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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谷壽夫

(2008-02-19 10:19:19) 下一个
公審谷壽夫

石美瑜 (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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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點十三分,石美瑜在神色肅然地宣佈:「被告谷壽夫,六十六歲,日本東京都中野區人,陸軍中將,先後任日本第六師團長和第五十九軍司令官。」公訴人陳光虞開始宣讀長達兩個小時的起訴書,歷陳谷壽夫在南京大屠殺中所犯下的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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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壽夫全神貫注地聽著,當陳光虞說:「被殺害者過去認為是三十萬人,經過反復調查核實,被殺害的確切數字是五十萬人,以及二萬婦女被強姦,大火燒了一個多月還沒有熄滅」時,他皺著眉頭蠢蠢不安。十點三十五分,起訴書宣讀完畢,石美瑜說:「現在,由律師梅祖芳、張仁德先生為被告辯護。」谷壽夫拒絕不用律師辯護,他認為自己比辯護律師先生更瞭解事實真相,審判長石美瑜對谷壽夫說:「那麽,你現在對起訴書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殺無辜百姓的犯罪事實,還有什麽話要說?」谷壽夫仍與預審他時一樣抵賴著:「對公訴人先生的指控我不能接受。我已說過,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國作戰,交戰雙方都要死人。對此,我只能表示深深的遺憾。有戰爭必有傷亡。所以,不存在什麽大屠殺,不存在有什麽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把自己的罪行推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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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戰犯谷壽夫陳述日軍進攻南京的作戰行動致自崇禧呈文的節錄

(1947 年 3 月 12 日)


南京攻擊軍于松井總司令官之指揮下 , 分爲主力軍及一部軍 ( 柳川軍)第二部 , 主力軍自上海方面前進與柳川軍之右翼相銜接 (兩軍之詳細境界被告已不復記憶) , 自光華門方面經紫金山以迄揚子江兩岸一帶之廣大正面施行攻擊。吉住第九師團(光華門方面)、中島第十六師團(中山門方面)參加戰鬥並入城之事實系屬確實。然此外主力軍之藤田第三師團、山寶第十一師團、獲洲第十三 師團、伊東第百另一師團、重藤獨立旅團中何部隊曾參加戰鬥或入城 , 被告不知其詳。
杭州灣上陸之柳川軍(第十軍) , 由柳川平助中將指揮 , 含有被告部隊之第六師團及第十八師團、第百十四師團及軍直屬部隊。南京攻擊時被告部隊與第百十四師團 ( 末松茂治中將指揮)在柳川軍 司令官指揮之下並列于第一線 , 參加二日間之雨花臺戰鬥後複參加二日間之中華門附近之劇戰 , 此兩師團之作戰區域概以貫通中華門之南北線爲境界 , 右 (東)爲第百十四師團 , 左 (西)爲第六師團 , 對中華門則以兩師團攻擊。被告部隊直對中華門以西之最高城壁激戰後 , 於十二月十二日日沒前始經格鬥佔領城壁 , 爾後以繩梯子等由城壁向城內下降時亦遭中國軍之抵抗 , 備感困難及費時甚久 , 於十三日破曉始集中兵力於城壁附近。中國軍則似於十二日乘夜暗後退 , 而第百十四師團及主力軍亦約於同時入城 , 含有被告部隊之柳川軍諸隊則停止于中華門附近城內外 , 戰鬥遂告終息。
............

國防部長白閣下鈞鑒
具呈人 谷壽夫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美國從中作梗為谷壽夫脫罪

東京國際法庭按照麥克阿瑟的意見,在每個審訊被引渡日本戰犯的國家,都需要由最高總司令部派一名軍官,由國際法庭派兩名法官為監審官。派來中國的監審官是美軍少校赫伯特、美國駐國際法庭的法官阿爾達克和霍西,然而在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二日庭長石美瑜與三個監審官,在戰犯處理委員會會議上,監審官阿爾達克竟提意地說:「沒理由判處谷壽夫的死刑。原因是,國際法庭定松井石根為甲級戰犯,是以他是南京大屠殺首要罪犯起訴的,既然松井是首犯,谷壽夫的犯罪就擺在次要位置上,歷來在法律上都有這樣的一條,首惡必辦,脅從不問。」

另一個監審官霍西說:「日軍進攻陷南京時,松井石根是指揮九個師團的最高總司令官,谷壽夫只不個是師團長,南京大屠殺的主犯應該是日軍總司令官松井石根,決不可能是谷壽夫。因此,你們只能判谷壽夫有期徒刑又或者是判個三年至五年的監禁!」中國方面的曹士澂卻非常氣憤地說:「南京大屠殺,松井石根和谷壽夫各有各所負的罪行。這次屠殺,谷壽夫是暴行指揮者,作為最高總司令官的松井石根,絲毫不加制止,犯有縱容殺人罪。松井石根是首犯,毫無疑問谷壽夫便是主犯!」 美國本想為谷壽夫脫罪,顯然易見的是想把南京審判,變成東京審判一樣進行操縱,但調查組來到雨花路南京市第十一區區公所進行調查時,正下著大雪,但人們冒著嚴寒扶老攜幼,夫哭妻或妻哭夫,子哭父或父哭子,以及父母共哭其子女,前往控訴谷壽夫的罪行,人數竟達一千人之多!


後來法庭還傳召兩名丙級戰犯押上法庭作證,分別是殺人比賽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審判長石美瑜問谷壽夫:「谷壽夫先生!你認識他們兩個嗎?」但谷壽夫假裝不認識向井和野田二人,但野田毅卻說:「我名叫野田毅,他名叫向井敏明。那年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你(谷壽夫)號召開展殺人競賽的第三天下午五點左右,你在師團部接見我們兩個,怎麽不認識呢?」向井敏明說:「我們之所以受到你的接見,因為我們響應你的號召最積極。十四日那天,野田君砍下了七十八個人的腦袋,我砍下了八十九個腦袋,准備接受你的獎勵。可是,你卻說,我們都沒有殺滿一百人,不能奪標,明天再來。」 野田毅緊接著說:「第二天,我殺了一百零五人,向井君殺了一百零六人,我們認為可以奪標了。可是你又說,究竟你們誰先殺足一百人沒人作證,還是不能獲獎,明天再來。」兩人在法庭上說到這裡,害怕得跪下來「請罪」。



谷壽夫回應地說:「我有罪,我有罪,“老了,記憶衰退了,二位所說的這些實在記不起來了。不過,即使我號召殺人競賽,也不會要下邊用刀砍,因為這方法太原始,遠不如用槍殺方便!」石美瑜宣佈:「從中華門外的萬人坑裏挖掘出來的、被害者顱骨搬出來!」法警從裏面房間裏提來一個白布袋子,向一張舖著黑布的桌子走去。桌子正好對著谷壽夫,距離他約三步遠。,一顆顆顱骨從布袋裏滾出來,放滿了一桌子。


法醫張瑞之指著顱骨說:「剛才谷壽夫先生狡辯時,說什麽用刀砍太原始,而從這些顱骨底部的切痕看,全部是刀砍下來的。」谷壽夫低頭看了好一會才回答:「是的,是的,都是刀砍的,殘酷,殘酷!」他繼續狡辯:「進駐南京的部隊還有中島君的第十六師團、牛島君的第十八師團和未松君的第一百一十四師團,也許是他們所為。」



石美瑜拿起一份案卷反駁谷壽夫:「去年(1946年)七月二十一日,你在東京接受預審時,中島貞雄與你面對面揭發時,他用事實說明,日軍進犯南京時,第十六師團、十八師團、一百一十四師團分別駐紮在南京的東郊、西郊和南郊,南京大屠殺全是第六師團幹的。當時,你不僅沒有反駁,而且在審訊記錄上簽上‘情況屬實’四個字和你的姓名。紙寫筆載,你無法否定!」 石美瑜接著說:「你是不見棺材不流淚!那好,下面放一段美國駐華使館新聞處實地拍攝的谷壽夫部隊暴行紀錄影片給你看!」


禮堂的電燈一滅,銀幕上映出趾高氣揚的谷壽夫,由一批軍官簇擁著來到雨花臺。這時,一批日軍士兵正強迫一百八十多個中國難民跪在地上。緊接著,士兵們揮動日本武士刀 將一百八十多顆頭顱砍了下來。谷壽夫摸著仁丹胡,很欣賞地點點頭,又向隨來的軍官伸出大拇指表示稱贊,然後揚長而去。



隨後又再放映一段紀錄影片。是日本隨軍記者、谷壽夫的好朋友伊藤敏松拍攝的。出現在銀幕上的是一個個日軍士兵強姦中國婦女的鏡頭,以及一支日軍部隊押著五十多個年輕漂亮的中國女人送往第六師團部,谷壽夫馬上挑選其中一個,拉著她走進自己的臥室,然後砰地把門閂上的鏡頭。谷壽夫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逮捕後,曾托人去信給伊藤敏松,懇求他將這段影片銷毀。但伊藤敏松卻出買了谷壽夫,把來這段影片交給他認識的中央通迅社記者李健君。


南京大屠殺另一主犯中島今朝吾因尿毒症和肝便化死於一九四五年十月廿八日, 因此避過審訊,另一名要犯柳川平助一九四五年五月死於心臟病,然而與日皇有關的皇族成員,裕仁的皇叔朝香宮鳩彥不僅躲過法庭的調查,在日本地位祟高,享受悠閒生活直至病死。


谷壽夫是日本昭和軍閥中,慣於衝鋒陷陣,生性殘暴不仁的一員悍將。遠在清光緒三十年(1904)日俄戰爭時期,即已從軍,在我國
東北與俄軍激戰,就曾爲日軍立下功勳,從此在日本陸軍中不斷擢升,青雲直上,1937年,亦即日俄戰爭後的33年,谷壽夫已晉升爲第6
師範中將師團長,七七事變,中日大戰爆發,他在一個月後率部來華,先後在盧溝橋所在地的永定河上,以及河北保定、石家莊等處,投
諸戰場,參與戰鬥。和當年所有的日軍將領一樣,拔扈驕橫,不可一世,沒有想到在南京會遭到我軍堅強的抵抗,侵華初期的日軍,吃了
很大的虧。第6師團谷壽夫部的驕兵悍將,從永定河打到南京,爲期不過三四個月,然而沿途損兵折將傷亡慘重。11月底我首都保衛戰開
始,谷壽夫的第6師團又被日軍第十軍軍長松井石根派充前鋒,在南京週邊和中華門,屢爲我教導總隊所挫,12月12日傍晚,方始在付
出重大代價後,將我南京中華門攻陷,谷壽夫的先頭部隊,利用繩梯爬上城牆越垣而入,因此,他們在老羞成怒之餘,一進南京城便展開
了有計劃的大規模屠殺。


根據戰後我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1947年度審字第1號判決書所載:「(谷壽夫)翌晨複率大軍進城,與中島、牛島、末松等
部隊,分竄南京市各區,展開大規模屠殺,終日焚燒奸掠。查屠殺最慘厲之時期,厥爲1937年12月12日至同月21日,亦即在谷壽夫部
隊駐京之期間內。計于中華門外花神廟、寶塔橋、石觀音、下關草鞋峽等處,我被俘軍民遭日軍用機槍集體射殺,並焚屍滅迹者,有單耀亭
等19萬餘人。此外零星屠殺其屍體經慈善機關收埋者15萬餘具。被害總數達30萬人以上。屍橫遍地,慘絕人寰,其殘酷之情狀,尤非筆者
所忍形容......」這便是“南京大屠殺”一筆總的血債,首都南京城裏城外,慘遭屠戮的我國軍民在30萬人以上,單單是城內被害的人數已
達15萬餘人。相信這個數位,只嫌過少,決不會多。
-
怒吼、喝罵、指責、詛咒,憤怒與激動的大漢兒女,炎黃子孫,群集在南京勵志社大禮堂。大禮堂的樓上樓下,門裏門外,擁擠得水泄不通
,萬頭攢動。成千上萬只堅定有力的手,一致指向被告席上的那個小矮胖子,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案主角、元兇、抗戰初期的日軍第6師
團長谷壽夫。時間是1947年3月25日,上午6時以前,我應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傳訊,爲谷壽夫戰犯一案作證,如時如刻抵達南京勵
志社軍事法庭。

我一眼就看到了被告席上的谷壽夫,那個遍身染滿血腥,9年多以前,曾經在我國南京,一手製造古今中外從未聞之的大屠殺案的日軍第6師
團師團長,在他指揮之下的瘋狂日軍,演出了舉世震驚的空前暴行,受到全球輿論的同聲譴責,爲人類歷史留下了莫大污點,根本否認了日
本是一個文明國家的國際地位。谷壽夫一臉漠然麻木的表情,他在萬目所視,萬手所指之下悚悚自危,正襟危坐。他還在中年,身材矮矮胖
胖,蓄有東洋小鬍子,身穿便服。他貌不驚人,語不出衆,誰能想到,他身上背著十余萬慘遭屠戮奸殺者的血債!國防部審判戰犯最高法庭
審判長石美瑜先生升堂入座,全體肅立,聲震屋宇的憤怒叫駡聲立刻戛然而止,人人起立向主持公理正義的法官先生致敬,石審判長先請檢
查官宣讀谷壽夫的滔天罪狀-----那厚厚一本,多達5萬餘字的罪狀是我所提供的,一部血淚交織,讀來令人目裂髮指,肝腸寸磔的真實記
錄,是日軍攻陷南京以後,我因不及撤退困居南京三個月中,親眼目睹的日軍姦淫屠戮暴行的紀實。檢查官先行核閱我的全部筆記,開庭審
判谷壽夫的時候,由於時間關係,他僅只擇其大要,列條摘述。但這一項摘要宣讀,即已費時大約1個鐘頭。在那1小時整個法庭肅然無嘩,
鴉雀無聲,只有檢查官琅琅宣讀的聲音。我和在場的每一個人回首前塵,曷勝悲痛悽愴,幾乎人人都是熱淚盈眶。

檢查官宣讀我的《陷都血淚錄》,長達1小時許,好不容易始將摘出部分宣讀完畢。勵志社大禮堂的樓上樓下,頓時一片紊亂,旁聽的各界人
士爲那個證詞深切感動,有人號啕大哭,有人掩面悲泣,有人指著大劊子手谷壽夫破口大駡,有人歇斯底里地狂喊著:「用不著再審判了,
快把谷壽夫拖下去五馬分屍,爲死難軍民報仇!」 幸虧有大批法警竭力地維持秩序,請旁聽的中國同胞勉力壓抑憤怒激動情緒。在這神聖而
莊嚴的法庭上,方始不曾發生意外。石審判長一開口,偌大的法庭頓時就安靜了下來。審判長首先朗聲地介紹了我,然後,他命令我起立發
言,當衆作證。我徐徐站起身來,堅定有力地說:「日本軍隊侵佔我國首都南京,他們的暴行,史無前例,罄竹難書。


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上經過一段緘默,庭上庭下,都在爲“陷都血淚”欷噓歎息,悲憤不已。洶湧如潮的斥責又一次轟然爆發,在場的同胞們向
谷壽夫罵不絕口。石審判長命谷壽夫提出答辯,這是全部審判過程的最高潮了。谷壽夫是否將付出他血腥罪惡的代價,關鍵就在於他的答辯
和我的駁斥。因此,秩序又度恢復,衆怒暫且制止,所有前來旁聽的各界人士,都在等待谷壽夫如何措辭作答。谷壽夫緩緩地起立,慢吞吞
地發言,令人很明顯地看出來,他是在竭盡所能保持他的鎮靜與自然,用以掩飾他內心強烈而巨大的沖激。他開口說話了,語音保持沈著與有
力。谷壽夫向審判長、檢查官和樓上的我深深鞠躬,然後他用一種充滿「悲天憫人」之懷,而「自咎自責」的口吻說道:「恭聆郭先生方才所
陳述的證詞,那些事實的確是太殘忍了。不過,凡此種種我並不知情,而且我也沒有發過這種殘害中國人民的命令。」谷壽夫寥寥數語,便將
他的刑責推得一乾二淨。在當時那種情況之下,我爲數十萬慘死的同胞,無其數受害的國人著想,當然不能讓他施展狡辯,輕易脫罪。因此,
我決定採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用單刀直入之勢,對他加以反詰;我說:「本人所提供的證詞,都是9年多以前的往事,不僅系
本人親眼目睹,而且事實斑斑可考,時至今日仍不難獲得確切證據。尤其本人與谷壽夫君並不相識,決無私人恩怨,因此所作證詞,僅只就當
時實際情況而言。此刻本人想要請問谷壽夫君一件事,攻陷南京之日,穀君的部隊駐在哪里?」谷壽夫不假思索,應聲作答:「攻陷南京之日
,我的部隊駐紮在中華路一帶。」我特地提高聲音,用斷然肯定的口吻說:「那就對了!因爲我方才所說的4件慘案,都發生在中華路一帶,
正是谷壽夫君所部的駐紮地區。因此,也就是谷壽夫君所部的卑劣作爲。」


惡貫滿盈最後下場

谷壽夫開始有點惶恐了,他再度請求發言,狡詞辯解地說:「可是,我並沒有下達過肆虐華人的命令。」 我當時便毫不容情地質問他說:
「谷壽夫君,我請問你,在日軍攻陷南京以後,你是否曾經下達過命令,解放軍紀三天?」谷壽夫瞠目結舌,無詞以對了。日軍攻陷南京後
慘遭犧牲的數十萬冤魂,盤旋在他的頭頂。谷壽夫唯有俯首認罪。他被法庭判處死刑。

谷寿夫被判死刑后,在各报记者围观下写下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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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谷壽夫被押解到雨花台刑場,執行槍決。南京市民萬人空巷,前往觀刑,刑場上歡聲雷動,拊掌稱快。谷壽夫被槍決,可以說是爲
南京大屠殺案告一段落,作個結束。然而,若要詳述此一鎮爍古今,撼動中外,人類歷史上空前絕後、絕無僅有的殘酷事件,筆者寫到這裏
,僅只是個開始......


處決南京大屠殺主要戰犯谷壽夫

南京市民在雨花台刑场四周观看处死谷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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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在雨花台刑场四周观看处死谷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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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六日,兩名法警將谷壽夫從看守所提出來,押到監刑室。監刑法官葛召榮對谷壽夫驗明正身之後,宣讀了執行處決的命令,然後說:「戰犯谷壽夫!你若有話還可以作最後的陳述。」,谷壽夫低聲說:「我左胸口袋裏有個小布袋,裏面裝著我的指甲、頭發和一首詩,煩請法官先生用挂號寄往東京都中野區富士町五十三號近藤清子女士收,讓我的指甲和頭發回歸故土。」

在判决书上的“鬼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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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谷壽夫並在執行死刑命令上簽名,但簽名有如鬼畫符十分難辨。當問及在刑前是否要吃點東西時,谷壽夫只回答什麽都不想吃,只向日本方向跪著,連磕三個響頭,兩個法警給谷壽夫將他押上一輛紅色刑車。

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前的谷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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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响起,谷寿夫立即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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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山路、中華門駛向雨花台刑場,在雨花台槍決時,南京城有9萬人來到 刑場,要親眼看看這個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的末日,谷壽夫被槍決後,屍身仰臥在雨花台上,血從鼻孔 流出,看來確實有點可憐,但他身死在雨花台前的十年,由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始作計算,相比死在他手上的中國同胞的苦難,對於一個毫無惻隱之心的人來說,他還配不上用「可憐」一詞來形容。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最后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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