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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环境下的狗

(2008-10-14 00:55:36) 下一个

               (随笔)

  “……我们去买小狗崽子,别的小狗都害怕地躲在角落里,一个‘小圆球’扭了过来冲着我们摇尾巴,我一下就喜欢上它了,抱起来直舔我的手。得,就是它了。可没想到丁丁长大了跟谁都那么亲热……”朋友说着他们的胖狗丁丁。它跳在椅子上扒着我的肩膀,兴奋地舔我的脸,其实我和它刚刚见面。

  朋友家原来的狗是灵灵,它太淘气,常趁主人不在家时不知怎的开了门偷跑到街上玩耍,终于有一次被过往的车辆撞死。孩子悲痛、大人哀伤,于是就带来了丁丁。它和灵灵截然不同。灵灵是母的,敏感、小心眼儿、胆小、爱撒娇;丁丁是公的,憨厚、没心眼儿、胆大、大大咧咧。灵灵成天耍小脾气;丁丁一天到晚总是快活。灵灵见了生人来到家里就大发雷霆,龇牙咧嘴地狂吠;丁丁是普天下者皆兄弟,见到任何人都兴高采烈。

  “不知道你们养个狗是为了看家,还是当个小玩意儿?”我笑对朋友道,“丁丁得谁跟谁好的这个样子,怕是以后跑出去都不认你们的家门。”

  这话真让我说着了。有一次,丁丁趁主人疏忽跑出了门。这下坏了,它根本没有回家的意思,在街上欢快地径直而去,任凭主人在后面又叫又骂,气喘吁吁地追赶。真怕它被公路上的车撞了呀。朋友说,他连续追出去几个街道,足有好几英里!“真怪了,我越是叫丁丁回来,它就越跑,大概以为在和它玩儿呢,我简直跑得快吐血啦!”最后,丁丁跑进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在那家主人的帮助下,终于在车库里把欢天喜地的丁丁抓住了。它当时的表情像个淘气的、被宠坏了的孩子。我心想:一来是丁丁成天被圈着,渴望自由;二来它是过于饱食终日。

  确实有点不可思议,在我的印象里,狗是最恋家的。我在农村那时候,自家的狗要是在外边害了怕就立刻往家跑;如果主人唤,马上就屁颠、屁颠地奔过来;哪有主人撵自己的狗回家的?不过美国的狗和中国农村的狗的养法有太大的不同。美国的狗是宠物,几乎可以算是个正式的家庭成员,成天在屋里、院子里呆着,到时候主人牵着在外边遛。中国农村的狗不能算纯粹的宠物,很多情况下起工具的作用,特别是看家,它们大部份时间通常是在家附近随意玩耍,不总在屋里呆着。

  那狗到底喜欢哪种生活方式呢?是美国饱足的“监狱”还是中国饥饿的“自由”?不得而知,这得问狗。不过中美两国情况太不一样,养狗的方式也是不得不然,不必深究吧。

  我过去在农村喜欢养狗,同时对狗又非常戒备。为什么呢?狗的特点就是忠于主人,欺负他人。我养的狗任我打骂,但对待陌生人是毫不留情狂吠,伺机扑咬。“这是好狗!”大家都这么称赞。当然,别人养的“好狗”同样会对我这个陌生人不客气。所以我一看到不认识我的狗,总是很警惕。你或许会说:在美国,狗从来都是由主人牵着出来的。

  一般的情况下是这样,可也有例外的时候。在树林里散步时,我时常遇上没有被主人牵着的狗。养狗的人也到林子里散步遛狗,因为树林里人少,没有汽车,主人就把狗撒开,让其自由一会儿。这种主人敢撒开跑的狗的性情应该是温和的,否则咬了人,被告上法庭,输官司赔钱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但我看见一条大狗跑过来,立刻就防备它咬我,顺手就捡个树枝什么的,充满敌意地盯着它。狗是很聪明的,看到我这架式当然很不高兴,也“噜噜噜”哼着也把我当成不友好的人。此刻狗的主人往往跟过来喝住狗,并告诉我说:“这是条很友好的狗,从来没咬过人,你不必害怕。”

  真的吗?我可是在树林里好几次被狗进攻!有一次两条大狗轮番地叫着冲过来,我只好把捡起的树棍伸到前边招架,那两条大狗立刻咬的那树棍“卡卡”乱响,凶神恶煞的真有些吓人。你猜狗的主人赶来说什么?“你不该捡个树棍,其实我的狗是不会伤害你的。你一拿树棍,它们就不高兴了。”什么话呀,没有树棍,两条狗还不咬我?主人牵住了那两条狗,一定要我抚摸它们两下,要我表示一下友好。“不然它俩会很伤心的。”瞧嘿,还挺关心狗的身心健康。

  这不过是狗,咬人是天性,怎么会伤心?我心里有些不以为然。想起我在农村时,谁会想着自己的狗是否高兴?自家养的狗杀了吃肉都是很普通的事;到美国一说起吃狗,人家马上认为你是个食人生番似的。我对美国朋友们讲:“中国农村物质实在太贫乏了,让你成年累月地见不到肉试试。”美国朋友很通情达理地点头,“确实,那种半饥饿状态下,吃狗很正常。”但老实讲,我并不觉得东方人吃狗纯粹是因为肚子太饿,见不到油腥。韩国人吃狗肉,你能说他们现在物质生活极度贫乏吗?这里面大概还有个更深层的文化上的原因。

  在中国,如果对一个人极其蔑视,会说此人“猪狗不如”,看来狗在中国的地位真是不行。中国是个两千年大一统的封建社会,其最大特点就是等级森严,上上下下只有主子和奴才。狗是最具体的奴才的体现,忠诚便是好狗,完全隶属于主人,任其生杀予夺是应该的。“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呢,更何况主人杀狗乎。可西方社会讲究人性,尽管社会中仍存在着等级,但推崇“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于是狗的地位也相对高了。之所以说用“相对”二字,是因为美国人认为某君很下贱时,也说“某某是狗”。

  不管怎么说,你在美国不能虐待狗,更不能杀狗吃肉。否则你是犯法。“哼,如果每天让这些美国人吃不饱,他们就不反对吃狗了。”别这么说,你用的是虚拟语气。美国这地方明明就是个物质极大丰富的国度。“饱汉不知饿汉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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