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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美国风·文教闲话之一》(24)

(2007-04-25 18:02:24) 下一个

   

            美国实行十三年义务教育,幼儿园一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幼儿园往往附设在小学之内,其实已是小学所一部份,只是还保留幼儿园的名字而已。中学有初中高中之分,但年级的称谓却不是从初一到高三,而是从七年级到十二年级。美国的中小学教育情形如何? 有人说只消看两项统计数字就够了。数字之一,不敢上学的学生日平均一十六万。数字之二,带枪上学的学生日平均一十三万。对数字够不敏感的人,也许更乐于看ABC电视网的新闻杂志节目“最佳时间”(Prime Time) 对科罗拉多州某市区的一所中学作的一次专题报导。这份专题报导内容颇为充实,恕不能在此一一复述。

姑举其中两个片段以见一斑。片段之一,校门口校警林立,如临大敌,手持雷达探测器的校警挨个将学生周身上下检查。摄影镜头从大门移向一个窗口,一名男生正匆匆往窗里塞一个纸包,另一名男生从内接应。纸里包的是什么? 无从得知。但既是不能走大门,想必是通不过雷达探测器检查的物品,非刀即枪。在此以前在其他电视新闻节目中看到过纽约市某中学校大门口的情形,大体雷同,不同之处是纽约市的那所学校除有校警把关之外,还敷设有铁丝网,俨然像一座监狱。这里倒还没有那么恐怖。片段之二,教室内两三个男生传递篮球,三四个女生交头接耳,其余拳打脚踢,搂搂抱抱,喝水抽烟,谈天说地,挤眉弄眼,发呆打盹者不一而足,唯独没有正襟危坐,读书写字的。老师在堂上的交椅中高翘二郎腿,闭目养神,眼不见为净。较之文化大革命中复课闹革命时教室内的混乱与不成体统,有过之无不及。

            学校的情形既然不堪以至于斯,十六万学生逃学委实情有可原。就理论而言,逃学在美国是犯法的,法律责任由家长承当。就实际而言,家长因子女逃学而吃官司的事例并不多见,可能是因为认真负责到把逃学学生家长一一告上法院的学校为数甚少。既是说并不多见,则并非根本不存在。某地某女学生多次逃学,校方报告法院,法官将逃学学生之母传上法庭,责以不教之过。其母说女儿身上自有腿,女儿往哪儿跑,实在管不着,别说女儿不上学莫奈何,女儿常常不归家,也无办法。法官于是勒令用一条锁链把母女双双锁在一起,锁匙由母亲掌握,除去上厕所、洗澡、睡觉,不得开锁。换言之,母女得锁在一起双双一同出入教室。被唤上法庭,锁以锁链的为什么不是父亲? 新闻报导只字未提。小时候读过章太炎先生改编的《三字经》,其中有“养不教,父之过”之说。责父而不责母,当是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在作怪。据说美国的传统视子女的教育为女流之末事,大男子汉不屑为之。这位法官责母而不责父,未知是否中毒于如此这般的美国传统?

这位法官的判决不可不谓新裁别出,但显然不足以为法。别的不说,试问如果其母有工作,将作如何处理?更进一步说,如果逃学的学生有父而无母,而其父又恰恰身为当今之总统,难道也要总统天天锁上锁链上学校不成? 虽然不足法,倒是不失为一场笑剧。下面要提到的另一个例子却难免不令人掉泪。逃学的也是个女生,有母无父,母亲是超级市场的售货员。每逢女儿逃学,法官就以管教不严的罪名判其母入狱若干天。蹲在监狱里不仅更加无法督促其女上学,而且因为丢了饭碗,使其本来就穷困的生活更加苦不堪言。同样的犯法,判决可以如此不同,于此也可见美国法制远非健全之一斑。此为题外之话,恕不在此深谈。两位法官都可以说在执行义务教育法上不遗余力,问题在于如此执法,究竟对于教育有何意义可言? 西方有谚曰:“仅一人之力可引马至于水,虽十人之力不可强饮之。”(One man may lead the horse to the waterbut ten cannot make him drink.) 能强行将学生押往学校,并不等于能强迫学生“学而时习之”。

有位朋友说,法官绝不会天真到缺乏如此浅陋的常识,只是如我之辈天真地以为强迫青少年上学校的目的在于教育,其实是在于社会治安。换言之,学校不过是减少青少年上街为非作歹的时间的临时托管所。前不久,电视上报导一件好人好事。说的是某地一个黑人利用学校场地义务组织夜晚篮球陪训班。被歌颂的好人以及记者异口同声,将此举的功劳说成是减少了青少年上街为非作歹的机会。由此可见持类似意见者,大有人在。

            如果美国的中小学大都如“最佳时间”所采访那一所,那么,把美国的中小学说成是为减少犯罪而设的临时托管所倒也不能说是诬蔑。不过,事实上这样的学校只代表市区的公立学校,私立和郊区的公立学校的情况迥然不同,而美国的城市人口除纽约、芝加哥等大都市外,大都分布在郊区,所以,上“临时托管所”的中小学生大约不足中小学生总数的一半。市区内的公立学校不曾涉足,据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大都屋舍破败,设备残缺,环境萧条。身历其境的郊区公立学校则不下十余所,其中一两所几乎是每周必去两三次,因为家有两千金双双参加业余游泳训练班(大致相当于中国的业余体校),其日常训练和比赛都使用公立中学的室内游泳池。

学生平日上下学有校车接送,像游泳这类的课外活动,则须劳驾父母开车自行接送。身既为父母之一半,是以少不得要往学校跑。凡我所去过的郊区公立学校,一概室外草木如茵似锦,室内冷暖二气俱全。地上的铺设非地毯即瓷砖,墙上的涂抹非墙纸即油漆。即使是小学,也有颇具规模的图书馆,电子计算机室和供篮球、排球、体操等用的多功能体育馆。高中更有室内游泳池、室外网球场、足球场、棒球场、橄榄球场以及接近专业标准的田径场地和跑道。

同为公立学校,为何在市区者同在郊区者的物质条件相去如此之远? 一言以蔽之,在于贫富的隔离。公立中小学的经费有相当一部份来自学区所在地的财产税和教育税。学区是中国所没有的一种教育行政区划,市区的学区往往同市区的范围相吻合,郊外的学区则往往跨越多所小型市镇和县属地段。美国的富有及中产阶级之家大都居镇、居县、而不居城,所以郊区的财产税收往往可观。城里的居民大都属于穷困户,不拥有财产,因而城区的财产税收经常是微不足道。教育税是一项特别的税收,征多征寡由学区居民投票决定。美国的家庭收入基本上同家庭的教育程度成正比。换言之,教育程度高的也大都居镇、居县、而不居城。一般来说,教育程度愈高者,愈重视教育,也愈倾向同意征收教育税。反之,教育程度愈低者,愈不重视教育,也愈倾向不肮意征收教育税。这两项因素加在一起,遂使郊区学区远较市区学校经费充足。中国有上行下效之说,放之美国亦然。大凡做父母的重视教育,做子女的也会有志于学。一般来说,在郊区的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大都循规蹈矩,安分上课,同“最佳时间”所报导的情形判若天渊。

            美国的家庭收入不仅基本上同家庭教育程度成正比,也基本上同种族构成一定的关系:白人家庭收入最高,其次为亚洲人,再其次为拉丁美洲人,最下为祖籍非洲的黑人。据一份研究报告的调查,亚洲人的收入同白人极为接近,大约相当于白人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使亚洲人的收入低于白人的主要原因在于菲律宾裔的收入只有白人的百分之七十,如果仅比较华裔和日裔,则无差别可言。如果不按教育程度分类统计,则日裔的收入略低于白人,而华裔的收入反而稍高于白人。这是因为美国的华裔业已取代犹太人,成为美国教育程度最高的民族,大都凭借高等学历进入高薪阶层。亚洲人在美国所占比例微不足道,拉丁美洲人移居美国者日益增多,有超越黑人,成为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之势,不过,毕竟是将来之事。就历史和目前而言,黑人既是为数最多的非白人种,也是收入最低的人种。因此,美国贫富的隔离又同时表现为黑白之间的种族隔离。

至于黑白的种族隔离为什么表现为黑居城白居郊的格局,那还得从一桩有关教育的公案谈起。一九五四年以前,美国普遍实行黑白隔离的教育制度。这种制度的合法性基于一八九六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佩雷斯对傅克荪”案的裁决。裁决声称种族隔离的措施并不一定意味着种族歧视。当时持不同意见的最高法院法官哈兰就指出这种说法不过是欺人之谈。然而,这欺人之谈却足以使黑人在所谓与白人平等之后仍不得与白人同校就读的制度维持了半个世纪之久。一九五四年堪萨斯州首府托陪卡市黑女童琳妲·布郎申请就读该市一所公立白人小学,遭到拒绝之后控告托陪卡市教育局实行种族歧视的政策。这件被称之为“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这一回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打了五十年前的前辈们一个耳光,宣称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有违宪法关于平等待人的条例,必须立即停止。

美国的城市居民本来以白为主,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大量黑人拥入城市寻求就业机会,不愿意同黑人共处的白人开始逃往郊区。不过,由于存在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仍有不少白人留在城里。“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裁决终于使绝大多数当时仍然居城的白人迁居郊区,把城里原本专为白人而设的学校连同本来专为黑人而设的学校一起,统统让黑人全部占领,使城里的学校全部成为以黑人为主的学校。郊区的生活费用高,大部份黑人负担不起,不能步白人的后尘迁往郊区,从而使郊区的学校成为以白人为主的学校。“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裁决本来旨在创造黑白混融的教育环境,结果只是终止了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却并未能终止黑白种族隔离的事实。

有鉴于此,最高法院于一九七一年颁布一项美国人惯称之为“busing”的法令。“busing”亦作“bussing”,专指联邦法院有权采用校车接送部份居住在城区的黑人学生前往郊区学校就读的法令,姑名之曰“校车法”。事实上,动用校车接送学生并不始于这项法令,也并不限于这项法令。无论城郊,也无论黑白,绝大部份中小学生都靠校车接送上下学。校车法的得名颇有“名不正”之嫌。校车法颁布之初在白人中间曾引起极大的不满,以至政府不得不多次出动警察弹压白人的示威。在地方政府拒绝合作时,还得靠联邦政府出动军队,俨然像一场内战。为缓和白人的敌对情绪,一九七四年最高法院从原有的立场稍稍后退,在对“密利肯对步莱德理案”的裁决中宣称,如果郊区学校以白人为主的现像不是由非法的隔离政策造成的,则联邦法院无权强迫郊区学校接受城区的黑人学生。

事隔二十年有奇,事态却有了意外的转折。如今一般白人虽然仍不愿与黑人为邻,但对于其子女就读的学校之中夹杂几名来自城区的黑人大都持容忍态度。现在带头反对校车法的不是白人,反倒是一些黑人领袖,所据理由是,校车法隐含着认为使黑人混入白人社会就会提高黑人素质的种族歧视的观点。根据法律,郊区学区每接受一名城区学区的学生,地方政府须给予郊区学区一笔借读费。不少郊区学区行政当局舍不得丧失这笔收入,反而四出游说立法机构,唯恐终止这项法令的执行。根据哈佛大学的调查,目前学区种族隔离最为严重的五个州为纽约、加利福尼亚、密西根、伊利诺依和密西西比。其中以纽约州的情形最为糟糕,只有百分之十五的黑人学生就读以白人为主的公立中小学。

同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学区种族隔离最不严重的五个州为肯塔基、内华达、内布拉斯加、堪萨斯和俄克拉荷马。其中以肯塔基州的情形最好,黑人学生就读以白人为主的公立中小学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六。值得一提的是,恰好是在肯塔基州最大的城市路易维尔,市教育委员会中唯一的黑人委员不以校车法为然,要求重新审查校车法的价质。真是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知从何说起。小女在上小学一年级时,班上就有一名根据“校车法”从市区学区来借读的黑女童。为了能赶来远离市区的学校上学,小小年纪每日天还不亮就得起床。每逢学校有春游一类的活动,则从来不曾参加,因为缴不起区区几块钱的活动费。听小女说起这位同窗,已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提起来,仍不能不令人心酸。

            有人说学区形政当局整天忙于校车法这类政治是非,遂使美国中小学的教育质量每下愈况。这说法是否有道理,从未作过研究,不敢妄下断语。不过,美国今天的中小学教育水平即使仅以郊区的学校而论也远欠理想,倒是的而确焉。美国中小学教师大都具有大学学士学位,不少兼有教育硕士学位,学生学习质量欠佳显然不能规咎于师资水平不够高。以我的观察,其主要原因有四。

原因之一,过份强调个人或个性的价值。只闻“我因我之为我而不同凡响”(I am special because I'm me) 一类的高调,不闻“见贤而思齐焉”一类的教诲。学生无论品德优劣,能力高低,无不趾高气扬,踌躇满志,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原因之二,过份强调创造和理解,忽略记忆和练习的重要性。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加减乘除还在掰手指头,就侈谈发明创造。师生均以理解为满足,不明熟能生巧之道,家庭作业近乎无有。原因之三,重音体美而轻数理化。音乐,体育和美术的活动搞得如火如荼,数学,物理和化学的教学乏人问津。

原因之四,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女大都就读私立学校,如何提高公立学校的谅育水平提不起有钱有势者的兴趣。

凡是有钱有势者不感兴趣之公共事业,在美国休想有所成功。有钱有势而不搞特殊化的当然也有,最为人所熟知的例子是卡特在就任总统之后仍把女儿送往公立中学就读。不过,像卡特这类的天真汉毕竟不多,更多的是像克林顿总统夫妇一流,飞黄腾踏之后不再能安于贫贱。克林顿夫妇在竞选时侈谈公立学校并不比私立学校差,一旦当上总统,却立刻把女儿送进首都哥伦比亚区达官显贵子女云集的私校。面对CNN 电视记者赖瑞·肯的质问,克林顿先生面红耳赤,顾左右而言他,可见羞耻之心犹有存焉;克林顿太太则面不改色,大言不惭地声称上私校是女儿自己的选择,做父母的不能有所干涉。赖瑞·肯在结束采访时不无挖苦地反问:在美国能有多少学生能够如此有幸地选择学校?  

公立中小学免费而且没有入学考试,只问是否住在学校所辖地区,不问品学优劣。私立中小学学费高昂,而且往往择优录取。私校的水平如果不比公校好,势无存在之可能。凡是声称私校并不比公校好的说法均属欺人之谈。除去公立和私立的学校之外,还有基督教或天主教办的教会学校。教会学校不免费,但学费不及私立学校高,中产阶级尚可负担得起。一般说来,教会学校的学习成绩也是介乎私校与公校之间。与公私两校皆不同的是,教会中小学中的学生少不得要读《圣经》,因而使大多数非教徒为之却步。美国向来施行政教分离的政策,公立学校既是政府的一部份,因而也不例外,读《圣经》或做祷告一类的事情在公立学校中本是禁止的。近年来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保守势力抬头,抨击禁止在公立学校中祷告侵犯人权,有违宪法。克林顿政府面对这一挑战,模棱两可,听各州行政当局自行处理。坚决反对把宗教搞进学校的也不乏其人。某公立中学语文老师叫学生写篇历史人物传记,有学生问是否可以写基督,老师曰否,学生固执己见,照写不顾,老师判予零分,学生不服,上告学校当局,校方支持老师,学生上告法院,法官以无权干予学校教学为理由,拒不受理。

            近来美国新闻媒介时时忧心忡忡地指出美国中学生的学习成绩赶不上西欧,远不如日本,以为长此以往,美国的工商业产品将颇难在世界上与人竞争。如此耽忧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美国工人的学历大都止于中学,中学教育质量低劣的直接后果之一,是工人的知识和文化程度低下。低到什么程度? 某公司人事部门指出,百分之八十前往申请就职的人竟然不会填写简单的申请表。举此一端,可见一斑。有意思的是,在同外国进行比较时,从来不曾提到过中国,大概是以为中国属于第三世界,不屑一比。

前几年有人从国内来信,说是国内的教科书质量太低,委托代为购买美国的中学数学教科书。可见国内也有人误以为美国的中学教育质量比中国高明。我在回信中告诉这为朋友:第一,美国的中小学教科书是非卖品,开学时由学校发给学生,学期结束时还给学校,连旧教科书也无从寻觅。第二,美国不像中国,没有统一教材,甚至在同一所学校,不同的班也可能选用不同的课本,根本不存在美国的教科书一说。第三,一般来说,美国中小学的智育质量远不如中国,数学水平尤差,而尤差的主要原因正在于教科书的编写大有问题。所以,即使买得到美国的数学教科书,也实无购买之必要。此信既去之后,渺无回音,想是以为我质故推托,遂同我绝交了。

            美国大约有一半的高中毕业生就读大学。之所以说“就读”而不说“考入”,是因为美国并不存在像中国那样的全国统一的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甚至也不存在大学各自举行的入学考试。大学录取新生主要凭的是高中一二年级的成绩,外加SAT-IACT的考试成绩。美国大学录取通知早在高中毕业之前就已发出,高中三年级的成绩因而不在审查之列。SAT-IACT分别是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的省称。ACT不及SAT-I普遍,似乎只流行于南部和所谓“Midwest”一带。“Midwest”直译作中文为“中西部”,而事实上却指美国正中心的几个州。美国人之所以习称位处中心的芝加哥和圣路易斯一带为中西部,是因为美国的历史以如今的东部为中心,类似于中国人习称同样位处中心的西安和兰州为西北。

SAT-I勉强可算是全国性的统考。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考试并不在同一个时间举行。美国从东到西有四个时区,而不是像中国那样统一使用北京时间,东部时区考试进行三个小时之后,西部时区的考试方才开始。SAT-IACT也不是一年一度的考试,考生可以在多次考试之中任选一次或多次。既有多次,题目自然不同,但成绩却一视同仁。凡参加多次考试的,据说以最好成绩为准,可是每次考试的成绩都须呈报,因而不能不令人对此存疑。无论是SAT-I还是ACT,都不是像中国的高考那样对中学所学各科作一次总的检验,而是只考英文和数学两门。数学部份题目包括诸如0.270%是多少,1/2(1/3+2/5)等于几之类,浅易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对于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来说,英文部份的题目也绝谈不上难。

各大学对SAT-IACT的分数要求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大学往往不公布分数要求。公认一流而不公布分数要求的包括哈佛大学。这类学校之所以不公布分数要求,为的是开后门。一位哈佛大学毕业的美国朋友告诉我,上哈佛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凭本事从前门进去的,另一种属于世世代代上哈佛的家族,比如,哈佛出身的前总统肯尼迪就属于这样的世家。这类人家的纨绔子弟大都没有本事走前门,非开后门不得其门而入。这些世家凭什么令哈佛如此买账? 凭手里有向哈佛大学巨额捐款的账单。至于最差的大学为何不公布分数要求,自然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其实是没有要求可言,考不考SAT-IACT一样录取,说要看SAT-IACT的成绩,不过是做面子的官样文章。像中国的高考那样,旨在衡量某专一学科的考试在美国称之为Achievement Test。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文等各科均有,统名之曰SAT-II。不过,这类考试并不是必考的,绝大部份大学也不用来决定录取与否,而仅用来决定学生既经录取之后是否可以免修某些基础课最。

考试虽然绝谈不上难,想要进入一流大学也不容易。首先,被录取不易,想要获得奖学金就更难。SAT既然容易,分数考得高的自然大有人在,比SAT比不出高下,比中学的成绩,比中学的质量,比学业以外的本事,比父母是否是校友,比面试时的应对功夫。此外,还得看种族和性别。从一九七二年起,各大学都在联邦政府的要求下实施一项称之为affirmative program的措施,旨在制止大学在录取学生时歧视非白人种和女性的倾向。在实行过程中,affirmative program 演变成配额制,每个学校都得定下一定的名额给少数民族和女性,否则难免不被指为种族或性别歧视而惹上官司。所谓少数民族,本来是包括华裔在内的,可能是因为华裔上大学的比例太高,上一流大学的比例尤高,华裔近来竟然被各大学不成文地归入白人一夥,成了不利条件。配额制近来频遭白人攻击,被指为违反宪法和种族歧视,能否继续下去尚在不定之天。其次,录取了还得读得起。美国一流大学绝大部份是私立的,私立的一流大学的学费每年大都接近四万美元,加上生活费用,一年的开销少说也得五万,绝非中产阶级所能负担得起。美国联邦政府提供教育贷款,利息较低而且在校就读其间不计利息,条件不能说不优惠。不过,贷款终究要连本带利归还,尚未就业就背上一身巨额债务总不是滋味,因而不少人即使被录取,只因没有奖学金也只好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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