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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短篇小说)

(2008-05-04 12:07:08) 下一个




死刑(短篇小说)


作者:谢盛友


法院院长对文昌说:“我判他死刑,二审时你得救他啊!”
尽管院长和文昌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同班同学,也是好友,但是,文昌听了还是很生气:“真荒唐!你给他判死刑,让我去救?”
院长答:“我不敢不判啊!”

文昌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必须到公社里去,全学校的师生、全体生产队的社员都要去。人民公社大概有四百多的生产队,三十多所小学和一所中学,所有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今天都必须到公社里开会,听宣判大会。每个生产队、每个班级都有一面红旗,那天,公社会场变成了旗海,红旗飘飘。到处都可以看到标语:“敌人痛苦之时,人民快乐之刻!”“枪毙向京!热烈庆祝人民的胜利!”

宣判大会开始,先是宣判有期徒刑。本来公社通知说好的,压轴戏是宣判向京死刑,并且立刻执行,枪毙!全公社的人在太阳底下等着,都想亲眼一睹,向京如何被毙死。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是没有把向京拉回来枪毙,人民不欢而散,懊丧而回家。文昌与其他同学更是怀恨在心,怀疑肯定是县政府搞的鬼,害得他们白白高举红旗,白白等了一整天,连死刑、枪毙人都没有看到,等于什么都没有看到。这叫什么宣判会?

文昌大学毕业后出版过一本集子《危言》,因“ 涉嫌非法出版”被捕。冬天,他和两个死囚关在一个号子里。那夜,文昌胃出血,拉出来的全是一块一块的血,往盆子里吐的也全是血。 文昌想,他没被判死刑,这回真的要死了,而且死在囚犯的前面。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没有死,也没有被搬走。他听到牢里的人都在大声地报他的号,这里有人病了。
好不容易来了个警察,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文昌,踢他一脚,以为他是装病,走了。另外两个同号囚犯用手铐使劲地砸着铁门,大声叫道:“你们还管不管啊,人都要死了!”

文昌内心震撼:“他们是囚犯,等死的人,现在等着有人来救我!”

监狱的环境迫使文昌思考问题,他开始研究监狱亚文化,写狱中手记。走火入魔。
文昌重复:“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是通过参与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公正。”
文昌被扣上“腐败帮凶”的帽子,他做律师的职责是,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律师。

那夜,公社出了人命,被坦克压死很多人,全体公社社员只有两只眼睛,都没有看见死人。鲁迅用第三只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一夜之间把所有尸体搬走,洗清血迹,连夜把血熬成《药》。

公社发言人何明:我敢大胆地说“没见过一个死人!”

药出口,远销北国。北国政府用血红血红的药,变成血红血红的公章,血红血红的公章变成血红血红的文件:9月30之前的留学生学者可以获得B签证,留下来。

何明的儿子何言在北国学精算,毕业后留下做AOK全民医疗保险工作。

北风吹,何言回到人民公社推广AOK全民医疗保险。何言贪污六百亿,法院426一审,判死刑。

院长、何明、文昌都是中学同班同学,二审时都在场,一个是宣判者,一个是旁听者,一个是辩护者。个个比被告何言还心急。

文昌尽力压制内心的烦,想起足球十一米罚点球。此时,院长是裁判,何明是观众,文昌是射手,何言是守门员。

十一米罚点球结果:二审改判死缓。



写于2008年5月4日, 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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