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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冤案这词能成为历史!?

(2007-04-08 16:45:14) 下一个


看了让人无语多是因为当官的无耻.官官相护,官匪一家必然是草菅人命.这就是官方不能永远控制话语权的原因.

4月7日,来广州找工作的张志坚接受了新京报的采访

  “转载时只想看看大家怎么评论”

  事件回放:2006年4月26日,身为一家制药企业新药研发专员的张志坚被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传唤带走,同日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拘留通知书》注明,拘留理由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在后来的审讯中,张得知,他被拘留的原因是一篇网文。此前的3月20日,他曾转载一篇关于海南康力元企业与国家药监局官员“官药勾结”的网文,后被该企业报案告发。

  新京报:当时是怎么看到这篇网文?

  张志坚:当天我去海南省药监局办事,听说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受贿被抓,因为我是做这一行的,比较关注,回来之后就想先到网上去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报道。

  在google上,我看到一篇标题为《关于康力元涉嫌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的文章,因为康力元是海南的企业,就打开看了一下,内容有康力元每年注册多少新药,每年拿到多少批件,怎么跟曹等一些人交易的介绍。

  新京报:为什么要转载这篇文章?

  张志坚:我是转到小木虫网站和丁香园网站上的。这两个网站是我们制药领域的专业网站,同行一般会把相关的行业信息,一些政策、新闻等都传上去,我看完文章后,看到这两个论坛还没有转载,就想转贴上去,看看大家的评论是怎么样的。

  新京报:你认为这篇文章的内容是真实的吗?

  张志坚:根据我们对这个行业的了解,感觉基本上属实,而且想到康力元的审评速度和数目,这两项都是全国之最,而实际上它并没有这个实力,从我的专业角度看,能感觉这篇文章的内容是对的。

  新京报:现在后悔当时的举动么?

  张志坚:有一些。没有想过会带来这么样的结果。以前很喜欢上网泡论坛的,现在已经没有这个心思了。上网都很少。

  “我始终不承认恶意攻击”

  事件回放:海南省海口市龙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龙检刑诉「2006」367号)认为:张志坚因对海南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每年研发新药销售数量较多,从而想到抑止康力元销售上升的势头……在网上查找到一篇《康力元(集团)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等》的文章……造成严重影响。

  新京报:被拘留的那天,知道是因为这篇网文吗?

  张志坚:当时感觉很茫然。去年4月26日上午,两个警察来到公司检查大家的电脑,当时我正在登录小木虫和丁香园,他们到我的电脑一看,用户名、网站都对,当时就问我:“你犯什么事没有?”

  新京报:你怎么回答的?

  张志坚:我当时很愕然,根本就没有想到转载的事。后来,他们就要把我带走。后来知道,他们也给公司开了一个函,说是我们公司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新京报:怎么确定就是你转载的?

  张志坚:我用的是自己的名字注册登录的,在单位办公室的电脑转载的,IP地址显示是我们公司的。后来知道他们在前一天在公司的销售部查了一天。

  新京报:说你损害商业信誉的理由呢?

  张志坚:我被拘留后,提审我时,他们一直让我承认是我们公司让我做的,理由是为了打击康力元而进行的,甚至问我,是不是公司许诺我,搞垮康力元以后让我当经理等等。

  新京报:你有这样想过么?

  张志坚:我要是这样想,就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用真名登录了。再说,我们公司是意大利独资的子公司,生产的是固体制剂,康力元主要生产的是粉针、冻干粉针,没有一个品种是相同的。

  新京报:这个帖子是不是真的会影响康力元的信誉呢?

  张志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转贴的这篇文章发表时,原国家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已被刑拘、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调查的新闻已经公布于众。那个帖子的浏览量是60多一点,这个论坛都是专业内容,消费者和代理商是不会上的,都是药品生产、质量分析的技术人员。我觉得这个点击量对产品的销售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新京报:当时只有你一人转载这篇网文吗?

  张志坚:当然不是。后来在提审的时候,我在公安局曾看到,全国有二三十家网站、论坛转载这个文章,在哪个网吧、IP地址是多少、在哪个地方都记录得很详细,我不知道为什么被抓的只有我。

  新京报:接着你被拘留了?

  张志坚:对,是刑事拘留。理由就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新京报:你签字认可了吗?

  张志坚:记得当时还有一份笔录让我签字。我记得有一句是说我“恶意”攻击康力元。我觉得我没有攻击,始终不肯签字。他们就把“恶意”改成了“在网上转载文章”。

  “我以为三四天就会出去”

  事件回放:2006年6月1日,张志坚被批准逮捕。此后,海口保税区公安局曾两次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均被退回补充侦查。2006年7月24日,张志坚案移送检察院。2006年12月20日,检方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其提起公诉。

  新京报:你当时是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的?

  张志坚:我知道刑事犯罪是很重的,我觉得怎么也不会触及到这个(刑事犯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调查清楚的,以为三四天就会出去。

  新京报:后来的状况如何?

  张志坚:第三天给我延期拘留的通知,延长30天。我也看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照我自己的情况,我根本就没有主观故意,文章不是我写的,内容也没有确定真伪,我相信检察机关在批捕的时候会慎重的。

  新京报:后来又做过笔录吗?

  张志坚:在关进去的第15天,又提审了我一次。笔录的内容基本是一样的,还是要我承认是公司指使我这样做的。关于动机方面,也是要我承认要把康力元搞垮。对于转载,他们的举例说,路边的一个女孩子被强奸了,你再去强奸一次难道就不算强奸了?

  新京报:之后呢?

  张志坚:之后再也没有提审我。我满以为检察院不会批准逮捕的,管教的民警和同监仓的人也认为不会逮捕的。结果在我被关进来的第37天,下午4点钟,更换了羁押单,由刑事拘留改为正式逮捕。

  新京报:这个时候,你还觉得很快就会被放出去么?

  张志坚:很绝望。他们怎么可以完全不听我的解释就下结论?后来时间久了,也就慢慢放松了下来。没办法,再苦也要坚持下来。

  新京报:没有找过康力元吗?

  张志坚:我大哥说,当时也找了康力元,希望私下里和解。当时康力元的态度很坚决,并给出了三个条件。首先,我的父母要前往杭州的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当面道歉;其次,我本人要在网络公开承认错误,肃清影响;另外,他们说,为此事花费很多,要我们赔偿10万元。

  “中纪委让我放心讲真话”

  事件回放:今年1月12日,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双规后,中纪委成立专案组对康力元与国家药监局官员之间的“交易”进行调查。在获知张志坚因为转发揭发二者交易的网文被拘捕后,中纪委人员曾专门飞往海南与张志坚会面。此次会面后不到两个星期,检察院撤诉。今年2月6日,海口市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龙刑初字第37号裁定:公诉机关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新京报:中纪委的人员曾找过你?

  张志坚:是的。今年的1月24日,中纪委“1·12”专案组专门来海南找我了解情况。

  新京报:主要了解什么情况?

  张志坚:他们问我,是否有康力元企业如何与国家药监局领导行贿、勾结的证据。他们对我说,可以放心地跟他们讲真话,康力元以及国家药监局的一些人已经被控。如果有切实的证据,可以给他们。但我确实没有,我不知道交易的内幕。我只跟中纪委谈了转载事情的前前后后的经过。

  新京报:还说了其他内容吗?

  张志坚:中纪委也让我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一下康力元可能在那些方面出问题。因为我也是做这个的,而且就在海南。我说,康力元一年有100多种新药通过审批,从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是达不到这个能力的。这里面应该是有交易的。

  新京报:最后法院的审判结果是什么?

  张志坚:今年2月6日,法院裁定认为,由于事实证据发生变化,检察院要求撤回,就撤回了。

  新京报:听到这个消息后有什么感受?

  张志坚:我本来就没罪,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既不是公司老总也不是部门经理,与康力元也没有个人恩怨,只是从网上转载了一篇文章,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就给我定性为刑事犯罪。

  “我的一生都被打乱了”

  事件回放:今年2月6日,法院裁决下达当天,张志坚被同意取保候审。此时,他已在拘留所度过了9个多月的光阴。而在被关押期间,原公司合同到期,他未能续签,丢掉了这份工作。目前,他仍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新京报:没了工作,现在如何生活?

  张志坚:现在靠家里接济。2005年的时候贷款在海南买了房子,去年1月份入住的,住了三个多月就被关起来了。每个月的房贷就有1000多,本来打算2006年10月份的时候结婚,现在也得重新打算。

  新京报:打乱了你的计划?

  张志坚:我觉得我的一生都被打乱了。我已经30岁了,在海南打拼了5年,好不容易买了房子,本来打算一辈子就待在这里了,我不求多么腾达,但求一个安稳,已经抓在手里的东西,现在却成了奢望。

  新京报:为什么不继续留在海南?

  张志坚:我现在的身份仍然是犯罪嫌疑人,谁会招聘这样的人工作呢?人家会以怎样的眼光看我?我究竟是不是有罪,法律现在也没有给予我一个明确的说法。现在康力元也停产,员工也都重新找工作,有些人和我说,这是我造成的,这样我心里的压力也很大。

  新京报:那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张志坚:现在我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我是无罪的,我要申请国家赔偿的。

  新京报:已经提出申请了吗?

  张志坚:3月26日,我已经正式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要求龙华区检察院应立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以终结诉讼程序,并且要求对我9个多月的“无辜坐牢”作出国家赔偿,恢复我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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