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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味被秘密处死的真实经过 -- zt

(2007-02-11 14:03:03) 下一个

王实味被秘密处死的真实经过


事情要从胡宗南进攻延安说起,若不是这一战事,或许王实味此后的人生是另一番样子了,1947年3月,蒋介石集中兵力对山东和陕北实施重点进攻。在西北,国民党军队集中34个旅共25万人,准备入侵陕甘宁解放区,攻占延安,摧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的指挥中枢。而当时陕北,解放军只有4个野战旅,约1,7万人,加上3个地方旅,在敌我兵力对比上。处于绝对劣势。

13日,由胡宗南指挥的15个旅14万人自洛川、宜川之线北犯,直取延安。人民解放军顽强抗击,在给敌人以重创、完成掩护任务之后,于19日撤离延安。

而在此两天以前,即3月17日,王实味随中央机关也一起撤离延安。已被关押了4年的王实味,是由二名中央社会部工作人员押送的,在路上,王实味不时发脾气,说自己"不是托匪,不是特务","是上了某某人的当。"两位押送人员立即喝令他"不要发谬论",'"不要挑拨"。两个星期后,原在延安中央社会部审讯过王实味的凌云(解放后,曾任国家安全部部长)在临县到兴且的交界地碰到一个人踯躅独行的王实昧,王实味说自己是与社会部干部一同撤退的,因为走得慢,所以掉了队。

4月16日,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设在兴县城郊晋绥公安总局的一个看守所。从延安到兴县这段路,他们走了将近一个月。到看守所后,那两位对王实味撤退途中表现不满的青年押送人员交代说:王是中央社会部的犯人,因延鯃鮳?w安撤退,送到你们这里来关押。随后留下两份材料就走了。一份材料是关于王实味在行军途中的表现,一份材料是1946年对王实味问题的甄别材料,这份材料是由康生指定做出的,结论认为王实味是"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

王实味并不知道自己被送到了什么地方,晚上在收押登记时,王实昧对工作人员说:"我是犯了错误的,我犯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上的二、五两条,即不能拥护真理和容忍、委屈求全,故改名王二五。我决不是托派。"他还说向记者谈话承认自己是托派是"自我牺牲,是被迫的"。当工作人员告诉他这里是看守所时,王实昧则说:"我过去在枣园工作及休养时,因有些人说些刺激我的话,因此使我精神不健康,身体也不好,希望这里在环境上不要刺激我,在生活上能够体贴我。"他还说;"我在延安,中组部给我送保健费时还称我同志,只是因为在此次行军途中发脾气,才受处分。"

王实味的这些话显然与两名押送人员的交代及留下的材料上的口径不一致。对于中央社会部寄押在此的"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晋绥公安总局当然格外重视,他们对王实味实行单押、严锁,指定一个看守执行专管,不准见入,不准出门。而王实味仍不断发议论,他说:"来这里也好,很安静,好好的休养一下",并说他的问题顶多半月至一月就可解决,要求晒太阳,吃鸡子。

看守所工作人员根据王实味的情况曾两次找他谈话,要他好好改造,不要翻案。谈话后'王实昧又承认自己"托派问题"与"反革命活动",并将详情写下材料,同时还给甘露、谭政文、张稼夫写信承认他的问题,说明没有精神病,要求以后分别中宣部或报社做翻译工作。

就这样,王实味被关押在晋绥公安总局看守所,转眼近两月约时间过去了。

不久,国民党军队进一步进逼,其飞机不仅轰炸了陕甘宁与晋绥根据地的交通要道黄河渡口,也轰炸了作为晋绥根据地中心的兴县地区。在6月12日的一次轰炸中,王实味所在的看守所也被炸。由于看守所准备转移,为此,晋绥公安总局子6月13日向中央社会部写了一份报告。请示对中社部寄押在这里的犯人王实味应如何处理。这份写给中社部"康、李部长"(按:康、李部长,即指时任中央社会部正剧部长的康生、李克农)的报告,在根据中社部押送人员前此的交代及留下的两份材料叙述了王实味的"罪状"及其在行军中的表现之后,请示道:"我处审讯科昨日被蒋机轰炸,急于搬家,对王实味究竞应如何处理,望速来信告知!"

报告被紧急地送至距兴县60里路的临县。延安撤退后,中社部一直驻这里,在此之前,康生为搞土改试点也来到这里。报告很快被批回来了,指示就地将王实味秘密处死。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据此指示,于7月1日夜执行,将王实昧砍杀后置于一枯井掩埋。

第二天,即7月2日,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将执行情况向总局作了汇报,总局又将执行情况向中社部作了报告。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报告的最后一段(前边为叙述王实味的"罪状"及在行军中表现。根据均为中社部前此带来的两份材料)说:"6月,经中社部原李部长批准处死后,于7月1日夜在兴县将该犯秘密处死。"晋绥公安总局的报告只是审讯科报告的简化,其最后一段为:"根据王实味的罪恶及表现,实属无法改造,故请示处决,批准后,我们于昨夜在兴县将王秘密处死。"

这里事实很清楚,由于敌机轰炸,看守所准备拨家,这一客观情况是导致王实味被秘密处死的外在原因,而中央社会部康生、李克农的批示则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王实味问题发出过指示、要求对王实味不能擅自处理。

自陕甘宁保卫战开始,毛泽东一直辗转行进在陕北各个地区边指导战局,边考察工作,了解民情,别人多次要他东渡黄河,他都不肯。1948年春天,由于全国形势发展的需要,他东渡黄河,来到晋绥地区,先是到当时中央后委所在地临县三交镇。据有关人士回亿,毛泽东正是在这里第一次听到王实味已被秘密处死的消息?他当即表示不满,要人再赔他一个王实味来。

3月25日,毛泽东由临县到达兴县,于4月4日离开兴县去河北。据有关人士回忆,毛泽东在此间又谈及王实味被处死问题。

1948年4月4日,毛泽东一路辗转,最后到达河北省平山县的西柏坡村。9月8日,他在这里主持召开了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开会前一周,即1948年8月31日,李克农就王实味问题向中央写了一份检讨报告(此时康生已调任,李克农任中央社会部部长),内容称:(关于王实味处死的事)"我应负主要责任。当时我距中央仅一河之隔,且有电台与中央联系,这样杀人大事,尤以负保卫工作主要责任者,事先既未请示,事后也末报告,只借口军事紧急情况及强调王实味由延安撤退到兴县时的反动言行,不顾党的政策擅自批准晋绥公安总局的请求,将王秘密处死,这充分表现我无组织无纪律,图省事,伯麻烦,自以为是,表现自己的错误……"

毛泽东在9月1日的批示中说:"有所声明即够,不必议处。"并请书记处有关同志阅圈。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以及邓小平、彭真、饶漱石、聂荣臻、贺龙等都在报告上圈阅。

李克农的报告上引人注意的一点是,他强调了杀人他应负的是"主要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因为在批准处死王实昧时并非他一人作主,而还有当时的顶头上司康生部长。

1962年,毛泽东在中央扩大会议上两次提到王实味被杀事,他说王实昧属可杀可不杀,是保安部门未经批准杀掉的。指出对于这件事:"我们总是提出批评,认为不应当杀。"不久,郁郁于心的李克农即在一天工作很晚后,突发脑溢血淬死。

对于秘密处死王实味,解放后平步青云,最终成为党内大奸的大野心家、大阴谋家,继续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的康生则心安理得、不置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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