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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何时开始一夫一妻

(2010-04-25 13:08:08) 下一个


一说起历史,中国人总是颇自豪的。5000年文明源远流长,比起今天得势的西洋、东洋鬼子来,自是大大的优越。可翻开史书一看,却很有几分尴尬:我们有准确记年的历史,只能追溯至841BC,也就是西周共和元年。再往前,就语焉不详了。以至于武王伐纣这等大事儿,历史学家们也只能吱吱唔唔地说:“肯定有这事儿,具体年份嘛,不是1027BC,就是1122BC。”你看,不过是三千年多前,这么大的事儿居然就有了近一百年的误差。

九十年代中期,宋健(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 —— 编者注)出访埃及,看到埃及在古代史和文物研究上的成就,深受刺激。联想到咱们自己,周以前的历史,不过是东周人编撰的一些神话故事。硬碰硬地拿纪年说事儿,竟说不到三千年之外,这和埃及相比,差距未免过大。还要硬撑着说咱也是四大古代文明之一,面子上终究不太好看。

回国之后,宋健拿出5700万块钱来,交给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文字专家和物理学家,让他们去河南、山东到处刨地。这,就是夏、商、周断代工程。

如今,我们对夏商周三代的知识,较前已有大大的进步。这自然要得益于考古学近年来的大量新发现。在《万历十五年》之后,黄仁宇又于1993年著《中国大历史》一书,对自己的大历史观做全面诠释。但宥于当时考古知识的匮乏,他对到底有没有夏这一朝代都不抱足够的信心。书中他这样说道:“可是关于夏朝的传说虽多,也仍没有考古的实证确断它的存在……”

随着二里头文化的进一步挖掘梳理以及齐家文化遗址的出土,夏的存在已经不是问题。但我们还是没有发现夏的文字----中国有文字的历史,仍只是起源于商朝。从传统定义来看,“文明”二字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的:一是要建立国家这一政治社会组织;二是要有文字。现在的问题是:关于夏,只发现了城郭,而没有文字。那么,夏是个国家呢,还是仅仅像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那样只是个部落联盟?它有资格被称为夏朝吗?

一批中国史学家倾向于承认夏是国家而不仅仅是部落联盟。与其说这是出于乐观,不如说是出于将中国文明历史再向前追溯一大截的急迫心情。关于夏的文字缺如,他们这样辩解道:“那时的文字都是写在竹简和丝织品上,时间久了,自然就烂掉了。”

这么一来呢,就死无对证了。心里犯嘀咕的悲观论者,也拿不出夏不是个国家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再提反对意见,不过是白落下个“没有民族荣誉感”的恶名,谁愿意呢?!于是,史学界便“形成共识”:夏是一个国家。

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夏朝,是母系氏族社会,还是父系氏族社会?如果夏只是个母系氏族社会,那么,再考虑到没有发现它的文字,再将夏称为国家,似乎就不那么说得过去了。

乍一看,这问题似乎不存在。《史记》开篇就讲轩辕氏的黄帝,取代了“德衰”的神农氏炎帝。单从炎帝和黄帝的姓氏看,似乎就有端倪可寻:轩辕氏,自然是热衷于征伐的放牧人;神农氏,自然是个种地的农民。这暗合了理安·艾斯勒的理论:父系对母系的取代,源于游牧民族对农业民族的征伐。于是今天,许多人愿意相信:公元前45世纪的中国,就开始有了以一个名叫黄帝的男人为首领的父系氏族社会。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中国的父系社会的历史,即可推溯至6500年以前。而父系氏族社会,和国家这一政治社会不过是半步之遥。至于文字嘛,那是因为当初写在竹简上和丝织品上,早烂光了。不像苏美尔人的泥板,可以保留至今。

这个说法,岂不大快人心?!

可是,《史记》又告诉我们,黄帝出生是因为“其母附宝,之祁野,见大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可见以黄帝为代表的轩辕氏,是来源于一个“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部落。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史记》的说法,黄帝的二十五个儿子分属十二个姓。如果黄帝是个父系氏族首领的话,这可怎么解释呢?

从考古发掘来看,一直到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才第一次看到有成年男女合葬在一起的墓葬形式。其年代,是在公元前4040年至公元前2240年之间,比传说中的黄帝至少晚了500年,差不多正好是传说中属于尧、舜的时代。但是,在133座墓穴中,能够确认是一对成年男女的合葬在一起的墓,只有4座。即使是这四座,我们也无法确定葬在一起的这四对男女一定就是夫妻。

说到尧、舜其人,不免让我想起陈顾远先生所著的《中国婚姻史》。按陈先生的意思,尧将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之后,舜的弟弟象,也是可以与两位嫂嫂睡觉的。另外,《淮南子·汜道训》中也有这样的记载:“昔苍吾绕娶妻而美,让其兄,……孟卯妻其妻,有五子焉。”如果我们以这些为依据,认为尧、舜时期中国即已进入了父子、兄弟共妻的早期父系社会的话,未免失于轻率。要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东周人编撰的一些神话故事罢了。到底有没有尧、舜其人,都还成问题。有的史学家就以上述资料为依据,主张中国进入父系社会是始于尧、舜。如果是这样,那倒不如更进一步,干脆相信是始于黄帝得了,至少又能早上五百年。因为,《史记》里一本正经地介绍过,黄帝的正妻叫嫘祖,还生了两个有名有姓的儿子,一曰玄嚣,二曰昌意。这样的说法,你信吗?怎么会这么巧,黄帝娶的大老婆恰恰就是发明养蚕的“蚕花娘娘”?

所以,神话传说这样的“软资料”虽不可完全弃之不顾,但在解读的过程中,也要参照考古发掘这样的“硬资料”。两下吻合了,才能得出一个比较靠得住的结论。

齐家文化的时代正好在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17世纪之间,与夏朝的时代吻合。不过在墓葬上,一夫一妻式墓葬的比例虽然较尧、舜时期的大汶口文化要高,却仍远不是主流。多数考古学家谨慎地认为,即使齐家文化时期已经出现了父系氏族社会的形态,那也只是萌芽,绝没有成为当时婚配形态的主流。

这样谨慎的态度,似乎也得到了史料文献的支持:《尚书》和《史记》中,都记载了大禹在舜面前表功的一段话:“予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 。这段话的难以翻译,就在“ 辛壬癸甲”这四个字。它究竟是什么意思,曾颇多争议。郭沫若的解释,是说辛壬日娶妇,癸甲日生子。也就是说,大禹娶了这个涂山氏的老婆之后,过门才两天就生下了儿子启。为了圆这个说法,又有人扯出这么一套解释:那时的女性是有婚前性自由的,男子因而有“杀首子”的习俗----将娶回来的女人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杀掉,因此大禹便“生启予不子”了云云。但是我们知道,启并没有被杀掉,也没有被大禹不承认。日后,他还继承了大禹的权力,当上了夏朝的第一代国君。这个解释的另一个致命弱点是:不把启当亲生儿子,和“成水土功”之间有什么因果关联呢?为什么非得“生启予不子”,才能“以故能成水土功”呢?

对于“辛壬癸甲”这四个字,张光直先生在其《中国青铜时代》一书中做了这样的解释:“我娶涂山氏女子,是名门正户,且符合辛配壬、癸配甲的嫁娶规则。生了儿子启,我也没有回家看望,因而成就了治水的功绩。”这个解释不仅合情理,还与后来商朝的庙号相吻合。相比之下,郭沫若的解释这就显得很没有道理。试想,如果大禹真的娶了位两天后临盆的孕妇,他会拿这个说事儿吗?

大禹说“ 辛壬癸甲”这四个字的时候,神情中一定是充满自豪的。这让人不由得联想起古希腊的那些英雄们在战场上自报姓名的方式:“我,阿喀琉斯,高贵的珀琉斯的儿子……。”一件值得拿出来炫耀的事情,一定不会是平常稀松的。由此可见,大禹能够确认启是自己的儿子,同阿喀琉斯能够确认珀琉斯是自己的父亲一样,在当时一定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即使到了现在,祖上曾经荣耀过的人家给孩子起名字,也会与普通百姓有所不同。比如阿拉伯的奥森玛·本·拉登、西班牙的罗伯托· 唐·卡洛斯之类,这名字中间的“本”和“唐”,就是“某某人的儿子”的意思,法国人名中的“德”以及荷兰人名中的“范”等等,估计也都是差不多的意思。

试想,以大禹的社会地位,照规矩娶老婆也值得如此夸耀的话,当时的婚俗,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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