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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7月17日 - 沙俄占六十四屯

(2007-07-14 08:11:00) 下一个


1900年7月17日

沙俄血洗我江东六十四屯





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左岸,从瑷珲县黑河镇对岸的精奇哩往南,直到孙吴县霍尔莫勒津屯对岸,面积约6600平方公里,人口达3万多。其中多数是汉人,也有满族人和达斡尔人。

历史上这一带曾有六十四个中国居民村屯,人们习惯地称它为六十四屯。按1858年《瑷珲条约》规定,黑龙江左岸中国人历代居住的六十四屯“照旧准其各所住屯中永远居住”,由清政府官员管理,沙俄“不得侵犯”。显然,即使根据不平等条约的规定,中国政府对江东六十四屯仍然享有主权。江东六十四屯当时归瑷珲副都统管辖。但实际上沙俄早就对这块中国人民所生活和开发的土地垂涎三尺了。

沙俄军队在制造海兰泡大血案的同时,1900年7月17日,又把屠刀杀向江东六十四屯。他们到处放火烧房,把搜捕到的数千中国居民,先关在警察总部,然后转移到结雅河边的木厂院子里。从17日到21日,他们把数千中国居民分四批徒步押到海兰泡北边的黑龙江畔。沿途掉队的居民,全部被砍死;到达江边的,就被赶到江中,大都溺死;没有下水的,在江边也全被枪杀。前后遇难的中国居民达2000余人。

沙俄侵略军血洗江东六十四屯之后,阿穆尔地区军事长官悍然宣称:“根据《瑷珲条约》规定一直归中国当局管辖的前满洲外结雅地区(即江东六十四屯)及阿穆尔河(黑龙江)右岸为我军占领之满洲土地,已归俄国当局管辖。凡离开我方河岸的中国居民,不准重返外结雅地区。”中国人民长期辛勤开发的田地就这样被霸占,人民被迫离开了自己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

列宁曾撰文谴责俄军在东北“杀人放火把村庄烧光,把老百姓驱入黑龙江中活活淹死,枪杀和刺死手无寸铁的居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并指出:“沙皇政府在中国的政策是一种犯罪的政策。”





中华民国成立后,无论是北洋政府或是国民政府,均不承认俄国佔领该地的合法性。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1990年俄罗斯联邦成立后,由中国江泽民主席与俄罗斯联邦总统签订条约,中国正式承认放弃该地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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