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八卦

(2010-06-02 22:40:21) 下一个


想写点什么,象韩东同志说的那样找点事儿干。

 

八卦。

 

上个星期在网上跟一个回国三年的朋友聊了几句,被告知她已经离婚两年了。她回国的时候孩子才几个月,也就是说她和老公回国一年后,在他们的孩子一岁多的时候离婚了。于她和老公来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解脱,于我来说这仿佛是当头一棒。当初他俩看着怎么也是一对浪漫恩爱的夫妻啊。

前天晚上同学D来电话,转告已经回国的同学S的近况,当同学D一说:你猜怎么着吧。我心里就想,坏了,准是也分了。果然,同学D用哀悼的口吻说:他俩分了,分了几个月。

前天下午去一中国女朋友家烧烤,遇到一对中法夫妻,女的中国人,已经七个月身孕。三十七岁的高龄孕妇,我说你看着怎么也不象,我以为你二十七岁呢。他的法国老公马上接嘴说:我觉得她就是二十五岁,哪有二十七岁。我赶紧说:是的,是的,不好意思,说多了。我又很八卦的问高龄孕妇,为什么不早点生呢,拖到现在。他的法国老公中文水平够好,听明白了问题,都没等她开口,就抢先说:因为我比她小。她接着说,当初他俩认识的时候他老公才二十岁,还是学生,读完书以后找工作什么的,去年二月才买了个别墅,算是安顿好了,所以拖到去年下半年才怀孕。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继续八卦地问他老公,那你比她小几岁啊?他老公很得意的说,7岁。看着他得意的表情,我特别小人的说,是不是以为你们创纪录啦?呵呵,我比我家小朋友大十四岁,纪录暂时由我们保持吧。他俩愣住了,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

 

不知道回国的那两个女同学是不是后悔,我反正挺替她们后悔的。还是太年轻了,以为真的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如我这把年纪才会明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的鞋?爱情不在朝朝暮暮,可日子就是朝朝暮暮。

 

看吧,我是真的老了,不然哪里能写出这么没劲儿的话啊。

 

我是四十不惑了,自己不惑刚好惑别人,惑别人事小,呵呵,至于祸国殃民的大事,就留给你们这些年轻人吧。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