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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需要两个让利于民 胡艺

(2009-12-15 22:03:55) 下一个
2009年12月16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

胡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专家认为,与以往相比,本次会议明确提出的是“遏制”,力度明显重于“抑制”,更狠于“稳定”。可以预见,明年二套房贷等政策将收紧,房价下跌可能性加大。(12月 15日《经济参考报》)

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供应,抑制投机炒房,到终止营业税优惠政策;再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短短几天内中央接连出台越来越严厉的政策措施,为楼市虚火降温,传递出强烈的房价调控信号。笔者期待中央政策一系列措施得到认真落实。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房价走向应由消费者与开发商在市场框架内博弈。但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看,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自用住房,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终止,客观上会延长二手房的交易时间,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对楼市投机行为产生抑制作用。尽管投机购房者可能把增加的税费转嫁给购房者,但是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供应,加快保障房建设,为理顺住房消费关系提供了政策保障与市场原动力。如果收紧二套房贷优惠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效果将更佳。

终止营业税减免优惠具有政策刚性,执行起来比较容易。但是如何增加中低价位、限价商品房与保障房供应的问题值得探讨。在商言商,要开发商放弃楼市暴利,主动供应中低价位商品房并不现实。这需要地方政府在降低地价、税方面体现责任担当,增加保障住房供应,平抑房价,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思维。挤出房价泡沫。

按照世界惯例,正常房价收入比3至6倍,然而不少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出现了严重扭曲。以北京为例,2009年8月,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已达27:1,超出国际平均水平5倍。市区楼盘正在向5万元/平方米的天价迈进,城市六环等偏僻地段的住房均价也突破了万元大关。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2月,深圳市新房成交均价10988元/平方米,而今年9月达20940元/平方米。几个月的时间深圳房价涨幅达到90%。房价飙升,显然难言正常。12月1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在参加央视《面对面》节目时直言,房地产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泡沫,第二个是炒房。坦言自己买不起房。副部级官员尚且买不起房,更何况普通工薪阶层!

尽管有开发商应政府之约公布房价成本时自曝 “亏本销售”。但是种种事实证明,房价暴利空间并未剔除。当下,全国房价都居高不下,严重背离了消费者的经济承受力。更令人担忧的是,价格畸高的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却“欲抱琵琶半遮面”,中央部署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多无法完成。住房市场冰火两重天,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

在我看来,中央接连出台房价调控政策监管房地产市场,既是警示开发商改变捂盘惜售心态,放弃房价暴利,还原房价成本。更是在提醒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降低地价、税费让利于民,把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房项目做好做实,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动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开发商捂盘惜售违规成本。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只要查证属实,就启动问责处罚程序。督促开发商用正常手段运作房产市场,让消费者走出无休止涨价预期的恐慌阴影,逐渐回归购房理性。否则,遏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或许会成为一句空话。

当然,从根本上讲,要让地方政府履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责任,还要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多从民生视角审视官员政绩,纠正唯GDP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通过科学政绩考核评价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转移房地产财政热情,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市场动力,把疯狂楼市扳回理性轨道。

(责任编辑: 于天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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