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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0月10日 - 毛挥泪杀黄克功

(2007-10-08 22:16:51) 下一个


1937年10月10日

毛泽东挥泪杀黄克功




1937年的延安,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黄克功桃色事件”。毛泽东“挥泪斩马谡”,一个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被公审枪毙了。

红一、二、四方面军在陕北会师时,黄克功已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旅长。他在少年时代就参加红军,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这一段经历在当时的延安是很显赫的。26岁的红军将领,据见过他的人讲,他不仅年轻、英俊,身材高大,笑起来也很有感染力。
  
黄克功是从江西南康入伍的,到达延安后调到抗大任队长。“七七”事变后,大批进步青年、爱国学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
  




1937年8月初,雨过天晴,延安又迎来了一批抗战的女学生。青春的勃发、对事业的追求,她们成了延安一道靓丽的风景。从山西太原友仁中学毕业的刘茜也是其中的一员。
  
出身于官宦人家的刘茜从小就受到了良好文化的熏陶。她被分配到了抗大15队学习。其良好的天赋和内秀很快引来了许多人的关注,同时也深得其队长黄克功的喜欢。
  
当时正是战争年代,提倡晚婚,条件叫做“二八五七团”,就是说28岁,5年党龄、7年军龄、团级干部,具备其中之一者才准结婚。黄克功27岁,还差1岁,但他的党龄、军龄、级别已具备条件。此时,刘茜也喜欢上了自己的队长黄克功,他们的恋爱关系也定了下来,同时公开化了。
  
逼婚不成枪杀恋人
  
9月间,陕北公学成立,15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刘茜转入陕北公学继续学习。不久黄克功从陕北公学调任抗大6队队长。由于他们之间在生活、情调、年龄等方面差异点太多,二人关系开始疏远。黄克功向刘茜送钱赠物,要求结婚。刘茜对黄克功说:“假如你爱我,这钱就不应该给我,请你给前方战士用好了!我们还是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呢!你说是吗?你爱我吗?而你更应该爱大众。我们都有恋爱的自由,谁都不能干涉对方的交友。”对于刘茜的拒绝,黄克功感到非常失望,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他更轻信谗言以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去信责备;同时迫切要求结婚。刘茜感觉黄克功过于纠缠,决意不给答复。黄克功十分恼怒,陷入恋爱泥坑不能自拔,于是萌发了杀害刘茜的念头。1937年10月5日晚,黄克功找刘茜到延河边散步,逼婚不成,随即掏出手枪枪杀了刘茜。
  
   
   
 
 



毛泽东挥泪斩功臣
  
黄克功枪杀刘茜一案,在延安和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据说,当时有一个外国记者代表团正在延安访问。案件处理是否得当,在国内外都将产生影响,外国记者拭目以待。国统区将此称之为“桃色事件”,国民党特务煽动造谣说:共产党高级将领为找老婆要掉头,倒不如过来给你们弄个三房四妾的……这一事件在延安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为严肃军纪,应予以枪毙;但有少数人认为黄克功是参加革命多年的老资格红军干部,并立有战功,可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赎罪。黄克功本人也几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请求戴罪立功。
  
毛泽东主席在接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转呈的黄克功的信后,于10月10日复信雷经天(时任庭长、代理院长)。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次日,黄克功被枪决。这枪声向全中国、全世界显示了陕甘宁边区法律的公正性。李公朴先生曾这样评价:“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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