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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鸦片战争与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

(2007-12-08 08:39:11) 下一个
众所周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所有现代工业大国发展的“黄金时代”;那这一时期的中国在发生着什么?

前  言


  1840年至1842年爆发的中英鸦片战争,开始把中国历史推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战争结果的《南京条约》,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此后,中国成为越来越多的资本主义国家猎取的对象,被迫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越来越多。强迫中国签定不平等条约的,先后有英、俄、法、美、德、日等十多个国家。
  不平等条约的签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通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
各国割取了中国大片领土,强索了巨额的战争赔款,攫取和控制了在华的种种特权。不平等条约象一条条屈辱的绳索,使得中国的政治、军事被控制,大规模的财富被掠夺,人民遭受巨大的苦难,严重地阻碍、破坏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近代中国贫穷衰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才彻底摆脱了不平等条约枷锁的束缚,结束了近代受尽剥夺、榨取、欺凌、奴役、屈辱、束缚的历史,扬眉吐气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本文选取中国近代史上影响较大的部分不平等条约并将在今后不断对内容进行补充,希望使大家对这些不平等条约有个基本的了解,不忘祖国近代这段受屈辱的历史,并在新的世纪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是英国第一次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英国向中国输入鸦片由来已久,到19世纪30年代末,输入量达到惊人的程度。这种肮脏的鸦片贸易不仅使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英属印度政府及鸦片贩子获得暴利,而且与英国政府和整个英国资产阶级形成了密切的利益关系。1839年1月,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奉旨禁烟,并于6月3日进行了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
  1840年6月,英国侵略者为保护鸦片贸易,依仗其船坚炮利,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霸占香港岛。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军进逼南京,索要赎城费300万元。军事失利的清朝以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为代表,与英方交涉。中英和约谈判开始。
  1842年8月11日至29日的条约谈判,清朝代表在英方的军事压力下毫无反抗能力。英方不允许清方对其提出的条件做任何修改,屡屡以进攻南京相要挟。条约中的中英文本完全是英方一手制定的。8月29日,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于南京江面上的英国“汗华丽”战舰上签署了和约。南京当时称江宁,该条约又被称为《江宁条约》,今人惯称为《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 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 望厦条约 (中美 1844)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1.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中国近代史上损害中国经济甚重的“协定关税”之始。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果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中法《黄埔条约》(1844)
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4.片面最惠国待遇。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

**<上海租地章程》(1843)
全文共23条,划定东至黄浦江,南临洋泾浜(今延安东路),西至界路(今河南路),北至李家庄(又名李家场,今北京东路),一块830亩土地为英国人可以租地建屋与居住贸易的地区。租地办法,由租地人直接向中国业主商议;议成,由双方分别呈报上海道与英国领事。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的租地契约,称为“道契”。年租与押手(即保证金)均由原业主收领;每年完租时间定为阴历十二月十五日。《章程》内容还包括:1.“永租”制度。英国人可以用极低的年租,即变相地价随意租取乡民的土地。外国商人租赁土地及建筑房舍后,经呈报可在任何时候退租;外国商人退租时,中国原业主须将承租人交纳的押手如数退还。而中国业主却不得任意停租。2.“华洋分居”。居留地内,“居民不得彼此租赁,亦不得建造房屋赁给华商”;洋商也“不得建造房屋,租给华民或供华民使用。”外国商人在居留地内租地建屋,或赁屋居住,或存放货物,“应先向英国领事馆申请”,须得英国领事馆“允准”。1847年,上海道在章程末加了一条,规定居留地内只许悬挂英国国旗,任何其他外国人不得悬挂其本国国旗。英国即由此逐渐把居留地置于其专管之下。3.容许租地外商以简单的市政设施管理居留地。1846年 12月,租地外国人利用这一条规定,推选一个3人组成的“道路码头委员会”,负责征收捐税及居留地的建设事宜。这为外国窃取居留地的管理权开了方便之门。
  上海英租界的出现,为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许多通商口岸划分租界开了先河。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47)
共17条。主要内容有:1.伊、塔两处与俄通商后,俄国可“专派管贸易之匡苏勒(即领事)官照管。”2.中俄双方在伊、塔两地通商,“彼此两不抽税”。 3.俄国商人在伊、塔两地犯罪,由俄国领事究办,不受中国法律制裁。4.俄商可在伊、塔建造“贸易亭”(即商站,亦称贸易圈),用以住人、存货;住站俄人,“自有俄罗斯管贸易官管束”,不受中国政府管辖。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是沙俄利用鸦片战争后中国国势日衰的有利形势,与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通过该约,沙俄获得了在伊、塔两地设领、贸易免税、领事裁判权和设置名曰贸易亭实为租界等特权,从陆上打开了中国西北的大门。


**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1846)
1846年,美国驻上海代理领事在英租界内设立领事馆,发生了“升旗事件”。美国圣公会主教文惠廉暗中在苏州河北岸以低廉的地价广置地皮,建造房屋。1852年,金能亨任美国驻上海代理领事,于3月16日公告美国公民,宣布美国已在上海取得直接租地权。
  1848年1月,法国领事敏体尼到达上海后,鉴于英、美之间发生“专管”争端,便在上海县城与英租界之间的地段内租到了房屋,设立领事馆。敏体尼以不平等条约为护符,向上海道台麟桂明确提出要“沿洋泾浜地区,它和英租界正好隔河相望”,“是唯一能适合我国(法国)侨民居住之地”。1849年4 月6日,中法双方签字换文,麟桂正式发出告示,引用《黄埔条约》第22款规定,宣布“中法双方”勘定上海北门外一处地段,允准法人租地,全面积约为986 亩,是为法租界。
  1853年9月,上海发生小刀会起义。到了1854年(咸丰四年),外国商人感到《上海租地章程》的内容已不能适应其需要,要求修改。7月 8日,英国领事阿礼国、美国领事马辉、法国领事爱棠正式宣布经三国公使共同签署的新土地章程,即《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一般称作第二次《土地章程》。这个章程完全由英法美三国公使草拟,在外国“租地人会”上通过,并在租界内实施以后,才移文通知上海道,根本没有与清政府商议。《章程》共14款,外加《上海华民住居租界内条例》、《发租洋泾浜地基条款》两个附件。主要内容有:1.取消1845年章程中由英国一国独占居留地的条文。2.改变租地办法。仍由外国侨民直接向中国业主租地,但取消第一次章程关于各国商人租地须先得到英国领事许可的规定,改为由租地人向其本国领事呈报并转道台查核;取消押手,由租地人将租价付与中国业主。3.默认“华洋杂居”。中国人可进入租界租地建屋,但须得外国领事“允准”。4.租界可征收地税或码头税,等等。这个租地章程颁布后,租界内成立了工部局。工部局组织巡捕,并以巡捕捐的名义向中国人抽税,还擅自审理中国人的民刑案件。这样一来,上海租界俨然成为中国境内的 “国中之国”,工部局即成为这个国中之国的政府。


***<中俄瑷珲条约> (1857)
侵吞中国黑龙江地区,夺取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是《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历代沙皇政府的一贯图谋。鸦片战争之后,沙俄成立“黑龙江问题特别委员会”,加紧其侵略黑龙江的活动。1849
年至1853年,俄国海军军官涅维尔斯科依带领武装人员,侵入黑龙江下游,建立侵略据点。随后,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的指挥下,大批俄国侵略军闯入黑龙江,对中上游北岸和下游两岸实行军事占领。
  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占广州。沙俄政府得知这一情况,于1858年(咸丰八年)1月5日召开“特别委员会”会议进行密谋。会议采纳了穆拉维约夫关于继续向黑龙江“移民”并与清政府举行以武力为后盾的外交谈判的意见。会后沙俄政府即通知清政府说,穆拉维约夫已受命谈判中俄边界问题,如果中国希望了结“黑龙江问题”,可以与他会商。此时,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形势对清政府极为不利。穆拉维约夫便乘机率领俄国哥萨克军队直逼瑷珲城下。5 月20日,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天津告急,北京震动。22日,穆拉维约夫在两艘炮舰护送下来到瑷珲城内与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会晤、谈判。穆拉维约夫说他此来是为了“助华防英,”也是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土。”“为了双方的利益,中俄必须沿黑龙江、乌苏里江划界。”奕山指出,两国边界已根据《尼布楚条约》“议定遵行,百数十年从无更改。今若照尔等所议,断难迁就允准。”这次谈判争论很激烈。散会前穆拉维约夫将俄方拟定的“条约草案”交给奕山,限第二天答复。这个草案的实质就是要撕毁中俄《尼布楚条约》,强占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第二次谈判,中方代表爱绅泰断然拒绝俄方提出的无理要求,并将“条约草案” 退给俄方代表彼罗夫斯基。由于俄方无理取闹,谈判无结果。穆拉维约夫急不可耐,再次亲自出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提出条约的最后文本”,强迫奕山签字,并恫吓说:“同中国人不能用和平方式进行谈判!”当夜俄国兵船鸣枪放炮。在沙俄的武力威胁之下,奕山终于屈服,被迫于28日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瑷珲城和约》,又称《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国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清政府当时没有批准《瑷珲条约》,还处分了奕山等人,但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认可了《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使中国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却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沙皇俄国将穆拉维约夫割占我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俄国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中国西北大片领土,都是这样干的。《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


** <中俄天津条约>(1857)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沙俄力求在中国获得与英法等国同等的侵略权益。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新近在争夺中、近东霸权的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中败于英法的沙俄,立即采取“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策略,一面令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乘机扩大武装占领中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一面派遣侍从将军普提雅廷出使中国,执行特殊的外交使命。
  1857年8月,普提雅廷由海路赶到白河口外,向清政府提出“复行商定(两国)界址”等无理要求,被一一驳回。普提雅廷未遂所欲,径行南下,开始与美国及英、法公使接近,密商联合侵华之计,试图借助英法联军之力,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达到与英、法、美共同的以及只涉及俄国一国的目的。同时,沙皇政府继续标榜中立,以示与英、法有别。12月,英法联军攻占广州,乘势北上。行前,普提雅廷经与美、英、法公使密商,向中国发出与英、法、美三国内容相同的照会,要求立即指派全权大臣赴沪谈判;同时,俄使鼓动英法联军从速北上,在最利于作战的四、五月份(即雨季与夏季来临前)进攻大沽口,并表示俄国对英法向清政府提出的“代表一切共同利益的要求,愿给予道义上的支持”。至于沙俄在照会“附件”中向中国提出的“分界”要求,普提雅廷对英、法、美三国公使始终密而不宣。1858年(咸丰八年)4月,英法联军舰队进抵白河口外,直接威胁京、津。清政府被迫派直隶总督谭廷襄为钦差大臣,负责交涉。普提雅廷一面代表本国政府与谭谈判,一面以“调人”身份活动,声称如中国答应俄方的各项要求,俄国愿向中国提供枪械,派员教练,帮助清政府“抵御”外来侵略和助剿太平天国。普提雅廷目的未达,又向英、法献策,怂恿联军攻打大沽。5月20日,大沽炮台陷落,北京震动。清廷惊慌失措,于29日另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赶赴天津议和。英法两国代表态度强横,声称必须答应其全部要求,否则立即进军京津。普提雅廷乘机要挟,表示如能速按俄国条款定议,即可代向英、法“说合”。清政府担心英、法进攻京、津,被迫同意俄方条件。6月13日,俄国抢在美、英、法三国前面,同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共12条。主要内容有:1.向俄国增开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七处通商口岸,俄国兵船可在各口岸停泊; 2.扩大陆路通商,嗣后对俄国陆路通商人数、所带货物与资本,不加限制;3.俄国得在各通商口岸设领;俄人若与中国人发生纠葛或其他事故,由两国官员“会同办理”;俄人在华犯罪,按俄国法律受审;4.俄国人得在内地传教,中国方面不得禁止;5.中国今后给予别国的一切政治、贸易及其他特权,“毋庸再议,即与俄国一律办理施行”;6.由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
  《中俄天津条约》是一个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不平等条约。通过该约,沙俄取得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力图取得的沿海通商权利,并凭借最惠国待遇条款,一举取得了英、法、美等国日后在中国可能获得的侵略权益。同时,该约为俄国以勘界为名进一步割占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


**<中美天津条约>(1858)
19世纪40年代后,西方侵略者通过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迫使清政府签订了第一批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量的特权。但到了50年代,美国等国对原有特权不再满足,于是在1854年、1856年两次向清朝政府提出“修约”,要求开放中国内地,以便美国产品更顺利地进入中国,并扩大《望厦条约》已规定的各项权益。这实际上是另订新约。清朝政府对美方的要求,均予以拒绝。1856年底,英国悍然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美国虽然表示中立,但这一中立仅限于不直接出兵中国,而在扩大其在华侵略权益这一点上,与英、法的利益完全一致。美国充当了可耻的帮凶角色,参与了侵华战争的谋划。
  1858年(咸丰八年)4月,已经占领广州的英法联军进逼大沽口,美国驻华公使伙同英、法、俄三国公使联袂到达大沽外,照会清政府,提出侵略要求。美国公使列卫廉与清政府直隶总督谭廷襄开始谈判,讨论了美国所提出的草约。5月19日,因英法联军即将于次日发动进攻,美国应英国的要求,不动声色地中止了正在进行中的谈判。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后,清政府派桂良、花沙纳等人与英、法谈判。虽然清朝官员并不信任美使,但还是一再恳求美使与俄使居中调停。列卫廉以 “调停人”的伪善面孔欺骗清政府。6月7日,美使列卫廉恢复了与清朝官员的会谈,并同意就美方所提出的条约草案再度进行谈判。6月18日,美国抢先英、法与清政府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
  《中美天津条约》共30款,主要内容有:1.清政府若就公使驻京问题与别国另有应允或立约,美国即同时享受同等权利。2.美国官船至中国近海,中国应就采买食物、汲取淡水、修理船只等给与协助。若美国船只被毁、被劫,应准美国官船追捕盗贼。若美国人受到匪徒侵害,地方官须立即派兵驱逐弹压,严拿治罪,以保护美国人。3.增开潮州(后改汕头)、台南为通商口岸。美国人可在通商口岸租赁民居,或租地自行建楼以及设立医院、教堂及墓地等。美国的官员及人民可以雇佣中国买办、厮役、工匠、水手、引水,可以延纳中国人教授语言及帮办文墨,地方官民均不得稍有阻挠、陷害。4.对传教习教之人,地方官当一体保护,他人毋得骚扰。5.嗣后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国及其商民,美国官民一体均沾。
  《中美天津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的进一步破坏。在该条约的签订过程中,美国利用英、法武装侵略给清政府造成的困境,不费一兵一卒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自己的侵略要求。通过这个条约,美国获得了远比《望厦条约》更广泛的侵略权益,同时以周详严密的片面最惠国条款,坐享英、法等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攫取的一切特权。《中美天津条约》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践踏的历史罪证,也是美国推行合作侵华政策的典型产物。


**<中英天津条约>(1857)
19世纪40年代后,西方侵略者虽然通过《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但是,对华输出并没有出现西方侵略者所设想的持续的增长。因此,他们对已经取得的特权不满足,企图向清政府索要更多的特权,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1854年、1856年,英国联合美国、法国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开放中国内地、公使常驻北京、鸦片贸易合法化,皆被拒。1856年10月,英国藉口“亚罗号事件”,挑起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7年,英国联合法国,派出远征军到中国,攻占了广州。1858年(咸丰八年)4月,又北犯大沽。英、法、美、俄四国专使向清政府递交了照会,限令于6日内答复他们的侵略要求。5月20日,英法联军悍然攻占大沽炮台,26日进犯天津,并威胁清政府速派大臣谈判,否则将进攻北京。清政府正因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而焦头烂额,因此决定对英、法妥协议和,派出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全权代表赴天津谈判。谈判中,英方态度蛮横,不断以进攻北京相威胁,对其所开列的条款根本不容磋商,连一个字都不允许更改,否则将中止谈判。在英方代表的一再威逼下,桂良等人终于屈服,被迫全部接受英国的条件。6 月26日,桂良、花沙纳与英国代表额尔金正式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共56款,另附专条1款。主要内容有:1.英国驻华使节并各眷属及各随员“可在京师,或长行居住,或能随时往来”,可在北京租地租屋,雇觅夫役。英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2.凡传基督教者,清政府应一体保护。英国人可前往内地游历、通商。3.除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外,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各口;长江汉口以下至海沿岸,除增开镇江一口外,再选择不超过三处地方开放;许英商船驶入长江至长江沿岸各口岸经商;英国兵船亦得进入各通商口岸。英国人有权雇佣华人,可在各口并各地方租地盖屋,设立栈房,建立教堂、医院、墓地。4.涉及英国人的纠纷案件,英国当事人及财产,皆归英国官员查办;英国人犯法,由英国官员惩处;中国人扰害英国人,由中国官员惩办;中英两国之人争讼而又不能劝息,由中国地方官与英国领事会同审办。5.中英双方应于《天津条约》签订后尽快于上海会商新税则;英商进出口货物于内地应纳之“子口税”,应“综算货价为率,每百两征银二两五钱”,一次缴清。6.今后若有给予他国特权,“英国无不同获其美”。7.赔偿英国商民损失及军费共400万两;赔款缴清,方将广州城交还。
  此后,根据《中英天津条约》的规定,桂良等人与额尔金于11月8日在上海签订了《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重新确定了各类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对未定税率的物品,确立了“值百抽五”的原则,并准许鸦片以“洋药”的名义合法征税入口。
  《中英天津条约》是对中国主权的又一次严重的破坏,使英国又获得了一系列侵略特权。它为英国通过其驻华使领人员对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施加影响提供了条件,并使得英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扩展到了华南、长江流域和东北,更加靠近出口货物的产地和进口货物的行销地,从而更加有利于其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中国的原料,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


**<中法天津条约>(1858)
19世纪40年代后,西方侵略者利用坚船利炮强行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量的特权。但它们贪婪的欲望并没有得到满足,企图向清政府索要更多的特权。1856年,为扩大在华权益,英国借“亚罗号事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法国也借广西西林“马神甫事件”派出远征军,与英国共同对中国进行武装侵略。1858年(咸丰八年)5月,英法联军攻占了大沽口,逼近天津城,扬言进攻北京。5月29日,清政府被迫派桂良、花沙纳为全权代表赴天津谈判。
  桂良等人与法国专使葛罗的谈判于1858年6月15日正式开始。谈判中,桂良等人在葛罗的胁迫下,被迫同意了法国提出的大部分条款,但对公使驻京及允准法国商人入内地购买物产两项不敢应允。狡猾的葛罗伪作让步,将公使驻京一条改为使节有重务办理时,可以侨居北京;但又规定如清政府给予他国使节长驻北京的权利,法国也自然享有。对于法商入内地一条,葛罗也宣布放弃。因为葛罗知道这两项侵略要求必定会被英国所坚持,写入中英条约,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的法国同样可以“均沾”。在条约拟定后,葛罗并不急于签字,而是等候中英谈判的结果。6月26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法国最终如愿以偿,于是《中法天津条约》于1858年6月27日正式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另有《和约章程补遗》6款,主要内容有:1.法国公使若“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京侨居”;将来若准别国公使常驻北京,法国亦照此办理。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口;法国人及其家眷可在通商口岸居住、贸易、工作,可以自由雇佣中国人,可于各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或行栈存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也可以建造教堂、医院、周急院、学校、墓地;倘有中国人将法国教堂、墓地触犯、毁坏,清地方官须严拘重惩。3.法国人可以前往内地游历、传教。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4.法国兵船得在通商各口地方停泊。5.法国人与中国人争讼无法调停,应由中、法官员会同办理,秉公完结;法国人与中国人争斗,犯法者系法国人则由法国领事官审明,照法国法律治罪,犯法者系中国人则由中国官员严拿审明,照中国律例治罪;法国人与第三国人的争执事件,中国官员不必过问。6.“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大法国亦与焉。” 7.将西林县知县张鸣凤革职并永不叙用;中国赔偿法国商民损失及军费200万两,赔款缴清,法军退出广州城。
  《中法天津条约》是在法国侵略者的威逼下签订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中法天津条约》的签订,是法国对中国主权的进一步破坏。通过这个条约,中国被迫开放新口岸,允许内江通航通商,使法国殖民者得以进一步侵入中国进行掠夺,给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中英北京条约>(1860)
1860年(咸丰十年)8月,英法联军17000余人到达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领天津,大败清军主力于通县一带。9月22日,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任命恭亲王奕?为全权议和大臣,留京向侵略者乞和议约。奕?在英法联军占据北京安定门,抢劫和焚毁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后,毫无抗争能力,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10月24日,奕?与英国代表额尔金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同时交换批准了《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主要内容有:1.1858年秋大学士桂良等与英专使额尔金所达成的英公使暂不驻京的谅解无效;英公使是否驻京由英国决定。 2.赔偿英国军费600万两和英商的损失200万两;占领天津、大沽、登州、北海、广州等处英军,候赔款交清时方才撤离。3.凡有情愿出国做工之华民, “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4.中国割让广东“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5.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中英北京条约》不仅完全确认了英国通过《中英天津条约》获得的侵略权益,还对中国进行了新的勒索。通过这个条约,英国从中国再次割占了领土,勒索了大笔赔款,又一次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确认了英国公使驻京的权利,使英国得以在北京就近影响清政府;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得以向中国政治中心地区扩张。同时,条约准许华工出洋,使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侵略者贩卖华工的行为合法化。


*<中法北京条约>(1860)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大门,攫取更大的侵略利益和特权,1857年法国以“马神甫案”为借口,派遣葛罗率军来华,参与了英国发动的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8年6月,法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法天津条约》,再一次从清政府获得了一系列侵略利益和特权。1859年法国公使率舰队与英、美等国北上换约,不走清政府指定的入京路线,武力闯入大沽,结果被打得大败。1860年(咸丰十年)春,法国又伙同英国再度燃起战火,扩大对中国的侵略。10月6日,法军率先闯入圆明园进行抢劫;13日英法联军占据北京城的安定门。
  在此形势逼迫之下,清朝钦差大臣奕?接受了法国所拟订的《北京条约》草案。25日,清政府议和代表奕?与法国专使葛罗在清朝礼部大堂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并互换了《天津条约》的批准书。
  《中法北京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有:1.赔偿法国白银800万两;赔款交清后,法军退出所占之地。2.由清帝发布上谕颁示天下:任各处军民人等传习天主教,会合讲道,建堂礼拜,滥行查拿者将予以应得处分;将前谋害奉天主教者之时所充之天主堂、学堂、茔坟、田土、房廊等件应赔还,交法国驻扎京师之钦差大臣,转交该处奉教之人,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3.《中法天津条约》互换后,清朝皇帝应于即日降谕,“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法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法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家眷,一并赴通商各口,下法国船只,毫无禁阻。”4.立即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中法北京条约》进一步扩大了法国侵略者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获取的侵略权益。条约使法国获得了大笔赔款,为法国商人开辟了新的通商口岸,使法国殖民主义者贩卖华工合法化。通过这个条约,法国还迫使清政府再次同意天主教自由传教、赔还教产。教会侵略势力随之急剧扩张,民众与教会剧烈冲突的教案以前所未有的频次和规模爆发于中华大地,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条约的危害。


**<中俄北京条约>(1860)
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加强了对中国的侵略。1858年5月,俄国逼迫清政府签订《瑷珲条约》。同年6月,又逼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天津条约》,从中大占便宜,但仍不满足于所获得的特权和利益。当英、法向中国进行更大勒索的时候,沙俄竭力怂恿英法联军北上进攻京、津,试图利用英、法的军事侵略来讹诈中国;同时又拉拢美国,伪装中立,以“调停人”的身份出现,试图最大限度地获取侵略利益。
  1860年(咸丰十年)10月,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洗劫一空,并扬言要炮轰北京城、捣毁清皇宫。奉命谈判的奕?求和心切,卑躬屈膝地请求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季耶夫出面调停。伊格那季耶夫乘机要挟,要求清政府必须在与英、法谈判时事先就谈判的全部内容征求他的意见,并同意他在此前就领土问题所提出的要求。吓破了胆的奕?慌忙表示接受。在中国同英、法分别签订《北京条约》刚过几天,伊格那季耶夫就坚持中俄谈判要对英、法保密,并向奕?提交了一份中俄条约草案作为谈判的基础,逼迫清政府接受俄国的苛刻条件。中方代表在谈判中受尽屈辱,任人宰割,对俄方的要求不敢提出异议。 11月8日,咸丰帝下谕准许奕?签字。14日,奕?被迫与伊格那季耶夫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共15条,主要内容有:1.中俄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国;原住这一地区的中国人,仍准留住。2.中俄两国未经划定之西部疆界,今后应顺山岭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中国现有常驻卡伦路线而行,即从沙宾达巴哈界牌起,经斋桑湖、特穆尔图淖尔至浩罕一线为界。3.俄国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领事官与地方官各办各国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4.东北新定边界地区准许两国之人随便贸易,并不纳税;新疆贸易除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外,增辟喀什噶尔一口;恰克图贸易,俄国商人可由恰克图照旧到京。
  《中俄北京条约》确认了中俄《瑷珲条约》的效力,再次承认了沙俄对中国黑龙江以北领土的侵占,并把《瑷珲条约》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40 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割占。同时《中俄北京条约》的签订,又为沙俄进一步割占中国西部领土制造了“条约依据”。这个条约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


**<中德通商条约>(1861)
英法两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的签订,也激发了德意志企求从中国攫取特权的欲望。当时的德意志尚未统一,以普鲁士为最强。普鲁士派出了远征队,其中包括一个以艾林波为首的外交使团和3艘军舰,代表普鲁士和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各邦,要在中国取得与英、法、美、俄四国在华同等的权利与地位,并不惜采用敌意的示威行动以胁迫清政府谈判签约。1860年初,普鲁士远征队出发,1861年(咸丰十一年)3月到达上海,不久又到达天津。
  1861年5月,普方提出谈判签约事宜,既对清政府进行威胁,又对清政府进行诱骗。谈判进行了三个多月,最后,清政府迫于压力,妥协让步。9月2日,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崇纶与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的代表艾林波签订了《通商条约》。
  中普《通商条约》共42款,另附“专条”,主要内容有:1.在条约交换批准5年之后,允许普鲁士使节进京居住。2.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3.允许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民人家属在广州、潮洲、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芝罘、天津、牛庄、镇江、九江、汉口、琼州、台湾、淡水等口居住、贸易,“至于赁房买屋、租地、造堂、医院、坟茔等事,皆听其便。”4.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均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5.普鲁士官船(军舰)可驶入中国各口,“船上水师各官与中国官员平行相待”。
  中普《通商条约》是普鲁士强加在中国身上的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表明中国与普鲁士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也使得普鲁士取得了与英法等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同等特权,为普鲁士在中国掠夺原料、倾销商品创造了便利条件。中普《通商条约》签订10年后,德意志统一,这个条约为德国所继承,成为中德间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2)
中国的西部疆界原在巴尔喀什湖。18世纪30?40年代,沙俄的边界与巴尔喀什湖相距尚远。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通过武装入侵、筑垒移民等手法,强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1860年,沙俄又通过《中俄北京条约》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历来属于中国的山河湖泊和设在中国境内的卡伦指为分界标志,从而为更多地割占中国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按照《中俄北京条约》的规定,自1862年8月起,清朝勘界大臣明谊与俄国全权代表巴布科夫、札哈罗夫等在塔尔巴哈台开始勘分中俄西界的谈判。谈判前,俄方拟定了与《中俄北京条约》边界条款的规定不相符的“国界草案”及分界地图,将更多的中国地方指为俄有。同时,采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侵占黑龙江地区时实行的“以实际占领支持外交要求”的策略,出兵占领“国界草案”中俄国所要的山隘、要津,造成既成事实。谈判开始后,俄方坚持以中国常驻卡伦为界,“所有卡外尽作为应给该国之地”。明谊据理驳斥,未予同意。9月17日,中方作出让步,提议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伊犁四处旧有边界至常驻卡伦之间,“适中定议”,将此线以西原属中国之地划给俄国。俄方对此竟未予置理。20日,俄方将 “国界草案”交给中方,声称国界必须照图划定,否则即可毋庸再议,并限10日内答复。10月初,巴布科夫等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择期回国。后中方多次要求复会,均遭拒绝。1863年3月下旬起,西西伯利亚总督出动俄军,向中国西部境内纵深地带推进,直指塔尔巴哈台、科布多、斋桑淖尔、伊犁等战略要地。
  在俄军入侵面前,清政府畏葸不前。恭亲王奕?认为“该国如此强横,……若不早为完结,诚恐酿成不可收拾之势”,于9月上旬向俄国驻华代办表示,准备接受俄方于上年在塔尔巴哈台提出的“分界议单”(“国界草案”),并提出以撤退入境俄军为交换条件。11月,明谊接得有关谕旨,随即照会西西伯利亚总督,要求俄方明年派员前来,“商办换约”。俄方借口来照中有“商办”字样,表示拒绝。1864年(同治三年)5月,俄军乘新疆回民反清起义之机,继续入侵中国西部地区,并于6?7月间强占伊犁西北的博罗胡吉尔卡伦,伊犁岌岌可危。8月11日,伊犁参赞大臣明绪迫于形势,致函西西伯利亚总督:“准照议单,约派使臣,速来换约”。俄方见签约时机成熟,表示同意。10月7日,中方代表明谊等与巴布科夫、札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签署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并在俄方绘制的分界地图上签字画押。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的又一个掠夺性条约。通过该约和其后签订的三个子约,沙俄割占了中国西北部边疆约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连被《中俄北京条约》列为界湖的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等也被划入了俄境。


**<中日北京专条>(1874)
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受到欧美列强的侵略。1871年,两国签订《修好条规》,正式建立了国家关系。就在这时,日本已在策划侵略中国。当时日本刚开始明治维新,对外要“开疆拓土”,海上向南扩张的目标就是琉球和台湾。琉球当时是一个独立国家,长期与清朝保持宗藩关系,又被日本的萨摩藩视为属国。 1871年12月,有琉球船民在海上遇风,飘流到台湾南部东海岸上陆,被台湾土著部落杀害。日本当权者正酝酿吞并琉球,一得到此消息,就有人提出应为此向台湾“兴问罪之师”,统治集团中很快兴起一股“征台论”。1873年,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借《中日修好条规》换约之机,就琉球船民事件向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并狡辩说台湾东部“土蕃”之地不是中国领土。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派遣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军侵犯台湾。大军在琅登陆,征讨牡丹等社。清政府一面向日本质问,一面任命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带领轮船、兵器入台,处理日本侵台事件。英国也对日本用兵台湾表示不满。日本武力侵台遇到许多困难,只好寻求外交解决的途径。
  1874年8月,日本政府任命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办理大臣来华交涉。他仍从否认中国对台湾东部的主权入手,向清政府大肆恐吓,受到清政府的驳斥;随后吐露真情,要求清政府给予赔偿,日本自行从台湾撤兵。他提出的赔偿额为数甚大,清政府不答应。后经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出面“调停”,10月 30日,双方达成协议。31日,总理衙门大臣与大久保签订《北京专条》。
  《中日北京专条》共3款及“会议凭单”一件。主要内容有:承认日本派兵侵台是“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被害难民之家,中国给抚恤银10万两;日本退兵,其在台地方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付银40万两。
  《中日北京专条》并未使日本割裂并占据中国领土台湾的阴谋得逞,但毕竟是清政府对日本屈辱性妥协的产物。



**<中英烟台条约>(1876)
英法等国在打开中国沿海门户及长江后,又想打开内陆的“后门”,从19世纪60年代起,不断探测从缅甸、越南进入云南的通路。1874年,英国再次派出以柏郎上校为首的探路队,在近二百人的武装士兵护送下,探查缅滇陆路交通。英国驻华公使派出翻译马嘉理南下迎接。1875年1月,马嘉理到缅甸八莫与柏郎会合后,向云南边境进发。2月21日,在云南腾越地区的蛮允附近与当地的少数民族发生冲突,马嘉理与数名随行人员被打死。这即是“马嘉理事件”,或称“滇案”。
  英国立即抓住这一事件来扩大它对中国的侵略。1875年3月,英国公使威妥玛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六条要求:1.英国官员参与调查马嘉理案; 2.英属印度政府认为必要时可再派探测队前往云南;3.赔款15万两;4.立即商定办法,以实现中英天津条约所规定的对外国公使的优待;5.商定办法,照约免除英商正税及半税以外的各种负担;6.解决各地历年来的未结案件。从这时起,他断断续续同清政府进行了一年半的交涉,不断以撤使、断交及武力相威胁,多方面讹诈,以求实现这些广泛的侵略要求,并将各项要求扩大和具体化。1876年(光绪二年)8月21日,李鸿章与威妥玛在烟台正式开始谈判,9月13日签订《中英烟台条约》。
  《中英烟台条约》亦称《滇案条约》,共分三大部分16款,并附有“另议专条”。第一部分主要内容为:中国向英国偿款银20万两;中国派出使大臣带国书前往英国,对滇案表示“惋惜”;云南当局应与英国所派官员商订滇缅来往通商章程;自1877年起,以五年为限,英国派官员驻云南大理或其他相宜地方,察看通商情形;英国仍保留由印度派员赴云南之权。第二部分实际上涉及中外司法案件的处理及官方交往两方面,主要内容为:总理衙门应“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其会同该衙门就通商口岸的中外会审案件议定划一章程;“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使可派员前往“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中外交涉案件,被告为何国人,即向何国官员控告,由被告所属国官员依本国法律审判。这些规定扩大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第三部分为“通商事务”,主要内容为: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处停泊起卸货物;各口租界免收洋货厘金;新旧通商口岸尚未划定租界者都要“划定界址”。此外,《另议专条》中规定英国可派探路队由北京经甘肃、青海或四川等地进入西藏,或由印度来藏。
  《中英烟台条约》不仅按英国政府的意图结束了滇案,而且英国由此实现了它十余年来企图在华扩大通商特权的愿望,得到了入侵我国西南边境(西藏和云南)的所谓“条约权利”。英国从《中英烟台条约》中夺得的各项在华权益,很快就被其他列强“一体均沾”。


**<中俄改订条约与改订陆路通商章程>(1880)
 1864年,新疆少数民族举行反清起义,浩罕汗国统治者乘机派部将阿古柏侵入新疆,经过几年的战争,建立了“哲德沙尔国”,控制了南疆和北疆的部分地区。此时,俄、英两国在中亚地区的争夺非常激烈。沙皇俄国为扩张领土,并预防阿古柏在伊犁建立亲英统治,于1871年7月出兵强占伊犁地区,建立殖民政权。清政府多次与俄方交涉归还伊犁,均无结果。
  1876年春至1877年冬,清政府派左宗棠率军西征,摧毁了阿古柏的统治,收复了新疆大部分地区。1878年6月决定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次年10月2日,崇厚在沙俄的胁迫下,未经清政府同意,与沙俄代理外交大臣吉尔斯等人在克里米亚半岛的里瓦吉亚签订《里瓦吉亚条约》、《瑷珲专条》、《兵费及款专条》以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中规定:1.俄国归还伊犁地区,中国将霍尔果斯河以西和特克斯河流域一带割让俄国;酌改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地区两国边界;2.俄商得在中国蒙古地方和新疆全境免税贸易;增辟中俄陆路通商新线;3.赔偿俄国兵费和“补”俄民共500万银卢布(约合白银 280万两);4.增设嘉峪关、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古城等七处领事。据此,伊犁虽归还中国,但其西境、南境仍被俄占,处于北、西、南三面受敌的境地。
  《里瓦吉亚条约》签订后,国内舆论哗然,纷纷指责崇厚卖国。清政府也认为“俄人与崇厚所议约章,流弊甚大”,拒绝批准,并将崇厚革职治罪。对此,沙俄一方面通过外交途径提出抗议,一方面在中国西部边疆和沿海集结军队,炫耀武力。面对沙俄的外交压力与军事威胁,清政府不得不加强戒备,以防万一。
  1880年2月19日,清廷颁发上谕,任命大理寺少卿、驻英法公使曾纪泽为出使俄国钦差大臣,希望在对俄酌量让步的基础上改订《里瓦吉亚条约》,挽回一部分主权。7月30日,曾纪泽及其随员抵达圣彼得堡。俄方以条约一经签订,不能更改为由,拒绝开议。几经交涉,才表示同意。8月23日,中俄双方举行首次改约会谈,曾纪泽提出交还伊犁全境,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交界仍照旧址,领事只添设嘉峪关一处,新疆贸易不能处处免税等六条“改约”意见。俄方认为这是 “将从前之约全行驳了”,决定不以曾纪泽为谈判对手,另派布策来北京谈判,以便就近直接对清廷施加压力。清政府获悉布策即将来华,“深恐大局不可收拾”,立即指示曾纪泽作出更大让步,力争在俄定议。10月2日,中俄彼得堡谈判复会。在此后的长期谈判中,双方就交还伊犁,赔款,喀什噶尔与塔尔巴哈台界务,通商,松花江航行,添设领事等事项进行反复交涉。俄方代表恣意勒索,态度强横,动辙以“中国若仍不允,则不得在俄再议”相要挟。延至1881年(光绪七年) 2月24日,曾纪泽只好在沙俄拟定的中俄《改订条约》上签字画押,同时签订了关于赔款交纳办法的《专条》、中俄《改订陆路通商章程》及其附件《俄商前往中国贸易过界卡伦单》。
  《中俄改订条约》又称《伊犁条约》、《圣彼得堡条约》,共20条。主要内容有:1.俄国将伊犁地方归还中国;中国将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南北一带地方划归俄有;根据本约规定的界线,在塔尔巴哈台地区“酌定新界”;在喀什噶尔地区“照两国现管之界勘定、安设界牌。”2.中国赔款900万银卢布(约合 509万两白银),限两年内偿清。3.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照旧免税,在新疆各城贸易“暂不纳税”;准俄商前往肃州(即嘉峪关)贸易,由俄国运入该处的货物,按旧例减税三分之一。俄商贩货由陆路运入中国,可照旧经张家口、通州前赴天津,或由天津运往别口和内地市场销售;俄人得在设领各城及张家口建造铺房、行栈。另据中俄《改订陆路通商章程》,陆路商路除恰克图至天津一路外,增辟尼布楚――张家口――天津及科布多――张家口――天津两条新线;俄商所往通商路线各处如通州等也准销售货物;所有完纳税饷等事,均按新章办理;俄商来蒙古、新疆贸易的过境卡伦增至35处。4.俄国得在肃州、吐鲁番两处增设领事;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哈密、乌鲁木齐、古城五处,“俟商务兴旺”后陆续添设领事;俄国领事官有权与中国地方官“公同查办”两国人民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一切事端。 5.伊犁居民愿迁居俄国入俄国籍者,均听其便,中国官员不得阻拦。
  中俄《改订条约》与《里瓦吉亚条约》相比,部分条款对中国的损害减少了一些,主要是中国收回了特克斯河流域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但需加付俄国400 万银卢布赔款;同时,该条约几乎全部保留了《里瓦吉亚条约》规定的商业特权。从根本上说,它和《里瓦吉亚条约》一样,都是有损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不平等条约。通过《改订条约》及其后订立的五个子约即勘界议定书,沙俄又割占了霍尔果斯河以西和斋桑湖以东等处七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俄国在华的经济扩张,由边境地区延伸至中国腹地。此外,沙俄利用《改订条约》,在1881―1884年间胁迫中国新疆居民10万多人“迁居”俄境。


**<中法和约>(1885)
19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法国用武力侵入越南南部,接着就开始探测从越南通中国云南的航路。1873年,法国一支部队侵入越南北部,又被迫退出。 80年代初,法国向北越扩张,于1882年侵占河内等地。中国与越南有宗藩关系,清政府为防止法国占领北越、危及中国边境,增派了军队,加强防务。
  1883年,法国扩大侵越战争,一面加紧在北越的进攻,一面攻击越都顺化,迫使越南朝廷屈服,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在北越,法军向清军挑战,12 月,中法战争爆发。清军连战皆败。1884年5月,李鸿章与法国海军舰长福禄诺在天津谈判,签订了一个《简明条款》,清政府同意对法越间“所有已定及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同意将在北越的驻军“即行调回边界。”战争停止。6月,急于接管清军阵地的法军在北黎与华军发生冲突,中法双方互相指责,又进行谈判。8月,法舰轰击台湾基隆,又在福州马江攻击中国船舰,重新燃起战火。26日,清政府正式对法宣战。此后半年多,在北越和台湾、澎湖地区中法两国军队发生多次战斗。同时,围绕着和战问题各方面进行了许多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1885年(光绪十一年)3月,中国军队在镇南关、谅山等地大败法军,在北越打开了新局面;法军占领澎湖,加强了在台澎地区的地位;两个战场,交战双方互有胜负,战争在总体上形成均势。恰在此时,两国间已进行了多日的秘密谈判正走向互相妥协,彼此都表现出不想再打下去。4月4日双方匆匆签订停战条件,战争终止。根据停战条件,双方应商订细约。4月下旬起,开始谈判细约。6月9 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特纳在天津正式签订《中法和约》。
  《中法和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或《越南条款》,又称《中法新约》、《李巴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有: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 2.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3.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税率。4.以后中国如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3)
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签订后,中英双方根据其中关于通商、游牧权利及文移往来三项内容要“俟后再商另订”的规定,就这三个问题继续进行交涉。
  1891年2月,清朝驻藏大臣委任西藏粮员黄绍勋为谈判委员,赫政为中方谈判译员和代表,与英国谈判。谈了将近三年。在文移往来和游牧问题上,双方未有大的争议。通商问题的争论使谈判拖延了时间,直到1893年(光绪十九年)12月5月才在大吉岭达成协议,何长荣、赫政代表清政府与英国代表保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又称《中英会议藏印续约》)。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共12款,主要内容:在西藏亚东开关通商,“听任英国诸色商民前往贸易”;英印政府可派员在此驻扎查看贸易;自亚东开关之日起,五年内藏印贸易互免关税;亚东开关一年后,西藏人在哲孟雄游牧应照英国所立章程办理等。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打开了中国西藏的大门。亚东开关后,大量英印货物进入西藏,并远及川、滇边,西藏渐成为英印商品的销售市场。


**<马关条约>(1895)
日本明治维新后,向外“开疆拓土”,陆上西进的目标是朝鲜和中国大陆。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由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朝鲜。清朝与朝鲜有宗藩关系,日本极力破坏这种关系,在朝鲜造成与中国的尖锐矛盾和多次冲突。1885年3月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大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帮助镇压。日本政府表示对中国出兵“决无他意”。但当清军入朝时,日本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等为名大军入朝,于7月25日突袭中国北洋舰队,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打响后,两国海军进行了黄海大战。陆上战斗军从朝鲜打到奉天(今辽宁),占领大片领土。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东威海。清政府无心抗战,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
  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会见。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4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撤回了停战要求。24 日会议后,李鸿章回使馆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伤。日本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自动宣布承诺休战,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此时日军已占领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日本在这里的军事压力。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李鸿章乞求降低条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不许再讨论。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马关条约》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条约》以来外国侵略者加给中国的一个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


**<中俄密约>(1896)
90年代初,俄国开始修筑横贯欧亚两大洲即西起莫斯科、东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西伯利亚五大铁路。1894年,铁路修到了外贝加尔地区。俄国竭力想取道我国东北筑路,这对扩张俄国势力将大有好处。
  甲午战争后,日本侵占了辽东半岛,在《马关条约》中最初有割让辽东半岛的条款,这对沙俄在远东的扩张极为不利。于是,沙俄联合德、法两国对日本进行交涉,通过追加中国对日赔款,换取日本退还辽东半岛。在交涉中,俄国扮演了一个为中国“打抱不平”的“救星”角色,乃乘机向清政府索取“报酬”。为扩张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财政大臣维特的关于西伯利亚铁路穿过中国东北地区直达海参崴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沙皇的批准。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4月,沙俄驻华公使喀西尼向总理衙门正式提出这一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断然拒绝。5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礼在莫斯科举行。沙俄别有用心地邀请清朝权臣李鸿章参加典礼,并待以国家元首之礼。此间,尼古拉二世特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洛巴诺夫与李鸿章进行秘密谈判。
  谈判期间,俄方利用清政府部分官僚急于同俄国结盟的心理,把“借地接路”作为实现结盟的先决条件。为迫使李鸿章就范,俄方不断施加压力,威胁讹诈,以中断谈判相要挟。后来竟然将单方面拟定的《中俄密约》约稿交与李鸿章。同时,沙俄还使用重金贿赂的卑劣伎俩,向李鸿章许诺,如果“接路”顺利进行,将付给李300万卢布酬金。李鸿章没有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就把约稿转奏光绪帝请旨,并电催清政府准其画押。
  1896年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中俄密约》(正式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或《防御同盟条约》)签字仪式。该条约共6 款,主要内容是:1.如日本入侵俄国远东或中国、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陆海军及军火、粮食互相援助,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向俄国兵船开放。2.中国允许华俄道胜银行接造一条由黑龙江、吉林至海参崴的铁路,无论战时平时,俄国均有权使用该铁路运送兵员、粮食和军械。
  《中俄密约》是沙俄以不正当手段诱迫清政府签订的彻头彻尾的强盗条约。它的签订,使俄国不费一枪一弹,实际上把中国东北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这对于俄国将侵略矛头进一步伸向华北及长江流域,进一步对清政府施加影响,争夺远东霸权,具有重要意义。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
中日《马关条约》第六条规定: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已因甲午战争而废绝,双方应派代表商订通商行船条约;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欧美各国现行约章为本。据此, 1895年12月日本代表驻华公使林董与中国代表(初为李鸿章,后改为张荫桓)开始谈判。日方提出约稿条款,其目的是取得与欧美各国在华一样的利益及特权;清政府的出发点是“不令于泰西各国成约以外别有要求”;双方根本上一致。所以历时半年的谈判虽有不少争辩,最后还是在日方约稿的范围内定议。1896 年(光绪二十二年)7月21日张荫桓与林董签订《通商行船条约》。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共29款,主要内容是:1.中日两国可互派使节驻于对方首都,可在对方通商口岸或准驻领事之处设立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及代理领事。2.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从事商业、工艺制作及其他合例事业,准日人赁买房屋和租地造教堂、建医院、坟墓等。3.准许日本人前往中国内地各处游历、通商。4.凡各货物日本人运进中国或由日本运进中国者,日本人由中国运出口或由中国运进日本者,“均照中国与泰西各国现行各税则及税则章程办理”。 5.日本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6.日本在中国取得最惠国待遇。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是《马关条约》的延续。多年来日本统治者企图在中国得到的各种特权,至此全部实现。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
中日甲午战争是中国近代对外关系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中国的战败彻底暴露了中国的积弱和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西方列强叫嚣“第二次发现”了中国,于是一哄而起,像饿狼扑食,企图分享中国这个垂危的“远东病夫”的遗产。沙俄捷足先登,通过签订《中俄密约》和夺取中东铁路路权把东北变为其势力范围。德国亦不甘落后,它以干涉还辽有功为由,迫使清政府同意它在天津、汉口设立租界外,还极力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港湾,作为它在中国和远东侵略扩张的基地。
  1896年12月,德国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租赁胶州作为“储煤站”,遭到清政府的拒绝。1897年1月再次提出,同样遭到拒绝。由于沙俄也想染指胶州湾,为了不引起沙俄的反对,德皇于同年8月访俄,以支持沙俄强占中国大连湾为条件,与沙俄达成谅解。于是德国便开始寻找武力强占胶州湾的借口。 11月1日,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曹州(今菏泽)巨野遇害。德皇威廉二世在得知这一消息的当天,(11月6日)就下令德国远东舰队从吴淞口驶往胶州湾。 11月14日,德国舰队驶入胶州湾,15日占领了胶州城。同日就巨野教士案提出六项要求。对德国的侵略行为,清政府竟宣布 “断不动兵”,一味退让。德国最后直接提出要租借胶州湾。德国与其他帝国主义列强暗中交易,在分赃的基础上得到了英、法、日、俄等国的默许。清政府乞求各国调解胶州湾问题,结果一无所成。在德国的威胁和讹诈之下,清政府被迫屈辱妥协。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由李鸿章、翁同?代表清政府,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签订了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包括胶澳租界、铁路矿务及山东全省办事之法三端,共10款,主要内容有:(1)胶州湾及湾内各岛租与德国,为期99 年。租期内胶州湾归德国管辖,德国得以制定章程约束它国(包括中国)之来往船只。(2)胶州湾沿岸潮平100里内,划为中立地区,德国官兵有权自由通行,清政府在该区域内“派驻兵营、筹办兵法”,须先与德国会商办理。如德国须整顿水道等事,中国不得阻拦。(3)中国允许德国在山东筑铁路两条,一条由胶澳经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处通往济南,一条由胶澳往沂州经莱芜县至济南。德国并有权开采铁路沿线30里内矿产。(4)山东省内任何工程须用外国人员、资本、器材时,首先应与德国商办。
  通过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山东全省成了德国的势力范围。但德国并不以此为满足,它是要以山东为基地,继续扩张势力,直到把黄河中下游都作为它的势力范围。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又是瓜分风潮期间外国通过武力强占中国港口、割占租借地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德国以租借名义,强索海港,驻扎军队,实行赤裸裸的殖民统治,为别国开创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此后,列强纷纷仿效,中华民族的危机变得更加深重。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
沙俄早就企图在太平洋攫取一个不冻港。维特与李鸿章1896年商议中俄密约时,曾提到由中东铁路修支线通黄海海口的问题,透露出占有海港的意图。1897 年11月,德国借口两名德国教士在山东被杀,派军队强占胶州湾。沙俄借口“帮助中国人摆脱德国人”,于1897年12月14日派舰队驶入旅顺口,并答应 “春暖离口”;其实却与德国暗中勾结,保证互相支持对方的侵略活动。沙俄为了强租旅大,一方面采取多种外交手段取得了法、德的支持和英、日的默认,克服了国际上的阻力;另一方面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从海参崴向旅顺口增派舰艇。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3日,沙俄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向清政府正式提出租借旅顺、大连和建筑中东铁路南满支线的要求,“限五日照复”。清政府决定派驻德公使许景澄为头等钦差大臣,赴彼得堡与沙皇政府举行谈判。
  1898年3月12日,中俄开始会谈。俄方代表穆拉维约夫说:“胶事已定,英已得长江利益,法亦有索件,故俄必须租得不冻港口,为水师屯地。”许景澄告以中国如答应俄国条件,其他大国必然援例而来,有损东方和平。许景澄在随后向沙皇尼古拉二世递交国书时再次表明不能租让旅大的理由,尼古拉二世说俄方条件“早经筹定,实难改动,”中国政府应“早日允办。”此后俄国政府竟拒绝与许景澄谈判。20日,俄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到清总理衙门,提出俄方拟定的租借旅大约稿6条。由于当时朝廷内外群情激愤,总理衙门不敢接受俄国的要求。沙俄曾欲命令旅顺俄舰上的海军陆战队强行登陆,但在获悉清政府任命李鸿章、张荫桓为谈判的全权代表之后,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再次使用重金贿赂的办法达到目的。巴布罗福等人秘密会见李、张二人并向其保证:“如果旅顺口和大连港的事按照我们指定的期限并无须我们采取非常手段而办理成功,”每人酬银五十万两。李、张二人见利忘义,同意这笔肮脏交易,又去说服慈禧和光绪同意俄方的要求。3月27 日,按照俄国指定的期限,由李、张代表清政府,与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此后,许景澄与驻俄公使杨儒在彼得堡与俄外交部继续谈判,于5月 7日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这两项条约的主要内容有:1.旅顺、大连及其附近水面租与俄国,为期25年。期满可“相商展限”,俄国在租借地内享有治理地方和调度水陆各军等全权,清政府无权驻军;2.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几乎包括了整个辽东半岛),未经俄方许可,中国军队不得进入。3.中国同意俄国从中东铁路修一支线到旅顺、大连,“此支路经过地方,(中国)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
  通过签订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俄国强租旅大,在辽东半岛南端,建立了海军基地;中东铁路与南满支线把这个远离俄国本土的军港同俄国联结起来,东北三省成了沙俄的势力范围,俄国在远东的战略地位大大加强。强租旅大的第二年,它又擅自把旅大租借地改为“关东省”,实行军政合一的殖民统治。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1898)
在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掀起的瓜分狂潮中,英国在华北与俄国抗衡,在华南与法国争夺。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法国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在中国南部海岸建立煤栈的要求。英国政府得知后,立即出面干涉。19日,英国政府向清政府提出,如果将广州湾租借给法国,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列强的类似要求。并表示,对英属香港来说,扩展九龙地界是迫切需要的,只是由于怕给其他列强以借口,英国才没有提出。如果法国获得让与权,英国决不“克制”。
  由于有沙俄的支持,法国侵略者的气焰嚣张。清政府被迫于4月10日同意,租借广州湾。英国看到法国勒索成功,便向清政府提出要求“补偿”,以维护“均势”。24日,英国公使窦纳乐照会清政府,提出五项要求:不得将西南诸省的筑路、开矿独占权让与法国;开南宁为商埠;向英国保证不割让广东和云南;允许英国修筑沪宁铁路;租借九龙,展拓香港界址。对英国的这些要索,清政府不敢全然拒绝,也不敢统统应允。只好采取折衷方法,对给予路权及租借九龙表示同意,对于开放南宁及签订不割让广东、云南的协议表示异议。在租借九龙问题上,清政府曾提出英国不得在九龙山上修筑炮台,被英国公使断然拒绝。清政府无可奈何,6 月9日,李鸿章、许应?与英国公使窦纳乐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专条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将1860年英国所夺占的尖沙嘴以外的九龙半岛的其余部分,即从深圳湾到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租与英国99年;租期内租借地归英国管辖。租借地陆地面积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陆286平方英里,岛屿90平方英里,较原香港行政区陆地面积扩大了约11倍,租借地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
  这一专条是一个赤裸裸的掠夺性条约。但英国对专条规定仍不满足,继续在一系列问题上制造麻烦。专条明确规定,中国保留对九龙城及其附近码头的管辖权。但专条缔结后,英国就以“发现中国官员在九龙城内行使管辖权,与香港防务军事要求不合”为借口,蛮横无理地勒令在九龙城内的中国官员撤走。在遭清政府拒绝后,英国竟于1899年5月出动军队强占九龙城,驱赶守城官员和城内百姓,其强盗嘴脸暴露无遗。同时,英国又通过1899年3月的《香港英新租界合同》、《香港英新租界水面照会》等约章文件继续扩大租借面积,使租借地成为完全由英国管辖的殖民地。


**<订租威海卫专条>(1898)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在远东的争夺中,英、俄是主要的对手。1898年,沙俄通过强租旅顺口和大连湾,使东北沦为它的势力范围,在华势力大有扩张,引起英国的强烈不满。在中俄就旅大租借问题谈判时,英国就极力反对。看到沙俄租借旅大已势不可免,英国政府决定强占威海卫,作为“补偿”,来与沙俄抗衡。1898 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27日,中俄《旅大租地条约》正式签订。次日,英国政府即电令驻华公使窦纳乐,并照会清政府,正式提出英国租借威海卫。为了达到这一侵略目的,英国与其他帝国主义国家进行了一系列肮脏的交易。由于当时威海卫还在日军的占领之下,英国首先向日本试探。双方互换了秘密照会,日本表示支持英国占有威海卫。英德进行秘密交涉,英国保证“无意侵犯或争夺德国在山东省的权益”,德国认可了英国对威海卫的要求。
  在争取日、德支持的同时,英国积极与清政府进行交涉。清政府不敢拒绝,只是软弱无力地表示,租借一事须待日军撤出威海卫后才能商议。但英国政府迫不及待,竟扬言要派海军去烟台。在英国的军事恫吓下,总理衙门照会窦纳乐,同意将威海卫租借给英国,但租期必须与俄国租借旅大的期限相同;中国仍可使用威海卫港停泊兵轮;英国以后不得再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窦纳乐对前两点表示同意,对第三点却断然拒绝。他蛮横地宣称,英国租借威海卫是专为在北方抵制沙俄的势力,如果法国在南方占有口岸,英国还将“另索一处抵之”。这为日后的勒索埋下了伏笔。清政府虽然几次提出异议,但最后还是在英国的讹诈与威胁下屈从。 1898年7月1日,由庆亲王奕?和总理衙门大臣、刑部尚书廖寿恒代表清政府,与英国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了《订租威海卫专条》。
  《订租威海卫专条》的主要内容有:1.中国将威海卫及附近海面(包括刘公岛、威海湾内岛屿及海湾沿岸10英里地方)租与英国,租期与俄国驻守旅顺之期相同。2.所租之地均归英国管辖,但中国兵轮可在威海湾停泊。3.英国可在租地范围内沿海一带修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
  专条的这些规定,使英国轻而易举地获取了中国北方的一个重要军事基地。威海卫和旅顺曾是北洋海军根据地,它们分踞渤海湾的南北入口,隔海相望,是保卫北京和华北的门户。现在分别落到了俄、英手中,成为两国的海军基地。专条的签订,使华北门户渤海湾的控制权完全落到了帝国主义的控制之下,这对北京形成了严重的威胁。


**<广州湾租界条约>(1899)
法国与英、俄、德等国一样,也在瓜分风潮中向中国提出侵略要求。
  1898年3月法国向清政府提出不许把云南、广西、广东让与他国、由法国人担任中国邮政总管、允许法国修筑越南至云南的铁路、在中国南部海岸设立屯船之所等四项要求。英、法在华南争夺激烈,法国的要求引起英国的强烈反对。英国政府立即出面干涉,企图迫使清政府拒绝法国的要求。但是法国有沙俄为后台,态度蛮横,加紧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法国外交部向清政府驻法公使表示,如果拒绝法国的要求,就要“派舰重办”。在武力胁迫下,清政府让步,授权李鸿章与法国驻华代办吕班进行会谈。
  1898年4月上旬,吕班两次照会总理衙门,重申了四项侵略要求,明确提出将广州湾租给法国99年,并且声称,法国所提方案不得更改一字,要清政府立即作出答复。在法国的嚣张气焰威逼之下,清政府彻底屈服,按法国限定的日期复照同意。只是在由法人管理中国邮政大权一点上,由于英国的反对,才不得不声明现时邮政由海关兼办,将来邮政成为一个单独机构需聘请外人主持时,法国可以推荐一名候选人。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签订后,法国政府训令法国驻华公使毕盛,法国在广州湾必须得到与英国“同样多的领土”。法国不等两国官员会勘,擅自派军舰驶进广州湾,强行登陆,占领炮台,制造事端,任意扩大租借地范围。由于法国故意拖延,直到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1月16日,中法才正式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
  这个条约共有7款,主要内容有:1.中国允许将广州湾租与法国,租期99年。2.法国所租之地,全归法国一国管辖,中国不得过问。法国可制定章程征收进口船舶的入港费;可在租借地内驻扎军队,修筑炮台及各种军事设施。3.中国船只驶入广州湾须向法国交纳各项税钞。4.法国有权修筑自广州湾至安铺的铁路,敷设电线。
  根据这个条约,广州湾实际上成了法国的殖民地。条约不仅使法国在中国西南增强了它的侵略势力,而且使法国在香港附近地方建立了一个重要侵华基地,从而取得了在华南同英国抗衡的有利地位,确立了法国在中国西南三省的势力范围。


***<辛丑条约>(1901)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朝统治者公然出卖义和团,迫不及待地向帝国主义求和。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 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外国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 “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叙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5.对德、日 “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进一步加深。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9月5日,日俄签订《朴茨茅斯条约》,正式结束了两国为争夺我国东北而进行的战争。该条约第五条规定: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许,将旅顺口、大连湾并其附近领土领水之租借权内一部份之一切权利及所让与者,转移与日本政府,俄国政府又将该租界疆域内所造有一切公共营造物及财产,转移让于日本政府。第六条规定:俄国政府允将由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或为铁道利益起见允许经营之一切煤矿,不受补偿,且以清政府允许者,均移让于日本政府。根据这些规定,日本于1905年11月2日,任命外相小村寿太郎为全权大使前来北京,同清政府会谈。清政府也任命庆亲王奕?、外务部尚书瞿鸿?及直隶总督袁世凯为全权代表。双方经过近五个星期的谈判,于12月 22日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共3款,另有附约12款。主要内容是:1.清政府承认日俄《朴茨茅斯条约》中给予日本的各项权利。允许开放奉天的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的长春(即宽城子)、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今宁安)、珲春、三姓、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州里共16处为商埠。2.设立“中日木植公司”,允许日本在鸭绿江右岸地方采伐林木。3.日本得继续经营战时擅自铺设的安东(今丹东)至奉天的军用铁路至 1923年,届期估价卖给中国。4.日本得在营口、安东和奉天划定租界。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扩大了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利益,实际上将东三省南部纳入其独占的势力范围。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
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在英国公然出现了主张吞并西藏的论调。这时俄国正加紧向西藏渗透,派考察团入藏,特别是利用宗教关系拉拢西藏上层,煽动仇英亲俄。英国以防俄保印为名,极力为进一步侵略西藏制造舆论。它这时对第一次侵藏战争后在西藏所取得的权利已不满足,想把商埠由亚东北移,并借查勘西藏与哲孟雄间的边界压服西藏地方当局。1903年7月,中国与英印代表在西藏干坝宗举行会议,讨论通商及边界等问题。英印方面毫无诚意,策划以战争解决问题。
  1903年12月,英国第二次侵藏战争爆发。1904年8月,英军侵入拉萨。达赖十三世事先离拉萨经青海北上。英国侵略者强迫西藏地方部分官员于9月 7日签订《拉萨条约》(又称《英藏条约》),其主要内容有:1.增设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英国有权派员驻各商埠。2.除将来立定税则内之税课外,无论何项征收,概不抽取。3.西藏赔款五十万英镑。4.英军留驻春丕,至赔款缴清或商埠妥立三年后最晚之日为止。5.西藏允将所有自印度边界至江孜、拉萨之炮台、山寨等一律削平,并将所有滞碍通道之武备全行撤去。6.非经英国政府照允,西藏不能将土地让卖、租典或别样出脱给无论何外国。无论何外国不准干涉西藏一切事宜,不许派员或派代理人进入藏境。无论何项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别项权利,均不许各外国或隶各外国籍之人民享受,若允此项权利,则应将相抵之权利或相同之权利,一律给英国政府享受。西藏各进款,或货物或金银钱币等类,皆不许给与各外国或籍隶各外国之人民抵押拨兑。这个条约实际上使西藏地方成为英国的势力范围。清政府不予承认。这个条约也引起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特别是俄国的强烈不满。英国也认为《拉萨条约》中的一些条款超出了“从大英帝国整体利益出发的政策”所容许的范围,不得不与中国重开谈判。
  1905年2月,中英双方在印度加尔各答举行谈判,中国代表为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英国代表为英印政府外事秘书费礼夏。在谈判中,唐绍仪重申了中国对《拉萨条约》的立场,坚持英国必须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提出废除《拉萨条约》,由中英两国重新订约。英方代表制造中国对西藏只有“宗主权”的谬论,坚持要以英国所拟的条款订约。由于双方谈判的目的完全不同,虽多次会议,均没有达成协议。9月,唐绍仪奉召回国,由参赞张荫棠继任全权大臣继续谈判,仍无进展。11月,英方单方面中止谈判。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中英在北京重开谈判。27日,清政府在英国方面有所让步的条件下,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共6款,另以《拉萨条约》作为附约。正约的主要内容有:英国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作为此约附约的《拉萨条约》“彼此允认,切实遵守”;其第九款内之第四节所声明各项权利,除中国独能享受外,不许他国国家及他国人民享受。惟经与中国商定,在该约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国应得设电线通报印度境内之利益。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在实际上肯定了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对那些妄图分割中国领土西藏的阴谋是一个打击。但它承认了英国在西藏的许多侵略利益及特权,仍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满洲里界约>(1911)
中国内蒙古地区东北部与俄国毗连的水界和陆界,是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和1727年中俄《阿巴哈依图界约》划定的。但随着沙俄侵略势力的扩张,这一带界务纠纷日见增多,俄国人非法越界侵占中国土地的事件屡有发生。清政府为防止沙俄扩大侵略,于1909年由外务部照会沙俄政府,提议双方派员会勘边界。1910年4月,俄国同意清政府的建议。
  1910年5月,清政府命黑龙江呼伦道宋小濂为勘界委员,与沙俄勘界委员儒达诺夫在满洲里举行会议。此次会议历经3个月,会谈10余次,决定先勘水界后勘陆界。满洲里一带的水陆国界,由于中俄双方长期未予会勘,水路国界河身淤积,港汊纷歧;陆路国界,界点毁失,界线不清;而且旧约条文简略,又无当时图籍可凭。这些客观因素成了沙俄任意侵占中国领土的借口。对水路,俄方舍条约不据,硬说历史上河流曾改道西移,强指右岸河汊为额尔古纳河旧河道,并欲将靠近中国岸边许多河中洲渚划入俄境。会勘陆路界址时,俄方往往远离历史上习惯的边界线,而深入中国境内十数里或数十里寻找边界点,牵强附会指某地为旧约所定的界点,并以武力恐吓要挟,迫使中方认可。宋小濂据理驳斥,并向俄方的武力威胁提出抗议。但清政府对沙俄的侵占意图,一味采取妥协退让的态度,惟恐交涉破裂。1911年(宣统三年)5月,清政府派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为会勘中俄边界大臣,与俄方代表菩提罗夫在齐齐哈尔进行谈判。会议之前,沙俄在满洲里边界附近多次增兵,进行武力威胁。会议中,俄方要求将满洲里划归俄国,周树模据理力争,坚决不让。俄方又提出中国应在水陆两界其他地方作出让步,作为俄国不侵占满洲里的交换条件。12月20日,周树模被迫同俄方签订了《满洲里界约》。此时,辛亥革命已爆发,清王朝覆灭在即,沙俄有鉴于此,遂照会清外务部,以该界约 “无须由两国政府批准,政府视为完全了结。”《满洲里界约》就如此匆匆地成为了“定案”。
  《满州里界约》共两条,其主要内容是:中俄两国重定由塔尔巴干达呼第58界点起,至阿巴该图第63界点,并沿额尔古纳河,至该河与黑龙江会流处止的国界。
  此次界务交涉,本应按照旧约规定,双方共同履勘水陆两界,但结果却完全超出了会勘的范围和旧约的规定,以致新设界点位置及水路国界与旧约不符。陆路边界线的6个界点全部南移,致使中国丧失数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约中虽载明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但右岸应属中国的许多洲渚,却以臆造的“额尔古纳河旧河道”为借口,划归俄国。《满洲里界约》将旧约作了有利于俄国的修改,并就此重新划定了国界,是有损于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王朝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



***<民四条约>(1915)
 1914年7、8月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英、法、德、俄等欧洲主要国家相继卷入战争;美国并未立即参战,但注意力已转向欧洲战局。日本认为这是它独占中国的大好时机,首先以参战为名,出兵中国山东,夺取了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接着于1915年1月18日直接向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提出企图独霸中国的 “二十一条”要求。
  二十一条分为五号:第一号要求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并扩大之;第二号要求扩大在南满、东蒙的各种利权;第三号企图控制汉冶萍公司;第四号要求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给或让与他国;第五号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有力之日本人为顾问,等等。日本公使日置益要求袁世凯接受这些条件,并绝对保密。袁世凯决定与日本谈判,以最小代价了结此案。从1915年2月2日开始,外交总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等与日置益、日本公使馆参赞小幡酉吉等人开始秘密谈判。后来中国有意地逐渐将谈判内容泄露出去。在谈判中中国代表对日本的要求有所抵制。日本方面不断使用外交讹诈、武力恫吓等相威逼。4月26日,日本代表提出“最后修正案”,做了些小让步。当时,国内反对“二十一条”的呼声日渐高涨,广大人民群情激愤。5月1日中国方面提出修正案,仍坚持自己的立场。日本政府删削了第五号要求,于5月7日向中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9日午后六时前答复。袁世凯政府最后妥协,接受日本提出的条件,25日与日本正式签订了《民四条约》。
  《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这些条约及换文的内容主要有:1.在山东,日本不仅得以继承德国的一切利权,还得到中国政府关于山东内地或其沿海岛屿一概不租让于外国等许诺。2.在南满,日本得到延长租借地及铁路期限、其臣民得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农工商业及租用土地等权利。3.在东蒙,日本得到其臣民与中国人合办农业和附属工业等权。4.汉冶萍公司可与日本资本家商定合办,中国不将该公司充公、收归国有或使其借日本以外的外资。5.在福建,中国政府答应不允许外国在沿岸地方设造船所、军用贮煤所及海军根据地,也不借外资自办。
  《民四条约》的签订,使日本侵略势力在满蒙、山东得到巩固和扩展,在华中华南也有所增进。


**<中俄蒙协约>(1915)
沙俄早就对中国蒙古地区抱有野心。1911年12月沙皇俄国策动外蒙古分裂主义分子宣布“独立”后,又于1913年11月5日迫使中国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承认外蒙古所谓的“自治权”和沙俄对外蒙古的实际控制。
  根据《中俄声明》第五款的规定,中、俄、蒙三方于1914年9月8日起在恰克图举行会议,商订“俄国及中国在外蒙古之利益暨各该处因现势发生之各问题。”参加会议的中国代表为都统衔毕桂芳、驻墨西哥公使陈?,俄国代表为驻库伦领事密勒尔,外蒙古代表为司法副长希尔宁达木定、财务长察克都尔扎布。谈判中,沙俄极力扩大其侵略权益和外蒙的“自治权”,并威胁中国代表说,如果中国提出让外蒙“万难承认之条件”而使会谈“无效”的话,俄国就要“一再扩充承认蒙古政府事实上自治发生之效力。”谈判以《中俄声明》和《声明另件》为基础,但在外蒙取消独立和外蒙的铁路、邮电、税则以及内外蒙古交界处不殖民等问题上,沙俄仍步步紧逼,欲谋求更多的权益。中国代表虽据理力争,但在北京政府“勿致决裂”的命令下,一再退让。如税则问题,双方本已形成定议,但在得知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中日关系紧张的消息后,俄国乘人之危,推翻已有的定议,坚持苛刻的条件,加重内地商人在外蒙经商的困难。中国代表虽提请罢议,但袁世凯指示要“设法勉力解决”,向沙俄让步。再如俄国代表提出不得在与外蒙毗连的内蒙各旗殖民,中国代表立即表示拒绝讨论。俄国代表就以停止会议相要挟,北京政府便终以另行照会的形式,对俄国的提议予以承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代表在恰克图正式签订了《中俄蒙协约》。
  《中俄蒙协约》共有22条,其内容除确认和重申《中俄声明》、《声明另件》及俄蒙《商务专条》外,还规定: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的名号,受民国总统册封,中俄不干涉外蒙古现有内政制度;外蒙有权与外国签订工商方面的国际条约;中国商货进入外蒙一律交纳内地货捐;外蒙境内的诉讼,华人被告时由俄国领事与中国驻库伦大员或其代表会审,俄国人被告时中国驻库伦大员仅可观审;外蒙境内的恰克图至张家口电线为外蒙政府产业等。同时,中国外交总长陆徵祥和俄国公使秘密互换照会,规定中国不得在外蒙交界的内蒙古地区殖民。
  《中俄蒙协约》是中国北洋政府同沙俄签订的有关外蒙古的不平等条约。它将沙俄在外蒙获得的权益具体化,严重损害了中国在外蒙古地区的主权。外蒙古的“自治”,实际上是俄国殖民统治的代名词。《中俄蒙协约》使中国外蒙古地区沦为沙俄的独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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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是这样从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成为最贫穷、落后、软弱可欺的“东亚病夫”
所有的中国人,请记住这段历史,不要让他在我国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重演,这是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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