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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一)

(2010-02-02 03:30:23) 下一个
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一)


我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对进化论还算有基本的理解,不就是基因突变,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嘛。但是我没想到很多旧有的想法却可能是不正确的,比如说,一直以为进化的目的就是理所当然地为了“维系物种的延续”,也就是说群体中的个体不断变异,以适应自然选择,好让自己的物种获得更好的生存能力,一代一代延续下去,这个叫做种群选择理论。

但是并不是这么回事,据说正统的进化论学说是否认种群选择理论的,而且连群体选择理论甚至个体选择理论都一概否定的,而是认为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所有一切的生命现象都只是为了完成基因本身的复制,为了这个目的,物种,种族,种群,甚至个体的生存都要为之让路。这个叫做基因选择理论。

据说这个才是学术圈内早已公认的科学理论。而误信种群选择理论的只是我们这些属于外行的大众。

确实,以前我就感到有点奇怪:为什么人和老鼠这两种外观上看上去差异巨大的物种,却有百分之九十几的基因都是相同的呢?用基因选择理论来看这就很好解释了,因为基因选择理论宣称:“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基因变得少了的过程”,人和老鼠都不过是为了完成基因自我复制这个终极目的而创造出来的生存机器,或运载工具而已,只是临时性的组合体,是进化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所以虽然外在看来差异巨大,但实际上不过是同样性质的一种外壳而已,而内核却是另一种东西。

也许“进化”这个用词本身就不妥,很容易让人错误地把思路引导到“从低级到高级”上面去(我本来还想说中文真是害人,但是evolution也一样能够让人产生这种联想)。

而道金斯干脆就赤裸裸地宣称:基于基因选择理论,由于基因自我复制这个唯一且终极的目的,由于这种自我性,自利性,表现在被基因所控制的个体身上,也呈现出同样的唯一的自利性,自私性。而互利性只是错误的种群选择理论所臆造出来的幻觉。所有能在自然界观察到的生物互利性行为背后都是基于生物的自私性的,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我在《自私的基因》此书的序言中还看到这么一句话:“如果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就一定存在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

这似乎是说:生物个体为了自利的目的互相欺骗时,该个体为了要成功地骗过其他个体,甚至不得不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自我欺骗,让自己也相信自己确实是在利他,或者自己意识不到自己是在为了自利而欺骗其他个体,也就是要做到“入戏”“进入角色”,这样才能更好地伪装自己的真实意图。而个体这种能够更好地伪装自己从而更好地欺骗的基因,会被自然选择筛选出来,繁衍下去。

不管人类社会如何残酷,黑暗,尔虞我诈,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有稀少的“高尚”“无私”“有牺牲精神”“有爱心”“有人道关怀”的个体始终存在,没有绝种,虽然这按理来说是违反基于进化论的生物学规律的。但是现在似乎却可以这样来解释:那是因为要么他们只是一些自欺欺人的“傻瓜”;要么是精明的伪装。而这就是他们的一种生存策略。

这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推论,因为这足以把我们对于人性中尚存有真善美的最后一丝信仰彻底摧毁掉。

据说这些早已经是被普遍公认的科学理论,我虽然其他什么东西不肯轻信,但这是“科学”,我却不敢不信,如果这就是“科学”给我们揭示出来的真相,虽然如此冷酷,但也只有忍痛接受。

于是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下其部分的论证过程。虽然道金斯花费了很大的篇幅来阐述在“原始汤”中从有机大分子到能自我复制的DNA再到原始的细胞的整个原始生命起源过程,但实际上这根本是没能得到任何证据证明的假想理论,因为“当时无人在场目击”。

但这个我们可以不用管它,反正最终,原始生命还是在几十亿年前的某一天产生了,不管它怎么产生的。

但是接下来,道金斯就开始遇到一个更大的困难了:他所宣称的能够精确地控制我们人体这种“基因的生存机器加运载工具”如何运作来最大程度地保障基因们的自我复制的机理,是如何具体起到作用的。那些初始的复制基因是如何按照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基因们自我复制这个基本原则来制造出从蛋白质到细胞到胚胎最后一直到人体的呢?

道金斯自己承认:对这一过程是如何发展产生的,也许要花费几个世纪才能研究出来。他所谓的“基因的作用”,说到底原来也只是属于猜测性质的“间接作用”。

他连这一关都还过不去。

想要用还原论把基因如何精确地控制人体运作的这整个过程证明出来,那就要一级一级地把这个过程从人的社会行为到生理心理行为到神经肌肉内脏器官到细胞组织到蛋白质再到基因再到有机分子的化学反应再一直到原子的物理运动像数学的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绝对精确地还原演算出来。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又怎样能够做到具体让某个基因跟具体某种行为一一对应呢?因为据说科学研究表明:某种行为可能有上百个基因同时在协同起作用。这就没办法让自然选择将某种基因直观地识别并选择出来。

而我现在又知道了:原来还原论并不是科学,大数量基本粒子构成的高度聚合体是不可能用还原论还原出来的,据说在大数量基本粒子构成的高度聚合体中每一个层级的单位都会因为这种聚合而获得原来并没有的性质改变,从而影响到整体的性质改变,而这是不能从单个基本粒子的运动规律推演出来的,更何况基本粒子的测不准性本身就导致了它的不精确性。妄图还原一切的还原论倒才像是伪科学。

这让我想起了十九世纪的机械论,怪不得丹皮尔在《科学史》中对这种机械论报以怀疑的态度。

但是这些我们还是可以暂且不用管它,因为道金斯的论证主要还是基于对动物行为学上的现象观察和实验而得来的,而不是什么对“基因作用”的还原。

道金斯用了大量的动物行为例子来论证,很多很精辟。这其中最让我信服的大概是关于性选择的部分,因为这应该是最直接跟“基因复制”这个主题相关的。

比如说:雌性个体对雄性个体进行选择的“家庭幸福策略”中,雌性个体为了筛选出具有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特性的雄性个体,会“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缺乏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就会被淘汰掉。而这是动物中一种常见的现象。

这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地感受到:进化生物学原来可以取代一切人生箴言小册子来作为指导我们人生的指南。从而我对他的基因自私性理论开始信服,并感到振奋:因为我发现我可以用这种理论来解释为什么由“中国人”组成的社会总是热衷于内斗。

简单地说:既然进化不是为了什么“种族的延续”,而只是基于基因复制的过程,只是为了这么一个目的,那么中国人大多数都极端自私自利,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都不惜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以及集体的共同利益,热衷于内斗,哪怕是对同道,朋友,这样一种普遍现象,不就得到了一个很好的解释吗?

因为既然不是为了“种族的延续”,那当然就不需要“互利”了,而只需要不顾一切地完成个体的基因自我复制这个目的。

在这个目标下,不要说他人,集体,甚至个体的生存都要为之让路,因为在生存和繁殖这两个进化的要素中,其实就连生存都不是进化的目的,而只是繁殖的前提条件而已。

关于上面这段话是可以证明的,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母螳螂和公螳螂的交配,在交配过程中,母螳螂会把公螳螂吃掉,但是公螳螂仍然要不顾死亡的危险去完成交配。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就连个体的生存与否都是为了繁殖(也即基因的复制)这个最终目的服务的。

将此理论考之于中国人,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繁殖量是惊人的高,但是整个种族的生存状况却又惊人的低下。这就很明显地表明:中国人是哪怕不顾自身种族生存的任何困境,也要不管不顾地去完成繁殖的使命,这也许可以说是每个个体一种无意识的生物本能(复制自己的基因)导致的集体行为。

同时,这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特别是现今的统治阶层,完全不顾整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乃至存亡,完全不理会任何有识者的苦苦劝告,完全不顾众多“同胞”的死活,一意孤行地要把僵化的死路走到底的心态。这个从基于基因复制的自私性的生物本能上来解释,似乎就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就是要让你们其他人活不下去,或者活得艰难,这样我们才能活的更好。这就是我们唯一的人生目的。”因为本来就不存在什么我们共同的种族利益的问题。

其实,或许本来也不存在什么“种族的延续”的问题,进化的过程本来是以亿万年为时间单位的,我们之所以能明显地看到似乎有一个个明确分界的“种族”“物种”在“稳定”地存在着,是因为我们观察的时间太不够长,区区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都只是生物演化的一瞬间,我们看不到他们随时在形成另外一种东西,同时又在慢慢地灭绝。

因为前面说了,相对于万古长存的基因来说,个体,群体,种群,或者种族,物种,都只是一些临时拼凑的组合体,为了完成基因复制这个目的而存在,只是一些“生存机器”“运载工具”“外包装”,随时都在土崩瓦解。

至此,似乎我已经能够成功地解释中国人热衷于内斗的原因了。但是却解释不了其他国家比如说西方国家的情况,因为在那些社会里似乎明显地表现为互利性为主要特征。常听在欧美生活过的人描述那些国家里人们如何彼此友爱,尊重,互助,对我来说,有如听“海客谈瀛洲”般的感觉。

不过,我想这个问题或许可以反过来思考:这种现象,是一种有序的但不稳定的状态,它会慢慢演变为一种无序然而稳定的状态,类似于热力学中的熵增。而它最初能够达到这种局部有序的不稳定状态,也是因为有着得天独厚的某种外部条件给它供给能量。

道金斯在论述为什么群体选择理论是错误的而基因选择理论才是正确的时,用同一群体中自利者和利他者的博弈作为说明,论证当一个群体中只要有少量的绝对自利者,就可以很快将大量的利他者淘汰殆尽,而利他者趋于消亡之后,剩下的自利者也会因为过于激烈的斗争导致生存状况变得恶劣,从而导致整个种群的灭绝。

而一个绝对不含自利者的种群是没有的,即使有,其他以自利者为主体的种群也会逐渐渗透进来。

这就是说,类似于中国人这种自利者对于利他者占据优势的种群,虽然自身的种族生存状况变得很差甚至有消亡的危险,但是它对于西方人那种利他者相对占据优势的种群却具有能够将其渗透颠覆的能力。

考之于历史也可以发现:其实西方的民主人权文明,在人类历史几千年的黑暗中,也只是明灯一闪,古代初级阶段的民主文明——雅典,罗马共和国,今天的欧美,在所占据的地域和时间总体比例上,是居于少数的。将来谁胜谁负,还是个未知数。

这不是一个美妙的前景,然而这一切推论都建立在绝对的基因选择理论基础上,问题是这个理论绝对正确吗?

道金斯对于自然界存在的几种典型的动物利他性行为,如:群居的鸟儿看到鹰时为同伴鸣声报警,是这样解释的:那是为了唤起同伴群起逃跑好为自己作掩护,因为自己单独逃跑危险更大;而群居的瞪羚面对捕食者时挑逗性的跳跃,他说那是为了向对方炫耀自己的强壮暗示对方去捕食其他瞪羚。

从这种解释看来,是有点强词夺理的,似乎群体选择理论并没有被从根本证据上驳倒。

故而,我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也存在这么类似的无法用基因选择理论来解释的现象和个体,如宗教教徒。

按照基因选择理论,复制基因是生命的唯一使命,那么,哪怕你是一个富有的单身主义者,或者丁克,哪怕你自己觉得你自己幸福快乐,但是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你却是个失败的生命。

道金斯或许是为了不让读者太感失望,最后又提出了一个meme理论,也就是一种所谓“文化基因”的东西,并为这种东西还找到了一个物质基础--我们的神经系统。

他认为人类可以靠着这种东西自我修正,改恶从善。这就又回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了。

而还原论的破产,是不是也暗示着:至少人类的精神领域,仍然可以留有上帝存在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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