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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2年08月3日

(2012-08-03 07:25:17) 下一个
 陈碧波的住房,因水泥厂窑炉爆破而被损坏。由于水泥厂已倒闭,由市国资委负责清算, 因此,理当由爆破公司和市国资委负责赔偿。两年过去,陈碧玻波多次找相关单位,都没有结果。无奈,他抱着侥幸心理给徐守盛省长写信,竟然获得徐省长的批 示。市、区政府重视了,支持陈碧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政府还出面指定单位对老陈受损房屋作鉴定。六月中旬,南湖法庭受理此案,原定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开庭, 因被告的原因而推迟。被告对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房屋损坏鉴定证据有异议。陈碧波说:我出示的鉴定意见,鉴定単位是由政府指定的,并不是由我找的。被告还向法院提出:陈碧波是老上访户,法院怎么准许他同我们打官司?
对此,法庭庭长罗颂利说:陈碧波是老上访户,他是依法维权,我们支持他。再说,他上访与这个案子是两码事!
今天上午8点多钟,陈碧波来电话。他说:法官态度明朗,支持我。只是国资委赖皮,居然说,国资委是政府部门,怎么起诉政府?
陈碧波说:真是笑话,政府部门有过失,怎么不能起诉?都什么年代了?还讲这种话,素质真差劲。对这个案子,我很有信心,只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官司肯定会赢,怎么赔偿就不知道了。
我说:关键在赔偿。涉及到政府部门,如果有领导出面干涉,法院也没办法。现在的执法环境就这样。不要太乐观。
陈:反正我是铁了心!
我:你铁心有什么用?!又上访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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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对毛泽东也许丑化有点过头,但批判差得远
和秦始皇一样,毛泽东永远是一个“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历史人物。
毛泽东集天才与愚蠢、智慧与阴谋、功勋与罪恶、天使与魔鬼、伟大与渺小于一身,生时创造历史,死后评说迥然。因而对毛泽东的歌颂、批判或恨之入骨者的谩骂与丑化,都是用不着大惊小怪的现象。
《环球时报》7月18日发表摩罗先生的《批判毛泽东,一些人有点过头了》就是歌颂有余、批判不足的文章。
摩罗先生在转述哈佛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托尼.赛奇的“中国人对毛泽东的肆意丑化已经超越了一个民族应有的理智界限”的话后发表感慨:“这句判断着实让人深思。这些年,中国舆论不断多元化,但有些话,比如对毛泽东的一些批判的确是过头了。”
摩罗先生是研究员,应该治学严谨。试问摩罗先生,怎么赛奇的“丑化”到了你的笔下就变成了“批判”?难道丑化与批判没有区别,属同义词?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丑化:把本来不丑的事物弄成丑的或形容成丑的;批判: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可见,丑化与批判两词的区别大相径庭。
摩罗先生也许忙于高深学问,对人之初之类的词汇解释就无暇顾及,但要写文章又赚点稿费,印出的文字就不能出洋相。告诉摩罗先生一个我屡试不爽的诀窍,就是弄不明白或把握不足的地方随时翻词典。
对于当下对毛泽东的评判,我是赞成赛奇先生的肆意丑化超越了理智界限的观点,但坚决不赞成摩罗先生的批判过头了意见。
谩骂、丑化不是批判,是泄愤。这种泄愤只能获得一时情感宣泄的快感,而得不到深刻的理性认识。我曾经在网上见过一张塑造毛泽东下跪的照片,惨不忍睹,太丑化了。网上还有骂人的话,粗鄙且脏兮兮的,不堪入耳。
也 许这种谩骂、丑化是对毛泽东批判不足的一种惩罚。从全局上说,对毛泽东的批判不是摩罗先生说的过头了,而是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更不尖锐。这也难怪,批毛 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批党。因而有人担心,批毛批得体无完肤之时,就是党完蛋之日。实际上,毛泽东与党有联系也有区别。否则,何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代替以阶级 斗争为纲?
总体上说,毛泽东立国有功,建国有罪。1949年以后的毛泽东,肆无忌惮地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变成说一不二的皇帝,盲目地搞一边倒、不 断革命、跑步进入社会主义,使经济到了崩溃边缘,人民饥寒交迫、恐惧度日,在没有战争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年代,斗死、逼死、饿死数千万人。就是这样 一个要接受历史法庭审判的人,就是这样一个要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人,却仍然保存其遗体供人瞻仰,以他名字命名的思想仍然写入党章,对他的批判仍然停留 在错误而没有上升到罪恶的程度。
所以,对毛泽东的批判不是过头了,而是远远不够。何时对毛泽东的批判到了位,何时我们党的思想才正本清源、规范科学,何时中国才有宪政,何时中国人才有正儿八经的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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