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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前女人的征婚广告,走廊有人回信应征了!!

(2007-04-16 06:13:03) 下一个
八十年前中国女人的征婚广告:
先是载于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上的那则《堕坑妓女登报征夫》搅浑了一潭池水。当时的评论认为,世风日下,才生出如此怪现象。一位二十一岁的香港妓女,姓黄名雪花,真是个人如其名,不仅“雪肤花貌”,还“颇通词翰”,摆明了,是个不幸堕入红火坑的“美女”加“才女”,只因厌弃烟花生涯,她才生出从良的意愿。试想,走马章台寻花问柳的角色,能有几个怜香惜玉?她向茫茫人海投去吁求,未免太高估了那个社会,以为有救星准备随时伸出援手,使她获得新生。“被招者,以二十二至四十三岁为合格,身价(女方的赎身费)二百二十元,条件面订。”她的要求又高又不高,说不高,尺度放得宽,大有人尽可夫的意思;说高,在当时,二百二十元是一大笔钱。真正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她的广告语写得够水平,要是风流侠客柳永在世,准定会感动得泪湿青衫,把最后一条裤衩都当掉,雷急火急地为这位黄雪花小姐赎身。以下便是绝妙好词: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柳絮萍轻,长途浪逐。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无奈未遇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翻觉红粉颜羞,难免文人讥讽;奈何东皇力薄,可恨护花无方。章台作家,大半征逐风尘;惜玉怜香,总之花丛稀见。叹年华之逝水,付夙恨以何如?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走廊有人应征回信如下:

自秉疏才,幼入少先。团运不通,未有党线。飘飘西洋,归梦求谁?漫漫爱夜,不见枕边。痴情尤在,因缘末浮。可恨佳偶难觅,乏抒笑傲之歌。常叹英雄独孤之傲,横剑乱世沧桑之憾。良辰有数,宝刀易老。偶自听闻广告而见汝,遂奔走而见凤。任听市井唾骂,不屑俗人嘲弄;惟有缚鸡弱力,但共千里婵娟。富贵淑女,多为骄横跋扈;悟才识士,大概广漠青烟。惊世泰之炎凉,空鸿鹄为哪般?敢请小姐比英台之真意,在下得黛玉之柔情,不耻穷生敝帚,望立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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