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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53天 林德訓20萬交保 限制出境及住居

(2008-11-24 05:41:56) 下一个
羈押53天 林德訓20萬交保

中廣新聞網 (2008-11-24 17:10)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提訊在押的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檢方偵訊後,認為他態度配合沒有串證之虞,提出具保停押聲請,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以二十萬元交保候傳,他也被限制出境及住居。(黃進恭報導)

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出現在台北地方法院,二十萬交保候傳的他臉色看來仍是憂慮,他的律師李勝琛表示之所以會被交保,主要是林德訓態度配合加上檢方問案也問的差不多,因此重獲自由。

(沒有所謂認罪協商,國務機要費案,檢方提訊林德訓五、六次,認為已無羈押必要)

林德訓從十月二號遭羈押禁見到現在已有五十三天,他因涉嫌犯下榨取公有財物罪嫌等遭羈押禁見,由於他所涉案情節和陳鎮慧大抵類似,媒體詢問律師李勝琛為何林德訓沒被直接撤銷羈押,而是二十萬交保候傳,還遭限制出境住居,對此律師低調表示兩人案情有些不同,至於外傳陳鎮慧轉當污點證人才能直接撤銷羈押,當庭釋放,特偵組仍是不願證實。林德訓重獲自由,呼吸新鮮空氣,他也是陳水扁相關弊案獲得釋放的第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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