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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

(2006-03-02 23:33:53) 下一个
經  節: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加福音二十一章13節)

 

我年屆五旬的時候,上帝給我一個重要的信息。已往的二十五年,我隨著拾穗者一起在成熟的禾田裡工作,上帝為我預備了一條嶄新的道路。我所面對的問題是:「五十歲過後,我還能做什麼?」

  接著我讀到一則短文:「女性朋友最榮耀的日子,是在五十歲以後。在這之前,她不斷累積經驗,到了五十歲,經驗已夠豐富,可謂已來到收成的季節。倘若她保持頭腦清醒、精神煥發、心中火熱、滿懷服務的熱忱,那麼她會發現,五十歲到七十五歲的這段時間,是人生中最精采的歲月。」

  我現年八十二,有資格見證:人生旅程最危機的年份,卻成為我最豐富、最滿足、也是最甜美的年份。

  深盼這個見證,成為同道們朝向日出之地邁進,一個小小的幫助。

  如果我有一千條生命,主啊,我願意每一條都擺上,為你所用。
                         ─L.B.C


轉載自考門夫人之《奔向日出》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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