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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花絮 :不兴称经理

(2014-06-29 21:05:06) 下一个



题图:疯狂的列车(爱疯手机拍摄)

二十多年前,我课余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碰到过一个女孩儿。

这女孩是由当地高校中国留学生会的主席同志,从国内“进口”来美国当他老婆的。看上去,听说话,我估计她才二十出头一点儿;也是北京的哪所高校出土,懂是非辨高低的那种女孩儿。因为在家也闲着,主席同志就送她到这所餐馆见习,做扒士狗,赚些碎银。

这餐馆老板姐弟俩有些个来头;据说他俩的老爸曾是张学良东北军的军需官,也有个将军衔儿什么的。但这个将军衔儿到底是老蒋赐的,还是学良封的,我没逮着机会跟老先生细聊明了。总之老先生是左一口委员长右一口少帅的。还声称要不是少帅的西安事变,共党早就被委员长剿灭。

记不清老先生当时如何称呼西安事变的。但很清楚,老先生绝对没有用“西安事变”这四个字儿,指代咱们说的西安事变这档子事儿。

老先生的儿子,也就是姐弟那俩老板之一,叫戴维,通常也是西装笔挺的,身板也是挺直的。除了过去在台湾当过国军宪兵,别人看来,就颇有“白领”派头。所以那女孩儿,就管他叫“经理。”

经理,这个词儿,在我出国之前,还都是描写旧上海的小说故事或电影儿里头有。而当时据我所知,中国正鼓吹引进所谓西方先进的管理体系;经理,这词儿,应当是给平了反,特受器重,该是特别地家喻户晓。还有就是当时还没有公开搞私有制,没有老板一说。而老板,通常也是和旧社会喝工人血、系着领带、有着肥胖身躯并口叼雪茄的形象连在一起;在农村,那就是地主,恶霸。总之,就是个坏蛋。还有就是题外话了;就是当时已有某些中国留学生把自己的博导,在人后呼之为老板。但我自己和别人言谈之际,从不将博导唤作老板。这个也许因为我所搞的专业与他们不同所致。大部分把博导叫老板的学生,都在实验室做 research assistants,而实验室项目研究经费,多是博导从校外搞来的。这种情形之下叫老板,也还情有可原,拿人钱,说话嘴就软。但我总觉着叫老板,是很有封建的下人意识;这和资产阶级鼓吹的民主平等和自由,也是格格不入。所以我这样儿洋插队在餐馆打工的,对于戴维,也就直呼其名,不叫老板,更不叫戴老板什么的。再说,这戴老板,和军统的雨农,就直接挂上钩了。军统的雨农,就是戴笠;国民党军统特务都管他叫戴老板。若是戴维也被叫作老板,戴老爸,也就是学良的那位老先生军需官在场耳闻其声,恐怕空气会紧张。搞不好,弄上些个火药味儿都难说!

说到火药味儿,谈起戴维当过国军宪兵,我又想起另一个台胞跟我说的。他说在台湾当宪兵的,基本都是高干子弟。他这个说法,我相信。因为台湾地方小,当时又搞义务兵役制,青年人年龄一到,都得去军营报到当兵。而那时,老蒋要反攻大陆,就会随时打仗。要打仗就会死人,而台湾军队的规模太小,不用立马开上前线直接交火的军事单位,就只有宪兵队了。 戴维算是高干子弟,当过宪兵。台胞的话,不会全是胡说八道。

所以话说回来,我们不叫戴维老板,就更不会叫他经理,或戴经理什么的。再说,英语的美内蹶,如何也联不上那个中文里头的“经理”一词。

但是主席同志的那女孩不理会这些啊,她那会儿,就不是长在红旗下的那些个儿的了。见着戴维,就问声经理好。有事没事的开口就先是一声经理,挺有礼貌的。

总而言之,经理这词儿,本来是个职务,从女孩嘴里溜蹦儿出来,就搞不清到底戴维本该以经理一词命名,却阴差阳错地取了个半洋不中的名字? 还是经理这个词儿,本身就该单属戴维。也就是这世上儿,经理就是戴维,戴维就是经理。就这样言必称经理的,就把个活生生当过宪兵的戴维喊成了个没血没肉的职称 - 经理!但就这气氛给弄得,给我的印象,就好如大白天就这么做梦似地一脚踏进了矛盾《子夜》里头所描述的旧上海滩上去了(没读过《子夜》的,恐怕会难以理解我那时的感受)。

不管怎样,女孩儿还是做她的扒士狗。而扒士狗或扒士袍爱,和我这类打工的喂特高手搭档,真是不要太舒服哦,基本就没他们的事儿干。

比如,这厢边一桌客人的单子一接,转身就把去厨房进单路上客人桌上吃完的盘子给全收了。就这么地从手掌一直将碗碟给交错平衡叠上,直到前臂与上臂的弯处关节。一进厨房,哗啦,很有力学原理地把一手臂碗碟,相互不会碰碎地倾倒在洗碗工的工作台上。然后就是上单、出菜;五、六个菜碟放在一个直径几乎接近一米的大托盘上,五指一撑,就给手臂伸直了托过头顶。不仅如此,还得保持平衡躲避来往的其他人员。那个功夫啊,现在想来,还真不知自己当初是如何练就,达到如此高超境界的。

厉害啊!

遥想兄弟当年,风华正茂;餐馆人头济济高朋满座,兄弟我就是如此手持满臂腕碟疾步飞入厨房,而后又手托过头满盘菜肴左躲右闪,于错若有致的餐桌间,行走如飞。功夫了得令人扼腕击节!

这一招,也不是我天资聪颖所致。当时餐馆有一青年台胞,职业喂特,在纽约的中餐馆混过相当一段时间。我是跟他学的。总之,咱哥们当时打工,进出厨房没有空手的机会。一桌客人走了,桌上即刻留下的就光是客人的茶水杯和布质的耐不净。因为客人未走,茶水杯是不能拿走的。否侧,就全清了。

所以扒士狗或扒士袍爱,跟着我这类喂特干活,基本就只有给换换桌布之类的活儿可干喽!

这一切,都和戴维,也就是女孩嘴里的经理,或戴老板的管理和经营方式有关。

戴老板的餐馆开在一个离高级住宅区不远的一个消拼中心。中午摆个长条桌放置不菲。晚上将不菲撤了,就干照单点菜的买卖。餐馆还有个钢琴酒吧;一到夜晚不分周日周末,就有附近住宅区内的老同志们,前来喝酒、弹琴、唱歌。唱的弹的,还都是过去时代的。时常有喝得醉醺醺的老同志,看我从门口闪过,叫住我,要厨房上几条春卷或鸡翅什么的;塞给我的小费,却有五、六块,甚至十几块之多。像我当时这样的年轻人,眼看着昏暗灯火之中这帮看似欢乐的老同志们,却别有一番说不出所以然的伤感之情。

戴维的餐馆生意很好,很忙。午餐过后,或晚餐之前的闲暇时光,很多时候那女孩的“经理”之声,就特别的不入耳了。

“经理,你好,” 这不,又来了!

女孩儿的话音刚落,我就接口,说:“我们这块儿不兴称经理,叫同志!”

“真的吗?” 女孩儿一脸儿认真地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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