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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中国政治改革之十一

(2010-10-30 22:11:17) 下一个

十一

 

这种思维方式,自然受到了法律至上学派的鞭挞,认为是传统清官思想的流毒延续。因此如何建立法律的权威,而削弱政府的权威,就是你的主要诉求。法律权威树立了,政府权威取消了,然后人家屁民有问题了,就去花钱请个律师,到司法独立的法庭,去递个状子,就等着法官老爷来宣判了。

要想达到上面所说的理想状态,你必须做出以下几点变化:

第一个屁民们不拦住总理和省长告状了,而是要找一个不爱钱的律师去递状纸了。这样要看你被侵犯的利益的金钱价值,如果是几千块的话,虽然对你屁民,比如说农民工来说,是一大笔财产,可是对收你律师费,也许要几万块的大律师来说,就没有人搭理你这桩小事了。

于是一个补偿方法,就是法律援助,由政府出钱帮你请律师,回来告政府。

这个时候,就要看你法律的独立程度,就是说法官会不会判你告政府胜诉。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暴力撤迁。有不少还是法院判定,强制执行的。这个时候,你怎么看法律公平和政府滥权问题?

好比上海的一个例子,有人抗争,因为觉得政府的补偿方案不公,因为自己是三层的小楼,政府只愿意补偿一层。

而政府的理由,是这个地区的房屋限制是一层,你那两层是没有经过批准的违章建筑,所以是不能得到任何赔偿。

如果按照法律至上的原则,那么估计强撤你的地方政府,好像法理还更多一点。而从中国的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原则,就要看你多盖的违章建筑,是不是合乎情理。就是说如果你不是那种政府说一颗树赔偿1百块,那你马上就在一平方米的地方,当晚就载50棵半大的树苗,准备大砍赔偿金一笔。

那么这个时候,如何大家让一步,最起码要保证你盖房子的成本可以拿回来,就需要按照大家商讨的市价赔偿你合法的部分,然后探讨一个价格,来解决不合法的部分,这才是中国传统意义下的法制精神。

第二个就是要大家不能要求政府付太多的责任。一个常常看到的情况,就是某些人在屁民们中间搞什么投资,然后大家发觉被骗了。在法律至上的制度下,政府是没有责任搭理你这些法律纠纷的。

你只能去告骗你的公司,而人家也许法律小楷写得非常好,像那些搞微雕的,一颗米上雕刻一本红楼梦呢。结果就是你没有看清楚的条文,就是非常的合法,合法到你没法告人家。

可是中国的老百姓的想法,就是政府你是人民的政府,那么俺们人民吃喝拉撒,你都有责任。俺们在你这个政府的辖区被骗了,你就有责任,把骗子抓起来,把吞了俺们的钱,给吐出来。

于是大家就拉上几万人,把高速公路给堵了,把政府大院给围了,直到省长出来答应,政府一定帮大家把钱追回来,大家才做鸟雀散。

所以说,你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要防止政府滥权,和要用法律来控制政府,你同时必须减轻政府的责任。因为很简单,你的责任越大,做的事情越多,你出错的机会自然就越大,那么你被人告的机会就大了。为了自保,那么你最好的选择,就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

因此必须考虑到尺度的掌握,不然的话,出现的局面,也许并不是屁民们希望看到的。

第三个就是法律程序带来的成本问题。

举一个例子,比如在美国发生了911之后,很多公务员,比如说警察、消防员、医务人员等等,第一时间冲到了救护现场,后来很多人在世界贸易大厦的废墟中间,导致了呼吸道疾病。

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后来起诉了纽约市政府,最终提出了一个7亿13百万美元的和解方案。通常按照惯例,起诉方的律师,应该是分33.33%,就是2亿38百万。后来在大家的一致压力下,律师们决定自己当好人,减低到25%,仍然是1亿78百万,大概让苦主们多分5-6千万。

这里还不包括代表纽约市政府的律师的律师费。大家想一下,这些钱总不会凭空出来吧,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家其他的城市支出,不就要被掏空了。

本来就像中国的汶川大地震一样,很多救护人员确实在救助受难者的时候,自己身体也受到了伤害,需要国家力量来照顾他们,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旦把政府和法律在体系上对立起来,对整个行政费用的推高,是不可避免的。

这里要谈到的一个概念,就是要依法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

依法治国,说的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还是政府,也可以称为是行政主导。但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的行政法等法律框架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当某些政府官员违反了法律,那么作为这些官员的上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和管道,去纠正这个错误。

严重犯法的官员,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和党纪进行处罚,而受到危害的民众,则需要受到合理的补偿。

这种政治运作的社会成本,是比较小的。

以法治国,说的是法律体系,就是由法官和律师组成的法律系统,来决定一个国家的政策。而不是行政部门来实行这个政策。

一个例子,就是美国最近一个联邦法官,宣布美国军队的同性恋“不问不答“条例非法,立即要求军队停止实行。而这个就是典型的法律系统干涉行政部门运作的例子。

本来美军内部在进行调查,研究放弃“不问不答“法例,对美军士气和战斗力的影响。毕竟同性恋的平等权力值得尊重,但是美军作为国防力量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也是一个国家的重大考量。这些需要相权取重,和相害取轻的考虑。

如果只是一个法官的判例,就做出影响国家的重大决定,那么也是未免太轻率了。好在美国的法官们这一次还有自制,当政府上诉到上诉法庭的时候,上诉法庭决定停止执行这个法官的判决。

但是如果美国的最高法院站的位置令人质疑,比如说这一次的美国选举结果,基本上可以看到高等法院的推手在后面,还有就是对犯法企业高管起诉的限制,都直接影响了美国的政治运作。

第四个变化,就是得改变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使得地方政府不再隶属于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取消。这样的话,你屁民再去拦住总理和省长告状,人家说,哦,这个欺负你的县长,俺管不着啊!你去找个律师看看?没钱?俺捐你一百块。

以中国的国情,人家屁民听了这句话,回到家里,召集全村人开一个会,最后的决定,超家伙,俺们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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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tibuko 回复 悄悄话 "但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的行政法等法律框架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政府的行为怎么可能是在“法律框架下“呢,政府现在是随便出个”通知“就有法律效力,所以是没有约束的,唯一的约束,就是怕民怨过于高涨,威胁统治。这种状况下,除非死了人,民众一般维权是不划算的(吴思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所以作者所关心的”成本“在行政主导法律的体系里其实是非常高的,体现在老百姓天天吃亏而不敢(不值得)去维权。
TUV 回复 悄悄话 中国搞法治行不通.最好的办法还是学朱元璋:"剥皮萱草."当一个朝代烂得不行了,就改朝换代.
真真国女儿 回复 悄悄话 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都是人,所谓法律至上,其实是不可能的任务。所谓法律治国万能,更是自欺欺人。
中国历史上,秦朝倒是以法治国,以吏(这里的吏指的是精通法律条文的人)为师,可秦朝是以残暴著称的。小屁民如果不想去当长城的地基,还是别相信那种政治大力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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