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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分开报税坏处多 (林修荣)

(2008-01-25 17:04:50) 下一个

夫妇报税时用的身份只有三个选择:已婚共同报税,已婚分开报税,与及「一家之主」。
用「一家之主」(HEAD OF HOUSEHOLD )属于特殊情况,有两个主要条件,第一,家
中要有属于「受抚养人」(DEPENDENT)的孩子,第二,夫妇在过去一年下半年完全没
有住在一起。

有些夫妇因著各种原因,而选择分开报税方法,其实未必有利。因为用此种报税方
法,是有相当多限制。首先,夫妇当中一人如采用逐项扣税(Itemized Deductions),
另一个亦必须用逐项扣税,而不能用标准扣税,更不能享受学生贷款利息扣税、低
收入抵税额(EIC)、教育抵税额、以及子女及受抚养人抵税额等税务优惠。

在退休储蓄帐户方面,夫妇分开报税,是不能将普通IRA转为Roth IRA。此外,每年
要把资金存入IRA或Roth IRA户口,也会受到相当多限制,年收入超过一万美元,已
经不能存足四千美元,除非夫妇全年都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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