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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名人名言(二)

(2010-10-12 11:20:01) 下一个

有读者认为晓波兄夸奖日本之下的长春,比北京要好(比如说长春人可以用煤气,你北京人还只能用无烟煤)。当然晓波兄还忘了夸耀一下,人家皇军的731部队在长春的总部是如何好好研究细菌对中国人的身体的益处。
你看殖民地多好啊,没有被殖民地北京人,当时是没有这个待遇的。要等到卢沟桥事变之后,人家日本王道乐土去了北京,731部队才可以把这项殖民福利从长春普及到北京的。


闲话少讲,还是继续学习晓波兄的语录。读者要好好学习啊,这个可不是一个独立学者的个人看法之类的东东,这个是为将来写中国宪法的主导人的思想。要是不学清楚了,怎么知道人家将来要在中国推行什么?



二:晓波眼中的台独

“台湾新政府承诺不进行公投,是迫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而做出的决策。这并不等于台湾人民没有用公投来决定自己归属的权利。”
——刘晓波:《自治的权利》,2000年11月24日

“自秦始皇通过武力征伐统一中国之后,大一统观念就变成中国文化中不容置疑的绝对正确——最高善,直到今天仍然占据着道统制高点,而从来不问:1,如何统一,是武力强制下的统一,还是自愿结成的政治共同体?2,生活在大一统中的国民,是主人还是奴隶?3,如果统一意味着武力吞并和更深重的奴役,这样的统一还有必要和道德正当性吗?……人的自由,有着远比民族或政权或国家更神圣的价值,不仅高于统治权力、国家或民族的利益,甚至高于人之生命本身……中共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方式仍然处在中世纪的帝国时期,至今仍然没有放弃建立更庞大帝国的中世纪迷思,对内不给少数民族以自治的自由,对外不承诺放弃用武力统一台湾,以独裁强权干涉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自治,致使香港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举步为艰。”
“二战后,现代文明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住民自决”,它是由个人自由乃天赋人权的价值观中引申出来的,并得到最权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承认。在此一原则下,任何统一的达成和民族冲突的解决,皆不是取决于强势一方的武力强制,而是取决于少数民族的自愿选择,一旦强势政权依靠武力来解决民族争端和统独之争,必然造成大规模的种族歧视、人权灾难和社会动荡。特别是当两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甚远、政治制度截然对立的情况下,如果强势一方不尊重弱势一方的民意而采取强行的武力统一,一来现在的国际社会决不会漠然视之,二来现行国际规则允许国际社会进行人道主义干涉。如果统一只能意味着强制和奴役,那就宁可不要这样的统一。”
“具体到两岸关系,象台湾这样在事实上已经脱离大陆本土100年的地区,能否最终回归大陆,应该完全尊重台湾民众的自由选择……现在的世界已经进入了人权(住民自决是基本人权之一)高于主权的时代,台湾也已经成为世界主流文明中的合格成员,台湾民众终于享有了不受任何强权强制的自由。在此情况下,对台湾民众如何选择两岸关系,台湾政府不能实施强制,其它政权就更不能!”
“在两岸关系的处理上,要面对历史和现实,但这种面对不能只讲无原则的实力主义或实用主义,即谁的人多、地大、武力强就由谁来主导。而应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同时,在大原则上不违背普世道义的前提下,从两岸的民众福祉、社会稳定、品质提升、区域及世界和平、未来远景出发,经过对等的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如果大一统只意味着面子上的民族尊严而无视具体个人的尊严,只为了一党政权的利益而无助于民众的福祉,只是强权大国武力威逼下的统一而不是平等协商下的统一,那么这样的尊严、利益和统一还是不要的好,哪怕它是以高尚的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为诉求的。”
——刘晓波:《如果统一就是奴役》,2005年12月20日

“一个被岛内主流民意自我认同为事实上的主权独立的国家,却无法在国际上获得合法的主权国家身分,不仅被排除在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与的主要国际组织之外,而且其主权身分也不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在住民自决权原则得到国际公认的今天,台湾人却要面对四面楚歌的国际环境,其屈辱感之深重,绝非局外人所能体验。如果台湾主流民意屈从这样的国际现实,也就等于接受了永远被排斥在国际社会之外的屈辱……现在的台湾已经是自由民主社会,在岛内,台湾人已经是拥有平等尊严的自由人,而在国际上,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却没有这样的平等尊严,也就等于台湾人的民族尊严得不到世界的尊重,如何能不悲情……尽管,黑金和民粹、劣质口水和局部暴力、国民党老朽和民进党的稚嫩……皆是台湾朝野必须加以不断克服的弊端,事实上,岛内对这些弊端也一直有不断深入的反思。然而,环视当今世界,在如此有辱尊严的外部环境下生存,台湾人的自尊怎能不受到极大的伤害!”
——刘晓波:《台湾恶劣环境中的优质民主》,2004年3月23日,《观察》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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