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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时代的腐败

(2007-05-30 02:13:49) 下一个

毛时代的腐败
 

谁反对毛主席,就砸烂谁的狗头

 
  



  中国有句古话:“失民心者失天下”,作为执政者腐败是失民心的“最快捷”途径,因为腐败而丧失了政权的合法性与威信,进而丧失政权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所谓水能覆舟,也能载舟。
  
  当年的国民党由小小的两广出发,以数量少得多的军队而能横扫全中国,打倒了强大的北洋军阀,基本上统一了全中国,不能不说是“得民心”的原因。但最后国民党因为腐败而失去了民心,最终丧失了政权,被赶到小小的孤岛上。
  
  在共产党的革命即将取得成功的时候,毛泽东曾经清醒地认识到了腐败对一个政权的强烈腐蚀作用,他用当年李自成的例子来警告全党的同志,形象地称“进京”为“进京赶考”,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1949年建国以后,在全国曾出现了广泛的干部“休妻运动”,因为当时许多进城的干部,他们以前的妻子都是来自农村,干部进城以后,有了地位权利,看不上农村的“糟糠之妻”了,于是大规模的“休妻运动”开始了,你可以说这不是腐败,但确实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干部们不仅休妻,而且取代以前国民党的达官富贵们,住进了高档的别墅,高档的公寓房。我的城市青岛,市南区解放前是国民党官僚,资本家,以及外国人居住的富人区,这里有很多漂亮的别墅,解放后,取而代之的是刚进城的干部们,后来市南区变成了政府官员们集中居住的一个地区。你也可以说这不是腐败,但的确不太正常。
  
  不受制约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任何时代,任何政党都避免不了的一个真理!
  
  建国初期,最有名的反腐败案子就是张青山刘子善的被枪毙,这成为很多人至今津津乐道的一件事。但可惜的是,这件案子的办理,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据说是毛泽东亲自下令杀掉这二人的,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个人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
  
  没有民主的监督,没有法治,腐败的治理只能靠人治与后来的运动。
  
  有人说正是因为建国初期杀掉了这两个高干,所以遏制了腐败的蔓延,似乎没有民主法治,只要用“重典”也能遏制腐败,这是一种十分糊涂的想法。建国以后的五十年代,腐败没有大规模蔓延,没有再出现张青山与刘子善,并非杀了这两个人的缘故,而是因为后来的公有化运动,几乎所有的私有企业都被公私合营或者被转为公有制,掌握权利的官员们一下子失去了“权利寻租”的空间,因为你面对的都是公有企业,而且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无法用权利来寻租。
  
  假如后来不实行公有化运动,而是实行各种所有制共同存在的经济形式,所谓新民主主义,那么可以肯定,大规模的腐败现象一定会出现,也不是杀几个人所能解决的,因为没有民主的监督,权利不受制约,必然出现大规模的腐败。象当代有的地方的实权部门如交通厅等,前面的厅长被抓了,后任的厅长们继续腐败,甚至出现了连续三任厅长被抓的“前赴后继”的“壮观场面”。可见,没有民主法治,单靠重典,并不能解决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虽然国内所有的企业几乎都完成了公有化,但因为权利不受制约,腐败仍然盛行。如我爸爸的同学,当年是某海军基地司令的儿子,学习很差,但不影响其上军校,毕业后的前途自然不是我的没有考上大学,在街道上拉板车的父亲所能相比的,这不是腐败是什么?而且干部子弟优先上大学,参军,进好单位,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普通百姓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
  
  后来晚年的毛泽东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现在来看,这自然是一场国家民族的浩劫,但当年为什么那么多人热情地参加?这显然不是只用“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所能解释得了的,我想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人民对官僚阶级的憎恨。当时的官僚阶级享受着住房,工作,子女上学,就业等等的各种特权,涵盖了那个时代的人所能享受得到的所有美好人生的条件。在文革对官僚的批斗中所揭露出来的种种奢华现象,也说明了官僚阶层与普通人民生活之间的巨大差距。
  
  毛泽东希望用“七八年再来一次”的运动方式来整治腐败,整治越来越僵化的官僚集团,但这种愿望最后还是失败了,因为在文革的后期,那些通过造反上台,拥有权利的人们,他们的腐败程度丝毫不亚于被他们打倒的那些“老干部”。权利腐蚀人,绝对的权利绝对地腐蚀人,这是一句颠破不灭的真理。
  
  走后门,是文革后期最普遍的社会现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不得不走后门,在那个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权色”交易。比如下乡的女知青,想上大学,就必须有实权人物的批准,常常不得不献出自己的处女身。甚至在边远的知青兵团,发生了众多兵团军官们强奸女知青的事件,后来虽然被中央获悉,并又发动了一场专门的运动,但其他的腐败现象是制止不了的。
  
  在文革后期,想进好单位,要走后门,想参军,要走后门。想在单位里入党提干,要走后门,没有后门,那么你寸步难行。甚至买肉买花生油这样的小事,也要走后门。因为当时的物质供给严重不足,每个人每月可以购买的肉油都是有限的,想多吃,就必须走后门。所以那时菜市场里卖菜的卖肉的,特别吃香,如果你结婚能娶到一个卖肉的,则全家吃肉不用愁了。
  
  可见,由于没有民主和法治,文革运动不仅未能解决腐败问题,而且腐败蔓延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所有掌握点权利的人,都可以为自己捞好处。只是由于毛时代没有私有制,虽然腐败非常普遍,但表现形式比较隐蔽,如子女优先入党,提干,进好单位,可以多享受到普通人享受不到的物质待遇等等,在腐败的深度上没有现在这样惊人,如动则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等等,所以很多人感觉毛时代比现在清廉许多,其实这是一个错觉,毛时代腐败的广度并不逊色于现在。
  
  现在的腐败,正是源于毛时代的政治体制。毛时代的政治体制并没有解决腐败问题,虽然毛发动了多次清洗运动,但腐败反而变本加厉,毛只好无奈地说“文革要七八年再来一次”,既新的造反派们打倒旧的造反派,以此来保持官僚体制的活力与清廉,保证这个官僚体系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异化于人民,成为人民的对立面。
  
  毛的一次文革,就几乎令国家崩溃,何况是每隔七八年再来一次?文革式的运动,显然不是一个国家民族长治久安之计,一个国家要保持持续稳定和谐地发展,只有走民主法治的道路。
  
  
  毛时代以后,邓时代开始了。邓时代的初期,实行了经济体制上的改革,如农民的个人承包制取代了集体制,城市允许个体户经营等等,一下子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创造财富的热情,城市与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那是一个改革惠及了大多数人的时代,所以当年的大学生们在国庆游行时,打出了“小平你好”这样的横幅,的确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心声。
  
  八十年代后期,改革深化,出现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双轨制,毛时代留下的不受制约的权利体制,一下子找到了巨大的寻租空间,“官倒”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的特色,官倒以后引发了八十年代末期的那场著名的风波。
  
  九十年代,南巡讲话后,改革更加深化,大量外企进入中国,各种私营企业也是蓬勃发展,招商引资成为各地官员的头号任务。此时毛时代留下的不受制约的权利体制找到了更大的寻租空间,腐败也随之实现了跨越式的升级。旧上海以前被成为冒险家们的乐园,而从九十年代开始起,中国成为腐败官员们的乐园,中国的腐败达到了历史上罕见的登峰造极的程度。虽然也不断有各级官员被抓,甚至被杀,但仍然不能遏制腐败现象,这种情况延续至今。
  
  因为权利不受制约,官员们可以官商勾结,或者直接自己的亲属子弟出马,廉价购买吞并国有企业。因为权利不受制约,可以轻易地从银行贷到大量资金。因为权利不受制约,可以廉价购买土地。因为土地不受制约,可以从各种工程建设中捞取回扣。至于利用职权为自己的子弟安排工作,利用特权提拔自己的子弟升官,为自己多捞几套房子,公款吃喝旅游买车等等,似乎已经不属于腐败的范畴了。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到现在,由于官员们的权利不受制约,改革已经变成了官员与奸商们的联手分赃。当五年前我听说要大规模地淘汰中小国有企业时,我知道,在权利不受制约的前提下,又一场大规模的分赃要开始了,后来的进程果然不出我所料,目前被抓的部分官员,不过是冰山下的一小角。
  
  人民创造的财富越来越集中到权贵手中,贫富差距已经到了无法再容忍的地步,而且差距还在加大。怎么办?每当人们谈起民主,要用民主来制约官员们的权利时,既得利益者们便慌张起来,给要求主张政改的人们扣上各种可怕的帽子,如“和演分子”等等。更为可笑的是,前几天有学者提出中国要走共产党领导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时,极左派也跳出来坚决反对,其实他们有意无意扮演的是既得利益集团打手的角色。
  
  毛泽东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而历史的现实证明,我们离李自成越来越近,在腐败方面,甚至不亚于他们。毛泽东当年在窑洞曾说“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周期律的办法,这就是民主”。胡锦涛也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我们要赢得民心,彻底遏制腐败,将党真正变成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政党,就必须进行民主的政治改革,走民主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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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迷信什么民主法制。政治权力的问题没有解决,民主法制是一个空壳,只有在政权掌握在老百姓手里的时候,根据这个政权代表的意志所制定的制度和法律,才可能是为老百姓的利益和意愿服务的。

中国是并之以用,秦并西戎,其民并而为秦民,汉从来不是个纯正的民族,周源多族,秦本容戎,汉以国名领族名,此后不绝兼并.
  
西方发家最初是靠殖民,以人文来说还不如周,和元差不多,事实上到近代西方在政治上搞的,或说人文政治上搞的,相当一部分还是元那套.

毛主席说了,文革是为了反修防修,可不是什么反腐败.
  
  那么所谓的"修正主义"是不是就等于腐败呢?
  
  完全不是.这个很简单,你只要看看林彪的行宫,王洪文的奢侈就行了.此外毛主席自己也承认,他自己就走后门,任人唯亲那一套他搞得最厉害.他的女儿二十出头就当上了解放军报社长,后来又当了北京市委书记.他的侄子,老婆都是权倾一时.照此来看,他的亲生儿子,也就是刚刚走掉的那一个,如果不是脑子出了点问题,当个政治局常委应该不成问题的.
  
  可见腐败啊什么的根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修正主义".那么到底什么是修正主义呢?说白了,就是那些在毛主席生前批评他的错误,在毛主席死后对他搞清算的人.
  
  这些人以刘少奇为总代表,是没错的.刘少奇说过,人相食,要上书.大跃进和三面红旗的错误现在不能讲的,将来还要讲,要讲几十年。这就是修正主义思想的暴露.他想修毛主席的正,鞭毛主席的尸,毛主席能放过他吗?


在古代是绝对不可能出现文革的.为什么呢?
  
  因为在古代,象刘少奇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那叫欺君罔上.皇帝圣旨一下,刘公的脑袋就不见了.至于刘的余党,按照的同样的办法处理就是.也就不会有文革的发生.
  
  可是,毛泽东不是皇帝,刘少奇也不是臣子.问题就出在这里.毛虽意识到刘的危险,可是他没有办法名正言顺的除掉这个危险.因为这在政治上缺乏合法性.
  
  那么毛就有必要编造出一套舆论体系,来赋予他的行动以合法性.这个舆论体系,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
  
  这个体系看起来好象很有说服力,可它还是有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
  
  你毛泽东在大跃进已经犯下了弥天大罪,哪还有什么资格来革别人的命?这就跟请日本鬼子来消灭中国的腐败现象一样,是荒谬绝伦的.


修是所谓政治路线,问题是,毛反的修是什么?
  
  有人可能以为是苏,可苏之影响早在彭修理刘帅和粟大将时就打下去了.
  
  以接班人来说,古帝王传子,但毛长子已死,次子神迷,他有必要为扶一个不相干的人(华是什么时候立的?文革兴时毛还不知道他是谁哪.),把所有老人都得罪了吗?
  
  说实在的,以我事后之见(事前绝不可能有此见.),这不是毛的问题,这是时代的问题.
  

毛泽东在大跃进已经犯下了弥天大罪,哪还有什么资格来革别人的命?这难道不跟请日本鬼子来消灭中国的腐败现象一样荒谬绝伦吗?
  
  
  毛当然也有毛的道理.你想他那么伟大一个人,名声都盖过天了,到最后却要被自己一手培养的接班人给弄得遗臭万年,弄不好还要被鞭尸.这种事换了谁都想不通啊.可是,这一切难道不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吗?饿死那么多人,是要被上书,是要被鞭尸的,想不认命都不行啊!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再怎么折腾,也挡不住千载悠悠之口啊!

毛泽东,他不肯认错,不肯认命.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错误太大了,他承担不起啊.承担的结果就是被鞭尸.所以他宁可用一个错误来掩盖另一个错误.真残忍啊.

毛说:我是不会下罪己诏的.古今下罪己诏的皇帝,没有一个不亡国的.
  
  他说的有道理啊.象大饥荒这么大的事情,如果他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他是要下台的.下台之后还没玩,还要象斯大林那样,被继任者清算,直至身败名裂.党内斗争的残酷,他早就领教过N回了.以他那种睥睨天下的气概,要他接受这样的下场,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干的啊!

任何人走到毛泽东这个位置上,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输不起.
  
  只能向前,不能后退.后退的唯一结果就是直接从天上掉进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对于这一点毛很清楚."我是准备摔得粉身碎骨的",毛说.可是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要运用他所有的能量来加以阻止,为此无论牺牲多少人的幸福和生命也在所不惜.

 


 那时,流行一句话。 给我一根针,我给你一吨钢。 针是自己的,钢却要国家来买单。
  
  不可否认,也有许多很清廉的,但是腐败都不成为考核的标准,政治挂帅,所以判断一个人合格不合格,也只是从政治上判断。
  
  那时候,大家都穷,所以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奢侈。这就造成了以为那个时代没有腐败的假象。
  
  恰恰是越往上,越腐败。就连普普通通的生活用品,都要用什么工程来造,这不是用国家资源来为个人消费吗?这不算腐败,什么叫腐败,
  
  有特权的地方,哪里没有腐败?


 毛时代没有腐败,只有特权,
  划分好特权的等级之后,严格按照级别享受特权。


毛时代没有腐败?
  
  此说要么是无知,要么是无耻掩饰。毛时代照样有腐败!既是建国初期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也正说明毛时代有腐败!1973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严肃处理云南等地的建设兵团干部利用职权奸污玩弄女知青的恶性事件。这不是腐败是什么!?我下乡之后,也亲眼目睹到许多腐败现象。例如:农村一有招工、参军、推荐上大学等机会,必须得给有关当权者请客送礼。因为当时中国贫穷落后,农村更是穷得要命,送礼也是低档次。我记得有些人送礼就是两包白糖,两瓶酒,或者扯一块布等等,甚至送些油条油饼,请客也是在家里炒几个菜。可那就是贫穷年代的腐败水平,你不能说那不是腐败!有些干部利用机会趁机要挟奸污女青年,那不是腐败是什么?有人说,毛本人不腐败。真是如此吗?毛要某省大员给他搭个草蓬,导致全国各地兴起了给毛建行宫的热潮,难道不是腐败?!毛的侄子何才何德何能?凭什么就能当上只有上将才能担任的沈阳军区政委犹如东北太上皇?难道不是腐败?!毛的稿费达数千万,毛是新中国第一个百万富翁,在取消了所有文人、作家的稿费之后,凭什么还给毛一人开稿费?难道不是腐败?!八亿人民只有八部样板戏可看,毛的老婆江青却能从国外进口大量电影供自己欣赏,难道不是腐败?!毛奸污玩弄女青年的丑事纷纷扬扬欲盖弥彰,难道不是腐败?!

毛时代有腐败,现在照样有腐败,并且腐败愈演愈烈,这是不争的事实 。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正是那个韶山来的当年许诺要建立民主国家的大救星,变成了山呼万岁的皇帝。从而没能走出李自成怪圈。这也许就是今日腐败根源。


反腐败基本失败
  
  中国目前的反腐败措施不仅不能治本,也还达不到治标的程度。刘青山张子善的先例对中国人的影响太深了,但是,“杀一儆百”从来就不是廉政建设的普遍成功模式。在所有的反腐措施中,事后的法律制裁是最不起作用的一种,朱元璋“剥皮实草”够狠了,仍不能对贪官保持持久的威慑力。现在的纪委、监察、司法、检察部门均缺乏制度建设的功能,缺乏事前预防的能力,一味以抓案件、抓大案要案的方式来反腐败,全部工作就是在腐败发生之后去双规、追捕、立案、查案、审案、判案,然后号称挽回了多少多少经济损失,结果是,惩办了一个贪官,又冒出一堆贪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中纪委是最权威的反腐败机构,但其权威不是来自于宪政体制,而仅仅来自于执政党最高层政治领导人的支持。当面对具体的腐败个案时,是否能得到最高层坚定明确的一致支持往往是办案成功的关键所在。从法治的角度看,中纪委是党的附属组织,并不是适当的反腐败机构。中纪委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无边的权力、“钦差大臣”似的执法形式,用于治理新加坡香港那样的城市政府或许奏效,但它不可能成为泱泱大中国的“廉政公署”。若是面对高层的腐败,面对“权臣”、“宠臣”的腐败,它必然无能为力。
  
  而地方的纪委、行政、司法系统因受同级党政系统的辖制而丧失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比较容易被当地腐败集团所收买,所以基本上没有能力对同级党政官员的腐败行为进行约束和查处。民众和舆论一直被严格限定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范围之内,上访、检举、起诉的渠道不仅狭窄不畅,而且极度危险、代价高昂,腐败常常是政府秘密,而检举人却常常被曝光。即使有些开明的地方领导也把反腐败当成他们小圈子内部的“家务事”和“国家机密”,如果他们小圈子还没有统一口径,谁也不能去碰他的“岗位职责”和“内部机密”。民间社会中诸如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新闻业者,他们有专业方面的知识和灵敏的消息渠道,本来应该是政府反腐败最好最好的帮手,但任何一级政府事实上都把他们之中最优秀者当成麻烦制造者。
  
  中国人常见的反腐败方法有:豪言壮语式的、一阵风式的、钦差大臣式的、政治运动式的、小圈子密谋式的、权力斗争式的、挥泪斩马谡式的、杀鸡吓猴式的、自我手术式的,这些都是不成功的反腐战术。如果不把民主宪政的制度建设置于首位,不把民间社会纳入反腐败的渠道之内,抑制腐败是不会真正成功的。

 

文革当中官僚会肆无忌惮吗?右派异口同声攻击毛泽东独裁,跟真的一样。退一万步讲,文革期间就算毛独裁,也只是一人不许反,皇帝一人而己。剩下的千千万万个达官贵人,学者名流都可反,历史上人民群众有过这样规摸的民主吗?没有!西式资本主义民主是一人可反,万万千千个资本家、权贵是不能反,文革是皇帝一个,西方和现代中国是皇帝万千,那个是真民主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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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两个错误,一,文革时期不是只有皇帝一人不许反对,更不是千千万万个达官贵人都可以被打倒,谁可以被打倒,谁要被保护起来,还是要看皇帝的意思,请搞清楚了;第二,有一个皇帝和有万千个皇帝相比,恐怕还是后者稍稍好一些,因为这万千个皇帝可以互相牵制,而互相牵制的手段之一就是咨询民意,但是目前的中国大陆并没有万千个皇帝,只有一个皇帝集团。


腐败见闻于改革开放前
    
    现在好多人都说毛泽东时代没有腐败,请看从1952年起开始“三反运动”,一直到1976年毛死的24个年头,一连三十几个政治运动、经济运动,没有那哪次运动没有反腐败的内容。如果说毛时代没有多少腐败,那为什么又连年运动里的反腐败事情不断呢?这里且举一个例子,看毛时代的腐败案大不大,严重不严重:
    
    湖南省常宁县自1952年“三反”后,由于县里主持这些运动的领导成员只反他人,自己没有受制约,因而他们的权力更扩大了。就在“三反运动”不久的
     “1963年春,揭露了常宁县委主要的严重问题,五个正副书记,四个乱搞女人,副书记兼县长张宗光腐烂透顶,张自1957年以来,利用职权,强奸、调戏妇女69人,王、张、何三个书记,同与一名女干部(笔者:县委办公室主任)长期通奸、安插亲信、包庇坏人;
    1961年张宗光派人去广州非法套购黑市手表,削价卖给科局以上干部,套购工业用布27万余尺,克扣私分民用生、婚、丧等专用布票3.2万余尺;(摘者按:当时每人全年仅有3尺遮羞的布票。)互相包庇、同流合污。为了纯洁党组织、维护党纪国法,挽回影响。对张宗光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另三名撤职降薪,一人病故,不再处理。改组原县委,自外地调进6名重组县委。事件中央通报全国。”
    张宗光见女色就要,加以那个阶级斗争年代,莫说一般干部不敢飞蛾扑火,就是常委班子里,也无人敢闯红灯。这边批斗运动整坏人,那边整人者的张县长却在暗室抱女人打电话指挥批斗会。带着情妇进省开会,局长为之站岗放哨。这案成为“三面红旗”时期常宁上北京闻名全国三大新闻之一。(另两件是高寒山区的黄洞亩产稻谷8万斤,松柏铁厂小高炉利用系数21。25)
    四清运动里的奇怪故事说不完,且举一例:一天清早,通信员推开一个副书记的门进去打扫,突然发现该副书记正和办公室主任睡在一张床上,马上退了出来。该书记为了杀人灭口,竟然诬陷这个通信员有精神病逮叫公安局捕起来了。
    常宁这椿丑闻,中央、省委对当前阶级斗争形势认为非常严重,决心用五、六年时间,将城乡“社会主义教育”搞彻底。
    还是用运动方式搞,还是用人治,行吗?


“毛时代就没有腐败现象。果真吗?果真吗?天哪,你能想象那个时代的报纸会时常披露官员腐败的消息?你真的相信在没有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的大公无私的神话?事实是,并非没有腐败,而是我们知道的太少。尽管如此,我们完全可以运用最简单也最实用的不完全归纳法得出结论。在几千万人成为饿殍的时代,谁能够保证自己仍然生活丰裕?是官员,是大队书记,是食堂管理员。在大量知青下乡回城的生死轮回中,谁是直接的受益者?是知青办主任,是一切手握权柄的有能力予或夺的官员。多少知青在为回城的努力中,牺牲了自己的金钱、贞操、健康。这是一代人永难遗忘的梦魇,永难平复的伤痕。(关于知青下乡的是与非,拟后文或另文探讨)王朔的小说中有一个细节,说有一段山东快书,是一个大队书记对一个想要入党的女积极分子说的:“当里格当,当里格当,你要不让我入你那个裆,我就不让你入我这个党。”话糙理不糙,这样的故事难道我们听的还少吗?刘少奇被打倒,我们听说王光美用牛奶洗澡,我们气愤过;林彪折戟沉沙,我们听说林彪拥有供自己享用的豪华别墅,邱会作家的地板是玻璃钢做的,下面有金鱼池与外面的活水相连,我们气愤过;“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我们知道了江青一律使用进口化妆品(那个时代谁有能力使用进口化妆品,谁敢使用进口化妆品?)在房间里看美国电影《出水芙蓉》,我们气愤过。既而渐渐的又知道了所谓林立果选妃,知道了第一夫人的面首,知道了我们曾经无比敬爱的人的后宫佳丽……如此等等,难道你还以为我们应该痛恨的仅仅是有限的几个人?使用最简单的归纳法还还能得出结论?由此可见,今日的腐败,正是昨日种下的祸根。 ”

 

 

张宏志的《还清白于毛泽东》。
  
  文革初期,打倒的干部就是大跃进时期的官僚主义者。
  
  关于“没有腐败”的看法:
  
  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会有腐败,为什么,腐败主要根源在于人的劣根性,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法律,也不可能存在具有绝对约束力的道德,人的劣根性也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所以,一点腐败都没有,这是一种完美的境界,但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
  
  老百姓所说的毛泽东时代“没有腐败”也只是相对概念,其实,我们在描述事实情况时一般用的都是相对概念,而不是绝对概念,即,相对于现在,毛泽东时代的腐败可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分析问题,不能脱离开当时的环境,中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怎么可能一下子全部消除腐败了呢?你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建立起一种法制来非常有效的约束腐败,但毛泽东当时毕竟做过这样的尝试,其中有法制、有党纪、有人治(由于当时共产党总体清廉,所以人治也有其适应的环境),在清除腐败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往前进,起码不能有太大的退步,可结果如何,毛泽东去世之后,腐败愈演愈烈,以致难以收拾。
  
  毛泽东时代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群众有游行、罢工的权利,有大鸣、大放的权利,这是上了宪法的,可邓小平上台之后,统统取消,你说,是毛泽东时代独裁呢,还是在他之后的时代独裁呢?如果说毛泽东独裁,那也是个人独裁,而且这种独裁是被老百姓拥护的,如果老百姓不拥护,也不会有那席卷全国的文化大革命,这就是领袖的力量,这其实不能用简单的独裁来形容,因为毛泽东当时就是人民的代表,人民已经赋予了他的这种权利,如果投票来决定,毛泽东的意见,全国肯定是会高票通过的。那么在毛泽东之后呢,是个人独裁加上集体独裁,集体独裁比个人独裁更具有压迫力。
  
  毛泽东时代群众可以斗干部,请问,现在可以吗?当然,当时的批斗,如果按现在来看,有些侵犯人权,而且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干部就要上台交代问题,交代不清楚不行,这看起来的确有点对人权不尊重,可按法律术语来讲,这叫做“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被告需自行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调查成本太高。现在的美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制度,穷人告富人,很多情况不需承担法律费用,也不需有多么详细的证据,清白由富人自己证明,所以,在美国,一些操控股市,泄露股市秘密的,可以轻易的被打倒,就连美国著名歌星迈克·杰克逊都可以被轻易告倒,可在中国行吗?那些操控股市的,有几个被告倒的,再者说穷人也告不了啊。社会主义国家,却是保护富人以及利益集团的国家,而经常被批判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却有着很强大的约束富人等利益集团的法律和制度,岂不怪哉?
  
  所以说,从某个角度来分析,文化大革命有点“墙内开花墙外香”(其实,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在世界上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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