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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3月11日 - 孙中山签署遗嘱

(2008-03-11 14:56:43) 下一个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在“总理遗嘱”上签字。

孙中山临终遗嘱一向大家认为肯定是孙本人写的,其实它是汪精卫起草孙签字而成的。孙中山先生临终前曾留有三份遗嘱, 即著名的《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俄遗书》。起草孙中山先生遗嘱时,公推吴稚晖。然而,文字极为酸腐。于是,汪精卫郑重起草总理遗嘱。

下面是孙中山临终遗嘱的具体情况:

国事遗嘱
    
余至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作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家事遗嘱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孙文  三月十一补签
  
              
至苏联政府遗书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大联合中央执行委员会亲爱的同志:
    
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我的心念,此时转向于你们,转向于我党及我国的将来。你们是自由的大联合之首领,此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是不朽的列宁遗于被压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遗产。帝国主义下的难民,将借此以保卫其自由,从以古代奴役战争偏私为基础之国际制度上谋解放。

我遗下的是国民党,我希望国民党在完成其由帝国主义制度解放中国及其他被侵略国之历史的工作中,与你们合力共作。命运使我必须放下我未竟之业,移交与彼谨守国民党主义与教训而组织我真正同志之人。故我已嘱咐国民党进行民族革命运动之工作,俾中国可免帝国主义加诸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之羁缚。

为达到此项目的起见,我已命国民党长此继续与你们提携。我深信,你们政府亦必继续前此予我国之援助。

亲爱的同志!当此与你们诀别之际,我愿表示我热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欢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
    
谨以兄弟之谊,祝你们平安!
           
孙逸仙(签字)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先生吃力地在遗嘱上签字。随后由亲属宋庆龄、孙科及张静江、吴稚晖、汪精卫、宋子文、孔祥熙、戴恩赛、邵元冲、戴季陶、邹鲁、陈友仁、何香凝依次签字为证明人,汪精卫署笔记者。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先生临终前, 于病榻上还曾对他的家属和挚友们口授了他的“第四份遗嘱”——《一个基督徒的遗嘱》:
  
“我是一个基督徒, 受上帝之命, 来与罪恶之魔宣战!我死了, 也要人知道, 我是一个基督徒。”
  
“我本是基督徒, 与魔鬼战斗40余年, 尔等亦当如是战斗, 更当信靠上帝。”
  
孙中山先生于1925年3月12日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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