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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定为部级单位 国家预防腐败局诞生始末(图)

(2007-09-25 12:59:58)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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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希望国家预防腐败局大有作为的期盼之情溢于言表。此外,也不乏对于国家预防腐败局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担忧。

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历时四年之久的动议变为现实,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成为这个国务院直属序列的部级单位的局长。

这是中共将反腐重心调整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之后的一大举措。

有评论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反腐败的思路在继续推进,反腐败端口正在前移。”

出台始末

今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首次向外界透露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消息。“两会”期间,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进一步表态,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

而在9月13日,被任命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的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则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4年多”。

屈万祥称,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2003年5月初,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曝出高层窝案的黑龙江视察时强调,反腐败工作要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

同年12月,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八个国家领导人达成“预防胜过治疗”的共识。而于2007年1月11日结束的中纪委七次会议,再次重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家部委序列。但是它被赋予的高级别还是出乎很多人意料。

此前按照分工,纪检管党内腐败,监察部管政府系统的腐败,检察院则管因腐败而涉嫌犯罪的案件。有时还“三管”齐下。

后来随着贪污受贿犯罪的愈演愈烈,检察院系统内部还专门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

预防腐败的机构之前亦有设置。从教育来说,各级纪委都有宣教、宣传部,都有理论教育、组织部,都有电化教育;从监督管理来说,各级纪委主要职责即在于此,各级组织部也在履行“干部监督”职能;从专门机构来说,纪委的宣教室、党风室、纠风室,政府的监察部门,都有预防腐败的职能;从打击腐败犯罪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责无旁贷。

近年,中共中央更是多次向各地派出巡视组。

所以,一直以来,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会是什么级别,挂在哪个部门下,成为普遍关注的话题。而之所以位列国务院直属序列,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这是为了强调国家对腐败预防的重视。”

制度性预防的挑战

国家预防腐败局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腐败的蔓延起到遏制作用,是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近些年来,在预防腐败上,实际上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公务员廉政宣誓,到“一把手”夫人参观监狱,到建筑工程发包和监管中的种种详细规定,等等。

任建明对本刊记者说,预防腐败实际上比查办腐败难度更大,原因在于预防腐败往往就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影响往往是全局性的。

譬如,在2001年12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就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后又增加了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共5项重大改革措施。这些措施所产生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

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项,经过4年的努力,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了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并直接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顺利颁布实施。

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制度建设。9月13日,马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各项制度。”

这其中,财产申报制度如何建立和落实,是媒体一直高度关注的议题。

早在1995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0年12月,中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2001年6月15日,又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但在具体实施中,相关规定存在执行问题。在9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表示,“我们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这取决于两个条件:国家预防腐败局所拥有的政治资源与权威;其在腐败预防上的专业能力。

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前后,媒体列出了一系列应属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希望国家预防腐败局能够予以解决。这些问题包括:

呼声甚高的公务员“阳光财产法案”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能否取得实质性突破?

对于我国长期存在的、一些公私不分的灰色、模糊地带,能否在罪与非罪上给出明确、清晰的界定?
诸如住房超标、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能否给出一个清晰的法律性质界定?公务员的任职审计制度,能否通过法定的制度固定下来?

反腐败公约所确立的公众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有关腐败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能否得到制度性的尊重、促进和保护……

民众希望国家预防腐败局大有作为的期盼之情溢于言表。此外,也不乏对于国家预防腐败局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担忧,比如,在目前的行政设计下,其本身与纪委、监察部如何清晰划界。

任职于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的王亦白4月份在《南风窗》发表的《预防腐败局的悬念》一文中说:在准确定位为预防腐败的宣传教育、腐败可能性分析、腐败线索提供和监督制度拟定机构而非直接调查、惩处腐败的执法机构的基础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应谨防机构膨胀化、权力扩张化、实施作秀化。

也有学者对国家预防腐败局机构本身可能出现的膨胀提出疑问。按照“三定”方案,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曾有人计算:北京成立1个局,各省就要成立34个单位,再加上市级县级,就会增加近3000个机构,按平均编制30人算,有9万人,按平均年薪3万,就有27个亿,再加上公务消费。这又将是新增的一大笔开支。

这些问题,因国家预防腐败局才刚刚挂牌,还无法有最终的结论。

有媒体报道说,中纪委已于7月份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定上海、河北、四川进行预防腐败试点,“要求三省市根据各自特点拿出自己的预防方案来进行积极实施,为全国作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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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脑白痴 回复 悄悄话 简称“腐败局”
nitaiyoucaile 回复 悄悄话 靠教育预防能行吗?胡扯淡。不如把钱投入到反腐败上,如设立几个举报网站然后仔细调查。
bigyellow 回复 悄悄话 又解决了一批人的就业问题
新游客 回复 悄悄话 又多了一座菩萨庙得上供了。
ma012 回复 悄悄话 感觉这名称和铭牌弱弱的。
ht007 回复 悄悄话 it sounds good. but the question is , you already got jiwei, jiancha Bu and fan tan, gon an, jian cha yuan, fa yuan, and they were not effective. What is the point ot add one more agency?
nande 回复 悄悄话
腐败能预防吗? 除了动真格的铁腕严惩外,没有良方.
butdie 回复 悄悄话 哈哈,老早看过,接下来还得建立:

预防预防腐败局腐败局
dodolook8 回复 悄悄话 这9万人,27个亿,不如放开媒体监督来的值!最大的防腐就是人民监督,而其前提就是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glass_view 回复 悄悄话 害怕呀,不会又多了一个腐败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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