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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娼、嫖合法化,性交易无罪走向产业化

(2007-05-22 20:21:50) 下一个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过冗长讨论,台“内政部”昨天终于确立未来性产业将朝除罪化的政策方向修正。首先将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罚娼不罚嫖”的规定,未来“娼、嫖”行为皆不罚。

  “内政部长”余政宪表示,“仅罚娼却不罚嫖”的立法规范,不合理、不公平,朝“性交易除罪化”原则规划修法,是参酌了许多学者专家的意见。至于是否设置“性产业专区”,由于牵涉的相关权责部会甚广,且专区觅址不易,社会大众意见又极端分歧,将另从长计议。

  社会司长邱汝娜表示,罚娼不罚嫖,屡遭妇权运动者的抗议。在市场供需原则下,性交易若只罚性工作者却不罚嫖客,不符情理。经学者专家、官员长期讨论研议,“内政部”决定接受性交易朝除罪化的政策方向修正。

  现阶段牵涉性交易除罪化所必须修改的法令,主要为“社会秩序维护法”,其次是“刑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检肃流氓条例、儿童福利法、及各地方公娼管理办法。

  “内政部”政务次长许应深也表示,民众对性产业合法议题争议极大,“内政部”在逐步朝除罪化方向推进的同时,也会顾虑不同意见民众的观感。

  至于“性产业专区的设置”,许应深表示,待除罪化观念让民众接受后,再逐步推进为宜。现阶段若立刻触及设置专区等问题,难度极高,民众恐怕也不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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