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杂谈

叫他“随意”,是因为不愿受任何“八股文”风式的约束,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喜怒哀乐,麻辣甜酸,都由它去。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美国会把日本丰田的主事送进监狱吗?

(2010-02-24 23:45:56) 下一个


美国会把日本丰田的主事送进监狱吗?

问这样的问题是乎是太浮浅了一点,只要不是傻子,都清楚答案应该是什么,那就是此事绝对不可能发生。不信,那咱们就等着瞧。

虽然这答案看来是一目了然,可马上就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白纸黑字写下的法律,到底作不作数。

大家或许还记得,发生在2000年前后的普利司通轮胎公司BRIDGESTONE)的轮胎安全隐患问题。由于设计及制作工艺不当,使得不少福特公司(FORD)使用这种次品轮胎的探索者运动车(FORD EXPLORER SUV)爆胎翻车,造成不少人员的伤亡事故。

当时的调查、听证也是闹得沸沸腾腾。说实话,当年普利司通的行为与今天的丰田是如出一撤,明明知道有问题,却不加以重视,不着力去调查解决问题,而东推西捂,只顾赚钱而无视百姓的性命(PUT DOLLARS AHEAD OF SAFETY。结果到头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折了兵,弄的公司好长时间都是焉头焉脑的。

就如此的人为因素,国会由此立下“普利司通安全法案 ”(BRIDGESTONE SAFETY BILL),指定管理干部监控这些大公司产品的安全问题,同时产生的“轮迹”法律(TREAD ACT)也明确规定,由安全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如果主事人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可以处罚高达标15 年的刑期。

由此来看,无论是丰田的主事,还是政府指派的监管干部,比着圈子很容易画出弧,不把他们送进“号子”,法律不就成了儿戏?难怪听证会上,受害人大声直呼,

Shame on you, Toyota! Shame on you, federal highway safety regulator!

不用担心,这些当事人是绝不会遭受任何刑期侍候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