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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偏头痛

(2008-04-30 20:29:40) 下一个





传统中国的偏头痛


与胡星斗同病相怜

作者: 谢盛友 

我写《我们中国人得了白血病》, 胡星斗写《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我自己还真的经常偏头痛, 胡星斗自己还真的经常偏头痛。

胡星斗的《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是一本挑战国人惯性思维的警世恒言;一席惊醒世人迷梦的肺腑之言;一个古老文明的面具与隐情;中国文化的真相,也许与我们的认知相去甚远……
中国人不喜欢抽象论证,也不太相信奇迹,而更重视非理性的顿悟、直觉、体验和感性,重视生机勃勃的自然和生活。
  
中国近代以来落伍了,其实,从思维模式上来说,从几百年前甚至于上千年前就开始落后于人了。
  
 所谓“偏头痛”,问题也。《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是中国问题学创始人、经济学家胡星斗探讨中国问题的学术文论集。书中,作者虚构了数十名已故的中外文化名人和当代人物言行,如鲁迅、孔子、老子、梁启超、徐志摩等,完成了对中国思维、哲学、文化、社会、谋略、文艺等九领域问题的解读与批判。这些问题的背后,竟然隐藏着种种惊人的隐情:逻辑缺失无伦次是中国思维的硬伤;人性戴上了镣铐,百家哲学走入歧途;传统文化讲究进取,只关注改造自己,而非改造世界;邪佞当道,精英淘汰,中国历史社会失衡;谋略盛行,处处都是为别人准备的陷阱;文艺向来以瞒和骗逃离现实;古代科学先天不足,有花无果;沉湎世俗,信仰失重;小农经济画地为牢,中国经济需解千年结……
      
文明造机巧,蒙昧亲自然 。
胡适乘“先驱”号超光速火箭,来到云梦山,欲拜见暂时在此隐居写作的蒙人庄周。入得深山大泽,见鸟兽相哺,鱼虾相濡,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人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不禁喟然叹道:“羲皇上人,‘逍遥于天地之间’,可敬可羡!”又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遂物我两忘,不知所之。直到黄昏,经童子指引,才来到一草庐之前。
胡适见一中年人仙风道骨,童颜羽衣,正在织草席,料想是庄子,趋前便拜道:“大师,后生千里来访,请受一拜!”庄子先是一愣,然后淡然说道:“吾终身不仕,你怎么又来了?”胡适猜想是先生看错人了,因此解释道:“后生乃民国时的胡适,专程来向您求教的。”庄子一听是“胡适”不是“吴斯”,遂礼请来客席地就坐。
庄妻素娥本在里屋对镜梳妆,听得院子里的对话,忙端来泉水,说道:“胡先生请多包涵,先喝一口水。刚才来了一位楚威王的使者,名叫吴斯,以重金为礼,想聘夫子去当丞相,夫子竟然不去,还说‘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他如此迂腐、清高,还叫人家滚开!你倒地便拜,他还以为那使者又来了呢。”胡适“哦”了一声,与庄子相视一笑,似有前缘。
寒暄过后,胡适道:“大师,您对中国文化的贡献绝不亚于孔夫子。中国文化是儒道互补的,特别是您奠定了国人心理的基础。从正面说,淡泊名利、天人合一、尊重人性、法天贵真、宽容豁达、人格独立等等;从反面说,逃避竞争、厌恶科技、混淆是非、阿Q精神等等,都以您的思想为源头。您还对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深刻的揭示。在此,我特想请您再谈谈这方面的问题。”
庄子道:“好吧。任何思想和思维方式都是在特定的环境空间中产生的,中华民族也有她的背景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生存、发展、斗争、思考,逐渐凝聚、升华成自己的传统、性格和思维模式。先讲讲中国的背景舞台吧,地理上有三个特点。

胡星斗,笔名胡鱼,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问题学创始人,民生经济学家。从事政府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诸子百家与企业管理的教学与指导研究生工作。近年来活跃在各大时事论坛及专栏,先后提出了“中国问题学”、“现代农村制度” 、“现代反腐败制度”等一系列新论点,其中对二元户籍制度的批评、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等一系列言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胡星斗等提出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时, 我激动得无法入睡,半夜起来写《德国也有“劳动教养”  》
 
    
谢盛友:德国也有“劳动教养” 
(本文写于2007年10月,发表于国内多家媒体)
 
标签: 劳教 

● 谢盛友 

 德国国际艺术之家每年从全世界选拔12名出类拔萃的艺术家,给予一年的奖学金,让他们到德国来深造。被选中者一般是国际上在文学、音乐、美术领域比较知名的青年艺术家。与该协会主席Goldmann 博士聊天时,获知具有德国特色的“劳动教养”。 
这个国际艺术之家一个最有特色的工作是,每年定期派音乐家到德国监狱给囚犯演凑音乐,派文学家给囚犯举行文学讲座,以感染他们,让他们改邪归正。
德国的罪犯被关押在监牢里,德国司法机关也要给他们“劳动教养”,有不少德国同学硕士毕业后,就是在监狱从事“劳动教养”工作,他们或毕业于心理学专业、或教育专业、或法律专业、或神学专业,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那些囚犯进行心理辅导。 
       
行笔到此,想到先进茅于轼、李方平、胡星斗等。这些先进不久前写了一封两千多字的公开信,指责中国劳教制度“乱象丛生”,违背宪法原则,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并要求对这一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在中国,不经法院审理、直接由公安部门执行行政拘留的做法,其实是违宪的。劳教既不符合宪法和现行法制,更与中国业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和社会权利公约格格不入。 
在中国,行政拘留越来越多地用来对付弱势群体,受害者往往是那些为了维护自己权利而抗争的农民和上访人员。这种遵循领导人要求进行的快速拘留,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以简单生硬的手段维持安定和秩序,以制造和谐社会,是违反人权的。
五十年代后期,行政拘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经最高法院同意,公安部门获得了很大的执法和司法权。当时的领导人期望以此快速惩治社会上的“捣乱分子”。这样,一些小的过错无需经过费事的法院审理,而放开由公安处理。处罚的对象有见机行窃的小偷、流浪汉、妓女和骗子,他们在监督下进行一至三年、经过申报最长可达四年的“劳动教养”。
根据有关资料,三百五十多万人受过这种形式的关押。根据官方最后一次统计数字(1999年),当时全国有310个劳教营地,31万人服刑。观察家们估计,实际数字要高得多。 

后进个人思考中国保障人权三部曲:
第一步,彻底废除劳教制度。
第二步,建立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
第三步,建立健全宪法法院。宪法法院的目的有二:裁决立法有否违宪;裁决执法和司法是否违宪。 
      
  

  胡星斗等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我主张《彻底“消灭”农民工  》
 
    
谢盛友: 《彻底“消灭”农民工  》
(本文写于2007年10月,发表于国内多家媒体)



彻底“消灭”农民工2008-01-05 12:00:39
谢盛友

首先请求国内的父老乡亲、苦难的农民原谅,我使用了“消灭”这个字眼。我一是因为词贫,二是因为在文革暴力语言中长大,受语言污染,自己简直变成太湖的蓝藻,引灌再多的长江水,也无法洗净,所以无奈使用这个我自己也感到痛苦的字眼。我的本意是,中国不应该有农民工、不应该存在农民工,而应该使农民工在数字上变为零。
农民工是新时代新的阶级划分。只要存在阶级划分,就不存在和谐社会。

根据媒体报道,重庆宣布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农民工日”。在中国,全体劳动者已经有了一个共同的“五一国际劳动节”,为何再来个农民工日? 莫名其妙!光明正大的合法歧视!
我大学的 ai组织(国际特赦)那些年轻学子,一开学就组织同学们观看反映中国农民工的真实记录片“China Blue - 中国石磨蓝”。该影片描述农民工(主角小莉)的故事。他们到沙溪一家牛仔裤工厂工作,小莉他们每天工作十多小时,收入微薄,工人居住条件恶劣,老板不停叫工人加班,而没有加班费。工厂大墙上明目张胆地挂起口号: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工人看之敢怒不敢言。
一个半小时的电影过后是大家讨论的时间。ai主席面对我说:“真不好意思,我们放这部挑剔批评中国的影片,而让您来参与我们的讨论。抱歉!抱歉!”我说,影片全是实话实说,而我自己家乡的情况就更糟糕,我堂哥堂妹他们遭受的待遇比电影里更惨不忍睹。 ...... “原来牛仔裤是这样制造出来的,不是用石磨蓝编织,而是用中国姐妹的血汗编织的。......” “面对中国的廉价产品、面对全球化,我们怎么办?......” ......


ai主席让我归纳发言,面对几百二十出头的年轻大学生,我说,当人们看到了工厂大墙上“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样的口号,当人们看完这样的影片,可能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这个工厂这样的口号是正确的,人要相信命运,谁让你生在农村,城乡本来就有差别。 另一种意见是,这个工厂这样的口号是错误的,人的价值是一样的,不能按照出身、出生地来界定人的价值,所以,相同价值的人应该获得平等的机会,而不是城市人就应该获得比农村人更多的机会。农民工是不公正的现象, 农民工必须像城市工一样被一视同仁、同工同酬。作为健康人,每个人都必须尽一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去改变它,而不是忍耐它、包容它。
在一个社会,若第一种意见的人占50%,第二种意见的人占50%,这个社会还是正常的社会。如果第二种意见的人占51%以上,这个社会是健康的社会。
感谢你们这些健康人这么关心我们中国的农民,你们都是超过21岁的人,按照德国法律你们均是完整的成年人,具有独立判断的能力,所以,面对中国的廉价产品、面对全球化,你们有自己的价值观,你们一定会择善而行。
今天早上与儿子吃完早餐后,问他有否看过“中国石磨蓝”,他说去年就从网络上下载,一起与教会的朋友看过。“爸爸,国内农村人怎样才能够变成城市人?”儿子这样问我。我一时无法回答。我只能告诉他我的经历:在农村,恢复高考后考上了大学,那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把我 从农村人变成城市人。不然,当今的你就是小莉的弟弟。
母子在教会做礼拜,我在家思考国内的农村人和城市人,所以写这篇文章。 国家主席胡锦涛已经签字,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下了一些功夫、做了一些功课,发现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就其法律文字内容,与德国的劳动合同法几乎一样。一视同仁、同工同酬,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城市工”“农民工”的区别。为什么国内做不到,关键是政府执行部门、有关领导人的腐败。如果执法到位,同工同酬的法规落实,农民工现象自然全部消失。
古人说“天高皇帝远”,而我说“处长专政”。上个世纪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处长专政”。有感于在国内每星期二下午政治学习时听传达中央文件,最后经常听到有这样的一句说明:此文件传达至县团级。县团级就是处长级别,中国的处长掌控他手下所有人的生杀大权,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得死。所以,中国从来没有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处长专政。处长离中央太远,对上他没有承担责任的压力,对下因为他不是民选的处长 、他是土皇帝,他没有承担责任的压力。所以说,在一个不是民主自由的“党国”里,中央的权力无法贯彻到最下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处长专政。他是土皇帝,他可以有能力成立“国中之国”,任意行使他的土政策。“我是皇帝我怕谁!”。

既然有处长这条拦路虎,用权力管理做不到,那干脆把手握的权力让与给(劳动)市场,由(劳动)市场按照它自己的规律来自己管理。中国已经有劳动合同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仅有这个法律不够,必须配套相应的“行政管理条例”。我个人的思考,要彻底“消灭”农民工,必须做到:
第一步,既然人有高有矮、有来自城市来自农村,但是人人的价值平等,所以每个人获得的机会必须平等。允许每个人自由流动,比如李家村的小莉在张家港找到一份工作,按照劳动行政管理条例,雇主必须与小莉签订劳动合同。小莉凭劳资合同到张家港居民局办理户口登记。小莉像张家港所有人一样拥有张家港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步,建立健全行会制度。每个行会有自己全国统一的劳资协议工资标准,不管小莉来自哪里,她只要有劳资合同,履行了合同,就必须获得行会规定的标准工资(德文Tarif)。
第三步,建立健全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度。笔者有痛苦经历:几年前雇佣一个波兰人,月工资1800欧元,按照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任何雇员都必须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退休金等),我作为雇主承担一半、他作为雇员承担一半,总共约800欧元。谁知这位波兰老兄不愿意报税,即缴纳社会保险。他跟我说,你每月给我2000欧元,这样双方有利。我算了一下,本来每月要为他支付2200欧元,现在只要支付2000欧元,双赢。OK!我还以为我很聪明,其实根本不OK。查黑工小组(由海关、税务局、警察局、劳工局组成的跨越小组)来了,谁都挡不住。我作为雇主被罚款10万欧元,他作为雇员被罚款5万欧元。这样的不OK之后,雇主雇员都会衡量自己面临的风险,择善而行。

第四步,建立健全宪法法院。宪法法院的目的有二:裁决立法有否违宪;裁决执法是否违宪。
我个人认为,做到了这四步,国内就自然而然“消灭”了“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区别,彻底“消灭”了农民工。


2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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