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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3月23日

(2011-03-27 03:44:13) 下一个
前两天,米老给我留言:找陈碧波,联系不上,是否又去北京了?
近两天,谭先生找陈碧波也是联系不上。
 我几次打老陈手机,不是用戸忙就是用户已关机。这是怎么回事呢?莫非病了?或是有其他意外?令人悬心。
我同谭先生商定到老陈家看看。上午10点半,我们驱车去南津港。陈碧波住在水泥厂附近的“农村”,我曾去过他家,可今天怎么也记不清楚了,转了好几圈,问了七、八个人,花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陈碧波。
老陈说:手机有故障,外面电话打不进。又说:办事处领导很关心我,安排我扫马路,每个月600元钱。我是刚扫完马路回家。
陈碧波还告诉我们:昨天上午,去了市政法委和市信访办,向他们报告:我准备四月上旬去北京。领导都表态了,支持我依法上访。只要求我不去天安门,不去中南海。
当谈到这次上访要达到什么目的时,老陈说,我上访只讲过程,不讲目的。目的不是我能说了算的。不过,我这次要给最高人民法院赠送一面锦旗。
陈碧波边说边从卧室找出锦旗。
我问:你怎么把锦旗交给最高法院?你一出示锦旗,马上就会被收缴,法警会把你捉起来……
陈碧波笑着说:这个,我有考虑。上访18年,已经129次了,对付他们,我还是有经验的。
我:别被流氓打伤了。
陈:那我不怕。不就是一条命么。
我:拼命不值。他们就是希望你死……制造陷阱让你死,切莫上当。谨慎为上。保护好自己是第一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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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超群   

联邦制是解决中央与地方矛盾的一种方法
---七评吴委员长的声明
 “不搞联邦制”,是吴委员长“五不搞”声明中的第四个不搞。
关于联邦制的问题,我曾经在德国学者批判刘□□08宪章的文章有明确表述。不想多说了(见2010年12月31日《巴陵鬼话》)
中央与地方,大民族与小民族之间有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是个现实的客观存在,为了保持国家统一,用联邦制解决国家与地方、大民族与小民族之间的问题,是诸多办法中的一个办法。
联邦制是一种治国的方法,不涉及国家分裂。吴委员长为什么这样神经紧张兮兮?
联邦制不仅在美国、俄国、印度这样的大国推行,即使象瑞士这样小不点的国家也在搞,我们现在的香港、澳门也是不是联邦制的联邦。谁说它们不是统一在中国的版图之内?所以,联邦制不是洪水猛兽。
我预计,台湾最终统一采用联邦制有极大可能性。吴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为今后统一台湾设置了障碍,为子孙后代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出了难题。

附录: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晴
▲上午10点钟,张超群来电,告诉我他写的文章。
联邦制也是一种思路
德国学者批判刘xiaobo“08…宪…章”在“颠覆纲领”的总帽子下,又带了三顶大帽子:今天说的是第一顶即“通过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放弃中央极权的传统”。
国家结构形式分两种:一种是单一制,如日本、韩国;另一种是联邦制,如印度、俄罗斯、美国等。孰优孰劣,不可一概而论。总的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刘xiaobo提出中国建联邦制的设想,也许是基于现势:中央权大,地方权小;中央富,地方穷;上级好,地方差。故有“跑部钱进”一说。君不见,每年审计中央有关部委,挪用地方资金盖房子,买车子,发奖金,动辄几千万、上亿,且屡审屡犯。
      德国学者说,刘xiaobo“宣扬联邦制就是破坏大一统的传统,会导致领土分崩”。这是耸人听闻之说。联邦制在于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适当削弱中央权力,扩大地方权力。但军权和外交权集中在中央。所以,还是大统一。不一定存在领土分崩。美国建国200多年,一直搞联邦制,除短暂的独立外,一个统一的美国屹立于世界。印度民族多,种姓杂,宗教派别纷争,但它的联邦制搞了数十年,还是一个统一的印度。搞了联邦制,有人闹独,中央可以出兵,如美国的南北战争,俄罗斯对车臣。
至于现在中国的香港,澳门地方政府,我看就有点似于美国的联邦州,且法律与审判的独立性比美国的州还大。因为,美国的中央联邦法院设到了各个州。大陆的法院却不能把腿伸到香港、澳门。如此的政治设计,并没有破坏中国大一统的传统,也未导致领土分崩。
我声明:我不赞成联邦制。我赞成各省自治。自治的权限低于现在的香港、澳门,高于现在西藏等五个自治区。至于今后大陆与台湾关系的处理,我赞成用联邦制的办法,不赞成连战先生提出的邦联制。
   
▲记录完上面文章后,我对张超群说:对联邦制问题,我没有研究。今年年初,我看了胡绩伟、李普等几名老干部的联名文章,题目是《为刘xiaobo鸣不平》。
他们的文章说,刘xiaobo的判决书主要提出的罪证是他提出“联邦共和国”的口号,但是,“联邦共和国”是早在中共二大就提出来,七大党章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人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篇文章说,建国60年后,北京法官却把为共产党赢得政权的口号当成了给刘xiaobo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法官违反宪法,不懂中共党史,是非不分,知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党的形象,很难证明中国是法治国家。
张超群说:这文章我还不知道。胡绩伟都90多岁了吧,这些老同志熟悉党史。讲的非常好。北京法官闹笑话了,真是胡来!
我:北京法官是根据上面指标办案的。他们不一定是不懂中共党史。就是知道“联邦共和国”是写入中共七大党章这个历史,也要对刘xiaobo判刑……现在是人治……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只是一不小心就自食其言了,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也许不痛,却让世人耻笑。不过,也不足为奇:党就这么个玩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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