我最讨厌这种人。”
  “唉,也是,见异思迁的男人最讨厌,最恶心的就是明明是自己滥情,还要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男人都这样!”
  “你的似阳哥哥怎么样了?你还继续买着彩票吗?”凌芊移开话题。
  “是呀,不过我们的关系已经上升到朋友阶段了。”
  “不错,真有前途。”
  “你父母还给你安排相亲吗?”
  “恩,没完没了的。有时候我想,要是真碰上一个还不错的,我就嫁了算了。”说到这个话题,凌芊显得有点颓废,“慢慢培养感情吧,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没有感情也会有感情的。我不想爱上一个男人了,干脆让他们来爱我算了,结了婚,就定下来了,不想对我好都不行。”
  “这样的人生很悲惨啊,跟古代一样。”
  “我无所谓。”
  小琼看着凌芊,目光里闪着不忍。
  “你跟那个古医生究竟在搞什么鬼,合起来陷害我?!”——寒假仅剩最后几天,凌芊拎着行李,走到楼下,忽然来了一条短信。她一开始觉得莫名奇妙,后来猛然反应过来,这竟然是多年不曾联系过的袁行剑给自己发来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又是怎么知道她的手机号?凌芊刚想把它删除,但是又停了手,默默上楼。天色很暗了,飘着细雨。
  她不知道袁行剑出了什么事,连他现在是不是还在医院里都不知道。她不想跟他再有交集,一点也不想——她不是那种被狗咬了一口还会把狗的照片放在眼前提醒自己的人。
  到五楼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古以笙的家,发现自己写的春联被贴在门的两旁,整整齐齐的,贴得十分平整。
  凌芊在古以笙的门口站了好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门缝里没有透出光来,说明他不在。她深吸口气,刚想离开的时候,却听见古以笙的声音,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穿着暗黑格子的大衣,一手拿着雨伞,一手拎着附近超市的塑料袋,像是刚买东西回来的样子。
  “你去哪了?”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遇见她。
  “回家过寒假。”凌芊转身面对他,“袁行剑到底得了什么病?”她再次问他,而且直接说了那个人的名字。
  古以笙仍旧选择沉默。
  凌芊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打开手机又看了一遍短信,“我知道你不能告诉我……由于上次我一时冲动,当着他的面拉着你的手,他就误会了我们的关系。他是你的病人?”
  “恩。”
  “他现在还在住院吗?”
  “是。”
  “哼,软饭吃多了,总有一天身体要出问题。”凌芊删了短信,咬咬牙,“现在他明显不信任你,以为我们俩合谋害他。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古以笙拿钥匙开着门。
  “真是的,只有我什么都不知道!”凌芊一拍脑门,烦躁地叫道。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古以笙把钥匙拔了出来,“我们什么关系对他来说重要吗?”
  “鬼才跟他有关系!”
  “我已经知道了。”
  “那个混蛋告诉你的?”凌芊真想狠狠扇袁行剑几巴掌。“他已经病入膏肓到要说遗言的程度了?见鬼!他是该忏悔了……”
  “我不是不能说他的情况……”古以笙别开头,“我不想。”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更重要的是,他不想看见她的反应。
  “那就不要说!鬼才想知道他的情况!”凌芊满脑子都是袁行剑那令人讨厌的言行,没有注意到古以笙表情的不悦。
  她越是这样,古以笙越是知道袁行剑在她心中的分量,或许,她对男人的偏见和对爱情的不信任,就是来自于袁行剑对她的伤害。
  “起来了,别坐在地上……”
  凌芊看了他一眼,爬起来,调头就走。
  “凌芊——”意外地,古以笙追上几步来,忽然拉住她的手腕,凌芊万分震惊地转过头,觉得他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在她看来,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去拉别的女人的手,就是好比杀父弑君一样。“你……你、你做什么?”紧要关头,她居然结巴了。
  “不希望你再受伤害,所以,我试图让你一无所知。”在暗暗的灯光下,他的眼睛分外清澈明亮。
  “很好。”凌芊轻扬唇角,勾出一抹冷笑,“我们的想法竟然出奇地相似。”
  第一外科诊室里,古以笙把近期对林科和袁行剑的检查与治疗日志交给胡主任,胡主任先询问了林科手术切除肿瘤之后的恢复情况,然后重点对袁行剑的病情进行了讨论。
  “经过一段时期的抗癌治疗,他的病情有所好转,癌细胞的转移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古以笙停顿一下,“他的情绪不是太稳定,听护士说,他甚至提出要出院一次的要求,不过被劝住了。”
  “是不是病情被泄露了?”胡主任并没有很惊讶的表情,因为病人知道病情是早晚的事。
  “我想是由于……感情问题。”
  “正常,他那种年纪就得那样的病,换作我,我也会考虑分手的。”一个女医生插嘴道。“谁受得了自己的男朋友忽然就到了晚期?”
  古以笙等那个女医生说完,接着说下去:“是不是应该趁着病情好转,试着运用手术将病灶……”
  “我认为不行。”胡主任摇摇头,“外科侵袭有可能加重病情,在手术过程中造成癌细胞的种植性转移。使用新研发出来的抗癌剂试试,当务之急呢,就是减轻病人痛苦,延长他的生命。”
  袁行剑的病房里,站着一个人——郑雨芳,终于下定决心来当面跟袁行剑正式分手的她,面对他时还有一点踟躇。
  几天没有刮胡子的袁行剑显得有点龊,头发也不见往日的整齐。“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他的目光定在一点,没精打采的。
  “你最好还是不要知道,这是我对你最后一点的仁慈。”郑雨芳看着窗外,面无表情。
  “趁我生病,你爱上了别的男人?”袁行剑眯着眼。
  “没有。”
  “那是为什么!”他忽然大吼,吓了郑雨芳一跳。
  郑雨芳咬着下唇,眼珠左右转动着,好像在犹豫什么事情。最终,她吸一口气,“不要再问为什么了,分手吧,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我已经跟爸说了,婚约解除,公司的工作也让新的人去负责……”
  “什么?!”袁行剑像只被扔进开水里的虾一样猛得跳起来,冲过去扳住郑雨芳的肩膀,“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么急着分手是为了什么!就这么急着甩开我吗你!你不给我个理由,你别想走!大不了我不住院了,天天在你家楼下守着!”
  几年的相处,让郑雨芳对他的性格有所了解,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能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是真的敢跑出医院,天天守在她家门口了。哼,反正都要分手,反正他已经病入膏肓,她就绝情一点,不再为自己找麻烦!她挣扎着,狠狠推开他,“你还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吗?!你想害我一辈子是不是?!”
  “我……”袁行剑张大了嘴,声音开始颤抖起来,“我得了……什么病?”
  “胃癌。”郑雨芳没好气地说。
  “胃……癌。”袁行剑无力地重复一遍,眼神变得更加空洞,“怎么……会是这样……”
  “现在你能放过我了吧?我也很舍不得你,毕竟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了,可是,你要为我想一想,希望你可以理解我。”郑雨芳的语气柔和一些,开始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袁行剑真的伤心了,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自己,“仅仅就是因为我得了这该死的胃癌……你不能接受一个生病的我么……等我好了,我们还可以在一起的,这样也不行吗?我保证一辈子不离开你!”
  “抱歉,你……”郑雨芳咬咬牙,“你是晚期了……”
  这对袁行剑来讲,又是一个晴天霹雳。他的眼睛瞪得比任何时候都大,整个身体剧烈摇晃,十指像鹰爪一样勾着,看上去十分恐怖。他感觉天塌了下来,四周是一片黑暗,梦想、希望、幻想什么的,都像被虫蛀穿的大坝一样,轰然倒塌在这一片死亡般压抑的黑暗之中。
  “啊——————”他最终抱着头,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将郑雨芳彻底吓跑,而他,没有再去追,任她将门重重甩上。
  正巡视病房的胡主任和其他几个医生纷纷跑过来一探究竟,看见的就是袁行剑发狂地在病房里大闹,把什么开水瓶、药瓶的都摔在地上,玻璃碎片一大堆,在阳光的照射下危险地闪闪发光。
  古以笙站在胡主任身后,沉默地看着袁行剑充满血丝的眼睛。
  “你们、你们一个个骗我!”他指着门口的医生们,剧烈喘着气,“全是一群庸医!尤其是你!”他怒瞪着古以笙,咬牙切齿,一副狠不能剥其皮啃其骨的样子,“胃溃疡?胃切除?呸!你这个没医德的庸医!合着伙来骗我,算计我,哼!开的什么虎狼药给我吃,骗钱害人!就是因为有你们这种庸医,世界上的冤死鬼才那么多!”
  胡主任见过病人因为承受不了自己病情而发火骂医生,可是他还没见过骂得这么凶的,简直就好像是医生让他得了胃癌一样。他回头拍拍古以笙的背,算是一种安慰,同时有让古以笙不要在意的意思。其他几个被无辜冤为“庸医”的医生纷纷摇头,但每个都没回话,算是对袁行剑的一种理解。其他病房的人听见声响,都围上来看热闹,同时也议论纷纷。
  袁行剑又大吼一声,居然一脚踏上窗台,奋力爬上去,作势要跳楼的样子。
  在场医生们一见,都冲上去拉,胡主任跑在最前面,吓得冷汗直冒。他和几个眼疾手快的医生拉着袁行剑的腿和手,使出全身力气试图把袁行剑拉下窗台,袁行剑重心不稳,被他们这么一拉,滑了一下,摔在他们身上,把他们全压倒了。几个护士强制地把袁行剑拉回病床,再七手八脚地扶那些医生们。
  胡主任扶着腰,疼地龇牙咧嘴,原来是闪了腰。古以笙扶着另外一个医生站起来的时候,发现手心很疼,一看才知道,由于刚才手撑着地板,自己的手心被玻璃碎片扎了好几个口子,那个医生的手背也被玻璃划了个口子。

  十一
  家里做了糖醋排骨,周阿姨照例送了一写些给凌芊。“这次比较少一点,真是不好意思。”周阿姨将盘子递给凌芊,凌芊连忙诚惶诚恐地说:“哪里,每次您都送上来给我,我才是很不好意思啊!”周阿姨笑着摆摆手,“我这次啊,把给你的分送了一份给古医生,他受伤了,怕他自己不能动手做菜,我就送了点给他。”
  “他受伤了?严重吗?”凌芊的心跳慢了一拍。
  “不严重,但是手上缠了纱布,看得我怪心疼的。”周阿姨叹了口气,“我也是听原来照顾我父亲的护士讲的……他们医院有个得了癌症的病人要跳楼,一群医生都去拉,结果搞的那个几个医生有的闪了腰,有的受伤……这人也真是的,虽然年纪轻轻得了癌症,也不要这么轻生嘛!”
  “跳楼呀?真是可怕……”凌芊也跟着摇头。
  “小芊,你有空也去慰问人家一下嘛。”周阿姨用手肘撞撞她,朝她眯眯眼,“两个年轻人,多交流交流……”
  “周阿姨,您这是……”凌芊忽然红了脸,知道周阿姨还是想让她和古以笙凑一对儿。
  “阿姨还是觉得你们俩合适!古医生这人真的不错啦,你再不抓紧,被别人抢走了,阿姨都替你可惜!”
  凌芊陪笑着,仍旧态度暧昧。
  周阿姨下去之后,凌芊站在门口,糖醋排骨的香味不断勾引着她,她自认为能抵御帅哥和金钱的诱惑,但是对于美食,她对自己真的束手无策,一道美食,就可以让她彻底低头!可是今天,她却没有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去拿筷子品尝。
  古以笙真的伤得不严重吗?他又是怎么受伤的?去拉一个跳楼的病人会伤到吗?是不是人家没有跳楼成,而他被推下去了?应该不会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应该全身都缠满纱布了……
  思量许久,她承认自己很想像周阿姨说的那样去“慰问”一下古以笙,可是又觉得不妥,她有什么资格去“慰问”人家?这种行为简直就等于在勾引他嘛!不行!这种没道德的事她不能做!
  但是这世界上的东西,说来奇妙,傍晚凌芊又忍不住嘴馋跑去麦当劳叔叔那里买板烧鸡腿汉堡的时候,在里面遇见了正提着两个带子走出来的古以笙。凌芊第一时间没顾着打招呼,而是探头瞄了一眼他的手。他的左手真的缠了纱布,右手没缠。他来买快餐,估计就是因为手伤了不能做饭的缘故吧!
  “嗨……”她冲他微微一笑。
  古以笙点点头,停了下来,走到门边,像是要等她买完一起回家。
  凌芊排了一会儿队,买好了东西,回头望望古以笙,他总是用那么沉静的目光看她,让她不知道他心里究竟怎么想,不过她时刻提醒自己要和他保持距离,至多到普通朋友的关系——多了,就过了。
  “那个……手怎么了?”她明知故问道,装出很惊讶的模样,“跟白求恩一样,在做手术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么?”
  “不是。”古以笙一本正经,把伤了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里,“被玻璃划着了。”
  凌芊怎么也无法将跳楼、玻璃、受伤三个次联系起来,她天花乱坠想了半天,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病人打破玻璃要跳楼,古以笙和其他医生要去拉,结果被玻璃划到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推理?凌芊学着柯南那样夸张地用中指推推眼镜,自信地哼了声。
  过马路的时候,刚好亮起红灯,凌芊和古以笙停下,等着绿灯亮起。忽然,对面一个人横冲直撞而来,简直就像是好莱坞电影的经典动作场面,所有的机动车都被迫停下来,还好他们的驾驶速度都不快,否则一定也像电影中那样造成百辆汽车追尾相撞的场面。古以笙望着那不怕死的人,忽然目光一凛,将手里的东西往凌芊怀里一塞,笔直向那个人跑去。
  凌芊大骸,出了一身冷汗——他有必要这样见义勇为吗?定睛一瞧,她才发现那个人穿着医院的病号服,虽然五官因狂奔而扭曲着,但是那分明就是袁行剑!
  古以笙双手一张,拦住了袁行剑。只见那袁行剑见了古以笙,也十分惊讶,恐怕心里在骂他“阴魂不散”。几个护士在他身后追着,气喘吁吁,离他还有十步多远。古以笙将他拦住之后,一把就将他的手臂抓住,往后一扭,硬生生将他按在了地上。
  中国人向来喜欢当看客,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他们周围,挡住了凌芊的视线,她看不见里面又发生了什么。她匆匆向里挤进去,只见几个护士上来帮着抓住袁行剑,终于将他制服了。古以笙松开手,忽而严厉地质问护士:“为什么让他跑出来?”
  “我们一时没有注意,他就跑出来了……”气喘吁吁的护士很委屈,可是又很无奈。
  “我要出院!你们凭什么不让!”袁行剑大喊大叫着,“你们要我等死吗?!哼!庸医杀人不用刀!”最后一句,明显就是在说古以笙。
  护士只能劝着他:“你暂时不能出院啊,要听从医生的……”
  “听什么听!”袁行剑粗暴地打断护士的话,“我要出院!”
  “让他出院!”古以笙看了一眼袁行剑,然后又对一个护士说:“我批准了,通知家属办手续……”
  “庸医!庸医!你有什么资格批准!”袁行剑继续他的闹剧。
  袁行剑大骂“庸医”的声音充斥在凌芊耳边,她仍旧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他这样痛恨医生。可是无论发生了什么,袁行剑惹出这样的闹剧,简直就像是还没断奶的孩子。忽然,她瞥见一抹红色,当她认真寻找那红色的来源时,发现古以笙的手由于刚才用力过猛,好像伤口撕裂流血了,而且浸透了纱布,才显出红色来。
  “一群人都是魔鬼!”袁行剑叫骂到这里,声音哑了,再也不能说出什么激烈的言辞。他剧烈咳嗽了几声,瞪着古以笙。忽然,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凌芊身上。
  凌芊发现古以笙伤口流血之后就再没去看袁行剑,她走到古以笙身边,捧起他的左手看了看,微咬咬牙,愤然走向袁行剑,当场就是一巴掌!
  袁行剑大怒,刚要发作,护士就三下五除二地将他又是拉又是拖地弄走了。
  凌芊的掌心还火辣辣地疼。
  几年前,她是绝没有勇气这样做的。现在……真解气,原来,她早就想这么做了,这一巴掌甩下去,她的内心居然晴朗许多,好像一块大石头落下了。她抬起手,望着微泛红的掌心,然后又握起拳来。
  袁行剑由于情绪过于激动,被打了一针镇定剂,他无力地躺在病床上,迷迷糊糊的,像在神游太虚,脑中清晰地出现一张脸,愤恨的,还来不及反映,脸上就被挨了一下。凌芊……他的意识不太清醒,恍惚中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他第一次见那个女孩,是在文学院十二月份的一次联谊上,她是他一哥们的学妹。那天晚上,她穿着一套黄色的毛衣,淡蓝色牛仔裤,坐在角落,表情落寞地看着一个个不好不坏的节目,人家在笑的时候她没有笑。他哥们过去打招呼,他也一同去了,他原以为她性格孤僻不好相处,没想到她见了熟人就活泼起来,说了一大堆笑话逗得他们俩哈哈大笑,她评论学校食堂的言论他一直都记得——“今天认识到,我们学校的食堂好比葛朗台集中营,一个个工作人员都有点胡汉三的遗风。”
  后来,他在网上跟她聊了几次,觉得这女孩是个利用的好对象,思想单纯不说,对爱情有一种近乎童话的憧憬。于是,已经有女朋友的他决定追她。她真的很好骗,或许是早就对他有情,他刚表白,她就答应跟他交往,进而他提出写论文的要求。而她,真的答应了,两个月内就帮他写好了一篇很有专业水准的论文。
  那时候的她的确是有点可爱……他也的确喜欢过她一段时间,就在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他生病了,虽然只是因为感冒引起的低烧,就把她急哭了,她陪他去诊所看病,送他回家,还煮了很好的粥和小菜——现在回想起来,几年以来,他再没有这样的待遇,即使是自己生了病,还要硬撑着做业务、应酬,就是为了让郑雨芳和他未来的岳父看看自己如铁人一般的素质和能力。
  这么想来,她对自己真的很好啊——原来根本不会做菜的她,为了自己硬是学会了;一边帮自己写论文,一边上课,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和电脑前;从来没对他发过牢骚,总是想着法子逗他开心,鼓励他、安慰他,还把自己的生活费给他用。然而,他不能要她。在头两个月的时候,他也想过干脆为了她牺牲一点点好了,可是她的论文快写完的时候,郑雨芳发现了他和她的事,大吵大闹要分手,他只好对郑雨芳发誓,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无知的小学妹。于是,他渐渐收回对凌芊的一点点喜欢,渐渐对她冷漠起来。
  他是她的初恋,而她不知道是他第几个女朋友了,甚至,他根本没当她是女朋友。他第一次碰见这种毫无“过去”的女孩,她笑着对自己说,她要把所有的初次都给她喜欢的男人,并且一直坚持着。所以,他拥有了她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他倒还不至于道德败坏到和自己利用的对象上床,因此没有再碰她更多,这算是对她的一点仁慈。他知道自己注定要伤害她,他得到的越少,她给的越少,伤害就越小——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自认还有一点良知,自己不是那种以玩女人为乐的混蛋,他只不过是自私了点,他明白的。
  他和她分开以后,不多久就去了X城,郑雨芳父亲的公司就在那里,后来,他听那个哥们说,凌芊在他离开以后,生活相当糟糕,至于怎么个糟糕法,他没有问。他不想知道,因为他会内疚。他曾经对她说,“我是个专一的人,对你是认真的”、“我一定要对你好”、“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I will care you untill I die”……她却很少承诺什么,然而她一直都在关心着他、叮嘱着他、鼓励着他,其实本来感情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承诺。
  现在呢?她真的恨自己吗?凭他对她的了解,她不会恨人,因为像她那样的人,不会允许自己有这么丑恶的情感。她,或许是自己现在唯一的希望,他需要一个人陪他,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她金钱上的支持,因为他深知,少了郑雨芳,他的家境和他这几年为数不多的积蓄,是负担不起医药费的……
  冬天的傍晚,天已然全黑,气温下降,天空中漂浮淡淡的雾气,月亮周围环绕着一层蓝色的光晕。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
  凌芊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最终回头看了看古以笙。
  “你的手不要紧吗?”撕裂后的伤口比一开始受伤时要疼好多,这个她亲身经历过。虽然他是男人,但是受了伤也会疼,然而男人是没有权利喊疼的,她知道。
  “没关系。”
  “回去再上点药吧。”凌芊转回头,多叮嘱了一句。
  她今天为什么要打袁行剑?上楼的时候,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报复?仇恨?都不是……她恼火,在看见古以笙因为阻止袁行剑逃离医院而伤口撕裂,却还被他骂作是“庸医”之后。在这种时候,古以笙还能恪守医德,不回骂,也不再刺激袁行剑,可是,她看不下去了,应该教训一下这小子——当时她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说实话,真爽!
  当年他丢下一句“你怎么这么幼稚”就离开之后,她的生活被搞得一团糟,几个晚上不能安睡,胃里好像卡了硬物,怎么也吃不下。她甚至跑到学校天台上抽烟,一边抽一边哭,香烟在嘴里的苦味和她心头的苦交织在一起,像麻绳一样扭在一起,只为了一个问题——“没有袁行剑以后,我该怎么办?”在四月初春,气温未回升的情况下,她半夜睡不着,起来冲冷水,从头淋到脚,一边发抖一边流泪,还是为了一个问题——“没有袁行剑以后,我该怎么办?”小琼知道以后,对她说:“你何必自虐呢?伤害你自己,他根本不会关心也不会知道,真正关心你的人,不忍心见你这样折磨自己。”在冲冷水的第二天,她一向很准的月事提早半个月来到了,很少痛经的她在头几天疼得喘不过气来,热水袋、红糖水根本没办法阻止那刀绞一样的剧痛。舍友看着她已是惨白的脸色,个个吓得不轻,手忙脚乱把她送进校医院。这次失血持续了半个月,她的血压降到历史最低点,高压80,低压55,好几次的体育课都不能上。之后血压有所回升,但高压也还是在90的范围内徘徊——仍旧是低血压。
  她调养了很久,才勉强恢复成原来的状态,但是血压低的毛病一直不见好。
  那时真傻,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呢?
  “我到了。”不知不觉已上了五楼,古以笙作了个再见的手势。
  “等等。”凌芊回过神来,“反正纱布也要拆,我……我看看你的手。”她想知道,他究竟伤成什么样了——对一个外科医生来说,手是多么重要的东西。
  古以笙迟疑了一会儿,最后把左手伸到她面前,摊开,暗红的血迹在白色纱布的映衬下很是鲜明。
  凌芊小心地撕开纱布,再一层层揭开,露出他的掌心。上面有好几个伤口,深浅不一,有两道特别深,像是被很大的玻璃碎片深深扎进去了,现在淌着血。一定很痛……袁行剑那个混蛋!她不忍地皱紧了眉,把纱布轻轻盖回去,不知道要对他说些什么。
  她放开他的手,重重一叹气。
  忽然,古以笙的右手一伸,竟将她抱进怀里,随后,左手臂也揽住了她,但避开了自己的手掌。凌芊呆住了,像是一盆冷水从头上浇下,将她冻成冰块。
  “凌芊,我……”古以笙刚开口,凌芊就开始推拒着他,“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样的男人吗?!就是像你们这种脚踩两只船的混蛋!”她死命将他推开,咬紧牙关,要不是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她早一脚踹过去了,“一个还嫌不够,还要勾引另一个!女人就这么好玩吗?不就是两只手两条腿?!两个女人,也不过是多了两只手两条腿!你怎么也这样?!为什么你也是这样的人!”天啊,她真想不到!古以笙居然也是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你道歉!马上道歉!”怕把邻居引来,凌芊压低了声音。
  “我不会道歉。”
  什么?!这个男人……男人果然是一个样!明明自己做错了事,还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这可怕的劣根性!
  “我喜欢你。”
  男人最大的谎言出现了!凌芊不屑地冷笑几声,“我劝你一句,脚踩两只船的下场就是两只船都翻掉,现在收回你的腿还来得及……”
  “我的两条腿,只站在一条船上。”
  “不可理喻。”凌芊狠狠瞪他一眼,甩头就走。
  古以笙望着她飞快离去的背影,眼中除了挫败的失落,还有一股无以名状的坚定。
  凌芊回了家,狠狠甩上门,把麦当劳的快餐往茶几上一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气得吹胡子瞪眼。她打了袁行剑,心情好了许多,才发善心关心一下古以笙,可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误会了自己,以为她是在勾引他,居然做出如此不可理喻的坏事来!男人之所以看起来道德,是因为所受的诱惑还不够,古以笙是个多鲜活的例子啊!真叫一个道貌岸然!之前的表现,全部都是伪装,骨子里和其他男人一样,都是个花心种。他……他居然敢抱她!凌芊厌恶地拍着上身,像是要拍去脏东西一般。恶心的男人!难道他对他女朋友没有丝毫的忠诚吗?就算她真的勾引他,他也不该就范!哼,也对啊,男人哪有什么道德观和忠诚观呢?他们都只图一时的快感,根本不负责任——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也不负责!什么“喜欢”,就是假话!谎言!这年头,男人的字典里有“喜欢”这个词吗?就好像魔鬼的字典里没有“善良”一样,男人的字典里也绝不会有“喜欢”和“爱”!什么爱情,她早就体会过了,那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通通是假的!
  别逼急了她,大不了她搬走!她不做第三者,也不想再见到古以笙!

  十二
  接下来的几天,凌芊都过的小心翼翼,因为……怕碰见古以笙。还好古以笙没有来找她,她也安得几天宁静。如果哪一天下班忽然看见古以笙出现在家门口,她第二天马上搬家!说实话,她现在已经有这种念头,晚上写小说累了的时候,都会看看网上的住房信息。
  其实呢,古以笙不是不想去找他,而是他这几天实在是分身乏术——袁行剑这么一闹,病情又加重了,原来暂时得到控制的病情又恶化起来,恢复到以前的恶心、呕吐、贫血和浮肿,甚至有更加严重的趋势。古以笙本来因为袁行剑的病已经近一个月没有休息日,现在更加忙碌。根据目前袁行剑的状况,胡主任暂时采取了中医疗法。人参9克、白术9克、茯苓9克、炙甘草4.5克、生姜3片、大枣3枚,水煎取汁。但是袁行剑十分不合作,总是不肯服药,搞的医生护士们十分头大。
  中午,袁行剑思量许久,终于拿起了电话。他通过多层关系从凌芊以前的同学那里问到了她现在的联系方式,所以上一回才会发短信给她,之后,她的手机号他一直没有删,现在倒派上了用场。
  凌芊正在家里做饭,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她本不想接,可是见它一个劲儿响个不停,怕是学生有事找她,就关了火,接起来。
  “您好,哪位?”
  “芊芊……”一个陌生了许久的声音传了出来,让凌芊好久没反应过来。芊芊?这虽然不是她的小名,但是原来舍友总是这么叫她,对了,除了舍友,其实还有一个人也这么叫过,那就是……
  “袁行剑?!”她惊骇,提高声调,“神经病……”她鄙视地挂掉。谁知他又打了过来,不屈不挠的样子。是啊,他一点也没变,只要他想,他一定会办到。她按掉,他还打!“你有病啊!”她气愤地接起来。“不要再打过来了!”
  “芊芊,我有一些话一定要对你说……”袁行剑的语气是那样的诚恳而无助,仿佛受着巨大的煎熬一般,“我瞒了你好久,现在我真的很想告诉你……”
  “不用了,我不想听。”无论是什么原因,他给她带来的伤害都是不可弥补的。她现在就算知道了他当年有多少苦衷,即便是有人用刀逼迫他要这么做,也不再重要了……
  在凌芊即将挂下电话的时候,袁行剑说:“我得了胃癌。”
  很好,袁行剑赢了,凌芊没有挂电话。“你……胃癌?”难道医大附属医院那个跳楼的就是他?那么古以笙的手也是……
  “现在你肯答应见我一面了吧?”袁行剑带着极大的落寞。
  “对不起,我不想见你。”他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人,对她来说,他是个耻辱的存在,总是在提醒着她当年是多么多么的不堪。她不是没有同情心的人,然而现在袁行剑就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人要求见面,她有拒绝的权利。
  “可是,我想见你,芊芊。”
  “改掉你那恶心的称呼,我说不见就不见。”
  “我爱你。”
  “袁行剑,这种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好比美国总统要求本拉登当国防部长一样可笑。”
  “我真的爱你啊,你知道吗?这几年我是多么痛苦,我多想告诉你……”
  凌芊果断地挂了电话,再关机。呵,忘记告诉他,对于“我爱你”三个字,她早视为男人最大的谎言,想让她相信他,除非拿把刀把这三个字亲手刻在胸口上,尤其是袁行剑!她不会再相信他任何一句话,除非他到新闻联播上把自己的话说给全国人民听!见面?以为她是狗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得胃癌?好吧,她很愿意相信他得了胃癌,因为那是活该!古来就有俗语,善恶皆有报。《战国策》的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就明确地告诉众人:多行不义必自毙!圣人孔子也说,智者乐,仁者寿。可见,只有平时多积点德,才不会落得个可悲的下场。
  被他弄得一点心情都没有!凌芊觉得,搬家倒可以先放一边,换手机号才是当务之急。她随便做好饭,又开始考虑起换手机号的事。真是的!哪个混蛋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他?古以笙?不对,他自己都不知道她的手机号。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己以前的一帮同学了,真是帮倒忙!
  下午上课的时候,凌芊因为走神,一道题目怎么也讲不清楚,自己算了好几遍,还是错。她不想被落下话柄,于是静下心来想许久,终于弄出个所以然来。第二节下课,她回到办公室,茫然地发着呆。
  忽然,一个人影在窗前晃了又晃,探头探脑,凌芊一激灵,假装没发现一样坐着。到底是谁?难道是传说中的X-MAN?她忽然站起身,冲到窗前,把那个人给纠了出来,一看,竟是个女学生,但好像不是高一年段的。
  “老师……”那个女学生一边嬉皮笑脸,一边认真打量着凌芊,然后作点头状,嘀咕着什么“就是这个女的”之类的话。
  “有事吗?”这个女学生很是陌生,凌芊实在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但有种感觉,以前一定见过。
  “你就是上次送春联来的女……”古以萧猛地打住,把即将出口的“人”字咽下,换了两个字——“老师。”
  “呃?”凌芊没听清楚,又问了一遍。
  “老师上次来送过春联吧?”古以萧也急着确认,她想来想去,都觉得这个女的不寻常,家里面谁都不知道为什么她哥哥古以笙很少跟女性交往,就算是有所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家人、同事的范围之内,至于私交,根本就是一片空白。父亲也试着给他介绍几个女孩子认识,也可以说是相亲,古以笙一开始倒是很配合,礼貌斯文,可是相处久了,对方就会被他的礼貌斯文搞得很不耐烦,最后不了了之。后来才知道,古以笙只要一和对方挨近一点,就会马上避开,人家女孩子和他相处了一个月,连他的衣服都没碰到。结果别人都以为他是过分洁癖,其实不然。古以萧知道,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洁癖,可是她哥哥的洁癖只停留在正常的范围内,毫无“过分”之说,她对他又搂又抱,他倒是一点排斥都没有。她有暗暗观察过古以笙,发现除家人以外,他看女人,尤其是可能和他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时的眼神和看解剖图的眼神是一样的——完全的职业化,遇见对他特别殷勤的女人时甚至还会露出一种嫌恶,好像人家把一块腐烂的肉堆在他眼前一样。她记得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他读中学的时候还会向她提起喜欢的女生,虽然他哥哥是标准的“一心只读圣贤书”,但古以萧至少能确定她哥是正常的男人。可是,古以笙上大学之后,再没听他提起什么感情问题,一开始她以为古以笙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和她疏远了,后来才知道她哥根本不存在感情问题——整个大学时代,七年,连一个有过暧昧的女生都没有!究竟在古以笙身上发生了什么,让他这么多年“不近女色”?这是包括她在内的家人都想知道的,但是就是没人敢问,也没人敢对古以笙提起,为了这个,她没少胡思乱想过。
  要不是她发现古以笙提起这个女老师的时候总算露出是男人该有的眼神,她还以为她哥哥将来一定会出家呢。所以,这个女老师对她哥哥来说,说不定一次惊世骇俗的“破戒”。妈妈为了哥哥的“不近女色”十分苦恼,身为家中一份子,她一定要得到点小道消息让妈妈高兴高兴!
  凌芊经她这么一提醒,才想起原来自己是在古以笙家见过个女孩,只是想不到,她居然是学生!这、这太不可思议了,古以笙他……有恋童癖?!她点点头,心里不禁为这个看上去至多十八岁的女孩大叫可惜。
  古以萧双手合十,激动万分,“这么说,你认识我哥哥了?很熟吗?熟到什么程度?最重要的是,你一靠近他,他会避开多远?”
  凌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过了半天才问:“你哥哥是谁?”
  “古以笙啊!不像吗?也是啦,我长得像妈妈,他像爸爸。”
  这么说,她一直认为的“古以笙的女朋友”其实是他妹妹?这……凌芊忽然看见几个小天使在她头上吹着喇叭,进而又想起那天晚上古以笙对自己说“我喜欢你”——他并没有搞“外遇”!看来自己误会他了。她原本一团糟的心情莫名其妙变好了一些,对古以萧说:“我是住他楼上的。”
  “那你为什么送春联给他?”古以萧是个很有潜力的小狗仔队。
  “因为……我上次生病,他送我去的医院,为了感谢就……”
  “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怎么觉得我哥对你很不一般呢?对了!你还没回答我,你靠近他的时候,他避开没有?”
  凌芊为难地搔搔头,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一个学生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其他学生是不敢这么问老师的。她想了一会儿,明白了,既然她是古以笙的妹妹,那么其实就是——校董事的女儿。怪不得……“你问这个做什么?”为了保险一点,她还是问了一句。
  “这可重要了,老师,你就告诉我吧!”古以萧拉住凌芊的手,眼中满是渴求。
  凌芊回想着,古以笙从来没有什么要避开她的动作,从来没有,他甚至还……算了,不想那件事了。“没有。”她答是答了,但是仍旧不知道这个答案怎么就对人家这么重要,难道关系着遗产分割?
  “哇,不容易啊……”古以萧摸着下巴,嘿嘿一笑,“老师,你姓什么?”
  “凌,凌晨的凌。”
  古以萧瞥了一眼她办公桌上的地球仪,“教地理的呀,可惜我地理不错,不用补习,唉!”
  “凌老师!”方段长的声音自她们身后传来,凌芊还没转身,方段长就抢先一步看见了古以萧,“以萧?”这可是校董千金,不敢怠慢,方段长很热情地向古以萧打着招呼,又问她来找凌芊有什么事,古以萧摇摇头,说快上第三节课了,就一路小跑着回去她的教室。方段长这才叫住凌芊,“你的课上完了?”
  凌芊如履薄冰,以为自己上课时走神的事情又被他知道了,就回答说:“上完了。”
  “校长找你,你去一趟。”方段长说着,就进了办公室。
  校长找?这有会是什么事啊……但愿不是坏事。凌芊进去收拾一下自己的包,准备见完校长就直接回家去。
  这是凌芊第一次进校长室,平时开会的时候也都是在会议室,校长见了好多次,却没在校长室里见面过。凌芊站在门口,掏出小镜子来照照,看看头发是不是很乱、衣服有没有穿整齐。“检查仪容仪表”完毕以后,她才屈起手指敲敲门,标准的三下,时间间隔一样,力度一样,应该没有什么失礼之处才对。
  “请进。”校长的声音。
  凌芊进去之后,一抬头,看见校长坐在办公桌后。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就清清嗓,然后问:“校长,请问找我有事吗?”
  校长指指右边,凌芊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才发现右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居然是古以笙,他手上的纱布已经拆了,看来是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你来做什么?”她有点失态了。
  “跟我去医院。”古以笙站起来,走到凌芊身边,然后对校长欠欠身,“麻烦您了。”
  “哪里哪里。”校长作了个“请”的手势。
  “走吧。”古以笙开门走了出去,显然心情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糟糕。
  “等一下。”凌芊追上几步,“去医院做什么?”
  古以笙停下来,轻叹口气,“袁行剑说,不见到你就不吃药。主任为了让他配合治疗,希望你去一趟。”袁行剑果然是个麻烦的病人,他算是见识到了,纵使他有再好的脾气、再好的耐性,这一次,他很显然有点动火了。
  凌芊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心烦意乱的古以笙,想到袁行剑是因为自己才这么胡闹的,她对医院的医生们很是愧疚,特别是古以笙。加上她上一次误会他“红杏出墙”,骂了他一顿,现在又见到他,心里感到很不好意思。不过看上去他并没有计较上次的事,这样就好。“中午他有打电话给我,不过我拒绝了。”她跟在古以笙身后,几乎赶不上他的步伐。“我不想去!”
  古以笙放慢了脚步,回头看了她一眼。
  “医院是为病人着想,怎么就不为我想想呢?会去安慰他的人自然会去,不想去的人就算逼迫着,心里也是一万个不愿意,比如我!”凌芊干脆停了下来,以前她因为袁行剑而自虐的时候,他可打电话来安慰过?他可曾叫人来问候一声?那个时候,谁又知道她心里那难以痊愈的伤痛?如果是因为两人相爱而终走不到一起,她的痛还会少些,然而她根本不曾得到过那所谓的“两情相悦”!现在呢?要她对这样一个不值得付出的男人伸出援手?她不是琼瑶小说中善良的女主角,能够原谅坏事做尽的大反派,她不恨袁行剑,但是不代表她能原谅他!所以,她不愿意去!
  “你不愿意去……”古以笙重复她的话,眉心微蹙。
  “看来,你倒是很希望我去……”凌芊强忍着不爽,但是表情上还是露出了讽刺之态。
  “我不希望你去。然而又必须这么做,我心里不会比你好受。”古以笙毫不掩饰,“但是考虑到他的病情,我应该把私人情感放一边。”
  “不就是胃癌吗,我不去,他就会死吗?”凌芊的语气总算缓和了些,“我要是你,就放着他不管,或者把他交给别的医生。”
  看来她已经知道了袁行剑的病情,古以笙早就知道瞒不住,他以为她会惊讶、伤心——就跟电视里演的一样,但是她没有,反而表现出一种极端的冷漠。
  “你请不动我,你们主任会把你怎样,开除?”
  “不至于。”胡主任虽然是他的上级医师,但这不是封建社会,上级医师不可以这么随便开除医生。
  凌芊望着他,他眼中同样写满矛盾,于是,她再问了一遍:“站在医生的立场,你希望我去吗?”
  古以笙愣了一下,但是一会儿后笃定地回答:“是的。”
  “好吧,我去。”凌芊最终对古以笙妥协,作为一个医生,他真是没话说!
  学校离医院还有一段路,由于两人其实都不想见袁行剑,所以他们没有选择坐车,而是像散步一样在街上走着。
  古以笙打破了沉默,“为什么我是‘脚踩两条船’?”
  凌芊哑巴了,不知道该不该说自己误会他的事,忙胡乱解释道:“我、我都是这么说别人的,什么‘脚踩两条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有‘东边蝴蝶西家飞’,早习惯了,呵呵……你不要介意哦。”
  “没关系。”古以笙顿了一下,“这几天医院的事情很多,没去跟你解释清楚,我……”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的。”凌芊不希望听见他再说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就马上接下去说:“现在的我,如你所见,对男人这种动物……我用词偏激了些,实在没什么信心,也许是种心里障碍……”
  “说出来就好……”古以笙安慰地拍拍她的肩,“只是让你知道而已,别想太多。”他愿意给她时间,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心理问题,他也有。
  轮到凌芊惊讶了,难道男人在说完“喜欢”之后,下句不都是“交往”吗?她写小说的时候也是这么写的呀!她看看古以笙,他的眼睛仍是很清澈,没有一点耍心机的狡猾,而且,今天穿着白色粗线大条纹毛衣的他,显出一种很干净的气质来。《红楼梦》中贾宝玉评论说“女子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因此他见了男子就觉得污浊。而古以笙偏给凌芊一种水一样的洁净感,不在于个人卫生反面,而在于气质和品行——凌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是错觉吗?那为什么别的男人没给她这样的错觉,就连当年的袁行剑也没有过?奇迹……
  凌芊忽然感到轻松了些,又进而觉得去见袁行剑一面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发发善心做好事了,帮那些医生们一把,让他们不要再被那个讨厌鬼弄得不得安宁。
  “古以笙,我们好好相处吧?”她笑道。
  古以笙眉尖微微一挑,细品着她的话,忽然唇角一扬,露出今天第一个微笑,很温和,给人初春一般的温馨感,好像微风轻抚过柳枝,随后就是扑面而来的新鲜空气。

  十三
  古以笙把凌芊带到病房外的走廊,胡主任刚要进手术室,看了他们,就走了过来,“凌小姐……”他打了个招呼,“希望你配合一下,但是不要刺激到病人。其它的……以笙,你跟她说。”
  “那么手术……”今天的手术,本来古以笙也要参与的,现在恐怕要临时换人。
  “我让陈医生代了,你注意一下,尽量控制好袁行剑的情绪,至少要让他同意服药,等到这个疗程结束,我们再依照情况制定新的方案。”说罢,胡主任就去忙手术事宜了。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那个家伙的病到什么程度了吧?”凌芊眼睛狡猾地一眯,“否则我就不进去了哦。”
  “第三期。”古以笙接过护士递来的白大褂穿上,一边扣扣子一边回答。
  凌芊虽然不知道“第三期”是什么意思,但是清楚一定不是早期。她凭着对袁行剑生活习惯的一点了解,似乎能猜到他为什么会得胃癌——嗜酒。袁行剑的酒量很好,而且有酒瘾,一天至少喝两瓶啤酒,也许是觉得自己年轻,多喝点没有关系。为了这个,凌芊当年没少劝过他,他表面上答应,实际上习惯不改,并且三天两头和朋友小聚,总要喝个一醉方休。另一方面,他也会抽烟,虽抽得不凶,但一星期也能抽个两包。她还知道,几年前的袁行剑有轻微的胃炎。她不知道抽烟喝酒中的哪一项引起了他的胃癌,只能总结出“少碰烟酒为妙”这个道理。
  她不知道古以笙喝不喝酒,然而烟他是不抽的——通常情况下抽烟的男人身上都会有烟草味,古以笙身上没有。
  “你会喝酒么?”问题问出口后,凌芊觉得自己很傻。
  “一般情况下不喝。”古以笙正在挂胸前的名牌,看样子并不觉得她的问题傻,“大学时候,我解剖了一个肝硬化去世之人的肝脏,之后对酒敬而远之。”他微俯下身,悄声说,“我不想自己的肝也变成那个样子……”
  “什么样子?”凌芊好奇。
  古以笙笑而不答,只是摇摇头。
  “算了,我要是知道是什么样子,一定不敢再碰什么猪肝汤卤鸭肝了。”为了将来,她还是选择无知好了。“我记得袁行剑以前有得过胃炎,医生也说让他少喝酒来着,可是他屡教不改,不听医生的话。”凌芊又问道,“他是因为喝酒而得胃癌的吗?”
  “他当时得的应该是慢性胃炎,跟喝酒有很大关系,我猜想,由于后来不注重调养,渐渐严重了。很可惜,如果早一点发现,来医院治疗,不会发展成现在这种程度。癌症就是这样,一开始都没有明显的症状,等到有症状来医院查的时候,一般都是中晚期了。所以……”他认真地说,“建议一年定期做一次体检,尤其是女性,定期的妇科检查很有必要。”
  “是吗?”凌芊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听着,心想该打个电话回家跟父母说说定期体检的事。忽然,她脸色一变,“我的低血压会不会是因为癌症引起的?!”
  “应该不是的。”她的表情真是丰富,而且变得这么快。
  “那就好……”凌芊放心了。“对了,你会跟我一起去袁行剑的病房吗?”
  “恩。”古以笙带路,“在前面。”
  凌芊磨蹭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站在病房门前。
  袁行剑早就料到凌芊会来,躺在病床上等她,就好像是个等待妃子的皇帝一样。一见凌芊进来,袁行剑的眼睛就兴奋地瞪大来,可是目光一落到随后进来的古以笙身上,就不满地翻翻白眼。古以笙确实是个很大的障碍,有他在,凌芊不一定会上钩,况且过了几年,他不知道凌芊变了多少。
  凌芊进门后就远远地站在门边,离袁行剑好几米远。她可以看见他萎黄的脸色,早不见了当年的俊朗和勃勃英气,或许这又和凌芊的心情有关——感情亲疏影响对事物的判断,她对这张当年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波澜的脸,如今已然没有任何感觉。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她帮他写论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月,她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爱情中,忘记了时间,而现在,时间让她忘记了爱情。
  袁行剑早就做足了功课,问了凌芊的学长——他以前的哥们许多凌芊的事,包括了当年他不想听的有关于凌芊“生活得很糟糕”的细节,他听了以后很是震惊,没想到凌芊真的把自己搞得那么惨,很好,越惨就说明她越放不下自己。他从病床上坐起来,硬是摆出诚恳而深情的表情——他以前演过话剧,还被评为“最佳男配角”。
  前不久还听见袁行剑在里面大喊“我爱你”的古以笙见了他这副表情,又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凌芊,最终选择埋头写病情记录。
  “芊芊……这几年让你难过了,是我不对。”袁行剑丝毫不顾古以笙在场,就迫不及待地上演一出深情大戏,因为他知道,古以笙作为一个医生,是不能把他怎样的,再说,古以笙应该已经知道了自己和凌芊的关系,既然能把凌芊带来,就说明有心理准备。“我知道我现在不能要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抱歉,真的很抱歉……我让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弥补我当年的错误,虽然我也是迫不得已,可是我相信一定给你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否则你就不会那样虐待自己了……”
  虐待自己?古以笙望向凌芊,眼中含着一丝惊异。
  “闭嘴!”凌芊不但没被他感动,反而像被踩了尾巴一样,他为何要翻旧帐?那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特别还当着古以笙的面!分明就是故意的!“我不是来听你回忆往事的,我现在郑重恳求你,不要像没断奶的小孩子一样尽做无聊而幼稚的事,你不配合治疗其实就是拿自己的身体报复医生,何必呢?他们跟你非亲非故,会这么纵容你胡闹完全是出于职业的需要,请你不要再为难医生们了。”凌芊用下巴指指古以笙,“尤其是他。”
  “我们俩的事,与别人没有关系!”袁行剑一副很受伤的模样,也从另一个侧面在暗示古以笙“你只不过是个外人”。
  “哼,我们之间有什么事?我不怕让别人知道你当年是多么龌龊,但更重要的是,我现在不想跟你回忆往事,那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荣誉,你明白没有?”
  “我不是在回忆往事。”袁行剑放慢语速,“我只不过是在忏悔,相信我,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离开你的……”
  “是啊,迫不得已地去吃软饭。”凌芊微笑,却一针见血。她忽然觉得,袁行剑的胃癌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吃软饭。
  “不是那样的!”袁行剑的眼珠转了又转,“那时候我就已经发现自己得了胃癌,我怕你伤心,所以,所以那时就骗了你……”
  “袁先生。”古以笙放下病情记录,“如果我没记错,你近几年的病例上没有注明你在以前就发现自己有胃癌症状的记录,请问你是在哪个医院确诊自己前几年就得了胃癌呢?仅仅从慢性胃炎上就能确诊你患了胃癌,这样的医生我很想与他交流交流,能为我引见一下吗?”
  自以为能言善辩的袁行剑其实不应该在古以笙面前说谎,因为他的谎言在医生面前实在太苍白无力了。“那个是因为……”
  “袁行剑,你究竟想做什么?”凌芊听完古以笙的话,再次对袁行剑的人品失望透顶,他仍旧想骗她!“如果我请求原谅,行,我原谅你;如果是想弥补,谢谢,不用了,我过的很好;如果是想解释,好,我了解,你是迫不得已,一定有说不出的苦衷……那么,你还想做什么?”
  凌芊的一席话,说得袁行剑再没办法编什么借口,情急之下,他竟然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所以想和你重新开始,好吗?”
  凌芊愣了一下,随后勾起一抹笑容,把当年他对自己说的话送还给他:“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袁行剑张大了嘴,好像是回忆起这句话出自谁之口了。
  凌芊正视他的眼睛,把自己以前在小说中写过的一段话读给他听:“你知道吗,虽然我数学不好,但是我发现,世界上男和女的关系正如线与线的关系一样,都有三种:一种是重合,两个人注定要在一起一辈子,他们的名字是‘情人’;第二种是平行,就好像我和庄子,我知道他,然而我们永远不会遇见,这就叫‘陌生人’;最后一种是相交,会遇见,然而只有一个交点,之后越离越远,这就是‘故人’,正如你和我。”说罢,她仿佛获得一种解脱的轻松感,自己一直以为所谓的“忘记”是不再见面,现在猛然发觉,心的陌生和相离才是真正的“忘记”。看来,这一趟来对了,她就这样获得了新生。
  古以笙停下手中的动作,凌芊的话他在书中读到过,现在被她再次提起,有让人有新的思考。三种关系,重合、平行,相交。自己的心结,其实在看到牵着猫逃跑的这句话时有了要解开的趋势,在知道凌芊就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原来就已经解开了,神奇的是,居然只为她一人解开,遇见别的女性时,他仍旧有着当年巨大的阴影——并没有被任何女性伤害过,心头却有着不为人知阴影,甚至比凌芊的更加严重。不过,好在,已经为一个人解开了。
  凌芊沉默着,随古以笙回到外科诊室跟胡主任汇报结果。胡主任已经将手术主要部分做完,其他缝合工作都交给助手,现在正在外科诊室里准备下班。凌芊跟他打了招呼,说了些“麻烦您”之类的客套话。胡主任对凌芊和袁行剑的关系不是很关心,因此没有多问什么,直到有个护士随口说了句“哟,古医生怎么让女朋友来接你下班呀”引起了胡主任的注意,他惊奇地眨眨眼,指着凌芊问那个护士:“这是以笙的女朋友?!”护士笑答:“古医生上次还到医院陪他女朋友看病,您居然不知道呀?落后啦……”胡主任立刻拍拍脑门,“你们年轻人的事真是复杂,我根本不知道以笙的女朋友居然……以笙啊,要不要给你换个病人?”
  “不必。”古以笙低头收拾着桌上的病例,交给护士。
  凌芊正奇怪为什么他头也不抬一下,既不反驳护士的误会,还回答得这么干脆,仔细一看,居然发现他较白皙的脸颊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色,他、他是在脸红吗?!一时间,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世界上还有会脸红的男人?男人的脸皮不是比长城的城墙还厚吗?她原以为,全世界的核武器爆炸以后,地球上仅存的东西就是男人的脸皮了——厚得连核武器都摧毁不了。脸红是装不出来的,这么说,古以笙是真的脸红了?天!他怎么这么可爱?简直要颠覆了凌芊对男人的印象。
  胡主任笑起来,拍着古以笙的背,“一定给你们带来不少困扰吧?那今晚替我请凌小姐吃顿饭,就当我道个歉了!”他又转向凌芊,“你瞧他,居然也不说一声,害我差点成了坏人,哈哈哈……”
  凌芊也没有拆穿,冲古以笙做个鬼脸,笑出声来。
  出了医院的正门,古以笙正要往家的方向走去,凌芊叫住他,“喂,你要去哪里呀?”
  “回家。”
  “你不请我吃饭啦?!”凌芊本以为今晚有饕餮盛宴可以吃,还激动得要命呢。她果然是个容易被美食征服的人,美食是她最大的弱点。古以笙真是的,居然不听从上级医师的指示,这怎么可以呢?
  “我说过不请吗?”古以笙转身,挑高一道眉。
  “那你回家干吗?你家有麦当劳还是肯德基呀。”凌芊最近进这两个快餐店的次数比较频繁,一听说要请客,就立刻条件反射一样想到那里去。
  “你想吃什么?”他换了个问题。
  “麦当劳。”凌芊啊,你是品位低还是胆子小,为什么不敢向他要求去波西米亚饭店吃自助餐呢?
  古以笙无奈地看向旁边,又转回目光,“这就是文化侵略的恶果……能支持一下本国的文化吗,猫?”
  猫?他在叫自己吗?她应该觉得恶心才对,可是……好像她还蛮高兴的?“我想吃西红柿炒蛋……”凌芊啊,你的品位还是这么低。但确实,她很喜欢吃西红柿炒蛋,尤其是妈妈做的,她自己怎么也学不来,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时常想念着。
  古以笙看上去总算对她的回答满意了一些,“还有呢?客官想吃的,古家铺子都有。”
  “古家铺子,呵呵……”凌芊被逗笑了,居然篡改茅盾的《林家铺子》,他还是挺有趣的一人嘛。“我们是去吃中餐吗?那我要吃粉蒸排骨、炸鸡中翅,还有牛肉丸汤、糖醋鱼片……”她见古以笙面不改色,就咬牙说了几个贵的,“红烧鲍鱼、蒸螃蟹、龙虾卷……”
  “高热量、高脂肪、高胆固醇……”古以笙记住之后,点点头,“你确定吃得完?”
  凌芊斩钉截铁地说:“确定!”
  “走吧。”古以笙迈开步伐,仍旧往家的方向走,在凌芊的记忆里,那个方向都是住宅区,有几间大排挡,可是正经的中餐馆则一间没有。
  “你去哪里?”凌芊追问。
  “回家。”跟原来一样的答案!被耍了!凌芊气呼呼地刚要说什么,古以笙接着说:“在那之前我去一趟超市。”
  凌芊仍旧不知道他的意思,还是以为他在耍自己,正欲往“男人的劣根性”方面想,古以笙补了一句“做这么菜需要很多材料”,她倒是愣住了,“现在去吃饭还要自己带食材吗?哪个餐厅这么变态?”
  古以笙一笑,指指自己。
  “啊?!”凌芊夸张地吓退一步,“你的意思是……你亲自做菜请我?!”
  古以笙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
  凌芊受宠若惊,用万分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对,上次他的确有送清粥小菜给自己,可是那小菜只不过是一个煎蛋、白煮豆腐、一点榨菜而已,是人都会弄,丝毫看不出古以笙的厨艺如何,现在他居然要挑战她所说的那些连她自己都不太熟练的菜肴?“你……你行吗?”她还是不能相信。
  “没问题,很简单。”他说话的语气那样轻松,就好像叫他做一年级的数学题一样。
  该凌芊大跌眼镜了,他居然说“简单”?如果是一开始的“西红柿炒蛋”被评论说是“简单”,她还能接受,她后面说的几样可就不简单了,虽然是家常菜肴,要做得好吃可不容易,说实话她也会做,但是由于火候、调料掌握得不好,口味一般,仅停留在“不难吃”的级别上,至于什么红烧鲍鱼,她连碰都没碰过。
  古以笙不介意她的怀疑,真的去了超市买食材。他推着购物车,选购着所需的主菜和配菜,凌芊发现他好像真的会挑选食材,在一堆西红柿里翻了一下,就捡出两个不错的,还有之后的螃蟹,他挑出来的都是鲜活又饱满的。让凌芊诧异的是,菜名她只说了一遍,他就都记住了,而且打算把能买到的全买了,只是龙虾那玩意儿,超市没有货。最后还是凌芊说不要再买了,她吃不完,他才停住脚步,数了一下购物车里的东西,说:“那么呆会就只有西红柿炒蛋、蒸螃蟹、糖醋鱼片、粉蒸排骨和牛肉丸汤了,够吃吗?”
  凌芊心想,会撑死的!
  拎着两大袋的东西从超市出来,古以笙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六点了,“7点半之前,我会做好这些东西,你要帮忙吗?”
  “我不会做菜。”凌芊强调,“也不敢碰那些鱼啊肉啊的,只会添麻烦。”
  “我知道。”古以笙不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强调自己不会做菜,就是因为知道她不会,他才希望她不要总是到外面吃饭,还有,他不认为女人非得会做菜不可,他母亲就不会,而他父亲却做了一手好菜,他父亲的厨艺则是跟爷爷学的,他爷爷曾经是大饭店的高级厨师,现在已经去世了,两个孙子孙女古以笙和古以萧从小学他烹饪,古以萧遗传了母亲不爱烹饪的基因,学得不清不楚,古以笙却学了个七八分,不要说几道家常菜,就是山珍海味让他料理,他也能弄出名堂来。
  好吧,看在他做菜的份上……“我可以帮你洗洗菜什么的,怎么样?”随便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凌芊心想。她一直以为,男人都是“君子远庖厨”的捍卫者,他们只会一边看报纸电视一边等着妻子把饭菜端到面前,然后开始评价这道菜咸了那道菜油多了,吃完之后筷子一扔,拍拍屁股走人。他们为什么不自己体验一下——下了班回家,没有任何时间去休息,马上进厨房忙碌一小时做饭做菜,然后被一个什么都不做、也根本做不好的人评论菜做得如何如何、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最后还要去洗那一大堆碗筷。
  古以笙是这些男人中独立出来的个别吗?凌芊很想知道。

  十四
  水龙头的水哗哗流下,凌芊拿个西红柿洗着,瞥了一下正在把袋子中的东西往外拿的古以笙,忽然觉得好像夫妻一样……她很汗颜地甩甩头,把脑中这个无聊的念头扫掉。“只要洗西红柿吗?”她是不是太休闲了?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这个也洗一下。”古以笙把两只大螃蟹拎到她面前,凌芊吓了一跳,万一被夹手指怎么办?古以笙倒是释然,笑笑说:“还是我来吧。”
  凌芊把洗好的西红柿放在料理台旁,洗了手,看着古以笙套上围裙,在水龙头下把手洗干净——先用洗手液洗了一遍,再用舒肤佳又洗了一遍,凌芊怀疑他是否达到做手术的标准了。“听说做手术之前,要把手洗好几遍是吧?”她靠在门旁边问。“恩,至少洗十五分钟,最后还要在消毒水里浸几分钟。”古以笙一边回答一边在一小盆水里加了点盐,熟练地抓着螃蟹放进水里,再把排骨倒进一个大碗里,没一点犹豫地加着调料使排骨先入味,不像一般人先掂量掂量该加多少盐多少味精,而且动作迅速得跟大厨一样。最让凌芊目瞪口呆的是古以笙在处理那只草鱼的时,用一根筷子插进鱼的嘴,直插入腹,然后用一块大纱布把鱼一包,拍在案板上,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无声而又没有一点挣扎地死在他手里了。将鱼开膛破肚的时候更显示了一个外科医生的素质,下刀快又没有一丝多余,才几十秒工夫,鱼肚子就处理干净了。再把鱼放在水里洗洗,去头,一剖两半,一半用保鲜膜包好放冰箱,然后处理着剩下的一半,去鱼刺,再改斜刀切成薄厚一样的鱼片——凌芊猜想,他以前为了练外科技术时是不是跑去学了厨师,或者,本来就是把病人当鱼一样在手术?真恐怖啊……只见他把油倒进锅里,加热油的时候,往鱼片上裹着淀粉——凌芊绝不敢这么做,她怕一时没注意,油过热了。将鱼片过油的时候,古以笙抽空问凌芊:“你不怕油烟吗?”
  凌芊看他那娴熟的动作就快傻了,还顾什么油烟?她已经完全相信了他会烹饪,而且可能还不只“会”,估计是“擅长”。“我学习学习。”她甘拜下风了。
  “不敢当。”古以笙炸好鱼片,装在个盘子里。
  凌芊看着古以笙有条不紊地同时料理好几个菜,而且有先有后,糖醋鱼片出锅后开始粉蒸排骨,排骨快好的时候开始蒸螃蟹,然后开始烧水煮汤,最后才快炒一道西红柿炒蛋。凌芊帮着将出锅的食物端上桌,香味四逸,她偷尝了一小块排骨,发现……好吃得不得了。当最后一道汤上桌的时候,凌芊简直要拜他为师了。
  趁古以笙在洗手的时候,凌芊把每个都尝了一遍,结果差点没把舌头咽进去。她从来不知道,居然还有男人能做这么一手好菜!西红柿炒蛋……她刚才只是跟古以笙说了一下妈妈是怎么做这道菜的,他居然就能把味道做得九分相似,凌芊又夹了一块蛋入口,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好吃吗?”古以笙从厨房走出来,把刚才掳高的袖子拉好,坐在凌芊对面。
  凌芊点头若捣蒜,毫不掩饰对那一桌子美食的虎视眈眈。“真了不起啊你……怎么就这么厉害呢……”要是每天都做给她吃就好了……凌芊贪心地想。
  “我们各自解决一半,不准剩。”古以笙拿起筷子。
  凌芊求之不得,马上开动起来——这样的美味,只有在大饭店里才吃得到。这个男人……埋头饕餮的凌芊忽然抬头,发现优雅而不紧不慢地喝汤的古以笙一直用玩味的目光盯着她,难道是发现了用美食就能降服她的道理?凌芊暂时不想这么多,伸手去拿了半只蒸螃蟹。自己就好像是非洲的饥民一样,她觉得。
  “等一下。”古以笙忽然站起来,向厨房走去,“我忘了调醋……”
  “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凌芊叹口气,看着手中肥肥嫩嫩的螃蟹,总算能体会《食神》中评委的心态了。直到古以笙把一小碗加了姜片的醋放在她面前,她才回过神来,“我不要吃生姜的味道……”她撇嘴。
  在古以笙看来,她的表情像极了挑食的小孩,于是,他也用哄小孩的口气,“沾到螃蟹上就没味道了,不信你试试。”
  “还真没有生姜味……”凌芊喜滋滋地吃着螃蟹。“你真的什么菜都会做呀?”她眨眨眼,好奇地问。
  古以笙想了一会儿,“能应付普通人的需要。”他的意思是,除了满汉全席,只要她想得出来,他都能做。
  “西餐也会?”
  “不会。”有够诚实。“而且我几年没进西餐厅了。”
  “是啊,你自己中餐做得那么棒,肯定不爱进西餐厅了。”凌芊这么说,并没有讽刺的意味,她是真的很佩服他——在厨艺上。
  “不是那个原因……我用刀叉切食物的时候,有个后天养成的坏习惯……”
  “用叉子切肉,用刀把肉叉起来?”凌芊说着,被自己逗笑了。
  古以笙笑着摇头,“有一次,正巧那段时间我在练习外科技术,有点走火入魔,每切完一刀,就会放下它,再把手往旁边一伸……要新的刀。”古以笙说着,把手往旁边一伸,“像这样……”
  “呵呵……”凌芊捂着嘴大笑。“我写小说走火入魔的时候,经常一个人模仿男女主角对话,像在自言自语,人家还以为我疯了……”
  接下来,两个人说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趣事,竟能愉快地将美食一扫而空,而且两人之间的气氛和谐了许多,各自拉近了一点距离。凌芊虽然挺想帮他一起洗碗的,后来又忍不住故意表现出自己好吃懒做的样子,哼着歌儿看电视,悠闲地看着古以笙收拾饭桌,洗碗,却一点对她不满的表情也没有。
  等古以笙收拾好一切,再走出来的时候,凌芊对他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准备拍拍屁股走人。她就是要表现得这么恶劣,如果古以笙还喜欢她,那她就可以姑且相信他说的那句“我喜欢你”。
  “今天很愉快,谢谢。”送她出门的时候,古以笙露出个无懈可击的微笑,没一点虚假的成分,完全发自内心。
  不会吧,做菜给她吃、收拾桌子、洗碗,然后还对她说谢谢?凌芊不解,继而调侃他:“谢我?该不会想让我抱你一下吧?”话一出口,凌芊才发现,这不叫调侃,叫调情。
  古以笙虽然刚听见这话的时候有点发怔,但马上捡了这个便宜,“理论上是。”
  他那双手,还不知道抱过几个女人呢……心理障碍又来了,凌芊脑中浮现出古以笙和别的女人抱在一起的画面,心底涌起一阵阵不舒服的感觉。在她的潜意识里,想要一个心灵和身体都绝对干净的男人,一个童话中的男人。
  “跟你开玩笑的,呵呵。”凌芊打着马虎眼,“我上楼了哦。”
  古以笙并不强求,作了个再见的手势。
  说是好几年没有进西餐厅的古以笙今天却出现在西餐厅里。
  早在春节的时候,父亲就为他安排了一个相亲的对象,据说是某公立中学的语文老师,对方的父亲刚好和古以笙的父亲认识,于是两个人就有意撮合他们俩。由于古以笙一直很忙,加班、值班另外还有许多台手术,根本拨不出时间来,其实也根本不想拨出时间。
  最近抽空回了一趟家,父亲又提起这事来,说就算是做个样子也好歹去一下,毕竟跟人家的父亲有交情,答应过人家了就不好反悔,古以笙尽管很不愿意,可考虑一下父亲的立场,还是去了,在确定晚上不会有手术的情况下。
  西餐厅的情调不错,采用的是意大利的装修风格,而兼营意法两国菜系。古以笙没有回家换正式的西装,而是穿着早晨上班时的黑色的毛衣外套加深蓝色牛仔裤,显得很随兴。他先到十分钟,在订好的位置坐下,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学校放学的时间刚过,对方想必快来了。凌芊也应该下班了吧?是不是又到什么地方把晚餐解决了?古以笙想起不久前在自己家招待凌芊吃饭时她那津津有味的样子,没想到她也会露出那么可爱的表情,就好像饿了几天的小猫见到鱼一样。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冷静甚至冷漠的,要不是见着她馋猫一样的嘴脸,他会一直以为她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将他冷冷拒之千里。
  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
  一阵香水味飘来,随后是一个清脆的女声,“请问是古先生吗?”
  古以笙站起来,只见一个子娇小的女人站在他身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职业装,中长卷发,看上去二十五岁上下。“我是黄明瑶。”她大方地伸右手。
  “……古以笙。”可以明显地看出古以笙眉头皱了一下,目光迅速扫过黄明瑶的脸,最后回到她伸出的右手上面,迟疑了一下,他慢慢伸手,飞快地和她轻轻一握手,然后马上收手回来,“请坐。”
  黄明瑶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常,在古以笙对面的位子上坐下,翻看着服务生送来的菜单。
  古以笙下意识地用桌上的餐巾拭了拭右手心。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大一解剖学实践课上留下的阴影一直都在,只要和有可能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接触,就会有碰到尸体一样的感觉,对女病人、同事什么的则不会,毕竟,那堂课上发生的事让他印象太深刻了。
  黄明瑶点完菜,抬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古以笙。
  古以笙心不在焉地看着菜单。到目前为止,交往下来没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女性只有凌芊。一开始只当她是邻居,没想那么多,当她深夜回家被抢走了包,他背她回家,也只是把她当作是病人看待。当知道她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再想想她在小说中写的故事和情节,给他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居然对爱情有着那么不信任的态度。后来的接触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心理感觉,就是因为她是牵着猫逃跑,他喜欢她的小说,进而喜欢她。
  凌芊是唯一的一个。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凌芊刚好讲完今天的内容,就准时下课了。这几天嗓子不舒服,喉咙痛。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放学,几个学生那着练习本上来问问题,凌芊便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讲解,当他们的问题问完以后,教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
  “凌老师再见!”几个问问题的同学告别道。
  “拜拜!”凌芊扬扬手。她注意到有几个学生留了下来,先是聚在一起商量些什么,然后开始朗诵诗歌。她才想起来,最近学校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听班主任说,这个班有两组参赛节目,想必在排练吧!反正她也没什么事,留下来看看吧。
  这两个参赛节目分别选的是李白《将进酒》和徐志摩《半夜深巷琵琶》,朗诵《将进酒》的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气势很强,也很有感情,凌芊觉得他很有希望会获奖。朗诵《半夜深巷琵琶》的是两个女生,凌芊望着她们俩,听着她们朗诵的内容,忽然有一种很深沉的悲伤感。
  又被它从睡梦中惊醒,深夜里的琵琶!
  是谁的悲思,
  是谁的手指,
  象一阵凄风,象一阵惨雨,象一阵落花,
  在这夜深深时,
  在这睡昏昏时,
  挑动着紧促的弦索,乱弹着宫商角微,
  和着这深夜,荒街,
  柳梢头有残月挂,
  啊,半轮的残月,象是破碎的希望他,他
  头戴一顶开花帽,
  身上带着铁链条,
  在光阴的道上疯了似的跳,疯了似的笑,
  完了,他说,吹糊你的灯,
  她在坟墓的那一边等,
  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
  不愧是大文豪徐志摩,能将诗写的这么唯美又吸引人。凌芊忽然想起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凌芊回味着这句诗,总觉得是在说自己。
  她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古以笙的好感,无论他做什么,就直觉地认为他在说谎、一定另有目的,她只不过不想再被伤害而已,却没有顾及古以笙的感受,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以前看《红楼梦》,她很不喜欢林黛玉,觉得林黛玉的嘴太尖利,而且非常喜欢试探周围的人,尤其是贾宝玉,经常把贾宝玉搞得团团转,然后林黛玉才有所满意,确定贾宝玉是在乎自己的,但过不多久,又开始试探起来。现在,她能体会林黛玉的心理了。然而古以笙不是贾宝玉,不会像贾宝玉一样一直接受试探,总有一天,古以笙会不耐烦,对她不耐烦,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所有男人一样,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芊想到这里,心忽然一沉。
  现在该怎么办?古以笙对她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她是应该接受,还是应该明确告诉古以笙,让他重觅新人?不……她不想让他重觅新人……她希望得到他的喜欢!天啊,原来她居然还在期待爱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铿锵的语调又在凌芊耳边响起,她愣了愣,心里重复这个句子。她难道要一直逃避下去吗?人,确实应该淡然一点,以前她把爱情看得太重,才会痛不欲生,如果现在只把爱情当作人生的调味剂,会不会轻松一点?
  “听说你在医大附属的外科工作,一定很辛苦吧?”黄明瑶找着话题。
  “每天都很忙。”因为对方和凌芊一样是老师,古以笙就问她;“老师的工作在常人眼里比较轻松,是不是有很多业余时间呢?”
  “其实也不是,压力很大的,尤其像我当班主任,既要上课,还要处理学生心理上的问题,以及班级其他大大小小的事,现在都有点想跳槽了呢。”
  “一些副修科目,比如地理,也许会轻松一点?”
  “那完全看老师本身的责任感了,如果毫无责任感,只管上课,那当然很轻松。”黄明瑶道,然后另提话题,“我比较喜欢阅读,不知道你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我几乎没时间好好看书。”
  “是吗?”黄明瑶看上去并不介意,“我从小就爱看书,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古典小说和散文,毕业论文写的还是有关古典小说的呢……比如《红楼梦》,我真是百看不厌,宁荣二府的兴衰,王熙凤的风光和早亡是我最关注的……”她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千字的红楼分析,才问:“古先生应该也看过吧?”
  “看过一遍。”他看书很少看第二遍,但对于牵着猫逃跑的书,他倒是又重看了一遍,在知道牵着猫就是凌芊之后。虽然凌芊那几本小说无论从思想性还是写作手法上看,都与《红楼梦》一类名著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可能越是浅略的思想性,越能吸引普通读者吧。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红学家,一般人看《红楼梦》都只觉得是一部流水帐而已。另外,他也不赞同她所说的什么“王熙凤在贾府兴盛之时是最得意的”,他一直认为,王熙凤在风光之时万事如意才是她最大的可悲——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的人生再没有憧憬,一旦失去一点,就好像生命价值残缺了一块,所以,风光之时无遗憾就是王熙凤最大的遗憾。
  “我觉得在现在的孩子中应该养成一种读名著的习惯,不能总是看一些无聊的爱情、武侠小说。”黄明瑶叹一声,“今天我还没收了一个学生手里的爱情小说,好像叫《嗨,医生!》,你看看,奇奇怪怪的笔名叫什么‘逃跑’,一听就知道没有内涵。”
  《嗨,医生!》——那不是……古以笙来了点精神,“牵着猫逃跑?”
  “对,就是这个名字。我呀,一看到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连瞥也不想瞥一眼。”忽然,黄明瑶一愣,“你怎么知道这本书?”
  “牵着猫啊……”古以笙又想起凌芊吃排骨时鼓鼓的腮帮,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只要有时间,都会看她的书。”
  黄明瑶惊讶地眨着眼,说不出话来。
  一顿饭完毕,古以笙刷完信用卡,望着黄明瑶匆匆离去的背影,知道以后没有再见面的麻烦了,他“低俗”的文学品位估计让这个能将《红楼梦》倒背如流的语文老师彻底打发走。这样最好,他可不想以后还要听她分析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十几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人生悲剧。一部红楼尚且如此,她以后要是分析起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不知道要说上几天几夜。

  十五
  袁行剑近一段时期内万念俱灰,但是对医生的治疗没那么抵触了,只是整天懒洋洋的,连散步都不想去,身体更加虚弱了。治疗的费用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家人身上,抗癌药的价格太贵,花钱如流水,加上以前没有买医疗保险,袁父袁母已经开始借钱了。
  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许多人都围着你转,一旦落魄了,人家就避你如蛇蝎,尤其是提到借钱。是亲戚的,就推说这个那个人要结婚买房子,暂时没有闲钱,不是亲戚的,干脆连见都不让见,更不用说那些平日跟你称兄道弟的哥们,谁会把钱扔进一个无底洞?落魄时候方显真情,此言得之。
  然而这一切,袁行剑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一直在想,难道自己就要这样死去?他这么年轻,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还有很多事业没有建立,难道就这样一场空?古以笙来做常规观察的时候,袁行剑望着他,进而又想起凌芊来。
  “凌芊最近好吗?”他问,语气平和,不像是讽刺。
  古以笙看了他一眼,回答:“很好。”虽然最近没遇见她,但是晚上听她在楼上跳上跳下的,应该过得不错吧。
  “哼,过得很好……”袁行剑的眼角抽动着,好像对古以笙的回答特别不满。“为什么她会过得很好……没有我,她居然过得很好……这些女人,以前还说什么会一直喜欢我,呸!现在一个个跑都来不及……无情无意!”
  古以笙听着他不清不楚地说着胡话,就瞥了一眼旁边矮柜上他刚吃完的氨酚待因片和口服控释片美施康定,微叹一声。癌症晚期的病人通常有身体上的剧烈疼痛,尤其像袁行剑这样不能做手术,连放化疗都已经不能再进行的病人,天天都要忍受巨大的疼痛。医生一般不随便给病人开像氨酚待因片这样的镇痛药的,除非病人仅剩最后两个月生命,为了减少痛苦。袁行剑现处在中度疼痛期,但想必不久以后,将开强镇痛药吗啡片给他了。作为一个医生,古以笙能理解袁行剑现处的精神状态,而且他听说,袁行剑家里已经没能力供他住院了,可能再过不久,就要回家休养。
  “为我抽烟、不吃不喝不睡觉……半夜洗冷水澡……为什么以前她可以,现在就不能……她应该像以前一样照顾我,我需要以前的她……”
  袁行剑的话让古以笙心头微微一抽,他是说凌芊吗?居然……这就是凌芊不忍回首的“过去”?最不能让他接受的不是凌芊的行为,而是袁行剑那副毫不在乎甚至希望凌芊再自虐一次的样子!怎么?他认为凌芊就应该为他这样吗?他一点都没有愧疚感?不要说是凌芊,就算是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干的女人做这样的事,古以笙都会去劝阻,更不用说是一个跟自己交往过的女朋友!
  “无情无意的女人!”袁行剑狠狠呸了一声,然后又哼起歌剧《弄臣》里的一段《女人善变》起来。
  “袁先生,你知道什么叫‘交换’吗?”古以笙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背光站着。
  “交换?什么交换?”袁行剑一脸迷茫。
  “欲得之,必先予之。”
  袁行剑当年是文学院出身,不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知道意思,并不代表他能体会其中含义。在他的字典里,没有“给予”和“付出”两个词,他的脑中写满了“利用”和“权力”。到头来他又得到什么呢?
  古以笙没有多解释什么,离开了病房。他多少能了解一些袁行剑的事,从其父母口中、凌芊口中和袁行剑平日里的表现中。比起袁行剑那强烈的成功欲望,自己可能的确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然而事实却是,人有了欲望,就会变得贪婪。“纵是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古以笙想,袁行剑追求的东西真的有用吗?为了他所谓的“出人头地”,他失去的一定比得到的多,男人的尊严、女人真心的关怀甚至于除了成功荣誉之外的所有东西。古以笙的心里,一直藏着那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人不可能像陶渊明一样隐居,必须在这复杂的社会“入世”,但是,凡追求心境平和之人,都有一颗“出世”的心。
  手术室外,凌芊一脸无奈又烦躁地走来走去。她不知道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放学以后,在她骑车回家的路上,一个孕妇走在她前面,她刚从孕妇的身边骑过,就听身后“嘭”的一声,回头一看,那个孕妇居然倒在地上!她停下来,不知道该不该过去扶,后来,她受不了良心的折磨,停车跑过去一看,那个孕妇面色青紫,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身体强烈抽动着,凌芊吓了一跳,有点不敢靠近,很想就这么走掉,可是路边的行人又发挥了中国人“看客”的本质,纷纷围了上来。凌芊进退两难,站在原地犹豫着。忽然听见有人说什么“撞了人还不送医院”之类的话,大吃一惊,她很想为自己辩解,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解释就是掩饰。凌芊蹲下,推推那个孕妇,可是她好像没有感觉似的,不停地抽搐着,凌芊发现她居然咬着自己的舌头,都流血了。凌芊赶紧掏出手机拨了120急救电话,等她挂掉电话的时候,发现孕妇已经昏迷了。凌芊看她那么大的肚子,一定都七八个月了,这么一摔,该不会……
  凌芊不知道现在该离开还是留下。她把自己的车推到路旁,发现人群对她指指点点,无奈,她锁好了车,又回到孕妇身边,等着救护车的到来。救护车来了之后,凌芊本想离开,可是人群又在那里议论纷纷,有一个人居然大声说“撞了人,你怎么能走!”之后居然十分有正义感地逼着她一起去了附近的医大附属医院。
  这就是凌芊为什么会在医院的原因。
  那个孕妇的丈夫和母亲和弟弟赶到之后,一致认为就是凌芊撞了人,现在都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着。这几个人似乎是外地来打工的,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孕妇的丈夫忽然站起来,拉住走来走去的凌芊,凶神恶煞地说:“要是我老婆孩子出了什么事,我饶不了你!”
  “不是我撞的,我只是从她身边骑过去,碰都没有碰到她……”凌芊急于辩解,却被孕妇的母亲狠狠推了一下,背一下子撞到墙上,差点没把脊梁给撞歪。
  “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没素质啊,撞了人还不承认!我的女儿啊——”老妇人张大嘴叫嚷着,丝毫不把手术室外的那个大大的“静”字放在眼里。
  “我真的没……”凌芊大喊冤枉,早知道她就骑车走了,理都不理倒下的孕妇,也不会招来这样的祸患。她回想那个孕妇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被撞倒,倒像是——她在电视里看过,那样子的抽搐,分明就像是癫痫。
  一个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来,孕妇的家属都围上去问情况,那个女医生说:“早产了,但是孕妇情况很危险,我们要实行剖腹产手术,家属来签个字吧!”
  孕妇的母亲在签字,那个丈夫更加凶恶了,指着凌芊的鼻子,“哼!你别想走!老子快40岁了才有孩子,你却给我撞出个早产来!等我老婆生完孩子,老子再跟你算账!”
  “我没撞她!”凌芊气得要死,冲他大喊。这年头真是不能学雷锋,做了好事还要被冤枉,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愿意当看客了,即使看见临死的老人倒在路边也没有人去扶一下,帮忙打个120还要偷偷摸摸,有时候连个打急救电话的人都没有!原来,当看客才是明智的选择——不会为自己惹上这样的麻烦。
  “你还敢不承认!”那个男人十分火爆,居然已经扑上去抓住凌芊的头发,还好护士拉住,叫他安静,不然凌芊的头就要和墙壁接吻了。
  虽然之后,孕妇的丈夫没有再对凌芊动手,可是家属们开始用话语攻击凌芊,仿佛把几辈子没有骂出来的脏话都用上了,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凌芊有一种掉进万丈深渊的感觉,很无助、很害怕。
  下次再不管闲事了……凌芊这么想着,强忍着想哭的冲动。
  “你给我把医药费给付了!”孕妇的弟弟忽然揪住凌芊,“住院的费用也给我留下!否则我叫警察抓你去坐牢!”
  凌芊简直就要崩溃,她竭力挣脱孕妇的弟弟,咬着牙不说话。
  几个家属看了她一会儿,坐回椅子上等。还不时用眼睛监视着她,他们就这么僵持着。
  凌芊猛然想起,古以笙是在这里上班的。她找到一个护士,“请问一下,古以笙在吗?”
  “古什么?”护士看上去并不太认真。
  “外科的古以笙,他下班了吗?”她现在多么急切地需要他……
  “外科的……”护士叫了另一个护士,问了几句,然后告诉凌芊,“在做手术,就在隔壁那间手术室。”
  貌似有救了……凌芊稳住自己的情绪,希望古以笙快点做完手术。
  刚才那个女医生又出来,告诉家属说:“胎儿发育情况很不好,恐怕活不了,节哀……产妇血压过高,我们正在抢救。”
  “什么?!”几个人一起叫起来,孕妇的丈夫非常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孕妇的母亲在问过胎儿的性别为男性之后也大叹,几个人的目光忽然射向凌芊,让凌芊浑身一抖,向后退了几步。她很怕他们会扑上来,把她痛殴一顿,那她一定死惨了——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很有可能这么做。
  隔壁手术室的门大开,一个病人被推出来,凌芊像找到救命稻草一样寻找古以笙的身影,还没等她找到,就被孕妇的丈夫一把抓住,一掌向她挥来,她脖子一缩,没被打在脸上,头却挨了一掌。她终于大哭出来,推着孕妇的丈夫,还狠狠踹了他一脚。
  从手术室走出来的古以笙被这一闹剧吸引,定睛一看,凌芊居然是闹剧的主演人,而且还……哭了?他顾不得脱手术衣,一步上前,把凌芊护在身后,“怎么回事?”
  “这位医生,你别管她!臭娘们撞了人还不承认!”孕妇的丈夫大声斥责,虽然普通话说得不太标准,但还算能听懂,“现在害老子没了孩子,老子非教训她一顿不可!”
  “我没有……”凌芊哭得更大声了,“明明就是我把那个女的送到医院的,他们就说我撞了人……”
  “在手术室外吵闹,会影响里面的医生。”古以笙轻揽着凌芊,对孕妇的家属说。
  “不行!一定要在这里把话说明白!”孕妇的弟弟开口说,“你把我姐姐撞得孩子都死了,一定要负责任!赔钱!先拿两万出来!”
  “我没有撞她,古以笙……”凌芊拉着古以笙的袖子,眼泪汪汪的,“我走到那个女的身边的时候,她像癫痫一样在抽搐,我叫她,她都不应,我才打120的,我根本没有撞到她……是她自己摔倒的!”
  “你居然说我女儿自己摔倒!”孕妇的母亲瞪着凌芊,冲过去把她从古以笙身后拉到前面来,正要给她一巴掌,古以笙又挡在凌芊前面,“给我安静一点!”一向给人平和感觉的他居然用了命令式的口吻,眼神也变得很犀利,“再吵就出去!”
  几个家属不说话了,都用杀人的目光盯着凌芊。凌芊也没有再说话,只是不停地哭。她这是欠了谁的啊,好好的把孕妇送来医院,还要被家属敲诈几万块,这就是所谓的“无妄之灾”,以后真的不再管闲事了,就算看见人家快死了,她也不救了!
  “别哭……”古以笙转向她,轻拍拍她的头,然后脱下手术衣交给旁边的护士,然后问她要了张纸巾,为凌芊擦着眼泪,“你刚才说癫痫?到底怎么回事?”
  凌芊抢过纸巾,自己擦着眼泪,却不肯开口说话。
  几个家属有点诧异地看着这个忽然出现的医生和凌芊这么暧昧的样子——现在的医生有这么好心的吗,为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擦眼泪?
  “说给我听听,我才能跟他们解释你没有撞人……”又是那种柔和好听的中低音,现在配合上古以笙温柔的眼神,更加让凌芊心志大乱,有种想靠进他怀里的冲动。
  凌芊小声将事情经过告诉古以笙,然后就低头抽泣着。
  手术室的门开了,脸色苍白的孕妇被推了出来,医生很遗憾地告诉家属,孩子死亡了,孕妇脱离了危险,还告诉她的丈夫,暂时不要再让她怀孕。古以笙走过去,问了问那个做手术的女医生,然后点点头,对凌芊作了个OK的手势,但是凌芊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孕妇被推走之后,几个家属又缠上凌芊,“快点,把钱留下来,把手机号给我,以后有什么费用,我们再找你!”孕妇的弟弟蛮横地伸手要钱。
  “你们知不知道孕妇有妊娠高血压?”古以笙仍旧挡在凌芊身前,冷眼说。
  “什、什么高血压!”孕妇的丈夫有点结巴了,气势忽然减弱了许多,“就是她撞了人,跟高血压有什么关系!”
  “我相信照今天这个情况看,你妻子得的是重度妊娠高血压,在怀孕后期一定出现了很多次这种情况,你们为什么不早来医院治疗?即使今天不晕倒在路上,到了生产那天,也一定发生母婴都危险的情况。”
  凌芊忽然有种得救的感觉。
  “还有,产妇有妊娠高血压,还让她一个人出来,完全就是你们的责任。怀孕已经八个月多了,因为被车撞而早产,婴儿不至于因发育不全而成活不了,你们以为妇产科医生都是草包吗?”古以笙顿了一下,“她把你妻子送来医院,才保住你妻子的性命,不感谢就罢了,恩将仇报,还动起手来——马上道歉!”
  “她没有撞人,有证据吗?!”孕妇的弟弟理亏,可是仍旧咬着不放。
  “在医院里,我就是证据。”古以笙对这种流氓式的病人家属最厌恶,终于拿出大医院医生的架子来,“不满意的,马上带着病人离开!”
  “离开又怎么样,还是没有证据!你这医生,凭什么护着这女的!”孕妇的弟弟指着凌芊,“她跟你什么关系!”
  “我女朋友。”
  虽然以前在医院也被人误会,但是从古以笙口里说出来还是第一次。凌芊的双眼微微一瞪,不禁望向古以笙,他和她对视几秒,最终移开目光。
  孕妇的母亲大叫着:“怪不得——”
  “古医生说得没错,那个女的确实就是妊娠高血压。”刚才做手术的女医生换好衣服,走过来说,“听说她醒了,你们还不去看看吗?”
  家属们互相看了看,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向凌芊道歉,匆匆跟着女医生去了病房。
  现在应该没事了吧……凌芊有种虚脱的感觉,对现在的人性失望到了极点,还好产妇有妊娠高血压,不然还不知道要被冤枉到什么时候……
  走廊里静静的,到了下班的时刻,该下班的都走了,只剩古以笙和凌芊两个人在散发着浓浓消毒水味的手术室外面。
  凌芊心里舒了一口气,终于和古以笙的目光撞上。她感觉双颊一热,知道自己现在一定脸红了,没准还很红很红。她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非常尴尬,非常尴尬……古以笙走近一步,离她很近,凌芊甚至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声。古以笙停了几秒,凌芊觉得跟过了几年一样久,她不敢抬头与他对视,只能微垂着目光,望着他开领毛衣的第二颗扣子。忽然,他有了动作,左手搭在她肩上,右手将她的手轻轻牵起。
  凌芊很紧张,换做以前有男人敢这么做,她会抽回手,再补上一巴掌,可是现在……她居然在期待,期待古以笙对她说的下一句话。
  “我……”古以笙握紧她的手,表情甚是认真,“再也舍不得看着你一个人……”
  凌芊的心跳得很快,抬头望着他的眼睛。
  “请给我一个爱护你的资格……”古以笙同样望着她的眼睛,她原本一单一双的眼皮由于眼睛瞪得很大变成了和他一样的两个单眼皮。
  听见了她想听的话,然而凌芊又胆怯了。她低下头去,但又想确认他的目光是否真诚,便又抬头看他。而古以笙自己也许有点紧张,把她这一犹豫的动作看成是点头,放开她的手进而抱她入怀,这一次,她应该不会推开自己了吧,不带任何情欲,他真的只是想抱抱她……
  凌芊的下巴抵在古以笙的锁骨上,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上的温度,她也惊异自己居然没有再推开他,双手下意识地环住他的腰……
  她就这样又有男朋友了?
  她或许应该找个理由跟他分开——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变得多疑、善变有时候歇斯底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要求的东西会越来越多,她不知道古以笙受不受得了她。还有,古以笙也是人,是人就有缺点,只是她暂时没有发现,等她发现的时候,她能不能忍受?真是讽刺,当你发现男人的本质的时候都是在他背叛你之后,之前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真不知道原来男人比女人更会演戏。所以,最重要的是,古以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凌芊决定,只要他做出一件让她不高兴的事,就马上跟他分开——无论如何,她都要保护自己,也一定得保护自己。

  十六
  不知不觉,凌芊和古以笙已经交往了半个月。说是半个月,可是凌芊觉得只有两天!为什么呢?古以笙实在是忙,半个月里只有两次假,一次一天,上一次放假在十天之前,今天是第二次假。这两天全用来陪凌芊,可不,凌芊在古以笙的客厅里大嚼薯片之时,古以笙在厨房忙着做饭。这是什么情景啊……他们的性别是不是颠倒了?凌芊今天早上睡到十一点才起床,然后才得知,古以笙八点就在家等她了,她故意毫不在乎地拿了包薯片下去,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电视。古以笙倒也没说她什么,问她饿不饿,在得到一个“很饿”的回答之后就进去厨房了。
  凌芊算算,他在半个月里居然没做出一件让她不高兴的事。由于两个人住在楼上楼下,方便得很,古以笙只要晚上没有值班,都会做夜宵端上去给正在写小说的凌芊吃,花样多多,原本发誓晚上绝不吃夜宵的凌芊经不住美食的诱惑,只要古以笙一端上来,她就全部消灭干净。如果实在要说有什么不高兴,那就是半个月下来她重了两斤……但这是构不成古以笙的罪状,所以凌芊只能暗暗下决心,再不让古以笙端夜宵上来。撇开他忙得没多少时间能跟她约会这一点不说,他好得没话说:耐心地听着凌芊对他发牢骚,回答凌芊为揣摩男主角心思而提出的怪问题,还要竖起耳朵听凌芊大谈男人是怎么怎么下半身的动物,也许是相处的时间不长,也许是出于对她的尊重,并没有对凌芊做出什么下半身指使的事来……凌芊呢?从来不问古以笙在医院累不累,只会不断试探他对她是不是讲实话,吃完古以笙做的夜宵之后,也从来没有说过谢谢,更不用说千方百计去探究古以笙以前的恋爱史,得到一片空白的答案之后却总是一副怀疑的嘴脸。她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她绝不是这样一个人,她是故意的,她要看看古以笙什么时候才会受不了她。
  一包薯片很快就吃完了,凌芊不想把空包装带拿到厨房的垃圾桶去,就往前一扔,丢在玻璃茶几上,然后往后一倒,把古以笙的外套揉成一团当靠枕。可是她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戳着她的背,在古以笙外套的口袋里。是什么?凌芊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摸着,摸出两种药,一包是用白袋子装着的小药片,另一盒是胃得安。这……他吃的?
  这时候,古以笙的手机响起来,凌芊抓过来一瞧,是胡主任打来的。又叫他去医院?凌芊一撇嘴,接起来,很小声地不让古以笙听见,“喂,胡主任。”
  “哦,小凌是吧?”胡主任没有听过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但是马上就认出她的声音来,可见古以笙确实只有她一个女朋友——凌芊推理道。“是我,胡主任,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以笙今天请了病假,早上他问我那个胃穿孔病人的手术时间,我在手术就没接电话,你帮我告诉他,手术推迟两天,让他好好休息一下……”胡主任在电话里滔滔不绝。“他请病假?”凌芊有点惊讶,她不知道这件事!“对呀,昨天他连做了两台手术,饭都来不及吃,晚上他就说胃痛,自己开了点药带回去了。小凌呀,你好好照顾他一下哟。”“是,是。”凌芊忙着答应,然后挂了电话。
  “谁打来的?”古以笙探出头来,凌芊连忙说:“胡主任说胃穿孔病人的手术推迟两天。”“哦。”古以笙应着,又进了厨房。
  凌芊把药收进他外套口袋里,端坐着。
  原来他今天请了病假……由于今天是星期日,她还以为是医院放了假呢。她离开沙发,悄悄来到厨房门口,将厨房的拉门推开一点,就看见古以笙一手扶着料理台,一手按着胃部,因为背对着她,所以看不见任何表情,想必不会是很轻松惬意的表情。一会儿后,他似乎好一些了,就动手洗着小白菜——凌芊说要吃的。旁边,放着已经做好的糖醋排骨和山药炖牛排,还有一盘切好的西红柿等着凉拌。
  泪水忽然模糊了凌芊的双眼,她怕发出声音,就悄悄离开了,躲进洗手间里,把门一关,随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又为一个男人哭了,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动……天啊,凌芊你快别哭了,等会儿古以笙发现了,你就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了。她洗了脸,逼自己大笑几声,又揉揉自己的脸蛋,使肌肉不要太僵硬。随后,她开门走出去,古以笙貌似没有发现,还在厨房里。
  凌芊良心发现,倒了一杯温水,还特地尝了尝会不会太烫或太凉,然后收拾起薯片的包装带,走进厨房。古以笙正拿着一勺糖往西红柿上撒,见她端了水进来,还愣了一下。“喝点水吧……”更多的话,凌芊讲不出口,只能把水杯塞到他手里,拿过古以笙手里的小勺,往西红柿上撒白糖。
  古以笙喝了几口,就把水杯放在一旁,用筷子夹了一块排骨,送到她嘴边,“尝看看会不会太甜……”凌芊含进排骨,已经快要哭了,可是她拼命忍住,用力咀嚼着。“我问了三楼的周阿姨,她说你不爱吃太甜的,我没放很多糖。”古以笙自己也吃了一块,点头道:“有点酸……”
  “很好吃。”凌芊咽下食物,伸出大拇指。
  “呵呵,那吃饭吧。”古以笙戴上棉手套,刚要去端山药炖牛排,忽然身子一僵,停住不动,看来是胃又开始疼了。
  “你怎么了?”凌芊上前一步,眼里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的浓浓关心和担忧。
  “没什么。”古以笙转头对她笑笑,“你看一下煤气关了没有。”
  凌芊不想拆穿他,可是她实在不忍心……她想起自己以前来月事的时候还在帮袁行剑打扫房间,却没有告诉他自己不太舒服,只是希望他的房间干净些,住着也舒服一点。至于自己,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让袁行剑担心自己。当时自己的想法和古以笙一样吧,而袁行剑的态度和自己现在的一样。她原来以为,古以笙对自己的好都是假的,装出来的,目的就是把自己吃得死死的,以后好反过来伺候他,可是现在,她的“以为”似乎统统不成立,甚至还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是什么时候变成小人的?记得那个对自己说,要装着不会做家务来试探男人是不是真爱你的雅君还说过,她要嫁一个肯为她做饭的男人,现在,一个肯忍着胃痛为自己做饭的男人出现了,她却不断试探、不断装着漠不关心,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以笙……”凌芊拉拉他的衣角,“我来端好了……”
  “不行,这个烫。”古以笙说着,就去端装着山药炖牛排的那个小沙锅。
  “说了我来端了嘛——”凌芊挤开他,强行脱下他的棉手套。
  “不要烫到……”古以笙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这么坚持,但是仍然很不放心,皱着眉头,不知道是因为胃疼还是担心。
  凌芊抬眼看着他那表情,心忽然被狠狠一揪,“你今天请病假,为什么不告诉我?”她还是问了……
  古以笙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听别人说,跟了医生,就像守活寡一样,现在我确实有这种感觉。我不知道怎么取悦女人,连一个星期跟你约会一次都做不到,你喜欢吃我做的东西,这是我唯一能使你高兴的方法,除了这个,我想不出其他的。”他笑笑,指着自己道:“我是医生,清楚自己还没严重到连饭都做不了。”
  “那、那你胃疼,不能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啊。”一定是怕她发现,所以准备和她一起吃。
  “我使了个坏心眼,故意放多了水,饭变得比前几次软。”古以笙有点得意地指指电饭煲,开玩笑道:“我吃软饭。”
  “不准你吃软饭……出去,我煮粥给你。”凌芊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你不是不会吗?”古以笙又要穿上围裙,“我自己来。”
  “古以笙!”凌芊来气,她偏要煮一次给他吃!“我又不会毒死你,你怕什么呀?我说要煮就一定煮,你等着吃好了!”
  “好吧……”古以笙见她这么坚定,就让着她,然后转身出去,摸摸自己的肚子,不知道吃完一个连方便面都用水泡的人煮的粥,自己的胃会不会更痛……
  凌芊大功告成,盐放得很少,就端出去了。
  古以笙看了一眼她用现有材料煮的“山药肉丝粥”,倒还有模有样,没有焦掉,不浓不稀,难道这就是“女人的天赋”?他尝了一小口,发现太淡了,好像盐没放够。呵呵,他笑着对凌芊说:“不错,很有潜力。”
  “不错?”凌芊怀疑他的味觉是不是出了问题,她自己尝过一口,一点味道也没有,换做她,她可吃不下去。她敷衍地陪笑,故作谦虚地搔着后脑勺。她带着一点惊奇,看着古以笙一口一口吃着粥,简直有点摸不着头脑。她问:“真的不错吗?我尝一口……”古以笙舀了一口给她,她仔细尝尝,“你不觉得太淡了吗?”她舔舔下唇,“我去拿盐哦。”古以笙拉住她,叫她坐下好好吃饭。
  “原汁原味的,很好。”
  凌芊摸摸他的头,他小狗似的对她吐吐舌头,凌芊会心地笑起来。心里的阴云忽然被散开,这种很熟悉很感觉,就是恋爱的感觉。然而,她不知道可以走多久,原来她想,能走多久就走多久,一直走到走不下去的那一天,可是,想不到那一天来得太快,快得她反映不过来。她又陷入了悲观中,她因为害怕结束,所以不敢开始,开始之后又在想像结束的画面,一遍有一遍,她自己都累得要死了。她之所以一直一个人,就是讨厌这样的自己,太在乎,太懦弱,太胆小。
  恋爱的时候总是会陷入胡思乱想中,凌芊有时候仍然摆脱不了,她甚至在想古以笙以前是不是也对别的女人这么好,他又为几个女人做饭过。
  “你知道吗,在学校的时候,你妹妹来找过我。”
  古以笙抬眼,又心知肚明地一扬嘴角,“问你一些我敢不敢接近你、有没有避开你的靠近之类的问题?”
  “哎,你怎么知道?”凌芊眨眨眼。
  “因为……”古以笙欲言又止,指了指桌上的饭菜,“吃完再说。”
  “为什么呀?”
  “说了怕你吃不下,我……也吃不下。”古以笙说着,加快了喝粥的速度。
  凌芊疑惑着,也没有多问。
  凌芊洗完碗,懊悔了很久,她不忍心古以笙洗碗,就洗了……她还没有残忍到一定程度吧?她看到古以笙把药吃了,就走过去说:“下午你在家休息吧。”
  “那你……”
  “我还没蛮不讲理到那种程度啦。”她确实很想大吵大闹一次,可是现在却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实在太恶劣了,没必要把自己的形象毁成这样。“你刚才想说什么?为什么怕我吃不下饭?”
  “以箫问你什么问题?”古以笙拉她坐在自己身边。
  “我想想……”凌芊的手指头点着下巴,“我觉得她问的问题很奇怪的……什么我一靠近,你会避开多远之类的……”
  古以笙叹一声,“这丫头……”
  “你真的会避开吗?”凌芊故意靠在他肩上,“没有避开啊……”
  “如果不是你,我想我会的。”古以笙肩膀显得有些僵硬,可能是不习惯吧,“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怎么回事啊?”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有解剖学这一门课。”
  “哦?”凌芊直起身,饶有兴趣地盯着他,“那一定很刺激了?我看见你书架上有一本《解剖学图鉴》,可以拿过来看看吗?”
  “去吧。”
  凌芊跳起来,跑到书架旁把那本分量不轻的书抽出来,拿回沙发上摊开,笑眯眯地看着。不料看了两页,就皱起了眉头,但是她还是硬着头皮翻了几页。这本书分骨骼、肌肉、内脏等几章,都是实物图,发黄的器官清楚地呈现在凌芊眼里,具体到每一块骨骼和肌肉,血管还用不同的颜色标出来,凌芊觉得像在看恐怖片一样,心跳得越来越快。虽然有点怕怕的,还觉得有点恶心,但是好奇心巨大的她还是一页页看下去。
  古以笙和她一起看,还回答一些她提出来的类似于“这块骨头是不是我们经常用来煲汤的龙骨”这样的问题,只觉得好笑。
  翻到内脏解剖的时候,凌芊终于受不了,倒抽一口凉气,把书扔到一边,摇着头说:“我至少三个月不敢吃肉了……”
  “学得差不多时,会有实践课——就是解剖尸体。”
  凌芊抽动着嘴角,很不能接受地往后坐了一点,指着古以笙的手,“你……你解剖过尸体?那不是法医才做的事情吗?我还以为你是用鸡啊鸭啊代替着来练习的呢。”真不敢想像啊,解剖尸体——是不是跟吃西餐一样一手拿刀一手拿叉?以后好像也不敢吃西餐了。
  “就是那节实践课,我留下了心理的阴影,导致以后遇见和那具尸体差不多的女人,脑中就浮现尸体的样子……”
  “可是你现在当外科医生免不了面对像尸体一样的病人呀,没听你说有阴影。”凌芊虽然这么问着,但是心想,要是自己,连进都不敢进放着尸体的教室。
  “情况不一样。”古以笙抿抿嘴,“在解剖室里发生了一些事……”
  “诈尸?!”天啊,今晚不敢一个人睡觉了!
  “尸体都死了三年了,又不是拍恐怖片。”古以笙看着她吓成那个样子,不禁莞尔,“我们都看惯了,并不是很害怕,一大堆人挤在尸体旁边。尸体是个挺年轻的女人,死于宫颈癌。我站在比较前面。可能是后面的一个女生看见了尸体,一时吓到了,挣扎着推了她前面的一个人,一排都倒了,好几个人扑在尸体上,包括我……”
  凌芊的下巴都要掉了。
  “福尔马林的味道很浓,我的嘴直接压在她脸上,你不知道那时我多么……那张脸让我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古以笙捂着嘴笑着,伸出四个指头,“四个多月没有碰过肉……”
  “哇……”凌芊光是想像就已经一片冷汗了。
  “一开始没有发现有心理后遗症,之后几次学院的联谊,有女生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我脑中满是那张脸,对方一靠近,我不自觉会避开很远。”古以笙耸耸肩,“屡试不爽……到现在还是一样,尤其是相亲的对象,我无法忍受和一个让我总是想到尸体的女人生活。”
  “你见到我的时候没想到尸体么?”
  古以笙把头摇了一摇。“开始只是把你当邻居,对你什么感觉都没有。知道你是牵着猫之后,我非但没有那种感觉,反而有点想亲近。那具尸体与你,很难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我看你的书,对你早已像家人般熟悉,因此把你当做是和以箫一样的身份。”
  “好奇怪哦……”凌芊倒是有点惊喜,她知道古以笙不可能像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一开始没感觉是正常的。“难道跟我在《嗨!医生!》里面写的一样——男人生来少一根肋骨,等他找到失去的肋骨之时,就是他遇见真爱的时候……”
  “看来我找到了。”古以笙其实也记得那句话——他不知道自己这毛病什么时候才会消失,也许永远都不会消失,直到所谓的“肋骨”出现,只是没有想到,写这句话的人竟然就是他的“解药”,独她一人。
  如果是这样,就是他被她吃定了,是不是可以放心古以笙不会移情别恋了?但是,男人这种动物能让她放心吗?不知道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变故,她还是沉着一点好了,万不可自以为是。等等!古以笙凑过来做什么?他望着自己的唇……是要吻她吗?如果古以笙说的都是真的,那,这就是他的初吻了?!
  原来她也有这种“最初”情结……她拣便宜了吗?古以笙守了二十八年的吻要给她?凌芊忽然觉得自己跟变态大叔一样,好吧,闭眼!
  他的手机又不知好歹地响起来,“喂?”在两人的唇即将碰到一起的时候,古以笙接起了电话——浪漫全无。
  凌芊红了脸,像刚才在做什么坏事一样别开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倒水喝。
  “恩,但是药还是得按时吃……是的,很遗憾……不用谢,再见。”古以笙挂了电话,马上回头说:“袁行剑今天出院了。”
  “病好了?!”虽然说现在医学发达,但是胃癌晚期有那么好治吗?
  “回家休养。”古以笙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这种话没必要都说明白。
  凌芊也不是头脑迟钝的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她在电视、小说上看过,对于病得已经没办法治疗的人,都会让他“回家休养”,说难听点就是“在家享受最后的生命”。终于到这种程度了……几年前的她怎么会想到自己对袁行剑的临终无动于衷,一切,就随着他的逝世忘记,也许以后不会再想起这个人了吧?
  “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凌芊拍拍古以笙的肩,站起来道。
  “恩。”袁行剑毕竟是自己的病人,现在无药可救地回家休养,古以笙的心情还是有点低落的。他送凌芊到门口,把手塔在门把上,“晚上我陪你去超市。”
  “好。”凌芊忽然转身,把他轻轻一推,抓着他的领子,踮起脚印上他的唇,跟她想得一样,温热的。她重重啜了一下,趁他没有反应过来,开门跑掉了。
  不知道古以笙的表情怎样,凌芊回到家里,关了门,心跳得很快。果然,她是个坏心眼的人,总之,初吻,她得到了。
  世界上还真有这么干净的男人……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吗?

  十七
  “你真的跟那个医生勾搭上啦?哈哈哈……”小琼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得知凌芊和古以笙交往上了,暴发出这样的狂笑,“怎么样?医生老公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时间约会,跟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然而又没有什么办法。”凌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着,暗自叹气。试了一个多月,感觉还行,古以笙暂时没有暴露出男人所谓的劣根性,可能是对他仍然不够了解。是啊,刚交往的两个人,一开始感觉都很好,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可悲的是,只有等到分手以后,才会发现对方有那么那么多的缺点,甚至不可理喻。
  “我觉得和喜欢的男人谈恋爱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小琼打了个沉思的表情,“分手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还要变成仇人,想想就可怕。如果只做朋友,还可以一辈子称兄道弟的,少了暧昧,却多了一份长久的感情。”
  “你是哲学家啊。”凌芊送了朵玫瑰,“你这么说也对,本来适合做朋友的人成了恋人,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错误。你的观点很好,我要写进小说里!但是……为什么我们一谈恋爱就想着分手,而不是结婚?”
  “早就说过,对我来说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在没有能力与你结婚的时候却许下结婚的约定,你很感动地相信了,并白痴一般地憧憬着未来。”
  “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未知的未来……”凌芊和小琼对待感情都有一点颓废和消极,她们不是眼光高如天的人,她们不过是在追寻一种安定,乐于安定的男人,能够安定的生活,所以,她们需要的不是童话中的王子,而是诗歌中如磐石一般存在的男人。
  “他可靠吗?”小琼问。
  “暂时是可靠的,我只能说‘暂时’,因为我在没有了解他很多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跟他在一起了,然后千方百计想找个理由分开,然而却没有机会,有时候是贪恋他,有时候是良心不安——我不想变成袁行剑一样的人。”
  “他表现如何?”
  “他工作时间不固定,只要有病人,就算是半夜也要去医院,挺累的,不像我们以为那样悠闲。只要有休息的时间,他都会上来找我,因为我们住得近嘛。对了,他做菜很棒哦,什么时候你过来一起吃,如果我们没分手的话。”凌芊希望,分手不要太快到来。
  “听上去还行。劝你一句,趁你还没对他产生依赖,先试试他。”
  “怎么试?”
  “用网上聊天。你有他的QQ吧?用你另外一个QQ加他为好友,以一个寂寞女人的身份跟他聊——你写小说的,应该知道怎么把握。”
  “他很少开QQ,我们都没聊过几次。”
  “尽快找到机会。你知道吧,我一同学用这个办法试她男朋友,那贱男人居然马上露出原型来,连宾馆都找好了。”
  “分手了?”
  “当然!这种男人谁敢要。”
  “恩,我可以考虑一下,我有个不常用的QQ。”凌芊说着,马上开了另一个QQ,设定成“不显示IP”,改了资料,再加了古以笙的Q,事后,有点后悔。她怕,古以笙若真的“露出原型”,她该怎么办,她能不能受这样的打击……
  “喂,怎么这么久不回复?真的去试了?”
  “恩。”
  小琼很久没有回复,凌芊心情复杂,暂时没有打字。一会儿,小琼说:“还是别试了,好像很残酷,我怕那个医生也是那种人,你又……我出了馊主意。”
  “你是对的,试试他也好,现在分手还来得及,总比以后才醒悟要好。”凌芊下了决心,还是试试的好。
  过了几天的中午,古以笙说他只上半天班,问凌芊要不要过来接她下班,凌芊说可以。下午只有一节课,不到四点就可以下班,她决定用学校的电脑试试。
  当她坐在电脑面前的时候,忐忑不安,开了不常用的QQ,发现古以笙居然在线上。她这个Q名叫“夜曲”,特地为自己的试探而改的——“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出自她喜欢的歌手周杰伦的《夜曲》,如果真的试出古以笙只是个道貌岸然的男人,那么她的爱情就真的死了……古以笙的头像是自定义的,一只鱼,戴着墨镜。凌芊望着他的头像很久,一直没有打招呼。最后,她鼓起勇气。
  “嗨。”她打了一个字,然后又打了一行,“能聊聊吗?我心情不好……”
  “可以,你说。”很快,他就回了。
  凌芊倒是卡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以工作不顺利为理由,说了一堆话。她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古以笙能露出马脚,一方面又希望他是经得住诱惑的。
  “大学刚毕业?”古以笙听完她的胡扯,问了一句话。
  “是啊。”
  “认清自己的能力,正确定位。”他倒是认真地安慰着。
  好像话题不是她想要的。“我男朋友居然背着我跟别的女人搞上了,我很生气,我要报复他。”
  “有必要吗?”
  “当然有,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
  “呵,跟我女朋友说的一模一样……”
  “你女朋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你不用顾及哦,反正我们都不认识的。”凌芊强调着,手心有点出汗了,虽然已是四月初,但是外面的温度挺低的。
  “她是个很天真的孩子。”
  很天真的……孩子?!凌芊几乎要对着电脑大叫,他怎么会这么认为?什么是“天真的孩子”?是“很好骗”的近义词么?
  “她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善良的,即使现实告诉她这不可能,她心里仍旧这么期望着,嘴上却总是说‘没一个好东西’之类的话。这是孩子一般天真的心态,我认为很难得,我自己就做不到。”
  “在我看来很幼稚。”凌芊嘴硬。
  “你不认识她,你不懂的。”
  “看来你好像很喜欢她……”
  “很喜欢,但是只能跟像你这种不认识的人说。”
  “为什么不跟她说呢?”凌芊想起,他再没对她说过“喜欢你”之类的话!
  “她不会相信的。”他的语气,有点可怜。
  凌芊又好气又好笑,他居然这么了解她!看来她不应该让他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偏见,那么他也许会多说几遍。“也许她会相信的……你今晚可以对她说。”她在古以笙面前,是一个只会索取不懂回报的差劲女朋友,就是因为相信他现在是喜欢她的。
  “风险大于收益。”说多了,她一定又以为是不可靠的甜言蜜语。他对她的感情如禅,不能说,只能悟。
  凌芊失笑,只觉得古以笙跟自己在一起一定很累,说什么话之前还要想想她会不会相信——之前以为他是因为不善表达,现在才发现,他有这样的“苦衷”。她上网找了找,看见某学校校花的照片,清纯又漂亮,就发了一张给古以笙,说:“这就是我。”
  古以笙收到之后,说:“很漂亮。”
  “我觉得你挺不错的,我们搞网恋怎么样?玩玩而已,就当消遣了。”终于切入正题。
  古以笙很久没有回复。
  凌芊开始怕了,他是在犹豫?在考虑?凌芊明白,只要是在犹豫,就说明了感情的不坚定——还需要试吗?不需要了吧!古以笙居然跟那些男人是一样的……凌芊还没来得及伤心,忽然古以笙贴了张照片出来,凌芊心想,哼!有必要这么迫不及待交换照片吗?等照片显示出来之后,凌芊差点没喷血——他贴的是谁的照片啊!只见照片上的男人长了歪歪的牙齿,下牙几乎盖住上嘴唇,脸上坑坑洼洼的,简直就是月球表面的陨石坑!更不用说那小小的眼睛、大大的鼻孔,看了就骸人。
  “这就是我。”
  凌芊冷汗直流,古以笙太狠了吧?居然用丑男的照片来吓退她?她强忍着笑,“有男人味,我很喜欢。反正我们不见面,网恋也不必计较这么多,我只不过想找一个说话的人,相貌不重要,距离不重要,只要知道有人在远方关心我就够了。”
  “背叛近处的人,求得远方的安慰,我做不到。”
  “那么我们见面吧!只要给我一天的安慰,好吗?”凌芊都快被自己弄吐了。
  “还是做不到。”
  “怕你女朋友发现吗?瞒着她出来,一天而已,不会怎样的,真的。”凌芊不依不饶地死缠烂打着,还好是自己对古以笙说这样话,要是别的女人敢这么对他说,她非狠狠修理那人一顿不可!她没等几秒,整个对话框忽然消失,愣了几秒才发现,他很有可能把自己弄进了黑名单……
  也许他当她是个无聊的人或是存心作弄他的人吧?这算不算是经受住考验呢?凌芊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无聊,甚至下劣,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呢?真情是经不起试探的,而且是在一开始就不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古以笙用另个一QQ这样试探她,她一定会非常生气,是啊,她怎么就没想过古以笙的感受呢?
  凌芊关了QQ,拿起手机,给古以笙打了电话。“我下课了,你在干吗?”
  “我在上网……我现在去学校吗?”
  “恩,你来吧。”凌芊发誓,以后再不做这种事了。自己那个不常用的QQ,也不再开了吧……这么想着,她将电脑里的聊天纪录删得一个字不剩,然后把QQ号的文件夹删掉,再去回收站彻底删掉刚才放进去的文件——滴水不漏,销毁证据就是要达到这种效果。
  外科诊室里,古以笙正在写一个病人的病例,护士推门而入,“古医生,一个月前出院的袁先生今天送急诊来了。”
  这个时候送急诊,恐怕是再无回天之力了,算了一下,袁行剑离确诊为胃癌晚期已过了好几个月,已经算是活得很长了。“什么症状?”古以笙一边问,一边站起来。
  “肝昏迷。”
  已经出现肝昏迷的症状了……古以笙随护士走去病房,一进门,就看见袁行剑的父母和姐姐们趴在病床前哭,而袁行剑意识混乱,手指抽搐着,一旁的脑电波检查仪显示出异常的状况。“静脉注射左旋多巴葡萄糖溶液。”古以笙吩咐护士,然后走上前去,让家属退开,掀开被子,按按袁行剑的腹部,发现鼓得厉害,里面都是腹水,他又翻起袁行剑的眼皮,黄疸已经使袁行剑的眼睛呈现黄色浑浊。
  “古医生——救救我们家行剑——我们就他一个儿子了呀——”袁行剑的母亲对着古以笙跪下了,拼命磕头,她的女儿怎么拉也拉她不起来。
  “让她起来。”古以笙见惯了患者家属苦苦哀求医生的场面,叫了几个护士把她扶起来。
  “钱……公司……”床上的袁行剑忽然有了意识,嘴里喃喃念着。他的家属全拥在他身边,听他到底在说什么,然而他没有反应,还是喃喃念这几个破碎的词语。“总裁……女婿……雨芳……哥哥……通知书……”
  古以笙静静地望着他。
  “剑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啊……”袁父摇着袁行剑,老泪纵横。
  “爸爸……”袁行剑真的醒了,居然能自己坐起来。不过他的脸是死白的,嘴唇也毫无血色。“大家都在啊……”
  “啊!他醒了!”袁母高兴地叫着,拉着袁行剑的手,豆大的泪珠还是一颗颗掉下来。
  护士看看古以笙,古以笙微叹口气,后退几步到门边,几个护士也跟着退到门边。他们心里都清楚,袁行剑已经回光返照了……
  “我好饿啊,妈妈。”袁行剑缥缈地笑着,双眼没什么焦距,“胃不舒服,我好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吃顿饭了……现在,我好了,一点也不疼了……”
  “行,妈回家给你做去!”袁母不知道袁行剑已经是弥留之际了,还以为奇迹发生了。
  “大家都对我很好……”袁行剑轻拍自己的胸口,“妈妈总是那么疼爱我……雨芳总是对我撒娇,每次听她叫我‘小傻瓜’,我就觉得她好可爱……凌芊帮我写的论文也很棒,她做的菜也很好……最喜欢宫保鸡丁……哥哥为了我出去打工,现在一定还在忙吧?他总是摘柿子给我吃,很甜呢……”
  古以笙本对袁行剑的话不是很在意,可是听见“凌芊”两个字的时候,他用心了,却听说凌芊居然会做菜?!然而他想起袁行剑的哥哥早已去世,可袁行剑还说“哥哥去打工”,也许是神智不清胡说的吧。凌芊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上次煮个粥还没放盐,而且一见到油渐起来就吓得躲到一边,怎么可能做出“宫保鸡丁”这样对她来说绝对是高难度的食物?
  “我忽然觉得很累,能睡一下吗?”袁行剑又慢慢躺下,眼睛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闭上。
  他的家属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刚才的清醒就是回光返照,大喊大叫地摇着他的身体,可是,袁行剑再也没有醒来,永远地闭上眼睛。
  他的母亲尖叫了一声晕了过去,几个姐姐正要去扶,袁父的身子抖了几下,直直倒了下去,口角歪斜。古以笙忙过去,和几个护士一起把袁父放在另外一张病床上,检查了一番,又得出一个让袁行剑的家人接受不了的事实——“高血压引起的中风。”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头就写了一句真理名言:幸福的家庭是一模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万物皆有始有终,因果皆是轮回,荀子在《劝学》中写道:“荣辱之来,必象其德;怠慢忘身,灾祸乃作;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因此得到一个结论——君子慎其所立乎!
  死去元知万事空,钱财权力只是身外之物,虽然不能少,但多了也没有什么用。人,应该追求的是心态的健康,平和,不为一些身外之物卑微地侍奉权贵,作践自己的尊严。对爱你的人有所回报,对你爱的人关心备至,对曾经伤害你或是现在将你恨之入骨的人,怀一颗无所谓的心,不求原谅,但求再无过节。
  最近几天,凌芊觉得周围的人看她的眼光都不太一样了,尤其是方段长,对她非常客气,再没说她有什么“作风问题”,见了她,也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有点……恶心。这天,方段长开年级会议通知有关五一放假的事情,凌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一惊,连忙按掉,居然忘记把铃声关掉了——这是方段长最反感的事,她道歉着,忙把手机的铃声关掉,偷看了一眼,原来是爸爸打来的。
  “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方段长没有像以前一样说这是“作风问题”,轻描淡写地就把凌芊的错误给忽略了,继续说自己的事。
  会开完以后,大家陆续离开了,坐在凌芊身边的一个姓侯的语文老师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念了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就出门去了——这已经是这星期侯老师说的第三遍了。凌芊奇怪极了,拉住跟她比较要好的朱老师问:“侯老师最近是不是在研究李白?”
  “什么呀,跟李白没有关系。”朱老师收拾着东西,“他是对你说的,你没听出来吗?”
  “对我说?”凌芊的嘴成了“O”字型,“我得罪他了吗?”就算是得罪他,也用不着对她念诗吧?难道是文学院男生特有的愤世嫉俗?
  “你就别装了。”朱老师“嘿嘿”一笑,用胳膊肘动动她,“现在谁不知道你跟校董少爷的关系呀……”
  校董少爷?凌芊忽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因为古以笙啊!唉,看来大家都以为他是吃着父亲的财产过日子的大少爷了。她对古以笙的家庭有一定了解,觉得古以笙的父母真是教育孩子的模范——古以笙大学毕业以后,就再没拿过家里一分钱,校董事的产业,跟古以笙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的古以笙,完全是个自己混饭吃的“富商二代”。
  交往几个月,她倒是还没去见古以笙的父母,她自己家也不知道有古以笙这么个人。她对自己的恋情总是有一种不自信,因此懒得让父母白激动一场。
  “你跟大少爷怎么认识的?”朱老师挺三八地凑过来打听着。
  “反正我不是因为想攀高枝才认识他的。”要不是别人提起,她都没意识到古以笙是校董事的儿子,她背上包,走到门口,大笑了三声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朱老师撇撇嘴,“有能耐对着侯老师念去呀。”
  凌芊吐吐舌头下了楼。出了校门,提早下班的古以笙早就在门口等她。
  “唉,我现在成了‘事权贵者’了!”凌芊挽着古以笙的手,“你知道吗?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和‘校董少爷’在一起,有的对我特别客气,有的就把我当成吃软饭的,冰火两重天!”
  古以笙还没说什么,身后就传来古以箫的声音,“哥——”
  两人同时转身,就看见古以箫骑着车冲了过来,“凌老师……你们真的是一对儿呀!”
  “因为你很久没有离家出走躲在我家了,所以自然不知道这新鲜事。”古以笙戏谑地推推古以箫的脑袋。
  “这何止是新鲜事,简直就是特大新闻,我那一直把自己当唐僧的哥哥开始近女色了,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古以箫拉着凌芊的手,感激涕零的样子,“谢谢你拯救了他!”
  “听说你读高三了,那岂不是快高考了?”凌芊关心地问。
  “是啊,五一只放一天假,接着考试,然后上半个月的课,最后……那万恶的高考哇……”她跨上自行车,“我先回家了,哥,有空带凌老师回家玩啊,妈妈不知会有多高兴,前天她还担心你是不是同性恋呢。”
  “她的想像力跟你一样丰富。”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
  “我去也!”古以箫扬扬手,骑车走了。

  十八
  明天就是五一黄金周,凌芊窝在古以笙的怀里看电视,将薯片一片片往自己嘴里塞,有时候会慷慨地给古以笙尝几片。一直想分手的她渐渐开始习惯有男朋友的生活,然而又时常告诫自己不要陷得太深,免得又受伤害。
  “接下去几个月我要准备写博士论文,工作量会比现在少一点。”广告的时候,古以笙告诉凌芊。
  “那很好啊。”凌芊起来倒水。“写完论文,你就是博士了?”
  “我申请的是瑞士一个大学的博士学位,所以要去瑞士一年,然后才授予博士学位。”古以笙算了算,给了个确定的答案,“具体说是九个月。”
  “你要去瑞士?!”凌芊瞪大眼睛,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晴天霹雳,不要说说九个月,就是一个月,她都不能接受,“为什么你以前没有告诉我?”
  “以前不确定这个学位申请能不能被批准,前几天收到信,所以开始准备论文。”古以笙解释着,注意到凌芊微皱的眉头,“怎么了?”
  “没什么。”凌芊虚情假意地笑笑,其实心里像系了几个大疙瘩一样,万分不爽。古以笙在身边的时候,她不用过分担心他做出什么劈腿的事,可是他居然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叫她怎么能放心?分隔两国的情人,最后能保持感情的有几对?不是人人都像若晴和她男朋友——现在是老公了,能好几年见不到一面,最后却能结婚。往往是一方出国没多久,就勾搭上另外一个人,原来的情人就被忘得一干二净。她本想就这么谈下去,可是老天就不不肯让她平平安安走到最后!古以笙说自己和别的女人相处就有那次解剖实践课的阴影,谁知道到了瑞士这阴影还存不存在,那里有各国的留学生还有瑞士本土的美女,也许会碰上一个让他感觉不到阴影的……凌芊被自己这个念头搞得很难过,薯片也不想吃了,电视也看不下去了。她看了一眼古以笙,现在的他并没有要去瑞士猎艳的意识,是啊,男人没有碰到真正的诱惑之前总是以为自己是能经受住诱惑的。
  “古以笙,我回家了。”她扔下吃了一半的薯片,站起来道。
  “我知道你不高兴。”古以笙拉着她,让她坐回沙发,“但是学位对我的工作很重要。”有了比较高的学位,他在医院才能有更多发挥的空间,空余时间也相对多一些,如果将来要成立一个家庭,他也有能力让凌芊拥有很好的物质生活。
  又是工作……凌芊觉得男人说什么工作工作的都是借口,到头来分享他成功果实的往往不是那个一直在支持他的女人。她不理解为什么男人总是要把工作摆在这么高的位置,袁行剑为了所谓的“工作”去吃软饭,古以笙稍好一点,只是出国留学而已。他们把她放在什么位置?袁行剑不用说了,根本没有位置,古以笙呢?
  “我从瑞士回来,我们就结婚?”古以笙捏捏她的脸。
  “谁答应跟你结婚了?结不结婚是你说得算吗?”凌芊打开他的手,心里有一种无名之火,她才发现自己的无力,原来自己根本无力改变这一切,以前总觉得为了爱妃放弃江山的皇帝是多么愚蠢,现在才知道那样的男人才叫可贵——为了女人,连天下都不要了,这才是真正的爱!“你自作多情什么?你以为我巴不得嫁给你是吗?没有你我会死?”凌芊开始口不择言起来,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狗,“下一句想说什么——凌芊,你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然后我们就如何如何……你对自己那么自信?可是我不相信你,我不再想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的话,你爱去哪里去哪里,永远不要回来!”她推开古以笙,气冲冲地往外走。
  古以笙从后面把她拽进怀里,紧紧抱着她,“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凌芊委屈地哭起来,“你们一个个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我要等你,为什么你就那么需要那个学位……”
  “我不去。”古以笙在她耳边说,“我不去了,你别哭……”
  “你骗我,你怎么可能不去……”凌芊说着,哭得更大声了。
  “我申请本省大学的博士就好,X大学医学院在全国的排名很靠前,我直接写论文就可以,再等它授予我学位。”
  “真的么……”凌芊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在大吵大闹,自私得不行,非常丑陋,古以笙心里可能非常不好受。
  “我也舍不得你。”古以笙抽几张纸巾为她擦眼泪,“今天居然是我惹你哭了,唉……”
  “我喜欢你。”这是凌芊第一次说喜欢他,也许是因为吵闹之后的自省,也许是对古以笙决定不去瑞士的奖励。
  古以笙的双眼微微一瞪,停下手中的动作。
  怎么?他一直不知道她喜欢他吗?有没有搞错?为什么这么惊讶的样子?
  见他这样,凌芊开始得寸进尺起来,“我要吃楼下的阿肥馄饨。”
  “我下去买,你等着。”古以笙把纸巾塞到她手中,带她到沙发上坐下,还把电视遥控器和剩下的半包薯片放在她身边,然后在鞋柜边穿鞋。他拿了钱包,正要开门出去,就听凌芊叫了一句他的名字,“还要吃什么?”他转头问。
  “你很惊讶吗?”
  “我……”古以笙有点窘迫,“我不知道你也……”
  “你不知道?!”轮到凌芊惊讶了,就算她没有说,他也能感觉出来吧?当初可是她主动亲他的,谁会去亲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她是没原则的人吗?不过话说回来,他不知道她喜欢他,居然还对她那么好,真是想不到……
  “你要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他故作严厉地训斥她,开门走了出去。
  “喂,你……”凌芊正要追上去,可他已经关上门走了。然后就听见有人在跟古以笙打招呼——“古医生,今天心情这么好哇,春风满面的。”“唉!”她好笑地趴在门上,刚才的坏心情一扫而空。
  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号码,前面居然还有她没见过的区号,她小心翼翼地接起来,“喂,您好。”
  “好你个头啦,是我啊。”熟悉的腔调。
  “若晴哦,你居然打电话给我,国际长途耶。”凌芊受宠若惊,可是又一想,从国外打到这里一点也不贵,如果是无限VIP,根本不用钱啊。英国就是好,买张手机卡,居然送几百小时的VIP,打到哪里都免费。“你有什么事呀?”
  “想你了嘛,慰问一下。你在吃什么?”若晴的耳朵就是尖。
  “薯片啦。”凌芊故意发出很大的声音。
  “唉,我也好想吃啊,可是我老公不让。”她唉声叹气着。
  “怎么可能,为什么呀?虽然小古总是说炸的土豆有毒素什么的,我要吃,他也不会不让,就是让我少吃点,你老公干吗这么死板?”
  “等你怀孕了,他也不让你吃的。”
  “八字都还没一撇……”凌芊大笑,忽然脸色一变,“你!你怀孕了?!”
  “没有,他一直想要我生个孩子,所以说薯片少吃点。”
  “现在的年轻人呀……”凌芊大叹,“这么急着生小孩,小孩多麻烦哪。”
  “不会啊,我希望生个女儿,最好是双胞胎!”若晴憧憬了一会儿,问:“你怎么样?你家小古也不小了,觉得不错就结婚吧。”
  “你当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啊。”
  “那你已经不是处女了?”
  “当然不是……喂,你居然敢耍我!我是处女,但是不是老处女啦!”凌芊面红耳赤,“说点正经的啦,我还是很恐惧,总是不相信他,刚才又因为他要去瑞士大闹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丢脸。”
  “去瑞士?你舍不得他?”
  “不是舍不得,他如果跟你老公一样,去英国七、八年,对你一直不变心,就算去南极考察我就不会阻止,可是我就是不放心,总认为只要他离开我身边,就会乱搞。”凌芊自己也很无奈,她多想做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总是用无害的目光看待所有人。
  “你也太那个了……他去瑞士做什么?要去几年?”
  “拿博士学位,九个月。”
  “才九个月……那现在怎么办?他还去么?”
  “不去了,被我一闹,他就准备申请国内大学的学位。”
  “喂,你是不是人啊?怎么跟他女儿一样,不让爸爸离开啊?!”若晴为古以笙打抱不平着,“你很自私哦,如果当初一个男人叫你为了他不要高考,你会不会答应?”
  “当然不会。”
  “那就是啦,你怎么可以为了你自己,让别人放弃前途呢?你要知道,瑞士的医学有多么发达,很多有钱的得了什么疑难杂症都去瑞士呢,要申请那里的医学学位一定很难。”若晴话锋一转,“不过他真的放弃去瑞士,可见很在乎你呀。这样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
  “你什么你?你应该理解一下那可怜的小古,你总是不相信他,他会很郁闷的——要是他总是不相信你,你心里会怎么想?”
  “瑞士……实在太远了,那是一个寄一封信都要半个月的地方。”凌芊有点动摇了,若晴说的对,自己的确很自私,还不可理喻。
  “凌芊啊,不是每个男的都像你想像的那样,不然这世界上所有女人都不要结婚了,你就真的以为自己这么倒霉,碰上的每个男人都跟袁什么剑的一样吗?”
  “我只不过不想再对男人失望,所以希望他不是那种人。”
  “你错了,你当年之所以那么痛苦,是因为你碰上一个本来就不爱你的男人,他没有理由保护你和回应你的感情。真正爱你的男人,会像我老公一样,就算分隔十万八千里,也不会随便移情别恋。而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要怪我诅咒你,他迟早受不了,就算没有别的女人出现,他也会选择离开。”
  “那你说我要怎么办……”凌芊向来是个有主见的人,但是这一次,她变得拿不定主意了,说实话,她想给自己一个相信古以笙的理由,就像若晴说的,他为了自己居然愿意放弃去瑞士拿学位,而且没有一丝的犹豫,可见心里是真的有她的。
  “让他去啊,你想,他要是拿了学位,就能赚更多的钱,以后你们的生活就轻松了,现在买一套房子多贵啊。”
  “谁知道是住那个房子的是不是我。”凌芊泼着冷水。
  “我都快被你气死了……”若晴发出绝望的呻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算是相信了!你对小古很不公平耶,我要是他,一定狠狠修理你一顿。”
  “我知道我很坏。”凌芊的语气有着淡淡的落寞,“我不敢表现出很相信他的样子,怕他仗着我的信任,将我骗得团团转;我不敢对他太好,怕他认为我非常爱他,就自以为是,再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太依赖他,否则到最后最惨的人一定是我。你能理解我吧?”
  “这我可以理解,不过我劝你,最好是让他去瑞士。”
  “为什么?”
  “一,就是我刚才说的,以后生活的问题。”若晴像是在做报告一样,“二,你让他去呢,就显得你的大度,知性,吵吵闹闹的反而让他觉得你离不开他,没有他就会死。三,如果……我说如果,他在那边搞上别人,就一脚踹了他,这样的男人早分开早好!”
  “让他去,是试验他的好机会?”凌芊忽然有点想通了,如果古以笙是见异思迁的人,就算留在身边,他照样见异思迁,如果不是,就算去南极考察,还是专一的古以笙。
  “所以啦,你要睿智一点,不要像小媳妇一样——以前你是这么劝我的。”
  “哎!豁然开朗……”凌芊点头道。
  “开朗就好,不跟你说了,我要午睡!”
  “午睡?哦……你那边是下午一点,好吧,午安哦。”凌芊挂了电话。或许,她应该赌一次,给古以笙一次机会,也给自己一次机会。
  “你真有眼光,选的店生意超好,估计味道很不错。”古以笙下去半小时才上来,把两份馄饨交给凌芊,把鞋收进鞋柜里,“我买了两份。”
  凌芊坐在地上,把一次性碗筷放在茶几上,“你去吧。”
  “去哪里?”古以笙不解地看着她。
  “Swiss.”
  古以笙微讶,“你怎么忽然……”
  “是我不对。”凌芊想,大丈夫能屈能伸,虽然她不是“大丈夫”,但是有错就要承认,“刚才我任性了,后来我想一想,要是我有机会去北大读研究生,你不让,我一定非常生气,所以……”
  “我没有生气。”古以笙忙说,“我只想到学位,没顾及你的感受,我才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可恶,下次不会了,我保证。”
  凌芊顺水推舟道:“不生气最好,有这个机会去拿学位,为什么不去呢?”她鼓起腮帮,装着尖酸刻薄的样子,“拿了学位就是博士了,money就更多,我还指望着你出钱让我去德国逍遥一把呢!”
  “呵呵,你变得倒是快。”古以笙伸手弄乱她的头发,“小的遵命——”
  “你什么时候去呀?”凌芊的担心还是存在着。
  “今年九月到明年五月,不过我春节的时候一定回来一趟。”
  “九月就走了呀……”凌芊跳上去,把古以笙扑倒在沙发上,蹭着他的胸口假装可怜道:“我会想你的,小笙笙……”
  “下去,你再这样,馄饨会冷掉,你就不喜欢吃了……”古以笙试图以食物引诱她,让她自己乖乖下去。
  “不下去!”凌芊看着他迅速涨红的脸,忍住想奸笑的欲望,故意含情脉脉,又压低了声音,像勾引良家妇女的小混混一样,“看着你,我就不屑吃馄饨了,因为你秀色可餐……”
  古以笙见状,别开头,一动不动地躺着,双手举高放在头顶,微咬着牙道:“你快点给我下去!”
  “干吗,我在撒娇啦。”凌芊刚想说他不解风情,就感觉小腹被一个硬硬的东西顶着,立刻明白他为什么急着叫她下去了,男人的燃点好低呀,碰都不能碰的……“好啦,我下去就是。”她冲他吐吐舌头,爬下去,又回头做个难看的鬼脸,起身来的古以笙立马抓起她的手,打了一下她的手心,见她吃痛地收手,就瞪着她道:“看你以后还敢……”
  “就敢!”凌芊说着,喜滋滋地吃着馄饨。
  手机来了条短信,凌芊放下汤匙,看了看手机,是小琼发来的信息,写着四个字——“我中奖了!”凌芊觉得好笑,回复道:“中了几双拖鞋?”
  小琼没有回信息,凌芊暗笑道,估计是被自己猜中了。
  “我明天回家一趟,我妈说有事情问我,还不肯在电话里说。”凌芊想起这件事。
  “又叫你相亲?”古以笙紧张兮兮地抬眼。
  凌芊摸着下巴,故意沉思了一番,然后抿着嘴点点头,吓唬他说:“很有可能,也许已经把对方叫到家里来了……”
  “不行!”古以笙立刻中计,提高了音调,“如果是相亲,就不准回去。”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凌芊瞅他一眼,勾起唇角,“是也没关系,我回绝掉就是了。”
  “你回来之后……”古以笙郑重地望着她,“跟我回一趟家。”
  “干吗?”凌芊明知故问着,心里忽然有种窃喜,他这是要准备把自己介绍给父母了?这是不是代表他爱着她呢?古以笙若作为一个丈夫人选,从条件上说是完全合格的。凌母曾经跟她说过选女婿是标准:长相要端正;至少要比凌芊高十厘米,即176CM以上;要有稳定的职业;学历不能低于凌芊,即本科以上;家里的经济情况要与凌芊相对没有遗传病史人品好,主要是会照顾凌芊。这么看来,古以笙虽不是大帅哥,但长相斯文,很有书生气,身高也已经超过标准,达到181CM,而且他还是个医生,和老师一样,是公认的稳定职业,学历就不用说了,家庭条件相当好——这一切都能符合凌母的要求。
  “跟我回去。”古以笙强硬了一回,不容她反驳。
  “好——”凌芊拖个长长的音,眯着眼笑着。

  十九
  “不准去相亲。”古以笙送凌芊去车站的时候,还用威胁性很足的口吻对她说。
  凌芊坐在车上,还觉得好笑,然而是幸福的笑。可是,一想到古以笙要去瑞士,她的心就一沉,嘴就有点想撅起来。一小时的车程很快就过去,她回到家中,凌母立刻端出来一整只当归炖小母鸡,叫凌芊全部吃掉。“两边都热衷于喂我,我迟早胖起来。”凌芊小声嘀咕着,喝口鸡汤,味道还不错。
  “又叫我回来相亲呢?”凌芊埋头吃鸡。
  “不相亲了,有另外的事。”凌母坐在她身边,“你记得你表姑吗,去美国的那个?”
  “不记得。”回答得倒是干脆。
  “怎么不记得,你那一册子的美元哪来的?还不是她回来探亲的时候给你的!你高中的时候她还回来一次,给了你一百美元,现在还放你集邮册里头。”
  “哦,想起来了。”说到美元,凌芊就想起来了,“她怎么了,又回来了?我现在不要美元了,问她有没有欧元。”
  凌母笑起来,“丫头,得寸进尺的——她在纽约长岛开了一家语言培训学校,问你愿不愿意过去……”
  “不愿意。”凌芊立刻回绝,“美国耶,妈,那多远啊,我不想去美国,如果是德国就可以考虑。”这年头,怎么人人都想出国,外国就那么好吗?尤其是美国: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美国,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美国——可见,美国这个地方是个大熔炉,可以使你变成天使,也能把你变成魔鬼。再说,美国人太开放,太随便,凌芊认为自己一定无法接受。“你舍得我啊?我要是去了美国,一年才回来一次,你们想见我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这么爱国的人,肯定不愿意在异国他乡住一辈子。最可怕的是美国人,毛毛的,像没进化完全的猴子,想想就恐怖,我最讨厌身上都是毛的男人。”
  “你听我说,不是让你去定居。”凌母知道她肯定回拒绝,“现在学校刚刚办起来,老师不多,叫你去锻炼一下,以后还要回来的。”
  “锻炼?”凌芊还是摇头,“我不去,如果是旅游,我可以考虑,去那边锻炼,我看就免了,美国的地形的知道得很清楚,不需要锻炼。”
  “不去就算了,你高兴就好。”凌母不勉强。
  “我爸去哪了?”
  “钓鱼去了。”
  “哟,真是情操高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鱼的痛苦上。”凌芊嘿嘿一笑,“妈,最近你都没叫我去相亲,怎么,不急着催我找对象了?”
  “你不是找了吗?”凌母反问。
  凌芊一怔,半晌才问:“你怎么知道?”
  “婕云说的,说你跟一个医生……”凌母拍拍凌芊的背,“以前你就喜欢医生,现在真的找到了,我女儿很有能耐啊。”
  毛婕云的嘴真快!也对,她忘了叫婕云先不要说出来。“她还跟你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其它的她说不清楚。我们就欢迎医生,医生好哇,以后我们老了,有病什么的就有人帮忙看一下,多好!”
  “原来你心里打这种主意哦。”看来是不反对了。
  “但是医生归医生,其它条件怎么样?一定要符合要求才行。”凌母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为人严格,通常做什么事一定要达到要求,否则就要重做,容不得别人有半点马虎。
  “会符合的。”凌芊扬扬手,“定下来以后再带回来给你们看看。”
  “男人不一定要帅,太帅了不安全,也不能太有钱,有钱迟早会花心。”凌母叮嘱道。
  “恩,跟我想得一样。”凌芊忙点头。
  “最重要的是,那男的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如果是这样,一定不能要!女孩子要自己把握住,不要让男人占了便宜。”
  “他没有动手动脚,乖得很。”想想古以笙没什么好动手动脚的,他对女性身体的了解一定比凌芊自己都清楚,自然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对女性的身体有着那么大的好奇心。“你想啊,他是外科医生,整具尸体他都解剖过,女病人也见了不少,什么没见过呀?用得着对我那么好奇吗?我在他眼里,也是两只手两条腿的,没什么不同。”
  “说得也是。”
  医生这个职业果然好——凌芊忽然总结出这个道理。
  吃完东西,凌芊看自己的手机,才发现古以笙发短信问她回家做什么,她回复道:“不是相亲,是我一表姑的事,跟我没有直接关系。”古以笙这才放心下来。
  凌芊在家住了四天,又回X城去。古以笙已经做好了栗子、红枣炖鸡在家等她了,她无奈地叫道:“又是鸡啊——”
  “一会儿我爸妈会过来。”古以笙轻描淡写道。
  “啊?!不是吧?”她一回来,就这么吓她?“我、我要不要去换件衣服?再、再去化个妆?头发要不要去整理一下?”她用手梳着自己的头发,因为紧张,说话声音有点抖。
  “你这样很好。”古以笙听着外面的脚步声,忽然站起来道:“让他们六点过来,怎么五点不到就来了?”
  “什么?!”凌芊捂住脸,在客厅里团团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怎么办怎么办!我都还没准备好面试……不,是见你爸妈,也没有礼物,很失礼啊——古以笙,你干吗不告诉我?存心的是吧!呜呜……你看我今天穿得这么随便,早知道我换一条漂亮的裙子……”
  敲门声传来。
  凌芊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梳头发,还弄了点水在头发上,扎了个马尾辫。古以笙去开了门,“以箫没来吗?”他问。
  校董事的声音传来:“快高考了,不让她过来。”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在哪里?还没回来吗?”
  “回来了,在……洗手间。不是让你们六点来吗?”古以笙答道。
  那个女人笑了一下,“我们等不及了嘛。”
  凌芊推开洗手间的门,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比较不紧张,映入眼帘首先是校董事,其次就是一个很端庄的漂亮妇人,这就是古以笙的母亲了,凌芊知道她已经五十二岁了,可是因为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只有四十几岁。“伯父、伯母,你们好。”她微鞠一躬,露出不多不少的招牌笑容。
  “这不是……”校董事对她还有点印象。
  “校董事。”凌芊回答道,“我是凌芊。”
  “哦,凌老师。”校董事想起她来,“以前还在饭店碰见过的,你说跟以笙住一起,我还吓了一跳呢,原来你是住在以笙楼上。可是那个时候,你不是已经……”
  “那只是普通朋友。”凌芊回答,发现古母一直打量着自己,搞得它有点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还是太随便,穿了件没有任何图案的黑色V领T恤和牛仔长裤,而且还两手空空。
  “坐吧,站着多拘束。”古父摆摆手,先走到沙发旁。
  古以笙家的沙发由一个双座和一个三座的组成,呈90度摆着,中间是一个长方形的茶几。凌芊和古以笙坐在双座沙发上,斜对着古父古母。
  “凌芊,这么说你是进德的老师了?”古母开了口,温和地问。
  “恩,我教地理,不过我在大学先读的是文学院,后来才转到地理系。”
  “这样啊,老师这个职业很不错,教什么的都很棒,将来孩子的教育问题就解决了。”古母满意地点点头,“而且还有寒暑假,不像以笙……”她假装生气地瞪了古以笙一眼,“成天就知道在医院里忙,都不知道回家看看我们。”
  “男人本就应以事业为重,他要是天天闲在家里,你又说他不务正业了。”古父替同是男人的古以笙解围着。
  “这几个月我比较闲,一定多回去看你们。”古以笙笑答。
  “谁要你一个人回来,把凌芊也带回去,以箫快高考了,也好辅导辅导。”古母笑眯眯地看着凌芊,没有什么反感的神态。“凌芊啊,我们家以笙你大可放心,从小他爸爸就严格要求他,不让他有什么坏习惯,而且我也跟他说了,没找到真正喜欢的、合适的,就不要乱确定关系。一旦确定了,我们一定不会反对。今后你多来家里走走,熟悉熟悉,陪我说说话,我闲在家里怪无聊的。”
  “好。”凌芊忽然意识到,他们家把已经把自己当成儿媳妇了。
  到目前为止,古以笙确实什么都好,除了工作忙一点外,没有什么别的缺点。如果他从瑞士回来,他们还在一起的话,凌芊想,嫁给他也没有什么不好。男人一旦结了婚,就比较稳定,毕竟身上担负的责任太多,而且在中国,是不会轻易提出离婚的。而且依照这几个月凌芊对古以笙的了解,发现他跟自己一样,是一个不会随便用婚姻作为承诺的人。
  “好香啊,以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藏起来?”古母忽然直起身子,嗅了一嗅。
  “鸡。”一言以蔽之。
  “好久没吃你煮的东西了,好怀念。”古母双手合十,看着古以笙。
  “在厨房,你等着。”古以笙正要起身,凌芊拉住他,“我来吧。”古以笙顺势拉起她的手,一起去了厨房,古母在后面直笑,悄悄对古父说:“你看,咱儿子终于……还好不是同性恋,可把我吓坏了。”古父点点她的脑门,“你呀,真会胡思乱想。”
  “要不要给你留一点?”古以笙戴上棉手套,用下巴指指那锅鸡汤。
  “不用啦,全端出去。”
  古以笙把鸡汤放在餐桌上,又进厨房拿碗筷,出来的时候看见古母已经坐在餐桌前,见他只拿了一副碗筷,就摆摆手,“我和凌芊一起吃,再拿一副出来。”说罢,又对凌芊说:“以笙跟他爸一样,做的东西相当好哦,可惜,他爸跟他都很忙,我是少有口福喽。”
  凌芊在古母对面坐下的时候,古父和古以笙去了阳台,估计是要谈什么事情。凌芊舀了一碗鸡汤给古母,才发现就算是近看,古母的皮肤也相当好,不笑的时候一丝皱纹不见,想必保养品用了不少。女人年纪一大,钱就多花在保养品上,所以妈妈说,女人过了三十岁,就在为了自己的脸赚钱了。
  “我好高兴……”古母忽然握住凌芊的手,“你是以笙这二十几年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哦,他也不小了,我们一直在担心他因为工作忙,没时间认识女孩子。”
  “呵呵,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以前听说一句话,优秀的女人通常没有好下场,除非碰见一个好男人,现在觉得这句话讲得正确极了,看着你和伯父感情那么好,我还真羡慕你们。”凌芊说的是实话,校董事也算是事业成功的男人,可没听说他有像别的成功企业家一样养什么“二奶”之类的,可见其人很有责任感。有这样的父母,希望古以笙能以他们为榜样。
  “是啊,他爸真的是很棒的男人。”古母讲起丈夫,眼中流露出淡淡的幸福,“我觉得,女人关键是看嫁什么人,再优秀的女人,找了个不三不四的丈夫,再出色也没有用。”
  “恩,我爸妈也是幸福的一对儿,我在想,怎么优秀的男人都是我们的父辈呀,有时候真恨自己生得太晚了。”
  古母笑起来,“只能说我们虽然年纪大了,可也拣了便宜。”
  “什么事这么高兴?”古父走到古母身后,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这孩子,感叹好男人都生在我们那个年代呢。”古母捂着嘴笑道,“我们那个年代也不全是好男人呢,现在贪污的那些个大官,也差不多是我们的同龄人。”
  凌芊扬扬眉,对着古以笙戏谑地眨眨眼。
  时间过得很快,凌芊改完最后一份期末卷,放下红笔,意识到自己顺利教完一年了。她与进德中学的合同是先签了一年的,她想,老师的工作挺适合她,但是下学期不想在进德教书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她与古以笙这个校董少爷的关系,她在这里觉得很尴尬,就好像她的工作是因为古以笙才得到的一样。所以,她决定明年另谋生路,到别的学校试试,反正,进德中学是呆不下去了。她准备向三中投个简历,下学期去三中面试。
  她没清闲一会儿,接到小琼的电话,她接起来说:“死丫头,一个月多没有联系我,给你短信也不回,失踪啦?!还是勾到你似阳哥哥,就把我给甩了?”
  “我中奖了。”小琼跟诡异的口气,重复她最后一次发短信来的内容。
  “又中奖了?这次中了什么?”凌芊没在意,小琼本来就喜欢小题大做。
  “上次就跟你说中奖了,你不信,这次还是不信么?我再跟你说一次,我中奖了,体育彩票二等奖,交了税,还有五十万……”
  “开什么玩笑啊,就你?以前只中过棒棒糖,现在为了追似阳哥哥去买彩票就中了头奖?”凌芊表示这不屑,可是小琼半天没有说话,她一惊,激动地站起来,“你该不会真的……真的中了?!”
  “我骗你干吗,又不是愚人节……”小琼叹一声,“这真是意外之财,似阳还没到手,钱却到手了,我下辈子可不用愁了。我刚陪爸妈去了北京,这几天才回来。准备给爸妈二十万买一套房子,剩下的钱还是多得用不完。”
  “用不完给我嘛。”凌芊惊异之余,是深深的欣喜,小琼居然中了二等奖,这可好了!一定要狠狠让她请客一次。
  “想去日本吗?”小琼问。
  “日本啊……还行,干吗,你要出钱带我去吗?”凌芊半开玩笑着。
  “打电话给你就是要你跟我一起去日本的,我出钱就是,反正我的钱是白来的,花着一点也不心疼,其实也没多少钱。”小琼大方地说。
  “哇……”凌芊把眼睛瞪得圆圆的,“你说真的?!”
  “当然,就当我们没结婚之前的未婚少女之旅吧!”
  “我考虑一下嘛。”
  “考虑什么?我已经联系了旅社,后天出发,你跟你家以笙说一下,借我一下啦。如果不行,我就换人,反正免费的旅游,你不去自然有人去。”小琼霸道地威胁说。
  凌芊拿着手机,居然有点不知所措了。晚上跟古以笙商量一下吧,古以笙肯定会同意的,但是她却想在古以笙去瑞士之前多跟他在一起……天!自己什么时候这么依赖他了!凌芊被自己的舍不得吓到了,心慌慌的,她应该坚定一点,就算古以笙不同意,她也要去日本!让古以笙试试没有她的日子,尝尝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好,我去!”
  已经将近六月底,天气变得很热,但是阳光却不是那么毒。凌芊看看日历,哟,六月二十二日,刚好是太阳直射北回归线的日期。现在还没到中午十二点,可是凌芊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是在外面吃好呢,还是回家自己做顿好吃的?想想自己已经很久没动手了,不是在外面解决就是跑去古以笙那里蹭饭,越来越不像话了,万一真的变成个不会做饭的,那可就亏大了。古以笙中午一般是不回家的,因此不能去蹭饭,那么,自己做饭好了,晚上请古以笙吃顿饭,就当是她要去日本旅游的告别吧!
  凌芊骑车去了超市,买了一把空心菜和两个鸡腿,其他的配料都买了一些,中午就吃凉拌空心菜和宫保鸡丁,再煮一道紫菜汤,就这么定了。
  吹着口哨回家后,凌芊的心情特别好,真没想到小琼交了这样的好运气,为了见她所谓的“似阳哥哥”,而每星期都去同一个彩票站买彩票,坚持了快半年,似阳好像没有什么动静,只是成了好朋友,可是居然中了大奖,唉,她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好运,否则明天就能去德国旅游了!不过能去日本玩也很好哇,反正只要是能出国玩玩,就不错了,这次多亏了小琼,一定得好好谢谢她。煮汤的水没烧开之前,她打电话告诉父母,顺便借了家里那台数码相机,让妈妈把相机给小琼,再叫小琼带过来——因为国际机场在X城。
  水煮开之后,凌芊把紫菜丢进汤里,顺便放了个鸡蛋下去,汤快煮好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她关了火,跑去把门打开,却隔着铁门看见古以笙站在外面!她背后一凉,忽然有种做坏事被抓住的感觉,手搭在门把上,迟迟不敢打开——她做好的菜放在茶几上,还准备边吃饭边看电视呢……古以笙不是没来过这里,但是每次她都把锅啊铲啊的收进厨房的壁橱里,古以笙也不至于会去看她的壁橱,即使看见了也没什么,可是说是父母来的时候用。而现在呢,被抓了个现行……凌芊苦着张脸开了门,问:“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我下午没病人,回家之前先来报个到。”古以笙探身进来,却看见茶几上赫然摆着两道热腾腾的菜和一碗米饭,还没动过的样子。他一愣,“谁来了?”
  “没人来。”凌芊知道要露陷了。
  古以笙走进客厅,凌芊回厨房把汤端出来,却见到古以笙盯着茶几上的饭菜,一开始她以为他饿了,后来才发现他的眼神没有一点食欲,反而有点……凌芊说不出那是什么,总是之古以笙看上去不太高兴。
  “你做的?”他没有看她,低声问。
  “恩。”凌芊觉得这种时候还瞒着他也没有意思。
  “宫保鸡丁……”古以笙忽然酸溜溜地说,“这应该是你的拿手菜吧?”
  凌芊微微一瞪眼,“你怎么知道?”
  “怪不得有人念念不忘……”古以笙站起来,眼中写满了挫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醋味,“连方便面都用水泡的人,居然在几年前就能做出这么一道拿手菜。”
  “我……”凌芊轻咬下唇,一时语塞了,果然还是被拆穿了,她故意说自己不会做菜的谎言。她感觉很尴尬,甚至有点想要时光倒流,在古以笙回来之前就把饭吃完、东西收好。她不清楚古以笙是怎么知道的,连她的拿手菜都知道,也许是袁行剑故意说的?可是据她所知,袁行剑已经病逝了,而且是在两个月前,古以笙如果那个时候就知道,为什么现在才说?
  “为什么瞒着我?”这是凌芊从没见过的古以笙,他的眼中尽是怒气,一种被欺骗之后的愤怒——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凌芊当年肯为袁行剑做这些,而现在居然从一开始就跟他强调自己什么都不会。这已经不是凌芊到底会不会做饭的问题了,而在于她为什么要骗他,为什么只为袁行剑一个人展现她的厨艺!或许,她心里爱的人一直是袁行剑?一想到这里,平时很冷静的古以笙也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他承认,他现在嫉妒得将要失去他所有的冷静和自持。
  “我不是瞒你,我只不过是不愿意……”
  “不愿意?!”古以笙没等她说完,“好一个‘不愿意’,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他朝她低吼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掉,连门都不为她带上,接着,凌芊就听见楼下传来很大的关门声。
  凌芊呆呆望着外面,重复自己刚才没有说完的话:“我只不过是不愿意拆穿自己多年的谎言,让自己又变成一个为了男人做饭扫地的保姆……”

  二十
  凌芊在家里守到下午,古以笙都没有任何动静。她知道瞒着古以笙是不对的,但他应该要听她解释一下吧?虽然她的理由是那样的牵强和不可理喻,但是那的确是她的死穴,她几乎不敢回想自己当年的卑微,至少她自己觉得卑微,为袁行剑做那么多事,就是想讨他欢心,这是多么下贱!她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倒在床上,眼前不断回忆起当初自己学做菜时候的努力,手背被油溅了好几次,手指也受伤过——跟电视里演得一样,可是自己那时候是那么的执著,又是那么的愚蠢……
  然而,古以笙离开前的那句“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又深深刺着她的心,她能体会古以笙说出这话时的心情,她的确骗了他。他当然值得自己的“愿意”,如果自己心里没有那道阴影,她会对他非常好,因为他对她是那样的好。以前看着他工作那么忙,她真的很想多关心他一点,可是她不敢这么做。
  她觉得自己应该找古以笙道歉,因为错在自己。
  傍晚时候,凌芊才无精打采地从床上起来,背上都是汗,她洗了个澡,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来到古以笙的门前,伸手敲敲门。
  古以笙开了门,看见是她,愣了一下,久久没有说话。
  凌芊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我很抱歉。”
  “我不要你的道歉。”她应该知道,他在意的不是她到底有没有骗他,而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自己是个“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的人究竟是为什么,这样说对她究竟有什么好处。只要给他一个理由,他都愿意接受。
  不要道歉……凌芊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我只为自己做饭,只为自己扫地,一切的一切,我都要为了自己。”
  “这也是你的心理障碍?”
  “是。”凌芊抬头承认,却撞上古以笙急速降温的眸子,这使她全身上下感到一股凉意。
  “你的心理障碍没有在我身上得到克服……”古以笙虽然声音很轻,但是却有着极大的沉重感,“你的心里一直放不下袁行剑。”
  “我没有!”凌芊失神地喊,“我真的没有!”她不是放不下袁行剑,而是放不下自己的回忆——那让她感到耻辱至极的回忆,她怕变回当年的自己,所以这不敢、那也不敢,说到底,她就是懦弱!她害怕伤害,她总是逃避,她也很累!她知道古以笙现在对她很好,可是她不敢确定他一直不改变,她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她不是百看不厌的美人,也没有可爱或温柔的气质,她不知道古以笙为什么喜欢她,是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她……
  “我吃醋,你知道吗?”古以笙把她拉进门来,按她在门上,“吃袁行剑的醋,我生平第一次这么嫉妒一个人,而且是个死人!”
  “跟他没有关系。”凌芊闭上眼,别过头去。
  古以笙看着她,松开握着她肩膀的手,转身靠在她旁边的墙上,抬头望着天花板。
  “我的道歉已说出口,今天的目的是达到了,我先上去了。”凌芊站直身子,绕到他面前,“我真的……喜欢你。”
  “可是我爱你。”古以笙终于说出口,然而知道她不会相信,他无可奈何地又别开头,伸手焦躁地捋过头发,又无力地垂下手。她真的喜欢他,而他爱她,所以变得越来越在乎,越来越想占据她,不在于身体,在于她的心和思想。
  凌芊双唇微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古以笙就向室内走去,几步之后又停下来,背对着她说:“你回去吧。”
  “再见……”凌芊关门离开。
  要去日本旅游的事,她一直还没说呢。不说了吧,她想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离开,她必须到一个远离古以笙的地方,让他找不到自己,自己也找不到他,才能试探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着多深的感情——这一次,试探的对象是自己。
  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她不知道,现在的她,只想远离,这又是她懦弱的表现——她在逃避一个说爱她的男人。
  凌芊就这么失踪了——古以笙发现的时候,凌芊已经到达东京一天了。
  古以笙打凌芊的手机,可总是被提示“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上去敲门,没有人开。他站在凌芊的门口,久久的,望着紧闭的门,掏出手机又拨了一遍凌芊的号码,仍旧得到相同的提示。
  她居然不见了?!古以笙忽然急急奔下楼,找出房东的电话,拨了过去,“凌芊退房没有?”他问着,拳头紧握。
  “凌芊?哦……最近没有人退房……”
  没有说再见,古以笙极没有礼貌地把电话挂了,环视四周,仿佛在梦境,凌芊就这么不见了,无声无息,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古以笙猛然发现,自己没有凌芊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连在同一个城市上学的表妹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他即使想问,也不知道找谁问。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不见的,他们那次不愉快的谈话之后,第二天上班时他没想到要发短信给她,晚上回家之后也不想去找她——他在等她来找自己,只不过想证明一下自己对她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可是,她没来。第三天他终于打电话给她,没通,晚上上楼敲门,没有人开。这个时候,他感觉不对了……现在是第四天,她仍旧没有消息,好像人间蒸发一样。
  古以笙惶惶过了一夜,第五天,她还是没有回来。
  她是因为赌气回家了吗?可是如果是这样,手机不会不通;也许是被他一句“我爱你”吓得躲起来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究竟是为什么,她去了哪里?早知道这样,他一定不会说,就算瞒她一辈子,他也不会说出口——这种事,他自己知道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知道呢?他也有这么愚蠢的一天!
  第六天,古以笙有个手术。他进入消毒完毕的手术室后,看着手术台上躺着的病人,心脏忽然不正常地跳了几下。他问了护士病人麻醉的情况之后,接过护士递来的手术刀就准备手术了。病人的身体被消毒过的布盖着,裸露出雪白但又点臃肿的腹部,这是一个胃穿孔比较严重的中年妇女。手术不是很难,只要打开腹腔,将有孔的地方用肠线缝起来就好。古以笙深吸一口气,用手比了比病人腹部的范围,助手在腹部正中偏左一点的位置画了一条线,他握着手术刀,划开病人的皮肤,皮肤下露出一层黄白色的脂肪层。凌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一个念头突兀地闯进古以笙的脑海,他的手因此抖了一下,划开的直线歪了一点,刀尖刺入得深了些,流出的血相对上面的刀口要多,不过还算是正常范围,没有太大的影响。护士用纱布按在刀口两旁止血。
  古以笙不知道刚才那个念头是否成真,这是最坏的状况了。凌芊会出事吗?出什么事?生病了?还是……他都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病人的血映在古以笙的眼瞳里,使他皱紧了眉头,额间渗出薄汗。
  他把手术刀放在另一个托盘里,护士换了新的手术刀给他。他划开病人的腹壁和腹膜,助手用手术剪撑开刀口,他换了把手术刀,继续划,直到腹膜的切口可供进行深入手术。接着,他用止血钳夹住腹膜的出血口,护士用腹钩将肌肉沿刀口撑开,隔开肝脏,古以笙伸手进去探查腹膜、肠系膜等处,摸清胃的位置,顺便探查有没有其他病变。找到胃穿孔处,他就准备进行缝合了。他偏头过去,护士夹着纱布为他擦干额上的汗,他的视线回到病人身上,却总是集中不起精神,心里老想着凌芊。缝合胃穿孔所用的羊肠线很细,必须用力适中,否则很容易断,古以笙由于难以集中精神,用力不均,线断了一次。古以笙看了一眼血压表和心跳测试仪,再看了一眼挂钟。护士用纱布沾沾他的额头,递上新的针。
  好不容易缝合完,用生理盐水冲洗完手术野。古以笙把止血钳拆下以后,缝合腹膜,但是刀口缝得不太整齐,甚至有些狰狞,他此刻已经有点筋疲力尽了,因为手心出汗,手套粘在手上,非常不舒服,病人身体散发出的血腥味,也让古以笙感觉反胃,护士又为他擦了一次额上的汗。逐步关闭各层腹壁,缝合皮肤之后,他重重喘了口气,望着自己缝合好的刀口,久久没有动弹。
  病人被推出去之后,刚才帮古以笙递器具的护士随口问:“古医生,身体不舒服么今天?”
  古以笙才发觉今天的自己是多么不正常,手术的时候不专心,延长了手术时间不说,还把刀口缝得跟刚练习缝合技术的时候一样。
  回到外科诊室,他一手撑着头,另一手转着自己的手机。他联系不到凌芊,凌芊也没有联系他。光是想到这个,他就是一阵心惊肉跳。凌芊没有退房,说明她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他无法从任何人那里得知她的消息。
  没有消息不见得是最好的消息。
  第八天的时候,古以笙开始后悔。
  第九天,古以笙开始自责。
  第十天,古以笙本来要和胡主任一起做一个全胃切除手术,可是他放弃了,自己的状态,绝不能做这样的大手术,一来,他支持不下去,二来,他不能害了病人。
  他懊悔自己当日为什么要吃醋——跟一个死人吃醋,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就算凌芊对袁行剑念念不忘,但是袁行剑已经死了,凌芊不可能念念不忘一辈子。父亲跟他说过,女人是用来疼的,因为她们受的苦永远比男人多,因为,她们天生就是弱者。他为什么不能等呢?他可以等的,等到凌芊不再想起袁行剑对她的伤害。他要用自己对凌芊的好,来使她忘记对男人的偏见,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提起袁行剑,一遍又一遍提醒凌芊世界上有个袁行剑,提醒她自己都不愿回忆的过去。他根本不知道当年袁行剑究竟给凌芊带来多大的伤害,以至于凌芊对爱情如此小心翼翼,原来,凌芊的敏感,不是因为爱着袁行剑,而是因为当年心灵的伤害!他怎么会这么不冷静,这么小心眼,凌芊下来道歉的时候,他居然还不肯松口!他当时就是不甘心,不甘心输给袁行剑!其实自己赢过袁行剑的方法不是吃醋,而是宽容和理解。他才知道自己不能没有凌芊,凌芊居然是那么的重要,这几个月下来,她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他习惯了她,原来爱就是一种习惯。她虽然总是装着冷静,可是不自觉流露出的情感总是能被他记在心里,她是真的喜欢他的,那他还吃什么醋?
  凌芊啊,你在哪里?你逃跑了吗?快回来吧!
  错过樱花盛开的季节,日本仍旧是个吸引游客的好地方。旅游的第一站,当然是首都东京,到东京,就不得不去日本最高的独立铁塔,也是东京的最高点——东京铁塔。凌芊想起《名侦探柯南》中柯南带服部平次游东京的时候也是来这个地方,结果服部说这是个“毫无格调的塔”。凌芊在塔上俯瞰来往的人群,小琼在一旁用望远镜观看着景色,不时地发出赞叹的声音。如果古以笙也在就好了……凌芊忽然有点惆怅,她不知道现在古以笙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她“不见了”,她不禁掏出手机,望着空无一格的信号,无语了。
  吃晚饭的时候,小琼为每一样日本特色菜肴都拍了照,还要凌芊为她照一张吃蘸芥末的生金枪鱼片的照片,凌芊则叼了个炸虾要她照下来。说实话,凌芊觉得日本菜……很难吃,淡而无味,要她一辈子吃这个,她会选择剖腹。中国菜好!她在心里大喊,进而又该死地想念起古以笙那出色的厨艺。如果这些虾让古以笙炸,他会炸得更好吃。
  不愧是豪华旅行团,住的是温泉宾馆。大夏天的泡温泉在中国人看来有点变态,可是团里的人都乐在其中,头上包着毛巾,可以选择男女混浴,也有分开的泡的,小琼本来色咪咪地提议去男女混浴,凌芊摆摆手,说:“要去你自己去。”小琼其实也是开个玩笑,拉着她一起去了一个小一点的温泉池子。
  “真舒服啊。”小琼头上顶着毛巾,闭着眼睛享受着。
  “看你的样子,一定很后悔没去男女混浴。”凌芊泡在池子里,却不感觉燥热,反而觉得筋骨舒展开了,真的很放松。
  “我帮你擦背吧!呆会儿轮你帮我。”小琼游过来,扯下毛巾,“你家医生就这么放你来了?不怕你在旅行中遇见什么德国帅哥给勾了去?”
  凌芊转身背对她,“我没告诉他,就自己一个人来了。”
  “啊?!”小琼停下手。
  “现在应该发现我失踪了吧,不知道什么反应。”
  “你搞什么飞机啊?”小琼不满地问,“你这样会吓死人的。”
  凌芊把事情因果告诉她,“我先躲一阵,回去再说,他总不可能把我杀了吧?”
  “你呀……”小琼对天翻翻白眼,“简直就像八岁小孩嘛,你们谈了好几个月了吧?他要是心术不正早把你拖上床了,还忍你到今天!我告诉你,男人分两种,一种是想上床的男人,一种是想结婚的男人,前一种是花花公子,后一种是值得你托付终生的男人。”
  “什么歪理,想结婚的男人跟谁都可以结婚,只要是女人。”
  “那不一样啊,能给你婚姻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那些只会强调‘我肯定会跟你结婚’的男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结不结婚,得做到才算。所以,在结婚之前不向你要求上床的男人才是个好男人。我看那医生就是这种人。”
  “有什么好要求的,他是医生,所以对女人的身体没那么大的好奇。我只不过想等到结婚以后再用心去爱他,没结婚之前,我不能陷进去太多,否则我一定死得很惨。”凌芊望着漆黑的天空,风吹在脸上凉凉的,“我来日本,就是想看看自己没有他会不会痛不欲生,如果不会,还好,我没有陷入泥潭;如果会,那么,我就认命,回去期待这个男人最终能成为我的丈夫,大不了再伤一次,上次没死,这次一定不会死。”
  “试出来没有?”
  “才两天,我怎么知道!”凌芊用毛巾蒙住脸。
  接下来几天,凌芊和小琼陆续去了几个著名的景点,包括日本的标志——富士山。富士山是日本第一高峰,是日本民族的象征,被日本人民誉为“圣岳”。富士山位于本州中南部,海拔3776米,山体呈圆锥状,似一把悬空倒挂的扇子,日本诗人曾用“玉扇倒悬东海天” 、“富士白雪映朝阳”等诗句赞美它。由于火山口的喷发,山麓处形成无数山洞,千姿百态,十分迷人。有的山洞现仍有喷气现象,有的则冷若冰霜。最美的富岳风穴内的洞壁上结满钟乳石似的冰柱,终年不化,被视为罕见的奇观,山顶上有大小两个火山口。天气晴朗时,从山顶可看到日出、云海、影富士等大自然风光。坐落在顶峰上的圣庙-久须志神社、浅间神社也是游客常到之地。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小琼眼睛都直了,用相机拍了好几张下来,凌芊也沉浸在美景中,只觉得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显得多么渺小。
  “来日本这十天一定会成为我一辈子难忘的经历!”小琼双眼放光。
  “我期待去德国的十天。”凌芊说,她将来去德国回来,一定写本游记,就叫《十日谈》。
  “一个人去德国多没意思啊,跟你那医生商量一下,蜜月旅行就去德国,如果他不同意,就不要跟他结婚。”
  凌芊沉默下来,这么多天了,古以笙现在怎么样了?她想,回去之前给他打个电话好了,机场有公用电话。
  山风习习,吹起凌芊的长发,她没有试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多少感情,却清楚地明白了,她还是很在乎他的,因为,她一直在想他。
  最后几天,她们游览了黑部峡谷、那智之泷瀑布还有位于北海道的大雪山国立公园,最后回到东京,明天即将回国。买纪念品的时候,凌芊给古以笙买了一个浅草神社的护身符,用银色的线系着的蓝色圆形护身符,精致漂亮。
  在她望着护身符发呆的时候,小琼挤过来道:“怎么,买定情信物吗?”
  凌芊脸一红,推开她,“你、你别乱说!”
  “这种护身符要亲自给对方戴上,而且不可以让第三个人摸要才灵验哦。”导游听完店主的介绍,对凌芊说。
  “啊,是吗……”凌芊小心地收好,又被小琼嘲笑了一番,她不甘心地反击:“笑什么笑,你自己不也买了一个?”小琼抬头看天,假装没有听见。
  第二天在东京机场候机的时候,凌芊买了一张电话卡,走到公用电话厅前,插卡之后,拨通了古以笙的手机。

  二十一
  早上的会诊刚刚开始,古以笙拿下眼镜,揉揉睛明穴。这几天晚上都睡不好觉,眼睛总是酸酸的,当然,心也是空的。他面无表情地听病人说自己的症状,龙飞凤舞地写着病例,病人离开的时候,他只是简单地扯扯嘴角,算是微笑告别了。
  叫他怎么笑得出来?凌芊一连失踪十天,他找不到她,她也没和他联系过,他甚至做好了最坏结果的心理准备。他向进德中学的校长要来学校老师的通讯录,将高一年段的老师问了个遍,都没有问到凌芊的消息。他母亲叫他带凌芊回家,他只能说凌芊回她父母那里了,暂时不在X城。
  一个女医生韩芸菲拿着一份病人的病例和X光片来找古以笙。她是古以笙大学隔壁班的同学,由于家在X城,所以就来了医大附属医院工作,现在在第二外科诊室,也准备考医学博士。谁都看得出来她对古以笙很有意思,然而古以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感觉出来,一直把二人的关系限制在同事范围内,平时除了工作上的合作,私下并没有因为是校友而多交流。这次她申请的博士学位和古以笙一样在瑞士,并且,是同一间学校。也就是说,他们将一起去瑞士。古以笙有女朋友的事,她也听说过的,然而,她表面上没有任何反映。
  古以笙看着她拿来的病例和X光片,还是有点心不在焉。
  “我怀疑胃癌有转移到肺部的迹象。”韩芸菲指着X光片上肺部的一个拇指大小的阴影,“观察了病人胸腔穿刺抽液,发现有血丝……古医生,古医生?”
  “我在听……不一定是转移,也许是肋膜炎。”古以笙把X光片放在桌上,又拿下眼睛,揉着太阳穴,“这个病人以前有肺结核病史,应该再详细检查一下。”
  “可是病人在翻身的时候,觉得有剧痛……”
  忽然,古以笙的手机振动起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显示屏,是一个奇奇怪怪的号码,0081开头的,他对韩芸菲说了句抱歉,接起电话。
  “以笙……是我。”
  古以笙整个人僵住,然后蓦地站起来,像椅子上插了一跟针一样,“你在哪里?!”他怕她听不见似的大声问,把诊室的医生和病人都吓了一跳。韩芸菲望着他,眉头不经意地一皱。古以笙迅速走到外面,紧紧握着手机,“你……你在哪里?!”他又问了一遍。
  “日本。”凌芊听他那音量,就知道他是彻底被她吓到了,只怕就要赶上当年那具尸体对他的震撼。“我在日本……”
  “你去日本做什么?”古以笙还是不放心,也可以说是不相信,“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我来旅游的,散心……我本来是要告诉你,可是因为来之前发生了那件事,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你好像也不会有心情听我说,所以……”凌芊慢声细语,毕竟她觉得自己不告诉他就私自来日本又是任性了。
  “什么时候回来?”古以笙的音调终于有所降低,语速也放慢了。
  “我马上要上飞机了,下午一点半就会到。”他居然什么都没说,真可怕啊。
  “哪一趟?”
  “NH935。”凌芊咬着下唇,“那个,我……”
  “我去接你,回来再说。”
  “那好吧,我们下午见。”听古以笙这么说,凌芊忽然觉得自己很不懂事,就像一个用离家出走来引起大人注意的调皮孩子,也是个可恶的孩子。她刚想挂电话的时候,忽然听见古以笙在电话里用低柔的声调以近乎恳求的语气说:“猫,快回来……”她忽然有点哽咽,泪水浸润了眼眶,“恩,我就回去。”
  她挂了电话,擦了眼泪。
  小琼远远看见她擦眼泪的动作,笑着叹口气。
  凌芊远远就看见古以笙,他也看见了自己,于是飞快地向她走来。凌芊迎了上去,拉着古以笙的手,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古以笙的脸色一变,忽然抬手重重给了她一巴掌……
  ——凌芊惊醒,发现自己还在飞机上,空调的温度开得太低了,她浑身发冷。偏头看了看小琼,她也在睡觉,想必这次的旅游真的很累,飞机上的其他旅客也都在闭目养神。凌芊是真的睡着了,还做了个梦。
  她舒展一下手臂,靠回椅背上。
  “他来接你么?”小琼闭着眼问。
  “……是啊。”凌芊回答,闭上眼睛,双手环抱住自己。这是她在日本买的无袖衫,淡蓝色和白色的竖条纹相间,略紧身,穿在凌芊身上十分合适,虽然很贵,凌芊还是买了,这可能是她最贵的一件夏装了。可是,早知道今天就不穿这件衣服了,应该挑件厚点的短袖穿,现在她觉得很冷。
  “要是我,根本懒得理你。”小琼看了她一眼,“无缘无故玩什么失踪,居然还让别人来接你,你家医生脾气倒好,换作我,哼哼,直接用手术刀捅了你。”她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对凌芊威胁性地扬扬拳头,“我今天倒要看看,那个医生是何方神圣,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
  凌芊哑然失笑,“也许他心理素质比较强吧……”
  飞机缓缓降落,凌芊提着行李,走下飞机。“双脚踩在地上的感觉真好哇。”凌芊对小琼笑笑,拉着她的手一起走出出口。
  远远地,她看见了古以笙,像梦见的一样,他看见她之后,就快步走过来,什么都没说,提过她的行李,然后目光落到小琼身上。
  “这是小琼,我们一起去日本的。”凌芊介绍道。
  “这就是那个医生啊……”小琼放肆地猛打量古以笙,“不穿白大褂,还真看不出来是外科,一点都不像开膛破肚的人儿呀!”
  “走吧,车在外面。”古以笙说着,向外走去。
  “喂,你们俩走吧,我要回家去。”小琼冲凌芊摆摆手。
  凌芊拉住她,“你太不给我面子了吧?住几天再走啦,反正我放假。”
  “下次吧,我赶着回家,跟我妈说好了,不想让她等太久,我自己去车站就好。”小琼忽然凑到凌芊耳边,小声说:“你以为我愿意当电灯泡啊?小两口阔别那么久,一定有好多好多话要说,我孤家寡人的,怎么忍心听呢?”
  “我送你去车站,挺远的。”古以笙转身说。
  凌芊奇怪地眨眨眼。
  古以笙指指外面,“我今天开了车来。”
  “你有车?”这么久没听说过他有车啊。凌芊想,他该不会把他家司机叫来了吧?
  “算是算不是。”古以笙一笑带过,把凌芊和小琼的行李放到后备箱里,开了车门让她们上去。凌芊瞥了一眼车牌,发现不是上次看见的那一辆。
  古以笙开车,凌芊和小琼在后座看相机里的照片,哈哈大笑,小琼后悔自己来之前应该去买一台摄像机,这样就能录更多的东西了。凌芊无意中抬头,看见古以笙专心开车的模样,想起小琼那“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的言论,忽然也佩服起他来。
  送走小琼以后,凌芊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悄悄瞅了眼古以笙,马上正襟危坐,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古以笙只是开车,也没跟她多谈。驶入小区之后,古以笙把车停好,便下了车。凌芊沉默地跟在他身后上楼,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这是不正常的,他连问都没有问一句,难道对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在意吗?忽然,她又有点怕怕的,小琼说的那句“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一直在她耳边回荡,万一古以笙在这几天里发觉自己不能忍受她了,等一下忽然说“我累了,分手吧”之类的话,那她……
  “你下午不上班吗?她胡乱找了个话题。
  “请假,先去我家把车开出来接你,然后再去医院。”没有什么不耐烦的口气,还跟平时一样。
  “哦,这样啊。”看来他家不止一辆车呀,真有钱啊,要是校董事是凌芊的爸爸,凌芊肯定当她的大小姐,才不自己出来工作赚钱。古以笙倒是高风亮节,不拿家里一分钱,自己出来当上班族,每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奖金。
  凌芊开了门,古以笙就把行李提进去。“放在地上就好了,我等会儿自己整理一下。谢谢你了。”凌芊正在关门的时候,古以笙忽然用力拽了一下她的手臂,让她面向自己。凌芊吓了一跳,还来不及观察古以笙眼中有没有愤怒的情绪,就被他拉进怀里,抱得死紧。
  “以笙……”她勉强挤出一点声音,他却用力将她抱得更紧,几乎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一样。凌芊甚至发觉他的身体有点抖,于是,愧疚感涌了上来,她的手圈住他的脖子。原来刚才他一直在忍,忍着他的情绪,一直到这个私人的场所才表现出来。古以笙微松开她,捧起她的脸,狠狠吻了下去,力道猛得几乎让凌芊承受不住,然而她还是回应着他,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慢慢抚摸着。
  长吻持续了五分钟多才停下来,凌芊的呼吸很急促,脸完全都红了,她用手背按着微肿的唇瓣,把头靠进古以笙的怀里。
  “好玩吗?”古以笙一箭双雕,不知道是在问去日本好不好玩,还是问失踪好不好玩。
  “我给你看照片吧!”凌芊拉着古以笙坐在沙发上,再找出数码相机,打开显示屏给他看。他随便看了两张,就把相机放在一边,转头看她,“怎么忽然跑去日本,生我的气?”
  “没有啦。”凌芊把小琼中了大奖的事告诉他,“旅游社是她帮我报名的,因为很仓促,所以我就跟她一起走了。手机卡在日本没有信号,公用电话我也不想打……”
  “还是赌气。”古以笙版着脸下了结论。
  被拆穿的凌芊无话可说,最后只能承认:“是啊,赌气嘛……谁叫你乱吃醋。”她学着电视上的大男人一样搂过古以笙,哄小孩似的摸着他的脸颊,“我不是故意、有意、存心骗你,我觉得,把自己讲得什么都不会,比较能保护自尊,不会像个女仆一样为男人做这个做那个。我承认,我原来就像个女仆一样对那个混蛋,甚至在月经的时候还帮他打扫房间、洗衣做饭,现在想起来,我一方面感动自己当年怎么那么好,一方面厌恶自己当年怎么这么没人格。所以啊,我才发誓不要再为男人做家务了,不能让男人利用我的感情。我……很极端吧?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也没办法了,唉,你不要再生气了啦……”
  “生气的是你,不是我。”居然自己一个人去日本,害他恍惚了这么多天!
  “好啦好啦,我生气……”凌芊坐上他的大腿,足实让他僵了一下,马上坐正,郑重地咳了两声。凌芊搂着他的脖子,“你下午还要去医院哪?”
  “恩。”古以笙隐忍着,一直往后靠,“我跟他们说,我忙完自己的事就回医院。”
  “是向胡主任请假吗?”
  “恩。”
  “哦。”凌芊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护身符,拆开包装,拿出来就往古以笙脖子上套,“这个送你……然后,手机给我。”
  古以笙被她搞得一头雾水,掏出手机给她,然后低头把护身符拿下来,捧在手心里看着,只听凌芊拨了号码,接通之后说:“喂,胡主任吗?是我……哦,对,我刚旅游回来,他跟我在一起……”古以笙微讶,拉了一下她的衣角,用口形问她:“你做什么?”凌芊看了他一眼,见戴上去的护身符又被他拿了下来,马上不满地叫道:“哎呀,你拿下来干吗,快戴上去,人家刚帮你戴好你就拿下来……”“好,我戴上。”古以笙无奈,又把护身符戴回脖子上。“这样才对嘛,等我一会儿哦。”凌芊眉开眼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几句话会让人产生多么大的误会,她又把手机贴在耳边,“胡主任,他今天下午不能回医院了,可以吗?”
  “没关系,你们请便。”胡主任挂了电话,想到在电话里听见的什么““哎呀,你拿下来干吗,快戴上去,人家刚帮你戴好你就拿下来……”、“好,我戴上。”之类的话,笑着摇摇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
  “搞定了,你不用去医院了,陪我吧?”凌芊从古以笙腿上下来,他总算松了口气。她拉住他的手,把他从沙发上拽起来,古以笙随口问:“去哪里?”“上床。”凌芊转头笑了一下,古以笙忽然停住,迫使凌芊一个踉跄,也停了下来,“喂,你不要误会哦,我只是想抱着你睡觉,因为……”她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我真的……很想你。”她歪头想了想,露出一个奸笑,“以后我的笔名可以改成‘抱着医生睡觉’哦?”
  古以笙也搔搔头,看上去十分为难的样子,半晌,他像是要上战场一样,视死如归地回答:“好吧……”
  “哦耶!”凌芊高高兴兴地拉着古以笙爬到床上,睡在古以笙的旁边,古以笙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她不甘心地从后面将他抱住,把他当一个大大的抱枕,“午安哦。”她说着,闭上眼睛——从今以后,跟古以笙好好过吧,小琼说得对,再不把握这样一个好男人,等到他忍受不了自己的时候,哭都来不及了。从现在开始,她要做真实的凌芊,让他看见她真实的一面——贤妻良母!
  凌芊正在斗志满满的时候,古以笙脑后都是冷汗,他长叹一下,瞥了眼她霸道的双臂和双手,忽然,腿居然也驾到了他的腰上,像只章鱼一样从后面将他缠住——还不如继续失踪——他想。
  也许是这几天两个人都很累的缘故,一会儿后,他们都睡着了。
  七月底,恰逢许慧、苏敏大喜之日,他们俩果然遵守诺言,在暑假之时举办了婚礼,还选在星期六,凌芊应邀去吃喜酒,还应众多同学朋友的要求带上古以笙,另外,她的父母也说要趁此机会,见见曾发誓不要结婚的女儿找的这个很有可能成为女婿的医生。
  早上古以笙有一个必须要参加的胰腺肿瘤切除手术,所以凌芊来到医院,准备等古以笙手术完,就马上乘车去Z城。
  靠在手术室外,凌芊望着病人家属关切而担忧的表情,祈祷古以笙能顺利做完手术,让病人早期康复。下个月,古以笙就要开始办去瑞士的手续了,并且明确跟凌芊说,从瑞士回来,就要准备结婚的事,据说校董事已经开始为他们物色房子了。凌芊想,都走到这一步了,自己没有理由再对古以笙的诚意表示怀疑,如果他从瑞士回来的时候,身边没带什么新女朋友,她愿意和他结婚。
  她会等他的,只要他不背叛自己。然而,只要他一旦背叛,她将不再给他任何机会。男人这种动物,你只能给他一次机会,而且永远不要对他的出轨妥协。
  凌芊站累了,就找了个位置坐下,摊开一本杂志。
  “谁做手术呢?”一个护士从另一间手术室出来,问另外一个护士。
  “古医生和韩医生。”
  问话的护士显然是个爱说闲话的大嘴婆,马上大惊小怪起来:“他们俩?!哎!我觉得古医生和韩医生挺配的呀,他们同一个学校的,现在又在一起工作这么久了,多有共同话题!”
  “谁不知道韩医生对古医生有意思啊,只要有机会,就要和古医生一起做手术,可勤着呐!不知道古医生对人家有没有意思。”
  凌芊竖着耳朵认真听着,用用杂志遮着脸,假装看得很认真的样子,其实注意力全在两个多嘴多舌的护士身上。原来古以笙在医院有这么一个追求者,她从来就不知道,古以笙不知道是刻意隐瞒还是别的什么,也从没向她提起过。不知怎么的,她的心里闷闷的,仿佛背后被人捅了一刀似的,浑身感觉不舒服。
  一个护士眨眨眼:“不可能啦,听说古医生已经有女朋友了呀。”
  另一个护士倒是一副通达的样子,好像很了解人情世故了,“你还不知道么?我们医院去瑞士的人只有三个,其中两个就是他们二位,还同一个学校呢。天高皇帝远的,两个年轻人在异国他乡,很容易擦出火花哦。韩医生和古医生一样,都二十八了,这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女人二十八的再不嫁出去,可就成了老姑娘啦!”
  凌芊的心一下子提紧,抓紧了杂志的边缘。
  第一个护士附和道:“有道理,韩医生一定会利用在瑞士的机会,好好和古医生交流交流,发展发展感情。说不定哪,他们俩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儿了!”
  凌芊双眼一瞪,一阵刺骨的寒意从脚底升起,让她脆弱的感情神经颤抖不已。这年头,只要落花有意,流水不一定无情……她居然要放古以笙和一个对他那么有企图的女人一起去瑞士?!凌芊开始骄躁不安,脑中不断回放刚才护士的对话,尤其是那句“他们俩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儿了!”让她坐立不安,无比烦躁。原来自己的独占欲这么强烈,现在的她,已经不能容忍有别的女人威胁到她的地位,不,她从来就不允许有别人来威胁她的地位!她,不能再伤第二次了,尤其是不能被古以笙伤害!她绝望地想,连古以笙这样的男人都背叛她的话,这世界上一定再没有可以让她付出感情的男人了,她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无能。是的,绝望,她感觉有老鼠在啃咬她的五脏六腑,那种绝望,让她近乎要哭喊出声了。
  “什么杂志这么刺激?”古以笙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凌芊猛一抬头,见到古以笙那含着笑意的清澈眸子,她连忙松手,发现杂志的边缘已经被她抓得惨不忍睹了。古以笙假装心疼地把杂志从她手里抽出来,抚平了封面,发现只是一本《时尚出游》,根本没有让人紧张到要抓破封面的地步。他捏捏凌芊的脸,“我去换件衣服,跟我一起过来吧?”
  凌芊没有回答,望了望古以笙身后那个女医生,单从相貌身材而言,凌芊是有优势的,然而,一想起对方要与古以笙同去瑞士,她的危机感一点也没有减少——饥不择食是男人的本性之一,背叛更是男人与生俱来的血统。她站起来,牵着古以笙的手,笑笑说:“我们走吧。”说着,就和古以笙一块儿离开了。
  刚才两个议论八卦的护士看见古以笙和这个刚才就一直坐在旁边的女人如此亲昵的举动,互相对望着,交换了个“这下子完蛋了”的眼神。

  二十二
  坐在车上时,凌芊的心情仍旧糟得可以,她对古以笙说有点犯困,就把眼睛闭上了,靠在古以笙肩上假装睡觉。
  我能在他的肩上靠多久,他去瑞士以后,靠在他肩上的人又会是谁……凌芊悲观地想,她最害怕这种事情,有什么人忽然来插一脚,中途抢走她的古以笙——啊,她居然……“她的古以笙”,古以笙是她的吗?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标记一个人属于另外一个人,就算是结婚证也一样。连结婚证都如此,那么她最后能不能拥有古以笙……为什么又是这样,凌芊讨厌命运,总是在她燃起希望的时候泼冷水,让她狼狈地乞求上天的怜悯。对于未来,她竟然是如此无可奈何。她这么想着,抱紧了自己。
  古以笙见状,以为是车上的空调温度太低,忙从小旅行包里拿出一件T恤,盖在凌芊的身上,又用手臂搂紧了她。
  凌芊在心里无力地祈祷:上帝啊,既然你让我碰见这样一个男人,就不要再把他送给另一个女人……
  他们下车的时候,刚好是中午十二点,太阳毒辣地当空挂着,将街道两旁的树都晒得低下头显示屈服的姿态。凌芊望着那些低眉顺眼的树叶,心想,人再强悍,都敌不过本来就残忍的命运,现在的她,只有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
  凌父凌母看女婿心切,都赶来汽车站接他们,凌芊默默跟在古以笙身边,有意无意地听着父母和古以笙聊天。他有问必答的,倒也和凌父凌母相谈甚欢。
  当天下午,就是许慧、苏敏的婚礼进行时,凌芊和古以笙早早来到恺撒大酒店,远远就望见站在门口迎宾的许慧和苏敏。今天的许慧,穿着洁白的新娘礼服,梳着时尚的髻子,加以鲜花点缀。凌芊第一次见许慧化那么浓的妆,几乎要看不出原来的相貌了,显得特别漂亮,怪不得人家说女孩子在结婚的时候是最美丽的。苏敏今天穿着白色的西装,风度翩翩,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忙着招呼客人。
  “哼,还说结婚的时候不穿裙子,现在不是穿了吗?”凌芊走过去,拉着许慧转了个圈,啧啧称赞着,“你看,多漂亮哪,我都快嫉妒死啦。”
  “你就别谦虚了,下一次就轮到你了。”许慧打量着站在凌芊身边的古以笙,打声招呼后,就把凌芊拉到一旁,“我等会儿抛花束的时候,你可要接好了,我会往你那边扔的。接到了,下一个结婚的可就是你哦。”
  “呵呵。”凌芊笑着点头,回头拉着古以笙就坐。
  婚宴上,很少碰酒的古以笙只在新娘新郎敬酒的时候喝了杯葡萄酒,其他时间跟凌芊一样喝橙汁,对别人的敬烟也是礼貌拒绝。凌芊一堆朋友同学几乎聚在一桌,所以气氛很是热烈,大家互相暴光当年的丑事,笑声不断。在听凌芊的大学同学雅君说凌芊有一天穿反了衣服去上体育课还浑然不觉的时候,一桌子人都笑翻了,嚷着要罚凌芊喝酒,只是最后的酒都由古以笙代劳了。凌芊不甘示弱地暴出雅君曾经问自己栗子是长在树上还地下这种白痴问题,结果大家都开始拿雅君开涮。古以笙听着凌芊种种丑事,只是低着头笑,没有参与暴光。
  “喂,明年我就调去澳大利亚工作了,到时候你跟小古结婚,我肯定参加不了你们的婚礼,这可怎么办呀?”雅君碰碰凌芊问。
  “你也出国?”凌芊看着她,一脸鄙视,“你们干吗都这么喜欢出国?是哪个国家的水土把你们这些人养到这么大的?你这不孝女,爱来不来,我懒得理你。再说,结不结婚还说不定呢,想这么远干吗。”
  “舍不得我了?”雅君一脸深情,拉起她的手,“还记得我们当年合唱的那首《你是风儿我是沙》吗?那时的我们,多么恩爱啊~”
  “去你的!”凌芊撇撇嘴,“是谁跟我说要找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的?现在呢?你跟你男朋友两个人都那么忙,现在又一起调去澳大利亚,还做饭?我看是肯为你赚钱吧!”
  “赚什么钱啊,稳定就好。”雅君摆摆手。“你看着吧,呆会儿我一定要把花束抢到。”
  凌芊看她那副摩拳擦掌的样子,笑她是封建迷信。
  真到了抢新娘花束的时候,凌芊倒紧张了,看着一堆人挤来挤去,万一等一下一起摔了才叫一个难看呢。她这么想着,走到人群最外围,站着不动。
  许慧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凌芊的位置,在围观人群数完“一二三”之后,用力把花束向凌芊抛去。
  凌芊看见花束向自己飞来,心想,许慧果然讲义气!看来,这个花束一定会落在她手中的!谁知,她刚要伸手去接,花束在半空中被忽然跳起的雅君拦截,死死抱在怀里,像抢了篮板球一样。也对,雅君一七二的身高,她不抢到谁抢到?
  虽然抢花束只是个游戏,但是凌芊心里就是感觉怪怪的,本是向她抛来的花束,忽然就被雅君抢走,这意味着什么?这是不是在暗示她,她本以为势在必得的古以笙,会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女人给抢走?一想到这个,刚刚在笑声中好起来的心情,又变的一塌糊涂。
  雅君向她炫耀自己抢来的花束,凌芊笑着说:“谁稀罕那东西,我一向是反对封建迷信、崇尚科学真理的人。”
  然而,她的笑,是苦笑。
  半夜时分,凌芊已经对着笔记本电脑发呆近一个小时了,打开的Word文档空空如也,小说一个字没写。当她回过神来,看了一下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那种无以名状的恐慌久久萦绕在她心头,挥之不去。离古以笙出国的日期仅剩一个月了,这个时候她又忽然变卦,就会显得反复无常,不用说别人,连她自己都会鄙视这样的凌芊。当初不知道有“韩医生”这么个人,所以才愿意等古以笙,可是现在,她的等待会不会是竹篮打水?
  她焦虑地把脸埋进枕头里,双手握拳,狠狠捶了几下床垫。她发现自己忽然恨起那个韩医生起来,那女人究竟是想什么嘛!都二十八了还不找个男朋友,居然盯着别人的,这样做是会遭报应的!凌芊甚至恶毒地诅咒,明天那个韩医生就被汽车给撞死,或者忽然心脏病猝死,这样的话,就不会跟着古以笙去瑞士了。
  “气死我了……我快受不了啦……”凌芊痛苦地呻吟着,从床上跳起来。她走到窗前,见父母房间的灯已经暗了,知道他们一定已经睡着了。于是,她轻轻拉开门,踏手踏脚地绕到客房的门前,没有敲门,就直接转开门锁进去。
  屋子里黑乎乎的一片,凌芊关了门,向床走去,一屁股坐在床边。
  “你这是梦游吗?”黑暗中传来古以笙含着笑意的声音。
  “不是。”凌芊压低声音回答。
  “那就是我在做梦?”古以笙坐了起来,从后面抱住她,“今天喝了酒,所以就做了这样的一个美梦……”他将凌芊抱得更紧,手伸入了凌芊睡衣的下摆,唇还贴上了她的颈旁,这是前所未有的亲密行为,平常的古以笙是万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凌芊一惊,按住古以笙的手,“你、你没有做梦。”
  “我知道。”古以笙微叹口气,退到床角去,“只是你不该现在来……”
  “我睡不着。”凌芊盘腿坐着,“所以来找你聊天。”
  “好。”
  沉默……一片静谧。“你们医院就你一个人去瑞士么?”凌芊知道现在不能直接问他那个韩医生的事。
  “三个。”古以笙诚实地回答她,“我一个,还有第二外科的韩医生和骨科的张医生。”
  “外科去了两个呀,看来你们医生很重视外科呢。”凌芊盘算着,要怎么问出古以笙对那个女人的感觉,“你们三个年纪都差不多吧,他们俩成家没有?”
  “张医生的孩子都一岁了,韩医生嘛,据说还没有男朋友。怎么,你要给介绍一个?”
  “我又不是媒婆。”凌芊觉得自己的问话有了点效果,“要介绍也是你给人家介绍,怎么说你都跟她比较熟。”
  “你听谁说的?”古以笙不是迟钝的人,忽然间就听出了凌芊话题的中心,他靠近她,扳过她的身子,“你就是因为这个睡不着?”
  凌芊将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不瞒你说,我确实……”
  “傻瓜。”古以笙轻斥一声。
  凌芊抬手摸着古以笙的脸,将他的五官轻轻用指尖描绘,她仍旧是那么无可奈何,最后,她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耳边绝望而霸道地宣布:“古以笙,你是我的。”
  今天本是凌芊去三中面试的日子,可是古以笙要先坐飞机去上海,再从上海飞去瑞士。凌芊斟酌许久,决定放弃面试的机会,去机场送古以笙。
  凌芊的心情低落地可以,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古以箫本就是个多话的人,一路上有她,就少不了欢声笑语。一家人坐在车上,其乐融融。古以箫已经高考完毕,成绩也出来了,考得相当不错,被X大录取,成了凌芊的表妹毛婕云的学妹。
  “哥哥,你春节回来的时候要给我带礼物哦,我不管你拿不拿得动,只要看到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就给我带回来。”古以箫缠着古以笙,厚着脸皮说。
  古母笑着拍拍女儿的脑袋,“你这么想要,明年暑假让你爸爸送你去瑞士旅游就是了,别累着你哥。再说,你哥的口袋呀,还要为凌芊留点位置呢。”
  “对呀,凌老师,你想要什么,叫他帮你带回来!”古以箫挤到凌芊身边。
  “我对德国的东西比较感兴趣,如果可以,带一个德国帅哥给我。”凌芊挑挑眉,故作轻松道。俗话说,人生无处不相逢。可是凌芊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感觉就是:人生何处不离别。有道是,自古多情伤离别,更何况,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在候机厅里,凌芊第二次与那个韩医生见面,而且是正面接触。今天才知道,韩医生的全名叫韩芸菲,好一个女人味十足的名字!韩芸菲今日穿着一件白底粉色碎花的吊带洋装,还化了妆,可见是刻意精心打扮过的。凌芊早知道会有见面的机会,今天也刻意打扮了一番,衣服和牛仔裙都是新买的,前几天还特意去买了一支新的美宝莲唇膏,涂上去有果冻的效果。这是两个雌性动物之间的较量,这比雄性动物那直接的打斗更加血淋淋。
  至少今天,凌芊是赢了的。她在心里庆幸,韩芸菲作为她的情敌,并不像小说中出现的情敌那样是个绝色美女,至少在普通男人眼里,韩芸菲的长相只能算一般。这让她焦虑的内心至少有了一点安慰。没想到她凌芊终于有一天要在外貌上跟人家较劲了,原来在男人面前,外貌是个多么重要的东西。
  韩芸菲见到他们,很自然地站起来打招呼,还向自己的父母介绍了古以笙,这让凌芊吃醋得近乎要甩头而去。在场的古父古母和古以箫都不知道韩芸菲对古以笙的感情,只是礼貌地回应着,并没有深入交谈的意思。
  打完招呼以后,古家的人就坐到另一排的椅子上。凌芊坐在古以笙身边,想到古以笙一上飞机,韩芸菲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和他单独相处了,不禁偏头暗暗瞪了一眼韩芸菲。她看见韩芸菲一脸得志的表情,再度灰心丧气起来。相貌上赢了韩芸菲有怎么样呢?古以笙一定见过比自己漂亮几倍的女人,可是古以笙不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这不能证明外貌一定是吸引男人的资本,再所以,并不是她比韩芸菲漂亮,古以笙就不会喜欢上韩芸菲。更何况,外貌是个多么肤浅的东西,也许韩芸菲有着惊人的内涵?这奇怪的逻辑让凌芊陷入灰暗的情绪中,只能在现在死死握着古以笙的手。
  古父陪他们坐了一会儿就说:“我们先回去吧,让两个年轻人单独呆一会儿。”古母点点头,叮嘱了古以笙几句,就拉上古以箫准备离开。
  “哥,你可要保重啊,不要太想我哦!实在想得厉害,就打电话给我!”古以箫颇为舍不得地抱了一下古以笙,挥挥手,就跟着古母走了。
  “凌芊,飞机起飞之后,我叫司机接你,中午来家里吃饭。”古父转身说。
  “好。”凌芊回答。
  “这个给你……”古以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一条水晶坠项链,交给凌芊。凌芊接过一看,这是“石头记”的绿色水晶,坠子呈柱状体,上面雕刻着古代一种图腾,她握在手中,眨眨眼,“你应该送我能带来桃花运的粉红水晶。”
  “我不会自找麻烦。”古以笙手一摊,“我帮你戴上。”
  “绿水晶能带来什么运?”凌芊撩起头发,露出颈部。
  “健康。”古以笙帮她戴好之后,整理一下,然后拉出脖子上戴的那条凌芊从日本买来的护身符,“都是保佑健康的,算是凑一对儿吧!只是这条护身符麻烦一点,每次洗澡前都要拿下来,洗完再戴上。”
  凌芊捂着嘴偷笑着,“下次咱不买日本的护身符了,以后我去德国,买德国产的银色十字架给你,就不用又脱又戴的了。”
  “呵呵……”古以笙把护身符放进领口,“刚才以箫问我要了一大堆东西,你呢?想要我带什么回来给你?瑞士的表和巧克力很有名,要不要?”
  “你……”凌芊能明显地感觉到韩芸菲时不时投过来的目光,她深吸口气,郑重地对古以笙说:“把你自己带回来就好。”
  广播开始提示古以笙乘坐的航班已经可以登机了,凌芊看见韩芸菲迫不及待地站起来,面朝他们,像是要等着古以笙和她一起走。凌芊有一种失落感,像是预感自己要失去古以笙一样,紧张得猛地抓住古以笙衣服的下摆,像是不愿母亲离开的小孩一样。古以笙反握住她的手,忽然把另一只手搭在她的后颈上。
  凌芊瞪大了眼睛,望着古以笙的唇向自己压来——他当着候机厅这么多人的面在吻她,这种动作,平时就算用刀逼着他,他肯定也不会做!也许是感觉到韩芸菲投来的震惊目光,凌芊顾不得什么,主动回应着他。
  平时一向内敛的古以笙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女友拥吻,韩芸菲一时之间很不能接受。然而她强迫自己要冷静,毕竟要怎么告别是人家的事,只要古以笙上了飞机,她就有机会慢慢将他的心偷来,说实话,她等这一刻不知道等了多久。
  凌芊有种这一别就不会再见的预感,而且这不好的预感空前的强烈。她承认自己依赖他而且非常舍不得他,他们在一起已经半年了,虽然古以笙工作忙,约会的次数很少,但是由于两人住得近,几乎天天能见一面,一下子没有了古以笙,凌芊心里的空虚可想而知。“古以笙……”她嘴一撅,眼泪汪汪起来。
  “傻丫头,别哭。”古以笙找着纸巾,手忙脚乱地替她擦眼泪,“瑞士的时差是八小时对吧,我一有时间就给你电话,好不好?”
  “好。”
  “也别忘了把你新写的小说传给我,我一定认真拜读。”古以笙皱着眉头,广播里催促登机的声音和凌芊不断掉下的眼泪让他有一种喝令播报员闭嘴的冲动。
  “好。”凌芊点头如捣蒜。她没有在意播报员的播音,她的耳边一直回响着周杰伦的《千里之外》,那情到深处便是忧伤的音调,配合现在的别离,渲染着凌芊心中的不舍和伤感:梦醒来是谁在窗台把结局打开/那薄如蝉翼的未来经不起谁来拆/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我送你离开天涯之外/你是否还在/琴声何来/生死难猜/用一生去等待……
  “好了,你快上飞机去。”凌芊站起来,揉揉眼睛,“保重了,亲爱的。”
  古以笙用力拥抱她一下,握着滚轮行李箱的手柄,向登机口走去。
  凌芊忽然涌起一阵悲壮感,目送着古以笙走向登记口,在他快要进去的一刹那,他回身望着她,她忙低下头不愿再看他一眼,只怕自己会克制不了地冲过去。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
  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着甜蜜的忧愁
  沙扬娜拉!

  二十三
  由于凌芊为了送古以笙没有去三中面试,因此失去了去三中工作的机会,然而,进德中学原本应教高一的一个女老师怀孕就快生了,凌芊当起了代课老师,要代三个月的课——这一次,是真的凭着校董事的关系。没想到自己会真的成为“关系户”,凌芊更加不敢懈怠,每一节课都讲得认认真真,对学生也是关怀备至,希望别人不要说她是“空降部队”。
  古以笙去瑞士以后,楼下暂时没有人住,猜想古以笙回来的时候,也不会再住在这里了吧,如果顺利的话,她也不会再住这儿了。校董事说,古以笙明年春节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去买一套房子开始装修了,再摆桌订婚宴,让双方父母见个面,敲定结婚日期,古以笙回来以后就可以让他们结婚。这听上去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如果真能按校董事的计划进行,那就完美不过了。凌芊有时候偷偷幻想一下那时的情景,竟然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可以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古以笙放弃午休的时间,在每晚八点左右也就是瑞士时间中午十二点以后打电话给她,只是聊聊天而已,凌芊也觉得心情舒畅。有时候碰到古以笙去当地医院观摩大手术,一整天都很忙,凌芊就不会接到电话了。不过她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只要古以笙有正当可信的理由,她都不会介意。
  “安全”地过完了一个月,凌芊似乎有点放心了,她想,自己也许应该试着去相信古以笙。她可以保证自己在古以笙去瑞士的这九个月里不搞上其他男人,也许古以笙也可以像她一样。虽然女人总是要等到被男人抛弃之后才能了解到自己的男友也会移情别恋,但是古以笙却能让凌芊相信,他是个值得相信的男人。
  然而,韩芸菲对古以笙的觊觎,总是让凌芊的信任摇摆不定。古以笙虽然每天都打电话给她,可是她毕竟不能想以前一样,想见他就见他,所以,古以笙在瑞士的生活,其实她是全然不知的。
  有时候她会胡思乱想,想得自己筋疲力尽,累得半死。她一方面怪自己为什么不在古以笙从瑞士回来之后再认识他,另一方面又怕如果那时候才认识古以笙,古以笙身边早就有个韩芸菲,自己倒成了第三者。自己这样子真的好累,可是她却坚持着。
  她祈祷时间能过得快一点,这样古以笙就能早一点得到博士学位回国,自己就不用这样担心和想念。她笔下的爱情更加纯洁和专一,好几次被编辑说成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情节”而被迫修改得现实一点。她把未修改的小说章节发给古以笙,其实是在暗示他做人应该专一,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她的苦心。
  这两天,古以笙没有打电话给她,原因是去了位于瑞士东北部的博登湖旅游,不过,古以笙用随身带去的笔记本电脑和凌芊联系着,把拍的照片传给她看。在听凌芊说博登湖位于瑞士、奥地利、德国交界处之后,古以笙说在回国的时候会再来一次博登湖,带一瓶湖水给她,算是一份来自德国的礼物。凌芊一听高兴极了,随口说干脆去德国渡蜜月算了,没想到古以笙竟然答应了。
  如果事情能一帆风顺,这世界上就不存在小说这种东西了。
  又过了十几天,古以笙打电话给凌芊的时候,中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他说,呆会儿要去医院观摩一个罕见病例的手术,晚上要写手术总结报告,现在要看点材料,没时间跟凌芊聊天。凌芊善解人意地答应,叫他注意身体,就挂了电话。
  凌芊打开电脑,一张张看着古以笙上次传给自己的照片,美丽的博登湖水在不同角度呈现着不同颜色,有时是天蓝的,有时是碧绿的,如果能亲历这样的美景,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凌芊最喜欢一张湖水和天空看上去都是蓝色的照片,在照片中,连远处的山都罩了一层蓝色的薄雾,渺茫得像是海市蜃楼,相当梦幻。无意中,在别人替古以笙拍的一张照片里,她看见了远远在他身后站着的韩芸菲,虽然拍得不是很清楚,但从肤色和发色上看,怎么都是个中国女人,不是韩芸菲还会是谁?凌芊用了心,在每张照片里细细寻找着,果然在好几张照片的背景里发现了韩芸菲的身影。
  这么说,那时韩芸菲也有去博登湖旅游了?凌芊看着那些照片,有古以笙单人的,也有古以笙和几个外国人一起照的,特别的是,无论古以笙和几个人合照,就是唯独不见里面有韩芸菲出现的合照。凌芊一开始认为,也许古以笙是怕她误会,就没有把有韩芸菲的合照给她看,可是她看了另外的照片,古以笙把自己单独和几个漂亮外国女同学的合照都给传给她看了,为什么就是不传有韩芸菲的合照呢?这里面该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凌芊双手交握着,手心出汗了。
  她关了电脑,呆呆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直到了三点多,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睡着的,可能是太累了。当她一觉醒来,发觉已是早上九点。还好今天她的课安排在下午,不然一定迟到了——老师迟到的性质可比学生迟到的性质要恶劣很多,更何况现在的她还是一个“关系户”。
  凌芊慢悠悠地起了床,发现自己昨晚没关机就睡觉了,这样可不好,古以笙叮嘱她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关机,这样可以减少手机对人体的辐射。
  忽然,她有种打电话给古以笙的冲动,可是,她算了一下瑞士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一点多,古以笙肯定睡了……如果现在打过去,一定会把他吵醒。可是,古以笙接到她的电话,一定不会介意的,因为,由于从中国打电话去外国价钱太贵,她还没打过电话给他呢。今天,她迫切想听听他的声音,否则,她一天都会不安的。
  她找到古以笙在瑞士的手机号,拨了过去。响了不到两声,对方就接了起来:
  “喂,你好。”
  凌芊整个人向被雷击中一样,嘴惊讶得几乎要合不起来了——电话里传来的是女人的声音,而且说的是中文!这……这肯定就是韩芸菲了!天啊,上帝!现在是瑞士时间凌晨一点!只要是正常人,在这种工作日,没有什么特殊的事,这个时间段一般都已经睡着了!为什么!为什么电话里传出来的是韩芸菲的声音!为什么不是古以笙接的电话!凌芊脑海中立刻浮现了一副淫靡的画面——古以笙光裸着上身睡熟了,而韩芸菲在他身边裸着身体接起他正在振动的手机!凌芊急促地呼吸着,咬着牙说:“我找古……古以笙……”
  “他呀,现在去了洗手间。”对方回答得很快,没有一丝犹豫和尴尬,简直就是像是在宣布“他刚才还和我在一起,只是现在不在”。
  凌芊被韩芸菲那得意的口吻惹火了,对方好像早就盼望着她能发现一样,居然一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叫他听电话!”她冲韩芸菲大吼,恨不能马上扇这女人几巴掌!
  “哎,你是他前女友是吧?不要这么纠缠他了,他也真是的,明明跟我在一起了,还和前女友搞不清楚。”
  “你胡说!”凌芊大嚷,“我们没有分手!”
  意外地,电话忽然被挂断了,凌芊气急,再拨过去,发现手机关了机!一定是他们其中一个做贼心虚……她腿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手机掉在地上,话筒里传来提示声“您好,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请您稍候再拨……”
  此时的瑞士——
  古以笙从洗手间回来,走进资料室,看见韩芸菲正拿着他的手机。他还没开口问,韩芸菲就说:“你的手机没电了。”
  “是吗?”古以笙看了一眼挂钟,无所谓地说:“不要紧,这么晚不会有人找我,明天再充电。刚才我要的资料,你找到了吗?就是关于那个从子宫血管一直延伸到心脏动脉的血管瘤……”
  “哦,找到了,在这里。”韩芸菲递给他一个资料夹,“这个报告很复杂,看来今晚我们要熬夜把它写出来了。”
  “这样也好,今天下午才观摩的手术,记的比较清楚。”古以笙坐到韩芸菲对面,翻看着资料夹,“这种病例比较罕见,手术的危险性相当大,整个手术过程中,医生的手几乎是泡在血水中操作的,只有伯尔尼教授这种国际顶尖外科医生有这种水平。今天是受益匪浅、大开眼界了。”
  “是啊,要是换作我,一定不知所措。”韩芸菲应着,瞥了一眼古以笙放在一旁的手机,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觉得这简直就是老天在帮助她——现在古以笙的女朋友一定对他误会大了,而且,古以笙的手机居然这么配合地在这种时候没电了,他女朋友就算想打电话来追问,也不会通的。半夜打电话来,手机却被一个女的接起,然后就关机——只要是人,都不会想到事实其实只是男朋友和同事在熬夜写报告、手机没电这么简单。
  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分手。
  晚上八点,凌芊把手机放在自己面前,等着古以笙给自己打电话,然而,她的眼神是空洞的,简直就像是死了一般。隔了几年,她又一整天没有吃饭,打电话去学校请了病假,一整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八点十五分的时候,古以笙打来电话,她接起,懒懒地“喂”了一声。
  “抱歉。”
  什么,马上就道歉了?凌芊带着恨意眯着眼,男人都是这样不要脸,做了丑事之后以为道歉就可以解决一切了。她讽刺着:“道歉做什么?你做错什么了?”
  “昨天很忙,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也没聊几句。”
  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这就是道歉的原因?“然后呢?昨晚你干什么去了?”她好心地提醒他,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我在写报告。”
  “写报告?”凌芊明白了,古以笙昨晚是真的不知道她给他打过电话,可见那女人根本没告诉他,哼,睡得那么熟吗?累成那个样子,想必做了好多次吧?可恶的韩芸菲!可恶的古以笙!可恶的瑞士!凌芊咬着牙,冷笑着问:“写什么报告?该不会是写了一整夜的生殖器报告吧?”这话问得很是恶毒——“写了一整夜的生殖器报告”,这是凌芊能问出口的最优雅的话了。
  “你怎么知道?的确是有关女性生殖系统的,病例罕见得很,几十万人中只会出现一例,虽然不是我主攻的方向,但是对外科手术操作技术有很大的意义。”
  凌芊几乎要对他的虚伪破口大骂,明明就在跟韩芸菲厮混,却骗她说在写报告!什么“有关女性生殖系统的报告”,她看他是亲自研究女性生殖系统吧!男人一旦变心,真是什么谎言都说得出来!古以笙,真没想到你也是这种男人!她擦了一把眼泪,心碎成几万块了。“古以笙,我劝你注意身体,别以为自己年轻就敢整夜不休息,离开了祖国,也不能这么拼命,存着点力气回国用。”
  古以笙在电话里头轻笑着,全然不知道凌芊的话是什么意思,“谢谢关心,我一定铭记在心,时刻温习。”
  “你这个混蛋。”凌芊拿这男人的厚颜没办法,一时没控制自己的情绪,带着哭腔骂他。
  “怎么了猫?声音怪怪的……”古以笙听出了异状,关心地问。
  “感冒!”怎么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在哭?好像自己很在乎他似的!
  “抱歉,我不知道你感冒了。”古以笙忙叮嘱她,“多休息,向学校请个假,不要再讲课了,保护好嗓子。我走之前有放一些常用药在你客厅电视柜的第二个抽屉里,在左边的铁盒里面,你找看看……”
  “说完了吗?”凌芊不耐烦地打断他。
  “好吧,既然你不舒服,我先挂了,记得吃药。”
  凌芊挂了电话,把手机扔到一旁,古以笙真是可笑,居然不知道她已经发现他的丑事了,还敢打电话给她,装出一副对她嘘寒问暖的样子,不知羞耻!
  她捡起手机,抓过一张KFC的广告单,照着上面的外卖电话打过去,报上地址,然后大声说:“全家桶一份,快点送来!”
  “小琼,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又被男人骗了。”凌芊吃着炸鸡,一边哭一边打电话,“我再也不要相信男人了,再也不要……”
  “怎么了?!”小琼担心地问。
  凌芊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几乎泣不成声。
  “你别这样,古医生跟袁行剑不一样的,他不是那种人,你一定是误会了,真的,你别伤心了。”小琼很怕凌芊又开始自虐,马上小心地安慰着她。
  “误会什么?!半夜里一男一女呆在一起,没在上床,难道还在讨论台湾问题啊!”凌芊把一根骨头扔进垃圾桶,又抓过一个鸡腿。
  “电视上这种情节多的是,不一定都是在上床啊。也许那个女的偷了古医生的手机,等着你打电话给他。”
  “等什么等!我以前根本没打过电话给他!我才第一次打,就被我抓住了他的偷情……”
  “也许古医生真的是去洗手间了,那女的就接了电话。”
  “上完床当然要去洗手间了,不然怎么睡得着!”凌芊说着,大哭起来。“混蛋古以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你有证据吗?”
  “还要什么证据!我去哪里找证据!”
  “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这么快下结论。你不妨心平气和地跟他沟通一下,不要什么话都憋在心里,直接问他‘你是不是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不就得了?既然你都发现了,他再骗你也没有意思,如果他真的有这档子事,他一定会承认的,因为他都和那女的那样了,再留着你也没用;可是,如果其中真的有误会,他的解释如果真的可信,你就相信他,不要胡思乱想折磨自己。”
  凌芊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哭。
  小琼等了很久,“喂,凌芊,你还活着吗?”
  “活着。”
  “你该不会又绝食吧?”
  “没有,我在吃东西。”
  “那就好。”
  “我买了KFC的外带全家桶,准备一次把他们都吃光。”
  小琼尖叫了一声:“你想撑死自己啊!别吃了!你、你、你真没出息!为了一个男人,值得吗?!你要死,也得那姓古的承认自己偷情后你再死啊!你要是先死了,那个女的不高兴死!你倒成全那死女人了!”
  “那我要怎么办!!我难受死了,我那么相信他,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也舍不得他嘛。”凌芊抽泣一下,咬了口鸡肉,“我不管古以笙有没有跟那女的怎么样,总之我受不了了,我一定要问清楚,只要他对我坦白,我就成全他们!”
  “再考虑一下吧……”
  “不用考虑了,我的心都凉透了……”天气虽然不冷,但是凌芊全身都是冰凉的,“如果他真的那样对我,我不想再谈了,我是个不适合恋爱的人,多好的男人都不适合我。现在,就算古以笙没有偷情,我也不想再谈了,我累死了,我快疯了,快被自己搞疯了。我怀念单身的日子,不会想念一个男人,不是担心一个男人,也不会为一个男人伤心,那种日子对我来说就是天堂。”
  “古医生怎么办?他如果没有背叛你,知道你这样,他会伤心的。”
  “他能伤心多久?男人这东西,就算伤了心,也很快恢复的。就算我自私,就算我混蛋,就算我没人性,行了吧?”凌芊自贬着,然后嘲讽道,“现在谁是混蛋还不知道呢,也许跟他分手才是聪明的体现。”
  “我仍旧坚持我的观点——你和古医生好好谈谈,问清楚之后再决定,不要这么草率。现在你在气头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不过,你将来一定要后悔的。”
  “我现在后悔自己为什么又要和男人恋爱!”凌芊高声说,“我他妈的养只狗都比男人强一百倍!该死!”
  “凌芊,你一定要想清楚!”
  “我又不是要自杀!想那么清楚干吗!”凌芊气冲冲地按掉电话,打电话给小琼,本来想得到小琼的支持,然后一起骂男人这种下劣的动物,没想到她一个劲儿劝自己要冷静、要想清楚,古以笙给了她什么好处?!再说下去也没意思,干脆不要说了!她关了机,继续吃炸鸡,对!要吃饱,明天才有体力撑到古以笙给她打电话。
  为什么她这么倒霉!
  为什么男人都这么可恨!
  为什么她不是男人!

  二十四
  凌芊伤心到极至,物极必反,讲课激情万分。
  两节课上完,她已经筋疲力尽,趴在办公桌上。外面一阵骚动,她抬起头,才发现是校董事来巡查了。看见凌芊憔悴地趴在桌上,校董事连忙走过去,拉着张椅子坐在她身边,摸摸她的额头,“凌芊,还好吧?”
  “伯父。”凌芊心生悲伤,望着校董事的脸,最终选择沉默。
  “以笙昨天打电话回家,就说你生病了,还托他妈妈去看看你呢,不巧,她也感冒,于是我就来了。怎么样,会不会很难受?你怎么不请假呢?”
  古以笙……看不出来他还很会做人嘛,表现出这么关心她的样子做什么?一定是心虚。凌芊撑起身子,“我没什么,伯母怎么样?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其实没感冒,听说古母感冒了,她就顺便问候一下。古以笙不是个东西,可是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不仅没有富人家的架子,还处处关心她,这样的父母居然生出那样的儿子,凌芊真替古母伤心。
  “开了药,现在好多了。这天气一变,感冒就猖獗,你也快点好起来,不要让以笙担心。他大老远的,你有个小病小灾,没办法顾到你,心里一定不好受。”
  “他当然顾不到我,他都顾着……”凌芊一时口快,差点就要将“韩医生”三个字说出口,还好她反应不慢,立马改口道:“他都顾着学业嘛,读医学的,不都很忙吗?我不用他顾着我,我很好的。”过了今天,古以笙确实不用再顾着她了……
  “真懂事……”校董事夸着她,慈祥地笑着,“怪不得以笙每次打电话回来都在说你,我都要吃醋了。我儿子我最了解,喜欢什么东西就一路坚持到底,跟他爷爷学烹饪啦,考医学院啦,还有就是交你这个女朋友。别看他在瑞士那么忙,其实心里老想着你,说你父母不在身边,让我们多照顾照顾你。我们都高兴得很,尤其是他妈,自己的儿子懂得关心女朋友,是跟我当年一样的。”他得意地笑笑,“男人啊,最重要的是能负得起责任。既然看准了你,就要好好相处。他出国前我也警告过他,他要是让你不好过,我就让他不好过!”
  “真的很谢谢。”凌芊不知回答什么才好,古父口中的古以笙和她现在心中的古以笙差距实在太大了。
  坐着校董事的车,她回到家中,煮了包方便面吃了之后,就躺在床上。天色很暗了,她没有开灯,房间里像蒙了一层黑纱,灰蒙蒙的,就像她此刻的心情。
  凌芊不知道自己现在这样叫不叫抑郁,她忽然有种离开这里的冲动。于是,她想起妈妈跟她提过的,在美国的表姑。好吧,大家都这么喜欢出国,她也出国吧!然而,她没有要抛弃祖国母亲的意思,她只不过想逃去美国一阵子,以后还要回来的。美国在她眼里是个糟糕的国家,一提到美国,她就想起两个词——色情和暴力。上帝给了人类七情六欲,美国人却将它们变成色情和暴力。现在她心灰意冷,去哪里不重要,她就是要走,还非得走得越远越好,不要说是美国,就是去津巴布韦、毛里求斯,她都愿意。
  她拿起那个被她摔了好多次都没有坏的手机,给妈妈打了电话,说自己愿意去美国帮表姑教中文,让妈妈尽快拜托表姑帮自己办手续,越快越好。如果手续没那么快办好,先帮她办个探亲手续,先以探亲的身份去美国。妈妈问她为什么忽然有了这个决定,是不是跟古以笙出了什么问题,凌芊不想说真实原因,就敷衍说古以笙去了瑞士,而自己在进德中学的代课期快到了,暂时没有工作,所以去美国试一试。妈妈半信半疑,但还是答应了。
  纽约,那个有着自由女神的地方,是不是真的能给她的心灵带来自由。
  八点,古以笙准时给她来了电话,分手的时候终于要到来,凌芊接起电话,死气沉沉地“喂”了一声。
  “好点没有?”古以笙第一句话就是在问她的身体状况。
  “我没有生病。”凌芊沉沉的语气,“我昨天是哭多了,所以嗓子才变成那个样子。”
  “出了什么事?”古以笙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关心和担忧,只是凌芊没有听出来而已。
  “出了什么事——你好意思问我?你自己做了什么,还要我提醒吗?昨天我已经提醒到那个程度了,你还给我装疯卖傻,你当我弱智吗?”
  古以笙愣了一会儿,“我做了什么?”
  “非要我说?”凌芊“哼”了一声,“不见棺材不掉泪……我问你,昨日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你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
  已然是警方的询问了……
  “我在写报告,跟韩医生在一起。”犯人知无不言。
  警方继续询问:“周围有证明人吗?”
  “凌芊,不要再问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写报告,没有证明人,也没有物证,但是,我在写报告,你听好,我在写报告。”古以笙的声音里,已经透露出少许怒气。
  凌芊翻翻白眼,这男人一直强调自己在写报告,鬼知道他写什么报告!“我昨天早上起床之后给你打过电话,就是你那里的凌晨一点多,可是,是那姓韩的女人接的,我叫她把手机给你,可是不知道是谁挂断了,我再打过去,手机关机了。”她简略地把事情叙述一遍,然后说,“一直在写报告的你,怎么刚好我打电话的时候就不见了呢?还有,什么报告非得一男一女在凌晨一点钟写?”
  “那份报告由我们合写,而且第二天下午就要交,我们只能熬夜将它写完。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刚好去洗手间。等我再回资料室的时候,看见韩医生手里拿着我的手机,告诉我手机没电了。我以为那么晚不会有人找我,没有马上充电。”
  凌芊听着他左一个“我们”右一个“我们”,像刺一样扎近她心里。这是多么完美的解释,然而又是多么惊人的巧合:刚好在她打电话去的时候,古以笙去了洗手间;刚好让那女的接了电话,手机就没电——有那么刚好吗?
  “讲实话,古以笙……”凌芊闭上眼,“我能承受。”
  “难道我讲的不是实话?你希望听到什么——我古以笙的确和韩医生在一起,我们上完床,于是被你逮个正着——是不是这个?”
  “你……你……”凌芊眼中的泪水弥漫起来。
  “我如何?我们在一起不止三个月吧?我们俩的年龄加起来五十多岁了,你自己天天写小说,男女之间的误会也编了不少,怎么还是这么幼稚?。”
  凌芊睁开眼,泪水就狂涌出来,“我幼稚?你也觉得我幼稚了?”
  “你不幼稚?”
  “你怎么也这么说我……”凌芊的声音颤抖着,丝毫没听说古以笙只是一时说气话,“说完我幼稚,你下一句想说什么?分手?”
  “如果这一直是你期待的,那么就分手!”古以笙忽然挂了电话。
  凌芊捂着半边脸,泣不成声,“你挂了电话……以后我们就是平行线,永不再相交。”说完,她狠心拔下号码卡,今后,这个号码在世界上永远消失,而她,在古以笙的生命里永远消失。
  她,或许注定要孤独一辈子。长痛不如短痛,谈恋爱是凌迟一样的痛,而分手是腰斩一样的痛,一种是通过长时间折磨你而让你千疮百孔而死,一种是一刀劈下而让你痛不到一秒就死去。古以笙跟她分手,做得好!她是一个不值得任何人爱的人!
  凌芊握着古以笙临走前送自己的水晶挂饰,放声大哭。古以笙,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谁背叛了谁,我愿意在分手之后相信你是清白的,这样让我好过一点,因为我没有被你背叛,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是懦夫,我是逃兵,我终于输在未知的未来前面。
  祝你幸福,古以笙。
  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凌芊退了房,收拾好一切东西,像个逃兵一样回到Z城。面对父母的质问,她不得不说出自己和古以笙分手的事实,然而却一直不肯说原因。她不想呆在家里,手续没办好的日子,她成天出去逛着,漫无目的,却怎么也不会迷路。这个城市她太过熟悉,连街头小贩的叫卖声都已熟记在她的心里。
  她跑到公园里去,看见一对对情侣忙着照相,有时还kiss一下,女孩一脸娇羞,表情里尽是幸福。幸福的保质期有多久?凌芊想。
  每天睡觉前,她都会哭,想起古以笙那一声声坚定的“不要”,她都在怨恨命运的不公。她为什么变成一个这样的人?直到现在,凌芊还是不能确定古以笙那天晚上是不是在跟韩芸菲偷情,她希望不是,然而她和古以笙都拿不出证据。可疑的迹象实在太多,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了,这是一个千古之迷,除非当时有人拍下现场录象。她并不想伤害古以笙,而且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不想伤害别人的人却选择伤害,因为在两个人的爱情中,双方的付出不可能平等,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爱情,只有一个人战胜另一个人而得到某个人的青睐,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受伤。
  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
  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
  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
  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从行李中拿出她与古以笙为数不多几张照片,带着淡淡的哀愁,抚摸照片上自己的笑颜,还有古以笙微笑的脸庞。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摘下“坚强中国人”的面具,露出脆弱的表情。非常吃不惯美国的东西,生冷的沙拉和血淋淋的牛肉,要不就是两块面包中间夹一块油炸的鸡肉。汉堡是凌芊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最恶心的东西,见了麦当劳就想吐,再也没有在中国时吃麦当劳的小小兴奋。凌芊不知道自己吃了二十几年的中餐为什么一点也不腻,才吃了几个月的西餐就腻得不行。她回想自己和古以笙坐在街边吃麦当劳的情景,那时是多么的轻松惬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刻如果能永恒,那该有多好。算算时间,古以笙应该就快从瑞士回国了,以前自己是多么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现在,古以笙回不回国,跟她再没有关系了。
  分开之后,就只有这么点好处,那就是,你再也不用为他担心。
  被中午的汉堡恶心得几乎想吐的凌芊不仅怀念妈妈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爸爸的红烧牛排,还怀念起古以笙为她做的一道道美味菜肴。她的手下意识地握着绿色的水晶坠子,暖暖的,让她仿佛能感受到以前古以笙望着自己时那平和而清澈的目光,只是以后他不知道会用这目光去看着谁。
  在美国呆了一年之后,凌芊忽然就交上了桃花运。表姑父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参加生日宴会的时候认识了凌芊,接着就对凌芊站开了猛烈的攻势,这个有法国血统的三十岁男人同样具有法国人的浪漫,一天一束红色玫瑰和粉红情书,把凌芊搞得哭笑不得。她对那个男人没什么感觉,主要是闻不惯他身上的古龙水味,身上香喷喷的男人,让凌芊感觉很不安全,她似乎比较喜欢衣服上只有淡淡洗衣粉味的人。圣诞节晚上,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的凌芊答应和他去约会,当然只是想去吃一顿免费的晚餐。谁知约会的末尾,凌芊被他掏出的安全套吓得半死,用中文骂他是流氓无耻下流。作为回应,那个本来风度翩翩的男人居然翻脸骂她是“虚伪的贱人,没人要的老处女”,甚至还说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
  她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关了门,靠在门后。早应该知道在美国这种国家,性的开放是随处可见的,然而她还算是一个思想挺保守的人,即使在这里呆了一年多,还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没想到那个杂种居然能把自己形容得这么贴切,凌芊低声笑起来,眼泪流下两行,她从来就是个倒胃口的人,所以没人要,所以得不到爱情!哪个男人想要她这么个别扭的女人?袁行剑离开她是正确的,她离开古以笙等于是拯救了他后半辈子的幸福。
  “小凌子,这半个月的水电费该付了!”房东太太大力敲着门,嗓门大得出奇,仿佛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凌芊还没交水电费一样。
  “等一下!”凌芊翻着钱包,掏出五十美元,开了门,“给——”
  房东太太瞥了一眼,“一共是五十美元二十美分!”
  凌芊在几张钞票里翻找了一会儿,发现此时钱包里最小面额的钞票是十美元。“我没有零钱。”她用抱歉的目光看着房东太太,“下个半月的时候我再补……”
  “五十美元二十美分。”房东太太面带微笑,要钱的手还伸在那里,好像不得到那二十美分就永远收不回去一样。
  凌芊和她对视了一下,又在钱包里翻了很久,可是一无所获,她只好回身去房间里转了一圈,在昨天穿的牛仔裤的口袋里翻了又翻,终于找出一个一美元的硬币。她捏着那个硬币,把它放在房东太太的手心里。
  房东太太这才把手收了回去,楼梯间昏黄的灯光照着她的满脸横肉,“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她说着,就带着那五十一美元准备下了楼。
  “找我钱。”凌芊满脸不高兴地找茬,凭什么房东就可以拿了钱就走!
  “不是说了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吗?”房东太太回身,一脸鄙夷,“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小心眼,看你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凌芊一下子被戳到痛处了,咬着牙竟然讲不出话来。房东太太心满意足地离开,脸上凝着阴险的笑意。
  “Fuck!”凌芊甩上门,狠狠踢了一下床角,脚却疼得几乎失去知觉。她抱着脚坐到床边,听着远处传来的圣诞歌曲,更觉凄凉,再想起李商隐的诗:“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心中的愁绪释放得更多,她在试想,如果还有如果,遇见古以笙之时,她就应该好好珍惜和经营这份感情,然而现在什么都晚了,决定是她做出的,那次的“电话事件”的真相也难以知晓,一切都晚了,都是自己贱,当时为什么要打电话!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自嘲地拿起手机,拨了古以笙还在中国时的手机号,电话里传来“您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的提示,这早在她的意料中,他不可能再去用这个号码。她想他……尤其是今天。她没有任何可以联系他的东西,以前因为两人住得近,所以她一直没问他的电子邮箱,至于QQ,她来美国之前,就重新申请了一个,之前那个的密码,也想不起来了。一点都没有了吗?好像不是的……
  凭着记忆,她把古以笙原来所在的外科诊室的电话写在纸上,小心翼翼地打过去,现在是中国时间的上午十一点,他应该在上班才是……
  “喂,您好,外科。”
  真的是古以笙!凌芊的心狂跳起来,血液一瞬间涌上脑门,她的唇抖动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一手用里握着手机,一手抓着水晶坠子,她的身体抖个不停。
  “您好?”古以笙又问了一句。
  凌芊咬着自己的指关节,很小心地“喂”了一声。
  “请说。”凭那一声怯生生的“喂”,古以笙并没有听出是凌芊。
  “古……古以笙……”凌芊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叫出他的名字之前,手机忽然因为没点自动关机了,凌芊惊讶万分地瞪着自己的手机,才猛然发现,这世界上的手机,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没电关机的。
  她放下手机,倒上床上,望着天花板,自嘲地扬扬嘴角。她怎么变得跟袁行剑一样,开始骚扰过去的情人了?拜托,凌芊,你不要变得这么下贱!
  也许她跟古以笙,真的再没有交集了。现在,想起古以笙以前对她的好,她忽然有种可怕的假设,假如古以笙那天真的在写报告,那么自己的行为将给他带来什么?无疑,那是对他的一次重重的伤害,就像袁行剑当年一样。原来自己也会作出跟袁行剑一样的事,自己有什么资格去鄙视袁行剑呢?眼泪横流下来,凌芊再也止不住自己压抑许久的懊悔和歉意,流
  了一晚上的眼泪,也没有洗涤干净自己以前犯下的大错——试探、怀疑和神经质。
  如果还有如果,下辈子她也把一生的眼泪还给古以笙吧!

  二十五
  凌芊去美国两年多,终于“光荣”地回国了。说她“光荣”,因为在出国之前,朋友们打赌她到了美国那种地方,就一定不能“完整”地回来,而现在,她不仅回来了,而且还是完完整整的,只是变成一块“过了圣诞节还没买出去的蛋糕”,即过了岁还没嫁出去的“大龄女青年”。一些初中同学还拿出当时的同学录,给她看初中毕业时她写在上面的三个愿望:“第一,我希望世界和平;第二,要考上北大;第三,我要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一个儿子”。由于国际形式的变化多端,她的第一个愿望没有实现;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北大也没有向她发来录取通知书;由于多方面原因,她的第三个宏伟目标仍旧落空。
  虽然愿望全部落空,但是回国后的凌芊仍然开开心心,能回到家乡是最好的,看着这么多中国人在她的周围,她忽然就有种“地头蛇”的感觉。
  没想到小琼已经顺利和她的似阳哥哥勾搭上了,还是她先表白的,不愧是行动派的强人!许慧和苏敏生了个女儿,现在快一岁了,长得和许慧特别像。其他的同学该嫁人的嫁人,在谈恋爱的也几乎已经要了谈婚论嫁的时刻,只有凌芊还是个“单身贵族”。
  凌芊约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Devil酒吧叙旧,送了礼物给他们。小琼问了凌芊今后的打算,不满地说:“你还准备去X城啊,真是屡教不改!”
  “X城有什么不好的,靠海,经济又发达,很适合我。”凌芊懒懒地回答,“而且,我还准备住在我原来住的地方……”
  “喂,你该不是——”小琼瞪大眼睛指着她。
  “放心,我打电话给原来的房东了,他早搬了。”凌芊叹口气,“而且,我的六楼也住了人,真是不幸。”她振作起来,握拳道:“哼,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住回那里去!我一定要想办法让那个现在住六楼的混蛋搬走!”
  在场的小琼、许慧和苏敏一头黑线。
  “人都走了,住进那个房子有什么意思,守着回忆,只会害了你一辈子。”小琼一针见血。“我觉得你要面对现实,不要总是沉寂在过去中,就算你觉得对不起古医生又怎么样,两年了,他说不定已经结婚了。连你自己都说,男人恢复得比女人快。劝你呀,早点找个归宿,不要让你父母担心。”
  凌芊无所谓地摆摆手,“我现在心里素质超强,已经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了。我昨天答应我妈去相亲,只要对方长的不让我想自卫,钱比我赚得多,我就嫁了算了,反正古代的女人不也是这样过一辈子吗?人家可以,我也可以。”
  “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长期的卖淫和嫖娼——这是以前你自己说的。”许慧一脸诧异。
  “关了灯,爱不爱的都一样。”凌芊消极地撑着头。“当务之急不是结婚,是找房子。我又申请了三中的面试机会,虽然还有两个月多才面试,但是我得先搬去X城。最好是在五一节前搞定,这样你们就能帮我搬家了,尤其是你。”她重重拍了一下苏敏的肩。
  “随你便。”小琼和许慧齐声说。
  “可是,现在住六楼的混蛋太讨厌了,我让房东问他能不能把房子让给我,他居然敢拒绝!”凌芊殷勤地凑到苏敏面前,“苏大律师,现在我可就只能指望你了!”
  “干吗?!”苏敏一头冷汗。“我的专业是刑事纠纷,又不是民事纠纷。”
  “是律师的话,什么案子都可以啦。我向房东要了那家伙的电话,你帮我跟他谈谈,让他搬走。”凌芊把手机塞到苏敏手里,可怜兮兮地说,“我知道你一定舍不得我露宿街头,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哦……”
  “行啦,你不要用那么恶心的目光看我!”苏敏向来好说话,与凌芊又是那么多年的朋友,自然不会不帮忙。“你先想想条件,给他点好处。”
  “行!你快打给他吧!”凌芊迫不及待地催促着。
  “喂,您好。”苏敏接通电话,“请问您是……喂,他叫什么名字?”他拉了一下凌芊的衣角,捂着话筒问她。
  “不知道。”凌芊一脸无辜。
  苏敏瞪她一眼,只能用上长长的定语:“请问您是住在六楼的房客吗?我是谁?哦,我是……我是想租六楼房子的人……您别那么快拒绝嘛,我们谈谈吧。”
  “你看,就是那副德行,房子又不是他买的,还那么拽!”凌芊悄悄对小琼和许慧说。
  “哦,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我很需要,所以您可不可以让给我?”苏敏心平气和地问,又一次被拒绝之后,捂着话筒问凌芊,“他还是不肯,你说个条件吧,给他点好处。”
  “跟他说那个房子闹过鬼!”凌芊没好气地说。
  “喂,你正经一点,这种条件在法律上是不合逻辑的。”苏敏黑着脸说。
  “唉,我帮他找个房子就是了,叫他搬出去。”凌芊总算说了个比较合理的条件。
  “您好,我可以为您找一间条件差不多的房子,您能不能……哦,还是不行?”
  “我可以请搬家公司帮他搬!”凌芊马上又开出条件。
  苏敏点点头,“如果您觉得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请人帮您搬家,可以吗?什么?您还是不搬?这个嘛……”他用求助的目光看看凌芊。
  “真是麻烦!你跟他说,我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让他给我搬走!”以钱诱之,应该会同意了吧?钱毕竟是个好东西啊。
  “先生,我可以付您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可以吗?……啊?哦,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再见!”苏敏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凌芊。
  凌芊高兴地拍着苏敏的背,“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成功,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
  “搬?”苏敏看了她一眼,长叹一声,“他说,想搬进去,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凌芊后退一步。
  “老公,那个人有点过分了吧,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呢?”许慧替凌芊报不平,“为了个房子,有必要说出那样的话吗?”
  “天!我原来的房子里竟然住进这么个变态男!”凌芊捶着吧台,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琼搂着她的肩膀。
  “绝不!”凌芊的倔脾气上来了,“我非要住进去不可!”
  “你该不是要用什么犯罪手段吧?”苏敏捂着嘴笑,“真的要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哼,我亲自去会会那个变态男,装可怜也好,装黑社会也罢,我一定要住回我原来的房子!”凌芊下了生死状,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小琼、苏敏、许慧互相望了望,最后异口同声地说:“祝你好运——”
  阳光明媚的四月底,气候宜人,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春天的多雨。
  挑了个星期六,凌芊早起打扮着,一件有蕾丝边的白衬衫,外套一件灰色小马夹,一条牛仔超短裙,在穿上灰色长丝袜的时候,凌芊不禁对着镜子自恋起来:“好漂亮好性感的阿芊啊……”她拿出新买的达芙尼中靴,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好几个圈。自恋完毕,戴上了大镜片的墨镜,她出发了。
  今天是要去办大事的,所以要穿漂亮点,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口才能打动那个霸着房子不走的变态男,可是如果加以“色诱”,说不定能说动他搬走——为他找一个房子,为他搬家,还帮他出一个月的房租,她已经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了,再加上亲自登门拜托,那变态男还不买帐,她就——她就只能放弃。
  她坐车到达X城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两年不曾来这里了,这里还是那么干净清爽,高楼大厦建起不少,虽然比不上美国那一幢幢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但却有种中小城市的闲适。凌芊想,蜘蛛侠也只能在美国当英雄,到了中国,没两天就会摔死,因为中国没有那么多的高楼让他吊蜘蛛丝。踏入熟悉的小区,过去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这条小路上第一次注意到古以笙,因为看见他拿着自己的书;在这个楼道里第一次和古以笙主动说话,因为她低血压头晕需要人扶……走到五楼,她停了下来,贪婪地望着古以笙以前的家门,一刹那,忘记的、快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往事一件件重演,就像电视里的回放镜头一样:在这里,古以笙叫住她,她以为是哪个变态图谋不轨,原来他只是要把她掉下来的内衣还她而已;在这里,古以笙的拥抱被她挣开,然后他向她表白;在这里,她坏心眼地亲了他,夺走他的“初吻”;在这里……她看着空空的墙壁,发现她写给古以笙的那副对联已经被揭去,现在怕是早被扔在那个垃圾处理场,被粉碎机弄得之剩零星的纸片。
  她心血来潮地敲了门,开门的果然不是古以笙,而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抱着一个没几个月大的婴儿,先是一愣,然后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停留在她的腿上,半晌才问她有什么事。
  “对不起,走错了。”她转身上楼,回头看的时候,那男人还是眼儿直直地盯着她的腿,显出些色情的意味来。
  看来古以笙原来的房子里也住进一个不怎么样的房客。
  登上六楼,凌芊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她发现……没有人。怎么会呢,周末大家应该都在啊。是不是在睡觉?凌芊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早上十点多,换作以前的她,周末的这种时候通常还在和周公约会,直到十二点,才会因为肚子饿起床。
  她不甘心地重重将门敲了几下,“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人开门。凌芊不高兴地“哼”了一声,刚下了几级台阶,就听里面有脚步声,她忙跑回去站好,待对方一把门打开,她就不由分说地鞠了一大躬,脑门几乎碰到自己的膝盖:“您好——请您把房子让给我吧!”
  天地良心,凌芊的身体一直保持着九十度,好像日本人在会见天皇一样。她还没对自己的父母行此大礼呢,这变态男应该感动了吧?她望着地板,期待对方表示同意。
  “免谈。”冷冷的一个声音,残酷的拒绝。
  “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啊——”凌芊直起身,目光刚落到那变态男脸上,就马上被吓退了一步,双手捂着自己张大的嘴,因为戴着墨镜,所以对方没有看见她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你、你……”
  “小姐,请你回去吧。”对方见势就要关门。
  凌芊虽然惊讶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等等!我……”
  “请自重。”男人眉头紧锁,硬是把她的手拉开,然后很是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忽然,也有点疑惑,半天没有动作。
  “古以笙……”凌芊摘掉墨镜,由于近视,刚才没看清楚,现在她可看得明明白白,他几乎没怎么变,就是流海短了些,她瞪着他,缓缓伸出食指,“你是古以笙!”
  同样的,古以笙也瞪大了眼睛,先是看着凌芊的脸,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她胸口的水晶坠子上。绿色的光彩,在两年后的今天,显得清澈无比。
  没想到住在这里的竟然是古以笙!他为什么……凌芊心生胆怯,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飞快地戴上墨镜,她连忙准备下楼去,谁知刚一转身,她的手腕就被古以笙牢牢抓住,力量大得让凌芊想起九阴白骨爪。她回头去,就看见古以笙猛地上前,右手搂过她的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双脚就莫名其妙地离了地,然后才发现,古以笙居然把她扛在肩上,就这样把她掳进屋子,还用脚将门轻轻一踹,门“砰”地一声关住。
  她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他有这么大的力气?以前跟他抢遥控器的时候,她可是轻易就把他打败了呀,还大笑他“手无缚鸡之力”。
  凌芊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古以笙丢到了床上,她爬起来,却马上被他着一动也不能动。一个蓝蓝的东西从他的领口掉出,在凌芊眼前晃来晃去,她定睛一看,这是她送他的护身符——她以为早就被扔掉的旅游纪念品。古以笙的双手撑在凌芊身体两侧,凌芊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那一刻,她望见他眼中的痛楚和狂喜,甚至于眼底的湿润。
  如果说凌芊不相信奇迹,那么现在奇迹就在眼前;如果说凌芊不相信爱情,那么眼前的男人又是什么?
  一滴咸咸的液体滴在凌芊的脸上,凌芊看见古以笙如以往一样清澈的眸子比以前更加清澈——他哭了。这几年,自己的眼泪不少,却从来没见过他哭,她总以为,男人是不会哭的,至少在女人面前不会哭。
  他为什么要哭呢?当初要分手的人是他,她也没有对他死缠烂打啊,要哭,也是她哭呀……凌芊也开始流泪,环住古以笙的脖子,手指像赎罪一般小心地碰碰他紧抿的唇,然后,古以笙狠狠抱住她,以唇封住她欲问出口的话……两年的等待,两年的守候,两年的坚持,两年的执著,都在这一刻释放了。
  让我们先不要关注那散落一地的衣物,先来到客厅,看看电视柜上放着的一个盖住的相框,把它翻起来,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先被撕成两半,然后又被人用透明胶小心粘好的合照,一边是凌芊兴奋大笑的脸,一边是古以笙淡淡的微笑,清澈的眼瞳中,你可以看见那浓浓的宠溺。抽出相片,翻到背面,你会发现那里有古以笙用终于练成的、让人看不懂的“医生字体”写着的两个字,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可以看清楚的,那是一味药材,它的名字叫——当归。
  古以笙做好晚饭,本想进去叫凌芊起床,才刚进门,就看见凌芊在他的衣柜里翻翻找找,把他的衬衫一件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他莫名其妙地问:“你做什么?”
  “呵呵。”凌芊厚脸皮地笑着,拉紧身上包的被单,“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这种时候,女主角通常只穿着男主角的白衬衫……”她被那旖旎的景色弄地很兴奋,红红的脸上冒着幸福的泡泡,忽然,她眉头一皱,指控他道:“可是你怎么一件白衬衫都没有!”
  “你说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之后我再没穿过。”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把她从衣柜前拉开,再将那一件件衬衫叠好,“衣柜里没有白色的衬衫。”
  “啊?”凌芊失望地叫着,心里却冒出更多幸福的泡泡,她发誓,以后要对古以笙二十倍的好,来弥补自己以前的种种不是。她灰溜溜地拣起上午穿来的有蕾丝边的白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不见了——男人冲动的时候果然有惊人的破坏力,古以笙也一样。她趴在地上,寻找掉下的扣子,忽然,一件衣服落在她头上,她拎起来一瞧,是一件真丝长袖睡裙。凌芊怔怔地捧着它,抬头望着古以笙:“这……这是?”
  “我结婚了。”古以笙抱着双手靠在墙上,别过头去不看她。
  抛物线般的起伏——到达顶峰马上落下的可怕感觉……

  二十六
  凌芊心中的幸福感忽然像镜子一样被古以笙的话击碎了,她呆呆望着他,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捧着睡裙的双手在发抖。
  “出来吃饭,吃完赶快走。”古以笙转身出门,然后顺手把门带上。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结婚了,还住在这里?他的妻子是谁?那个韩医生吗?凌芊捂着眼睛,然后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好痛!那,这都是真的了?她蜷缩在墙角,抱着自己的头。
  自找的,都是她自找的,该!
  她自以为是什么?以为古以笙真的就这么轻易原谅她吗?古以笙凭什么要等她?他不是她的宠物,他有权力寻找自己的幸福。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凌芊听见古以笙去开门,一个女人的声音飘了进来。凌芊吓了一跳,是不是古以笙的妻子回来了?躲已经来不及了!
  门锁转动了一下,韩医生的脸真的探了进来,看见包着被单的凌芊,眼睛忽然瞪得老大。
  完蛋了!!凌芊几乎要晕过去,猛然间体会到被人“捉奸在床”是什么感觉。她如此不堪地出现在古以笙的卧室里,被单下的身体一丝不挂,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他们刚才干了些什么事。
  她最讨厌第三者,如今,自己变成了小三。
  凌芊涌起一阵想解释的念头,但是,要怎么说呢?
  方案一:啊,你好,古太太,我来拜访你们,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于是在这里面换一件——换衣服需要把所有衣服都脱掉吗?驳回!
  方案二:啊,你好,古太太,我走在楼下,被水泼湿了全身,就上来请求古医生帮我把衣服烘干——为什么莫名其妙出现在楼下?驳回!
  方案三:啊,古太太!我喝醉了,不知道怎么就到了这里!哎呀,太糟糕了,我怎么就醉成这样了——古以笙怎么会把喝醉了的你带回来?驳回!
  凌芊胡思乱想着,发现韩医生的脸色越来越差,她的心也越来越痛,沉浸在他已经结婚的事实里,几乎溺毙。
  古以笙平静地从外面走进来,用一种诡异的温柔声音对她说:“宝贝,你怎么还不把衣服穿起来?我不是说了吗,我呆会儿有事,不能再陪你胡闹了。”
  凌芊几乎要尖叫,他!他怎么还可以这么若无其事!难道、难道他经常带女人回家,搞得人家韩医生都习惯了?啊——天啊,古以笙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古以笙了啊……
  韩医生背过身去,身体僵硬得可以,凌芊傻傻地缩着身子,看着古以笙在床头柜里翻来翻去,只听他说:“要喝茶吗?”
  他对谁说话?是她,还是韩医生?
  “不,不用了……”韩医生的声音非常干涩。
  凌芊歪着头,猛然明白,哦,古以笙的老婆是另有其人……
  古以笙拿出一本皱巴巴的书,上面写着什么外科某某,交给韩医生。她接过,回头哀怨地看了一眼凌芊,迅速离开了。
  趁古以笙真正的老婆没回来之前,她应该赶快离开——凌芊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韩医生走后,卧室的门又关了起来。
  凌芊呆了一会儿,只见门慢慢打开, 还好,探头进来的是古以笙,他见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眉头一皱,“你要坐到什么时候?还要我亲自请你起来吗?”
  这真是自己应得的报应……此时的凌芊无力追究古以笙当年在瑞士的事,只能慢慢站起来,把睡裙放在床上,重新拣起自己的衣服,“我穿自己的就好……我、我马上走……”她慌乱地收拾着地上的衣物,咬着下唇命令自己不要哭,虽然这绝对是她这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刻,但是她只能选择顺从。她对命运还是无可奈何的,因为她不是贝多芬,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相反,她总是被命运扼着喉咙。
  古以笙走到她身边,毫不留情地赏了她一巴掌——在她的屁股上。
  凌芊一惊,像挨揍的小孩一样护着自己,古以笙性格大变?太、太可怕了!
  “我真是服了你……”古以笙看着她那惊恐万分又灰头土脸的样子,忽然笑出声来,“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唯独说我结婚了,你马上就相信。”
  凌芊傻傻地瞅着他,还是没能明白他的话。
  古以笙背过身去,不再看她露在被单外的身体,先是很严肃地命令她:“快把以萧的睡衣穿起来!”然后叹口气,“我的定力没你想像得那么好……”
  “这么说……”凌芊猛然惊醒,愤然指着他,“你——居然敢耍我!”
  “那又如何?”古以笙说着,捂着嘴偷笑着走了出去。
  “哼!看我穿好衣服再收拾你!”凌芊咬牙切齿着穿着衣服,心里却如释重负,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唯一适合她的男人到现在还没结婚,而且,貌似真的一直爱着她……是爱,是真正的爱。
  她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古以笙坐在饭桌前,已经为她装好一碗饭。“以笙——”凌芊冲过去抱他入怀,“你这个混蛋——呜呜,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真成了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了呢!虽然我现在能百分百确定当年是我误会了你,可是你也不能这么吓唬我啦!好啦,算我错了,我错了,你以后不能再这样吓我了……”
  “你……你只要放开我,我就不再吓你……”古以笙的脸被凌芊按在胸口,他只能艰难地吐出一句话。
  凌芊笑着撒手,嗅了嗅一桌子饭菜,“哇,香哦——我开动了!”
  古以笙微笑望着凌芊的吃相,仿佛这几年的等待都值得了,他不是一直就在等这一天吗?他不知道幻想过多少凌芊忽然出现的情景,可是一天天的等待都没有结果,凌芊一直没有出现,只从她朋友那里打听到她去了美国。凭他对凌芊的了解,他相信她一定不会在国外定居,尤其是美国,如果是德国,倒很有可能。所以,他庆幸她去的不是德国,否则,也许他等一辈子,她都不会回来了。是的,他正是因为坚信她会回来,所以才一直等着,然后,今天开门的时候,那个总是缠着他要房子的讨厌鬼居然就是凌芊!
  “抱歉。”古以笙忽然说。
  “算了,被你耍也没什么损失,地狱和天堂,啊,真爽。”凌芊晃晃脑袋,笑眯眯。
  “那时我说的是气话。”古以笙接着说。
  “啊?哦……”凌芊沉下目光,终于知道古以笙在抱歉什么了,“都过去了,还提它做什么。我就是幼稚,大家也都这么说我。”
  古以笙沉默着,好像在思考什么。
  凌芊眨眨眼,心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她怕他下一句说“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
  古以笙敲敲桌子,吸引了凌芊的注意力,“打电话给我的男人是谁?”
  “苏敏,你见过的,上次结婚的那个。”凌芊捧着饭碗。
  “凌芊,我们也结婚吧。”
  凌芊愣了一愣,心里却像解脱了一样。她放下碗,抽张纸巾擦了擦嘴,“不要,你爸妈一定恨死我了,他们肯定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
  “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为什么?”
  “我跟他们说你去美国工作,总有一天会回来。”
  “他们就相信你?!”
  古以笙笑笑,“我很少撒谎,诚信度很高。”
  凌芊假装晕倒,“万一我不回来了,你怎么办?”
  “没想过。”
  “你真是……”凌芊白了他一眼,继续吃饭。
  “结婚吧。”
  “现在不行。”
  古以笙站起来,夺下她的碗筷,把她拉起来,“给我个理由。”
  “我想当六月新娘,现在连五月都不到……”凌芊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又狠狠亲了他一下,搞得他一脸是油,“还有,你答应过我,要去德国渡蜜月,不会忘了吧?”
  “这你倒是记的清楚!”古以笙用纸巾擦着脸。
  “那……”凌芊环视一圈房间,“你把这房子让给我好吧?”
  “我住哪去?”古以笙看上去一点也不想搬,“楼下的房子被人买走了。”
  “我们可以合租嘛,床一人一半就是了……”凌芊冲他眨眨眼,奸笑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低头吃饭。
  古以笙愣了一下,伸手推推眼镜,忽然恍然大悟,似笑非笑地眯着眼,“去美国就学到了这个?”
  凌芊假装没有听见。
  古以笙深深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被凌芊的一句“你再看我就把你吃掉”弄得马上移开目光,当他舀了一勺汤正要送入口中的时候,却听见凌芊像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的口吻说了一句“喂,我爱你”,他差点就没呛到。
  他抬眼望着凌芊,她无辜地和他对视着,还故意很天真地把眼睛眨了眨。

  番外篇1
  凌芊和古以笙重新在一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古以笙的父母,两个老人家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凌芊这两年里其实是和古以笙处于分手状态的,他们埋怨凌芊怎么也不回国看一看,害他们等了两年,都快不耐烦了。凌芊一边道歉一边替古以笙担心,还好他们能再相见,如果她一直没有遇见古以笙,一定会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的,到那时候,古以笙对他父母撒的谎就要永远持续下去了,等到瞒不下去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很无奈吧!去了古以笙父母的家之后,凌芊得知,校董事连房子都帮他们装修好了,就等着她从美国回来。凌芊更加汗颜,捏了捏古以笙的手,暗示他“你的谎撒得太惊险了”。
  婚礼定在六月九日,还有一个月时间。
  晚上,古以笙洗澡的时候,刚从浴室出来的凌芊打开电脑上QQ,许多朋友啊网友啊什么的都在,她发现小琼给她留了许多话,好像急着找她。“什么事?”凌芊问了一句话,然后等着。不一会儿,小琼就回复道:“亲爱的,帮我写封情书吧!似阳出差了,昨天写了一封给我,我想回一封惊天地泣鬼神的给他。”
  凌芊几乎晕倒,“为什么叫我写?”
  “帮我忙啦,你好歹读过一年文学院啊。”
  “好啦,其实也不是很难。”凌芊答应下来,“我写完发你邮箱,记得去收。”
  “我明天就要,你马上写好么?”
  “真是个得寸进尺的丫头。”凌芊没好气地骂她,可是却还是同意了,不就是一封情书吗,多恶心的她都可以写,一定甜得似阳三年不想再喝蜂蜜。她这么想着,开了个空白的文档,说写就写了。恩……称呼就免了,写个“dear”就好,发给小琼后再叫她自己把似阳的名字写上去。
  “大作家,搞创作?”古以笙放了一杯温牛奶在凌芊身边,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新香味。
  凌芊赶忙护着屏幕,不让他看见自己写的那些恶心肉麻的语句,古以笙温和一笑,“我不看,你继续。”说着,他走到书桌另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忙自己的事,移动鼠标,把文件copy到U盘里。凌芊好奇地凑过去,古以笙顺势搂住她的腰。“哇,这是什么?都是英文耶,看不太懂——分子……循环系统……患者……”凌芊念着那长长的论文题目,发出赞叹的声音,“好像很高深的样子……”在她的逻辑里,凡是她看不懂的东西,一定是高深的。
  “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对肝功能衰竭患者血清表皮生长因子水平的影响。”古以笙把题目翻译给她听,“我明天早上要去参加一个研讨会,这是我发言的内容。”
  凌芊眯着眼,很狡猾地笑着,“唉!博士了嘛,居然能参加研讨会了……”
  “讽刺我……”古以笙见她还不去喝牛奶,就干脆把杯子拿过来,送到她嘴边,“喝了它,早点睡。”虽然凌芊现处于“无业”状态,可是古以笙还是力致于改变她的作息时间,否则她九月份去教书的时候一定起不来。
  “今天有点东西一定要写完……”凌芊接过杯子,“写完就去睡啦。”
  “只给你一小时。”古以笙拔下U盘,关了电脑,再将电脑装进电脑包里,放进书桌的隔层里。
  凌芊见古以笙先回了房间,就加紧开始写情书,到最后连自己也想不出有什么内容可写的时候,看看钟,一个小时的“规定时间”就快到了,她急忙保存起来,为了方便寻找,她将情书放在电脑的“桌面”上,命名为“To you”。收拾好电脑,她想将它放进隔层里,却发现古以笙的电脑也在里面,他明天是要带电脑去医院吧?拿出来放桌上吧。于是,凌芊把古以笙的电脑拿出来,放在桌面,自己的则放进隔层,这样古以笙明天直接拿了电脑就可以走。
  她把空杯子拿去厨房洗干净,习惯性地打开冰箱看了看,冰箱里有鸡蛋、火腿和面包,她心想,明天早起做早餐好了,别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实在是不像话。
  古以笙睁开眼瞄了眼床头的闹钟,是时候起床了。他习惯性地往床的另一边摸去,在起床之前将还在熟睡的凌芊抱上一会儿,感受她确确实实地回到他身边的真实感。可是,今天他什么都没摸到。他一怔,连忙坐起来,掀开薄被,她果然不在。
  去洗手间了?古以笙走出卧室,听见厨房里有声音,进去一看,啊,那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啊!晨光中,凌芊梳着个高高的马尾辫,一件大大长长的白色T恤盖到她大腿,外面套了件围裙,她就这么光着脚丫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煎荷包蛋。“起来了?早餐一会儿就好。”她笑着望望他,娴熟地将荷包蛋翻了一面。
  古以笙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或者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忽然,一阵香味飘来,他回头一看,桌上已经摆好了火腿片和面包。
  “愣在那儿干吗?”凌芊关了火,推着他进了洗手间,“乖乖地洗脸刷牙,然后出来吃早餐。”像哄小孩一样,她拍拍古以笙的头,转身出去。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古以笙幽幽开口,将她叫住。
  “什么?”
  “……受宠若惊。”
  凌芊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然后很正经地说:“我只知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仿佛下定决心一般,舞了舞拳头。
  当古以笙坐到餐桌前的时候,凌芊把两片夹着火腿的面包端到他面前,再进厨房端了一杯牛奶和一个荷包蛋出来,走到他身边,“研讨会是几点的?”
  “九点。”现在是七点……古以笙本来是想起床做早餐,吃完之后先看点材料,谁知……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她?算了,还是不要把她想得太好。他端起杯子,还没喝一口牛奶,她就大声喊停。“怎么了?”
  凌芊附下身,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解释说:“这是早安吻。”
  古以笙笑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这是她为他做的早餐。他的唇边凝着淡笑,“很棒哦,再过十年就可以超过我了。”
  “是吗?”凌芊的双手抱在胸前,“下一次我一定在你的早餐里放很多大蒜,让你一天不敢开口说话!”话虽这么说,凌芊心里却乐开了花。现在的她才忽然知道,女人做饭给男人吃的时候,不是因为奴性,而是因为爱情。她现在没有一点被利用的感觉,却有种浓浓的幸福感,原来以前让自己不幸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境由心生,只要心中有爱,人生何处不幸福。
  她陪着古以笙吃早餐,等他吃完之后便收拾着碗碟,端到厨房洗。古以笙看不下去,拉开她,“我来吧。”“我以前可没你这么客气。”凌芊执意要洗,古以笙仍旧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摇着头走出厨房,看看日历,记下凌芊脱胎换骨的一天。
  待凌芊洗好碗碟走出来,发现古以笙已经穿好了正式的衣服,“还有一个小时呢,你准备走吗?”
  “恩,我早点过去好了。”古以笙整理着领带。
  “喵。”凌芊冲过去,撅起嘴来,“送别吻,跟电视上一样……”
  古以笙为难地顿了一下,这丫头,为什么总是把他当圣人,非要三番两次地在早晨试探他的耐性吗?他低下头,轻轻在她柔软的唇上碰了一下,可是她却一把拉着他的领带,整个人贴上来,不让他就这么草草结束。完了……古以笙在揽住她的身子后,心中就拉响了警笛,一股女性特有的馨香袭来,他的理智神经终于在她面前崩断了。
  古人说得好,“饱暖而思淫欲”,凌芊彻底信了古人那伟大的智慧,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又会回到床上去,而且古以笙居然一点也不在乎时间的流逝,在差十分钟就到九点的时候才起身穿衣服。都是她,学人家什么“早安吻”、“送别吻”,这一吻,不但没有把他送出门去,还直接把两个人送到床上。“以后不准学电视!”他丢下一句话,冲进书房,提起隔层里的电脑,再把U盘放进口袋里,飞快地出门去。
  凌芊清醒过来,匆匆跑去书房,发现古以笙拿错了电脑!天,早知道就先提醒他一下了!“以笙——”她冲到阳台,试图叫住他,可是只能看见古以笙的银色福特匆匆驶离的背影。
  虽然研讨会定在九点开始,但是中国人的个性就是磨磨蹭蹭,真正的会议到九点十五才正式开始,古以笙也幸好没有迟到——他现在是医大附属最年轻的外科副主任,迟到的话,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刚坐下,凌芊就一个电话过来,告诉他拿错了电脑,古以笙打开电脑包一看,发现自己把凌芊的电脑带了过来。“没事,我事先把论文copy了一份在U盘里面……中午我不回去吃饭,你自己解决。恩,好……拜拜。”
  “以笙啊,新买了笔记本?”胡主任坐到他身边,肚子比以前大了,人也更胖了。
  “我错把凌芊的电脑带来了。”古以笙忙着开机,把U盘插进接口,“走的时候没有确认一下,因为比较匆忙……”本来可以不匆忙的,唉,那个越来越迷人的小东西!今天居然早起为他做早餐,害他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冒出“等她再久都没关系”的该死想法。
  “凌芊回来了?”胡主任笑弯了眼睛,拍着古以笙的肩,“看来马上有喜酒吃了。”
  古以笙陪笑着,心里只希望在凌芊在结婚前可别出什么乱子,又失踪去。他担心凌芊会有婚前恐惧症,但是观察她很久,发现没什么明显症状,他总算能放心。当他的目光落在电脑桌面上的时候,发现一个文档名曰“To you”,他一时奇怪,这是她的新小说吗?
  主持人宣布研讨会开始,先请某某专家发言。
  还没轮到自己,古以笙顺手打开那个文档消磨时间,刚一看内容,他的目光就定住了。一个大大的称呼——“Dear”,什么?这是情书?怪不得她昨晚遮遮掩掩不让他看,原来是背着他写情书?是啊,他的电脑明明就被放在隔层里,可是今天拿过来的却是她的电脑,他正奇怪呢,自己虽然丧失理智了一会儿,可也不至于会拿错电脑。这难道是凌芊精心安排的?她早就知道他会把论文放在U盘里,所以大胆地换了电脑——不愧是想像力丰富的她!原来,她想给他看情书啊,这可爱的家伙。
  古以笙怀着一点兴奋的心情,看着那封肉麻的情书:
  Dear:
  早晨醒来,又是一阵空虚。因为就在刚刚的梦里,我还躺在你怀里,紧紧的抱着你,嘴角满是幸福的微笑。发觉自己已不能适应没有你的日子,刚说再见就想见你,似乎已开始丧失自我,但却又令我乐于其中,不能自拔。好想你!
  轻轻托起你的下巴,看着你性感的双唇,再用中指轻轻抚摸,忍不住将我的双唇与你紧贴,闭上双眼,感受你那热烈的回应。你说喜欢吻我双唇的感觉,我又何尝不是呢?喜欢在你怀里蹭来蹭去,那是因为想尽可能的与你最亲密的接触,感受你胸膛的安全与温暖,此时此刻,你总会用你有力的双臂紧紧将我环抱,我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咱俩有一起经历天崩地裂的情形吗?没有!咱俩有一起看过烟波浩淼的景致吗?没有!咱俩有一起感受海天一色的蔚蓝吗?没有!许许多多的没有,并不能抹去咱俩共同的付出与分享;有了你以后的时光是那般的细水长流和晶莹剔透,渐渐的我理智了、平静了、祥和了。
  每每在我最幸福的时候,总要合上十指,感谢上帝把你带到我身边。以前,我总是怀疑,总是畏惧,现在,亲爱的,我要告诉你,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幸福着拥有你的爱!
  有你的人生,平平淡淡;有你的人生,四季温暖;有你的人生,不畏艰险;有你的人生,期待永远。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爱你的
  古以笙咽了口唾液,扶了扶快掉下来的眼镜,他是第一次接到如此深情款款的情书,而且写得这么肉麻。原来凌芊一肉麻起来,比琼瑶笔下的男主角还胜十倍。
  凌芊还在担心古以笙看见了那情书会不会以为她劈腿,她的情书确实是写给别的男人的,可是都是替小琼写的啊!但愿他不要想歪!古以笙一定不会想歪的吧?他又不是她……
  下午的时候,她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小心翼翼地接起来以后,就听见古以笙对她说的“谢谢”,看来他以为那是写给他的了。凌芊心虚地笑着,松了口气,好吧,既然古以笙误会了,她就顺水推舟,就算是写给他的吧!没错,写情书的时候,她的心里的确是想着他的……
  呵呵,世界上总有一条路,是通往幸福的!

  番外篇2
  古以笙握着手机,双眼直直盯在一处。他知道她的决绝,向来不会再给他机会,她就好像是蜗牛的触角,只要被轻轻一碰,就将自己缩起来,但她又不是蜗牛的触角,因为她不会再勇敢地面对伤害。
  古以笙一直坐着,手机一直握在手里,他的目光一直定在一点上,却空洞得没有任何焦点。
  他一时气愤,向凌芊说分手,等他缓过气来,再拨回去,那一头已经没有任何回应。
  一切就这么完了……
  再回到X城的时候,这里已然没有一个等待他归来的凌芊,剩下的只是空空的六楼和已经被一对夫妻买走的五楼。古以笙旧地重游,用手抚摸着六楼的门,轻轻敲了三下,他仿佛看见一个迷迷糊糊跑来开门的凌芊,一边拉他进门一边埋怨他打扰了她与周公的约会。然而,没有人来应门,听房东说,她忽然就搬走了。
  “我要租。”他告诉房东,留下押金之后,就走了。
  回到医大附属外科上班,每天生活在忙碌的会诊和手术之中,不认识凌芊之前,他也是这么生活的,现在只不过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可是能明显感到少了一样东西。和凌芊忽然的分手,让他措不及防,就好像简单的手术中病人忽然大出血,还来不及抢救就猝然离去一样。他怎能没有怨过?她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他翻出与凌芊的合照,狠狠撕成两半,全部扔进垃圾桶,再把垃圾拎到外面,让垃圾车收走。
  再也不想提起那个女人!然而,他回国之后,才发现“牵着猫逃跑”的那一套书里还有一张合照,凌芊那大大的笑脸对他简直就是一种讽刺。他抽出它,又撕成两半,刚想从窗户扔出去的时候,《嗨,医生!》几个字闯入他的眼帘,他的手停在半空中,紧紧捏着残破的照片。他不记得自己把照片夹进书里了,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是谁?他拿起那本《嗨,医生!》,随便翻了一下,里面再没有夹什么照片。可能是自己忘记了……他将书随便一抛,看着手中的照片,一狠心,将它扔出窗外。他的目光再回到那本书上的时候,发现它可怜地躺在床角,书页乱乱地折着。古以笙把它拎起来,却发现书的最后一页上有一行字,用蓝色的水笔写的,那是……凌芊的字!他心头一紧,慌忙摆正来看——“嗨,古医生!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他看看下面写着的日期,刚好是她去日本回来的日子,那天下午她硬是要他陪睡觉,他睡了一会儿就撇下她离开了,晚上她老不高兴地跟到楼下来,哄了她好一会儿才让她高兴起来。记得她在他的书架边转了好一会儿,鬼鬼祟祟的,但是古以笙当时没有在意,没想到她留下了这么一行字……
  古以笙忽然摸向自己的脸,怎么,他居然笑了?否则,自己的嘴角怎么扬得那么高呢?他居然在笑?“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她,还会回来吗?古以笙抱着书坐下,呆呆地望着地板。
  跟她交往之后,才发现她对医生不是一般的喜欢,简直就到了迷恋的状态。她给他看了几张照片,是大学时候拍的,照片中的她居然穿着白大褂傻笑,还硬是要摆出一副医生的模样,但怎么看怎么像是黑诊所里的庸医。一问才知道,那件白大褂是小琼的,那个小琼念的专业是食品营养,进实验室的时候需要穿白大褂,凌芊就借来穿上,并且还拍了照片。古以笙捧着那本《嗨,医生!》,再回忆着凌芊穿白大褂时因为过于兴奋而显得很猥琐的样子,笑容又爬上他的脸。凌芊也曾要求穿他的白大褂,因此专门跑到他的诊室找他,无奈,他的白大褂对她来说太大了,不像小琼的穿着那么合身,她虽然失望,但还是把白大褂还他,说看着他穿,她心里就满足了。古以笙忽然觉得,凌芊也许有恋物情结,喜欢的其实是白大褂,而不是医生。
  古以笙把《嗨,医生》放回书架,飞快地冲到楼下,四处寻找他扔下来的照片——那是他和凌芊仅剩的一张合照了!幸运地,他找到了,虽然被人踩了几脚,但是还好没有损坏。他拿着照片回到六楼,用透明胶将它粘好,放进相框里面。
  无论怎么掩饰,他还是爱她的,就算与她分手了,他还是这么眷恋与她相处的时光,大多数时候,她是很可爱的。他也许应该理解她,理解女人——半夜打电话来,接电话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据说还对她男朋友有意思,她怎能不误会?
  “你会回来的吧?”古以笙望着照片上的凌芊,轻声询问着。
  从凌芊的朋友那儿打听到,凌芊居然去了美国!古以笙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倍受打击了好一会儿,可是,他终究是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很快便冷静下来。只是美国而已,她不会呆上一辈子的,除非她忽然从美国移民去了德国。
  死丫头,跑那么远?想看黄石公园和科罗拉多大峡谷,他以后一定带她去,她自己那么积极做什么!
  她究竟要在美国呆多久,他不知道。
  他回到医院工作以后,就有意避开和韩芸菲的接触了,没有工作联系的时候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毕竟,所有认识他的人之中,知道他和凌芊已经分手的人只有韩芸菲,她对他还是有情,因此渴望他忘记凌芊而选择她,经常找些工作上的事和他交流,可是,要想进一步发展,他办不到,在感情上办不到,在身体上还是办不到——他的心理障碍仍旧存在,只要韩芸菲一挨近他,他便有一种和尸体接触的悚然感。
  医院新进来的医生中,居然有他的一个学妹,这个女生原来念的是护理专业,现在进医大附属当了护士,刚好和他同一个科室。医生和护士,与老板和秘书一样,都容易擦出火花,问题是,护士学妹对他有火花,他对她没有。然而那个护士跟韩芸菲不一样,对他仅是单纯的喜欢,并没有那种为了得到他而耍什么心眼的意思。那是一个很善良的护士,虽然知道他不喜欢她,但是仍旧很关心他,天气冷了,就到处提醒别人要穿毛衣,最后还特别问他穿了毛衣没有。他和凌芊分手就快一年了,分手纪念日就在这几天,搞得古以笙这几天的心情格外低落。这个护士出了点小差错,他很严厉地训斥了她几句,她一边道歉一边哭,古以笙动了恻隐之心,给了她一包纸巾,叫她不要哭了。他还是不要把情绪带到医院来比较好,否则患者同事都遭殃。
  就在圣诞节那天,医院里发生了奇迹。
  一个由于车祸而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居然在昏迷了两年半之后有了点恢复意识的迹象,虽然古以笙不是她的主治医生,但从其他医生口中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这个女孩的故事。她出事的时候,才刚成为新娘一个月,她新婚的丈夫这两年半里天天照顾着她,没有一点怨言和不耐烦。连女孩的父母都说,他要是与她离婚,他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他还年轻,可以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可是那个男人一直不放弃,依旧每天到医院来,拉着女孩的手,跟她说话。那个女孩由于车祸,身上疤痕很多,干枯的脸也不那么好看,可是那个男人却像对待一个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为她擦着身子,脸上尽是爱怜,没有一丝做作和嫌恶。
  媒体进医院来报道了此事,大家都去病房围观着,古以笙等大家都散去以后,进了那间病房,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和她的丈夫。女孩只是睁着眼,食指微颤,嘴唇煽动着,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她的丈夫拉着她的手,另一手梳着她的头发,说着今天有媒体来采访他的事,叫她一定要醒来,看看他出现在报纸上的样子。女孩的父母坐在旁边削着苹果。见有医生进来,那个男人忙转身来,见进来的不是认识的医生,就简单地点点头。
  古以笙把一个病人家属送他的高级果篮放在病床边的矮柜上,女孩的父母连忙起身感谢,说医院的医生都对他们很好,送礼物给病人的医生倒只有古以笙一个。古以笙笑笑,觉得自己倒是很会做人,把病人的礼物转送另一个病人,有点狡猾。在这里,他终于有幸和那个男人正面接触,知道那个男人名叫宋勇,是一家公司的职员。
  宋勇不是不知道植物人要恢复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只希望自己能在妻子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他对古以笙说,他的父母也催他尽快离婚,而且女方的父母也一直告诉他还是离婚比较好,他们不会怪他。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现在他的想法是能坚持一天算一天,等到自己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古以笙觉得宋勇是一个很实在的人,能大胆地说自己有可能会放弃,不像一些在没遇见风波前大声说“永远”,在遇见困难后一下子就不见了的人。嫁给宋勇的女孩是很幸福的,希望她能多少恢复一些,也不枉费宋勇这几年的苦心和坚持。
  男人有时候也是会坚持的。
  古以笙回到办公室,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喂,您好,外科。”电话另一头久久没有声音,而古以笙却敏感地听到微弱的吸气声。他又问了一句:“您好?”这一回,电话里传来很小声的“喂”,看来是有人了,可能刚才信号不太好,“请说。”古以笙坐下来,却发现电话已经断了。
  打错了吗?可是自己隐隐约约听见什么“古……”,大概是自己听错了。古以笙挂了电话,诊室里只剩他一个人。
  好吧,我继续等,猫,你会回来的,一定。
  古以笙这几天挺郁闷的,先是房东问他原不愿意搬走,他以为房东嫌他房租交得少,就跟房东说,他可以多交三百。他现在成了第一外科的副主任,单从月工资来说,和以前相比就是一个飞跃。他完全有能力买一套新房子,一次性将首付交清,可是他就是舍不得这里,尤其是六楼,这可是凌芊曾经生活的地方,处处有她的影子。再说,他没必要重新买房子,他和凌芊的新房装修好一年了,还没有进去住,因为房子缺一个女主人。
  他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又有一个男人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叫他搬走,条件一个接一个,又是帮他搬家有是要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费。古以笙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霸道而不可理喻的人,他并不是非要住这里不可,但是对方一次次的骚扰让他很是火大,于是说出了“有种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你就尽管搬进来”这样的话。
  当他以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人,他还没看清她的模样,她就对他来了个大鞠躬,下一句话就是叫他把房子让给她。“免谈。”他飞快地拒绝,并想办法把对方打发走。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打扮得性感十足的女人居然冲过来拉着他的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她甩开,再甩上门,可是,当那女人摘下墨镜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
  三年后。
  古以笙傍晚走进家门,他不到两岁的儿子古点点(小名)就冲过来挨在他脚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张开小小的嘴,大声叫了一句“把拔——”他笑着将儿子抱起,就看见凌芊拿着什么东西气冲冲地跑过来,指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向他控诉:“以笙啊,瞧你儿子干的好事!玩我的口红,还用它在衣服上乱画!”
  “小孩子嘛,由他去,我再买一支口红给你。”古以笙逗着儿子,护着他说。
  “可是……”凌芊把手中的衣服摊开,“他画的是你明天一定要穿的白色衬衫,也是你唯一的一件……”虽然她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古以笙也顺着她不再穿白色衬衫,可是为了应付一些会议或是其他正式场合,她还是买了一件给他。
  “什么?!”古以笙停下逗点点的动作,望向那件白衬衫,只见胸口处画了两个圆圈,再下来一点,还画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单从位置和形状上看,有点像人的胃。
  “还有,他把你那本《解剖学图鉴》撕了一页下来,就是照着那个画的,你看看,这个是心,这个是胃……”
  不等凌芊说完,古以笙就把点点放到了地上,对凌芊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说:“任你处置。”
  可怜的古点点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眼看着凌芊走过来,伸手在他白白胖胖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他马上大哭起来,双腿乱蹬着,不让凌芊再靠近。
  古以笙望着自己惨不忍睹的衬衫,再回头看着凌芊和古点点的母子大战,不由得摇摇头。
  “快把我今天教你的《关雎》第一节背给你爸爸听一下,不然等一下叫爸爸给你开刀!”凌芊拿出她吓唬小孩子一贯的言辞,把古点点抱起来。
  其实古点点并不知道“开刀”是什么东西,只是听凌芊经常这么警告自己,便也觉得可怕起来。他想了好一会儿,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古以笙呵呵笑着,“这么小的孩子,你就教他背《诗经》?”
  “你不也教他认识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吗?”凌芊不以为然地说,“点点快背,背完了给你吃糖糖。”
  纵观一下古以笙和凌芊教育孩子的方法,只觉得古点点貌似有点可怜,爸爸是外科医生,所以他必然会被教着认识血淋淋的人体组织,妈妈是老师,他必然也要去背那些死了好多年的人写的东西,他以后要不就继承父亲去做一个医生,要不就学着母亲写点小说,题目就是《我的悲惨童年》。
  “那就背给爸爸听一下,点点。”古以笙拉住点点的小手。
  “乖乖舅舅……在和舅舅……摇摇叔你……橘子好球。”古点点虽然背了出来,但是仍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直叫他背什么“舅舅、舅舅”的,整个诗,他就只记得两个还算能理解的词,一个是“舅舅”,一个是“橘子”。
  “真棒!”凌芊赠送香吻一个给点点,古以笙颇为不满又嫉妒,心想,我也会背,而且比他背得好多了……
  “橘子,吃橘子……”点点指着茶几上的几个橘子。
  “好,我们吃橘子。”古以笙从凌芊手里抱过点点,向茶几走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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