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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己作主自己负责

(2008-10-31 15:51:56) 下一个

施化

昨天写了一篇关于崇尚自由的帖子,从读者反映来看,一些人对什么是自由不甚了了。本欲观的评论对我有启发,因此这里再多说几句,解释什么是自由。

自由的英文原意有解放,也就是摆脱束缚的意思。那么在中文里是不是指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呢?是有一点这个成分,所以很多人因此担心自由,害怕自由。在这里,有必要先把自由的定义确认了,然后大家才能形成共识。

热爱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社会人的自由必须是一种公认的,公众能够接受的自由。所以,反复思考以后,我觉得把自由限定为“自己作主自己负责”比较合适,既体现了自由的全部意义,又防止错误理解和滥用自由。

和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者的责任。自由是个人权利的放大,所以也是责任的放大。当一种和责任相符的自由扩大以后,不但个人有了宽阔的的活动空间,社会上负责任的人也相应增多。这对个体或群体都是有益的。

杨佳上海杀警,尽管现在还是一个扑溯迷离的悬案,但是他用一把尖刀捅破了和谐社会的庄严面纱,让人们赤裸裸地看到上海的所谓司法,只不过是糟蹋人糊弄人的玩意。如果杨佳的确杀了人,他事前就应当准备好承担后果。自己作主,自己负责。用死来抗议一个不公正的制度,他认为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与有些人死得不明不白窝窝囊囊,更多的人生不如死相比,我还是尊重杨佳的选择。冤死干警的家属应该把疑问投向制度。

中国现在很畅行的集体领导,几乎等于集体不负责,同时极大地限制了个人的活动空间。这是很典型的自由贫血的表现。需要作出的正确决定无人敢作。作出的决定模棱两可,无人执行。出了问题只有替罪羊负责,丝毫也不动体制的弊端。不论山西矿山的事故还是河北毒奶粉的暴露,都充分说明这种领导体制的缺陷。一个大家都把头发剃光,抓不住小辫子的集体领导,是最无用最糟糕的领导。好的领导应该有鲜明的个人风格,敢于突破禁区,敢于个人负责。

所谓的公民社会,实际上也就是各人各尽其能,自由发挥,同时也充分负责的社会。这些责包括道义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有人嘲讽民主选举,选出一个无能或腐败的领导人,比如台湾的陈水扁。可是毕竟台湾人有权利选择,从前一次失败的选择中学会下一次更好的选择。选错了自己负责任,承担损失,逼着自己学乖,这很好。一个没有个人自由的社会,也是一个没有个人发挥的社会,和一个没有个人负责的社会。这种社会特征是,没有生气,没有创意,平庸而腐烂。提倡自由,则是治疗这种社会的良药。

是时候了,提倡自由,提倡真正的也就是负责任的自由。

附本欲观的评论:

本欲观的评论
September 19th, 2008 at 12:50 am

我是一个不择不扣的自由主义分子,崇尚自由,自主。

如果给我三个选项“专制”,“民主”,“自主”,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主”。反对“专制”和“民主”,,,

现在我之所以支持民主,那是因为比起专制,民主里含有自主的成分。

因为追求平等,公平,童叟无欺,所以我不得不同意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主”的权利。

一个人人都有“自主”权利的社会,其实就是民主社会。这是我梦想的中国社会蓝图,,

国民个体自主权利的增长,比起国家利益,政府利益的增长,有无需辩驳的正当性。
 
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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