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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贵大是因公殉职

(2009-05-27 12:51:52) 下一个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数位国家公务员到一洗浴场所消费,女服务员邓玉娇将项目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刺死。双邓案案发后全国众说纷纭。有说邓玉娇是在遭到邓贵大主任性侵犯后正当防卫。有说邓主任坐怀不乱,是小女子邓玉娇犯上作乱。
纵观林林总总,好像都忽视了一件事:邓贵大主任到该娱乐场所消费花的是公款还是自掏腰包?此细节看似事小,实乃为此案之关键所在。
倘若邓主任系公款消费,其身亡则应定性为因公殉职。公款消费等同于执行公务。邓主任下班后不顾疲劳,依然加班消费公款,说大了是为了本地经济招商引资陪同外商考察巴东投资环境。说小了是邓主任为了扩大内需身体力行。邓主任还可能是为了响应当地政府号召,肥水不流外人田。君不见湖北省公安县政府发文规定本县公务员只能抽本地产香烟。也可能邓主任所在县政府规定公务员只能在本地洗脚洗头洗浴洗身上一切能洗甚至见不得人也要让人见的部位。
鉴于当今到洗浴场所百分之八十五是公款消费这个比例,我们有理由相信邓贵大主任5月10日晚上是公款消费时遇袭身亡,因此,邓贵大属于因公殉职。
我们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邓玉娇坚持要向国家公务员提供性服务,而邓主任身为国家公务员,觉悟极高,像爱护眼睛那样珍惜国家公务员的名誉和尊严,邓主任男足搭人墙阻挡敌方任意球那般捂住下身予以拒绝。邓玉娇恼羞成怒,图穷匕首见。如此,追认邓贵大为烈士就应该提上日程了。
还有一种可能我们也不能忽视:官场如战场。会不会有副主任想当主任想疯了,买凶刺杀邓主任?《潜伏》中我们党的地下工作者在妓院用割下头颅的方式严惩叛徒的场面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鉴于双邓案是在《潜伏》热播时发生,会不会有副手受此启发如法炮制?
双邓案有很多种可能,只有一种可能完全不可能:身为国家公务员的项目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见到貌美的邓玉娇心起歹意,欲图谋不轨,邓玉娇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这种可能之所以不存在,是因为经过任职前公示的邓主任的国家公务员身份和觉悟在那摆着,否则他不可能领衔主任之要职
邓玉娇必须严惩。否则今后国家公务员谁还敢去洗浴场所执行公务公款消费?袭警的事都有可能发生。国家公务员不敢去了,全国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洗浴场所将倒闭,有多少姐妹会失业流落街头?为了姐妹们的饭碗,邓玉娇也应该大义凛然像她案发时投案自首那样主动申请英勇就义,和邓主任同时成为烈士。
双邓的烈士墓将成为巴东县项目招商办的新旅游资源。不是清明节也会全天候游人如织,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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