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间

记点儿啰里啰唆的流水账,免得老了以后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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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没头脑故事

(2009-04-06 14:15:39) 下一个
我这人从小脑子缺根筋,只能记住一件事。我妈让我去粮店买米,出门时叮嘱我顺便把粮票领回来。那时每月粮店会到居民院子里发放粮票,我家双职工,经常赶不上这方便,只好过后去粮店领。我提着米袋子回到家,我妈问我要粮票,我说忘领了,买完米就回来了。这不是单一事件,同样的情形出现过多次,已经成了我的专利。这在自己家里算不了什么,大人知道我这毛病,顶多让我多跑一趟,误不了什么大事。后面讲的故事里有的还是很耽误事的。

上中学时,学校的老校舍因房子太老了,很多房子成了危房,必须拆除,学校搬家到华侨补校,离家有六站路。同学们上学的方法因家庭条件而异,有步行的,骑车的,也有乘公共汽车的。我那时刚学会骑车不久,战备劳动拉白灰已经上过马路了,所以学校搬家后我就正式开始每天骑自行车上学了。有时放学回家路过菜站,会停下车买点菜,放在自行车上带回家,省得到家再出来买。有一天不知是什么原因快到家了才想起今天需要买菜,可经过的菜站都过去了,就决定去胡同东口的菜站去买。这个菜站虽然是离家最近的,却不是骑车上学途中的,所以在这个菜站买菜从来都是从家里走出来买的。那天我就直接把车停在菜站旁边最方便停车的电车站那儿,买完菜习惯成自然地提着菜就走回家了。第二天早上下楼推车上学,在楼道里找不到自己的车,很着急,还好很快回忆起昨天的事,赶快往东口走,刚出胡同口就看见自己那辆车孤零零地站在电车站牌下,就是我昨天停车的那个地方。那时是70年代初,一辆只有几个月新的凤凰26轻便车,停在大街上的公共汽车站牌下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还能在原地找到。

下面这故事还是和这辆自行车有关。那是高中快毕业时,按说我上高中换了学校,按那时的就近原则我上学只需走几分钟路,不用骑车了。可是我那时在家是被当成男孩子使唤的,家里换个煤气,接送个人,跑个远路啥的还是得让我骑那辆车。有一天家里派我到父母朋友家去,可能就是送个东西啥的。那家住在新街口,离我家大约四五站,骑车坐车都很方便。我那时早就不习惯坐车了,骑车去多痛快呀。那是北影厂的一个宿舍院儿,里面有平房也有筒子楼,分布有些杂乱。我因为在他家楼门口没找到地方就把车停得稍稍远了一点儿。到人家办完了事,还吃了一大盘糖拌西红柿,那家阿姨送我出来,一路走一路说话,我们俩一直走到22路车站,等车时还是有说不完的话,终于看见22路车来了,我和阿姨说再见,脚就要迈上车了,摸摸兜有没有买票的钱,摸到了自行车钥匙,一只脚赶快又收了回来。谢天谢地让我在那一刻想起来了。

说到这儿就再说一段这辆自行车的故事,虽然它不是我的没头脑造成的。那是我上大学时,有一次暑假回家,前一天骑车去前门配了眼镜,回来就把车停在楼门里一楼楼梯旁,这辆车每天都在那里过夜。第二天早上下楼推车想出去,一看车子不在,四周看看哪儿也没有,又到院子里到处找了一圈儿,还是没有。我清楚记得昨天我回来后车是停在每天固定停的地方,所以这时也就没有办法继续找下去了,只有去派出所报案。大概一个多月以后,我在学校收到妈妈来信,说派出所来通知,偷我家自行车的团伙被抓到了,他们说车子被他们卖到顺义去了,派出所正准备去顺义查找。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们院子里一个和我妈妈一起工作的叔叔告诉我妈,他在附近一条胡同里看见一辆自行车很像我家的那辆,我妈跟过去一看,果然是我家那辆车。车立在那里没有锁 (估计是偷车时撬坏了锁),也不知在那里停了多久。车找到了。那是我家第一次丢车的经历。丢车时车是锁在自己家楼门里面的,一夜之间车就被偷了,找回来时车是在没有锁的情况下站在一个露天的地方,不知停了多久却没人推走。多么不可思议!那是70年代末,我又想起了70年代初当这辆车只有几个月新的时候停在公共汽车站牌下过夜的情形。到了90年代初,我们已经有了N次丢车经验了。老公在出国前几个月时把一辆新自行车丢了,考虑到他很快就要走了,就没有再买,回去把他爸的车子借来骑几天,也就过了两周的样子吧,这辆车又丢了,他走前出门办事基本是骑我的金狮女车办的。他出国5个月后我也出来了,就在临走前的一个月内,我的不到一年新的金狮车也被偷了。记得我在出国前百忙中抽时间去派出所报案,那民警说,我可以记下你的报案内容,不过我也得告诉你别抱希望,现在大案要案还破不过来呢,谁会去破这样的小案子啊。

还是回到我的没头脑故事吧。高中时有一次下乡收麦子,中午别人都在睡午觉,我和一个同学在生产队的场院附近出黑板报。六月的中午十分炎热,不知为何我还穿了件深灰色的咔叽布春秋衫,写版报的时候就把那件衣服搭在旁边的矮墙上,出完版报就走了,大约半小时后想起来,回去找已经没有了。我告诉我们班班主任我出版报时把衣服忘了,回去没找到,老师说那里离老乡家那么近,不好去询问,怕会影响与老乡的关系,你就认倒霉吧。就这样一件还没有穿旧的衣服就没有了。

后来我进厂学徒了,从进厂到上大学离开,一共在那里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虽说那时是文革期间,不用像旧社会那样孝敬师傅,可学徒工尽量看师傅眼色行事讨师傅欢心还是比较正常的一种现象的。我因为丢三落四惹师傅不高兴的小事情发生了好几起,都没引起我足够的重视,其实头脑简单想事情不周到只是我的一种正常状态,想改也难。但有一天发生的事情还是让我对自己犯的错误不能原谅。每天中午我和车间的一位好朋友一起去食堂买饭,回来一起在她的机床那里或者我的机床那里吃。我们俩很幸运地拥有全车间最好的工种和最好的工作环境。我那时的工种是数控线切割,是当时比较先进的工种。70年代计算机在国内还很稀贵,数控机床也是有一定规模的大厂才有,为保持清洁是放在车间里单独的一间屋子里的。我朋友的工种是坐标镗床,精度很高,是厂里花大价钱从德国进口的,放在车间里专门修出来的空调房间里。我们青工没什么负担都是去食堂买饭,师傅们舍不得吃食堂,很多人都是带饭。我这位女师傅除了带饭外,还常常利用我们有单独小屋的条件偷偷用电炉熬点粥,或者做点其它吃的。那天我朋友来叫我一起去食堂,出门前师傅说帮我带个馒头回来,我答应一声就走了。到了食堂像往常一样排了长长的队伍买菜,然后排另一个长长的队伍买米饭,特别要说一句的是我家虽然来北京十几年了,还是只吃米饭,不吃面食,至于我们如何能在每人每月供应6斤大米的年月保持不吃面食的生活水平,那要另文阐述。终于饭菜都买好了,回到车间我和朋友进到她那间空调房间边吃边嘻嘻哈哈地海阔天空起来。她那天侃的是她在兵团的好朋友如何在她病退回京后,为了也尽快离开兵团,嫁给了一个空军。我正在好奇地想听下文,听见的是急匆匆的敲门声,我看看表离上班还有十分钟呢,就说你师傅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上班了。打开门一看,是我的女师傅,我呀的一声,说我忘了买了。看见师傅气急败坏地走了,我当时真的很恨自己。可以想象师傅在电炉上熬好了粥,就等着馒头买来就可以吃饭了,等到快上下午班了才来敲门时那种心情。我现在回忆那天我忘买馒头的现象对于我真是太正常的一个现象了,就像我忘领粮票,忘骑车回家一样。不仅因为我不记多件事情,还因为我从没有买面食的习惯。如果那天我没忘倒是很奇怪了。只是那天的事情有可能不会那么糟糕的,假设那天我们回的是我那里吃饭,假如我朋友那天没讲那么让我听得入神的故事,假如那天师傅在等了一会儿不见我回来就来敲门,。。。我朋友的师傅住在厂区宿舍,中午回家吃饭, 去她那里吃饭我们没什么顾忌。我们一般回我工作地方吃饭都是因为我师傅那天去和她的朋友一起吃饭了。所以那天我们看见我师傅没去和她朋友一起吃饭,都没商量就进了我朋友的工作间。至于师傅为什么等那么长时间才来敲门,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她完全不需要等到那么晚才意识到我忘了。唉,不管怎么说都是我的错,是我无数个没头脑故事中的一个,却是少数几个让我非常自责的其中的一个,因为它伤害别人了。

大学期间是我丢东西达到登峰造极的阶段。最夸张的是大学的第二个年头,共计丢过6个暖瓶,两把雨伞,平均每学期丢三个暖瓶一把雨伞,呵呵。一把雨伞是忘在食堂丢了,另一把是上街看电影挂在前面座位上走时忘了。顺便说一句,在北京时都用塑料雨伞,伞把是直的,到了南方都是黑布雨伞,伞把像拐棍一样拐个弯。暖瓶当然都是在食堂丢的。其实有时候还真不怪我,暖瓶在餐厅里也放不下那么多,来晚了有时就放在开水房旁边,吃完饭出来打了水就走,可吃完饭出来手上空着,当然就直接回宿舍了。那暖瓶在食堂那里放那么长时间,等想起来时十有八九早就让人顺走了。不知为什么我们学校那几年顺人家东西的风气那么猖獗,在食堂吃饭的饭盆放在食堂碗架子上的固定格子里,也丢过好几个,这都不能算在我自己的头上。

长沙没有暖气,冬天很难过。我们睡觉前都要在被窝里先放上热水袋,也有放葡糖点滴瓶子的,因为那种瓶子口密封很好,缺点是灌水的时候弄不好瓶子会炸。后来我发现睡觉前把台灯放进被窝里捂一会儿,亮着的灯泡发出的温度不仅能让被窝暖和,还能祛潮湿。第一天用台灯烤了的被窝睡觉特别舒服,于是第二天我又照此办理。我那天刚把台灯放到我位于上铺的被子里,准备洗漱完毕就睡了,不知谁提议说今天周末去看个晚场电影吧,这么好的事我是从来不会说不的,跟上同学们就走了。等电影看完了回来睡觉时,我掀开被子,哎呀怎么这么热,还冒出一点点火星,就一点点。我哎呀了一声就提起被子抖,那火星一见空气,就燃了起来,我不知所措,想把被子扔到地板上,一个女同学说别扔到地板上,我就拿着被子越抖火越大。这过程中那火苗点燃了下铺同学的蚊帐。等我们用水把火扑灭,我的被子和下铺同学的蚊帐都不能用了。喊叫声招来了生活老师,我们叫学员队长,他看了看情况没出大事,也就息事宁人没怎么批评,说了些注意安全的话就走了。旁边宿舍的同学有过来安慰的,有大方地拿出多余的被子借我用的,当时我特别感谢她们。其实我们真的是吓懵了,在只有一点火苗时就用什么东西盖住断了空气,就不会有那么大损失。就算是扔到地板上也没有拿着那么抖容易让火烧大。我那同学以为木板地不能扔,其实那么一点火星扔到地板上一脚就能踩灭。我们住的那栋楼整个是木结构的老式二层圈楼,那天的事想起来真让人后怕。最近和大学同学说起这段往事,我说那天着火是因为看电影烤的时间太长了,她说是因为第一天台灯已经把被子的潮气烤干了,所以第二天才能着起来。不管怎么说不去看电影还是不会出这事的。这件事基本上是我改变没头脑毛病的转折点,那年是我丢东西最多的一年,也是我的本命年。从那以后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心里什么事都没有的丢三落四的人,我开始认识到我已经不能什么都依赖别人提醒,我要学会独立生活,还要为自己的前途操心。

不知是不是巧合,我从青春期开始发胖,有大约十年的时间都是个胖姑娘。那时没心没肺的我从没有过减肥的想法,就那么任自己胖着。自从自己开始心里记事了,不丢三落四了,人自然就瘦了,到大学毕业回到家里已经不是去上学时的我了。后来成了家,有了孩子,满月后去单位,同事们看到刚坐完月子的我身材和他们想象的大不一样,都很吃惊。我可没刻意减肥呀,都是累出来的。我想我真的是变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早已不丢三落四了,甚至很多人把我看成一个值得依赖的人,因为我记事清楚,不象一些同龄人那么健忘。这次回国订机票,我又出了一次差错。

当时老公临时决定回国,就想叫我和他一起回。我当时从国内回来才三个多月,实在不好意思再向老板要求休假。下了好大决心才和老板提出来我有急事需要回国,能不能让我回去两周。因为在那个时间段有一个早已定好的新版本推出,我必须在场。我说我可以在国内联网遥控,可是以前从未试过,老板不敢拍板,只好劝我在那一天之前回来或那一天之后走。那一天之后不可能了,因别人已经早就订好了休假,我得工作。那就只有选择那天之前回来,这意味着我必须订4天后的机票,那么短的订票还是指定日期往返,难度多大呀。我和老板不在一个城市,平时都是用公司的Q聊,这时老板还打来电话,我一边在网上查机票,一边和老板在电话中谈各种可能的选择,还要在Q上送一些查到的信息供他参考。终于发现有一个往返票基本符合我的要求,唯一遗憾的是回来的转换飞机比平时晚了一班。晚就晚点吧,不就是在芝加哥机场多等一个多小时吗?能在指定那天回来已经很不错了。于是我高兴地告诉老板搞定了。我给老公订的是四周的票,我们一起飞北京,分头回来。回来的时候老公去首都机场送我。护照交给航空公司的人,机票打出来就一张。我说不对呀每次都是两张机票。他查了查说你今天是到芝加哥。我说这怎么可能?我订了转机机票的。他说,转机是第二天的,我仔细看了看打印的信息,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那天订票时看见芝加哥转机时间和以往不一样,还以为是当天晚一班的飞机,没注意到是第二天的。老公说怎么办,我说没问题,我到了芝加哥就有办法,肯定当天能到家。以前出差常有提前办完事到机场的情况,每次都能搭上比预订机票提前班次的飞机。可这次我没能搞定。到了芝加哥,我出了海关拿了行李就急忙往联航柜台处赶,到了那里维持秩序的问我去哪儿,我告诉他去哪儿,他说就排这队。下午4点多钟的芝加哥联航柜台前场面蔚为壮观,我惦记着搭上平时搭的飞机,急得直冒汗。因为所有行李都在自己手里,离队问问题也很不容易。快到柜台时我终于找到一个工作人员简单说了我的情况,问能不能照顾一下,回答说你必须排到柜台前才能知道。等终于到了柜台前,那人看了我的机票说你是国际机票,我们这队只办国内机票的手续。我已经感到不顺利了,可还得硬着头皮去排国际机票的队。又等了长长的时间,我已经不再着急,因为我已没有可能赶上我想上的班机了。到了柜台前,是个黑人女孩子,她说我只能明天上飞机,我说为什么,今天还有两班飞机呢,我可以在等待名单上的,她说你的票是用里程买的,受限制。我在那时已经感觉到没希望了,可还是试图用所有我能想到的方法来说服她帮我,那天不知是不是运气太不好了,这女孩就是始终没有松口。我说你看我这么多行李今晚怎么办?她说你自己解决。我想我要是到了登机口就有可能上飞机,可是我到了安检队伍那里马上就有人来拦我,说我的行李太大,托运了我才能过安检。我去托运处,人家说我的票是明天的,必须明天早上来托运。我想一想就是托运了也没用,我拿着明天的机票,安检也不会让我进的。唉,搞得这样走投无路,都怪自己粗心。可仔细一想,当时即使是发现这票的问题,我也别无选择呀,除非我不回这趟国。想到这里也就不怪自己了。今晚怎么办呢,安检进不去,带着这么多行李睡在这人人可以进来的大厅里过夜,不行。因为和老公一起回国,身上一张信用卡都没带,现金没有几块钱。万般无奈我拨通了在芝加哥工作的朋友的电话,告诉他我的遭遇,他说你别动,我让我老婆去接你。那天雨下得特别大,我们很晚才到了他们家,吃了他一周前刚从国内来的父母做的可口饭菜,参观了他家布置精美的房子,聊了久别后的许多话题,在温暖舒适的房间里睡了美美的一觉。因临时改成上午到家女儿不能来接机了,晚上给同事打电话让他明天上班时间溜出来到机场接我。第二天早上进到自己家是10点差一点点,我因是带着工作的手提电脑回的国,进屋第一件事是把电脑拿出来连上,登录到公司开始上班。还好没耽误当晚8点的软件新版本时间。和朋友讲了这个故事,她和她老公说,你相信吗,白塔这么细心的人居然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可见我今天在朋友心中的形象。

几十年前的丢三落四毛病在我身上还有痕迹吗?像这次这种偶然的错误谁都难免会犯,何况是在那样一个紧急的情况下,所以不算。可我自己知道痕迹是有的。例如我做饭时不敢离开厨房,如果离开厨房而不上厨房闹铃,那天十有八九会烧糊什么东西。有几个同事刚被雷了,今天和同事去吃送行午餐,吃剩的一半打好包,付完账就站起来走了,回到办公室才想起来那盒子没拿。我出门基本不带包,因为带包会忘记的。走到哪里包总是要放下来吧,起身就走不就又忘东西了吗。这几年流行买什么名牌包,看见别人津津乐道如何背名牌包什么的,我一点感觉都没有。那包再精美高档,对我来说没有价值。我买裤子的第一条件是裤兜要深,因为我的钱包,信用卡及所有各种卡,手机,一串又一串的车钥匙,家里的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脑钥匙,U盘,iPod,... 全部都装裤兜里。人家女士夏天要漂亮。穿没有口袋的裤子。我多少次看见那样的裤子想买,试穿后喜欢得爱不释手,可一想到自己那些东西放哪里,就又放下了。哈哈,这是不是后遗症呢?

不过我自认为现在偶尔出现的忘事都属于正常范围,不应该受到责备。我在工作中很少出差错,不论是老板还是同事对我都很信赖。我曾经的一个上司就对很多人说过,什么事情只要我接了,就一定能完成得很好,一点都不用担心。其实我想我丢三落四并不是粗心,我从来都是个细心人,只是太专心了,专到极致就一心不能二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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