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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僧品易系列之对簿公堂

(2008-01-21 03:31:56) 下一个

六十四卦的第六卦是个打官司的卦象,讼,对簿公堂

讼,顾名思义就是诉讼,争讼,对簿公堂的意思。古人是怎么看待用诉讼的手段来解决彼此之间矛盾的呢?非常有意思,古人是十分厌恶诉讼的,这里大家要注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赞成,而是发自内心的厌恶。古人认为有了矛盾并不可怕,但用诉讼来解决矛盾的做法并不可取,特别是那些整天想着法子钻别人的漏洞,抓住人家的一角之错咬文嚼字穷追不放,以诉讼为乐,甚至变成一个讼棍,是最令人厌恶的。俗话说冤死不告状,一方面是说衙门的黑暗,一方面也反映了华人历来恶讼的心理,特别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精神文明的今天,动辄诉诸公堂的做法实不可取。当然古人的某些看法在今天可能有一些不合时宜,但是其中的哲理还是有建设性的。特别看到今天的人们为了一点小小的事情闹上公堂,甚至弄得举国皆知,实在没意思。尤其娱乐界,今天你要我赔礼,明天我要你道歉,这个打官司,那个讨说法,净折腾一些三角旧事和裤裆里的新闻,给自己制造一些人气泡沫,其实反映了一种浮躁和浅薄,和真正的诉讼相去甚远,更不能同日而语。

闲言少叙,我们来看卦,“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什么意思呢,是说诉讼这种事情,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万不得已要做的话,必须自己要占理―――最起码你自己觉得自己应该是占理的―――你不能亏理,无理还要辩三分,甚至恶人先告状,那是无赖,不算真正的诉讼。要十分警惕谨慎地做这种事。诉讼即使弄好了最多只能算个中等吉利的事情,穷追不舍乐此不疲者最终没有好下场。热衷此道的人没有什么大出息,最多和某些上层人士混个脸熟,“利见大人”,不会成大事的,“不利涉大川”。这段话很明白地告诉了大家讼卦的态度,“中吉。终凶。”所以没有十分的必要不要整天想着告这个告那个,凡是讼棍没有讨人喜欢的,律师可能除外。

我们再来看看讼卦的具体解释。

第一句话,“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这段话是说矛盾和纠纷往往都是从小事开始的,甚至常常是一些言差语错的小事,这个时候吵几句说几句,过去就算了,不要老是纠缠不休。虽然吵闹几句,只要有限度,能适可而止,最终还是吉利的,这一点很重要。在我们这里的农村,有种人叫做“缠磨头”,就是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的意思,通常女性居多。这种人心胸狭窄且不知有度,一旦和她发生了矛盾你就没有好日子过,非把你缠得怕怕的不可,所以没人喜欢这种人,大家都很讨厌她,她自己也很孤独,久而久之,神经都成问题。所以有了小矛盾立刻化解掉,即使拌几句嘴,过去就算了,根本用不着诉讼,能这样做的就能吉利。

第二句话,“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人贵有自知之明,诉讼也一样。地位实力悬殊的人之间发生矛盾,实力较低的一方最好主动退让一步,就能避免灾祸。处危境而知畏惧,安分守己,与人无争,最终就能得吉。鸡蛋碰石头的精神或许可佳,但其做法未必值得效仿。《红楼梦》里那个跟薛蟠争英莲的冯渊就是一个例子,你一个乡村小地主跟人家豪门权贵争个什么劲,最终不但女人没到手,连性命也搭上了,你说冤不冤。打官司也不行啊,连主管法官都是人家的家奴,能有你什么好?虽说今天的社会比以前民主那么一些,但是衙门最好还是少进,不要迷信什么公平正义。尤其碰上比你实力大得多的对手,有理也要让三分,不然一场官司打下来,气不死你也得拖死你,人家花三钱你花一个最后都要倾家荡产。即便最终官司打赢了,也可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得不偿失。所以说实力悬殊的官司最好不要打,跑回自己有三百户邻居的小村子里躲藏起来,也许能免掉灾祸。我们当然用不着这么孬种,但最好也要擦亮眼睛,眼前亏不吃为妙。许多时候,靠司法为自己出气,是最没有把握的事情。退一步天高地阔不仅仅是让人,其实也是利己的事情。

第三句话,“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平时要注意柔顺待人,不要处处与人相争。尤其在面临强敌之时,或者处于强敌之间,更要小心翼翼。虽然这样做可能窝囊一些,心理感觉不太舒畅,但是最起码不会为自己招惹灾祸,最终是吉利的。即使有朝一日自己受到重用,也不会被人嫉妒,那些最喜欢吹毛求疵的人也不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话题。唐朝郭老令公就是这方面的榜样,国家安危系于一身,权倾天下三十年却受到内外的信任,连对手都十分敬服,凭借的不仅仅是赫赫战功,更是以诚待人礼贤下士的崇高做人风格。

第四句话,“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为人不要过于争强好胜,要适可而止。如果不懂得适可而止,到处与人结怨,为自己树立一道道敌对之墙,这样下去,即便自己很有能力,最终的结果也是不吉利的,所以最好回到正路上来,克服躁动欲讼之心,使自己渐渐老成持重起来,才能最终得吉。夸官斗富,好狠斗勇者有几个能善始善终?翻开史书,看看现实,或许可以有一些答案。

第五句话,“讼。元吉。”

这里的“讼”指的是仲裁者,是法官,是最高判断人,因为五爻尊贵,所以地位很高。一个国家要想治理好,必然少不了司法机关。而司法工作要想做好,必须论断公正,不枉不纵,软硬适度,惩前毖后,这样才能达到人人佩服,个个满意。当然这可能只是一相情愿罢了,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公平,能做到大体不亏相对公平就是太平盛世了。任何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法庭不过是国家机器罢了,不是圣人堂。

最后一句话,“或锡之磐带,终朝三褫之。”

这句话最鲜明不过的点明了讼卦对待诉讼的态度。锡,赐的通假字。磐带,朝廷命服上装饰的贵重腰带,这里借指高官厚禄。褫,就是剥夺官爵的意思。那些依靠诉讼得来的富贵都是不长久的,即使能得意于一时,最终也会失去,甚至一天就遭到三次贬官剥爵。由此可以看出,讼卦实际上是劝人们息讼,劝人们少打官司。因为这种事情即使弄到最好,也不过“中吉”,常常由于操作不当还可能“终凶”,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诉讼。那些指望凭借诉讼得到富贵的人多没有好下场,讼棍当然是可恶中的可恶者,人人讨厌,令人憎恶。我在工作中见过一些讼棍,有个人常年四季啥正事也不干,专门打官司,给别人支招,凭借这个吃饭,村子里的人都很讨厌。他本人又是一个老上访户,经常为了一些芝麻绿豆般的屁事奔波于公检法司各单位,人人被其缠得头疼,是个“人到烦”,所以这种人最没意思。即使某件事勉强办成功了,也不讨人喜欢。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些钱财就消费,没有就死缠烂打,老天爷也看不起这种人,没有一个官司迷能过上好日子的,“终朝三褫之”,说的再形象不过了。

综上所述,总的来看,我们的先人是不赞成诉讼的,当然其说法未免有些绝对,不过其中的道理还是值得深思的,诉讼的确不是什么好事情,费时费力费神,弄好了也许能得个三瓜俩枣,弄不好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一定要谨慎行事,绝不要无事生非,轻启讼端。可以用别的方法解决的事情最好不要对簿公堂,尤其亲戚朋友之间诉讼,赢了官司输了感情,其实也是“终凶”的一种体现,所以这官司,能不打还是不打为好。争讼不是好事,因为闹到热处,不但普通的调解不起作用,恐怕连公堂也处理不了,这时候只能兴师动众了。剧烈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是热战一场,因此下一卦就是战争的卦象,请看下集―――兵戈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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