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皎皎:风起青萍

(2008-11-26 06:43:17) 下一个

  [一]
  晚上十点,钟之璐刚刚酝酿出一点睡意,就被手机里飘来的精致和弦铃声吵醒。跟叶仲锷离婚后的这一个月,她几乎夜夜失眠,每天都是借助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在这个时候被电话吵醒,可以预料到这个晚上再也不可能睡好。
  壁灯还亮着,她从小怕黑,总觉得暗处有影子对她虎视眈眈,所以养成了睡觉很少关灯的习惯,离婚前可以抱着叶仲锷入睡,身边有男人的阳刚之气,关了灯也就无所畏惧;不过离婚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又回来了,影子又回来了,藏在她身后,她回头看,就没了。不开灯肯定睡不着,开了灯未必睡不着,她宁愿选择后者。
  挣扎着从枕头边摸出手机,屏幕上一串陌生的号码,看区号却是本市的。这个时候,谁会给她打电话?叹口气,无奈的接听了电话。
  之前她已经设想过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如果是父母,就说,我很好啊,吃得好睡得着,不过是离婚吗,现代人哪个不离婚的?放心放心,又不是离了叶仲锷我就活不了了,你们女儿是什么人还不知道么,哈哈哈;如果是邓牧华的电话,那就说,师姐您老人家饶了我吧,这个时候你打什么电话,害得我又要失眠啊;如果是叶仲锷……
  不过十点多,按照以往的惯例,他现在肯定是在某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穿着笔直的西装,不是跟商场政界的名人谈笑风生就是在名媛淑女前展露其魅力风度,轻而易举的就能博得大票粉丝。算了,他怎么舍得打电话来。离婚协议书都签了,最后的希望都不留给她,还有什么可指望的。钟之璐啊,你死了这条心吧。
  怎么也没想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女孩子突兀的哭声,仔细听,还和着一声一声的“之璐姐,之璐姐……”.
  之璐傻了眼,连连问:“请问是哪位?”说到这里想起来了,忙问,“小里?是你么?怎么了,家里出事了?你妈妈出事了?”
  “哇,”杨里哭声惨烈,“之璐姐,你来一趟吧,我妈妈……给人杀了……”
  这通忽如其来的电话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之璐睡意全消。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从床上爬起来,换上衣服,系上围巾,抓起挎包冲出了门,穿过小区花园,当她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全过程只花了七分钟,那么敏捷迅速,仿佛全盛时期的钟大记者再次复活。
  上了出租车她告诉司机“西城区嘉禾路”,说完又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急促的说:“嘉禾路三号后的小巷子里5号小居民楼二层,出了一桩杀人案,麻烦你们派人去看看,对,我就是这个电话,找不到地址请打这个号码。”
  出租车司机震惊的把脸侧后,看着这个一脸焦灼的年轻女子。这个小区算得上本市最贵的小区,寸土寸金的说法绝不为过。住户非富则贵,衣着亦不俗。他瞥到后座上的年轻女子却有些不同,漂亮是相当漂亮,可是明显是匆忙出门,完全不在乎外形了。她紧紧捏着手机,恨不得可以飞到杀人现场;司机见多识广,知道她有急事在身,加大油门,车子向前飞速驶出。
  之璐从车窗里往外看,今天是正月十六吧。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的确说得不错。月亮悬在夜空,光芒犹如古代银币的辉光,冰凉刺骨。可是还是不及这个城市的灯光扎眼,它们颜色各异,诡秘的闪动着,仿佛一只只苍老疲劳的眼睛,将这个城市最隐秘最阴暗的事情都在眼底。黑暗的交易,背地里的阴谋,不可告人的罪行,除此,还有谋杀,残忍且鲜血淋漓的谋杀。
  西城区是江州市里最偏僻贫穷的一部份,接近郊外,而所谓的嘉禾路这一带更是宛如贫民区,低矮的房屋成片,屋舍摇摇晃晃,多半都是从外地来此的民工,条件可想而知,三教九流的人都在此地出没,时不时的还有关于流窜犯的新闻传出来。
  之璐在嘉禾路下了出租车。杨里满脸是泪,坐在路边的电话亭边,泪水仿佛黄河决堤一样的从脸上滚下来,给路灯照得亮晶晶的。她还背着书包,看来是刚下自习回来就看到屋子里的惨剧。正在上高三的女孩子,那么孤零零的背影,之璐觉得触目惊心。
  深吸一口气,之璐走过去,拍拍她。杨里回头,在泪光中看清来人,眼泪大滴大滴的涌出来,猛然抱住她,号啕大哭,絮絮的说:“之璐姐,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妈妈,好可怜啊……我不敢回去……我不敢看她……”
  杨里不是一般的女孩子,钟之璐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清楚这件事情。她受过的委屈体验过的心酸车载斗量,可她从未看到她流过一滴眼泪。三年前的杨里还在读初三,十五岁的女孩子,为了父亲的冤死,一个人从偏僻的小县城来到省城,孤身上访,在大街上一跪就是一天,最后不吃不喝昏倒在路上,那个时候她都没有哭。可现在,却哭得那么凄惨,声嘶力竭,声音都哑了。
  两人沿着小巷子缓缓走回去,杨里缓缓停住了哭泣,叙述了事情的经过,跟之璐预料的不差分毫。她向来是个聪明孩子,知道现实是要面对的。下晚自习归来的杨里以为今天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一回家就会看到母亲温暖的笑脸,听到她关切的声音,小桌子上永远有为她准备好的一些小点心。可是,推开门的时候,才知道,一切都改变了。
  杨里很瘦,也不高,之璐握着她的手,干且瘦,仿佛摸着一把骨头。之璐觉得手心都是汗水,但还强迫自己用貌似平稳的的声音告诉她冷静,同时也告诉自己要冷静。
  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采访来过两次,来探望杨里和她母亲许惠淑也有两三次。杨里考上省重点中学的高中之后,许惠淑也跟着来了省城,在这里租了这间小房子,地方偏僻,但是租金便宜。
  杨里的家是很老的筒子楼,大概是三十年前建的,墙壁斑驳,门窗剥落,本来就非常窄小昏暗的走道里,堆满了煤块和破烂家具,使走道显得非常拥挤,偶尔还有死老鼠的恶臭从角落里传出来。这一带都是这种楼房,但是潜藏着某种活力,住了接近三千人。一时之璐有些恍惚,她记起叶仲锷说过,下半年这一带就要拆迁了,将会建起精致的花园小区。这些人又何去何从?
  门虚掩着,应该是杨里刚刚太紧张忘记了锁门。杨里站在门口,哆哆嗦嗦的不肯进去。之璐深吸一口气,伸手推了推门,房间没有光,阴阴沉沉,比这个城市更加阴暗。之璐谨慎的跨前一步,站到了门栏之内。
  血腥味首先钻进鼻孔。之璐摸到了墙壁上的绳子,往下一拉,待眼睛适应光线之后,顿时惊得倒退数步。之璐以前在省里最有名的报社做新闻记者,公安新闻,时政新闻都跑过,绝对算得上见多识广,可依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许惠淑躺在地上。准确的说,是她零散的身体躺在了地上,地上满是她的鲜血。她给人分成五部分,四肢和躯干,像一个机器被拆零,散在屋子各处。
  之璐踉踉跄跄的退出去,扶着墙开始干呕,呕出来的全是酸水。她开始庆幸,幸好这一天她都没吃什么东西。昏头转向之时眼角余光瞥到杨里呆呆看着屋内,脑子清醒了几份,一把拉住她下了楼,吹着冷风等警察来。
  公安局办事效率出奇的高,她们在楼下等了十余分钟就听到警笛声呼啸而至,片刻后,两名高大的警官也来到了楼下。之璐恢复了冷静,自我介绍了一番就带着两名公安上了楼。杨里要去,之璐坚决不肯,她实在不忍心让她再次看到那么残忍的画面。
  那两名警察亦很少看到这样残忍的谋杀现场,当即也给愣在了那里。老一点的那位连连摇头:“太可怕了。”说完就打电话召集更多人。
  警车的响动早已惊动了左邻右舍的住户,纷纷探出头来问情况。看到死者是许惠淑,人人骇然,有大胆的人看了一眼屋内,脸色全变了,退缩到墙角呕吐。
  年轻警官名叫鲁建中,他是所有人中最冷静的一个,他小心的在不到十五个平方的屋子里巡视了一圈,仔细的观察现场很久依然面不改色;然后才退出来,侧头问之璐:“你和这家人什么关系?”
  之璐故意不看屋内,她觉得说话能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就滔滔不绝的说下去:“我是这家人的朋友,认识她们母女很久,相交颇深,所以出了事情,小里,哦,杨里第一个找到我。”
  “死者有仇家么?”
  之璐苦笑:“就我所知,没有。鲁警官,你看看这个地方,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谁会跟这样的人结仇?没有任何好处。”
  看出她掩藏之后的紧张和恐惧,鲁建中缓缓点头,短暂的思索之后,说:“现在很晚了,你先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再去找你调查具体的情况,至于那个孩子……”他声音沉稳,有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我带她去我家,”之璐飞快的接上话,说着从挎包里拿出一张纸写了数字和住址,递给他,“鲁警官,这个是我的电话和住址,还有单位的地址,我是东南文艺杂志社的编辑,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找我。”
  鲁建中表情凝重:“会的。”
  都不知道怎么把杨里带回家的。回去的出租车上两人一言不发,她一直在发抖,握着之璐不肯放手,仿佛抓住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再坚强勇敢的孩子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事实,挚爱的母亲惨死,而且是以这样的方式惨死,铁打的人都会扛不住,何况是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子?
  开了门,摁亮了灯,整个房间的情况一目了然,客厅宽敞得不可思议,铺着深诸色的地毯,踩上去都没有声音。暖气很足,房间里温暖极了。之璐领着杨里进屋,到了杯热水送到她手上。杨里陷在沙发里,目光还是呆滞的,僵硬着,眼睛仿佛都不会眨了。
  之璐拨一拨她贴在额前的碎发,说:“小里,那个家你不能回去了。以后你住在我这里。你的衣服也不要回去拿了,明天我们再去买。”
  杨里不吱声,仿佛一截木头。之璐叹了口气,起身收拾了一间客房出来。这套房子是跃层楼,两百多个平方,房间也多,装修得精致到位,符合叶仲锷一惯的品味,随便哪个房间都能住人。当然凭着之璐的工资,好几辈子都不可能买得起这样的房子,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叶仲锷的。
  铺好了床出来,看到杨里依然坐在客厅里,头埋在了膝盖上。不知道是不是客厅太大的原因,之璐觉得她仿佛成了一个小动物,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只能缩成了一团,独自瑟瑟发抖,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走。
  之璐拍拍她的头:“小里,去睡觉吧。”
  杨里抬头,眼珠一缕一缕的亮起来,她垂首,静静的说:“之璐姐,我会不会给你添麻烦?”
  那样子真让之璐心疼。她目光柔和:“没有,不麻烦。住这么大的房子也我一个人住,冷清得很。这段时间,你正好可以陪我。”
  杨里“嗯”了一声。是啊,她也没有去处了。
  安顿好了杨里,之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的花纹发呆,很久之后又坐起来,去客房看杨里。门是虚掩着的,从窄窄一条门缝看进去,杨里蜷缩在床上,背对着门,肩膀却一下一下的抽动。之璐眼睛陡然一酸,她停了停,终于没有进去,径直回到卧室,找出药瓶,往嘴里倒了几片安眠药,是平时剂量的两倍,就着水喝了下去。其实她也清楚,哪怕吃再多安眠药也没有用,这个晚上,她无论如何不可能睡得着了。

  [二]
  天色微亮,之璐就醒了过来,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看了看,眼睛大的人往往眼袋也很明显,一个晚上不睡觉早上起来跟双眼熊猫差不多。苦笑了一声,拿起电话打给邓牧华请一天假。
  邓牧华爽快的一口答应下来,又觉得这样答应太便宜了钟之璐,顿一顿后让存心让语气里带着点语重心长:“又醉了?知道刘伶是怎么死的吗?之璐,你看你这两个月都请了多少天假了,你刚到杂志社还没有三个月,老这么请假别人会有意见的。”
  之璐无奈的摁着额头:“这次情况特殊,电话里说不清楚,回来跟你当面说。”
  “好吧好吧。”邓牧华说。 :."
  邓牧华是之璐大学时的师姐,作毕业论文的时候认识的。那时邓牧华是之璐指导老师的研究生,老师很忙,往往无暇顾及他们,遇到有些小问题之璐转而请教邓牧华,一来二去的也就熟了。之璐上研究生的时候她毕业了,然后就是接近五年的失去联系,直到三个月重新前找工作时找到了东南文艺杂志社,赫然发现该杂志的主编就是以前的师姐。
  那时候之璐不想再找工作折磨自己,记者看来是没法再干了,别的工作也差不多。于是就在东南文艺驻扎了下来。这种纯文学性质的杂志社的编辑并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干,每天的工作无非是审稿约稿,工资没有当记者时那么高,但却真正清闲。
  只是现在,恐怕是清闲不起来了。
  来到客厅,透过落地窗帘,见到杨里已经醒了,她坐在阳台外的小凳子上,伏案认真地写着什么,玻璃桌上放着她老旧的书包和一沓卷子。
  拉开玻璃门,寒气扑面而来。之璐忍不住紧了紧外套。杨里有事做也好,可以少想昨天晚上的那一幕。之璐伸手拍拍她的肩头:“小里,阳台冷,进屋去吧,书房在楼上,以后你就在那里学习。”
  杨里神情很平静,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她放下笔,说:“之璐姐,我妈妈一直都希望我考好大学,她说我爸爸也会高兴的。”
  之璐知道杨里成绩拔尖,可看到作业本才知道她字也写得很好。
  “父母都望子成龙啊,”之璐开口,“你们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是多少?我给他打个电话,你今天就别去上课了,我们去一趟公安局。”
  杨里“嗯”了一声:“之璐姐,我想申请住校,那样方便点,还可以多上一节早自习和晚自习。”
  “不行,”之璐当即反对,“就在我这里,你一个人在学校,不知道会乱七八糟的想些什么。我不能放心。行了,别跟我争,我知道你是怕给我添麻烦,但是你想想,还有三个月你就高考了,还能给我能添多少麻烦?”说着拿出一串钥匙给她,“拿着。以后放学就回这里,这里跟你学校也不远,两条街外就有公车。”
  杨里沉默了半晌,还是接过了钥匙,低声说:“之璐姐,我考上大学了就会搬出去的。”
  之璐表情严肃,说:“小里,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孩子。你聪明勇敢,比我认识的绝大多数成年人都强。但你毕竟是高三学生,学习始终是第一位,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你的父母。你妈妈事情我会管到底。我知道,你的学习肯定要受到影响,但是请你一定把这件事对你的影响降到最低。你成绩优异,只要发挥正常,肯定考上名牌大学。”
  “嗯。”
  然后两个人就沉默下来,不约而同的看向阳台。这里是六层,从上往下来可以看到铺着白石块的路面和道路两旁高大的树木,它们有着交错的、满身痂壳起皮的树干,仿佛苍老的皮肤。站在这个阳台上,可以从路的这一头,看到路的拐弯的另一头,道路弯弯曲曲,好像没有尽头。
  出门前之璐给杨里的老师打了电话,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大概一辈子都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样残忍的谋杀案,连着尖叫了好几声,像是被吓坏了,最后才想起关心自己的学生,哆哆嗦嗦的准了假。
  顺手打开冰箱,里面空无一物,水果都没有,更别提鸡蛋牛奶饼干。从叶仲锷不回家开始,之璐就没有再做早饭的习惯了,一日三餐都是在公司楼下随便吃点什么;周末的时候就在家里蒙着被子睡大觉,肚子饿了就叫外卖,不饿的话就什么也不吃,坐在电视电脑前发呆。她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只好抱着酒杯一杯一杯喝酒,喝醉了倒在沙发上睡觉,睡醒了起来接着喝。酒橱里有很多名贵的好酒,外面未必买得到,都是别人送给叶仲锷或自己的公公叶青茂的,离婚的时候除了衣服,叶仲锷什么都没带走,酒自然也留下了,现在已经被之璐喝了三分之一。
  把自己收拾一下,估摸着大概能上街见人了,又找了自己的衣服给杨里换上。杨里个子娇小,略长的上衣穿在她身上成了大衣,但是却不难看。在电梯里杨里低声问她:“之璐姐,你昨天说,你一个人住?”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然后笑笑:“是啊,我离婚了。”
  杨里一怔,表情剧烈的变了变,很久才吐出两个字:“离婚?”
  那复杂的表情让之璐看得一怔,想要说什么话的时候听到“叮”一声,电梯到了一楼,停下。之璐没有迟疑,牵着她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周一的早上,正是上班的时候,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她们在公安局在附近的小店吃早饭。很香的稀饭油条,两个人心事重重,吃的都不多,但拼命的往胃里塞食物,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只知道必须吃下去才能面对今天明天乃至将来的事情,不论未来多么可怖,她们总是要面对的。
  吃完早饭,两人去了西城区公安局。刚刚到上班时间,公安局还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模样。鲁建中在大门迎接了她们,领着二人上楼来带到取证室坐下;片刻后又进来其他两名警官,一人记录,一人旁听,鲁建中为他们互相做了介绍,说:“这个案子性质严重,我们正在申请立案调查,请放心,我们会竭尽全力抓到凶手。一会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杨里点了点头。
  之璐颔首说:“鲁警官,你们问吧。”
  情况其实很明白,除了不知道是凶手谁和为什么下手,其他一目了然。许慧淑是那种地地道道的农民,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怎么想,也不会结识什么仇家的。杀人也是需要力气的,如果不是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没有人会用这种方式谋杀一个完全无害的中年妇女。
  鲁建中看向杨里,神情罕见的有些犹豫,最后还是说:“我们昨天在现场取证发现,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看来凶手事先已有准备;门锁也没有撬开的痕迹,可能,你母亲认识凶手。”
  “我不知道啊,我们不认识什么人啊,妈妈很人好,只要有人敲门她就会让人进屋喝口热水,”杨里完全茫然,红着眼眶开口,“我们早上都是一起出门,晚上回来时她总是在家里等我,妈妈那么善良,跟人说话连句重话都没有,只知道埋头苦干。我从来不知道她妈妈会有仇人,做梦都想不到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
  一席话听得人人改色。问完话后杨里给警察领出了房间,鲁建中把目光转向之璐,说:“很可怜的女孩子,辛苦你了。”
  之璐发现自己最近只有苦笑的力气,于是就真的苦笑了一下:“是啊,很可怜。爸爸死了,妈妈也死了。都不知道她怎么熬过来的。”
  “你是怎么认识她们?”鲁建中问。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的钟之璐刚刚毕业,也刚刚结婚,揣着名牌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顺顺利利的进入了南方新闻报做记者。她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面孔上无时无刻都挂着“替天行道”的神情,人生信条就是美国报业大王普利策说过的一句名言——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新闻记者就是站在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并及时发出警报。
  她爱极了这句话,无时无刻不以“社会的良知”自居,恨不得一口气把社会的丑恶面全部曝光。叶仲锷有时会笑话她这种自以为是的正义感,她也不恼,笑眯眯的说,可你不是说过,就爱我这种认真劲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次下班后,她看到杨里跪在路边,稚嫩的面孔上没有绝望,只有坚强果断和破釜沉舟,她告诉每个路人要为父亲伸冤,语气没有犹疑和任何彷徨。她或许年轻,或许手无缚鸡之力,她说,她重复的说,我是我爸爸的女儿,我不能让爸爸冤死。从她的身上,之璐看到了某种叫信念的品质,高贵,从容不迫,熠熠生辉。
  在杨里的叙述下,之璐大抵明白了事情的经过。杨里的父亲杨勇是省内一个小县城绥泉县化工厂的普通工人,因为厂里引进的设备不合格引发了大型事故,导致死亡五六名工人的死亡,杨勇也是其中之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工厂的领导却拒不负责,不但没有任何的抚恤金,反而还诬蔑她的父亲和其他几位工人违反了操作规程,试图把这件事情压下去,县里的领导完全被工厂收买,上下沆瀣一气,上天无路,下地无人。许慧淑连小学都没念完,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加上那时候生了病,十五岁的杨里一个人孤身来到省城上访,其中的过程不必细说,总之钟之璐看到跪在路边的杨里时,她来江州市已有了三天。
  钟之璐天生爱管闲事并且从心底深深觉得记者应该“人民的喉舌”,为民请命这种事情属于她的份内事。她热血沸腾,问清楚了情况,第二天就跟着杨里回绥泉县明察暗访了一番,深觉绥泉县那套班子腐烂到家,回去洋洋洒洒写了数千字的新闻稿把整件事情披露出来。晚上叶仲锷回来,翻看着她的新闻稿,点头说,激昂文字,针砭时弊,有理有节,写的相当不错。之璐就笑着说,那是,我本科可是中文系毕业的。
  这是她第一篇大获成功的新闻报道。报纸上一登出来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掀开了一桩反腐案,相关人士相继被查处处分,那些工人也得到了相应的抚恤金。没过多久,杨里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省里的重点中学,之璐从心底敬佩这个小小的女孩子,经常去看望她们母女,许慧淑在名门大厦打扫卫生的工作也是她介绍的。
  “那就不可能是为钱杀人了。”
  “她们哪里有什么钱啊,”之璐说,“抚恤金倒是有一些,不过这笔钱用来还账后只剩下了几千,是给杨里上大学准备的。”
  “许慧淑的工作情况怎么样?”
  “许大姐在的工作不是很累,工作时间也不长,她到江州主要是为了照顾孩子,工资不高,但是以她们母女的生活水平来看,应该够了,快三年了,她们的生活还不错,”说着之璐递了一张名片过去,“这是我的那个朋友,名门大厦的李凡李总,你需要了解什么情况都可以去找他。”
  从屋子里出去的时候之璐和鲁建中落在最后,沿着公安局的走廊缓慢的走,鲁建中看着身畔的美丽女子,一时有感而发,说:“原来你就是南方新闻报的那个钟记者,我昨天听到你的名字就觉得有些耳熟。我经常看你的新闻报道,文字犀利,让人赞赏。”
  之璐心口一痛,伸出手挥了挥,说:“我已经不是记者了。”
  那次事件之后,她的记者道路越走越宽,她又不怕苦,带着照相机全省各处跑新闻,上山下乡,一年之内就成了报社的一支笔,圈子的人都知道南方新闻报社有个能写敢说并且相当漂亮的钟记者。
  那时候之璐也颇为自己的成就骄傲,以为这都是凭自己的本事挣回来的赞誉,岂料离婚的时候才发现世界本来就不是那么回事。报社老总找她谈话,面孔上还是客客气气,但最后一句“得罪人太多”就把她辞退了;其他报社和电视台的评价也是类似,相当委婉的把她拒之门外,拒绝的话千篇一律,关键词就是“我们不需要你”。
  之璐这才明白,原来离开了叶仲锷,自己什么都不是了,甚至连记者都没办法再做下去。人人视她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叶仲锷决心跟她离婚的时候她心如死灰,随后再遭遇到这样的打击,以往的工作轻而易举的被人否定,她掉入了无底洞,绝望的直扯头发,好几次想去跳长江一了百了。
  除了房子,叶仲锷给她的任何东西都没要。可是她还是要工作,她必须得养活自己,更主要的是不能让父母担心,以为她离婚后就一蹶不振;因此在杂志社做起了编辑,有的时候审着稿子就会想起曾经有过的那波澜壮阔的记者生涯。
  做完记录,她们搭着警车再次去了案发现场。上楼的时候之璐感觉到杨里浑身哆嗦。鲁建中看一眼杨里,安抚的说:“你妈妈已经不在屋子里了,小里,叫你来是希望你去看看家里有没有失窃什么东西。”
  左邻右舍的邻居纷纷打开门出来,对杨里嘘寒问暖,这个地方虽然贫穷,但穷人之间也有某种难以割舍的友谊。杨里低着头擦掉眼泪,对着所有向她表示善意的邻居一一鞠躬道谢。
  房间里非常简陋但是干净整洁,条件虽然差,但母女俩在这里生活的时候非常温馨。一张床小小的饭桌,还有用布帘子隔开的小房间,一套小桌椅,桌子下堆满了杨里的教材练习册大堆的试卷,压在最底下的那堆书的边角都给染成了血红色。
  那血的颜色让杨里的脸色一变再变。之璐问:“书要不要带走?”
  “不了,有用的书都在学校里。”
  尽管房间里撒了一瓶白酒,血腥味还是散不去。之璐远远看着她,坐在床边,抱着枕头哭。很久之后她终于坐起来,瞧不见眼泪,从屋子到了走廊里,咬着唇低声说:“没有丢任何东西,床板下压着的的五百块钱也都还在。鲁警官……我妈妈的后事……”
  鲁建中拍了拍她削瘦的肩膀:“法医很快就会检查完。”
  杨里对鲁建中深深鞠躬:“谢谢你。”
  结束这次充满血腥味的探访,之璐强行拉着杨里去买了几件衣服,又在外面吃了晚饭,把杨里送回去后,再次出了门,去了超市买了一堆东西,艰难的把自己扔回出租车里,闭着眼睛开始打盹。
  听着车子行走带来的呼啸风声,半睡半醒时想起杨里脸上坚毅的的神情,咬牙下定了决心,是的,那样一个小女孩都知道如何坚强,我也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还有那么多事情,等我去做。

  [三]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的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的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比关系比别人融洽。
  虽然是主编,邓牧华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没有提起具体细节,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的感慨了再出离愤怒的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我们身边都存在!而且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
  之璐唯唯诺诺的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的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上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的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被家中父母长辈都快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她还是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的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的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的“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的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的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的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的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的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在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他历来都这样,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此刻他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继往的温润低沉。
  想不到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的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这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真是气苦。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家中的长辈,甚至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的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怎么算,他们结婚还不到三年,三年之痒都不到,岂不是叫人扼腕,而且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的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到了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警察还是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
  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沓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色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是确认死亡之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的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一个,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这件案子已经立案。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
  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阴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隐私和利益。因此被人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说得极好,太对了,”之璐拍掌叫好,这席话颇有醍醐灌顶之感,“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警官,实话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性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的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
  “恩,对的,”之璐沉思,越想越觉得有理,她被这番话彻底说服了,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这才打开点,“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
  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警官,你还不下班?”他的确准备下班了,之璐就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她穿着厚厚的大衣,但依然能看出美好的身材。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的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的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买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吼她,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一,空余时间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的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么?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的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的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的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板着脸,仿佛带着青铜面具;之璐拿他没辙,下车后恰好看到路边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她的胃都在打结,翻江倒海好不热闹。她抱着他的胳膊,仰起脸赔罪的笑,别生气啦别生气啦。你要不要吃?很香的。
  其实后来她才知道叶仲锷从来也不喜欢吃这些路边小吃,那天却不知怎么了,看了看她,冷静的宣布,除非你喂我。
  一时间想得有些远,她眼睛一垂,又迅速的抬起眼皮,从鲁建中手里接过还有些发烫的烤红薯,连声道谢,然后说:“果然是警察,观察入微啊。”
  鲁建中微笑不答,目光在她脸上微做停留,放在开口道:“其实我也没吃完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不了,我回去的时候小里也要下晚自习了。我回家去等她。”之路看了看时间,“改天吧,再说,就算请也是我请啊。”
  两人的家是一个方向,坐的是同一班公车,车上人不多,说话声也稀少,之璐掰着红薯小块小块的吃,香气飘落的到处都是,胃仿佛也渐渐暖了起来。

  [四]
  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色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色阴森可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的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觉之前就已经开始怅然。
  刚刚拿起电视遥控器,客厅的电话响了,之璐诧异,尽管懒得动,还是不得不站起来,探出身子抓起电话。
  结果这通电话是数月不见的李凡打来的,他一开口就出言责备:“之璐,你居然换了电话号码,够可以啊。”
  离婚后之璐把家里的座机和手机的号码全部换掉,她不认为叶仲锷还会想她,即使他要找她,办法也多得很。换号的原因简单,只有一个,为了避开旁人的问讯。她做记者那会,朋友很多,家里的电话不少人都知道,时常打来,仿佛热线电话;不然就是突发新闻,电话一响就要往外跑。好几次刚刚睡下事情就来了。叶仲锷为此非常恼火,坐在床上冷冰冰的说,就你钟大记者忙,我不忙?之璐一边换衣服,一边回头说,当然不一样啊,我又不是单位的老板,我又没有那么多助理秘书。叶仲锷瞥她一眼,阴郁得可怕。
  “李总你那么神通广大,还用得着我告诉么,”之璐打起精神说,“你现在拨的号码是什么?”
  “我问你,你跟仲锷真的离婚了?”李凡问,“我今天才听说的。”
  这种事情,能假得了么。之璐静了片刻,沉默也就是答案了。“原来真离了,开始还以为是假的,真的想不到啊。”李凡声音里倒听不出多少的遗憾。 .
  “什么事?”之璐不想就离婚这个问题讨论下去,直接切入正题。
  “今天市公安局的刑警找了我,说了许惠淑被人杀害的事情,你跟那对母女关系不错吧,我来问问你怎么样了。”
  “我很好,谢谢你担心。”之璐立刻说。
  李凡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那就好。听我说,之璐,人都是要死的,伤心也没有用。如果你心情不好或者有事要帮忙,还跟开始一样,随时都可以找我。朋友一场,我一定拔刀相助。” '
  收了线,觉得胸口有阵暖意。李凡是之璐在一次大型活动中认识的,两人谈得来,关系也不错,在给许惠淑工作的事情他帮了大忙,之璐非常感激,为了表示感激请他去吃饭,结果在饭店走廊里遇到叶仲锷,方才尴尬的发现他们相识很久,现在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叶仲锷跟李凡握手,亲切的寒暄,怎么看都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之间的那种寒暄,但回家后,叶仲锷的脸色就郑重起来,直接问她,你怎么会认识李凡?我告诉你,不要跟他走得太近。
  之璐很不满意他的说法,立刻反驳回去,李凡人很好啊。你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干涉我交友了?我可告诉你啊,这可不是出嫁从夫的时代。
  叶仲锷不说话,盯着她看,眼睛里有暗暗的光;最后他一把拦腰抱起她离开地面,把她的耳垂含在嘴里,轻轻的一舔,声音带着某个时候特有的沙哑感性,徐徐说,老婆大人,我会吃醋的。
  她于是笑着吻回去。
  那个时候,他们算不算相爱?只是太多的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损,最后只留下残破的记忆。
  正想着,杨里下自习回来了。之璐倒了水递给她,同时问:“还不要吃点什么?我煮了点汤圆。”
  杨里摇头:“在学校吃过晚饭。”
  之璐想一想,把鲁建中的那番话一一转述给杨里听;听完杨里震惊极了,小脸一阵青一阵白,仿佛是又要哭出来:“之璐姐,没有啊。妈妈没跟我说过什么啊,都是些普通的事情,如果她真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那神情看得之璐心疼,她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肩头:“没事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平时有空,你再好好想看,什么细节都可以,想起什么就告诉我。” .
  杨里“嗯”了一声。她精神不好,有点恍惚,但还是去了二层的书房看书学习。之璐看着她瘦瘦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时候说劝慰的话,毫无用处。哪怕言辞再为华美妥帖,那都是别人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之璐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杨里也已经想到了,就是像现在这样,让自己忙起来,很忙,就可以不用再想其他,不用面对,也不用追问。
  是啊,人生的困境和伤痛已经让她们无处藏身,生活经不起任何的拷问。
  睡觉前之璐开始看稿子。前几份毫无特色,最后那个中篇小说到相当有趣。作者叫吴姜,发表过数篇文章,在正统文学界还算是新人,善用另类的写作方法,都带着卡夫卡的特色。初看总是以为是侦探小说,细看之下才发觉不是,作者要写的,是一种诡秘的,失狂的,暧昧的,绝望的,无所遁形的生活。
  小说到了最后,之璐浑身一惊。女主角被人杀害,四肢被人肢解,散落在房间各处,凶手被抓获。她盯着杂志上的字,很久之后那写字才有了意义——女主角的死亡方式,和许惠淑完全一样。
  第二天一上班,之璐按照稿子上的电话,给吴姜打了个电话,听声音是个不算年轻的女子,说话声音不高,但很有礼貌。因为等不及,介绍自己之后,之璐立刻就问:“请问您的《蓝白色的日光》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过呢?都是什么人?”
  吴姜很清楚的回答:“这可真不清楚了。这是我一篇旧文改出来的。好多朋友都看过,而且我曾经把这篇文章帖到我的博客里,很多网站都有转载。”
  之璐让自己平静下来,再问:“你的旧文里,女主角是怎么死的?”
  “结局一个字都没动,”她说,“五六年前的文章了,那时候限于能力,没有写得很好,却又舍不得这个题材,现在重新改了改,虚构的成分多了,但是可能更真实一点。”
  因为鲁建中负责这个案子,随后之璐一个电话打过去汇报情况,可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她那么心急,趁着中午的时间去了公安局,把自己知道的情况一一说了一遍,最后把吴姜前后两版的稿子递过去。鲁建中看后,沉思了一会,说:“有可能凶手是吴姜的书迷,从这个小说得到一些灵感;但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不论怎么说,值得注意。”
  “真是千头万绪,不论怎么说,鲁警官,这个案子拜托你了。”
  她一蹙眉,眉心就会出现两条细细的纹路,鲁建中手心一动,就要抚上去,可到底克制了自己,只是温和的开口,让她带着杨里,把她母亲遗体领回去。他尽力把这件事情说的轻松,可好几年的刑警不是白当的,他深知,那一幕发生的时候绝对不轻松。
  果不其然,好些天没有流泪的杨里在看到母亲遗体的那一霎那泪流不止,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都从泪腺那里涌出来。她只是流泪,却没有哭声,抱着母亲的残破的身体不肯松手,说不出来任何话,只是一口一个的“妈妈”,最后还是旁人把她拉开。
  之璐抱着她,任凭她在自己的怀里瑟瑟发抖,同时也明白了,自己是怀里这个女孩子仅有的依靠了。母女俩在江州再无亲人,能帮忙的人几乎没有,不过这也有好处,至少繁冗的葬礼可以省略了。
  那一天,她和杨里简直是一秒一秒的熬过去的。她以前也没有处理后事的经验,从来不知道会这么辛苦,忙乱的联系殡仪馆和公墓,花钱不说,还特别麻烦。离婚的时候是心累,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是身体累;现在二者都占齐了,既是心累,身体也累,头重脚轻,记忆都浮了起来。她没有睡觉,几乎彻底虚脱,最后抬腿都觉得困难。如果没有鲁建中的帮忙,她怀疑自己是否会被累垮。
  许惠淑是在清晨下葬的,时间很早,雾气没有全散,把他们的衣服都打湿了。葬礼结束后,她牵着杨里的手离开公墓。杨里沉默着,好像不会说话了。鲁建中执意要送她们回家,她这一天都没说什么话,直到回了家,她才抱着之璐,喃喃的重复:“谢谢你,之璐姐,谢谢,谢谢你。”
  之璐拍着她的头发,带着她去浴室,放水给她洗澡,因为怕她昏过去一直守在外面,最后送她回了房间,关上门才出来。
  时间还早,正是上午,阳光有些温暖的趟入客厅。回到客厅,跟坐在沙发里的鲁建中微笑“久等了”,说着她坐到另一只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刀子削水果。 "
  鲁建中略略扫一眼这栋房子,很大,装修得非常漂亮典雅,是一个家的样子,可是却找不到任何照片。这样的地段,这样一套房子,一般人是不可能负担得起的。他想起以前查过的案子,独居的漂亮的女人,住着昂贵的房子,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性么?他心里无端蒙上了一层灰暗的情绪,沉思片刻,还是问出来:“杨里没来的时候,你一个人住这里?”
  诧异的一愣,之璐无意隐瞒,费力的笑着解释:“我怎么买得起这样的房子,是我……前夫的。”顿一顿后她继续说,“离婚后,他把房子留给了我。”
  这次轮到鲁建中心中五味翻腾,问:“你结过婚?”说完也觉得自己问错了,这样的女子,有才有貌,追求的人可以排成长队,自己怎么会认为她没有结婚?
  之璐把削好的苹果放到茶几上,微微点了点头。
  “为什么?”问完发觉失言,立刻补救,“对不起,我问错了。”
  沉默很久,之璐回答:“他不要我了。”
  那天她从外地采访回来,累得筋疲力竭,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然后一等就等到了凌晨。叶仲锷喝得有点多,但看她时的眼睛还是明亮的,可见并没有很醉。她接过他的包,过去搀扶他,尽管没有必要,他也任她扶着,揽着她的腰,头不轻不重的压在她的肩上。
  就在那一瞬,之璐闻到了他衬衣上格外性感诱人的香水味道。那香味很浓很密,浓得让她头晕,于是她摔开手退开好几步,在玄关的发白的灯光下看着叶仲锷,一眨不眨,脸僵得不会动弹。
  叶仲锷站稳之后,缓缓侧头,起初面孔上是诧异,后来嘴角往上一扬,用狭长漂亮的眼睛看着她,只是看着她,声音毫无波澜,不带任何感情:“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之璐站在原地,愣了愣,说:“啊?”
  叶仲锷很久之后回到客厅坐下,喝尽茶杯里的水,阖上了眼睛,声音平和,纯粹是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征询意见。他说:“我们离婚吧。”
  等了一个晚上,没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句话。若是以前,若是其他事情,她会问问“为什么”,但如果是离婚这样的大事,她反而无从开口,这个时候说什么好?心脏剧烈的跳动,仿佛血液全都堆积在了那里,最后沉默着,走回了卧室。她第一次觉得橘红色的壁灯光芒扎眼,照得她清清楚楚,逃离无路,无所遁形。她关了灯在黑暗发呆,半夜的时候听到卧室浴室的水声传来,片刻后他掀开被子,从另一边上了床。她恍恍惚惚觉得,洗澡后,他身上的那种香味仿佛淡了一些。
  她想,是什么把他们变成了这样?不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已经五痨七伤,可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把“离婚”两个字说了出来,以前的承诺在此刻彻底沦落为一句空话。

  [五]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回去上班时,邓牧华发觉她又憔悴下去几分,问了事情经过,没好气的骂她:“你真是傻,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找人帮忙么?”
  之璐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
  “我看你迟早有一天会被累死。”邓牧华摇头叹气。
  她笑着低头看稿子。
  这几天她失眠的症状比以往更厉害,以前吃了安眠药还管用,现在吃了安眠药却半点都不管用,好不容易挣扎着睡下,可眼睛一睁,天又亮了,不得不起来上班。杨里这时候体现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点,她起床起的较早,这几天的早饭都是她准备的。这个孩子确实太懂事了,之璐不由得想,好像回报也来的太快了一点。 .
  正想着,邓牧华扔了个化妆镜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皮肤白的好像鬼一样,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吃完午饭我送你去。”
  骇然,拿着镜子一看,肤色接近透明,血管仿佛都能看见,的确是不健康的预兆。之璐想起最近的失眠头晕耳鸣,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数,也认为的确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
  出版社给各大主编都配了车,邓牧华也有一辆,小小的银色车子,她胆子不大,开得也不快,在路上温吞吞不紧不慢的走,被无数车子超过去。之璐好笑的摇了摇头,邓牧华瞪眼:“你嫌我开得不开?你自己开车试一试?”
  “我不敢。”之璐摆手。
  她拿过驾照,不过几乎没独立开过车,一上驾驶席手心直冒冷汗,没胆子自己开车;起初不忙的时候,叶仲锷会送她上班,几天后她觉得他那车子太过招摇,然后死活不让他送,宁可自己早起去两三条街外坐公车或者打车。她倔强起来谁也没辙,叶仲锷生气固然生气,但最后也只是叹气,不得不由着她。
  到医院楼下时,邓牧华把车开到停车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再说“一会有人来接我们。”果不其然,来人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医生,带着一副眼镜,脸上有和蔼的笑容。之璐会意,压低声音问,上次的相亲对象?还不错吗。邓牧华不好意思,脸颊一时竟有些发红。来人走近之后,很亲切的跟邓牧华闲聊两句,转头看向之璐,略略一愣。
  之璐用眼角余光瞥一眼邓牧华,暧昧的笑;邓牧华佯作不觉,为二人介绍:“这是我的同事也是以前的师妹,钟之璐,你叫她小钟就可以了;这位是我的朋友,贺清宁贺医生。”
  “您好,贺医生。”之璐笑着伸手。
  贺清宁笑容格外礼貌:“你好,钟记者。我们倒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不过你有可能不记得了。”
  之璐尴尬的“哦”了一声,她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医生,真是有点窘迫;邓牧华也诧异:“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去年的事情了,叶书记的夫人刘女士阑尾炎住院的时候,曾经见过叶先生和钟记者,那时他们天天进出医院,我怎么都会有点印象,”贺清宁笑着把头转向之璐,“对了,刘女士现在身体怎么样?”
  “啊,很好。”之璐胡乱答了两句。实际上离婚后她就没有再去过叶仲锷父母家,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是通知他们二位离婚的事情,公公叶青茂对她向来都是和蔼可亲甚至偏爱的,那日脸阴郁的可怕,照例没有训她,只是把叶仲锷叫到书房里去骂了一顿,骂的什么她没听到,只看到叶仲锷垂头丧气的出来,他向来都是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唯独那次,心事重重的低着头,仿佛永远都不想抬起来。
  一边的邓牧华却糊涂了:“什么叶书记?”
  贺清宁反而吃惊的看着她,再看看之璐,说:“哦,你不知道?省委副书记叶青茂书记啊。”
  之璐明显感觉到手臂一疼,半晌后才察觉邓牧华原来是狠狠掐了她一把。门诊大楼后是各大住院部,贺清宁走在眼前,领着二人往里走,邓牧华压低声音一路盘问,之璐苦笑,那么不愿意揭开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她三言两语的把事情讲给邓牧华听,说:“师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瞒你,我来南方文艺工作的时候,恰好跟他离婚……”
  说得邓牧华表情诡异的不停变化,最后只化为长长叹息,感慨:“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家世,哪个女人愿意离婚?哦,肯定是他对不起你了。那段时间你天天喝醉,也是因为这个吧?钟之璐你真是傻啊,离了就离了,借酒消愁有用么?早知道这样叫上我陪你喝酒,也有伴啊。”
  之璐想说什么,习惯性的再次感觉到头晕耳鸣,恍恍惚惚中,下面要说的话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因为有贺清宁在一旁,熟人熟事,下午的常规检查进行得还算快速,五点半前已经全部检查完,结果都无大碍,惟有抽血要等到明天早上再来。
  时间还早,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医院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不错的饭店,档次也都不错。因为之璐明天一早要抽血化验不能吃太油腻,贺清宁于是请她们一家香粥店喝粥,粥店相当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声不绝于耳。正值下班时期,从二楼的窗户看下去,街道上人潮汹涌,马路宽阔,人群顺流逆流,无不行色匆匆,人人面孔上都带着相似的神情。
  很久没有今天这样贴近生活,之璐没来的生出几分怅然,她一口一口的喝着粥,没有说话,仿佛整个人都精神全都被那碗粥吸引走了。邓牧华拍拍她:“要不要我唱三闾大夫魂兮归来?”
  之璐一愣,尴尬的笑了,连声道歉。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的问:“想什么?”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直到了他们发展的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的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的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气氛正热烈时,邓牧华问她:“之璐,你别怪我多嘴。我也想问问你,你跟叶仲锷怎么认识的?”
  之璐一愣。是啊,怎么认识的?
  那个时候她刚上研究生,因为学新闻的关系,所以加入了校报的记者编辑队伍,她的确有新闻记者的天赋,没写几篇稿子就已经渐有名气,有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新闻稿上了省里的日报。就是那个时候,她接到了采访叶仲锷的任务。
  叶仲锷曾是本校师兄,年轻轻轻从美国名校博士毕业,回国后不到两年就在证券行业的闯开一片天地,加上长得英俊,哪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来那场报告会是给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做的专场报告,结果到场的人数起码是预计的一倍,可以容纳六七起百人的报告厅给拥堵的水泄不通。他的报告很短,并且出色;随后的提问就太长了,根本没留给记者任何时间。钟之璐拼了命才挤到报告厅后台,终于追上正打算和经管院院长离开的叶仲锷。
  她跑得太急,差点一头栽倒他怀里。忙忙的站稳,她报了自己的身份来意,要求采访,同时表示,如果他现在没空,可以约定时间。
  他看着她,非常礼貌的问,请问你要采访什么?
  之璐深吸一口气,说,叶先生,您认为银行系基金,即是银行自己发现基金在未来几年内可不可能实现,如果可能,将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影响?
  那个时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基金,银行系基金更是前所未闻;叶仲锷明显没想到有人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眼角一跳,短暂的沉吟后问,你是金融系的学生?
  之璐笑盈盈回答,叶先生,现在是我采访您,不是您采访我。您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再回答您也不迟。
  说完看到叶仲锷眉尾嘴角同时一扬,缓缓带出好看的笑意,深邃的五官生动得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站在他面前,抬眸看他,一样气定神闲的微笑。随后叶仲锷递给她名片,解释说,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我时间紧张,请你晚一点或者明天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她按照他办公室的电话打了过去,原以为将会是电话采访,纸笔和经济学大辞典放在手边备好,可是却没想到他约她出去。她有种奔赴鸿门宴的感觉,不过为了稿子,硬着头皮还是去了。见面的地方是一家气氛极好且幽静的咖啡馆,有着单独的小隔间。他为她叫了咖啡,她并不喜欢喝,可出于礼貌,强忍着喝了两口。
  叶仲锷不动声色的打量她,随后瞥到她的记事本,说:“原来你不是金融系的学生。”
  “恩,”之璐此时无意隐瞒,“我本科学中文,现在学新闻。”
  “以后打算做记者?”
  之璐点头。
  “那你怎么会对金融界的动向这么清楚?”
  之璐抿嘴笑了笑:“我父母都在银行工作。”再说,既然要采访他,怎么都要做好准备工作。钟之璐有个长处,就是收集信息和概括综合的能力极强,她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那方面的专家,加上善于引导话题,从来跟人有话可谈。不过这次即使她准备工作做得再足,可到底不是那一行,开始还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可话题很快就被叶仲锷带着跑掉,被彻底的给卡在了中间,半句话也搭不上,只好摇晃着笔杆子刷刷记录,也不再提问。
  叶仲锷解释完何谓投资风格对市场的影响之后,微微笑了:“怎么?采访完了,没问题了?”
  “这到没有,我问题还多。”之璐莞尔,老实交待,“虽然我不太懂,不过也知道这些分析和别人想听都听不到,我记下来带回去造福大众,岂不是很好?”
  叶仲锷眉毛一挑,身子前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想不到看来如此高不可攀的叶仲锷态度会那么的好,之璐欣喜的连连道谢:“啊,是吗?谢谢谢谢。其实也不是我的问题。是同学们托我来问你的……”说到这里她觉得惭愧,想起自己的平时信奉的职业道德,立刻改了口,“没什么问题。没有了。谢谢你,叶先生。”
  她欠欠身,收拾包站起来要去结账,防不胜防的发现这个地方的咖啡价格比一般的咖啡店竟然贵出一倍,一下就傻眼了。愣神的时候叶仲锷已经走到了她前面,她唬了一跳,追上去,拿着钱包也要去结账。叶仲锷下意识伸手一挡,巧合的抓住了她的手。她手指手心微凉,却柔软得不可思议,他一时竟然不能放开;片刻后才想起自己失态,迅速松开手,说:“我请你。请你不要跟我争。”
  “这怎么行,是我采访你,怎么能让你破费,”之璐一心想着付钱的事情,没有注意到他的失态,依然是那副就事论事的神情,认真的说,“叶先生,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后来叶仲锷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脾气比驴子还要倔。哪怕付了钱后她连第二次转车的钱都没有,最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学校,可还是要坚持付钱。
  为这个问题,谈恋爱时两人为此争议很多次。在她的要求下,他们每次出去吃饭看电影坚决不去太贵的地方,因为她要求AA制;他给她买衣服她不答应,送她礼物她从来不肯要,唯一例外的是一条雕工精致的铂金项链。那也是在他发脾气后才收下的。
  那时叶仲锷脸色刷的沉下来,声音凌厉犹如冰凌,钟之璐,你够了没有?你当我是什么?
  她那时不知道这是多么伤人的举动,纯粹是从心理上不能接受占男人便宜的行为,她想一想,如实回答说,你想想,如果我们以后分手了,我岂不是要欠你很多东西?我喜欢公平公正,不想占任何人的便宜。
  他气极,想发火可是看到她的脸却怎么都发不出来,最后把愤怒统统化为拥抱的力度,恨不得把她镶嵌到自己身体里融为一体。他一字一句的说,钟之璐,你听好,我们不会分开。
  如此绝妙的反讽。
  离婚的时候,这句话仿佛一记耳光煽了回来,这一下不光是打在脸上,也打在心上。老人们都说,话不要说得太满,说得好不如做得到,就是这个道理。半夜的时候想起来,她都不知道是该露出什么表情,是感慨自己的先见之明好还是为这句话大哭一场来得痛快。她没有勇气看镜子,所以从来也没有机会得知那时真正的表情。她宁愿不知道。

  [六]
  拿着化验单从医院里出来,之璐在附近的十字路口前停住了脚步。有人踩着斑马线穿过马路,有人跟她一样,驻足停在路口,表情不明。三月中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阳光绒毛般灼人,树木绿得初有规模,来往行人终不复冬天的臃肿。
  她茫然的看着绿灯亮起,半晌后紧一紧挎包,几步小跑追上了其余路人,来到对街。远处的公车站人来人往,她心怯,随即想起附近的有个地铁站,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离开。
  就是回头的一霎那,她看到了叶仲锷的车子正停在不远处的省电视台门口,那里并不是停车的地方,可见他更有可能去电视台里办事。想要不认得他的车子实在有些困难,何况车牌号实在是再熟没有的。车窗紧闭,车身线条简洁流畅,幽幽的闪着铬色光芒,车子太好,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他跟你没有关系了。她如是安慰自己,朝着既定的方向走,可却怎么也没想到,几秒钟后她看到叶仲锷和一群人从电视台大门出来,之璐的双腿硬生生的就僵硬在路上。她识其中那位身材高挑的女子,名叫戴柳,因为曾经做过好几年的新闻主播的关系,气质相当出众。她跟叶仲锷并肩而行,低声交谈,其余人围在他们身边。从两人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很熟识的。尽管以前就知道叶仲锷跟她还有联系,不过亲眼看到,带来的刺激还是非同一般。
  认识叶仲锷后不久,之璐第一次听说了戴柳。那个时候戴柳做主播做得风生水起,同时也跟叶仲锷走得很近。任何一个社会的背面都是暗流汹涌,各种势力此消彼长,年轻漂亮的女子能在强手如林的省电视台立足,稳稳坐着第一新闻女主播的位子,没有后台是不可能的,而戴柳的后台,就是叶仲锷。
  那时她并不在乎叶仲锷跟谁交往,跟她半点没关系。再说,事情摆在眼前,她不会真的蠢到那个地步,以为在她出现之前,叶仲锷没有跟别的女人交往过。
  唯一确定的,是叶仲锷一直在帮戴柳。去年这个时候她犯了错误,受到了上级严厉的批评,人人以为她会一蹶不振的时候,她转入了幕后,现在是电视台新闻中心的副主任,依然风光无限。在谣言中,这个“东山再起”的故事里,总是有叶仲锷的身影出现。之璐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她从来没问过他。不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她一直试图跟他和叶家划清关系,不让他们影响她的生活,她很少过问他的事,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收入是多少。
  别的说法就更有趣了。之璐也是新闻记者,各类消息也都有所耳闻,关于戴柳的各类小道消息一直都没有中断,而所有的流言公认一个观点,戴柳之所以没有结婚,就是在等叶仲锷。
  跟叶仲锷结婚后,之璐曾经在几次大型的颁奖活动中见到过戴柳,两人几乎没有说过话。但仿佛是给那些流言蜚语作注释似的,戴柳看她的目光绝对不能称得上友善。,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接触,是前不久她去电视台面试,推开门,她赫然发现面试的领导就是戴柳。之璐觉得相当尴尬,还是硬着头皮坐下来。
  仿佛正常的面试那样,戴柳问她一些基本的问题,她也作了相应的回答。房间里只有她们两个,戴柳漫不经心的拿着她的简历哗哗的翻动,片刻后愉快的笑了,缓缓开口,说,钟大记者,你不用费劲了,我让你来面试,只是想看看你现在这幅样子。电视台不会要你,别的新闻单位也都不肯要你,道理你还不明白?没了叶仲锷,你什么都不是了。
  醍醐灌顶。
  所有的自尊自信一霎那被踏成碎片,之璐双手抽筋,扶着桌子站起来,伸出手说“请把我的简历还给我”;戴柳手一松,雪白的纸片从文件夹里飞出来,掉在了地上;之璐在她面前弯下腰,一张一张的收拢,然后离开。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么快又见到戴柳,而且还跟叶仲锷那么亲密。戴柳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一步三回头的返回了电视台。倒真是深情款款。
  在这个念头出现和消灭的时间内,叶仲锷侧过了头,目光随意的在空中一扫,最后在之璐所在的方向停了下来。之璐眉头一紧,但他似乎完全没有吃惊,远远的跟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那几位同样西装革履的男士略一颔首,朝她走了过来。
  原以为离婚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见到他,这次重逢,实在有点出乎意料。之璐静静站在原地,垂下目光片刻,抬眸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他面前,叫她的名字:“之璐。”
  “你好。”她客气的回答。
  叶仲锷穿着一套杰尼亚的深色西装,系着条纹的领带,布料质地很好,纹路细腻独特;西装里是件浩白色的衬衣,手腕的袖口稍稍露出来一点,怎么看都气度不凡。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衣服衬托人,一种呢,根本不需要服装的点缀,什么都能穿的好看。他毫无疑问是后者。
  以前之璐很少关心他穿什么,也不知道他衣服的牌子是什么,他的衣服从来都是送到专门的店里干洗。离婚前,她收拾他的衣物,才发现他原来那么挑剔,衣服基本上只限于两三个牌子。而她则跟他完全相反,有必要有空闲的时候她会刻意的打扮一下,但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简单收拾一下,做到整洁就出门。他们跟别的家庭截然相反。他们的朋友开玩笑时就说,不知道叶仲锷怎么忍下来的。
  “吃饭了没有?”顿一顿后叶仲锷开口,声音低沉悦耳。
  她回答:“吃过了。打算回单位。”
  “我送你。”
  之璐知道他忙,摇摇头:“不麻烦你了,地铁就在附近。”
  叶仲锷看一眼她,说:“顺路。”
  昨天晚上她照料没有睡好,吃了好几片安眠药才勉强的睡了一会,梦中依稀有脚步声在头顶上踩来踩去;今天早上若不是杨里叫她,她几乎连床都起不来。累得不想走路,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个地方作怪,于是她点头:“哦,那谢谢你了。”
  他拉开车门请她上车,礼貌得让人想赞美。之璐唇角勾起一丝笑意,怎么说两人也同床共枕了两三年,现在怎么客气成这样了?他没有问她在哪里上班,她也没说,可上车后他跟司机说“去东南出版社一趟”,之璐心下一动,看来他是早知道自己的新工作了
  他们坐在后座,后排的位子依然舒适,还是跟以往一样松软,有着淡淡的皮革香味。这么些天,之璐大脑第一次主动萌生出了睡意,忍不住想打盹,不知怎么的,却又不敢。理论上说,她什么样子他都见过并且了解,也不应该再有什么不好意思。可离婚两个字的存在,犹如王母的玉簪,硬生生的在两人之间划出了一条比银河还要宽阔的鸿沟。
  她蹙着眉心,带着些焦灼疲劳。从侧面看去,她五官柔和,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显得楚楚动人。她是那种非常耐得住看的人,初看漂亮,细看更是有种惊艳的感觉,怎么都不会看腻。虽然此时她脸色发白,但如果抚摸上去,一定又软又热。
  叶仲锷一心一意的看这个曾经是自己妻子的女子,许久后问:“这个时候,你在这里做什么?”
  “拿化验单。”
  叶仲锷脸略微一沉:“化验单?化验什么?”
  “全身检查的结果,”说完后之璐补充一句,“昨天做了一个全身检查。”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他的眼睛折射出一点细碎的光,脸部的线条一下子绷紧,然后立刻问:“结果怎么样?”
  “很好。”之璐看他一眼。原来,他居然还有点关心她。那一瞬间,他们仿佛回到最初。她躺在在医院里打点滴,而他坐在病床边,一直握着她的手。
  他眼锋从她全身掠过,说:“怎么忽然想着去体检?最近出了什么事情?”
  “没事。”之璐轻描淡写的微笑,她只能微笑。
  她想起拿到化验单时贺清宁连连摇头,问她昨晚是不是喝了酒又吃了很多的安眠药。她承认了,贺清宁用医生语气警告她,你不是铁打的。身体是你自己的,要爱惜。你本来就轻微贫血,还这么糟塌自己?药即是毒,知道不知道?安眠药是那么好吃的东西么?更是毒药!
  之璐无奈,讷讷说,贺医生,我不吃安眠药睡不着啊。我累,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睡不着。
  贺清宁问,你以前失眠吗
  之璐涩然苦笑,没有。离婚之后才开始失眠的。
  贺清宁摇了摇头,抄了个地址和电话给她,说,你的问题不是身体的问题,我看是心病,我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心病还要心药医。不过你不能再喝酒,也不能再吃安眠药,身体受不了啊。
  她拿着心理医生的地址和电话和一大沓化验单离开了医院,然后在医院外碰到刚刚离婚的丈夫和大概是她前情敌的女人。起初她并不相信贺清宁关于心病的那番话,可遇到叶仲锷了才不得不承认她的失眠和心病是大概是有关系的。不然她现在怎么就困成了这样,只想抱着他,在他怀里睡过去,最好是睡死过去,再也不用醒过来。
  可惜她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车子开得很快,很快就到了单位楼下。她打强精神拉开车门下车,对司机说“谢谢你,张师傅”;然后又看叶仲锷,说了一句“谢谢”后哑在了那里,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她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
  好在叶仲锷的心思并不在这里。他只是看着她,目光湛然,却没有说话。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对上,霎那间,仿佛有东西在耳边振荡,她垂下眼睛,转身折回公司。
  那下午之璐都神思恍惚,晚上单位为了庆祝杂志发行量增加,一帮同事用公款大快朵颐。邓牧华从贺清宁那里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很体贴的替她把所有的酒都挡下来。好容易熬到吃喝完毕,拖着又累又乏的身体回家。杨里已经回来了,趴在客厅里的茶几上写作业。见到她回来,到水又递拖鞋,再问她要不要洗澡。
  之璐摁着额头,问:“为什么不去书房写作业?”
  杨里轻轻说:“去了书房就听不到你开门的声音了。”
  那瞬间真是觉得有火从心底烧起来了,叫人温暖。之璐笑,笑完了再笑了一下,不论怎么说,还是有人对她好的。杨里从茶几上那堆本子里翻出作文本,问她:“之璐姐,我作文怎么都写不好,考试的时候怎么办呢?”
  之璐想了想:“八股文而已。写什么不重要,字迹工整,没有病句就可以了。”
  杨里“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听懂了;抱着书合本子上楼前,她站住,没有回头,开口:“之璐姐,我妈妈的案子……”这是她若干天来第一次提起她的妈妈,声音很轻,仿佛自言自语。
  “别担心,我跟鲁警官一直有联系,”之璐觉得心口被块大石头堵上,艰难的说,“会查出来的。”说完觉得自己这话太没说服力。鲁建中并没有告诉她多少事情,只是说进展不大。按照规矩,只要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查案过程就应该保密。案件没有侦破前,所有有关联的人,包括她都有嫌疑。
  因为那晚没吃安眠药的关系,之璐躺在床上,手足冰凉,怎么样睡不着。她知道需要要休息,但是脑细胞不肯停下来,白天的发生的事情在她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出现,一个画面连着一个画面,轮番上演不休。她拿起书开始看,可看不下去。实在熬不住了,就抱着电脑笔记本坐在床上上网,搜索治疗失眠症的办法,办法倒真多,满屏幕都是,但一条有用的都没有。夜里安静,只有她敲击键盘的声音在屋子里回响。
  一番徒劳后,最后她再次倒在床上,拉过被子蒙上头,恨不得可以永不见天日。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忽然有了声音,很轻微很低沉的响动,有规律的响动着,初听像摩擦,细听又像是水滴。之璐警惕性还算高,或许是因为夜里无事可做,她坐起来,再凝神细听,声音又没了。睡下去后片刻,那种声音再次出现,这次仿佛急促了一点,匆匆忙忙。半夜忽然出现消失的声音总是让她害怕,但今天仿佛例外,她把头埋在膝盖里,悲哀的想,她都已经幻听了。
  这样终于熬到了窗外渐渐发白,她眼睛睁不开,可是还是不想睡,只觉得这个时候比昨晚躺下去的时候累上了好几倍。这样熬下去,不知道还能坚持几天。
  第二天是周末,杨里一大早去了学校补课;之璐考虑再三,拿着贺清宁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心理咨询公司。
  她的心理医生名叫朱实,三十出头的女子,得体大方,看上去就叫人舒服。知道她是贺清宁介绍来的,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热情。她的确是个有办法的人,很快就把情况问清楚,然后给出建议:“你失眠已经有两个月,出现幻听,哪怕是幻觉都是正常的。最有效的办法,让你前夫回来陪你再住一段时间。”
  之璐摇头苦笑:“我只是想要睡个好觉而已,别的办法不行吗?”
  朱实沉思:“那我再给你开另一种安眠药,副作用小一些。”她写着药方,又问,“既然放不下为什么又要答应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啊。不是天大的原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垂眼,很久之后才有勇气开口:“我想,他是没办法忍受我了。最开始,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那段时间我执意就跟他分房睡觉;再后来,是工作上的事情,也是小吵不断。离婚前两个月,他跟我提出来,不希望我再做记者,说我连家都顾不到,我不答应,关系就越来越坏……朱医生,这些话我在其他人面前我都不能开口。我不瞒你,我们结婚快三年,但我几乎连他的内衣都没有买过……而且,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只是觉得他不理解我,他跟我提出离婚后我才明白,一直都是我错了。他忍了我那么久,终于对我死心,不能跟我再过下去,是啊,我做妻子真的失败。而他,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我就想,那成全他好了……”
  朱实安慰性的拍拍她的肩头:“你前夫是你第一个男朋友?”
  “不完全是,我高中时有个男朋友,叫陶儒,”之璐想一想,声音不自觉戴上自嘲的味道,“他高三毕业后就去了国外,我等了他四五年,他倒是回来了,可要跟我分手,说我一辈子都不会学会怎么在乎别人。那时我不信,现在看来,他说得真准……”
  朱实问:“你们还能不能复合?”
  “不可能了,别说他不肯再要我,”之璐声音陡然低下去,“就算他愿意,我也没有勇气再做他的妻子,一次失败已经够了。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

  [七]
  凌晨两点的时候,之璐再次听到那种奇怪的声音。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捱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的,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
  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的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的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的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的发现他们正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着她的身影。之璐张口结舌的说,这,这算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解释说,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的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么?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息,踏上了楼梯。
  二层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色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的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的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的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的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的“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映,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还很好吃。”
  “恩。”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
  看着缓缓她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的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象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份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下去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累的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待要十八只蜡烛,然后上了楼。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帐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的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象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的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的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的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过去,又挥手叫出租车。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倒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的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的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的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的“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的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发现的。鲁建中远远的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的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过去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的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的的确是名罕见的美女,但气质更是疏朗大方,怎么看都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决非善类。他于是冷眼旁观,看见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的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不过最后那个诡秘的男人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的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是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鲁建中决定霎那自己什么都顾不得,下意识的也冲到马路中央。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的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么?”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的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的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的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

  [八]
  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的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精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的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日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惟有沉默。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很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者‘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色,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拍着她的后背,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的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的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通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幅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么?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的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的看着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的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的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是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代表了什么含义。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的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7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之璐一愣,把思绪抽回来一点,问:“师姐,你有没有背人跟踪过?”
  “你被人跟踪?”邓牧华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忽的失笑,“你的爱慕者跟踪你?当年就有这种事情吧。你应该有经验的。”
  “不是这种跟踪,”之璐沉吟一下,“其实也没事,忘了这个事情吧。”
  自从那次鲁建中说过有人可能跟踪她,之璐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有点像小时候看了聊斋故事之后的感觉,情不自禁的觉得身后有东西。不论是坐车上还是不行,感觉得有人在跟随,后颈发凉。那怕是在室内都觉得不对劲,无缘无故的,战栗的感觉在全身游走,一周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了。   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发现有个未接来电,她拨回去,是李凡,问她晚上有空没有,说有事要请她帮忙。他能有什么事情找她帮忙?之璐爽快的答应下来。
  下班后李凡开车在楼下等她。李凡的花花公子作风是有名的,他靠在车上,笑得来往的女士方寸大乱。出版社的同事纷纷对这个来头不小的人行注目礼,邓牧华笑得尤其开心,之璐觉得尴尬万分,瞪了邓牧华两眼,但还是上了他的车。
  李凡请她去吃饭,安静奢华的包厢,隔音效果很好。服务员身高整齐,个个高挑动人,上菜后,礼貌的轮次退了出去。李凡问她“可不可以抽烟”,之璐笑着做了个请便的动作。原以为有什么大事,结果李凡拿出一篇稿子给她,让她看看能不能发表,说是这是他妹妹的作品,他妹妹迷上写小说了,做梦都想当作家。
  之璐收下稿子,摇摇头微笑:“就是这个事啊,那也不用特地请我吃饭吧,李总你让人把稿子送来,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之璐,别跟我客气,叫我名字好了。以前你客气一下无所谓,是怕叶兄多心,现在你们都离婚了,我就实话实说,”李凡摆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稿子的事情,还有别的事。”
  之璐压根就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要说什么,晃了晃茶杯:“请说。”
  李凡身子前倾,表情从容,语气平平常常,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最平常的一件事情:“我想追你,可以吧。”
  房间里的灯光恰当的闪了闪。之璐迅速的眨眼,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李凡的表情,也没有听错他的话,然后才回答:“对不起,不可以。”
  李凡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挑眉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觉得我是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是有很多女朋友。我一开始就很喜欢你,想追你的,后来才知道你结婚了,而且老公还是叶仲锷。我不得不对你死心。”
  之璐抿嘴,片刻后重复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合在一处,十指交叉,方才慢慢开口:“离婚这个事情,我没有办法。不论仲锷怎么想的……但是,我爱他,我比自己想象的更爱他,我不能再爱上别人。我像傻子一样,错过很多事情,这些我都没办法,我无能为力。所以,对不起,我永远不会用你或者任何一个人当镇定剂。”
  她站起来,说:“李总,谢谢你抬爱。我先走一步。”走到了门口,李凡忽然叫住她,暧昧的灯光下,他脸色阴晴不定,沉声说:“之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之璐欠身,打开包厢门,径直去了柜台,结了账离开。她不想欠他什么,一顿饭也不愿意。
  外面已经是晚上,霓虹灯光闪烁不停。她顺着宽阔的马路慢慢的走,从一栋栋高楼大厦面前走过去,心事沉沉,脑子还想着李凡刚刚那番话。李凡表态说要追她,她与其说是震惊,更不如说是遗憾。她心里有数,跟他再作朋友应该很难了,几乎不可能。
  忽然耳边传来七八岁小孩子的哭声。之璐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分辨出哭声是从身边两栋大厦里的小巷子传来的,巷子里没有灯,她的视力还不错,努力分辨可依然看不清楚里面何事。然而,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大更惨烈,仿佛在声嘶力竭的述说什么不幸的遭遇。
  之璐抓紧肩头的挎包,毫不犹豫的进入巷子,扬声问:“有人么?哪个小朋友在哭?别怕,阿姨来找你。”
  巷子里的地面不平整,之璐深一脚浅一脚的往里走,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纪实新闻报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市区,甚至市中心都会有这样的小巷子,路灯昏暗,或者没有路灯。哪怕城市建设做的再好不过,总还是会有这些地方,阳光照不到,游离于城市建筑规划之外,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方也是犯罪高发之地,政府拿它们无能为力。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在那篇稿子里写的内容,寻找着哭声的来源。眼睛渐渐习惯了没有光亮的环境,她也借助月光,渐渐能把墙壁,地面,更远处的垃圾筒分辨出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哭声嘎然而止,巷子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空旷,人也格外敏感。
  几年的记者没有白干,其间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她的直觉发挥作用,告诉她危险临近;之璐猛然一个转身,另一个男人的气息逼近身后,一眨眼的功夫,刀锋割破空气,颈旁一片冰凉。金属的质感在皮肤上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温湿的手指触觉,带着不容分说的敌意。
  那人速度极快,力气也大的不可思议,双手宛如铁钳,把她的双手扭到身后,阻止了她想去摸手机的动作;然后在她耳畔轻笑,拿着那把毫无温度的刀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脖子,嘶嘶的低笑,冰凉刺骨。这把声音是之璐听过的最让人胆寒的声音,她在心里酝酿着措辞,想,如果眼睛蛇王能说话,二者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他说:“乖,想活命就别动。”

  [九]
  事已至此,之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冷静下来。无论如何,她不想死在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人手里。
  那人声音果断:“文件在哪里?”
  当下就是一愣,之璐一头雾水:“什么文件?”
  他不耐烦,拿刀在她脖子上敲了敲,语气更加凌厉:“我问你,那文件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什么文件,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之璐平静的回答。她脑子里升腾起一个念头,这人很可能是找错了人。以前也经常收到威胁要杀她的邮件电话之类,但是这样真刀真枪的威胁,还是首次体验。 _
  他不耐烦,之璐感觉手腕狠狠的被人一扭,钻心的疼。冷汗顺着她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颊滚下来,同时听到他说:“原来你真的不想活了。”
  脖子那里冰凉,他的刀就停在自己的脖子的动脉血管处,只要轻轻一割,她大概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平生第一次跟死亡如此临近,这种感觉让她呆了几秒钟。一阵阵的阴冷的风在她心里抽打,死亡在她耳边喘息延续。 ,
  她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大脑冷静下来,平和的说:“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我有你说的东西,你杀了我,岂不是更加得不到?”
  身后的人影没说话,那份安静更让人恐惧
  之璐觉得缺氧,深深吸一口气后继续说:“如果那份文件值得我这条命来换,那我怎么又会把它放在你找得的地方?如果我死了,那份文件还会安全?你觉得我会这么蠢?坦白说,你杀了我一点好处也没有,还要背上一条人命。”
  回答却透着极度的轻蔑:“人命算什么?”
  之璐缄默片刻,她绞尽脑汁的整理思路,回忆自己曾经在犯罪心理学这门选修课上听到的内容。顿一顿后,她清晰的开口:“是真的,我不知道什么文件,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你确信自己没找错人,请你先告诉我那份文件到底是什么?”
  那人笑了几声,刀锋避开她的脖子:“倒是有几分胆量。”
  “你是谁派来的?”之璐暗暗松一口气,“为什么找上我?”
  话音一落,那把刀子移动下滑,移到了她的胸口,虽然刀尖距离胸口有一定的距离,但衣服她也能感觉出刀子里散发出的寒意。低头一看,这个巷子光线如此黯淡,刀身窄窄,看不真切,依稀感觉是不锈钢制成的。她闭上双眼,一字一句的问:“许大姐也是你杀的?”
  那个人一时没说话,片刻后狰狞的笑了几声:“看来,我实在不能留你。”
  问话之前她已经有了答案,现在终于确定下来。这个人的笑声里分明透露着渴望,绝对动了杀意,就是像是闻到鲜血味道的吸血鬼,凶狠残忍,没有任何怜悯之心。
  霎那间绝望拥上了心头,世界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刻被无限延长。生死旋踵,她想起看过很多次的一本书,喃喃的背,“白天和晚上,夏天和冬天,光和黑暗,全部都被接受。当两者都被接受,当生命的两极都被接受,你就会得到平衡……”
  哪里还听过这段话?
  那个夜晚,叶仲锷带她出去,他们在五十层大厦的楼顶,楼顶的风毫无遮拦,肆意呼啸,她穿着他的外套,感觉到无法解释的温暖;地面和天空的距离同样遥远,远得一切都静止不动。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坐在栏杆上,笑着跟他说尼采、康德,叔本华、奥修,眉飞色舞的背文章的节选给他听;她的手在他的手心汲取温暖,忽然一低头,愕然发现右手的无名指上多了一个戒指。
  他吻她的手背,抬起头时目光如星,写满温柔;他说,钟之璐,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切还是最初。
  忽然手臂能活动了,之璐感觉她身后的那个男人在拿上衣里的手机;死寂的巷子里,距离又近,手机那头里的声音隐约可以分辨,没有什么特色的中年男子声音,带着南方口音。那人一直听着,最后几近不满的把手机塞回衣服里,冰冷的声音说了一句,“算你命大。”之璐一个闪神,他跟出现时一样,迅速消失在漆黑的巷子深处。之璐呆呆看着,没勇气追上去。
  百多米的距离奇长无比,之璐拖着沉痛的双腿离开,回到宽阔的马路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她忽然想流泪。僵硬的双腿开始软化,她踉踉跄跄的扶着墙站定,下意识的摸出手机,刷刷的翻着电话本,终于翻倒了“老公”那条,拨打出去。悠长铃声响起时,她猛然醒悟,重重摁了挂机键。
  她打车回家,在车上终于觉得后怕,恐惧宛如后劲十足的酒,一下子涌到了喉咙,逼得她想连连咳嗽,可第一声之后就忍住了。她没有任何地方受伤,浑身上下的神经都绷得直直的,稍微一个触动都能让她心跳急剧加速。跟凶手如此近距离接触,而自己也差点被杀,对钟之璐而言,绝对是个全新且叫人战栗的体验。
  都不知道那个晚上怎么熬过去的,可不想让人看出来,她掩饰的不算成功,杨里很担心,问她晚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她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只让她上楼学习。杨里魂不守舍,上楼的时候没注意脚下,结结实实的摔了下来,膝盖小腿上青了一大片。
  之璐找红花油给她抹上,然后送她回了卧室,去书房把很久不用的素描本和笔找出来,坐下,把感觉到的所有关于凶手的外貌和身体上的细节都画或者记录下来,聚精会神时,手边的座机响了,她没抬头,顺手抓起来:“你好。”
  “之璐,是我。”
  一呆,竟然是叶仲锷的声音,温润低沉。
  “哦,哦,”之璐说,“是你啊。”
  叶仲锷问:“晚上你给我打电话,有事?”
  “哦,没什么事情的,不好意思啊,是我拨错号码了。”之璐敏捷而轻快的笑了两声,转变之快,她自己都咂舌。可电话那边没声音,冷场,她于是继续说,“真没什么事情啊,本来是打给师姐的,结果选错了,拨号码拨到你这里了。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打给你的,你别误会,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了。”
  “真的?”叶仲锷声音一沉,“拨错了?”
  “当然是这样,肯定是拨错了,”刚刚说了那么多话,反而接近欲盖弥彰,露出了怯意,之璐懊悔得心如猫抓,换了个语气,笑嘻嘻的,仿佛刚刚中了奖那样满是喜气,“我还有事情呢,不跟你聊了,再见,晚安。”
  一下子挂了电话。她没勇气再说下去,只怕一开口就会忍不住嚎啕大哭,出声哀求。他们认识五六年,夫妻作了三年,她从来没在他面前留过一滴眼泪,甚至委屈都没露过,即使最后离婚的时候,她也什么都没说。
  她住他的,吃他的,这屋子里差不多一切都是他的;她也辗转从别人那里听说到,杨里父亲所在工厂的那篇纪实报道因为太过敏感曾被主任掐掉,是有人在幕后帮了她一把。只要世界上还有任何一条别的路可以走,她都不愿意借助他的力量,她相信自己有能力,可是跟他和叶家比起来,真的是一文不名。现实就是如此,她不得不依靠他,尽管她从不可能提出要求,尽管他也从不会提及帮助,可实际上他的影子就是无处不在;她只能像攀援的凌霄花那样,紧紧依附着高大的橡树生存。是的,她不甘心如此。
  之璐握着铅笔,仿佛不会活动的木偶,她呆呆的想,自己曾经取得那些成功,到底他有多少功劳?她在南方新闻报社的工作,是不是也有他的操作?连以前的情人他都仗义的伸手加以援助,又会怎么对她?一直以来,她关于婚姻的反思到这里就终结。今天也不例外。她埋头画出凶手的轮廓,照例不再进行深入的思考。她恐惧最后的答案,她有预感,这个答案会让她兵败如山倒。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她已经在看《第二性》这本书,十几年下来,书虽然是翻烂了,“平等”两个字却深深的烙在她的脊柱上,她知道自尊不能当饭吃,也知道夫妻之间不应该计较这些,可依然固守着最后一点的迂腐可怜的骄傲,乃至顽固。
  第二天之璐去了趟公安局,告诉把昨天遇到的事故汇报给鲁建中,她说的非常详细,可鲁建中依然不厌其烦把一切细节问了又问。
  鲁建中看着素描,若有所思:“按照你的说法,那个人只比你高了一点,看来,跟在超市里跟随你的不是同一人。”
之璐无力的苦笑,怎么还有两三个人对她不利?她侧头,从取证室的窗户看出去,警察们忙碌而有序。她忽然觉得,这么久以来,自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感。在鲁建中的示意下,其他两名同是调查这个案子的警察起身离开,取证室里只剩下他们二人。
  鲁建中清了清嗓子,开口说:“本来案子的调查情况不应该随便透露,但你差点被凶手伤害,也应该知道一些情况。”
  之璐静静听着。
  “凶杀案之后,我们在现场的取证彻底失败。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任何可以用的证据。然后又调查闻讯了嘉禾路附近的一些居民,那里汇集了三交九流的人,什么人出现都不奇怪,从邻居那里,我们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但附近一个卖杂货的老太太却跟我们反映了一个情况。那个老人家每天都在路口买杂货,许惠淑只要有空就会跟她聊聊天。她去世的前一个星期开始,就有些不正常了,老人家说她每天神色匆匆,很奇怪的问她怎么现在都不跟她聊天了,她说‘大娘,最近有人跟踪我,我要小心一点。’”
  之璐一愣:“原来许大姐知道有人对她不利?”
  “是,而且她预料到自己会出事,这是线索一,”鲁建中徐徐说,“其二,关于那个小说。我们去找过吴姜,从她那里要来了书迷来信和邮件。其中有两封信不正常,写信的人痴迷《蓝白色的日光》那篇小说,几近走火入魔。没有来信地址,信封上印了邮编,一查,才知道是河西区嘉禾路那一带。这样两个线索就串起来了。”
  沉思半晌,之璐开口:“吴姜的小说并不是大众都能接受的,另类,意识流,没相当文化基础的人甚至都看不懂。鲁警官,能不能把那些信给我看看?”
  鲁建中打了个内线电话,隔一会有人把信的复印本送来,薄薄的四页,字很大,很潦草,之璐仔细的读完,惊异的指着信纸说:“你看这句,‘我们存在的本身,就是潜在的死亡’,这是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说过的话,写信的这人,看过一些书。”
  “你昨天晚上遇到的人应该就是凶手,你觉得符不符合写这封信作者的特征?”
  之璐摁着额角:“感觉上差不多,并不是完全的疯子和杀人狂,目的性很强,也很有头脑。只是我实在不知道那份文件是什么。”
  鲁建中说:“你觉得杨里知道多少内幕,她有没有可能对警方或者对你瞒了一些事情?”
  之璐摇摇头:“小里能知道什么?知道的话不会告诉我们?别的人有可能隐瞒,可小里不一样,我了解她,再说,死的人是她的母亲。”
  “未必,”鲁建中瞥她一眼,“连那个卖杂货的老太太都能觉得许惠淑神经高度紧张,杨里是她的女儿,母女的生活空间就是那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间,她会感觉不到?许惠淑为了女儿的安全,可能会想办法瞒着,但是你她觉得真能瞒得过杨里?”
  之璐彻底说不出话了。她知道,也许,十个大人都不及杨里的聪明敏锐,勇气毅力。
  鲁建中蹙眉:“上次在你家,我私下问过杨里,可是她坚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我相信她有苦衷,因此不能告诉我们。我办案这五六年,这个案子是我见到过最复杂难解的案子之一。所以,之璐,你务必要去问问她,你们关系亲近,她也许会告诉你。这也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你被人威胁,她也有可能遇上这种事情。”
  这番话听的她心彻底都凉透。眼看再无可说,她起身告辞,鲁建中送她到公安局门口,调查取证的那大半个小时他都表情严肃,宛如此刻的天空那么阴沉;现在缓和一点,不再是公事公办的语气,仿佛两个好朋友之间的聊天,叙旧:“之璐,别这样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还有,下班了就早点回家,不要再走小路。看到可疑的人,听到可疑的声音不要接近,立刻给我打电话。别一个人自作主张,这样的凶手,你对付不了的,交给我们警方。”
  之璐笑笑,点头应允:“谢谢你,我都记住了。我想,他昨天既然放过我,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对我有太大的威胁。”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鲁建中想起她昨晚遇到的危险,喉头紧了又紧;如果不是还要加班,他肯定会送她回去;忍不住想看看她的脸,于是他开口叫住她。她回头,表情诧异,鲁建中一时失语,而她的惊讶之色越来越浓,沉默了片刻,他指了指天空:“要下雨了,路上走好。”
  若有所思回到公安局,一抬头,发现几个刑警队年轻小警察看着他,笑嘻嘻:“鲁队,怎么不去送送人家?”
  鲁建中板着脸,目光凌厉的从他们脸上扫过去。
  “翻脸了翻脸了,”大家开始笑,“那钟记者不错啊,那么漂亮,身材又好,这个案子结了就去追人家吧,省得一辈子孤家寡人。”
  鲁建中笑微微开口:“手里的事情都干完了?那明天一早把调查报告交给我。”一句话虾得众人做鸟兽散,他在原地站立片刻,等待着心里某个地方发芽开花。
  看着车窗外越来越密集的云层,之璐心想,果真要下雨了。云层越来越低,从这个城市高大的建筑群顶端掠过。风艰难的从开着的车窗溜进来,从另一侧溜出去。风不算大,可路上的行人行走的却格外艰难,遇到熟人打个招呼,几乎没有笑容。
  可是之璐预料错了。她回到家,做饭,吃饭,等到杨里下晚自习回来,这场雨还是迟迟没有落下,云层更低,风声更大,就是没有雨。
  杨里的头发给吹的乱七八糟,这场欲下未下的雨给这个暖冬带来了冰冷的味道。她冻得哆嗦,坐下好一会才缓和过来。之璐坐在她旁边,用手指帮她把头发理顺,然后拿出一只九成新的手机给她,说:“小里,你以后随身带着这个手机,里面有我和鲁警官的电话号码,遇到什么事,马上联系我们。”
  杨里愕然,不肯接受。之璐知道她会这个反应,一五一十的把昨晚遇到的事情说了一次,看到她的脸色一变再变,于是补充道:“凶手能找上我,也有可能会找到你。拿着,有备无患。”
  这样一说,杨里听话的把那只小巧的红色手机接过,目光依然直愣愣的盯着前方:“之璐姐,杀我妈的那个凶手,跟你要文件,然后也要杀你么?”
  勉强的笑了笑,之璐端着玻璃杯灌了几口水,貌似冷静的开口说:“小里,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有这样一份性命攸关的文件?”
  杨里慢慢的回答,声音轻得好像要飘起来:“我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
  那个样子真叫人心疼,之璐不忍心再追问,拍拍她的头:“我相信你。我不再问了,去睡吧。”   杨里听话的回了卧室,之璐为她盖好了被子。杨里睡着了就像个小孩子,眉心蹙着,清秀的面容写满了忍耐到极限的疲乏。之璐默默看着她熟睡的面容,忽的有些羡慕,想起以前,从来不知失眠为何物,而现在,想睡好觉而不得。难怪哲人说,能睡觉是至高无上的幸福。
  回到卧室,之璐把每一盏灯都摁亮,又打开家庭影院,开始看不知道看了多少次的电影《指环王》,她把声音关的很低,可墙壁却还在震动。起初她是诧异,忽然的巨响之后,她起身拉开窗帘,方知何故——
  黑夜茫茫,两个小时前还算温和的风在此时变成骤风,带着不可言说的霸道,狠狠拍打的卧室落地窗上钢化玻璃,每一声都宛如狮子的怒吼;而窗户外面电闪雷鸣,惨败灼目的白光上过,雷声震耳欲聋,闪电雷声如此密集,几乎毫无间隙,极响的一个惊雷之后,暴雨如注狂泻而下,仿佛带着造物者的旨意,任务就是吞噬这个世界。别说此时是四月,就连炎夏的时候都很少有这样的狂风骤雨。
  她站在窗户后看了一会,觉得疲倦,就在她转身的一霎那,所有的灯光都失去了。卧室里一片漆黑,黑暗覆盖了一切,包括她的视觉。
  之璐极其怕黑,她条件性反射的开始哆嗦,身体各个部分和潜意识都在提醒她,今天的情况相当不妙。她努力压下越来越强烈的恐惧,在黑暗中摸索到了墙上的开关,“啪啪啪”的摁了几下,确信下来一件事——停电了。
  片刻后她的眼睛适应了卧室的黑暗,大致可以看清门上的把手在暗处闪闪发亮,忽然急促的拍门声一声重过一声的响起,伴随着是杨里惊恐失控的声音:“之璐姐,之璐姐,你起来啊……”
  她打开了门,杨里一下子扑到她怀里,歇斯底里的叫:“之璐姐,我刚刚看到了一个人,在屋子里,我看到一个人……”
  之璐猛然抬起头来。一到闪电划破天际。客厅的落地窗帘没有全部拉上,还有一条半米长的缝隙,雪白的电光透过那缝隙钻进了客厅,照亮了一切。她站在卧室门口,客厅的一切一览无余。光芒转瞬即逝,之璐依稀看到,客厅的最远处,厨房和酒橱交接的地方,一道模糊的身影立在那里。

  [十]
  何为恐惧?
  上大一的时候,之璐曾经花过大量时间阅读《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并为它撰写了数篇评论。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彻底的读懂了这篇深刻的小说,可此时此地,她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她诧异自己的迟钝,居然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才首次想到,小说里弥漫着的从来不是对黑夜的恐惧,也不是对未知的恐惧,而是——对人生的苦难,对活着的恐惧。
  人生的无助,无望,无用逼得她走入恐惧的想像里去,像雾霭一般不可避免地缓缓升起,模糊了她的来路和去处,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宛如黄泉路上。是啊,黄泉,还不如死了好。
  偏偏不能。她活着。之璐张张嘴,说:“谁在那里?谁在那里!你在找什么东西?”
  没有人回答,雷雨拍打窗户,哗啦作响。之璐在黑暗中摸索着回到了床头,拿起座机,指示灯没有亮,听筒里没有任何声音。她又顺着床头摸手机,本来习惯把手机放在枕边,可今天什么事情都偏离了正常的方向,自然,手机不在以往应该待着的地方。她又惊又急,杨里提醒了她:“客厅也有电话。”
  从敞开的卧室门往外看,客厅漆黑一片,是包容一切的黑暗,那里面,藏着太多的可能性,其中之一就是手握凶器的凶手,有着狰狞的面目。可客厅不能不去,电话是她向外求救的唯一方式。
  她跟杨里互相搀扶着来到客厅,手心都是冷汗,目光谨慎的四处乱晃。窗外的雨下的正酣,屋子里每一声响动都能使她们心跳剧烈加速。之璐摸着沙发坐下,搁搁绊绊的摸到了电话,拿起来,依然没有声音,指示灯依然也没亮。
  电话打不通,手机找不到。她抱着杨里,想,莫非是她们今天要困死在这里?一道白光乍现,她目光低垂,浑身发寒,随即否认了这种可能性——在那些时不时闪起的白光里,她目光随着电话线一路游走,电话搁在两张沙发的中间,靠着墙壁,稍微往茶几后一看,就能清楚的发现——半截电话线吊在空中。
  整整二十七年来,钟之璐的人生从未象这几天时间这样波澜壮阔过。阴谋和陷害,绝望和反抗,谋杀和被杀,而如今是终极思考,生存和死亡。
  忽然杨里把她的手机递过来。杨里也看到那跟被剪断的电话线,恐惧袭上了心头,说话也不利索:“之璐姐,这个,你的手机,在沙发上,刚刚我摸到了。”
  宛如一线生机。之璐拨电话给鲁建中,他一下子就接了电话。警察就是不一样,声音很亮,非常有威慑力,让本来惶惶不安的之璐镇定下来。鲁建中听完叙述,声音一沉:“那个人还在你家里?”
  “应该是,不过我没看到人。”之璐开口。
  鲁建中知道她家房子大,藏一个人太容易不过,他让自己安心,说:“小里在么?”
  “她在我身边。”
  “找一样可以防身的东西,看门锁好了没有,去邻居家躲一躲,”鲁建中说,“一定要冷静,就算正面遇到那人,也试图讲道理。”
  之璐压低声音:“我不敢动……我们停电了……”
  “那就呆着不要动,”鲁建中急速的说,“千万不要轻举妄动。那人没有现身,说明他目前不会想要害你们。”
  挂上电话,之璐环顾了一圈屋子,没有人从黑夜里潜出来,仿佛那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看到的那个影子不过是某物体的阴影而已。杨里的声音似乎在发抖,说:“或许走了吧,啊,肯定是走了。他有办法进来,也有办法离开。”
  “怎么进来的?”之璐接着她的话往下问,同时自己也有了答案。她再次翻开手机,根本不翻电话本,直接输入了一串十一位的数字,拨了出去。她小心翼翼的把手机举到耳边,等待着那个声音的出现,每一声细长的“嘟”都是一种凌迟。
  电话无人接听,断了。之璐再拨了一次,这次那个她期待已久的声音终于在手机那头响起来,既遥远又熟悉:“喂。”
  毫无疑问,被电话吵醒前,叶仲锷正在睡觉。他声音慵懒,有点沙哑,因而显得非常性感。几年夫妻,哪怕她再粗心大意,他某些方面的一些小细节她也不可能不注意到。例如这种声音。果不其然,另一个柔软娇媚的声音响起:“仲锷,是谁这么晚打电话来?”
  仲锷仲锷,叫得真是甜蜜,听的人心都融化了。极少女人能这么亲密的叫他。之璐觉得窒息。前两分钟前她还觉得那半截电话线是她遇到的最恐怖的事物,可现在她才知道,这个女人的声音才是最有杀伤力的,疼得五脏六腑移了个位子。他从来都不缺女人暖床,就像邓牧华说的,她这一离任,不知道多少女人都会倒贴过去。唯一安慰的,是叶仲锷没有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而那边也沉默着。仿佛是隔了天长地久,之璐终于开口:“是我。”又怕他听不出自己的声音,忙忙解释,“是我,钟之璐。我问你一点事情。”
  叶仲锷仿佛没有情绪,声音不见波澜:“我在听。”
  “家里的钥匙,你那里还有一套吧?现在还在不在?”之璐说。婚是离了,这栋房子的钥匙他也带走了其中的一套。
  叶仲锷停了停:“应该在。”
  “没有丢?也没被人拿走?”
  叶仲锷短促的笑了一声,很平淡,谁都不可能听出什么别样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把家里的东西乱扔?”
  “不是这个意思。”之璐有口难辨,艰难的说,“我只是想知道,钥匙还在不在你那里。”
  “够了,钟之璐,你半夜三更打电话就是问我这个?”叶仲锷不复平淡的音调,厉声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之璐张张嘴正要说话,那个娇弱的女声又说了一句“原来是她。”这句话让她心如死灰。自己为什么要让他帮忙?又有什么资格让他帮忙呢?说到底,这些事情也都是她的问题。他事情向来都多得数不清,更重要的,他身边还躺着别的女人。已经落了已是下风,再说什么又有多么重要呢。
  她挂了电话。黑夜中感觉杨里推推她,有些惶恐的开口,“之璐姐,你为什么不告诉叶大哥我们现在有危险?”
  之璐惟有抱紧她,说“我们不会有危险的”,压制着极度的恐惧,摸索着去厨房拿了一把刀,放在茶几上。两个人蜷缩在沙发上,等待未知的命运。
  渐渐的,雨下到兴头上,雷电也少起来。身体可以不动,思路却远了。想起了最初。
  那次采访结束后,她以为自己跟他就不会有什么关系了。一个是在金融界光芒四射,前景无可限量的青年才俊;一个是还在艰难读研究生的女学生,清涩得好像刚刚成型的小南瓜。相差悬殊的两个人,所以她认为,那篇报道写完后,他们就没有任何交集了。彼时她对他是真的没半点想法,只是单纯的欣赏这个男人,哪里能想到后来嫁给他然后又离婚?人生之诡密,也在于此。
  可不久后他却打电话来,申明要看看她写的报道,之璐只好给他送过去。在他那宽阔的办公室里,他拿着那份薄薄的校报看了很久。他之前接受过的采访并不少,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建立基业打江山的时候,一定的曝光率对事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结婚后这几年,他淡下来,事业大起来的时候,也不需要这些,反而需要避嫌。
  那时之璐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看那份最名不见经传的校报那么久,她忐忑的想,自己写错了什么?八开的报纸,他的访谈占据了二分之一的版面。客观纪实,很是四平八稳,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动。报纸上印了一张黑白的图片,相当英俊的年轻人,穿着深色西装,脸微侧,下颏扬起,鼻梁高挺,狭长的眼睛里蓄满微笑,浑身上下都流露出那份不多不少的潇洒和自信。
  其实他动起来比静止的照片好看多了。静止起来,不过是个英俊的男人而已;动起来的时候,彻底展现了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看着自己的照片,问她,这张照片,是你选的?
  之璐摇头,诧异他怎么会想到了这里,肯定的回答道,怎么会是我呢,是校报的组版编辑选的。   他的眉毛往下一压,说,写的不错,我请你吃饭,如何?
  之璐稍微一怔,为了这么篇报道请她吃饭,太小题大作。她摇摇头想拒绝,他又说,今天是不行了。过几天怎么样?我给你打电话?
  结果那顿饭一拖就是两个个星期。她那时在食堂吃饭,接到他的电话一时都没想起来是谁。见面时他说真是对不起,然后就自作主张的再请她吃饭作补偿。
  之璐当时真是苦笑不得,感觉自己比他还抱歉,连连摇头,重重的摇头说,叶先生,真的没什么啊,一顿饭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忘记这事了。
  不知怎的,叶仲锷神色不豫的看她一眼,你已经忘记了?
  之璐说,是啊。我看,下次吃饭也没太大的必要吧。无功不受禄,就算有功也不能随便受禄的。这顿饭已经让我很不好意思了,谢谢你。
  叶仲锷放下刀叉,凝视她的眼睛,说,这顿饭让你不愉快?
  完全不是这样。那顿饭他们吃的相当愉快,他谈吐不俗,两人有不少的共同话题,钟之璐是单纯了一点,但是她看书多,知识面的广博得让对面的叶仲锷吃惊,政治,哲学,文学,科学上能聊得很好,他们一唱一合,配合堪称完美。后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劝她,之璐,你的性格,不适合做记者,你应该留在学校里专心做学问,你会有真正的成就。毕业之后直接念博士,在留校做老师教授,我养你就可以了,你乖乖念书吧。
  她当即瞪圆了眼睛,强烈反对。他听了,叹了口气,之后都没再提过类似的话题。
  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不知怎么的,想起了这谈话。是的,他是有道理的,他一直是有道理的。随即又想起第一次回家时,钟载国跟她谈起自己的准女婿,评价说,叶仲锷这个人,对内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对外犹如外交官那样滴水不漏,尤其难得的,是极具知人之明,看人相当精准,说完后又建议他们结婚后,她都听他的。
  怎么可能听他的,她把爸爸这番话当成了耳旁风,让它飞过去了,连云彩都没留下。那时候她太年轻,像第一次张开翅膀的雏鸟,不论三七二十一都要往外飞,谁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一定要等到吃苦才开始后悔。
  吃苦,这也是成熟的必然经过,没有人逃得开。可是,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如此的惨痛。
  敲门声响起来。之璐飞奔着去开门,有人来,她们就有救了。门一打开,她当即愣住。走廊的风卷着雨水气吹进屋子,她忍不住一个哆嗦。
  那时还没有来电,来人之一的鲁建中带着电筒,他穿着雨衣,水顺着胶布往外淌,他目光不掩诧异;而另一个人,不论是身材还是外貌,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电筒光芒有限,她只能看到他脸色铁青,目光凌厉如刀,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那间昂贵的休闲服几乎湿透了。
  这是个什么状况?这么大的暴雨啊。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情——之璐脸苦笑都没力气,她侧身让他们进来,摸索着从鞋橱里拿出两双男式拖鞋,摆好,站起来的时候,重复说,谢谢,谢谢。都不知道自己在谢谁。
  两位男士一前一后的走进客厅,上了一级台阶,在沙发上落座。电筒放在茶几上,橙色的光向外,可是客厅太大,黑色太深,就像黑洞一样,把光芒深深的吸了进去,都没个回音。之璐想,停电也有个好处,不用看到对方脸上的神情。她介绍:“这是公安局的鲁建中刑警,这个小姑娘是杨里,许惠淑大姐的女儿,”一顿,看向另一个方向,说,“这位是我的前夫,叶仲锷。”
  叶仲锷伸出手,说:“鲁警官,你好。刚刚在楼下,碰见过了。”
  鲁建中也伸手一握,“叶先生,你好。”
  刚刚在楼下的停车场已经见过对方,电梯不能用了,两人沿着楼梯走上来,目光对上过几次,礼貌的点头,猜测在这样的雷雨天气,对方会去哪一家。最后终于双双停在同一扇门门口,尴尬和压抑陡然到达顶峰。
  前夫?鲁建中心里浮起不安的感觉,他竭力把那种感觉压下去,强迫把那些纷乱、没有头绪的念头暂时压下去,以警察的身份思考。他借着微弱的光芒,仔细的打量另一边沙发上的之璐和一声不吭的杨里,一路上焦灼不安的那颗心终于松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们没事就好。那个人有没有可能还在屋子里?”
  “不知道,”之璐说,“我们在客厅坐了这么久,没有感觉有人出没。”
  杨里在一旁补充:“我看着时间,刚刚二十九分钟。”
  鲁建中沉思:“会不会是你们的错觉?”
  之璐苦笑:“怎么可能?”
  卧室的灯忽然亮了。之璐几乎是跑过去站起来把客厅的灯一一打开,回来之后站在茶几前,指着电话线,说:“你们看。还有卧室的电话,我估计线也被切了。”
  鲁建中面色一凛,拿起那根电话线,看了几眼;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哪个人的?”
  杨里说:“打雷的时候我醒了,起床去厕所。那时候刚刚停电了。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厨房门口有个黑影子,闪电一过,那个人又没了;我吓呆了,去那边卧室找之璐姐。” :
  “是,我开门的时候,也看到了一个黑影子,就站在酒橱那里。”
  “多高?”
  之璐回忆了一下,挫败的摇头:“完全看不清楚。”
  “我也是,”杨里声音小的很,“吓坏了,根本不记得了。” _
  鲁建中若有所思的“嗯”一声,起身,说:“我去检查一下。”
  自进屋后叶仲锷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之璐,他听完事情经过,沉声说:“你打电话原来就是问我这个,竟然有人闯进家里来了。你真是——你真是,让我说你什么好!”
  这么些年第一次见到他脸色阴沉到这个样子,之璐都傻了眼,在他的注视下,目光低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杨里却不知道哪里来了勇气,怯生生的开口:“叶大哥,你别怪之璐姐,这个事情谁都想不到。”
  这句话让叶仲锷打量了一下杨里,他对她温柔和蔼的笑笑;然后抬头看之璐,立刻变了一个人,神色毫不客气。之璐知道这件事情难以解释,更担心他感冒着凉,说话带这些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恳求意味:“你头发衣服都湿了,去换衣服吧,家里还有你一套衣服。”
  叶仲锷亦想单独跟她单独谈话,紧着眉头大步流星的跟她进了卧室,手上一用力,带上了门。
  之璐打开衣柜的门,半蹲下,拖出最下面一格,找出了一件白色休闲的外套递给他,解释说“新的,你走之前订做的”;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又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转了个身,看到他把换下来的湿衣服挂在衣架上,然后坐在床沿,前额上粘着的头发也都湿透,这个情景如此熟悉,她一瞬间就不会动了;他坐在床沿,她站在一旁,把那条纯白的毛巾攥在手里,迟迟没有递出去。
  叶仲锷看着她,锐利的目光仿佛是画家手里的笔,先勾勒出她的轮廓,再是全身的细节。精神很差,并且比以前更瘦,因此看上去高了一点,好像风都能把她吹倒在地上;以前那么精神的钟之璐现在无精打采,仿佛不会笑了,随时随地都能走神。灯光自她漆黑头发一路跌落,折出一点黯淡的光。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心中绞痛,那种疼痛很快扩展到了全身。可是该问的该说的,还是不能放过:“钟之璐,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你在镜子里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她没说话。心里有数,像这个样子,只有一个原因,这个正在训斥他的男人,不要她了。她把毛巾递给他,斟酌着把许淑惠和杨里的事情说了,想了想,还是把被人威胁的那段事情隐去,她实在不想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到了这个地步。
  “只有这些?”
  “嗯。”她肯定的说。
  叶仲锷听完,已经恢复镇定冷静。他左边的眉毛微微上扬,之璐知道这是他面对极难问题时才会露出的表情,可是他却撇开这个话题,转而说:“鲁建中跟你什么关系?”
  “他负责调查许大姐的案子,帮了我很多忙。”
  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叶仲锷微微笑了一下,亲切而模糊的微笑,曾经她最熟悉的笑容。他草草擦了头发,随即站起来朝外走:“出去吧,看他找到什么线索没有。”说着,顺手把毛巾挂在了衣架上。
  几步之后,感觉自己外套的后摆被人用手拉住,明显的求救信号。之璐从来都不轻易服软,仅有的几次都是如此。她扯着他的衣服,一回头,准能看到她垂着眼睛,咬着下唇,艰难的把话说完整这次也不例外,他目光稍低,没有意外的发现她的手抓着他的外套,皮肤的颜色和外套的颜色不相上下,他一时竟然不能分开;他无声的看着她毫无血色的脸,听到她喃喃说:“谢谢你能来。今天晚上……你能不能不走?我怕。”

  [十一]
  结果出乎人意料的是,鲁建中这样优秀的刑警,在房间里居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可疑人士;他可能到达的地方没有留下明显的脚印;门亦没有被撬开的痕迹;阳台没有攀爬的痕迹。除了那几根断掉的电话线和书房里满地狼藉的情况,那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出现过。或者说,在她们惊慌失措的时候,那个人打开门溜走了。如此高明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使人想起许惠淑的案子,也是事后无迹可寻,看来,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高明得让人心惊胆寒。
  他们站在乱七八糟的书房里,人人表情严肃。鲁建中说:“明天我会去跟小区保安要录像带,再让人来这里取一下指纹。锁一定要换,安全意识要增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说着他审视的看着钟之璐,问,“这个人到底是冲着你来的,还是杨里?你以前的得罪过什么人?”
  房间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之璐身上,气氛凝重,她想笑笑缓和气氛,可却怎么都笑不起来,最后说:“我当记者时得罪的人,恐怕十个指头都数不清。”
  叶仲锷不经意的瞥她一眼,淡淡开口:“不是你。”
  之璐一愣:“怎么?”
  没有回答她话的意思,叶仲锷看向鲁建中,说:“鲁警官,我们单独谈一谈。”
  听到这话,之璐虽然疑惑,但是也无可奈何,她低头拉一拉正在自己身边发呆到目光茫然的杨里,出了书房,下了楼。
  十分钟后他们从楼上下来,从二人的神色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鲁建中对之璐和杨里打了个招呼,说自己要先走;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雨基本上停了。之璐知道他是开着警车来的,回去也近,而且,叶仲锷在这里,她不好强留下他,只能感谢再三,送他出了门。她隔着门缝最后看到的,是他古怪的神色和嘴角的那丝苦笑,她有点诧异,但最后什么都没问出来。
  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沙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的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依然打强精神,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的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么?”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堕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掀开,一双手迅速的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的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往一起纠缠?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的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的叫他的名字;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细细密密的汗水。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的,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就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一霎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的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陈扎。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的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就是跟我说‘对不起’?”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
  其实之璐隐约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叶仲锷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彼时,何以存活?
  叶仲锷一言不发的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的缄默,都不愿意看对方的目光,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的跟邓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的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作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声水气,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愕然发现他们最真实的表情,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她的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要被扫地出门,他们深深的同情她。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又犹如眼睛,把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看在眼里,包括她的失意和落魄。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的醉死过去,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的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那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么。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之璐拒绝,态度绝对不能说得上友好:“请你有话快说。”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色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精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毕竟过于苛刻,她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笑容莫测的女子。
  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的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可以相信自己的实力。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不要录用你。哦,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模糊一片,但惯性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手照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的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
  研究生时代的好朋友罗罗说她身上有股上古遗民般“不能身兼天下,便独善其身”的气质,她觉得好笑,罗罗又说,不过你有条件吗,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也会会学学你那种气质的。那时之璐没解释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她一句话没说,因为在那一个瞬间,她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
  这个认识让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挫败,因此,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她终于提出来的时候,叶仲锷气得风度全失,发了平生最大的一次脾气,吼她,钟之璐,你不能这么一脚踹开我,听到没有?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的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昏昏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日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西藏,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日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

  [十二]
  有些时候,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在事情持续变坏,坏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坏到你以为不可能再坏的时候,还将会出现另一件事情,它将会导致更加失控的状态,使得事情向着不可知的深渊滑去,令所有的人大惊失色。
  之璐目前的感觉就是如此。其一,采取指纹的结果刚刚出来,两天前那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整个房间没有留下外人的指纹;其二,监测的结果表明,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这个透露出的信息就更多了。上面两桩事实让人气馁,预示着凶手的狡猾程度之高。她此时坐在公安局的房间里,跟鲁建中和另一名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小王看着他们从小区保安那里拿来的录像带,准备接受第三次的打击。
  带子快进着播放,车子驾进驾出,偶尔有人进进出出。重复累赘,之璐觉得没有看的必要,不过鲁建中依然坚持看下去。
  果然,第三盘录像带开始后没多久,鲁建中让小王暂停播放,说:“就是这里。”
  摄像头的分辨率很高,在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画面相当清楚。摄像头的面向长街放置,由近及远,由上及下的往外看,最近的就是钟之璐。她头微微低着,挂着包,因为天要下雨而急匆匆的朝大门走,表情隐约带着丝丝缕缕的焦灼。之璐盯着屏幕上的自己,呆了呆。在屏幕上见到自己的脸,总是觉得不真实。   一旁的小王同样没看出哪里不对,说:“鲁队?哪里有问题?”
  鲁建中走近电视,用手指着左上角,没有碰到屏幕,说,“把这个人,三个人中间这个,放大一点。”
  细看,那里果然有个两三个小小的人,太远以至于他们的面孔模糊不清,观其动作,大概是在匆匆的走路。小王正在一旁操作电脑,截取了图片进行处理放大,现在看上去更清楚了一点。依稀看出那个人穿着平凡,棕色外套黑裤子,除了身材比旁边几个路人高大似乎再无任何特点。
  鲁建中说:“他就是上次在超市里跟踪你的人。我预料不差,他每天都在跟踪你,你对他有没有印象?”
  闻言之璐冷汗淋漓,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下屏幕,十分肯定:“完全不认识。”
  一旁的小王忍不住插嘴:“有人跟踪你你都感觉不到?这个人应该跟上次要杀你那人逃不了干系。”
  鲁建中略略露出个笑:“她又不是警察,没有我们这么敏锐,自然不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之璐惟有苦笑,“我走在路上,觉得人人都在跟踪我,看谁都不对劲,开始还觉得是我的错觉,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也未必错了。前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听到屋子里有响动,也以为是错觉,原来也不是。”
  他们隔着桌子对坐,鲁建中目光稍微一偏,就能看到她那眼睛里流露出的无奈神色。坐在这张桌子后的女人何其多,可只有她,一个蹙眉就能让他心神不定。随即,想起那天叶仲锷跟他说的那番话。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叶仲锷一次,是无意中碰见的,他跟自己上司的上司,也就是市公安局局长一起谈笑风声,那次叶仲锷留给他印象并不深,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大半年后,的相遇。在楼下时他觉得他眼熟,但是依然没想起来是谁;最后听到钟之璐的介绍方才想起自己曾经跟他有过一面之缘,顿时倏然一惊。原来,她的前夫居然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物,多年的警察经验使得他看人很准,往往只从一个人的面部表情和眼神里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心思,可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无懈可击,内敛,涵养十足,说话时透露着举重若轻的从容。
  钟之璐离开房间,叶仲锷才开口说:不会是她以前得罪的人,那些事情,我都做了善后处理。有人闯进家里来,直接威胁到她,我完全没有料到。今天的事情,只能跟杨里和许惠淑的案子有关系。
  鲁建中沉吟,问,你能保证不是她以前得罪的人?
  他说,不是。我不会让她受任何伤害。
  你们不是离婚了?
  他顿了顿,避而不答,却说,鲁警官,请你多留心杨里,她也有这个家的钥匙,我不是怀疑她作了什么事情,但是她的确可疑,家里的防盗门的钥匙在外面不可能配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打开。我虽不是警察,也能感觉到这个案子想要侦破并不容易。如果之后,我能帮上忙,请尽管开口。
  想到这里,鲁建中心里一沉,正想开口说话,忽然屋子里的电话响了。他离电话最近,顺手抓起来,越听脸色越沉,看得一旁的二人隐隐不安。一分钟后,他挂上电话,说:“两个小时前接到报案,新苑小区一名男子死在家里,死亡状况跟许惠淑很像,小王,找法医出现场。”
  小王站起来,点点头去找法医;之璐目光都凝滞了,迟疑一下问:“连环杀人?”
  “不能妄下结论,目前,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动作迅速的朝门口走去,到离开公安局,都没有人开口讲话。局里的车子停在门口,鲁建中扶着车门站住,微微低垂目光,定定看她,“之璐,务必小心。”他平时都叫她“钟小姐”或者直呼其名,可现在却不知道怎么了,说话的那个瞬间,他成功的把那个“钟”字省略了。他感觉到自己对她的关心,缓缓压下心里的刺痛的感觉,又说:“你现在跟杨里有危险,公安局的人手有限,也不能确定你们跟这个案子有多大的关联,我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跟着你。我建议,你还是回到你前夫身边,他有能力保护你们。”
  这席话他说得深入肺腑,听得之璐只笑。
  的确不无道理,叶仲锷也许是有能力保护她,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四面楚歌,精疲力竭。那次深夜采访回来,中途他们的车子挂在树上,几欲坠落数十米的悬崖,好容易才被解救回去。那几日叶仲锷正在北方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连夜赶回来,又怒又心疼的说,你怎么一离了我就出事?
  便走边想着事情,心里却酸楚,那时候他那么在乎她,可现在呢?迫使她辞职,迫使她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向来行事百出,而她毫无办法。
  看到李凡的时候,他跟一个有着标准模特身材的美女从超市里相携着走向停车场,动作亲昵的让路人乍舌。之璐知道李凡喜欢笑,但是他现在的神情和肢体语言说明,笑容远远不能表达他的心情,只能用极度愉悦来形容,面容,包括头发都在熠熠生辉。
  对有些人而言,兴奋或高兴是一间简单的事情。身边有那样一个美人的陪伴,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不高兴,哪怕是在花丛中留连多年的李凡也不例外。似乎都没有多说话的意图,互相客气寒暄两句,之璐想想,没什么好说的话,抬脚要走,李凡忽然叫住她,笑容蔓延到了每一个动作,徐徐说:“请代我向叶兄问好。”
  这句话是何意?之璐不明白,也没有想弄懂的打算。她送出个礼貌的笑容,结束了这个短暂的巧遇,搭乘地铁回家。
  在地铁站里,之璐静静看着铁轨,忽然有种感受,人生就如同这两只轨道,有限而又无穷的延伸着,你知道它有尽头,但是你看不到,也找不到,只能看到站台里的那一点点数百米路程,就像人生那样,未来不可预知。
  那天晚上,之璐接到了鲁建中的电话,他三言两语的把情况略作介绍:“死者叫庄华,是万博公司的财务科长,现在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两幢命案是有关系的,从伤口上判断,杀死庄华和许惠淑的是同一个人。具体的原因我们正在调查。”
  之璐心如乱麻。万博公司的所在地,正是名门大厦;而大厦和万博公司的负责人,都是李凡;许惠淑的工作地点,也是名门大厦,诸多线索的终于汇集到一个点上。她略作思考,说:“我知道了,谢谢你,鲁警官。”
  鲁建中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说:“光说你知道了,光说你知道这个状况了,又有什么用?你有解决办法吗?”
  这句话带给她的刺激比刚刚的那番话更让她震惊和无所是从。曾经,叶仲锷也这么说过她,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他说,之璐,别逞强,别倔强了。能承认一个问题不等于你能处理它,能面对一个困境,也不等于你能化解它。你有很多事情都做不到,为什么不让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来解决?
  他说那话也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在漫长的两年时间里她都没再想起过这句话,但此刻猛然忆了起来,并且觉得这话震得她耳朵发麻。扪心自问,她能解决这个案子么?自己的性命还因此而饱受威胁,那个跟踪她的人又是何方神圣?
  心思沉了下来。她来到厨房,默不作声的盯着刀架。她起码要保护自己。很快,她取了一把出来,又从柜子里翻出许久不用的刀鞘,和细长的刀身配合得完美无缺。
  “之璐姐?”不知何时,杨里已经回来了。正站在门口,紧张兮兮的看着她,“你拿刀干什么?”
  之璐对她安抚的一笑:“看看而已。”这不是好的谈话话题,她很快转移:“五一要到了,你们放几天?”
  杨里神情恍惚,不知道在想什么,愣了愣才回答:“放三天。”
  “想不想出去什么地方旅游?放松一下心情?”
  杨里摇头:“不出去了,我去图书馆看书。”
  之璐把刀搁在案板上,另一只手搭在杨里的肩头:“跟我那时候一样,喜欢看书。那等你高考结束了,我们再出去玩。”
  结果四月三十号下班前接到通知,出版社搞了个活动,去爬城郊的明云山。理由是说,这群编辑天天在办公室坐得太久了,应该活动活动筋骨。因为是硬性规定,之璐也只有跟着去。大多数同事都带了家属,邓牧华和贺清宁两个人穿着情侣装的运动服,说说笑笑,颇见甜蜜。最后分组比赛爬山的时候,他们三人给分到了一组。
  这一代虽然经过开发,但还是难得的山野风光,空旷而寂清,原汁原味。山上树木葱郁,不是有泉水从山上倾泻下,他们边走边小声聊天。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艰难的爬到半山腰,此处树木数量多,被薄薄的雾气一绕,青葱翠绿凸现了出来,走在其中的人,远离了万丈红尘,宛如仙人。
  风景如斯漂亮,但路并不算好走。贺清宁和邓牧华两人都不善走山路,互相搀扶着;之璐在一旁看得暗暗微笑。挨着石头坐下来休息的时候,邓牧华感慨:“你倒是挺厉害的,根本想不到你这么会走这样弯弯拐拐的山路。”
  之璐颇有点缅怀:“小时候,爸爸带我回老家,老家那一带是山区;再说,大学时到处旅游,也锻炼过了。”
  邓牧华叹息了一声:“还是读书的时候好,现在连个假期都没有,想去什么地方旅游又被拉到这里爬山。”
  “是的,还是读大学好,”之璐赞同,“最近,我都想回去读书了。”
  贺清宁倒是不同意他们的观点,笑着把矿泉水递过去,说“别抱怨了,起码这是公款游完啊”,邓牧华一听之下就笑了,往嘴里灌了几口水,擦一擦嘴角后说:“之璐,我真觉得你可以回去读读书。说起来,前不久我碰到于老师了,她还跟我提起你来着,说你去念新闻系,可惜了,还说,做新闻哪里需要读到研究生?简直是浪费人才。”
  于老师是之璐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是邓牧华的导师。之璐没想到问她还记挂自己,一时都有些说不出话,心里却一动,说:“于老师现在还带博士吧?”
  “都快退休了。怎么,想考博,再回学校去读书?”
  考博,之璐思考这个问题已有好几天,一直拿不定主意,模模糊糊,此刻经过邓牧华这一提醒,就如同层层剥开笋壳,那个念头也如同新鲜的嫩笋暴露在清香的空气里,显得无比清晰。
  那天晚上他们坐大巴车回到城内,人都快瘫软成了棉花,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杨里给她端茶递水,又去厨房给她煮面,上面还放了一个煎得正好的鸡蛋。之璐没想到杨里不但会做饭,面条也能煮得这么好,本来不饿,结果愣是把那晚面条居然吃了个底朝天。
  之璐感谢她:“小里,都不知道离了你,我怎么过日子了。”
  杨里眼睛里亮光一闪,躲开了她的目光,开口说:“之璐姐,你说反了。没有了你,我才不知道怎么办。我到现在,都没有认真谢谢你。我欠了你很多很多,真的,对不起。”
  之璐摸着她的头发,正要开口说话,电话响了,是鲁建中打开的。闲聊几句之后,他很快切入正题,说:“明天有空没有?”
  “有的。怎么了?案子有突破?”
  听着声音,鲁建中似乎笑了一下:“想不想抓到那个跟踪你的人?”
  简直是大喜,马上说:“求之不得。”
  “明天上午十点,我来接你。”
  见面的时候发现鲁建中并没有穿制服,他穿着淡蓝色的休闲服,除了眼睛不像,看起来就像个刚出社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在市中心逛街,逛商场,跟这样的鲁建中在一起,之璐感觉相当新奇,也有些紧张。而两次无意中身体上的触碰告诉之璐,他腰间上别了枪。
  鲁建中对她微笑,说:“自然一点,就像你平时那样。别慌,也别乱。”
  之璐驻足,深深吸气,点头。
  此时正是五一长假,大街上人来人往。鲁建中跟之璐谈起庄华的案子,说,法医已经完全确定就是同样的凶手所为:死于自己家中,一刀穿破心脏毙命,被另一人分尸,现场没有留下指纹,但有两个模糊的脚印。而根据我们调查取证得知,庄华和许惠淑的确认识,但是也有相应的解释,他们每天在一栋楼里出没,怎么都能混个脸熟。要说到熟悉的程度,没人知道。
  在调查中得知,庄华非常能干,有口皆碑,并且他沉默寡言,极少说话,没人能从他表情上看出什么,就像是一台工作机器。说到这里,鲁建中意味深长的说道,循规蹈矩的人被杀是最扑朔迷离也是最难调查的案子,要么是死案,因为你找不到作案动机;要么,真相惊人。尤其是庄华,他有身分有地位,万博公司的财务科长,掌管一个有着千万上亿资产的企业的财务,无论如何都跟“钱”脱不了干系。之璐深以为然。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坚持要请客。因为她的原因,害得鲁建中和小王不能好好休息,她非常内疚。她以前做过公安线上的一些新闻,两人有共通的话题,因此,相谈起来,气氛融洽。融洽到她一时间都忘记他们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以为他们只是很好的朋友。
  “你为什么想到要做警察的?”她喝着滚烫的橙汁,问他。
  “为人民服务啊,”鲁建中说完就笑起来,笑得眉目舒展,荣光焕发,“其实很简单,我爸爸是警察,我就考了公安大学,毕业之后就分配回了江州,进了刑警大队。”
  “刑警尤其辛苦,”之璐说,“连个完整的假期都没有。天天见到的,都是社会的丑恶面,都是人类为了私利而互相伤害。”
  “不错,警察做久了,就会渐渐发现,有些人能险恶到什么地步,另一些人就能有多么善良。”
  之璐深深为这番话折服:“有魔鬼的地方,必定有天使。虽然更多的人和事是模糊不清,没有界线,但总是更接近善良。”
  下午的阳光灿烂透明,之璐跟鲁建中道别,用一种无心的步伐朝既定的巷子走去。白天有鲁建中在一起,完全不觉得怕,甚至都不在乎;此刻独处,恐惧终于浮出水面。莫不相识的路人迎面走来,潜藏在他们身后的未知,潜藏在他们心里的恶魔蠢蠢欲动。她告诉自己要冷静,把来人一个一个看过去,竭力看得仔细;虽然心乱如麻,但强行克制自己,紧了紧自己的挎包——那里面有她最后的武器。
  电话声乍然响起。本来就紧张的神经瞬间绷直,如同没有调好的琴弦,碰不得,哪里都不对劲。挂上电话,之璐长长松了一口气,露出了这数日来第一个轻松的笑脸。
  所料不差,那人果然跟着她走进了巷子,潜藏在路边小屋的鲁建中和小王用了三五分钟的时间,把他制伏,戴上手铐。
  之璐在小屋里见到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隔了一会才问:“为什么跟踪我?”
  鲁建中也问:“上次在超市里,我就看到你了。你跟着钟之璐,是受谁指使的?”
  此人倒是颇为镇定,完全居于下风也无所谓,随意的笑了笑,没说话。
  鲁建中第一眼就注意到他上衣左兜里似乎有东西,于是示意小王把他衣兜里的东西带出来。此人皱眉,说了第一句话:“你凭什么搜身?”
  鲁建中瞥他一眼,用一种恰到好处的威严和冷淡的语气回答:“你还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就凭你跟两宗谋杀案,一宗谋杀未遂案有关。”
  男人扬了扬嘴角:“跟我没关系。再说,证据呢?”
  说话间小王已经把他衣兜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一个带着液晶显示屏的方形仪器,薄薄的,臂火柴盒大了一些,屏幕漆黑一片。之璐不认识这个东西,鲁建中皱起了眉头,跟她说:“把你的手机给我。”
  之璐有些诧异,还是把手机递过去,看着鲁建中熟练的打开手机,取出电池和手机卡,片刻后又把电池和手机卡原封不动的装回去。他带着一丝震惊,把手机还给她,说:“真是意外,你的手机里安装了精密的跟踪定位芯片,外面很少见。”
  “他的衣兜里,还有一张名片。”小王在一旁说,然后,把名片递过来,放在鲁建中面前。
  她也许不认识那个高级的跟踪仪,但那张印刷精美、制版极有特色的名片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错认。名片上面还印着名字,黑色的粗体字,标准的楷书。她盯着那张名片良久,终于笑出来,只是小小的微笑,却笑得眼睛酸麻。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是静水一潭,会包含很多的挫折和伤痛,还有,挣脱不开的事实和背叛。她仰头看了看这个比她高了很多的男人,想震怒,想骂人,可眼前实际上却是茫然的,人和事物不变,只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是叶仲锷让你跟踪我的。”
  她转个了身,大步离开;鲁建中和小王面面相觑,没有人拦得住她,也没人知道她削瘦的身体里那么大的力量从何而来。
  那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眉宇间露出被缚后第一丝忧色,开口:”我要打个电话。”

  [十三]
  如果你有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伤害着你自己的同时又伤害着你最爱的那个人的时候,那么你多半会不停地、反复地、无限放大这个想法,心理学上管这叫做伤痕记忆。
  这番话是心理医生朱实劝告之璐时说的。言下之意,就是要她刻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可她发现,做到很难,起码,她无法克服这个困难。在出租车里,她紧攥手机,反复的想着叶仲锷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的所作所为。
  站在那栋高达恢宏建筑的茶色旋转门前,之璐脚步滞留了片刻,她第一次来这里,进去后禁不住稍微一惊。大厦一层是接待大厅,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放眼望去,黑色大理石地面,纯白色墙壁,数根青色的柱子散落在厅内各处。简洁明快,让身在其中的人都觉得舒服,一心想呆在这里,再也不用出去。
  虽然是五一假期内,此处并不寥落,时不时的有人进出。之璐脸色不好,朝电梯走过去,同时回忆着叶仲锷的办公室坐落在哪一层,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前台笑容甜美的小姐叫住她:“小姐,你等一下。”
  大厅空旷,似乎都有回音,犹如此处磨亮的地面一样光滑。之璐不得不站住,说:“什么事情?”
  她的语气有些僵硬,但小姐的礼貌堪称完美无缺,徐徐道:“请问您找谁?”
  之璐冷淡的说:“叶仲锷在不在?”
  那位小姐一惊,细细打量着面前这个直呼董事长姓名的女子,顿时猜到她恐怕身份非同一般,不敢轻易得罪,问了她的名字记下,拿起电话,拨了电话到刘秘书处询问,电话那头的刘秘书仿佛是有预知一样,简洁明快的回答说,来人是不是叫钟之璐?让她在楼下等一等,然后交待了若干事宜。于是前台小姐搁下电话,笑着跟之璐开口:“叶总正在开会,请问,您有预约没有?”
  之璐皱眉:“那,他什么时候能开完会?我要见他。”
  小姐忍住满腔疑问,微笑着请她去大厅的沙发上坐下,片刻后接了水送过来,说:“等叶总开完会,我再叫您。”她转身,高跟鞋踩者地板,声音清脆。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眼见得夕阳西下。之璐性子本就急,其间数次不耐烦,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前台小姐甜美的笑容实在让她节节败退。起初等得是心焦,咬着唇在原地走来走去,那些质问的话在心里无数次的演练;后来是生气,气得心口疼,把盛水纸杯都捏成了一团,低头一看,恨不得那纸杯就是叶仲锷;最后已经彻底没了脾气,站起来要走;前台小姐觉得时机已到,几步过去叫住她:“钟小姐,请上楼吧。”
  见还是不见?最初的气势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无尽的疲惫。她上了电梯。
  叶仲锷的办公室跟他想象中并无差别。之璐根刘秘书有过数面之缘,招呼之后,她领着她进了办公室,从外锁住了门。这间办公室相当宽大,卫生间茶水间一应俱全。大面积的玻璃被安装在房间潮南的方向上,夕阳斜了进来,照亮了背面墙上挂着素色壁毯;壁毯下是长长的象牙白的沙发,上面有浅蓝色的靠垫;地面在夕阳的照耀下泛着金色的光,乳白色的细纱软帘将室内外隔成了两个世界。而他就正站在窗前,照例是深色西装,房间明亮,他的背影和光线混合模糊,宛如一片阴影。
  之璐不作声,从挎包里拿出手机,扔在他的办公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动作有点大,小巧的手机一滚,跌落到毯铺上,声音较刚刚那声,小得多了。
  叶仲锷这个时候才回头,看了一眼她,目光又停在手机上,没有表情。
  不过一瞬,过往的回忆又被勾起来。他提出离婚那时候,也是这个表情。之璐定定神,冷冰冰的开口:“想见你一面还真难啊。这手机是你送给我的,有两年了吧,我不敢要了,也要不起了,特地来还给你。顺便问问,里面的跟踪芯片是怎么回事?”
  叶仲锷坐下,双手放在桌子上,看她:“之璐,你就是来质问我的?我还以为你能想明白了。”
  顿时明白过来,那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就是叶仲锷存心安排的。他的确了解她,特地把她的脾气都磨没了,才肯见她。真是高明,高明。
  想明白了这节,之璐猛然觉得头晕,她重重吸了几口气。尖锐的开口:“还有个问题,我不明白。叶仲锷,你还背着我干了些什么?让我在楼下等一个多小时,派人跟踪我,让报社辞退我,让我找不到工作……你有一天尊重过我的意思吗?我就活该任你搓圆捏扁?把我耍得团团转,看着我做困兽之斗,大概挺有意思的?”
  接到私家侦探周云电话的时候,叶仲锷就已经知道她会来,并且目的明确。他刻意让他在楼下等了等,让她有时间平息愤怒。叶仲锷阖上眼睛片刻,开始再一次的思考。不论什么大风大浪都能想办法成功解决,可偏偏一面对她,立刻技穷。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他脸色阴郁,目光锐利如刀,渐渐的眉头锁起来,说话的速度很慢:“之璐,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次。我们认识整整五年多,结婚两年十个月,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原来,我不尊重你,真是前所未闻。你扪心自问,什么时候当我是你老公了?你要做记者,我依你,我支持你;你不要孩子,我也选择不要。你还要我做到什么地步?”
  之璐心里长起了巨大的仙人掌,锐利的刺,细密地没入心脏,轻轻晃动也会疼痛,可是她不顾,声音陡然拔高:“这个手机,我用了两年多,原来那么早,你就开始监控我,而我一无所知。这段时间,你知不知道我天天疑神疑鬼以为自己有病了?你知不知道我已经被吓得神经衰弱了?叶仲锷,你凭什么这么做?”
  叶仲锷心凉透了,冰冷的愤怒夹杂其间,平时决不会说的话,此时顺利的脱口而出:“我凭什么?不让人跟着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我是不知道,你知道!”之璐不甘示弱的看他,嘴下也不甘示弱,“我是什么人,什么性格,你不是不知道。我受够了,恨透了你对我生活的干涉。如果我的安全需要你用跟踪我调查我的方式实现,那我宁可不要!路是我选的,是死是活,都跟你没关系!”
  叶仲锷击案“豁”一下站起来,盯着她,英俊的面孔愤怒得扭曲,摁在桌上的双手青筋历历可见:“你是我老婆,你居然说你的死活跟我没关系?钟之璐,怎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么自私!或者,只是对我自私?”
  之璐无声的笑了笑,笑完了觉得不够,再笑。
  “现在,不是了。”之璐轻轻说。
  她说,现在不是了,对,这句才是现实。话说的再漂亮,哪怕再爱她,可现实始终大于一切。他了解她的性格,也因为她的性格她的聪慧她的美丽她的正直义无反顾地爱上她,到现在都没有后悔,可是,人的一辈子,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被延长,在这漫长的阶段里,谁都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叶仲锷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不再看她,伸手指了指门:“我也受够了。”
  她踩着地毯出去,脚步无声;拉开门的时候,她想起一桩事情,停了停,说:“等小里高考完,我会尽快把房子还给你。”
  之璐独自坐着电梯下楼。她并不想说这些,可是那些伤人伤己的话,还是不可抑制的从她嘴里跑了出去。伤痕记忆,惨痛,破损,而且无法自拔。她这么想着,眼光一片茫然,很久,眼泪爬满了脸。
  离开后才想起应该给鲁建中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可手机已经扔在叶仲锷的办公室,里面的电话也没有保存,又不能回去拿,一时有些发怔。以前的手机给了杨里,得去买个新的手机了。这么想着,脚步一拐,去了一家手机超市。
  之璐对手机向来没有要求,能打电话发短信就可以了,很快就买下一个小巧的手机,一千出头,倒是便宜;假日期间,商场里在搞活动,买手机送两百块话费,她想,这么多话费,何年何月才能用完?以前做记者时电话络绎不绝,现在,都不知道还能跟谁打电话。她记得的电话号码不多,家里的,父母家里,想了想,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换了个手机号,果然被批评:怎么老换手机号?
  回去的路上堵车厉害,乘客们久等不住,纷纷下车步行,很快公车上只有寥寥数人。之璐向来都是随身带着书,于是拿出书开始看,翻了几页之后抬起头,看到了杨里,她背着她那只很旧的书包,脚步匆匆,从拥堵不堪的车辆中间穿过去,到了对街,朝附近公车站走去。对街的方向并没有堵车,交通便利。
  杨里并没有说过今天要出门,现在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家里学习才对。顿时想起鲁建中曾经说过,小里瞒了一些事情。之璐嘴角一抿,把书拿在手里下了车,她一路小跑,可是依然没能追上杨里,眼睁睁的看到她上了291路公车,恰好有出租车缓慢经过她身边,她上了车,指着前面的291,说,师傅,麻烦你跟在那辆公车的后面。
  实事证明之璐多心了。杨里并没有去别的地方,她在嘉禾路口下了车,拐进了熟悉且窄小的巷子口。之璐在出租车里看着她瘦小的背影,恻然不已。不过是想回家看看,回到那个只有她和母亲两个人的家。她本想下车跟着她一起回去,可伸手拉车门的时候,又顿住了。刚刚还颐指气使的指着叶仲锷跟踪她,可她现在又在做什么?跟踪杨里?于是,手缓缓的放下来,跟司机说:去一趟公安局。
  在公安局门口遇到那个跟踪她的男子独身一人出来,神情悠闲,看来确无可疑。她面无表情的站住,盯着来人。那个男人对她点头招呼,主动开口说话:“你可以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跟着你。不过,钟小姐,我有一言劝告。”
  一瞬间只觉得荒唐。跟这样一个把自己调查的清清楚楚的人谈话,完全处于劣势地位,她好不容易忍住怒气,语气僵硬,毫无回转之意:“不劳你操心,我没兴趣知道。”
  男子笑了一下,靠着树,掏出烟来点上,吸了一口后方说:“钟小姐,你实在不应该对叶总生气,他从来没有对不起你,让我跟着你,不过是担心你的安危,我早劝过他,让你吃几次大亏,肯定就能学得收敛一点,工作的时候不会那么咄咄逼人,也不会那么不管不顾。可是,他不听。”
  说完见之璐垂首,目光低到了看不见的地方,他继续说:“以我对你的观察,你相当聪明,又是新闻记者,世事人心也看得清楚。决定成功的,除了个人能力,也有别的客观因素。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可在你自己身上,就拒绝相信这个道理,一厢情愿的认为都是你自己的能力,这样,实在不好。”
  “是啊,你说的都对,都对。”之璐习惯性的紧了紧挎包,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带子,被人说中心思,加上刚刚跟叶仲锷吵了一架吵得心神俱裂,这番话听得她都站不稳,负隅顽抗的笑一下,守住最后的防线,连连点头,“每一个人都要把这话跟我说一遍,不停的重复,都是我的错,我都听着呢,谢谢指教了啊。麻烦你回去转告叶仲锷,我们现在半点关系都没有了,行不行?”
  说完也顾不得看他的脸色,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去,几步之后听到一句话从身后飘来:“还有一句,最大的敌人往往在你身边,你应该多留心那个叫杨里的女孩子。”
  她在公安局里找到鲁建中,他告诉她,跟踪她的人,是本市的一位私家侦探,叫周云,在那个行业颇有名望。鲁建中给她看周云的口供记录,有含量的信息不多,叶仲锷三个半月前雇用了他,让他确保她的安全。至于什么原因,周云说,叶仲锷没有告诉他,他自然也不会多问,无非是拿人钱财帮人做事而已。鲁建中问他,有没有发现什么人对她不利,那天晚上她差点被人杀害又是谁干的?他回答说,不清楚,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应该可以肯定,的确有些人想对她不利,具体是什么人,他一无所知。
  之璐抚额苦笑,觉得不对:“原来周云都跟踪我三四个月了,我还真是后知后觉。”
  抬头才发现鲁建中并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他低头看着周云的口供,凝眉深思,自言自语的说:“奇怪。”
  “奇怪什么?”
  鲁建中看一眼她,正要开口,小王推门进来,手里那这个信封:“鲁队,刚刚收到一封信,寄给你的。”说着把信封递过来,“你看啊,这信挺蹊跷的,没有寄信地址,收信地址是贴的纸条,打印出来的。”
  信封里掉出来几张纸片,之璐没有看到上面的内容,几页纸扫完,一旁的鲁建中和小王脸色均是一变,两人愕然对视一眼,好奇心发作,之璐一时没忍住,问了句“是什么”;鲁建中瞥她一眼,伸手在字前一挡,迅速折好,站起来说:“我去跟局长汇报一下。”
  心知他们有事不能告诉自己,之璐知趣的不再久呆。心情沉重,脚步也沉重不堪。在这两桩案情上,鲁建中并没有瞒着她什么,因而刚刚的行为也就显得刻意,那看似随意的伸手一挡的动作,竟象是怕她看见信上的内容。
  回家的时候,杨里也回来了,趴在茶几上写作业,她倒水的时候,之璐顺手拿起两张卷子看了看,顺带着指出英语卷子里的语法错误和语文卷子里的错误,诧异她怎么错了那么多,随即想起下午的事,深深叹息,拍拍她的头:“我知道你很想你妈妈,也很想抓到凶手,可是这些事情,怎么都急不来。一切事情,高考后再说。”
  杨里眼神闪烁不定,轻轻问,“之璐姐,已经有两个月了吧,我听说,刑事案的最佳破案期限就是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内都破不了,再破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如果警察抓不到杀我妈妈的凶手,怎么办?”
  “我觉得,应该能找到。”之璐说。
  杨里固执的追问:“能找到,抓不到又怎么办?”
  一时哑然,公安机关的破案率的确不是很乐观的数字,所以从来不对外公布。而且两个月过去了,鲁建中也没有查到什么具有决定意义的线索。她只好避重就轻的回答:“小里,如果我被杀了,就不希望有人为我报仇。你妈妈肯定也是这么想的。真的无法破案,你不要背包袱,好好生活下去。”
  吊灯白亮的灯光下,杨里的表情不再是她以往成熟和忧伤交织的神情,她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岁,几近苍老,她说,之璐姐,好好生活下去,你说,怎么可能呢?你能做到吗?
  之璐吁出一口气,没有回答。其实心中已有答案。
  礼记里怎么说来着,父母之仇,不仕,虽除丧,居处犹若丧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弗与共天下,不可以并生。

  [十四]
  五一假期剩下的几日,之璐都是在找房子中度过的,邓牧华打电话让她出去玩,也被她客气的拒绝了。她刻意让自己忙碌。离婚的时候没为了房子担忧,倒是现在,反而忙起来了,早知道,那时就应该更坚持一点不要这套房子,不听爸妈的建议,不接受他的怜悯。毫无疑问,不是自己的,始终不是。五一最后一天,她在江州大学附近,也就是她的母校附近找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也并不贵,她交了订金,约好下个月十号搬来。左邻右舍都是些年轻的大学生,每个人都有者青春活泼的脸,笑意张扬,见之就令人心情愉悦。
  定好房子,随即又买了一堆水果和补品去探望于老师。于老师正在逗孙子煮晚饭,强行留她吃饭。得知她的来意,又惊又喜,说她终于想明白了,于是无不言言无不尽,推荐了一大堆参考书目。之璐脸上微笑心中苦笑,哪里是想明白?被生活打败了,只好逃回校园,真是可耻。
  离开于老师家,又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堆参考书,外国文化史,世界文学等等,当夜就开始苦读,杨里占了书房,她就在客厅里看书记录笔记,深深觉时间仓促。算来,还有五六个月,博士生考试就可以报名了。
  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记忆力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以前的钟之璐,看书快而且从来不忘,尤其是喜欢的小说文章,看过两三遍之后就能大段的背出来。她对着书叹了口气,拿着茶杯,给自己倒水喝。书看得累了,随手打开电视,习惯性的拨到新闻频道,桥好正在播报各省党委调动换届,新的省委书记上任了,然后叶青茂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播音员念着他的简历。她仔细的听完了那则新闻,下意识的拿起手边的电话,半晌后才想到时间已晚,又挂掉了。
  的确很久没给他们打过电话,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见公公婆婆的时候,叶青茂还语重心长的说了句“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还是我的女儿,以后什么时候要来就来”,之璐的眼泪当时就要滚下来,好不容易才忍住。
  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她忐忑不安,生怕这个身居高位的公公不满意自己。可他笑眯眯,和蔼可亲的让一旁的叶仲锷都大吃一惊,悄悄说,没想到啊,我真的没想到。我说带你回去给他们过目的时候,爸爸一脸不满,怎么一见你,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名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上车了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背着一只和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欲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惟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距离遥远,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的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的重复那句,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耐不住,站起来下车。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的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日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变成电视里的主角,一旦受伤就患上失忆症,屏蔽掉一切难过的事情。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直接切入正题,说:“你想不想知道导致许惠淑被杀的那份文件是什么?”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的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的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北京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警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还都是忍了下来,又好几天的时间,他们都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新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做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的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李凡熟络的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_
  想一想,之璐说:“很重要的人。”
  服务生用托盘送酒过来,李凡递了一杯给之璐。酒虽不烈,但很是辛辣,之璐喝第一口的时候,居然被被呛了一下,连连咳嗽。李凡轻拍拍她的背,递过餐巾纸。之璐喘息初定后,说:“你怎么又在这里?”
  他说:“这酒吧是我朋友开的,来捧场。”
  之璐“噢”了一声,心思转到另一间事上,问他:“你知道庄华死了么?跟许大姐一样。”
  李凡本来还神采飞扬的脸上顿时凝重了几分,仿佛变了一个人,淡淡的说:“知道,警察来找我过,说没查出什么,两桩命案啊。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上下都人心惶惶,我也一样,不过,希望只是巧合,”他摇头,把酒一饮而尽,“活着,真不容易。”
  “是啊,不容易。”
  怎么算,李凡跟这件事情都脱不开干系;可鲁建中说过他调查过李凡,他极其配合,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跟着两个谋杀案有关,他毫无可疑,只能说他认识两个死者并且是他们的老板而已。
  说不了两句话,那个陪同李凡一起来的年轻女孩子过来叫他,之璐目送二人离开,看着他们从各种各样打扮的男男女女身边经过。有人嬉戏,有人调笑,有人拥抱,空气里弥漫着世俗的味道,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酒杯的光泽宛如一只只迷人的眼睛微微闪动,所谓红尘万丈,不过如此啊。
  感觉到怀里的手机在震动,她取出来,看到有短信,只有几个字“到二十五号包厢。”
  问了服务员,准确的找到了房间,进去前,下意识的抓紧了挎包,另一只手伸手在包里一摸,意外的发现,那把早已准备好的刀并不在原处,实在奇怪,她把到刀放进包内后就再也没有拿出来,怎么会莫名其妙的丢了?走廊幽暗,空无一人,尽头两端才有红色的壁灯。她极其谨慎且缓慢的拉开房门,起初是黑色的一条线,后来扩展,再扩展,房门半开,屋内彻头彻尾的一片黑暗,事物皆不可见。
  空气中有股味道,湿湿的,冰凉的,无处不在。她吓的冷汗淋漓,依然强自镇定,说:“有人在么?我来了。”说着,小心翼翼的往前跨了一步,因为害怕,她没有关门。
  在屋内走了几步,此时才察觉到那股湿漉漉的味道是什么,仿佛是血腥味,是她在杨里家里闻到的那股味道。之璐被这个想法一惊,木头般矗立在原地,不敢轻易动弹。心里复杂极了,仿佛烟花一样五颜六色的,跟那晚的情形何其相似,同样的黑夜,同样的恐惧感,同样的绝望情绪。她咬紧了唇,有个声音在说,你怎么总是记不住,一个人孤身犯险?说到底,还是那股“再无所顾忌”的念头作祟。许久后,再次扬声问了一句:“请问,有人么?”
  灯应声而开。
  之璐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不是没有见过死相惨烈的死人,可无论见过多少次,看到这种面前这一幕,都不及她看到死人那么震惊。不,不是死人,五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扶着壁柜站着,面露惊恐,正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她。此人的小腹上插着一把锐利的尖刀,他一只手扶着刀,一只手指着她,失控的大吼:“你居然要杀我!你这个女人,居然要杀我!”
  什么?我要杀他?
  大脑一时短路,之璐短暂的一怔,旁边的包厢门打开了,一个女子探头出来,瞥到这一幕,惨叫了一声:“有人杀人了!这个女人杀人了!”
  很快的,服务员和保安应声赶到,走廊里的包厢门一个接一个的陆续打开。
  之璐站在原地,太多的信息拥来,她一时无法消化,只知道,世界的一切,就像排成长队的多米诺骨牌似的,顺次倒下。

  [十五]
  来过公安局那么多次,可第一次被当作嫌疑犯押送进来。那几名警察很给面子的没给她带上手铐,可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待遇,已经和凶手所差无几。离开酒吧的时候,半条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少不了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不到心肠那么歹毒,居然杀人,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她在审讯室兀自微笑起来。还是划算的,她杀人,总比她被杀比较好。
  不知道在里面等了多久,门终于被打开。几名警察进屋,她都是认识,为首的就是鲁建中。房间很小,没有钟,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一张桌子,数把椅子,别无所有。她头顶悬着一盏白炽灯,在惨白的灯光的映照下,她发觉自己双手的脸色也是惨白的。
  鲁建中坐下,看着她半晌;她也坦然的看回去,脸上的笑意似乎都未退却。很快,鲁建中对那两名作笔录的警察点头,终于开始问话:“你的名字?”
  “钟之璐。”
  “职业?”
  “南方文艺杂志社编辑。”
  “复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一句一句的问,她一句一句的回答,准确清晰。
  “今天晚上为什么去青山酒吧。”
  “昨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害死许大姐的那份文件给我,要求是我一个人去,我就去了。你们可以去查通话记录。”
  鲁建中目光一闪,沉声:“这件事,还告诉过别人没有。”
  “没有。”
  “为什么?”
  之璐侧头,淡淡的说:“做记者时,习惯了。经常接到爆料的线索,一个人也就去了,也并不觉得单刀赴会很可怕。而且,根本没想到,那个人是针对我。”
  鲁建中眉头一紧,想说什么又顿住了,取出一沓照片在桌子上摊开,说:“这把刀你认不认识?”
  之璐看了一眼,说不诧异根本不可能,呆了呆后才点头:“是我的刀。我一直放在包里,准备防身。可今天才发现,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你确定是你的刀?”
  这的确是个不能回避而且相当重要的问题,之璐迟疑了很久,才点头:“应该是,这种花纹,没有错,和我家的刀具是一套。”
  “那名男子叫章德,是庄华的朋友。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没有?”
  “完全没有。” S
  “章德现在正在做手术,在手术前,咬定你要杀他,还说他认识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之璐苦笑:“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鲁建中眼睛霍然一亮,缓缓伸出手,说:“把你的包给我。”
  之璐虽然纳罕,但还是把挎包递过去。本来做笔录的两位警察也过来,围在桌前,看着鲁建中一样一样的把包里东西拿出来。起初都平淡无奇,一本《世界文化史》,几支笔,小小的一个笔记本,小巧的一个化妆盒,一把木梳,两包纸巾,最后是一个折叠的信封,鼓鼓囊囊的。鲁建中把信封展开,倒出来一沓折叠得很厉害的纸,然后把那沓纸展开,抹平。
  之璐终于觉得不对,她的挎包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封
  她惊讶,可几位警察比她还要惊异,尤其是鲁建中,脸色都变青,看她的时候,满脸的不可置信。他们交换了一下目光,鲁建中重重把那沓纸拍在之璐的面前,眸子里仿佛能冒出火苗,他们对视了足够久的时间,他终于开口,说:“据章德的口供,他说,你看到了这份文件,因此,对他起了杀心。”
  她低头,看着鲁建中的手从纸上挪开。因为没了外力的作用,那沓纸的边角顺着折叠的痕迹再次蜷缩起来,皱巴巴的朝一个方向聚拢,如果说纸也有表情,那么,那缓缓的动作绝对算得上是嘲笑和讥讽,像是给一屋子的人看脸色。
  那瞬间的感觉,根本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就算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就算那个男人指控她持凶杀人,她都没有现在这种感受。她觉得荒谬,茫然,匪夷所思。她一页页的翻看那几页纸,经济学名词和冰冷的数字轮番跳入眼眶,放下那份文件的时候,四肢彻底冰冷,大脑像断电似的一片空白,那种冰冷和绝望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可是看在外人眼底,却是冷静和处变不惊。她的平静,换个场景下,绝对是令人称道的优秀品质。世界崩坏于前依然面不改色,淡漠处之,真是大家气度。可惜这是在审讯室里,不是在别的地方,她的默然只能透露出两个讯号,一是太震惊,大脑僵化,什么都不会做了;二是,默认。
  之璐看着他们,只问:“是不是真的?”
  没有人能给她明确的答复。
  从审讯室出来,她被押送到了拘留室。这个房间跟审讯室一样大小,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灯火如豆,相当阴冷。五月初的夜晚还是颇有凉意,但有得必有失,寒冷和寂寞对大脑的思考很有好处。 (
  之璐整夜整夜的思考。其中鲁建中来过一次,给她带来外衣和水。之璐看看他,微笑这道谢,她手有点抖,怎么都展不开那件外套,鲁建中把衣服给她披上,双手搭在她的肩头,两个人靠的很近,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的温度,那种姿态几近拥抱。他忽然开口,声音极低:“我知道不是你。但指纹检测结果刚刚出来,刀子上有你的指纹,动机,口供和物证都有。想翻案很难,但不论到了什么地步,都不要认罪。”
  之璐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根本想不起为自己的处境担忧。她恍惚的听完,说:“麻烦你照顾一下小里。”顿一顿又说,“安业集团走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刚刚打听过了,据说纪委已经决定成立专案组在调查,总会有个结果。”
  之璐艰难的咽下一口空气,喃喃自语:“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为了对付我,还是叶仲锷,还是叶家?或者,一网打尽?”
  她的语气并不是在问他,因此鲁建中也没有回答。他略略低头,看到她头发漆黑,额角光滑,色泽宛如白玉,让人想吻上去,他呆了呆,一个瞬间,手心就蓄满了汗;他站不住,也不能再跟她呆在一间房间里,迅速转身离开。
  好在已经失眠惯了,之璐那晚上照例没有睡着,那个晚上跟以往相比,格外漫长,每一秒都让她觉得度日如年。她学过一些经济知识,看了不少书,那封文件上的每段话的意思她都懂得。上面列落出的种种,虽然不尽翔实,但依然可以窥的大致面貌。
  走私,骗汇骗税,金额高达数亿,文件里虽然没有提起,但是毫无疑问,所有的一切数据都直指身为董事长的叶仲锷。他怎么会参与到这种事情里面?
  她认识的那个叶仲锷,她嫁的那个叶仲锷,简直是一个传奇。他有能力,称得上长袖善舞,做人就像其父那样堂堂正正。他毕业后在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工作了两年,他仿佛天生就有某种洞察力,对外汇交易的变化趋势总是能做出精确的分析,在金融界名噪一时。后来他被叶青茂招回国;他们结婚那年,他进入国家控股的安业集团任副总,两年后,安业集团终于一改亏损的现状,成功的起死回生,顺利发展壮大,而他也在去年终于坐上了董事长的位子,那时不过三十三岁。
  他模样英俊,气质恢宏,神情笃定坚毅,不像一个商人,反而更类似政治家的气质,大气,高屋建瓴。他说笑起来,仿佛就能看到缤纷光芒从他身上流淌出来,热烈,自信,甚至使人甘愿俯首称臣。他几乎就是在给男人的魅力这个词作注解。
  之璐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走私扯上关系?他怎么会干这种鸡鸣狗盗让人不耻的事情?而且不光是他一个人,他每踏错一步,都会牵连到他的父亲,他刚刚升为省委书记,真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只能比别人更小心谨慎,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样一个泥潭而不能自拔?他是雄鹰一样的人物,怎么会把自己降到地上和宵小为伍?绝对没这个可能。
  半夜的时候,她再也忍不住,想给他打电话,可所有的通信工具都被没收,于是只好在几平米大小的拘留室不停打转,能够停下来的时候,终于听到清晨渐渐起身落定的某种声音,遥远而不真实。
  这是她有生以来过的最特殊的夜晚和清晨。
  她彻底明白伍子胥的一夜白头也许并不是后人杜撰,思考得太多,大脑不堪重负,血液流失,整个人彻底被抽空。她去卫生间洗漱,对着镜子,试图用手理顺头发,只轻轻一抓,一把头发就掉了下来,散落在水槽和地上,触目惊心。
  鲁建中昨晚在公安局熬了一个通宵,一早就来看她,顺便给她送来了早餐,她胡乱吃了几口就放下了,本来就吃不下什么,现在更是如此。
  瞥她一眼,鲁建中说:“这个时候,还是多想想你自己的案子。章德的伤情鉴定结果,我猜重伤是逃不过了。其中涉及到的司法程序,你也不是不清楚。”
  顿时悚然一惊。她差点就忘记自己为什么会被拘留在此。她闭上眼睛,竭力让自己平心静气,回忆自己知道的那些法律知识,很快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毫无疑问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的。拘留两个星期无论如何少不了。就目前来看,一切的证据都指向她,事实不容回避。如果拘留期间,没有新的证据提出,而以往的证据又被进一步确认,她就会被移交到法院量刑判决。
  鲁建中看见她在考量这件事情,没有打扰她,静静等她抬头,眸子里光彩再现后,才说:“你现在要做两件事,马上联系家人请专业律师,还有,仔细回忆一下昨天晚上的每个细节,看到底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线索。”顺手把电话递给她。
  握着电话,她分外犹豫,最后还是打给了爸妈。老两口正锻炼身体回来,打算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去旅游,一接到电话,王良静都傻了,竟然哭了起来;钟载国多年银行行长没有白当,也比常人冷静,知道电话里什么都说不清楚,安慰女儿不要着急,挂上电话前说:“我们马上就来。”
  眼下,证据成了当务之急。谁有可能把她的刀从包里拿出来,谁又把那个信封和文件塞到她的包里?
  之璐一紧张就像抓住什么东西,可现在没有任何东西能让她抓住,下意识的双手合在一处,仿佛这才有了安全感,说:“昨天晚上,我在酒吧遇到了李凡。我们聊了几句,他请我喝了一杯酒,我被那杯酒呛到了,咳嗽得很厉害,”之璐慢慢回忆,“那时候,我的包就在我身边,如果那个时候他动了我的东西,我绝对不会知道。”
  鲁建中面露喜色,眼光一跳:“是一条线索,继续回忆,还有什么别的线索没有。”
  下午的时候,她被人带到审讯室,鲁建中这次变成陪审,这次主导提问的,是另一名警察,叫薛宏伟。之璐曾经采访过他,他们还一起吃过饭。他是公安系统里赫赫有名的人物,奖章得了无数,在刑警执法队伍里绝对是博导级人物,一般只参与专案调查。她的案子是小案子,犯不着他出马,之璐在心里估量,他来此的目的绝对跟叶仲锷有关。 .
  薛宏伟完全没表现出认识她的样子,他看着会昨晚的审讯记录,依葫芦画瓢的再问了一次;之璐还是一样作答,可最后他却多问了一句:“你跟叶仲锷是什么关系?”
  感觉从此开始的谈话才是他关心的焦点,而她每个回答都可能将他们拽入深渊。之璐打起十二分精神,说:“他是我前夫。”
  “你们离婚多久了?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半年左右了。离婚原因是,性格不合。”
  “那离婚前感情怎么样?”
  之璐说:“我不知道。”
  薛宏伟用笔在桌子上一点:“通俗一点说,你爱不爱他?他爱不爱你?”
  之璐缄默片刻,觉得心口有如火烧,她怕被对方看到自己手在发抖,把双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叠好放在膝上,仿佛有了勇气,轻声说;“是的。我爱他。他,应该也爱我。”
  可对方没有放过她的意思,固执的就这个问题追查下去:“你有多爱他?必要的时候,会不会为了他杀人?”
  “不会,”这次之璐答得飞快,她刚刚不敢同他对视,现在直直看着他的眼睛,毫无惬意,说,“为了他,我可以不要自己的命;但是,伤害别人,却不可能。”
  “章德在电话里说,那份文件导致了许惠淑和庄华的死亡?”
  “他是这么说的。”
  “你们在酒吧见面的时候,他有没有跟你说起原因?”
  之璐疲惫的摇摇头,“我说过了,根本没来及的跟他说任何话,我以前也不认识他。”
  薛宏伟若有所思,仿佛是考虑一下后问出的:“安业集团涉嫌走私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叶仲锷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什么?”
  “涉嫌走私?这么说,居然是真的?你们已经开始调查了?”之璐一眨不眨看着他的眼睛,“薛警官,叶仲锷不会走私,他不是那种人。我跟他夫妻一场,我不能说完全了解他,我们之间也向来不谈工作的事情,但我知道,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绝不含糊。”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薛宏伟这位老练的刑警神情高深莫测,但没有阻止她说下去。
  之璐接着说:“你们只看到他在外的光鲜外表,却不会知道他付出了多少。我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事业上直冲云天,他也并不例外。他热爱他的事业,他渴望成功,薛警官,你也是男人,并且在自己的行业内相当成功,肯定应该体会到,对于男人来说,成功的魅力绝不是金钱美色可以比拟的,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可能会犯小错误,但大立场绝对不会也不容有失。他不会走私,他不会越这个雷池,毁掉自己的事业。如果安业集团走私,甚至跟那两起谋杀案有关,我能断定,那也是内部一部分人的所为,跟他毫无干系。”
  薛宏伟挑了挑眉,沉吟片刻,让人带她回到拘留室。
  结束这番谈话后半小时,李凡带着律师前来拜访,出现在她面前。之璐感觉措手不及,昨天晚上她被警察被带走的时候,李凡也在一旁看到了,当时他一脸错愕,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伸出了援手。
  可问题是,事到如今,之璐对他的好意,已经有了顾虑,完全不敢接受。所有的事情都跟他有关,可是偏偏没有证据,真相扑簌迷离,太过模糊不清,想要弄明白在这些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之璐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客气的笑了笑,看了李凡,再看看那名精干的中年女律师,欠身道谢。
  李凡挥手表示小事一桩。鲁建中恰好出现在门口,他本是来找之璐的,看到李凡,改变了主意,脸上浮起礼貌的笑意,说:“李总,既然已经来了,我也不用再联系你,麻烦你跟我下楼一趟,配合我们取证。”
  “没问题,”李凡的笑容里什么都看不出来,“之璐,你跟宋晓雯宋律师好好谈一谈。”
  怎么都没想到宋晓雯了解情况之后会劝她认罪。她语重心长的说,首先,认罪时态度良好,承诺负担经济上的一切损失;更重要的是,这段时间,她刚离婚,各类事情纷繁复杂,导致了心理上的问题,情绪相当不稳,所以一时手误伤了人,她的心理咨询师可以给她开出证明,这三个条件下,案子必定能顺利解决,大事化小。
  之璐越听脸色越阴郁,胸口憋闷,数次想拍案而起,好容易忍住怒气,一口气回绝:“我为什么要承认我没做过的事情?决不可能。”
  宋晓雯晓之以理:“你有没有看清楚目前的状况?证据都指向你,法律的原则是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哪怕你不承认,也有可能被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璐看她:“司法上,零口供而被定罪的并不多,可以说,极少。”
  “那是因为,没几个人能坚持到最后。”宋晓雯一针见血,“没有口供一样定罪,还不如主动承认,量刑还会轻一些。”
  真正话不投机,之璐不想跟她再理论下去,微微一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倘若真到了那一步,那我就坐牢好了。”
  听得宋晓雯一愣,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认真地打量她:“你宁愿坐牢,也不愿意承认罪名?”
  之璐表情淡漠,只说了一句:“我没罪。”
  宋晓雯离开后,之璐抬头,从狭小的窗户里看着天空。人心就跟着天空一样,看似空澄一片,实则暗含无数玄机,一层一层的,总是揭不开。她想,人活一世,总归要信一些东西,才不至于垮下去,比如说感情、理想、精神,信仰……这些东西,看似空洞,平时毫无用处,可是在我们经受挫折和磨难的时候,在我们感受失意和悲伤的时候,在我们体验到残酷和无情的时候,它终究会在我们心底开出最绚烂的花朵,指导我们走出迷津。

  [十六]
  一个人若是被拘留,往往只是事情的发端而已。随即而来的,是无数的、甚至难以想象的麻烦。消失殆尽的自由,随时可能面对的审讯,极大的精神压力,最现实的,还有拘留所里恶劣的条件。十来个平方的房间,两三个人住,厕所相当远,住处完全谈不上干净整洁。跟钟之璐以往的生活条件相比,可谓天上地下。还没有到监狱,已经是这样的条件;监狱看守所里的状况,可想而知。
  生活环境绝对会影响一个人对物质的需求,古人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也是这个道理。之璐一辈子何尝受过这种对待,自小家境良好,结婚之后更不用说,从来就没为衣食住行担忧过。她觉得自己应该感觉到不适和难以忍受,然而,让她本人惊奇的是,她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差距,不习惯固然是不习惯,但心理上却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因此说到底,还是心态问题,所谓不能接受,不外乎是没逼到那个份上,只要心态好,世界上并是不存在绝对的“悲剧”。
  因此在旁人看来,尤其是在关心她的人看来,她现在的生活带给她们的感受绝对是难以忍受,同时深感现实的残酷,世俗的无情,灾难的不可预知,她脸上平和的笑意更是让他们有撕心裂肺之感。
  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就会发现,物质要求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之璐并不以现在的生活为苦,身处这样的逆境中,反而感到出奇的平静,逆境走到头,也就无所谓了。除了父母,她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她安之若素。
  因此,基本上情况是这样,当邓牧华和贺清宁来拘留所看她的时候,不是他们安慰她,而是彻底倒了个,而是她来安慰他们二人,真挚的道谢,我挺好的,谢谢你们。
  面对父母和杨里的时候,稍微麻烦一点。王良静说不了两句话就说不下去了,而杨里却表情呆滞,一言不发,之璐问她考试了没有,复习的怎么样,让她不要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学习,她回答的声音细细小小。只有跟爸爸还能谈上几句,钟载国在市里有不少熟人,他一直在尽力打探消息和想办法。
  她其实并不很为自己的案子担心,更是心心念念着安业集团那边的事情。以钟载国了解的情况,原来省纪委在去年就已经着手开始收集安业集团的资料,调查是否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前不久的最终调查命令的下达,正是叶青茂的批示。看在外人眼底,这个举动很有点大义灭亲的味道。不过实际情况可能并非那么简单了。
  之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看看父亲:“爸,你信不信叶仲锷会走私?”
  这几日的听闻让钟载国产生了许多的想法,他说:“我不信。父母对儿女的了解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深,叶书记肯定也不信,就像我相信你不会杀人一样。但不是我们说不信,走私就不存在,大禹治水是在于疏,而不是堵,证明一个人清白的最好方式,就是进行彻底的调查,摆出证据才能取信于人。叶书记能做到这个位置上,到底是比旁人高出一筹。我相信,仲锷不会有事,你与其担心他,还是担心自己的案子吧,”他心疼的看看日益消瘦的女儿,“你还是挂念仲锷,是不是?”
  之璐猛然意识到了什么:“爸,你不会已经告诉他我的事情?”
  钟载国深深叹口气,又说:“你不许我跟你妈告诉他,我们自然不会说,既然都已经离婚了,我们两家再也没什么瓜葛,没道理再去找他们叶家。之璐,只要爸妈还有一口气,也要换你的平安自由。只是……”
  “只是什么?”
  “已经你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钟载国想起自己登门求人时听到的那些话,本来不再年轻的脸又苍老下去几分,沉声说,“省委书记的前儿媳妇,安业集团前董事长夫人为了包庇前夫的罪行,成了杀人凶手,你是新闻记者,你觉得叶家会不知道这件事?”
  之璐悚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不论是谁布的局,都是一石二鸟之计。她身陷囹圄不说,流言的推波助澜终于成功的把叶家牵扯进来,虽然他们本来也难逃干系,不过她的这个案子,让本就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
  从章德死的那刻起,她的罪名已经从故意伤人变成故意伤人致人死亡。他被送进了医院,手术后他发起高烧昏迷不醒,医生们起初不知道原委,一日后才知道他的伤口莫名的感染,医治无效。他的死亡如此突然,警察连口供都没拿到,只有他手术前的只言片语。
  死亡是最好的逃避方式,也是最好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过短短几句话,把之璐拖入了深渊。连钟载国请来的对刑事案件很有经验的黄仁申律师都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他说,申请取保候审都那么困难,可以断定,上法庭几乎注定的,目前唯一的希望,是希望警察在调查章德的时候,能发现新的线索。
  那日下午,之璐再次被带到探访室,鲁建中带来了新的线索。艰难的调查之下,他们发现章德以化名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数日前忽然多了一百万,而那笔钱,是从一家外国银行的账户上汇过去的;更为重要线索是,他们确认章德身患脑癌,有绝症的人被收买,并不用费多大力气。
  这两样发现对这个案子来说至关重要,是重大的突破,照理说之璐应该兴奋,可她只觉得震惊居多,喃喃说:“千金买颜色,万金买肺腑。一百万得一死士,倒还厚道。不知道许大姐和庄华的价码是多少啊。鲁警官,能查出是谁汇的这笔钱么?”
  “正在请求银行方面的帮助,恐怕很困难。不过至少是有了转机,”鲁建中看她,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就可以离开了。”
  之璐一愣:“什么?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不是说有困难?”
  “有新的证据出现,你的嫌疑小了很多,可以批准了,”他说,“总之,取保候审的规矩你也知道,结案之前,不得离开市区,随传随到,发现证据立即汇报。我已经打电话告诉你父母,他们正在楼下等你。”
  离开前,鲁建中送她离开公安局,在阳光下她消瘦而苍白。两人礼貌性的握了握手,鲁建中真挚的开口:“之璐,以后别再轻举妄动了,有什么事情,千万记得跟我,还有你父母商量。”
  之璐真正感激他,欠身微笑:“是的。这种错误,一生一次足矣。”
  她已经在拘留所呆了一星期,外面灿烂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一时让她不能适应,温暖的阳光却一条条一块块的撒在落叶上,好似碎金一般,晃得她眼睛无法直接视物。
  在这样的光芒下,世人都会有种感觉:危机有如黑夜,已经成为过去时,并且永远不会到来。拘留的这段时间,之璐都从容不迫,可此时,再次得到的自由,生动的景物,至亲至爱的父母,让她觉得酸楚,可脸上的笑意更清楚了。
  他们打车回家,中途去了超市,买了菜和一堆熟食,回家煮饭。因为是周末,杨里也在,四个人坐在餐桌两侧,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还打开了一瓶酒。劫难之后的美好,仿佛一眨眼就回到了小时候。王良静其实是很喜欢训她的,可今天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不停的给她夹菜,她碗里的菜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他们坐在厨房,灯光温暖。
  之璐想,自从离婚以来,发生和遇到的事情,没有一件好的。所幸事情不论多糟,她的父母总站在她的身后,无怨无悔。人世间血一样粘稠的亲情,感动得她五章六腑都是滚烫的。
  她心情很好,笑嘻嘻的说:“爸妈,你们别走了,以后我们一起住吧。”
  王良静瞪她一眼:“我知道你烦我啰嗦,等你的案子结了,我们就回去,绝对不给你添麻烦。”
  “那我搬回家吧,我打算考博呢,回家好好复习去,”之璐托腮,“我没工作没地方住,你们不许嫌弃我。”
  钟载国诧异:“怎么回事?”
  之璐于是把自己打算辞职和把房子还给叶仲锷的想法说了出来,看到父母愕然的面面相觑,连杨里都是一脸震惊,连忙指了指沙发上的那对教材:“跟案子没关系,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于老师也说挺好,说介绍老师给我认识。”
  “你准备考博,我们当然没意见,你把房子还给仲锷又是在想什么?他又不差这个,”王良静语气一变,问她,“你存心跟他撇清关系?半点没想过跟他复合?”之璐放下筷子,有点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这么说,反问:“妈,都离婚了,我们早就没关系了。”
  钟载国拍了拍了妻子,用目光示意她不要说话。
  父母的神情一丝不少的落在她眼底,知女莫若母,其实反过来依然成立。之璐心里有数,她的目光平滑的从父母脸上看过去,顿了顿,说:“你们其实跟他联系过了吧?他现在还好么?”
  “你想知道他好不好,为什么不打电话自己问问?”钟载国说。
  她怔了怔,低头专心吃菜。虽然是一个电话,谈何容易,他们上一次见面,吵得不可开交。
  吃完饭,她抢着去洗碗筷。王良静在一旁看着她忙忙碌碌,说:“之璐,那个小里,我们都觉得不对。你不会不知道,你包里的东西,也只有她能换了。而且她来了之后,你身边怪事不断。半夜有人闯进屋,屋子里有奇怪的声音,在路上被人威胁,这也太怪了吧。
  之璐挥挥手,轻描淡写:“妈,你说什么呢?小里是好孩子,我相信她。”
  没有钟载国在一旁,王良静的脾气没人管得了,她没好气:“你在轻信这件事情上,吃的亏还少么?人家叫你去酒吧你就去,明摆着就是下套给你钻,你还真的钻了,看惹出多少事情来?现在,会不会坐牢都不一定!”
  之璐垂下了目光,默默把手里的洗净的碗放回水槽,低声说:“妈,可是,我总得相信什么啊。如果小里骗了我甚至想害我,你叫我怎么再相信人性?何况,如果她母亲的死真的跟安业集团脱不了关系,她怪我,也是有理由的。总之,我选择相信她。”
  那天晚上,她把主卧室腾给父母睡,自己抱着被子睡客厅的沙发。大概是因为有父母在,那天晚上,她格外安心,明明可以睡着,可却不睡,拿起手机,去阳台给叶仲锷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他说:“喂?”
  “是我。”
  电话那头的叶仲锷心思也比她好不了哪里去,这个晚上,他无数次的那起电话想拨过去,终于忍住,准备放弃的时候,想不到她居然主动的打了过来,一时竟然失语。他很快就把状态调整过来,说:“这段时间,还习惯么?”
  有风吹过树叶,声音哗啦作响,仿佛急促的雨点。之璐竭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些,说:“还好,我也有了一次被拘留的经历。警察没有为难我……嗯,那份文件里提到的安业集团走私,是怎么回事?”
  叶仲锷笑了笑,没有回答,扯到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上:“我听到风声,你在阳台上?”
  “是的,”之璐说,“最近,你好不好?”
  “挺好,正在被审查,职务彻底被罢免,现在不知道多清闲,”叶仲锷摆弄了一下手边的棋盘,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我正在下棋,你陪我下吧。”
  “我怎么陪你?都这么晚了。”
  他笑了笑:“也是。”
  之璐只觉得酸楚。认识后不久,在一次闲聊时,之璐知道他国际象棋下的很好,她恰好也会一点,两人就对弈上了,结果那次,她输得很惨。她不服气,苦练了一段时间,棋艺突飞猛进,跟他所差无几,十盘中总能赢个两三次。于是,他单方做了个很无耻的规定,说谁输了就答应对方一个要求。这个不平等的条约的签订,她被他占尽了便宜。
  不过结婚后,他们就忙得多了,两人都没时间在一起下棋,他曾经半开玩笑说,可能只有等我们老了,才有时间再下棋罢。结果并没有等到他们老去,两个人就有了时间。只是,却再也没有对坐下棋的机会了。
  挂上电话回到客厅,却发现杨里卧室里有灯光从门下钻出来,想到杨里这段时间里魂不守舍的样子,十分担心她,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门虚掩着,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杨里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张照片。她看得太专心,连有人进屋站在她的身后都没发现。她握着一家人的照片,从背景看,是游乐场。一家三口亲密的搂在一起,父亲抱着妻子和女儿,妻子搂着女儿,无忧无虑的笑容永远的凝固在照片上。
  每个家庭都会有几张这样的照片,家庭幸福的时候,这样的照片是锦上添花般的点缀;家庭破裂的时候,这样的照片是鲜血淋漓的伤口;家庭不复存在的时候,这样的照片又是不能触碰的回忆。
  之璐恻然,伸手从她肩头上余额过去,小心翼翼的把照片从她手里拿过去压到桌面上,说:“睡觉吧,好好休息,马上就要高考了。”
  杨里那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这时才说:“之璐姐,我羡慕你,你有这么好的父母。
  之璐微笑:“是啊。”
  说着拉着她坐到床上,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杨里摁住她的手,开口问:“之璐姐,我听到你跟钟伯母在厨房里的说话了,你真的怀疑过我吗?”
  之璐柔声回答:“你既然听到了,那应该知道我的态度。我说过,我选择相信你。”
  杨里眼眶一下子红了,怔怔看着她。
  之璐手腕一动,握住她的又说:“小里,你瞒得很辛苦吧。你母亲的死因,你到底知道多少?”
  杨里再也忍不住,用双手捂住脸,是那种无声的抽泣,她不是善于流泪的人,可此时,大滴大滴的眼泪就从她的指缝里挤出去,真的就像珍珠一样一颗颗掉下来,打湿了被子。
  她边哭边从枕头下摸出几页纸,哆哆嗦嗦的递给她:“之璐姐,我妈妈,死的太惨了,死得太冤了,我是她的女儿,她生我养我,我不能让她枉死,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找到凶手为她报仇。为了这个,我做什么都可以,真的,什么都可以。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了,可每次都退缩,我不知道你知道了真相,还会不会帮我……
  “这几天,我总是梦到我妈妈,她跟我说,做人要知恩图报。你说,你选择相信我……之璐姐,我也选择相信你。”

  [十七]
  很多看似复杂的事情,往往出人意料的惊人,也出人意料的简单。
  在公安局里,杨里比昨晚冷静得多,她身边放了录音笔,还是有警察在做笔录。之璐陪她坐在一旁,没有说话。整晚都没有睡觉,她带着个很重的眼圈,可脸色白得像纸,颜色对对比强烈,让人一望就知道,在她身上,绝对出了事情。
  杨里说:“其实我知道她有事情瞒着我,她出事前十天,我就觉得她不对劲,不论做什么都提心吊胆的。她悄悄把什么东西藏在床板的缝隙之间,半夜的时候忽然惊醒,弯腰摸一摸,发现还在,才敢继续睡。
  “这样过了好几天,我终于忍不住,悄悄她藏好的东西拿了出来看看。鲁警官,就是你手上那份文件。我妈妈不会懂上面写了什么,但是,我懂一些,我知道它干涉重大,我被吓坏了。我不知道这份文件怎么会倒了我妈妈手里,我想了好几天,终于问她,这东西是谁给你的,你知道这些东西都代表了什么吗?她说是什么都不要紧,跟我没关系,让我放心读书,还让我不把这事告诉任何人。
  “我依然不能放心,连续好几个晚上,我逃了晚自习去跟踪她。她去了很偏僻的地方,把一些东西给了一个坐在车子里的人。车牌号也被遮住了,我不知道。最后一次,我远远的看到车上有人下来,握住了我妈妈的手。天很黑,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
  “我回家之后,问我妈她每天都去见的人是谁,她对我跟踪她很生气,她一辈子都没骂过我,可那天骂了我一顿。最后她说,之璐姐和叶大哥帮过我们那么大的忙,对我们那么好,我们不能忘恩负义。
  “就是那件事情的第二天,她就被人害了。
  “我下自习后,回到家发现屋子里一团糟,到处都是被人翻找过的痕迹。我知道凶手在找东西,去床板里翻了翻,那份文件还在,就把它藏起来,那是我妈妈用命保护的东西啊,我边哭边把屋子整理成原状。然后才去公用电话给之璐姐打电话。
  “我想了很久,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啊,又想那辆车,那车和一般的车子不太一样,我总觉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最后终于想起,我想起之璐姐有一次来学校看我,就是坐过那车离开的。我想,那车子里的男人,是不是叶大哥?可是我没见过他,我不能确定是不是他。我想见见他,哪怕是有张照片也好,确认我妈见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他。
  “之璐姐整夜整夜的失眠,可是,我也睡不着,我睡着就做恶梦。那些晚上,之璐姐听到的声音,其实是我弄出来的。我以为能在房间里找到结婚照和像册,可是花了很长时间,就是一张照片都没找到,于是我还是不知道我妈妈见的那个人是谁。后来,之璐姐说,除非她出事,叶大哥才会回来看她。我就想,她怎么才能出事?
  “那个下雨的晚上,并没有外人进来,电话线也是我的剪断的。是的,我知道我这么做不对,可是我没办法,我别的办法都没有了。我想要见见叶大哥,我一定要见到他。
  “果然之璐姐给他打了电话,他就来了。他一进门,我就知道。我妈妈去见的那个人,的确是他。”
  说到这里,杨里貌似平静平静的面孔终于起了一丝波纹,嘴角抽动着,声音未到喉咙已经湮灭;之璐的模样并不比她好,只觉得眼前模糊。
  “你不会看错?”鲁建中看着二人,沉沉的问。
  “没有错,”杨里把头埋在手心许久,又抬起来,声音苍凉:“我妈妈见到的那个人,我虽然没看清楚样子,可是他的侧影我记得很牢;下雨的那个晚上停电,也很黑,你们进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出来,是他。那个轮廓,身高,动作,跟我妈妈见的那个人,一点差别都没有……是他。”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知道怎么办。之璐姐说被人跟踪威胁,其实我也是。我妈妈去世后一个星期,我下晚自习后,有个男人总在我放学路上等我,跟我要那份文件,他还说,你想跟你妈妈一样死?我就知道他是杀我妈妈的凶手了,我咬了他一口,他把我带到小巷子里,准备杀我。这时候,有几个带枪的人救了我,那个凶手放开我吓的跑掉了,那几个人然后嘱咐我,不能把事情说出去,谁都不要告诉。
  “那份文件那么重要,只有可能是安业集团的人最关心。我一个人想啊想啊,越想越觉得叶大哥跟我妈妈的案子有关系。我想问问叶大哥怎么回事,又怕得厉害。我是什么人,他又是什么人,我怎么有机会去问他?我也不能告诉之璐姐,我知道她是好人,而她是真的对我好,不是怜悯,也不是同情,只是深深的关切,她嫉恶如仇,对我们的遭遇感同身受。有时候我都想,在这样的社会里,她怎么活下来的?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像她这样善良和正直的人了,可我还是不敢告诉她。一旦事件牵扯到叶大哥,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帮我。下雨的那个晚上,我发现,他们看对方的眼神让我想起我爸爸妈妈……他们的感情很深,这跟离婚不离婚,没有什么关系。
  “这一个月,为了得到真相,我想过很多办法,可从来没想过要害之璐姐。我把那份文件一部份用匿名信的方式,寄给了鲁警官。虽然渺茫,我还是希望警察能找到凶手。我只做了这一件事情,其他的,之璐姐为什么会被拘留,我一点都不知情。”
  杨里的声音嘎然而止,她目光空洞的凝视前方,半晌后说:“爸爸去世后的那段时间,人世间的趋炎附势我看得清清楚楚。人人都热爱富贵和权势,蔑视无权无势的人。我跟妈妈寒寒缩缩的登门求人,把头垂到地面上去,希望他们能给我爸爸一个交代和说法……你们想象不到那是个什么样子,可人家给我们冷眼,把我们拒之门外,不但如此,暗地还使人设计,陷害我们。
  “我终于知道权利和富贵代表的从来不是它们本身的意义,它们后面藏着更多更深的含义,一个人的尊严,一个人的骄傲,甚至是,一个人活着的权利。我努力学习,努力上进,我要考上最好的大学,要出人头地,让我们母女这辈子都不要再被人踩在脚底下。我想好了一切,还有四年,我就可以大学毕业了。可我妈妈,终于没等到那天。” _
  这席话说完,屋子里有过短暂的死寂。鲁建中带着他们离开审讯室,去另一间屋子休息。那间屋子正对楼梯,鲁建中一手搭在门把上,正要说话,可注意力却被楼梯间的嘈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吸引过去。他看到来人,不免一怔;下意识的又看了一眼之璐,低了头又看杨里,发现她们二人都同样愕然。
  鲁建中对之璐比了个手势,朝几人走过去,这时对方也上完最后一级台阶,于是他客气的说:“叶先生,谢谢你前来配合我们调查;局长,你也来了。这一位是?”
  五十开外的王局长以一种亲昵的姿态,拍了拍鲁建中的胳膊,动作和声音都透露着某种内行人之间才能读懂的信息,只说:“你叫他老费就可以了,是来配合你调查这两桩谋杀案的。”
  在领导面前,鲁建中面露微笑,心里升腾起怪异的感觉,到底是叶仲锷,请他来问话调查,律师在一旁不说,公安局局长也来了,还有个身份不明但气宇轩昂的老费都来了。
  叶仲锷自然是以完美无缺的礼貌回答了他,表情从容:“一接到电话就来了,还算不算及时?审讯室在哪里?”
  之璐站在原地,目光不由自主的胶着在他的身上,静静看着他目不斜视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他穿衣服的品味向来是令人赞叹的,或许又是因为长得好,看上去总是惹人注意。其实,服装至于他几乎是陪衬,他的自信和风度早就潜入到他的骨子里,哪怕穿着烂衣衫都会好看。
  他就这样走过去,目光直视前方,半点没看她,仿佛她跟杨里是透明人;但是他身边的其余几人都看了她一眼,老戴甚至还对她微微一笑,欠身示意,又看了眼杨里,说了句“你们最好呆会再离开”。她不由得一愣,思考着那个笑容的含义。
  在屋子里,有警察到了水递给他们,目光里满是对她们的同情。杨里一直垂着头,最后表情怪异的抬起来,神色不定,之璐担心她,拿手在她面前一恍,说:“小里?”
  杨里如梦初醒,拉一拉她的衣袖,说:“那个费叔叔,好像就是那天晚上救我的那个人。”
  之璐沉思片刻:“你确定?”
  “是的,我想了很久,确定是他,”杨里抱着头,“我已经彻底的糊涂了。叶大哥认识他,那是他在保护我?我妈妈去见叶大哥,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问题,也是之璐的问题。可目前,谁都没有答案。叶仲锷向来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不打无准备的仗。想法太多,内心反而一片空虚,她放下纸杯,手轻轻搭在杨里的手上。
  时近夏天,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槐树枝叶繁茂,疏密有致,新绿盖住了旧绿,笼罩住了树冠,阳光透过树冠细碎的光斑跳动明灭;白花串串,开得宛如漫天的星辰。
  两个人在房间里呆了极长的一短时间,时间漫长,好像巨兽,慢慢的吞噬掉她们的每一份精力,之璐觉得自己再也没有精神支持下去的时候,他们几人终于审讯室里走出来。从敞开的门里,可以看到他跟老费低声交谈着匆匆离开,照理是没有看她一眼。他从来没这么对待过她,如同一滴墨水溅在宣纸上便慢慢地洇开,之璐感觉郁闷,难以准确描述的失落在心中一点一点地弥漫,一种漫无边际的感伤统统积在了胸口。
  片刻后,鲁建中进来,神色跟两小时前判若两人。应该说他这段时间也很憔悴辛劳,可此时脸上的倦怠之色一扫而尽,精神振奋极了:“你们可以走了。”
  说着他稍微错身,让她们离开,杨里从他身边经过,他的手摁在她的肩头,语气诚挚:“小里,我们已经锁定杀你母亲的凶手,不过暂时不能行动,你放心,凶手总会伏法。这段时间,你好好考试。”
  杨里不可置疑的睁大眼睛,仿佛他说的不是汉语;鲁建中见状,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次,杨里的眼眶霎那一红,重复的说:“好,那就好。”
  鲁建中拍拍她,又看一眼之璐:“你带小里来交代事实经过,是对的。你们可以放心,叶仲锷跟那两桩凶杀案没有关系,但具体的细节不能多说。”
  这句话仿佛等了一辈子,那瞬间似乎觉得空气的味道都改变了。如释重负、终于解脱的轻松,让绷直的神经断裂,她浑身发颤,脚步踉跄。在她自己察觉之前,泪水从眼眶里奔涌而出,视线模糊一片。
  站稳之后,她手忙脚乱的擦了擦眼睛,伸手过去,鲁建中一愣,缓缓握住她的,只觉得她的手柔软且冰凉,她声音有些沙哑,说:“鲁警官,谢谢你了,谢谢。”
  鲁建中震惊的看了她一会,他从来不知道她会哭并且这么能哭,他看过她低眉浅笑的样子,看过她若有所思的样子,看过她走神发呆的样子,却从来没见过她哭,并且是带着笑的哭。他听到自己公事公办的回答:“份内之事,不用客气。你们可以走了,还有,你的案子还在继续调查,有事请打我的电话。”
  甚至都没有勇气像以前一样送她离开。
  之璐不会注意到他的失常,公安局她已经相当熟悉,熟门熟路,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回去。她像姐姐一样握住杨里的手,她也用同样的力量握住她,都想在对方的手心里汲取温暖。
  她们来到附近的公车站,杨里仰起脸看她:“之璐姐,我先回学校了,还可以赶得上今天下午的课程。”
  杨里的脸上历来有种和她的年龄不搭调但是也不矛盾的成熟,这个时候才像一个孩子,微笑且生机勃勃的脸庞,清澈且轻松的眼睛。她成熟的太快,甚至没有过渡,让人心疼。之璐整了整她的衣领,用手梳理了她的头发,才送她上了车。
  目送车子离开,她感到手机在震动,机身曝晒在阳光下以至于屏幕上的字并不清楚,她走到站牌的阴影里,才看清短信是杨里发来的,写着:之璐姐,在你面前,我说不出口,只有发短信给你。谢谢你。对不起
  合上手机,然后目光稍微一转,却看到一个不算熟悉的人自远处朝她走过来。
  这个时候的车站没有多少人,戴柳的出现也不会引人多少人注意,之璐瞥她一眼,没有说话。
  戴柳终于站住,脸上的表情精彩得难以形容,鄙夷,愤怒,嘲笑,惊愕,等等不一而足,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她完全有可能给钟之璐两巴掌。她伸手指着她的脸,语气激愤:“钟之璐,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叶仲锷对你怎么样,你会不知道?我还真是低估你了,你居然带着那个小丫头去公安局,说他杀人?”
  马路上车来车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里浮动,跳着怪异的舞蹈。之璐凝视马路对岸,继续缄默。
  “你以为你是什么?我真是不明白,他怎么会爱上你这么个女人?假正经,固执,你以为你带着仁义道德的面具,就是救世主?如果他真的跟杀人案有关系,你就准备大义灭亲?多杰出的行为啊。倒还真是你做的事情。”
  有种说法是这样讲的,暗恋是世界上最怯弱的一种情感,它会让人噤声,让人沉默,甚至让人滋生阴暗的嫉妒,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举动。
  之璐问她:“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戴柳冷笑得漂亮的面孔都扭曲:“他在哪里,我会不计一切也跟着去。他在那里,我就在哪里。他做贼,我跟着做贼;他杀人,我跟着杀人;他下地狱,我也跟着下地狱。
  “原来,你是真的爱他。”之璐缓缓的点头,没有恼怒,平静的仿佛在说别人,“我不是你,请不要用你的观点来衡量我。如果是我,我不会允许他走上歪路,最近发生的事情,你也有所耳闻。我告诉你,那些事情,我从来就没相信它们会跟叶仲锷有什么关系。
  “我不爱虚荣,我不在乎金钱,这些,你可以说我伪善,可以说我假仁假义,可以说我好名,都没关系。但是,我跟你不一样,我坦坦荡荡的做人;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我不会用他的权力财富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我不会让别人一提到他就跟暧昧的桃色消息扯上关系。
  “是,我绝对不会让自己成为他落人口实的把柄。
  “尽管我可能做的不好,但是,我跟你,不一样。”
  之璐看着她,微笑:“你听够了么?”

  [十八]
  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待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曾经的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的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看得旁边的人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的说:“看这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的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捧到了滚烫的锅沿,疼的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帐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的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的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的回家去。
  大概是喝酒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日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事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回去,怕你没人照顾,被饿死了。”
  “奶奶怎么了?”之璐担心的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够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博士时需要考试的课程。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着擦肩而过。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得多,其间警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我恨不得快点提起公诉。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的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反复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帐户是私设帐户,正在查汇款人。已经有了突破,你不用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深想,鲁建中的确说的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保护他;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活动,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提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么?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说话也是满嘴客套。再说,这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么?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亲爱的,你不接受也要接受。我看到你的文章里写的,周礼秦制、儒学法术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周礼位居第一,礼仪的重要性不用我跟你强调吧。
  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而且他也的确有理,之璐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酒店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被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的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的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陪他出席这样的活动。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的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的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的听,说他自己的想法,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的加以回绝。
  他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象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的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上火,语气冰冷,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结果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去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十九]
  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有趣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她过去帮忙,诧异的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仿佛这结婚两三年怎么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的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的埋头收拾,继续忙碌;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沓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不得发作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
  他声音近乎咬牙切齿,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楞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么?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
  她深呼吸,一步步的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
  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着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的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的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的等着她走来;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凋,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的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恩,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的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的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撇的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的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的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
  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的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身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的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色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色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得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虽然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提醒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的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精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精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警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忽然的拐弯使得车身一歪;巨大的惯性,车子在撞击下虽然偏离原有的行程,收效却不大。
  庞然大物般的卡车到底是撞上来了,看在外人的眼底,简直是无法避免。沉重的冲击声发生的时候,右侧的车门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变形走样,车窗的玻璃碎片、金属的残片,卡车车身上大块的油漆从车窗里飞了进来,全都雨点般的砸在她的背上。
  起初之璐并不觉得疼,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震动,并且还在往前滑行,耳边轰隆响动,声音缤纷而丰富;感觉到怀里的人要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她加大了力气拥抱着他。其实之璐的力气向来很小,中学大学时代考试体育,她的铅球永远只能混个达标水平,及格都勉强。可是最危急的时候,她双臂里涌出来了源源不绝的力量,不论他怎么试图推开她,就是死死的抱着他,纹丝不动,如同石膏塑像般纹丝不动。
  疼痛传来的时候,车子因为撞到草地上的石块,终于停了下来。
  轰鸣声渐渐远去,警车声由远及近。之璐再也没了力气,她坐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背部和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发抖,他额头上有血,脸上的泪,因此显得面目模糊。之璐觉得触目惊心,轻轻说:“你受伤了?”
  叶仲锷想抱她,害怕碰到她肩上背上的伤,小心翼翼捧着她的脸,嘴唇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不是我的血……是你的……”
  之璐虚弱的点头,放心的开始微笑:“你没事,就,好了。”
  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的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惟一的希望和支撑。

  [二十]
  半夜的时候,之璐从昏迷中醒过来,首先就闻到消毒水味。四下黑暗,她疲倦,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其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的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的床沿,小心翼翼的俯身下来,双臂环住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的说:“仲锷,你在哭么?”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象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么?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阴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色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的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的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的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性,精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性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的解释说,自己很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欲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的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倒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的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得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儿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的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色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的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的蠢蠢欲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帐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的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身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他?
  当时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一定要先问问她的意思。
  离开饭店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看起来很高兴,神情雀跃;他忍不住问她:“怎么了?谁的电话?”
  她带着理所当然的神情说:“我男朋友啊。”
  叶仲锷的心一瞬间沉到海底,强迫自己面不改色:“哦,你有男朋友?”
  “是啊,”她笑容毫无城府,“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在国外,我们好几年都没见了。”
  有十几秒钟,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世人都不是瞎子,以她的才貌,不会缺人爱慕。学校除了可以用来读书增加学问,同时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他咬着牙关想,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好几年的时间不见,居然还没有分手,那感情得深刻到什么程度?他岂不是机会渺茫?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叫陶儒的男生从来也没成为他的威胁,但毫无疑问,叶仲锷那段时间过的真是惊心,越发小心翼翼。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聊天,有的时间见见面,在他存心诱导之下,她把她跟陶儒的事情和盘托出,本来可以说的都不多,很快叶仲锷把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他满意的发现,其实钟之璐对陶儒的感情并没有很深,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她,更接近一种符号和挡箭牌的存在。没有旁人的提醒,她几乎都想不起这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叶仲锷离开病房,打电话回家找父亲。只要不出差,不在外地考察,叶青茂总是这个时间起床,在院子里锻炼半个小时,然后回家洗澡吃早饭,这也会花半个小时。最后花三分钟整理着装,再出门。因为离得近,他就步行去省政府大院上班。作息规律,若干年都未曾变过,像家中墙上的那只挂钟那样准确。
  按照常理看来,叶青茂这样的人往往古板,可是他不是,他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都要开通。小的时候,耐心的辅导他做作业,教他学下棋,教他学会沉住气;长大一点,叶青茂政绩显著,仕途越走愈顺,但还是从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陪他打篮球,父子两个在政府大院的篮球架下挣抢一只球,被群众传为佳话。
  他们父子的确处得跟朋友似的,叶仲锷从来也没怕过他,可今天却稍微有些担心,果不其然,叶青茂一听完电话,声音就沉了:“之璐伤得重不重?”
  “不算太重,”叶仲锷说,依然觉得心有余悸,“没有伤到筋骨,都是皮肉伤,在背上,医生说,养几个月就会好。”
  “嗯。”叶青茂一顿,重重的说,“我让你别离婚,你又死要面子,拉不下脸道歉,现在好了?真出事了你哭都没地方哭。看看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我跟你说过,问题拖不得,越拖越大,还要把多少人拖下去?早点把手里的麻烦解决了!”
  声音严厉,仿佛就是当面说的,叶仲锷点头说:“爸,我知道了。让我妈接电话吧。”
  当妈的说话就委婉多了,刘玉语气温和,先问两人有没有受伤,伤情怎么样,吃了早饭没有,叶仲锷说:“这段时间,让田阿姨过来照顾之璐吧,她背上都是伤,动不了。”
  刘玉叹口气,说:“我们马上过来,你一晚上没睡吧,先休息一会。”
  叶仲锷答应两声就挂了电话。现在这种时刻,半点都不敢休息。他随即打了几个电话给公司的常务副总马骅,随后是老戴和周云确认情况。怕电话被人窃听,几个人说的都不多。三言两语大家都心领神会。他回到病房,发现之璐还在睡,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他心里柔软,俯身吻她。
  一吻之下,之璐猛然睁开了眼睛,叶仲锷唇角带出一个笑:“睡美人醒了?”
  之璐看了一眼桌子,“我要喝水。”
  喝完水后叶仲锷要扶着她再次躺下,她不肯,执意坐着,说睡得半边身子都木了;叶仲锷无奈,“亲爱的,你就听我一次吧。”
  她说:“我坐着也能休息。”

  [二十一]
  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一辆平淡无奇的黑色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色的呼出一口气。
  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的下心。” -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啰。他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警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
  “万幸啊,昨天那样儿,看上去够吓人的,”周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说:“我还真没想到,居然敢冲着你来。”
  “鱼死网破,想拉我们夫妻陪葬罢了。”叶仲锷沉吟,凌厉的眼锋从眼底带过。
  周云把车钥匙扔给他:“你车坏了,先开我的。”
  进屋的时候,里面里正在开会,十来个人的小会议室,气氛严肃。会议桌上堆满了文件,烟灰缸里都是烟头,与会者大都身着军装,神情激昂,也是,这么些天都耗时耗力的在查这桩案子。叶仲锷悄悄在老戴旁边坐下,听了一会。
  老戴压低声音,跟他说:“已经在行动了,有牵扯的一个都跑不了。居然走私其他的也就罢了,看看这些材料,居然敢走私核材料,那数量够他们死好几次了。不知道是哪里借来的胆子。”
  叶仲锷摇头:“人为财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会议结束后,几名身穿军装的男子过来,一一跟他握手:“叶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配合。”
  叶仲锷这时才微笑了一下,礼貌的握回去:“都是份内之事。说到底,这案子也是安业的事,我也有不查之罪。”
  来人赞许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谈着离开。
  “不查之罪,没人会追究的,”老戴在一旁笑了笑,“以前我就研究过安业集团的材料,半点门道都没摸出来。你的难处大家都知道,安业集团那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交给你收拾,根基未稳,知道内部有人搞鬼,和外国勾结,也不能轻举妄动。”
  “本以为他们就走私其他的东西,也不在意,打算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找到我时,真吃惊。你说跟谁借的胆子,利益而已。”
  老戴单手支着头,看了眼大屏幕,表情沉痛:“查到现在,这桩案子牵连的人太多了,摊这么大,到时候可能也不是人人都能伏法,这个,你我都有数。对了,刚刚那个赵武招供说,曾经威胁过她,差点就动手了;不过最后李凡改变了主意,让他收手,不然后果你自己想象。”
  叶仲锷一震,这震动却没有放在声音上:“是他?”
  “赵武是这么交待的。说李凡让他去试探,看那份文件是不是在她的手里,如果不在,就放她走;赵武承认自己动了杀心,这个时候李凡的秘书打电话来,让他不要为难小钟。”
  叶仲锷定下神,变了一下坐姿,说:“她就爱管闲事。离婚前我还可以帮她收拾,离婚后我怕她再惹麻烦,我一时又顾不到。周云再怎么细心,也总不可能每分钟都跟着她。干脆断了她的后路。不过,她还是有办法卷到麻烦里去。”
  “也不能怪她,一个记者,但凡有点责任心,都这个毛病。”
  “是,而且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许会收敛,但是改不掉,我也不希望她改,”叶仲锷说,“什么时候,我想见见李凡。”
  “没问题,”老戴一记冷笑,“等我们找到他跟张越明再说,这两人躲起来好几天了,估计正准备用假护照混出国去。”
  那日傍晚的,他回到医院,进屋还没坐下,就觉得屋子里气氛不对——之璐坐在床上,垂着头不吭声,脸红得好像上了胭脂;而自己的母亲刘玉满脸山雨欲来,旁边的田阿姨表情诡异。
  见到叶仲锷回来,刘玉就一把拉着走到外面的僻静的地方,满脸质问之意。刘玉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发起脾气来相当厉害,叶青茂都不敢跟她交锋。正如此刻,她盯着儿子看,说:“医生刚刚来过,说验血的时候之璐怀孕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怀孕?”叶仲锷下意识的反问。
  “那孩子都两个月了,”刘玉重重“哼”了一声:“我问你,你们都离婚半年了,孩子怎么来的?嗯?”
  叶仲锷眉梢嘴角同时往上一扬,手心一热,顾不得解释,大步回到病房,在病床上坐下,抓着之璐的手,毫无征兆的开始吻她;吻够了才松开,另一只手扶上她的小腹,脸上和眼睛里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怀孕了?”
  之璐要把手从他的手心里夺回来,可惜不成功,只好狠狠的瞪他:“我根本不知道啊,这段时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叶仲锷回忆了一下:“那几天不是安全期?”
  之璐摇了摇头:“医生说,我精神压力太大,安全期也未必安全了。”
  听到脚步声临近,叶仲锷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困惑的刘玉,数日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情兴奋得可以用洋洋得意来形容:“妈,孩子当然是我的。你还不知道之璐,脸皮又薄,在你面前,哪里好意思承认——”
  “够了,别说了。”之璐脸又是一红,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
  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刘玉忍住笑,叫上田阿姨:“我们本来就是送饭来的,晚饭在保温杯里,我先回去了,告诉你爸。”
  他们离开后,叶仲锷找到医生,详细让医生自己检查有关胎儿的一切情况,发育情况如何,昨晚的上麻醉药和她身上的伤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之璐微笑不语,他是多果断和说一不二的一个人啊,现在忽然变得这么啰嗦。
  “你嫌我啰嗦?”叶仲锷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低头轻咬她的手指。其实话到最后笑意已经抢先一步出来了:“还不是担心你和孩子。以前小心翼翼了那么久,你还跟我分开睡,我现在知道是有道理了。”
  “什么道理?”
  “双喜临门,”叶仲锷笑容更深,端着鸡汤喂她喝:“这一两天案子就解决了。”
  之璐静静看着他,他笑起来的时候,一条细细的纹路从眼角蔓延到发际,以前并没有这条线的,可见这段时间,他真的是操心。他也会老么?这个认知让她觉得震惊。印象中,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是如此。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每次见面时,每过几分钟就有很多电话找他,他接电话的时候面孔凝固,但放下电话后就对她微笑,看上去完全无异。
  那时她自然不可能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后来从他和叶青茂的谈话里才知道一点端倪。安业集团是国家控股,在他出任董事长之前,负债累累,频临破产;省里的官员在常务会议上就安业集团是否宣布破产吵得不可开交,如果宣布破产,几十个亿乃至更多的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如果不破产,又有谁能够接手这个烂摊子?这个时候,叶青茂力排众议,做出一个震惊世人的举动,他说,举贤不避亲,我推荐叶仲锷任董事长。
  可想而知,这个举动对他们父子俩极其重要。虽然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明智的,但最初两人背负的压力比三座大山都要沉得多,某个意义上说,是一场赌博。而那段时间,自己又干了什么?照例我行我素,觉得他最终总是能成功解决事情,实在不需要自己在一旁多嘴。只是,自己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再刚强的男人,也需要所爱的女人在身边安慰。
  她歪着头,抚摸他的脸,用手指把他的五官描摹下来:“对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累。”
  叶仲锷放下手里的碗,两人的面孔挨的太近,近到只能看清楚对方的的眼睛:“我怎么会不累?我也是人啊。之璐,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拥有的没这么多,甚至什么都没有,或者我没出息一点,你会不会更多关心我一些?至少,关心一下我穿什么,喜欢吃什么,用什么……”
  之璐闪了一下眼睛,轻声说:“我以前想,你没遇到我之前,过得很好;有了我,还是那样生活……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
  空凋太足,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叶仲锷调高空凋温度,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把她的双手塞回被子里,柔声说:“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雪中送炭。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这辈子除了工作和成功,还有什么值得我珍视。”
  哪里还说得出话。
  认识这么久,结婚了也离婚了,情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可之璐觉得,只有这句最为动人的,每个字,每个停顿都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案子进展顺利,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两人认罪,并且指正这都是李凡指使他们干的,现在只等着法庭审判量刑;而张越明和李凡也在国际机场被警察擒获,军方还是专案组两方对他们二人展开了深入而冗长的调查。
  虽然更多的原因是做给世人看以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但叶仲锷名义上还是在被审查,没有职务,除了时不时的配合案件的调查,在代理董事长马骅征求意见时给出建议,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因此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医生护士无不以为他们新婚燕尔。
  马烨在电话里把几个公司里的略作汇报,问了问之璐的恢复情况,说大家都想来探病;叶仲锷哪里肯答应,以医生要求静养为由婉拒。
  马烨比叶仲锷大了十多岁,性格爽朗耿直,在这次重大走私案中,他是安业集团高层里牵连最少的一个,专案组只找他问过一次话,然后就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的回去继续工作,暂代董事长职位;二人在工作中有相当的默契,私交甚笃,哈哈大笑:“都知道,都知道,叶总你最心疼老婆。”
  叶仲锷看着坐在病床上看书的之璐,笑着坦诚:“对,我就是心疼老婆。”
  这话让之璐猛然抬头,对上叶仲锷的眼睛,笑着又低了头继续看书。
  “那等小钟出院了我们再登门拜访。叶总,什么时候能回来?同志们都很想你啊。”
  忽如其来的清闲让叶仲锷怀念无官一身轻的时候,因此笑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看,再等半个月吧,难得有时间。”
  马烨的前一句话里本来还带着浓浓的玩笑之意,可下一句语气忽然一变:“叶总,该清理的都清理的差不多了。”
  叶仲锷不答话,只微微一笑,神色自若的合上手机。
  之璐甚少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抬头发现发现他数日来的忧心不翼而飞,眉宇间多了一股飞扬洒脱之意,举手投足都带出了光芒,仿佛正立于万人之上;她不免好奇:“老马说什么了?那么高兴?”
  叶仲锷吻她的额角:“问我们什么时候复婚呢,说第一次没喝到喜酒,这次一定补上。”
  “噢。”
  随后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的交谈走过。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色的香樟林里,白日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色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色,仿佛不经意的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的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那怕她不要我,那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通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的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愈是下意识抱住了她;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痉挛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通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色,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干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跟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说完,他上车离开,没有仔细的看她的表情,但也知道,她不会做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想了想,放慢车速,给唐东打了一个电话。

  [二十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说明她此时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的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的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想着急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还说,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的说,还有,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的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超前走,说:“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噗哧一声笑:“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合、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的看着他,百思不得其解;与此同时,叶仲锷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呆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堪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当年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的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的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的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的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他怀里动了动,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如果现在能说,就告诉我,不能的话,我就等着看新闻。”
  “不会上新闻的,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叶仲锷开口,“有些底线,不能碰。”
  风波之起,往往由旁枝末节而始。正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局势环境都会随之改变,暗流激荡,牵连的人物各有升迁贬谪,甚至活罪入狱;然而,到最后总是能消弭于无声息间。
  国内的公司有一个通病,大多数都不是优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一个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依靠个人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而生存和发展。领导层管理不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谓的用错一个人,拖死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回事。安业集团之所以濒临破产边缘,的确跟前一任董事长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密切相关;除此外,第二个重要的原因,就出自于集团内部的蛀虫和无休止的内讧。
  所有的这些状况,在逐步了解情况之后,他已经有了对策;让他深感诧异的,却是另外一件同样不可小视的事情。
  叶仲锷第一次发现安业集团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股权问题,是在他就任集团董事长一职后半个月;彼时他刚刚上任,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暗暗调查情况。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是他们做的很高明;第二是,安业集团内部的股权问题相当复杂,甚至前任董事长都不能完全拧清。在因此,在公投资司老总,也是集团副总张越明眼底,这个年轻的董事长也可能那么快就发现金融上的问题,照例的我行我素,和李凡的物资贸易公司更加紧密的配合和勾结,什么利润高就走私什么,而且打着安业集团的旗号,不会惹人生疑。
  任何一家公司,总是会有蛀虫存在。如果说有人利用职务中饱私囊,没什么好稀奇的,但问题是走私数额大到这个地步,就很让叶仲锷震惊了。对很多人而言,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甚至只有利益决定。
  但叶仲锷却无暇分心管张越明和李凡的走私,而且暂时也管不动。张越明和李凡两个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后台,一时很难扳倒。他们的事情虽然严重,但跟安业集团本身交错的矛盾和问题关联不大。上任前叶青茂跟他说过一番话,攻人以谋,用兵斗智。必要的时候手段要用,但更重要的,是把你现在手上的工作做好。
  的确不错。他的当务之急是让安业集团走上正路,扭亏为盈,而不是一上任,又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让精明能干,在集团内部颇有声望,某种程度上还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张越明下台。叶仲锷暂时把这件事情放下,不动声色的继续看着,收集证据,等待时机。
  这一等就是两年,直到安全部门和军方的代表前来造访。国家机器能够强大到什么地步,他此时才算真正见识了。
  这个时候,张越明和李凡也从别的渠道得知自己的事情可能败露,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之策,开始准备文件,打算把责任转嫁到他身上。李凡和财务科长庄华开会时谈起如何应对此事,被在门口打扫的许惠淑听到。叶仲锷相当感激她的义举,说自己有数,让她放心;可是没有想到,许惠淑居然把那份文件偷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的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性。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一个人人总是最了解敌人,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性。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干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底善良。这样的人却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
  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的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的情形。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说,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夫妻一场不容易啊。
  他微微一笑,肯定的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的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只是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肯定不是你,但我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的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可不久后还是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的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的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的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的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如玉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依然热度不减。书房的空凋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的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的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夫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艰辛的追求那么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的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惟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心里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扔到塞到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嘎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目光,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夫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你在我身边,就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心底的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的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才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我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报得很稳,步子也很稳,走的却很慢。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的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番外篇
  [一]
  三年的时候,会让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此刻,之璐站在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里,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微微抬起头,陶儒拖着行李箱,从出口处朝她走来。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没怎么变,穿着深色大衣,脸上笑容依旧是那么的灿烂。虽然她不会承认,可他五官的样子她真的不能完全记清楚,但是那笑容她还是熟悉的。
  陶儒在她面前停下,柔声叫她:"之璐,我回来了。"
  之璐仔细的打量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并入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展开笑容:"恩,回来啦。"
  晚上九点,连接有数辆飞机停靠,出租车紧缺,于是他们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的握住,然后似笑非笑的问她:"看到我回来了,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谁说我不高兴了,"之璐抿嘴笑笑,"这几天你在江州,不回家吧?"
  "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陪你过完再回家。"陶儒说。
  "这样啊。"之璐点头。
  陶儒看看窗外,热闹的机场,陆续有人拖着行李出来,"你往年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怎么过圣诞节的?之璐想了想。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的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的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
  "就这样?够没意思的。"陶儒一脸的不以为然,摇头评论,"今年我告诉你怎么过圣诞节。"
  之璐瞥他一眼,"我没觉得不好。"
  陶儒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一点不快,想起不过刚刚见面,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惹她不快?于是笑了笑,算是把这个问题带过。
  这时车子启动,掉头上了正街。司机关掉了车厢里的大部分灯,只留下前面驾驶台上的一盏。光芒到达车厢中部的时候,已经很黯淡了。或许因为黑暗的缘故,本来三三两两聊天的乘客也纷纷缄默下来,空凋和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格外响亮。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呆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明显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这里条件设施相当不错,档次也高,重要的客人来了都是住在这里,因此价格不菲。
  他要了单人间,秀美的前台小姐问他:"请问住几天?"
  "暂时一个星期。"
  之璐眨了眨眼,疑惑:"不是说过圣诞节么?三天就够了。你要住这么久的话,直接住在你舅舅或者姑姑家里吧。"
  陶儒表情不明,嗓子里冒出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嫌我呆得时间太长?"
  "没有。"之路平心静气,看着他把信用卡递给前台小姐。
  西苑宾馆的条件果真是不错,安静,装修到位,难得陶儒都很满意,暖气的存在,几分钟后屋子暖和起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床上,整理箱子里的东西;之璐没过去帮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纸杯喝水。其实喝水只是个幌子,她在犹豫,在思考。
  忽然,手机叫起来。她找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拿到耳边,开口:"叶先生,你好。有事吗?"
  陶儒猛然抬起头,随后听到她说:"不是很忙。我现在不在寝室,在西门的西苑宾馆。
  "是啊,我前两天就跟你说过这事了,我男朋友今天回国,现在住在这里。
  "什么!普拉切特的书?你居然找到了吗?英文原版的?真好,谢谢你。
  "不用麻烦你送过来了,我明天去找你拿好不好,太感谢了。
  "没事了吗,那晚安。"
  因为高兴满足,她眉眼笑弯,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朦胧的晶莹光辉来。不知怎的,陶儒就觉得看见了之璐眼中的光芒,那光芒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五脏六腑仿佛灌满了铅和醋,因为见到她带来的愉快心情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沉声问她:"是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之璐不疑有它,笑盈盈道,"他刚刚说,给我带了普拉切特的一套书。"
  "男的?"
  "是啊。"之璐依然没发现他情绪的异常之处,兴奋的说,"我想看他的书已经很久了,可是他的作品在国内很少有。真想不到他托人买了回来,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他。"
  "国内没有,你可以让我从国外带回来,"陶儒怒火顿起,"你要什么书我不能给你带回来?反而去找一个外人帮忙!"
  之璐懵了,一时没想到他的怒气从何而来,讷讷的辩解:"陶儒,你别误会。不是这么回事,只是无意中以前跟他提起过普拉切特,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话一出口就开始知道说错,果然陶儒的脸色越发难看:"挺有意思的啊,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电话,你却比我回来还高兴。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
  之璐愕然,辩解:"我们没什么关系,纯粹的朋友而已。"
  "朋友?你无意中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主动把书给你带回来。普通朋友能做到这一步?钟之璐,原来几年不见,你连撒谎都撒得面不改色了。我还真是看错你了。"
  第一天见面就吵架,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之璐不想跟他争执下去,硬生生的把"几年不见,你也学得这么刻薄"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冷冰冰的说:"我没撒谎。信不信由你。就这样吧,我回寝室了。太晚阿姨就锁门了。"
  看都不看他的样子,之璐当即转身出门。酒店电梯徐徐下降,之路看着墙上镜子里的自己,漂亮的年轻女孩,眉心紧蹙,神色愤然。三年不见,感情到底生疏,话都没了几句,见面就吵架,他怀疑她,怨恨她,说她撒谎撒的面不改色。他们哪里像是男女朋友?等待原来远远没有见面后的互相伤害来的残酷。
  手机再次响了,显示屏上还是刚刚的号码。她勉强跟他聊了几句,叶仲锷察觉他情绪低落,问她:"怎么不高兴?"
  之路说:"也没什么。我跟陶儒吵架了。"
  "为什么吵架?"
  之路呆了呆,自然是不可能在他面前说出吵架缘由,随便的搪塞的了几句,心慌意乱的挂了电话。
  
  与此同时,叶仲锷带着胸有成竹的表情把手机放到桌旁,拿起棋盘上黑子的"皇后",朝左挪动三步,吃掉童展的马。
  童展的棋艺跟他有相当的距离,知道自己反正是输,并不关心棋盘上的动态,"啧啧"了两声说:"叶仲锷,我是说你用心良苦呢,还是说你卑鄙阴险?这种伎俩也用,还真不是你一惯的做法,太不高明了。"
  "风格不重要,结果达到了就行。"叶仲锷把玩着棋子,微微一笑。
  "你为了她把自己的原则都坏了。你可从来不屑玩这种阴谋诡计的,哪怕对商场上敌人都不屑用,"童展说,"别的办法不行?直接跟她说,名正言顺把她抢过来?"
  叶仲锷缓缓摇头:"不行。之璐道德感太强,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能等五年?她能把别的男生拒之门外,也能这么对我。其实她跟那个陶儒并不相配,一个正直刚烈,一个多疑善妒,他们分开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我不想再等,我要让他们自动分手。如果这几年在一起,他们早就感情破裂而分开;正因为不在一起,反而能够延续这几年。等待从来就不是分手的必要条件。"
 
  一下课之璐就去西苑宾馆找陶儒,罗罗在教室门口一把拽住她,阴险的笑:"有空的时候带来给我们瞧瞧,我还真想知道他有什么魅力让你等这么久。"
  之璐胡乱点了点头,去楼下取车骑到宾馆。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学校的每条路上都人满为患。她到的时候,陶儒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满屋子打转:"你动作还真快的啊。"
  "这个时候路上人多。我已经很快了。"
  陶儒盯着她:"跟老师请个假都不行?难道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你下课?"
  之璐皱眉:"我不喜欢请假,城市这么大,你去哪里看一看玩一玩不行,为什么要等我?不说这个了,去哪里吃午饭?"
  "你的学校自然是你熟悉,"陶儒说,"你说去哪里吧。"
  正是午饭这个时候,哪个饭店餐厅都是人满为患。好容易才在西苑附近的一家川味餐厅找到位子,刚坐下,却发现几个师弟师妹在另一张桌子招呼她,笑容暧昧。
  饭店里装饰得很有圣诞节的气氛,陶儒环顾四周:"都不跟他们介绍我?"
  之璐把目光从菜单上抬起来,"他们没问啊。"
  陶儒说:"你既然要上课不能陪我,那只好我每天跟你去上课了。"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之璐连连摇头,发觉陶儒的脸色一暗,赶紧把下一句话补上,"我们上课也就二三十个人,你去了会很扎眼的。"
  "那也没什么不好啊,我不信你导师会把我赶出去。"陶儒笑笑,"老师从来都不会嫌学生太多。"
  "总之不行,我不习惯这样。"之璐说。
  尽管当时陶儒没有表态,实际上,下午他真去了,在上课铃响的前三分钟进了教室。他站在门口环顾一圈教室,理所当然的坐在她身边,引得所有同学诧异和好奇的目光,他也礼貌的笑着点头,回答对方的问题。然后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很轻,但姿势足够暧昧和说明两人的亲密关系。之璐动了动肩膀,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弹下来,冷冷的说"麻烦你注意一下影响,这不是在美国"。
  罗罗笑嘻嘻,偏偏在她另一边耳语:"你男朋友挺帅啊,难怪你肯等他这么些年。"
  之璐剜了她一眼。认识之璐四五年,罗罗从来不知道她的目光也可以寒冷到这个地步,随便就可以把人冻死,吓得立刻噤声,预感到这对男女朋友之间问题不小。
  简单的应付了同学的盘问,其后的一个下午,她沉默着,再也没说一个字。下课把抓起书包,把书往怀里一抱,抽身就走,也不管教室里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陶儒一愣,追出去,在新闻学院外转角处的僻静地方抓住她的胳膊。这个角落正在风口,吹得之璐头发乱了,眼睛也疼。她挣扎了几下,挣不开,怒火一下子冲出来:"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教室,我上课读书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偏偏要来,为了监视我,干涉我的生活?"
  来之前就猜到了她会有这场发作,陶儒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抓着她的一只手臂让她冷静,缓缓的说:"之璐,你别生气。我就是想看看你平时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怎么上课,怎么学习,都有什么朋友同学。我们太长时间没见了,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事情,不是想监视你。"
  衣兜里的手机在振动,之璐一边拿手机一边说:"你信你自己说的话?只有这个原因?"
  说完不再理他,之璐把手机放到耳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想起昨天答应了叶仲锷今天去他那里拿书,可这下午发生每一件事都让她生气,完全忘记此事,连声道歉:"对不起,你等我很久了么?那我现在过去吧。麻烦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好吗?"
  愤愤的把书塞到书包里朝外走,照例没好气:"又想跟着我?"
  陶儒静静的看着她:"之璐,我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多呆一会,你就那么不耐烦?而且,我承认,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去见他。"
  两三个同学缩着脖子路过,之璐深呼吸,放低声音:"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而已。你怎么就能这么怀疑我?我一早就告诉每个同学我有男朋友了,我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
  陶儒想起上课的时候听到她同学的那些话,知道她并没有说谎,小心翼翼的开口:"那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
  他的确没怎么打扰她。之璐进入那栋气派不凡的证券交易所大厦时,他没要求一起上楼,好脾气的在门口外面等着。她心里一动,站在电梯里对他挥手:"我一会就下来。"
  是第二次来叶仲锷的办公室了,上次来还是两个月前了,她把校报给他。之璐站在电梯里,想着陶儒的话,猛然一个让她不安念头从大脑深处飘浮起来: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
  没错,叶仲锷对她很好,可以说非常好,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贴贴;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受益非浅,最好的良师益友。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都没跟她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之璐肯定的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
  叶仲锷后来知道她的想法,震惊得半晌无语。他抱着她恼火说,你怎么能说没有迹象?你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事情多,我哪里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只是对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的讨好?之璐,你自己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除了这点,她浅薄的爱情经历,后知后觉的感情细胞也是重要的原因。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的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
  于是她坦然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冬天黑的很早,不过六点半天色就已经黑尽。好在交易所前的长街地处最繁华的地段,亮如白昼。叶仲锷的办公室楼层较高,地面上的行人都不能完全看清。但他一眼就看清了钟之璐和她身边的高个子男生,二人并肩而行,低声交谈。路灯的光芒把两个人影子在人行道上给的很长。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
  顿时,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咬着牙关沉思,电话响了,秘书告诉她:"钟小姐来了。"
  钟之璐永远都是那副坦坦荡荡,笑容明媚的样子。她很兴奋的提起装书的纸袋,礼貌的跟他道谢,照例要把钱给他。
  叶仲锷不动声色:"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朋友带回来的,我问清楚后再给你打电话。"
  之璐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点头赞同:"那样也好,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明天圣诞节前夜,怎么过?"
  "不知道呢。"之璐说,"瞎过吧。"
  "今天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饭?"
  之璐想到楼下的陶儒,摇了摇头,"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
  叶仲锷眉毛一挑,随口问,"你们昨天吵架了?"
  "哎。"之璐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头疼,"大概太久不见了,不习惯吧。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说了。"
  看到她不欲多谈,叶仲锷把桌前的文件合上,拿起衣架上的风衣,说:"那一起下楼吧。我也下班了。"
  两人结伴出去,大厦里还有人忙碌的进出,纷纷朝叶仲锷欠身行注目礼。之璐想着自己的事情,没有留心路人的目光,否则她一定会发现不寻常之处;叶仲锷看着她柔顺的头发从耳边垂下,只觉得手心发痒,手举了起来,即将蹭到她头发的时候终于克制住,笑着谈了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叫你一起出国?"
  之璐回神,"倒是说两三次吧,我没答应。我的专业,也不可能出去。"
  电梯到了,里面空无一人。叶仲锷伸手请她进去,随后自己跟进去,玩笑般说:"其实在国外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优越。我爸教育我说,年轻轻轻,跑去给美国人卖命,实在可气!学到东西了,就应该回来为国效命。一个人的价值,始终是要在自己的国家才能体现出来,就好像早期的科学家,在国外也许会小有小成,可在国内,却是大的成就,例如,把中国的第一枚火箭送上天。"
  语气非常诙谐,但之璐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咬着唇:"你说的对。"
  她微微抬头看他的脸,目光久久的停在他的五官上,英俊的侧脸,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狭长的眼睛,举动言行从不唐突,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不妥贴的地方,他本来就极有魅力,淡淡的说出那番话,那种魅力到达了顶峰,吸引住了她;叶仲锷只做不察,仿佛待电梯到达一楼时才侧头对她一笑:"到了。"
  "哦。是啊。"
  之璐下意识抓紧装书的带子,觉得手心有冷汗,嗓子也有些干涩。在他的注视下,她窘迫的收回目光,低头出去:"再见。"
  想不到他也跟了出来,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边;路过大厅里那棵巨大的圣诞树时,之璐终于忍不住,说了句:"车库不在负二楼?"
  叶仲锷让自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当即折身,"一时不察。那,再见。"
  深蓝色风衣的衣角从她面前轻轻晃过,平缓地向后舒展开去,像一只深色的翅膀。他重新上了电梯,之璐不觉嘴角一弯,笑了出来。想不到他也会疏忽大意,犯这种错误,刚才的神情真像孩子。
  有人拍了拍她,她回头。陶儒目光阴沉,看了她一会,又看着电梯的方向,说:"你就是来见刚刚那个男人?"
  之璐不知道自己又怎么惹到他,平淡的回答:"是他。"
  "交易所的副总经理?"
  "是啊。"
  原以为他会问很多问题,可陶儒一句话都没再说,拉着她的手离开,打车返回学校,又去吃饭。两人回到宾馆,陶儒坐在床上,皱着眉头开口:"之璐,跟我出国吧。"
  他沉默了这么久,想不到第一句就是说这个。之璐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不可能。我们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陶儒看着她的搭在沙发上的手,手腕细白,手指根根修长优雅,如同玉雕,微微的折出一点光芒。
  "是因为那个姓叶的?"
  "跟他有什么关系?陶儒,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真的不肯跟去美国?"
  这句话里的威胁意味之璐不会听不出来,她摁着太阳穴:"你有没有想过回来?公平一点。你在国外那么些年,我从来都没追问过你任何事情。"
  陶儒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当然不会逼我,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这么些年,你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写过信,发过一封邮件吗?我回来了你不高兴;我去教室找你,你板着脸。我跟你去拿书,你还不让。你不许我干涉你的生活。以前不再你身边,那是没办法;可既然都重新见到,发现我还是爱你,怎么能完全不干涉?"
  之璐被他问住,选择沉默不语。
  陶儒弯腰,看着她的眼睛,说:"钟之璐,你还喜欢我吗?"
 
  那个晚上,之璐没有睡好。
  她在床上翻来翻去,想起陶儒听到她答案时无动于衷的眼神,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安静的夜里,一个人想事情,很容易就明白了。
  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骑车被人撞倒可那人并不道歉,组织活动为生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
  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的少起来。她觉得得耳根清静,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
  这么想着,天渐渐亮了。
  想到今天是周末,之璐坐在床上,想了想,翻身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拿着书包和钥匙出了门,去找陶儒。学校里安静得很,雾气如同稀释后的牛奶。
  让她诧异的陶儒居然其起了床,裹着浴巾前来开门,他头发湿漉漉的,裸露着上半身。看到对方,两人都是一愣。认识这么久,之璐从来没见到他穿成这个样子,哪里敢细看他身材好不好,脸一红;而陶儒对她微微一笑,让她进屋。
  不可能不尴尬。之璐目光从他肩头飘过去,说:"你先穿上衣服吧。"
  陶儒说:"屋子里不冷,你穿这么多,不热?"
  "还好。"
  床上乱成一乱,怎么看都暧昧。之璐挑了沙发坐下,清清嗓子:"陶儒,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
  陶儒神色一变,把毛巾往床上一扔,坐到她对面:"你说,我听着。"
  之璐脱下羽绒服,放在膝盖上,稍微感觉自在一些,也能顺畅的把话说出来:"陶儒,我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也许,我潜意识里,的确不希望你回来,不希望你回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所以,你一回来我就使脸色给你看。我不像罗罗和其他女同学,有一半的时间围着男朋友打转,我学不会。我现在觉得自由,轻松。我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我想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我要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我在图书馆呆多久都没人管我。可是你一回来,我就不得不跟你在一起,履行女朋友的义务。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
  "陶儒,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之璐顿一顿,说,"那时因为,我习惯了。我习惯没有你了,但我还是喜欢你的。"
  陶儒看着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有着纵容的笑容:"你说实话,总比不跟我说实话好多得多。"
  下一个瞬间,他伸出手臂,准确的勾住了她的腰,强行抱着她跟自己一起站起来,另一只手擒住她的下颚,没有任何预见性的,吻了上去。
  之璐傻了眼,下意识的伸手伸手,用手肘在两人之间隔开距离,可他没有放开的意思,一只手制住她两只手,扯到她身后背着;血一下涌到脑门,之璐愤怒之极,张张嘴想说话叫人;可这明显是愚蠢的举动,不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属于别人的舌头借机占据了她的嘴巴。
  陶儒的本意,这个吻只是试探,可没想到食髓知味,她的嘴唇又甜又软,如何能够放开。她白皙透亮的皮肤和温软身体的味道都让他把持不住。大脑轰轰然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陆续爆炸。上次吻她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寒假,太轻,不过是轻轻擦过而已。
  之璐却说不清是震惊居多还是愤怒更多。她无法呼吸,缺氧导致眼花缭乱,想要挣扎,拼了命的踢他,有几脚命中,可似乎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力气愈发大了,进一步把她摁在墙上;震惊中,又察觉他另一只手变得不安分,伸到了她宽松的毛衣里面,沿着脊背一路熟练的游走,他手指微凉,仿佛一条蛇在她身上爬行。之璐无法忍受,急则生智,狠狠的抬起脚,使出浑身的力气踩下去,第一下脚踩了个空;她换了个地方,狠狠一脚又踩下去。
  此举颇有成效,陶儒低低的惊呼了一声,猛的松开她,后退几步,跌坐回床上。她穿着皮鞋,而他穿这宾馆里薄薄的拖鞋,这一脚下去,刚刚踩到了脚趾,后果显而易见。
  之璐终于能够喘气,扶着墙大口大口的呼吸。气息稍微平和一点,她愤怒的扭头,看到陶儒也以同样不可思议而愤怒的目光盯着她,漂亮的脸有些扭曲,戾气隐隐流动。视线略一交错,他弯了腰,揉了揉脚。
  愤怒未消,之璐迅速扯直了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把羽绒服套上,抓起书包就要走,两步之后听到陶儒冰冷的声音:"原来你讨厌我到这个份上。"
  之璐猛然转身,因为屈辱,眼睛都气红了,"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都干了什么?"
  陶儒霍的站起来,因为脚趾传来的剧疼又跌回去:"男女朋友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你用得着反应那么大?你不放心,我们可以马上回家,结婚订婚都可以!"
  之璐气的哆嗦,眼泪就要掉下来,可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你说正常?你不跟我道歉,居然说正常?你去找别人做去,我不奉陪!"
  害怕他再做出什么事情,之璐逃一样跑出房间。
  其实陶儒以前都没碰过她,又或许是见面太少,没机会亲近;如果她没踩那一脚,接下来的后果有多严重?打又打不过,推也推不开。男生总是有点血性的,她还记得,高中时,有一次,陶儒差点跟老师打起来。
  之璐关了手机,坐在图书馆,身上一真冷一阵热,面前书上的字也模糊起来。

  [二]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
  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
  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钟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里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后背紧抵着座位,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昏欲睡。
  直到贴在他额前的微凉小手叫醒了她。条件反射的,他睁开眼睛,同时抓住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璀璨犹如钻石的眼睛和如玉但是焦灼的脸颊就在眼前,他回想她刚刚的那句话,慢慢的开口:"你发现什么了?怎么不说下去?"
  这样的姿势相当暧昧,之璐却顾不得,着急的问:"你发烧很厉害。车里有药么?"
  "没有,"叶仲锷凝视她,随口说,"我带药干什么?"
  之璐用力抽回手,打开车门,站稳后她弯下腰:"我刚刚看到路边有药店,我去买点药回来,还不知道要堵车到什么时候。啊,你不要动,我很快就回来。"
  马路宽阔,雪花密集;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是显得消瘦修长,漆黑的头发被风吹往一个方向;她从一辆辆车子的缝隙中穿过去,脚步踉跄,一脚深一脚浅,背影仿佛一道青烟,朦胧的,仿佛随时都能消失在这场暴风雪里。
  她其实没有去多久,可他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之璐把那七八种药抱在怀里,一个个拿给他看:"你平时是吃的哪一种?"
  叶仲锷觉得自己不吃药也能好,他极轻的拍掉她肩上的雪,然后是头发,手指顺势插入她的头发里,说:"小心一点,到处都是雪。"
  再怎么迟钝,之璐也知道事情开始变得偏离她的想象。以前他们从未有过身体上的接触,他也没用过这样温柔的声音说过话。她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可车厢就这么大,无处可躲。她就勉强笑笑,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四周的一滩水迹:"我把你的车子弄湿了,对不起。"
  叶仲锷恍若未闻,轻轻抬起她的下颚:"之璐,我们都知道,你看了那张便条。"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九点多了,之璐在校门门下了车。雪宣告暂停,所有的建筑物和树木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外衣,有灯的地方,雪堆闪闪发亮。
  之璐安静的下了车,平时绝对会顾及的礼貌也不顾的下了车。叶仲锷坐在车里,看着她削瘦背影渐行渐远,他抓起手机给她打电话,希望她能略作停留;可实际情况是,她站住了,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挂上,继续前行,没有回头。叶仲锷双手狠狠方向盘,太用力的缘故,手腕上的青筋历历可见。
  回去的路上,叶仲锷不停的反思自己的举动。把那封信夹在书里实在是无奈之举,他私心作祟,希望她看到信后能把主动给他打电话,也希望她能明白他的心意。除了第一次的采访要求,她极少主动找他。没错,他暂时不想把两人的关系揭开,可是她下午的表现,让他觉得温暖,让他确信她对自己并非毫无感觉。问题是,她不让自己这么想。她坚持自己没有看到信里的内容,然后静静坐在车里,缄默不言,宁愿看着雪花也不看他。
  叶仲锷头重脚轻的开了门,摸索找到沙发坐下,不开灯,只是坐在黑夜里,直到电话响起来。是交易所理事长的电话,问他这趟出国,有没有把事情处理完;叶仲锷振作起精神,一一回答。他比谁都清楚,生活和工作还是要继续。在其位谋其职,无论多么的精神不济也不能让人察觉。
  他应该给她时间想一想,追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再见过她。一考完试,她就回家去了。他的工作更加忙碌,每过几天都有一家公司上市,那些金融股票的数据和不得不小心处理的人际关系在他身边织成一张又一张的大网。
  过年的时候,他得到两三天的假期,回家看望父母。叶青茂是照样的忙碌,市里的团拜会和活动一个接着一个,偏偏还一个都不能缺,走哪里都有记者跟着,晚上才能回来;不过刘玉却似乎比叶青茂更加忙碌,跟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极其担心他的婚姻大事,一开口就是,王书记家的女儿还不错,又漂亮,也很能干,不然你去见见?你今年都二十九了,不小了。你爸在你这个岁数上,你都上幼儿园了。
  在自己母亲面前,叶仲锷只觉得哭笑不得,说,妈,你也知道我不小了,我哪里需要你来操心?你儿子不会找不到老婆。
  刘玉说,合适的不多。
  叶青茂打断她的话,说,让他自己拿主意,你别多事。我们不需要攀附什么权贵。国家需要我在哪里就在哪里,什么时候不需要了,我就退下来。
  刘玉生气的看着丈夫: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平心而论,王书记的女儿是真的不错,人又漂亮,知书达理,你考虑一下。
  叶青茂想了想,又说,仲锷,我的儿媳妇,一定要人品好,不能贪心,不能虚荣,要正直。你年轻气盛,身边需要一个这样的人,才不会走错。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这都时老话了,不过还是有用。
  叶仲锷笑笑。我知道。
  道理固然不那么顺耳和浪漫,说的却是实情。虽然他从来不是本着这个条件找老婆,但次时一听,她恰好就时父亲要求的那种人。父子俩的观点都差不多。随即想起钟之璐笑盈盈的脸和他们之间不冷不热的关系,愉快的心情不翼而飞。
  有多久没见到她了?
  他终于没忍住,一回到江州他给她打电话,以钟之璐的个性,是不大会主动给她打电话。他绝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很平淡的祝她新年快乐,仿佛他们还的关系还跟以前一模一样。好在她也很配合,笑微微的说自己在外省的老家,跟爷爷奶奶一起过年,开学前两天才会回来。
  他说,你脚好了?
  好了。
  然后她的声音就断了,沉默着。
  他想起她曾经跟他提过的老家,就笑问,环境很好吧,山清水秀的地方,你现在每天都干什么?
  是啊,她很高兴起来,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周围的景致和自己每天做的事情。说着说着又说了她的父亲身上。
  叶仲锷发现她跟自己一样,都尊敬父亲,受他们的影响很深。在这一点上,两人有许多的共同语言,仿佛几天几夜都聊不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叫她去吃饭的声音。
  她要挂电话,他立刻说,我们还是朋友?普通朋友?
  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语气里有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连连说,是啊,我们本来就是。
  晚一点的时候,他再给她打电话,提示音说她手机欠费,他才想起她在外省,有漫游费,接电话绝对不会便宜,当即就往她卡里交了钱。
  一天后她很疑惑的跟他提起这件事,说发现自己手机卡里多了数百块钱,真是奇怪。会不会有人弄错了?
  他说:大概是系统出问题了。
  她好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方便的话,你能帮我去查一查么?我是担心,如果是有人错误的把钱冲值到我的卡上,现在一定很着急。这笔钱并不小。
  他满口答应,第二天告诉她答案:完全不可能查得出来,只认钱不认人的。
  她说,能不能退回去?
  他劝她,不能退的,退给谁。有这样的事情,你就接受吧,当它作天上掉下来的新年礼物,好不好?
  她静了一会,最后才开口:谢谢你帮我查这件事。我不要不义之财。我会把这笔钱捐出去。
  完全没想到自己好心的举动反而给她带来了麻烦。叶仲锷握着电话,想着认识她以来的林林总总,渐渐微笑,她性子倔强得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但心里更多了一份激赏。
  这样的女孩,他怎么可能放手?
  研究生的假期总时分外的长,等到她从家乡回来的时候,新年都走到了尾声。一切都很正常,他们恢复到了以往的关系,
  出乎他意外的,她居然主动联系他。那时他刚下班,回到空无一人黑暗的家里,他如此的想念她的声音,拿出手机;可不等他摁出拨号键,手机就响了。听到声音,他当即一愣,说话人并不是她,是一个他从未听过但相当年轻的声音:"你是不是叶仲锷?"
  几乎不需要思考,他确信,说话的人是陶儒。
  "是我。"
  陶儒冷笑了两声,说:"我不管你是谁,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要再给她打电话!你别想打她主意!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你的。"
  叶仲锷想,到底是年轻的男孩子,真是沉不住气。不过,他自己送上门,省得他去找他。他姿势都没动一下,说:"你没资格命令我。之璐也不是你所有物,你更不能限制她的自由。你不过暂时是她的男朋友。而且,你真的以为,你能跟我抗衡?不论哪个方面,你争得过我?"
  这番冷静甚至冷漠的话让陶儒一呆,咬牙切齿的开口:"她不过是被你骗了,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我会告诉她你的真面目。"
  叶仲锷嘴角浮起一丝笑:"我教你一件事,威胁别人之前,首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够资格,多想一想有没有把柄在别人手里。"
  "你什么意思?"陶儒声音尖锐。
  叶仲锷说:"你在美国五年时间,中间只回国一次,呆了十天。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你都在干什么?不要跟我说你在学习,你连高考都无法面对而匆匆出国,又怎么会安心学习?而且是在到处都是诱惑的美国。世界上没有几个钟之璐,没有几个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能一等就是五年。你可以说她是迟钝,可以说她不在乎,但她到底是做到了。人心复杂,你要问一个人本来的心迹,那太复杂。你不清楚,我不清楚,之璐自己也未必想得明白。判断一个事情,是由人做出的事情判断,而不是说出的话。
  "我在国外呆的年数比你长,什么事情我都见过,什么人我都见过。而你,就不是那种一心一意等下去的人,你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如果我有个心爱的女朋友在国内,我不可能三年都不回来见她。而你却做到了,真是了不起。你说你非常爱她,我也相信。你看腻了金发碧眼的女孩,再回头看,终于发现还是最初的女朋友最好,于是你说,我爱她。说话当然完全不费力气。如果钟之璐问你,过去几年有没有别的女人,你怎么回答?"
  陶儒重重的呼吸。
  叶仲锷微笑:"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之璐很有可能不会问你。但答案你肯定知道,我也清楚,她也未必不清楚。只是,她不会说出来。她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
  "我有朋友在你就读大学任教,稍微一打听,你过去几年做的事情,都一清二楚。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不过,请你放心,我没这么做,我对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暂时也没告诉她的打算。我怕她伤心。我感到遗憾,为她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他。"

  (三)
  新年伊始,叶仲锷手头上的事情堆积如山,忙碌不堪的时候又接到消息,是分管财政的部长三日后前来交易所视察;随从记者若干,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交易所,先从观光廊俯瞰大厅,然后去了贵宾厅。部长问题非常多,不停的询问着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数量和每年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情况等等常规问题;部长谈兴正高,随口又提起几个大国的利率政策,其他人面面相觑,只有叶仲锷能够作答,逻辑清楚,具体详尽;他的态度从容不迫,给部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拍了拍他的肩膀,问得更加深入。这次会面因此而延长了半个小时。
  部长的下一站是江州大学,为大学的经济研究中心落成剪彩;随后在将学校里做一个大型的讲坛。叶仲锷心念一动,既然去了大学,之璐肯定也会去采访。因此在部长邀请他一起出席的时候,他立刻答应
  果不其然,叶仲锷一坐上主席台,就看到了她。她坐在第五排的角落,埋首写着什么,时不时的抬头看看。那一块地方坐的都是记者,电视台报社,拥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切都那么像初见她的那种光景。的
  不过稍微有点不一样的,是她这次没追到后面的大厅要求采访他,她退居二线,跟在日报记者的身后,表情沉静的学习着别人采访技巧。偶尔她会心一笑,明媚夺目;不过旁人不留心的时候,笑容就从她脸上褪得一干二净,眉头微锁,像是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片刻后她跟日报的记者说了几句,又把自己手里的本子交给身边的一个男生,急匆匆转身离开;他也立刻把手里的事情推给秘书,从侧门出去,在走廊里叫住她,"怎么那么快就离开了?"
  她回头,看到是他,缓了缓脚步:"曾老师刚刚在教室晕倒了,我得过去看看。你怎么也出来了?"
  他跟着她走了几步:"今天不是我的主角,我是陪衬和补充说明。"
  之璐不以为然:"叶先生,可我看到很多记者想要采访你啊,你回去吧,我先去医院。"她站住,他也站住;她低头看着他修长的腿,匆匆移开目光,做多余的解释:"曾老师的儿女都在国外,师母去世得早,学生也只有我们几个,师姐现在都在医院里,说她还没有醒,状况很不好。我也要去看看她。"
  离得近了,叶仲锷发觉她似乎又瘦了。她穿着收腰的外套,腰身不盈一握,一只手臂就能丈量长度。
  他说:"寒假过得好不好?"
  她脸色猛的一变,手指绞在一起,嘴里却说:"挺好。很好的。"
  "怎么了?"他不动声色。
  发现他们已经引起了不少人,也包括不少记者的注意,之璐神经高度紧张,欠身,对他礼貌的一笑:"叶先生,现在不方便。我先走了。"
  他不死心,"那明天你方便么?"
  之璐摇头,"明天是罗罗的生日,我可能没时间。"说晚瞥到众人好奇的目光,又担心老师的病情,匆匆就走。

  其实寒假的最后两天,的确发生了不少事情。
  她从家乡回来的当天傍晚,陶儒来找她。他们的事情得到父母默许的,她披上外套就跟他出去。
  他们沉默的来到曾经就读的中学。因为还没有开学,学校里冷冷清清。这是全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他们在其中渡过了六年的时间。故地重游,总是让人诸多感慨,偶尔有一些模糊的面孔,零散的时间,相识的气味,在记忆里慢慢复苏,之璐边走边想,中学时代还是快乐的,至少,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快乐的。
  他们来到操场,坐在看台上。有一群老师的孩子在操场上踢足球。她指着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孩,侧头跟陶儒说:"那不是郭老师的孩子么,都这么大了,当年可凶了,最喜欢拿着棍子满学校跑。"
  借着最后一点暮色,陶儒打量着那个孩子,摇摇头:"不是。那是教历史的黄老师的孩子,"
  "肯定是郭老师的,教物理的那个。"
  "不,是黄老师的儿子,我去他家吃过饭,能不知道?"
  两人就此讨论起来,争论中,天彻底的黑下去。
  之璐停止了争辩,改了改语气:"所以啊,人的记忆真是有偏差的,我们虽然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记住的却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是不是?"
  陶儒下了两三级台阶,面对她站着,刚刚跟她的目光平行,"是啊。之璐,你还记得住我们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高三文理分班,你坐在我后面,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啊,"陶儒看着她的眼睛,黑是黑,白是白,他心里发酸,自言自语般说,"不是啊。我们更早就认识了,高一的时候,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上,参加预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你跟我借笔签到,然后我们坐在一起,我问你是哪个班,你说自己是一班的。我早就知道你了,想借故跟你搭话而已。"
  之璐一呆:"有这种事情?"
  "那你记不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是哪一天?"
  风声从安静的校园里吹过,她紧了紧衣服,轻声说:"对不起。我也没印象了。"
  "我们分手吧。"陶儒终于说。
  之璐以为自己听错,怔住。
  这句话说完,陶儒反而平静而轻松,有彻底解脱的快感,下面这番话也一气呵成:"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你甚至都不让我吻你。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
  沉默的听完,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我知道了。"
  她离开后,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个电话。叶仲锷太精明,甚至冷酷,他坐在幕后,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他做的每件事,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不得不承认,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
  叶仲锷最后说,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你也清楚,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这段时间,你也在想跟她分手,是不是?你是忍不下这口气,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我能理解你。不过,这都是没必要的,少年意气应该有,但要分清场合时间,还有对象。没有我出现,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不如现在收手,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互相留下好印象,这才是明智之举。
  陶儒记得自己笑了笑,这么回答:是,我会跟她分手的。不过跟你这番话没关系,你也不要以为你自己胜利了。她的心里的确没有装着我,但也未必是你。不然你不至于这么费尽心机的针对我。现在我想,女孩子爱慕虚荣一点,无知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有弱点,她不高兴了,送她礼物她就开心。钟之璐却不是,你都不知道她想要什么。
  她也许有一千个一万个优点,但是她会跟自己较劲,跟她自己的事业心,跟她的正义感较劲,跟她的执著较劲,她这辈子都会这样,改不掉的。终于有一天,不是你受不了,就是她受不了,无法再相处下去,那结果肯定比我们现在还糟,伤害更大。从认识开始,我们也有快六年了,你们呢,能不能熬得过六年?
  陶儒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仿佛是箴言。复婚后,叶仲锷想,真的没有超过六年。如果不是那场车祸,如果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过那时候叶仲锷心情太过愉快,没有深想,只把这番话当作了败军之将挽回颜面的一种方式。他自然不会跟他多做计较。
  
  至少,他去饭店接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彻底把这番话抛之脑后。他把她抱在怀里,觉得前所未有的舒心,她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拒绝他了。
  她闭着眼睛,乖乖的睡在他的怀里,表情恬静,皮肤白中透红,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在她眼睑上微微翕动。他小心翼翼的问她问题,她很听话的一一回答,那次事件之后,他知道,半睡半醒的时候是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不论问什么,她都会回答。
  显然钟之璐并不这么想,她彻底清醒之后,迅速的从他怀里挣脱开,手忙脚乱的躲到了沙发的另一边,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
  他站起来,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喝一点,醒醒酒。"
  之璐讷讷的接过杯子,仰头给看她:"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的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她的包在茶几,她探这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安心的点头:"有多余的卧室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那套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
  之璐诧异的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超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的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的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由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能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这么没有任何预兆的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困难;他于是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里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的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弦。身体不由自己作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倒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的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的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的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
  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周围的家具和摆设跟宿舍大相径庭,她才想起自己是在别人家里。穿上衣服,推门出去。明亮的客厅没有人,她到卫生间洗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点苍白的脸,眉毛细长,颜色很浅,是那种相面书上说的柳叶眉;下面一对杏眼,睡不好就会有眼袋,例如现在这样。头发很长,曾经做过离子烫,披到了半腰,额前的刘海散散的,两侧各抓了一缕头发用皮筋绑住,怎么看都很平淡无奇的打扮。
  到底他喜欢她什么?因为她漂亮?不知道。她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漂亮,虽然总有人这么说,但她完全不觉得。她曾经试图在自己的脸上找出漂亮的证据,可屡屡失败。
  她关了水龙头,走出卫生间。他在厨房叫她的名字,之璐循声走近,然后愣住。光滑的餐桌上摆放着非常丰富的早餐,可以说琳琅满目。豆浆,煎蛋,油条,还有一大盆新鲜的水果。他面前的,是牛奶面包。
  之璐半晌无语,心里有太多的感动,让她忍不住的鼻酸;但也有茫然和无所适从。她问他:"你出去买的早餐?谢谢你。"
  叶仲锷的手隔着桌子覆上她的,过了一会才放开,玩笑着说:"知道我的优点了吧。"
  屋子暖和,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领口微开,相比较她厚重的毛衣,仿佛他们身处两个季节。之璐对他笑笑,压制住心底奇怪的感觉。喝醉酒,住在别人家里,睡过头,又让别人照顾;饭来张口的级别是够了,衣来伸手似乎还差一点。真算得上新奇的体验
  之璐埋头苦吃。吃完就主动站起来清洗碗筷,做饭她没怎么学过,但洗碗熟练。
  叶仲锷说:"很不错啊。"
  之璐笑了一声:"每次放假在家,我妈逼着我做家务,要我在做饭洗碗打扫中选一样,我选洗碗。"
  "为什么不选做饭?做饭有动力,洗碗可没有动力。"
  "麻烦啊,洗碗容易多了。所以我对吃的一向不挑剔,有得吃就不错了。"
  边说边把最后一只青瓷碗擦干,碗放到碗橱,一回头,看到叶仲锷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兜,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但就是一言不发。
  她再怎么迟顿,也注意到他眼底里流露出的真情,那是做不得假的。
  就这样,两人就算开始了。
 
  研究生谈恋爱有个绝大的好处,就是知道的人少。
  以之璐寝室的情况来说,一个同学已经结婚,常年都住在外面,还有一个是本地人,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家里。因此,通常宿舍只有她和罗罗。罗罗的男朋友在临近某市工作,周末的时候都会搭车去看他,宿舍于是只剩下之璐一个人。
  叶仲锷知道情况,跟她说,你周末来我这里,如何?
  之璐头摇晃的象拨浪鼓,不行不行。
  叶仲锷挑眉表示不满,但没有强求。不强求也有道理。他工作繁忙,如果不出差,周末起码有一天时间在公司加班,回到家电脑也是开着的,随时关注最新动向;而之璐也忙,大学里的活动大都在周末,她的周末大都也交代在校报的工作上。辛苦自然收获,之璐拿到了平生第一个奖励,大学生十佳新闻奖,大红色的证书和五百块钱。
  虽然这个钱远远没有稿费来得多,不过更有意义。一出报告厅,她很兴奋的给叶仲锷打电话,"你在哪里?我请你吃饭
  他当然在公司,之璐到楼下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她等了一会,考虑着要不要再打一个电话或者干脆进去找他,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她诧异的回头,发觉是个不认识的男子,五官端端正正,可说起话来就变了一个人。
  他饶有兴趣的看她:"钟之璐?总算见到你了,等小叶吧?我也在等他。"
  "是啊,你是谁?"
  "我叫童展,你应该听说过我的。"
  之璐一脸茫然的看着他,摇摇头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童展真是觉得痛心疾首,几步冲上去,抓住提着公文包从底层大厅里出来的叶仲锷开始质问:"叶公子,你也太没义气了吧。怎么你都没小钟提起我?我还以为我是你最好的朋友。"
  然后好几分钟童展都显得愤愤不平,申明要叶仲锷请客赔罪,之璐觉得童展爽朗有趣,笑眯眯的说:"那我请你吧,你要吃什么?"
  童展嘿嘿一笑,"那好,去金德吧,那里的醉虾不错。"
  "好啊。"之璐点头。
  "别理他。他跟你开玩笑呢。"叶仲锷握一握之璐的手,又看向童展,"以后我请你,今天免谈,我们去别家。"
  童展笑容森然:"哪天不都是一样?反正都是你欠我的。"
  "怎么了?"之璐完全摸不着头脑,"去就去啊。"
  叶仲锷用眼神示意童展缄声,跟她说:"我今天不想去,去别的地方。"
  结果去了一家日本料理店,很安静的地方,厅堂不大,单间环境不错,很隐秘,隔音效果也好。这顿饭吃得有说有笑。童展拿着杯子跟之璐捧杯,说:"之璐啊,你可要对小叶好一点,他为了你,可吃了很多苦啊。别看他一副能干的样子,可唯独对你,一点辙都没有。举个例子,你让他往西,他都不敢往东的。"
  这番话前所未闻,之璐呆了呆,可看到童展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拿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疑惑中又看向叶仲锷,他微笑的神色丝毫未变,目光平滑的扫过童展,夹了块寿司蘸酱油和芥末放到她面前的碟子里,"尝尝看。"
  之璐"哦"了一声,吃到一半她抬起头,发现叶仲锷和童展的眼神中交换了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心想也许他们有事要谈,于是放下筷子,借口去卫生间,暂时离开了包厢。
  她一离开叶仲锷就叫来服务员先把帐结了,童展不明所以,"怕钱花不出去?怎么这么着急?"
  叶仲锷瞥他一眼:"之璐性子倔强,她说要请你吃饭就肯定会请,去金德吃醉虾,你想坑死她,然后坑死我?她连跟我在一起吃饭都要把帐算清楚,我给她买的礼物都送不出去。"
  童展脸上的肌肉剧烈的抽动了几下:"我说你就不管管她,就这么忍下去?别说她一个穷学生,就算有钱,你也不能让她付啊。"
  叶仲锷摇头苦笑:"我提过两次,她坚持己见,我也没办法了。"
  童展晃晃酒杯:"你现在又是干什么?她回来知道你付了钱,岂不是很生气?"
  "只有劝了,"叶仲锷说,"我不希望她好不容易拿到的奖金被你一顿饭吃掉。"
  "你是打算娶她吧?"童展沉吟着。
  叶仲锷微微一笑:"只要她同意,明天就可以去办手续。不过,大概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你也变得这么小心翼翼了,爱情这玩意的确沾不得,"童展叹息,"不过说真的,女孩子太刚硬要强也不是什么好事。你是本着跟她结婚的念头,那就得让她把这些毛病都改了。找个机会好好谈谈,不然你会累死。"
  叶仲锷沉思片刻,没有回答。
  童展又说:"她父母都是什么人?"
  "她爸是国有银行文州市分行的行长,妈妈也是银行系统里的职工。"
  童展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啊,是了,我知道他,是姓钟。据说挺刚烈的,年轻的时候被人整得够惨,后来机缘巧合又起来了,脾气好了很多,但还是铁面无私,我有朋友做生意想贷款,送了一大笔钱上门,最后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还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这些事叶仲锷有所耳闻,他不发表评论,笑了笑:"估计钟伯父跟我爸很聊得来。"
  之璐在门口,恰好听到最后这几句,她不喜欢别人谈论她的父母,但他们语气里的赞扬是听出来了。而且叶仲锷说的"钟伯父"三个字听的她很舒心,她理了理衣服,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笑盈盈的推门而入。
  其实叶仲锷那时就想,如果之璐没遇到他,会怎么样?大概她也会像她的父亲,在新闻界一路摸爬滚打,最后伤痕累累,心力交瘁,也许是肉体上的,也许是精神上的。男人有先天的条件,也许能够在血泪里重新站起来,但是她呢?受到那么多的伤害之后,还能不能再次振作?
  都是无解的,找不到答案。
  因此,他不会让那种情况出现。
  吃完饭时间还早,童展提议去酒吧消磨时间,之璐并不想去,表情稍微有些犹豫;可最后看到叶仲锷的期盼的眼神,还是去了。
  她很少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这间酒吧看上去格调高雅,她依然不习惯。略一留心就可发现,往来客人的穿着打扮无不说明他们非富则贵。这就是他的生活圈子?之璐审视的打量四周。这是她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彻底陌生的环境。
  他们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几分钟后,就有人前来招呼,言辞客气周到。叶仲锷的熟人比她想象得多的多,童展的朋友亦不少,来人不论男女,目光纷纷落在她身上,意趣很浓的问:"这位美女是谁?"
不论她乐不乐意,需要摆出笑容跟他们招呼。之璐从小到大被人夸听话懂事,自然也深谙礼仪,她说话不多,有人跟她交谈,赞美或者问讯,她都微笑,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和眼神,满脸的聚精会神,因此显得眼睛极亮。更何况漂亮的人天生就占优势,很容易就博得好感和信任。
  不过,无人注意的时候,她就很难摆出笑容,坐在靠墙的位子上,捧着果汁静静的喝,偶尔目光落在跟人相谈甚欢的叶仲锷身上。
  童展取了酒回来,发现她盯着绿色的果汁发呆,满脸的若有所思,也坐到她对面,对她一笑:"很无聊?"
  "不过你总要习惯的,"童展伸展双臂,大力靠在椅背上,"既然是小叶的女朋友,这些人不想见也要见,不想客套也要客套的。交际就跟吃饭一样重要。再说,你如果要做记者,多认识这些人,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只这一点,你就比别人站的高多了,以后不论做什么都方便,成功也比别人来的快。听说你看书很多,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你也应该有体会。"
  之璐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童展猛然灌下去几口酒:"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什么?"
  "关于小叶的事情,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我跟他高中同学到现在,都认识十四五年了,你就不好奇他过去有什么事情?"
  之璐静了静,她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
  童展摇头:"你还真是太不一样了。"
  "你的意思,我跟他以前的女朋友不一样?"口吻平淡。
  童展看她一眼,即使在暗淡得发蓝的灯光下,她的脸依然皎洁如玉,眸子里光泽不减;他环顾四周,看了看酒吧里身着各式时装的年轻女子,都那么漂亮,可自己面前的这位,无疑是气质最独特的。他摇头:"我没这么说。我只是给你一些建议。"
  "你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之璐眼帘低垂,猛的又抬起来,"童展,别说你奇怪,我自己也奇怪。仲锷的那些朋友,例如你,例如别人,看到我的时候是不是都这么想,觉得我一无是处?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很认真的问你这个问题,不过如果你不方便回答,当我没说过。"
  童展心说我怎么好回答你,这些深情款款的话难道不应该叶仲锷来说?自己说了像什么样子。于是他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无是处?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不相信自己,难道还不相信小叶的眼光?"
  之璐忽然觉得疲乏,一直手支着头,慢慢喝着那杯不知道什么味道的果汁,没有搭腔。
  这边叶仲锷笑着跟一个商场上的朋友叙完话,坐回之璐身边,看着对面的童展问:"聊了什么?刚刚看到你们有说有笑。"
  "没说什么。"
  "我问之璐要不要知道你以前的八卦新闻呢。"童展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
  叶仲锷眼睛微眯,目光从他脸上带过;童展立刻补充了一句"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随后很知趣的站起来去了别桌,很快几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是么?不过是挺聪明的。你的朋友看上去都聪明能干,"之璐"噗嗤"一声笑了,拿出手机看时间,抬头跟他说,"我要走了,十一点寝室就关门。"
  叶仲锷送她出去,准备去停车场取车;之璐摁住他的手,大喜过望的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公车站:"这里居然有公车直接到学校。真的太巧了。不用你送了,你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确实没想到这么巧,她真的感到高兴;那路公车眼看着驶近,她怕赶不上,在他回答之前就冲过了斑马线,伸手敏捷的飞速钻进车厢。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高兴的对他招手说再见,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叶仲锷看到,路灯光芒下她笑靥如花,他下意识前行数步,但公车绝尘而去。
  离开他,她居然这么高兴?竟然这么眉飞色舞?叶仲锷心中五味繁杂,酸涩,苦楚,失望,情绪林林总总参杂一起,最后,完全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

  [四]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门庭若市,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也意识到,地位和权势不会总带给人好事。
  后来,之璐越大,这类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少得多,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的,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我都不认识的人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立刻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话又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
  叶仲锷恍若不觉的笑了笑,握着她的手下电梯,满是玩笑的口吻:"不过有些地方很有意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美国读书,暑假开车穿越西部,路过了电影里的一些地方,三五个小时都未必能见到一个人。顺路去了几个国家公园兜了一圈,最后到了旧金山,去看夕阳里的金门大桥。"
  以前从未听他提起过这时候的事,之璐呆了呆,兴趣油然而生,无意识的反问:"挺浪漫的。你一个人么?"
  "不完全是,最初还有一个同学跟我一起。不过半途他就放弃了,打道回府;我后来又载了一个徒步行者走了一段路,总之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之璐心驰神往,"我那年去西藏,也在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徒行进藏。那一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就太多了。"
  这一聊起来似乎就没个尽头,直到他们吃过晚饭,他开车送她回学校的路上,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跟他见面的本意是要跟他分手。
  之璐第一次不愿意下车,她坐在车子里不动,咬着唇,盯着仪表台上的相框发呆,里面是一桢他们的合照。多少次想开口说话又被他打断?她懊恼直想抓头发,又觉得无奈。他总是有办法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他太了解她的弱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这个暑假她没有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之璐想在这段时间里把事情跟他说清楚;可如今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她想,不能再拖下去了
  之璐坐直,手搭在膝盖上,伸直,就像个小学生那样坐着;理论上来说,谈分手的时候应该看着对方以示诚意和肯定,可她就是没勇气多看他一眼,怕一看自己就会改变主意,于是,她目不斜视的缓缓开口:"仲锷,我想了很久,我们--"
  叶仲锷倾身过来,帮她解开安全带,语气里全是温柔:"什么时候你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地方,很美,跟你在国内看到的景色完全不一样。"
  "我想说--"
  "学校到了,"叶仲锷打断她的话,像平时那样吻了吻她的额角,淡淡的说,"你快点下车,校门口不是停车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
  一个瞬间,叶仲锷变得极度不耐烦,顺手拉开她身边的车门,热气涌进狭小的车厢。他的声音也是,"你怎么还不下车?我没时间听你说什么废话。"
  "我们分手吧。"话一出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冲破之璐的身体溜走,肌肤刺痛,但是也有一种残忍的快意。叶仲锷双手扶着方向盘,车里的灯光颜色,面无表情,没有反应,之璐怕他没听到,重复说了一次,没有任何声调,干瘪瘪的,试图做到平稳,"我们分手吧,好吗?"
  叶仲锷目光凌厉从她身上扫过,"轰"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
  之璐抬头,她见到过很多人生气,但是从来没见到他生气,没见到他气成这个样子。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的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之璐朝后缩着身体,手摸索着触到车把,即将旋开的时候,他紧紧扣住了她的肩膀。
  叶仲锷这一辈子第一次感到这么愤怒。一直以来,他费了所有的力气去讨好她,用了自己都不屑的手段来得到她,他知道从一开始她退缩逃避,可这些都无所谓。他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足够的霸气,他有信心,终有一天他能得到她的全心全意;他知道她预谋分手很久,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她机会,最细心的关怀她,可她就是妄顾他的感情,那么直截了当的把那句他最憎恶的话说了出来。
  在不计后果、不顾代价、无所顾忌的坦荡付出后,他只得到了一句"我们分手吧",这句话比嘲讽更尖刻,比刀子更锋利。
  在那张让他心动的脸面前,在那双灵动的眸子里面,他无计可施,唯有喷薄而出的愤怒。别的感情不在存在,只有愤怒才能带给他最真实的感受,就像心跳一样真实。赤裸裸的,新鲜的,长满荆棘。
  爱之弥深,恨之弥切。
  夏天的裙子很薄,他的手指扣着她的肩膀,很疼。有一个瞬间,之璐想后悔了,只盼望时光倒流回去,让她把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咽下去。她稍微抬起一点目光,张张嘴,说了一个"我"字,就被他的声音盖过。
  "钟之璐,你是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你不肯花我的钱,你不要我送给你的礼物,你不肯让我送你,你不愿意见我的朋友,就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想跟我长久下去,是不是?是不是!我知道你不愿意跟我出来见我的朋友伙伴,我知道你觉得我们的生活圈子不一样,我能理解,我在等你告诉我,只要你跟我说,我什么都依你,然后找办法解决。可是你呢?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的出来!
  "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我怕你跑掉,所以我带你去见他们,我昭告天下,让人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呢?你告诉过你几个人你的男朋友是我?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听到没有?说话!"
  哪里还说得出什么话。
  这些问题她没有想过,给问得无所适从。凄惶之中感觉他的脸近在咫尺,之璐咬着唇不让眼泪流夺眶而出,艰难说:"我们迟早要分手,越拖越糟,那不如早点分手。仲锷,你要找什么女朋友没有?她们都比我好得多--"
  "你怎么知道我们迟早要分手?"叶仲锷冷冰冰的打断她的话,"你根本连尝试一下都不敢。"
  之璐沉默不语。是的,她是不敢,在可以预料的范围内,她看不到他们之前的前途。
  "你从来都是这样,只按照你既定的目标和想法生活,你守着你的习惯,从来都不想要去改变它,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甚至不会深想一下它到底适不适合你,"发现她吃痛的表情,叶仲锷手臂上的力道稍微减少,语气依然强烈,"之璐,别这样了,好吗?"
  之璐看着他深邃如井的眼睛,一时也迷惑了,喃喃说:"习惯了一件事情,再改似乎就难了。是啊,我不敢尝试,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仲锷,一直以来我都没想过谈恋爱,没想过结婚,一个人也挺好的,真的不可怕。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我累啊,我要被累死了,我们做朋友好不好?以前的那种朋友,好不好?"
  最后那句接近自言自语。
  叶仲锷宛若电击,猛的松开手。她说什么,她说她要被累死了?他起初震惊,其后取而代之的是惯有的强势和坚持,它们本来就在他的身体里,调用起来,毫不费力。他取得的所有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强势和坚持,有些问题上,他从不让步,退一步,万劫不复。他看着她打开了车门,这次再没有阻拦,只在她将要离座时冷冰冰的扔下一句:不可能。我没说完,我们就不可能完。

  之璐回到宿舍,去楼里的浴室洗了个澡,爬上床睡觉。
  睡醒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夏日炎热不堪,没有空调的寝室实在难熬,仿佛空气都要煮沸了。不光人热得受不了,更是雪上加霜的是,电脑因为太热也出了问题,运行不了几分钟几分钟就自动重启。这段时间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之璐恼火,换上衣服去了学校的机房。机房里有空凋,无论如何都凉快得多,而且放假期间,上网的人不多,安静得只有硬盘旋转的声音。
  她看了几部莫名其妙的电影,去食堂吃了晚饭,再次回来。坐在电脑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几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她不得不离开,没有回宿舍,她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努力的想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跟叶仲锷分手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情,她终于把话说出来了。虽然他最后那句话让她觉得胆战心惊。她想,虽然他的简历她记得再熟也没有,实际上,她并不太了解他。她知道他对她很好,为她考虑很多事情,微笑起来就像是三月的春风;但对他的其他方面,例如如何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如何应对敌人--
  还有,如何对付她?
  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叶仲锷和公司的十来位核心领导,还有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正在会议室,为了公司内部改制和人事任免展开深入讨论。大家已经熬了一天,上面的压力和下面的压力同时降临,在灯火通明的会议室,人人面孔上强自平静,内心深处无不天人交战。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罕见的无人说话,各自回到办公室或者离开,叶仲锷回到办公室,没有坐下,双手支在桌上,垂头看着摊开的那份文件。
  半晌后理事长走进他的办公室,用词谨慎的交待了一些事情,最后拍拍他:"今天开会有段时间你似乎不在状态,怎么回事?"
  能做到理事长这个级别,到底是有些能耐的。别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现的事情他却发现了,不能不让人肃然。叶仲锷不瞒着这个亦师亦友的领导,说:"抱歉,的确有些分神,一些个人问题。"
  理事长笑了笑:"感情的问题?我看,完全没必要这么劳力费神,你的当务之急是处理好手里的工作,毕竟男人,事业才是第一位的。"
  "我会小心。"叶仲锷恢复常态,谨慎的回答。
  说归说,可一不留神,大脑还是不受控制的想她和有关她的一切事情,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沦为一句空话。叶仲锷拿起电话拨给她,宿舍和手机无人接听,十分钟之后再打,照旧;他莫名的担心,这么晚了她不回寝室,在外面做什么?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子,长得又那么漂亮,遇到坏人了怎么办?他坐立不安,哪里还等得下去,明知道今天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把手里那一堆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可就是心急如焚,把文件往抽屉里一锁,匆匆离开了公司。
  这个世界上,男女之情永远无法算清,无法衡量。无论她怎么对他,他还是会想起她。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公司动荡,时刻都有雷霆之变,这么紧张的局势下,他还是不能把她的事情放下,那只能说明,很可能,这一辈子都会这样下去。
  叶仲锷把车停在研究生宿舍区外,看到她房间的灯是开着的,终于放下一颗心。片刻后,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脆生生的:喂。
  他说:是我。你下楼一趟
  几秒钟后,他看到她的身影在四楼的窗边出现,单薄的一个影子。她仿佛想了很久,才回答,宿舍关门了,我没办法下来。
  叶仲锷竭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冷的说,我也在这个学校读过四年大学,我会不知道宿舍十一点半关门?现在不过十一点。
  她又是停顿,声音里带着深深的茫然无措:我们不要见面了吧。
  不要见面?
  叶仲锷气的发抖,手机都要被他捏碎。他吼起来,你非要跟我倔强?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你下来。
  恶狠狠的挂上电话,他下了车,朝女生宿舍走过去。几步之后脚步忽然慢下来,
  宿舍楼门还有一个男生,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凝视大门;片刻后一个女孩子从楼里出来,两人紧紧拥抱,顾不得他人的目光。这种浪漫的情节,叶仲锷读书的时候也见得不少,都看的麻木了,此时这幕在他眼底就不是个滋味。若干年前的他还有可能这么做,现在大概不会了,不知道多少年没送过女孩子玫瑰花了。
  这一迟疑,电话又响起来,公司出了紧急情况,要他回去处理。他抬头看了看四楼,想,今天先放过你,你总不可能躲到明天去。
  结果她就真的躲开了,完全联系不上的那种失踪。毕竟手机在她手里,她可以选择不接电话。叶仲锷越想越恼怒,她居然就这么跑了?什么事情都没解决的情况下,居然跑掉了?打电话给罗罗,罗罗很详细的告诉他,她去了凤凰镇旅游,一个星期后才回来,下午五点的火车。
  接下来的几天公司连续发现好几起动荡,他应接不暇,最后事情暂告一段落,他也得到几天的假期。
  叶仲锷已经把他跟之璐的事情想通透了,非常冷静。他们总归是要面对面谈一谈。他这辈子大概都没办法强迫她,他只能改变自己,留给她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在出站口,叶仲锷很清楚的看到她跟一个同龄的男孩子结伴而行,两个人说说笑笑,看上去心情都不错。他心里有数,钟之璐从来就不缺少艳遇,他目光不移的看着她。她穿着体恤短裤,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旅行袋,看上去绝对不轻,可并没有让那个两手空空的男生帮忙拿着,最后两人从检票口出来,朝不同的方向离开。
  叶仲锷思考了一下,径直来到她面前,一言不发。
  要分手,就绝不要见面,这是一个真理。因为没人预料其后发生的事情。
  理论上讲,她看到他时会有什么反应她都料到了。她可能会震惊,可能会生气,可能会对他视而不见,这些都他的想像范围之内,他也想好了应对之策。
  但他没想到的是,她会震惊成那个样子,手里的包掉到地上都不自知;随后她跨近一步,手臂环上他的腰,额角埋在他的颈窝,动作连贯但是生涩,但身体语言无不流露绝对的全心全意。她向来注意影响,如今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示好,让他觉得,这一个星期的苦等,是那样值得。
  刚刚下了一场大雨,阳光明净,水洗之后的空气凉爽;她就像这时的空气一样,新鲜干净,身体里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让人迷恋。
  叶仲锷用了更大的回抱住她,手臂停留在她的背和书包之间,准确无疑的把她朝自己怀里送了送,直到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随后听到她在低声说:仲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要跟你分手,我永远都不会再跟你说"分手"两个字,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吻她的额角,轻轻说,傻瓜。
 
  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凤凰镇就像画在纸上的水墨画。不像别的地方被过度开发之后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凤凰镇还是古朴而且韵味流长,偶尔前来旅游的游客似乎都是安静的,静静的行走参观,不多说什么话。
  之璐在此地住了几天,拿着相机和素描本跑遍了小镇。作为新闻系的学生,她的摄影技术非常不错,但很多时候却更愿意用笔画下来。例如空无一人的老街,例如沉默不语的房屋,凝重深刻的石刻。线条游走于笔端,是另一种无法想象的成就感。
  清晨有雾,她用铅笔在素描本上仔细的勾勾画画,有人叫住了她:"画的不错。"
  之璐抬头一看,是个年长清癯的老者,双目炯炯有神。他也在桥墩上坐下,拿过她的素描本看了看,问她:"你是美术系的学生?来写生?"
  "不是的,我就是瞎画画,觉得比照下来要有意思,"之璐摇了摇头,"您呢?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个人来玩?"
  老人笑笑,鬓角斑白的头发晃了晃:"跟我妻子一起来的。她的家乡就是这里。"
  在这样的小镇,在一个人的旅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认识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例如之璐现在的感受,跟一个睿智的老者坐在桥墩上讨论画画的技巧,河水从脚下流过,风带起她几缕头发。闲聊中,她知道老人曾经是附近一所中学的美术老师。
  "没有人陪你?"老人把素描本还给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不安全的。"
  之璐说:"我一个人那么多地方都去了,也不觉得很不安全,毕竟这个世界上,坏人是少数的。"
  "爸妈放心?男朋友放心?"
  之璐想了想,如实回答:"父母是放心的,男朋友......他不知道我出来了。"
  "不知道?"老人笑起来,"那他可要担心了。"
  他肯定是要担心的,之璐咬唇不语,铅笔无意识的在本子上划来划去。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迟到了半小时,他坐立不安。
  "闹矛盾就是这样吧,"老者感喟,看向远方的流水,"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她经常吵闹,最后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之璐听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一对下乡的知青之间的青涩恋爱,最后返城的大潮来到,两个人谁也不肯去对方的家乡,时代环境也不允许,两人争执了一顿,宣告分手。那个晚上,山林起火。那片树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的知青都赶去奉命扑火。火势迅速蔓延,第二天,人们在树林里找到那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时,她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和火苗。
  老人家看了眼天空,慢慢的说:"我知道,她跟我吵了架,很难过,所以最后义无反顾地冲进大火之中。她的烧伤得很严重,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睛都睁不开,最后医生在她的眼皮上隔了一条缝,才能勉强的看清东西,"老人家停了停,"小姑娘,不要吃惊。在那种时候,只希望她活着,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紧。"
  之璐恻然:"她现在怎么样了?"
  薄雾彻底散去,古镇的一切水墨画中浮现出现;之璐的目光落在巷子深处,然后彻底呆住。她视力很好,因此,清清楚楚的看到正从巷子里出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脸上丘壑纵横,有点像疤痕,也有些像皱纹。之璐最感到震惊的,是她的眼睛。她左眼睛闭着,右眼的眼皮中是窄窄的缝隙。也许因为她年纪大了,眉宇间有股安详坦然的神态,看起来并不可怕。
  之璐愕然回头。坐在她身边的老者对她微微一笑,站起来离开小桥,搀扶住老太太,相携走远。
  
  四五年后的那个晚上,之璐侧身躺在病床上,疼痛之中,迷迷糊糊的想到了这件小事,快被她彻底遗忘的这件事。
  最开始,她一直不能理解那个老太太,如果是她自己遭受那种痛苦,宁可死掉也不愿意拖累家人,她怎么就能坚持着活下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现在也许明白了。
  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责任,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别的更复杂的感情。不过这些完全不重要,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也无法分开。就像是戈壁沙漠中生长的胡杨与红柳,红柳纤细,胡杨高大,宛如一座座雕饰。它之所以能够长得如此高大,因为有红柳为它固定水分,失去任何一方,它们都不能存活。
  她艰难的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病床边的沉睡的叶仲锷。如果说下午他曾经彻底死心,那么经过了这样的变故,他绝对不会再次放开她,她也不会再离开。疼痛让她再次闭上眼睛,她想,婚姻生活,总不会两个人都做胡杨,第一次的失败已经告诉她这个事实。说到底,总会有人妥协,总会有人放弃,这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否则,时间如何过去。

(全文完)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