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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悬崖勒马了吗?

(2004-06-29 16:21:54) 下一个

 

                                       陈水扁悬崖勒马了吗

中台办、国台办5.17凌晨声明惊动海外,全球华人华侨群情激奋,同仇敌忾,对台独口诛笔伐,对阿扁察言观色。

做为一位普通的反独促统人士,我初听5.20陈水扁演讲,有一种很强的无聊感、无奈感、失落感:前一段夸夸其谈民主、和谐、团结,四平八稳,无关痛痒;後一段大谈家国、家园,乍看之下并无刺激和挑衅叫嚣,一下子还抓不住什么小辫子,一场迫在眉睫的战争阴霾,好象又会云消雨歇了……

 迷惘之中,我又一次想起先贤圣哲的名言: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面对陈水扁,一个中华民族统一史上犯有严重错误,四年来屡屡制造分裂事端的麻烦制造者,我们难道就这样以“中庸”之道放他一马,让他过关,而不深入追究,重力鞭策了吗?

面对中台办、国台办5.17严肃认真、富有诚意、掷地有声的声明,陈水扁到底悬崖勒马了没?

且看以下几项指标:一、 对“一中原则”有无回应?基本没有。难得的回应是:“我们可以体会海峡对岸……无法放弃对於‘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紧接着,他马上说:“北京当局也应该充分了解台湾人民要民主、爱和平、求生存、求发展的坚定信念,”陈的这番话只缺“求台独”三个字了。我想是国台办5.17声明後临时抽掉的。整篇讲稿全无一个中国意涵。

二、 对“四不一没有”如何表述?讲稿采用了独派分子辜宽敏的建议,再不说“四不一没有”。但又碍於美国的关切,间接提到2000年的承诺。更无诚意,明显倒退。

三、 对“公投制宪”如何处置?知难而退,表面上是说“统独议题……,不宜在此次宪改范围之内”,以堵大陆“台独事变”之口实,没有立即引发战争的危险,但实际上,却留下了四个狡猾的活口或巨大的伏笔:

其一. 以“个人明确的建议……不宜……”的形式说出,到时候就会说个人难抵政党(民进党或台联党)意志;

其二. 演讲时口口声声说:“未来……台湾和中国之间,将发展任何形式的关系,只要……台湾人民同意,我们都不排除”,嫁祸民意,假托民意,到时说制宪就制宪了;

其三. 2008年卸任,陈水扁要交给台湾一部“新宪法”,新宪法岂能使用旧国号?篡改国号势在必行;

其四. 这部新宪法要“合时、合身、合用”,到时候他会说“中华民国”目前包括全中国在内的领土“不合身,不合用,不合时”。

四、 陈水扁是个典型的隐性和显性台独主义者,他的全篇讲稿大讲台湾“主体性”、“国家共同体”、“海洋国家”、“台湾图像”、“福尔摩莎”、“台湾中华民国”,通篇讲台湾40多处,谈“中华民国”仅6处。

由此看来,陈水扁并没有在国台办的反台独棒喝前悬崖勒马,而是往悬崖那厢的斜路逶迤行去。陈水扁的这篇讲稿满打满算只能得50分。

对于陈水扁这条行“金蝉脱壳(暂脱台独之壳)”、“借壳上市(借“中华民国”之壳)”之法,还暖复苏的蛇,我有两条建议:

一、强势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阿扁不承认“一中原则”,结束敌对状态免谈,和平免谈,七项愿景免谈,利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种力量大力打压显性、隐性台独的生存空间,把阿扁逼到“一中”的谈判桌上来;

二、主动推出祖国统一法。有条件和时间限制的统一法是打破阿扁“拖”字秘诀、“维持现状”借口的金罩门。与狼共舞,步步防范,我们再也不能对阿扁“听其言、观其行”了,而要预先采取危机管理的有效方式,用祖国统一法及其相关措施把阿扁的“公投制宪”消灭在葫芽中。

本文载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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