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闲看水浒---皇帝偷情是风流 草民偷情是罪过

(2006-12-04 13:22:12) 下一个
 中国文人在曹雪芹之前,描写真正爱情的太少,而写男女不道德的偷情却比比皆是。《诗经》中的《静女》、《蒹葭》写一转三折的思念之情的名章,出自民间的无名氏之口;焦仲卿这样尾随爱妻刘兰芝而去、敢于殉情的男人也是民歌中出现。——大多数文人恐怕还瞧不起他的没出息。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白蛇与许仙的爱情故事都是民间传说。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歌颂的“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的爱情背后,实则有着公公夺儿媳的不伦;元稹的《莺莺传》写的是始乱终弃;而《三言二拍》里面多的是李甲这样
辜负杜十娘的小男人。

  在爱情面前,女人更勇敢更坚韧更有一种为爱痴狂的无畏,一对恋人碰到爱情难题的时候,最先逃避退却的往往是男人。或许中国男人在爱情面前这种胆怯、柔弱决定了没有勇气去文艺作品中寻求最美最真的爱情,反而对描写被抛弃的怨女,不得善终的荡妇,搬弄是非的媒婆大有兴趣,写起偷情来,笔墨纵横、汪洋恣肆、才气透纸。《水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碧华曾说过施耐庵大概感情上受过女性的打击,因此才笔下的女人几乎要么是孙二娘那样的野蛮女,要么是潘金莲那样的荡妇。——一百零八将里面惟一有姿色、出身好、武艺高强的扈三娘却让宋江配给好色、丑陋的矮脚虎王英。似乎一朵鲜花不插在牛粪上,施耐庵就不自在。这并不独独是施耐庵的毛病,这种爱情人格的不健全,中国传统文人都有。文人们一方面纳妾无数,像李渔那样对女人的姿色、媚态、服饰化妆甚至房中术研究得十分专业。另一方面羞于说自己的真爱,即使真的爱妻子、爱情人,也得等到人家死了才放开心扉写悼亡诗文。这种不健康的爱情观使男人们将女人看成玩物、看成私有物、看成工具。为爱情不要江山不要官位的是没出息的傻蛋,而视“女人如衣裳,兄弟如手足”的男人则受到敬仰。在几千年的专制社会里,男人敢爱简直是原罪,而于风月场所玩弄女性则是洒脱与自在。

  施耐庵的笔下,惟一的好女性是林冲的妻子张氏,非施氏厚爱张氏,而是施耐庵觉得林冲太完美了,非贞女不能配他。当陆虞侯将张氏骗到自家,引高衙内进来污辱时,林冲赶到,对妻子的第一句话竟是:“不曾被这厮玷污了?”娘子道:“不曾”。爱妻至深的林武师依然冲不破“失节事大”的礼法桎梏,大才子施耐庵也许认为只有不失贞,张氏才有被林武师爱的资格。

  古代文人中,我独爱雪芹,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具有现代人道主义的关怀,能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女人,去歌咏她们的爱与忧愁。大概是因为他是汉军旗的人,和纳兰性德一样,未被汉族那些陈腐的东西过多污染,保留着一份真纯。

  施耐庵写爱情笔拙或者是不屑,而写起偷情来,那样津津有味,疏密得当。

  《水浒》中写偷情的有:西门庆和潘金莲;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情;白秀英和郓城知县的偷情;卢俊义老婆与管家李固的偷情;阎婆惜和张文远的偷情;李巧奴和张旺的偷情;四柳村太公的女儿与邻村王小二的偷情;王庆和童贯侄女娇秀的偷情;当然,还有大宋第一人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师师的偷情。

  这么多的偷情,施耐庵写出来,让人读了却没有重复、拖沓之感,每一次偷情写出来别有面目,施氏才气真如汩汩泉水。只是在他的眼里,偷情都是罪不可赦的大恶。

  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通奸发展过程,不仅是一部《水浒》中写偷情最精彩的,即使放在中国所有写偷情的文学作品中比,都可以排在前几位。西门庆向潘金莲套磁那番功夫,金圣叹评价为:“妙于叠,妙于换,妙于热,妙于冷,妙于宽,妙于紧,妙于琐碎,妙于影借,妙于忽迎,妙于忽闪,妙于有波桀,妙于无意思,真是一篇锦凑文字。”“真所谓其才如海,笔墨之气,潮起潮落者也。”

  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婆用计鸩杀了武大郎,显然是刑事犯罪,当依律处置。可在谋害大郎之前,两人的奸情,却属于道德调整范畴,而非罪行。潘金莲对武大郎的忠贞义务,是外部的礼法强加的,而非潘氏自愿。潘金莲在做使女的时候,因为反抗主人的纠缠而被记恨,白送给“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可见潘金莲原来并非是人尽可夫,见钱眼开的人。武大郎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满足其性欲需要。“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让癞蛤蟆吃上天鹅肉,施耐庵就感觉很爽,心态何至如此?

  西方文学中,作者对爱情得不到满足的红杏出墙行为,往往抱以一种同情的理解,即使有“错”,但无“罪”,如查太莱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西方的文明里,更重视人性。而在潘金莲挑逗武松时,从武松的眼里以及耐庵的笔下,已经是“大大的罪孽”。潘金莲想:“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男人健壮在女人眼中自然是优点,这是最质朴的审美观。当潘金莲的挑逗变得赤裸裸时,武松的反应过于剧烈,简直将潘金莲的皮剥了,让人家的自尊荡然无存。“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武二不为美色所惑,不怀人伦固然是条真汉子。可潘金莲喜欢他,也不是什么罪过呀。嫂嫂喜欢英俊潇洒的小叔子,难道就十恶不赦了,让武松如此辱骂他,其实武松大可不必出粗口,你悄悄地走了,不再理她,彼此不伤面子不就得了?爱之深便会恨之切。潘金莲幽怨地说了句“好不识人敬重!”女人的那颗脆弱的心,谁人能理解?

 即使受到了武二如此的辱骂,当武二即将押送礼物上京时,前来向哥嫂告别,潘金莲对武二爱情的幻想还未破灭:“莫不是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那厮一定强不过,我且慢慢地相问他。”可武松当着武大,如此警告了潘金莲。——这就有多管闲事的嫌疑了,你拒绝诱惑是你自己的权利,可嫂子是否守妇道,小叔子凭什么替哥哥来教训嫂子?你哥哥也是个有着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夫妻之间的种种事情,第三者没有置喙的资格。


  被爱伤透了心的潘金莲在武松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后,西门庆出来了,一个既能给她生理慰籍,又能给其心理慰籍的大官人出来了。而且西门庆并不是像张员外那样,利用权势强迫潘金莲。他是个泡妹妹的天生高手,潘安的貌,驴儿大的行货,似邓通有钱,绵里针忍耐的性格,闲工夫这五样他都具备,而且“捱光”计十个阶段,钱使到九分九,都有前功尽弃的可能,但西门庆不害怕这种“投资风险”。——碰上如此的人物,别说是潘金莲,我看是林黛玉也抵挡不住爱情的攻势。你看西门庆泡潘氏的那份温柔体贴、那份善解人意。当潘金莲埋怨自己嫁错了丈夫:“他是无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话。”可西门庆是这样回答的:“娘子差矣。古人道:‘柔软是立身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似娘子的大郎所为良善时,‘万丈水无涓滴漏’。”他决不是跟着贬大郎而是夸奖大郎,如此理解和尊重女人,武二等哪能及其万一?当西门庆说到自己的亡妻时,充满了敬佩感激之情:“小人先妻,是微末出身,却倒百灵百俐,是件都替得小人,如今不幸他殁了已得三年,家里的事,都七颠八倒。为何小人只是走出来?在家里时,便要怄气!”然后再提到自己已养的几个“二奶”张惜惜和李娇娇,没有一个及得上潘金莲。如此既说明自己不是滥情之人,博得了潘金莲的尊重,又满足了小妇人的虚荣心。那么,两人感情发展到恩情似漆,心意如胶的程度自是水到渠成。

  当武大从郓哥那里得知妻子和西门庆的奸情以后,这位老实巴交的善良男人内心一定是非常的痛苦,他意外地得到了这样一个美女,自己起早贪黑地做小买卖,供养妻子。但是感情是勉强不来的,男女是否般配不仅仅是外貌,更重要的是内心感觉,潘金莲不爱自己,企图靠自己对潘的小心爱护,感化潘金莲是难以生效的。

  这时套用现在的话,武大、潘金莲的婚姻出现了极大的危机。如何解决这一危机,现在的夫妇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就上法院,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判定财产的归属。然而那时候是大宋,女人没有主张自己婚姻的权利,要想解除婚姻,只有被动地等待丈夫写休书。而这时武大的合理选择是什么呢?显然他想维护自己的婚姻,那么是私下劝潘金莲回头,或者是等弟弟武二回来后商量,都不失为理性的选择。如果找武松商量,武松也许会利用自己都头的地位和西门庆交涉,但以武松的性格,也许会劝哥哥休掉这个败坏家风的嫂子。那样就不会出现命案了,武松、西门庆、潘金莲、武大等人的命运将完全是两个样子。可是武大采用了那时候大多数男人的办法——捉奸,这是一时激愤极容易采取的传统方法,可惜这个懦弱、善良的男人碰到了清河县有钱有势的西门大官人。他被西门踢伤了,武大如果有他弟弟十分之一的机敏,也会忍气吞声等待弟弟回来再做打算,然而他的善良他对潘金莲的爱,遭来了杀身之祸。他一半是威胁一半是善意地提醒:“我的兄弟武二,你须知他性格,倘若早晚归来,他肯干休?若你肯可怜我,早早服侍我好了,他归来是,我都不提。”家有利器不可轻易示人,这不是提醒潘金莲等人吗?最后在王婆的策划下,潘、西门毒死了武大。

  潘金莲杀夫当然是不折不扣的犯罪,我无意为潘辩护。我只想说的是武二杀嫂是一场悲剧。武大爱潘金莲却得不到回报,潘金莲爱武二亦得不到回报,西门、潘金莲两情相悦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最后演出了杀夫、杀嫂。——西门、潘金莲、王婆是罪犯,武松走正常的诉讼程度不能为兄长伸冤,最后也从都头变成罪犯。当武二扯开曾向自己眉目传情的嫂子雪白胸脯时,用尖刀一剜,当时他除了悲愤,还想到什么?

  这场悲剧却没有撕裂读者内心的力量,是因为谋杀与复仇、贞节与淫荡这种简单的道德划分减弱了悲剧的力量。人们看到的是淫妇奸夫和复仇好汉的对立两极,而未有对促使美女变凶手的深层次思考。——在施耐庵眼里,稍有出墙心思的女人就是该死的,就是不可饶恕的,中国毕竟产生不了托尔死泰、陀斯妥耶夫斯基那样具有终极关怀的作家。

  不知道为什么,《水浒》中的汉子们一个个是性冷淡。你宋三郎既然不好女色,接济了阎婆惜母女俩不就得了,为什么要包养她?既然包养了人家,却又冷落人家这不是不负责任么?难怪人家看上了风流温柔的张文远。那拼命三郎石秀更没道理多管闲事,你的义兄杨雄疏远了嫂子潘巧云,巧云碰到了青梅竹马的裴如海,和尚与已婚之妇偷情,作者便以“淫妇”、“贼秃”命名之,石秀作为杨雄的结拜兄弟,将自己的观察分析结果告诉他,已属不应该,自古“疏不间亲”,人家毕竟是夫妻,顶多善意地暗示、提醒就罢了。当杨雄醉骂巧云走漏了风声,巧云为了自保诬陷石秀调戏她,杨雄信以为真。那么作为第三人,清者自清,你就悄悄地离开得了,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他竟然自己去悄悄地杀死裴如海——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杀了裴如海也罢了,哪个人能保证一生在感情上不擦枪走火,可石秀怂恿了杨雄诱骗巧云和丫鬟上山,最后合伙杀了两人,巧云罪不至死吧。——我真的怀疑石秀和杨雄是同性恋,杨雄娶巧云是为了掩人耳目,不然杨雄在当地不大不小是个人物,何必娶个寡妇呢?石秀也许因为吃醋,借机杀了巧云。

 童贯的侄女娇秀喜欢上王庆更能理解。娇秀作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被童家许配给蔡京的孙子,一个憨呆的傻瓜。这对一个美眉来说太残忍了,爱上“俊俏风流无限”的王庆不是很自然么?可施耐庵依然认为这种偷情是大大的罪过。当娇秀和王庆好上后,施公写道:“王庆那厮,喜出望外,终日饮酒”。——用笔如此,似乎愤愤不平。当蔡京等人找个理由将王庆刺配后,迎娶了娇秀。“一来遮掩了童贯之羞,二来灭了众人议论。蔡攸之子,左右是呆的,也不知娇秀是处子不是处子。”是否是处女,在施公看来悠悠万事,惟此最大,他好
像很为蔡京那个傻孙子抱不平。

  照《水浒》那时代人的理论,妇道比什么都重要,不守妇道就被杀死也活该。潘金莲被人像配牲口一样配给武大,就应该从一而终;杨雄不爱自己的妻子,但受不了他红杏出墙,因为妻子是他的私人物品,他不使用也不允许别人染指,他痛恨妻子偷情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尊颜严被挑战。娇秀也是这样,对童、蔡两家来说,利益同盟最重要,大家族的面子最重要,而女孩的幸福则算不了什么。

  宋徽宗放着三宫六院这些满汉全席不吃,跑到勾栏瓦肆泡民间的妓女李师师,尝尝这道地方小吃。这也是偷情,可在施耐庵的笔下,便不是罪过而是风流佳话了。李师师傍上皇帝后,挂出了“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的广告牌,看来被皇帝泡是可以大肆渲染的光彩事情。天下人都议论这件事,皇帝不以为许,还常常从专用的地道钻出来,临幸一下李师师。而且不避近臣,让杨太尉亲自在外面站岗。

  同样偷情为什么草民干和皇帝干这样大的区别?因为在皇权社会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万物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他睡任何一个女人不是偷情而是主人的恩宠,天下女子的房间无非是三宫六院的扩大而已。——雄性对雌性的控制权力,在动物世界和专制社会里是衡量男人权威的一个重大指数,皇帝的权威最大,因此他的性资源理应最丰富,性自由更大。而一般的官员和财主,对自己家的丫鬟的性侵犯也没人敢说出了不字,潘金莲不服这个规矩所以她的下场很惨,贾琏玩府里奴才的老婆,凤姐泼醋可老祖宗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一般的老百姓,对自己的妻妾有自由的性权利,泡别的女人则是觊觎,是偷情,是罪过,别的雄性动物不能原谅他。他们的性权利虽然不能和皇帝、大官比,但关起门来,这种控制权本质上是一样的。这也是杨雄可以不去滋润潘巧云但不允许自己对巧云的专属性权利受到别人侵犯。而女人呢?只能处于被处置的被动地位,让人养着,让人挑选,让人玩弄,如果自己主张自己的性权利就是十恶不赦的罪过。

  套用一首民谣形容性权利的不平等:

  “皇帝胡搞是游龙戏凤,

  巡抚胡搞是深入群众,

  知府胡搞是娱乐活动,

  知县胡搞是体育运动,

  小吏胡搞是胡乱打洞,

  草民胡搞是流氓活动。”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